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4444

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4444
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4444

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大事,也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

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我校结合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日常预防工作

1、提高认识:

提高师生卫生意识是防病的基础,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

2、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传染病领导小组,实施对传染病预防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二、工作分工:

(一)班主任老师

1.每天负责对本班学生的健康状况动态观察,发现与某些传染性疾病相关的症状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询问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并及时报告校医室及值日行政领导。

2.班主任负责将缺课信息调查清楚后上报校医室。

3. 校医室负责统计缺课学生信息,并及时上报校长室。

4.、突发事件发生后,对班级学生的发病情况作动态了解后,每天 2 次报告值日行政。

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

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痢疾、肺结核、伤寒、流行性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非法定传染病:

水痘、手足口病、急性结膜炎

5.负责对出现症状的学生进行暂时隔离,必要时护送相关医院就诊。

6.发生突发事件后,负责每天2 次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统计后传真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7.对病愈返校的学生,须出具卫生部门的返校证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8.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学校的疫情解除通知后,即可对学校采取解除控制措施。

(二)学校领导

1、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明确分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领导和相关部门及个人职责。

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

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

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2、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和流行的情况,停止进行集体性活动,避免发病班级学生进入集体活动场所(公共电脑教室、实验室等),对发病较多班级的学生,相对限制活动区域,必要时使用备用教室,防止发病班级之间的交叉感染。疫情严重时,报请相关部门后,考虑全校停课。

3、学校需加强同县控中心的联系,保持信息通畅,密切关注学校学生的发病状况。

4、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健康教育课、晨会、班会、广播、电视、板报等多种形式,坚持正面宣传,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情绪,使之自觉配合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内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不同季节传染病发生特点,宣传传染病的危害与防制知识,增强疾病预防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5、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流行时,对发病班级教室进行彻底消毒,加强教室内空气流通,要经常开窗通风。对厕所进行消毒,以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学校医务室

爱心幼儿园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爱心幼儿园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一、为加强幼儿园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幼儿园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幼儿园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幼儿园领导、老师、家长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幼儿园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早隔离、早治疗。 六、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七、幼儿园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要经常通风,幼儿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向保健室老师汇报,保健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4、通知幼儿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园主管领导,超过3人要上报区卫生防疫站、教委。 6 、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8 、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幼儿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园学习。

学校结核病报告管理制度

学校结核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四、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疾控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 七、学校坚持晨检、午检制度 1、每天早自习时前20分钟、下午上课前2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 2、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3、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校主管领导,超过3人要上报区卫生防疫站、教育局。 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8 、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昂区第一小学校

结核病上报制度及流程

结核病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传播流行,学校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学校疫情报告要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咳嗽、咳痰)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健全传染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未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日常监测及疫情处理。 二、建立学校师生健康档案,实施健康监测,发现疑似传染病学生要立即送当地医院就诊。 三、一旦发生传染病可疑患者,经医院诊断是传染病或确诊为传染病者,立即隔离治疗,患者所在教室宿舍立即消毒处理。 四、做为传染病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平日做好环境卫生,监督食堂、小商店的食品卫生,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五、结合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别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并积极配合防疫部做好预防疫苗接种工作,提高师生的免疫能力。 上报流程 (1)基本处理流程: ①发现有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等症状,班主任和分管领导应立即将学生送往医院诊疗。 ②一旦发生三人以上同时出现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等症状,分管领导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发生上述第二条情况,办公室要及时纪录学生发病情况,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共同研究对策。 ⑵报告程序: ①第一发现人、班干部、学生等要报告班主任。 ②班主任要向校分管领导汇报。 ③校分管领导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向校主管领导汇报。 ④校领导及负责人要迅速如实报告上级部门与疾控中心。 ⑶处置措施(后勤处) ①要及时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老师办公室、全校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的消毒和隔离。 ②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结核病科各项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一、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二、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三、结核病门诊医生工作职责 四、肺结核防治工作制度 五、肺结核病房工作制度 六、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制度 七、放射科结核病检查工作制度 八、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九、结核病登记、报告与转诊制度 十、肺结核病例追踪管理制度 十一、结核病门诊护士职责 十二、临床科主任工作职责 十三、主任医师职责 十四、主治医师职责 十五、住院医师职责 十六、结核病院内处置流程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X线检查,并建议做痰检。 三、内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 四、疾控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在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的结核病登记本上备注“疫情已报”字样,并进行网络直报。 五、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做好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进行诊治。病情好转的患者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转至结核病防治所。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七、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进行诊治。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报告病种: 甲、乙、丙类及其它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2)传染病专项监测、专项调查信息的报告 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3)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做好认真记录与调查核实。 (4)医疗机构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后,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登记报告人、报告电话、报告事件、疫情发生时间、地点、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6939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 Tuberculosis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染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结核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有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建设,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结核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将必要的结核病防治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第七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抗结核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将抗结核药品纳入处方用药管理。 第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第九条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结核病人确诊、登记、报告、治疗、转诊和管理工作,对结核病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掌握疫情动态,开展有关结核病防治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科学研究、健康教育以及预防性肺结核病体检。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未愈出院的肺结核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化疗或全程管理化疗。 第十条结核病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登记、诊治需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并在肺结核病人出院24小时内提出向结核病防治机构转诊的报告。 第十一条城镇街道、乡村卫生组织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应进行登记、报告、转诊;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委托,实施对肺结核病人的化疗管理。

学校结核病上报制度流程

结核病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传播流行,学校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学校疫情报告要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咳嗽、咳痰)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健全传染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未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日常监测及疫情处理。 二、建立学校师生健康档案,实施健康监测,发现疑似传染病学生要立即送当地医院就诊。 三、一旦发生传染病可疑患者,经医院诊断是传染病或确诊为传染病者,立即隔离治疗,患者所在教室宿舍立即消毒处理。 四、做为传染病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平日做好环境卫生,监督食堂、小商店的食品卫生,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七、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要经常通风,学生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

炼,提高身体素质。 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校主管领导,超过3人要上报区卫生防疫站、教委。 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8 、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4444

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大事,也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我校结合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日常预防工作 1、提高认识:提高师生卫生意识是防病的基础,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 2、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建立传染病领导小组,实施对传染病预防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二、工作分工: (一) 班主任老师 1.每天负责对本班学生的健康状况动态观察,发现与某些传染性疾病相关的症状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询问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并及时报告校医室及值日行政领导。 2.班主任负责将缺课信息调查清楚后上报校医室。 3.校医室负责统计缺课学生信息,并及时上报校长室。 4.、突发事件发生后,对班级学生的发病情况作动态了解后,每天2次报告值日行政。 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 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痢疾、肺结核、伤寒、流行性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非法定传染病:水痘、手足口病、急性结膜炎 5.负责对出现症状的学生进行暂时隔离,必要时护送相关医院就诊。 6.发生突发事件后,负责每天2次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统计后传真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7.对病愈返校的学生,须出具卫生部门的返校证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8.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学校的疫情解除通知后,即可对学校采取解除控制措施。 (二)学校领导 1、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明确分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领导和相关部门及个人职责。 工作任务:

结核病防治管理规定

结核病防治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徐楼中心学校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 结核病是国家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被称为“白色瘟疫”。近年来,我国各类学校中时有结核病集中感染和发病的情况发生,学校结核病的流行直接危害师生的身体健康,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已刻不容缓。现根据濉溪县卫生局、教育局文件《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尊坤 副组长:任启礼欧方中陈若飞 成员:代志伟李宏伟李文俗丁怀藻邹西良 及各班班主任 校长为结核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校长、总务主任、班主任三级负责的传染病防控责任体系;确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员;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在校生、教职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做到结核病早发现、早控制;制定完善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学校结核病和突发疫情;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有效预防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发生;要广泛开展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防治的健康教育,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学校的自我防控能力。

二、加强日常监测报告,及时应对疫情 早发现、早隔离、早治愈肺结核和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是控制结核病和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流行的最有效措施。学校师生如发现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有咯血或血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可通过自报、互报向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员报告,对于未成年可疑症状者,疫情信息员应同时通知学生家长。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对因病请假者要追查病因,防止对肺结核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失去管理。严格执行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结核病疫情必须于24小时内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学校应对确定的疫源地(学生居住和学习的集体环境)进行紫外线定期消毒。改善学生宿舍和教室过度密集状况,以及室内通风换气条件。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对结核菌素(PPD)试验强阳性者采取预防服药措施。对于未成年人,学校应以“知情同意书”形式通知学生家长,取得家长同意后进行。 三、严格病人治疗管理,确保疫情不扩散 对确诊的传染病肺结核病人要实行休学和隔离治疗,由病人居住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登记管理在家隔离治疗或住院治疗,传染性消失后,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但必须在学校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次查痰,确认无传染性。其治疗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由校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未成年学生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监督管理病人服药),确保规则用药,在治疗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要做好病人、家长

结核病登记报告制度

结核病登记报告制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落实和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实行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减少传播。并认真进行登记,按照规定填写结核病报告卡。填写的要求是: 全: 填卡项目要全,字迹清晰,报告人要签名。 快: 按报告的时间要求,不得延误。 准: 填写、投递准确。 2、肺结核报告分类: 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 仅依据病史、症状、体征和X线检查进行诊断,未开展痰结核菌实验室检查(涂片或培养);肺结核分型中的菌 (一)、未痰检病人的病例分类报告为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 除依据病史、症状、体征和X线检查进行诊断外,还开展了痰结核菌的实验室检查(涂片或培养),且有实验室检查结果;肺结核分型中的涂(+)病人和仅培养病人的病例分类报告为实验室诊断病例。疑似病例: 具有咳嗽、咳痰≥3周或有咯血等肺结核的可疑症状,X线胸透片检查显示肺部有可疑活动性肺结核病变,但病变是结核性或其他性质,一时还难以确定。

3、各科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入院登记,凡有接触结核病的科室及病房,均要建立结合病登记薄。临床医生遇到结核病除在本科登记外,还要及时填写结核病报告卡上报门诊部。门诊部疫情管理人员进行卡片投递和网络直报。 4、门诊部疫情管理人员对全院结核病进行总登记并上报区防疫站。每月与科室核对一次,要求核对符合率达百分之百,结核病报告卡片保存完整。 5、对新入院医生和实习学生进行结核病报告培训。建立卫生宣传牌和卫生宣传材料,介绍结核病的防治知识。 6、临床医师对结核病要做到不漏登、不漏报、不迟报,按要求及时登记、报卡。每漏登、漏报或迟报一例,扣罚责任人100元。因此而导致结核病继续传播者,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 一、日常预防工作 1、提高认识:提高师生卫生意识是防病的基础,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 2、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建立传染病领导小组,实施对传染病预防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二、工作分工: (一) 班主任老师 1、每天负责对本班学生的健康状况动态观察,发现与某些传染性疾病相关的症状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询问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并及时报告校医室及值日行政领导。 2、班主任负责将缺课信息调查清楚后上报校医室。 3、校医室负责统计缺课学生信息,并及时上报校长室。 4、、突发事件发生后,对班级学生的发病情况作动态了解后,每天2次报告值日行政。法定传染病:(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痢疾、肺结核、伤寒、流行性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非法定传染病:水痘、手足口病、急性结膜炎 5、负责对出现症状的学生进行暂时隔离,必要时护送相关医院就诊。 6、发生突发事件后,负责每天2次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统计后传真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7、对病愈返校的学生,须出具卫生部门的返校证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8、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学校的疫情解除通知后,即可对学校采取解除控制措施。(二)学校领导

传染病上报程序及管理要求.

传染病上报程序及管 理要求.

传染病上报程序及管理要求 上报程序 门诊医生将当日发现的传染病及时填写上报卡,将填写好的上报卡及时交给专科分诊护士,进行登记后送传染病网络直报出,每日6点半点以前。(现开展阳性病人登记制度) 病房经管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在规定的时限内填好传染病上报卡,由信息科当日收取,交医疗管理部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上报采取首诊负责制,凡是自己第一次诊疗的传染病病人,都必须填写上报卡。科室要有登记制度(法定传染病登记、交接登记) 传染病的种类 ?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 ?甲类 2种鼠疫、霍乱 ?乙类25种(其中艾滋病、非典、禽流感、肺炭疽按甲类管理) ?丙类11种(新增手足口病为丙类) 上报时限 ?甲类2小时;乙丙类24小时。 ?传染病报告在各级医疗机构的流程是: 接诊登记—→诊断→辅助检查→填卡→审核→录入。 病例分类 病例分类

?疑似病例:医生根据病人症状、体征、和一般非特异性检查(如查体、血常规、尿常规、X线检查等)不能做出诊断时选择。(7天内要确 诊) ?病原携带者:责任报告单位的实验室或在健康体检过程中检出传染病病原,但受检者无明显症状、体征时选择。 乙肝上报要求 要求准确写清乙肝病人或乙肝携带者,病原学检查阳性,无肝功能异常填病原携带者,病原学检查阳性伴有肝功能异常,填写乙肝病人 报告卡存在具体问题 ●填报告卡不够认真,漏项多,合格率还需进一步的提高。 ●地址不详细 ●未按规定时限上报 ●漏报现象(明显减少) ●字迹不认真 ●没有签名、没日期 填卡要求(一) ●联上报卡填写要字迹工整,认真不能有漏项; ●系方式及地址填写要详细,市区要填写到小区楼、栋号门、牌号,团场 要写到连队。要写患者的电话号码,原则指病人发病时居住地,如单 位、学校、建筑工地等有利于卫生防疫机构进行流行病调查; ●15岁儿童要求填写家长姓名;幼托儿童、上学学生要写清幼儿园名称和 学校名称

肺结核转诊流程

精品文档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一、肺结核登记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凡接诊具有咳嗽、咳 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时均应进行X线检查及痰涂片检查。 二、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对于本市就读的学生要求填写学校并详细到班级。 三、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填写《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交由患者,第二联、第三联交由公共卫生科。城关区辖区肺结核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兰州市肺科医院结核门诊),城关辖区外肺结核病患者转诊到患者所在地的疾控中心。 四、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在收到《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后,在“医院肺结核患者及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五、放射科、CT室、磁共振室要对肺结核病人及疑似病人要及时通知首诊医师,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六、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对支气管内膜结核按照继发性肺结核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对结核性胸膜炎患者同样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

七、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后,进行转诊。 八、要求结核病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沁上。 九、公共卫生科要不定期检查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并做好院内宣传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

肺结核报告及转诊流程图

肺结核服务规范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及推介转诊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 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 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 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 72 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 (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 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 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 时就诊。 若72 小时内 2 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1.督导服药

(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 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随访评估 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 1 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 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 内每 10 天随访 1 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 1 个月随访 1 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 2 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 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 和生活方式。 3.分类干预 (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 一次随访时间。 (2)患者未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嘱服药,要查明原因。若是不良反应引起 的,则转诊;若其他原因,则要对患者强化健康教育。若患者漏服药次数超过 1 周及以上,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进行报告。 (3)对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要立即转诊, 2 周内随访。 (4)提醒并督促患者按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诊。 (四)结案评估 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包括:记录患者停止治疗 的时间及原因;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收集和上报患者的“肺结核患者 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同时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 疗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 2 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

传染病上报流程

传染病上报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三、报告病种: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

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它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 四、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找工作,并定期检查疫情资料分析。 五、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对于传染病报告卡未及时报告、传染病漏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现场监测时发现漏报的应该及时或随时补报,按初次报告进行报告和录入。

结核病管理制度

结核病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肺结核患者发现率,加强患者的治疗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RR-20RR年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及卫生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肺结核疫情报告和患者管理的通知》和《肺结核患者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哈密市医院结核病规范化管理制度 1、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感染科、呼吸内科、放射科、急诊科、门诊部、医务部(或预防保健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诊断、治疗转诊等工作。 2、建立健全疫情报告、规范化诊断、治疗和病人转诊制度与职责,并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和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结核病控制项目管理机构的督导检查。 (1)定期组织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组织开展结核病诊疗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 (4)建立院、科结核病控制项目措施责任制奖惩制度。

3、实行医务科或执行结核病控制项目办公室的H常负责协调、汇总工作制度。 (1)制定有关制度,协调门诊、病房、放射科、检验科等科室在结核病发现、登记、报告、诊断、治疗、转诊等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 并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 (2)设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填报结核病疫情报告卡,负责与市疾控中心联系,报告病人发现、诊断、登记和治疗情况。负责领取免费抗结核病药品。 (3)负责与患者常驻地县级疾控中心联系,做好患者转诊交接手续,落实病人出院后结核病治疗、管理事宜。 (4)负责本机构结核病的网络直报工作。 4、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1)落实结核病病人发现、登记、诊断、报告、治疗、转诊等工作职责。 Q)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 (3)做好工作记录,妥善登记保管R光影像诊断结果。 (4)规范痰检,按规定保留记录痰涂片以备核实诊断和质量控制考核。 (5)对住院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实行隔离治疗,并做好房间消毒工作。 (6)建立健全制度,对免费抗结核病药物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并按要求做到病人在医护人员面试下服药。

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

河西小学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传播流行,学校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学校疫情报告要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咳嗽、咳痰)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报流程 (1)基本处理流程: ①发现有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等症状,班主任和分管领导应立即将学生送往医院诊疗。 ②一旦发生三人以上同时出现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等症状,分

管领导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发生上述第二条情况,要及时纪录学生发病情况,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共同研究对策。 (2)报告程序: ①第一发现人、班干部、学生等要报告班主任。 ②班主任要向校分管领导汇报。 ③校分管领导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向校主管领导汇报。 ④校领导及负责人要迅速如实报告上级部门与疾控中心。 (3)处置措施(后勤处) ①要及时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老师办公室、全校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的消毒和隔离。 ②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③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上级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④立即组织陪护人员队伍,由领导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4)注意事项(办公室) ①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②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③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班主任和学生干部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④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

徐楼中心学校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 结核病是国家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被称为“白色瘟疫”。近年来,我国各类学校中时有结核病集中感染和发病的情况发生,学校结核病的流行直接危害师生的身体健康,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已刻不容缓。现根据濉溪县卫生局、教育局文件《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尊坤 副组长:任启礼欧方中陈若飞 成员:代志伟李宏伟李文俗丁怀藻邹西良 及各班班主任 校长为结核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校长、总务主任、班主任三级负责的传染病防控责任体系;确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员;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在校生、教职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做到结核病早发现、早控制;制定完善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学校结核病和突发疫情;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有效预防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发生;要广泛开展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防治的健康教育,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学校的自我防控能力。 二、加强日常监测报告,及时应对疫情

早发现、早隔离、早治愈肺结核和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是控制结核病和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流行的最有效措施。学校师生如发现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有咯血或血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可通过自报、互报向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员报告,对于未成年可疑症状者,疫情信息员应同时通知学生家长。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对因病请假者要追查病因,防止对肺结核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失去管理。严格执行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结核病疫情必须于24小时内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学校应对确定的疫源地(学生居住和学习的集体环境)进行紫外线定期消毒。改善学生宿舍和教室过度密集状况,以及室内通风换气条件。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对结核菌素(PPD)试验强阳性者采取预防服药措施。对于未成年人,学校应以“知情同意书”形式通知学生家长,取得家长同意后进行。 三、严格病人治疗管理,确保疫情不扩散 对确诊的传染病肺结核病人要实行休学和隔离治疗,由病人居住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登记管理在家隔离治疗或住院治疗,传染性消失后,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但必须在学校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次查痰,确认无传染性。其治疗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由校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未成年学生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监督管理病人服药),确保规则用药,在治疗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要做好病人、家长及周围同学的健康

传染病上报程序及管理要求

传染病上报程序及管理要求 上报程序 门诊医生将当日发现的传染病及时填写上报卡,将填写好的上报卡及时交给专科分诊护士,进行登记后送传染病网络直报出,每日6点半点以前。(现开展阳性病人登记制度) 病房经管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在规定的时限内填好传染病上报卡,由信息科当日收取,交医疗管理部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上报采取首诊负责制,凡是自己第一次诊疗的传染病病人,都必须填写上报卡。科室要有登记制度(法定传染病登记、交接登记)传染病的种类 ?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 ?甲类2种鼠疫、霍乱 ?乙类25种(其中艾滋病、非典、禽流感、肺炭疽按甲类管理) ?丙类11种(新增手足口病为丙类) 上报时限 ?甲类2小时;乙丙类24小时。 ?传染病报告在各级医疗机构的流程是: 接诊登记—→诊断→辅助检查→填卡→审核→录入。 病例分类 病例分类 ?疑似病例:医生根据病人症状、体征、和一般非特异性检查(如查体、血常规、尿常规、X线检查等)不能做出诊断时选择。(7天内要确诊) ?病原携带者:责任报告单位的实验室或在健康体检过程中检出传染病病原,但受检者无明显症状、体征时选择。 乙肝上报要求 要求准确写清乙肝病人或乙肝携带者,病原学检查阳性,无肝功能异常填病原携带者,病原学检查阳性伴有肝功能异常,填写乙肝病人 报告卡存在具体问题 ●填报告卡不够认真,漏项多,合格率还需进一步的提高。 ●地址不详细 ●未按规定时限上报 ●漏报现象(明显减少) ●字迹不认真 ●没有签名、没日期 填卡要求(一) ●联上报卡填写要字迹工整,认真不能有漏项; ●系方式及地址填写要详细,市区要填写到小区楼、栋号门、牌号,团场要写到连队。 要写患者的电话号码,原则指病人发病时居住地,如单位、学校、建筑工地等有利于卫生防疫机构进行流行病调查; ●15岁儿童要求填写家长姓名;幼托儿童、上学学生要写清幼儿园名称和学校名称 ●报告卡带“* ”部分必须填写; ●详细、准确填写病例分类;(以阐述) ●订証报告的填写(填写错误、诊断错误、病人死亡时填写) ●一张报告卡只能填写1种传染病 ●发病时间填写本次就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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