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进厂管理规定及考核标准

车辆进厂管理规定及考核标准
车辆进厂管理规定及考核标准

公司承运商、供应商人员车辆入厂管理规定

一、安全方面:

1、任何承运商、供货商入厂时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并签订安全承诺书,对自己的安全行为结果负责。

2、任何承运商、供货商入厂时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器械等进入公司。

3、门卫保安在放行车辆时必须检查承运商、供货商人员是否穿好反光背心、

劳保鞋,长期承运商、供应商人员自备反光背心、劳保鞋;临时客户需要进入生产、物流区域的需在门卫保安临时借用反光背心、劳保鞋,离厂时返还。

4、如门卫保安不履行职责,未对承运商、供货商的反光背心检查或不严格一

律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5、入厂车辆需按厂区交通标志牌要求行驶,不得有超速、逆行、违停、鸣笛、漏油及排黑烟等。

6、车辆请停放在指定区域内必须熄火,取下钥匙,使用手刹制动,在酒库、

瓶箱库进行装卸、验瓶作业时要使用三角木、警示牌等。

7、承运商、供货商司机要保管好自身和随身物品保证车辆安全;除指定区域

外,公司其它所有区域严禁停放车辆。

8、入厂车辆要求有倒车鸣笛,并且运输物资的车辆车板要干净、平整,没有安全隐患。

9、外来车辆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在厂内存放及无端滞留。

10、所有入厂车辆高度不得超过4米,特殊超高车辆必须经过ES部经理审批

方可入内;并且必须有相关部门协调员进行指引、监控车辆行驶路线,直至车辆业务完成出厂,避开设置管桥的道路。

11、在换场地或库区时,严禁人货混装。

12、在装卸区域内作业,要遵守红绿区域原则。

二、纪律方面:

1、小车进出公司时,请主动将小车后盖和车门打开,接受保安检查。

2、出现异常情况的车辆禁止进入物流区域。(如漏油、轮胎爆裂等)

3、入厂人员要进行入厂的安全培训,行走人行道按要求佩戴反光背心、安全鞋,严禁赤臂、穿拖鞋、凉鞋、短裤,不允许喝酒、吸烟,禁止在物流区域佩戴首饰、手表等。

4、入厂人员严禁偷拿、偷串瓶箱、偷酒等,并且严禁进入厂内人员工作的区域。

5、入厂人员严禁打闹、打架、骂人,任何情况不得堵酒库和工厂大门影响正常秩序。

6、入厂人员严禁进入库房。

7、进入厂内的车辆司机不许戴耳机听音乐,收音机的音量要适当,不许影响到其他人。

8. 必须走人行道,不得跨越隔离栏,不得在工厂指定区域外逗留,聚集,聊天。

三、业务方面:

1、所有供应商和承运商进行卸货作业时,如果操作平面超过1米要使用移动

平台。封车、上下雨布要使用安全带。不得使用塑箱、托盘作为登高工具。

2、严禁承运商不使用任何安全保护措施进行上下车辆、封车、上下雨布等活

动。

3、所有供应商和承运商在装、卸货过程中不得参与作业。

4、所有供应商和承运商在装、卸货过程中需要进行车辆移位时,及时通知相

关人员。

5、所有承运商在卸瓶、装酒过程中要远离装卸区域,在休息室或驾驶室内进

行等候。

6、在装酒过程中出现缺瓶,经付酒员确认后由ABI工人补齐到原箱中,禁止

承运商私自填瓶,以免崩伤。

7、请所有承运商在装酒过程中远离叉车,并保持1米安全距离。

8、当所有供应商和承运商将车辆停放在待卸区域时,不要随意走动,如有业

务时请与相关人员沟通。

9、车辆出现问题及堵车需要疏导及时联系门卫,不得影响工厂物流秩序。

承运商、供货商人员入厂管理规定

1、目的:维护承运商队伍的形象,文明购酒,改善业务沟通。

2、适用范围:所有在有限公司提货的承运商、供应商及其司机、雇员等。

注:举报、制止以上违纪问题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表彰奖励!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属本厂,即日起实施!

2015年月日

公司车辆出入 停放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出入车辆及车辆停放管理,使出入车辆和停放车辆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部门 1、安全部保卫(门卫)。 二、职责 1、进入公司内所有车辆出入、停放各项工作的管理,统一由公司安全保卫(门卫)负责。 2、文明待人、礼貌用语、对进入厂区外来车辆要耐心解释公司的管理规定、积极疏导、热情指引方向及停放位置。 3、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对进入车辆告知事项包括:限速5公里,禁止鸣笛,厂区禁止吸烟、喝酒,车辆允许停放位置及本规定的要求,避免出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 5、凡出入车辆必须履行停车安全检查,登记所携带物品,核实出门证内容。 6、对违反本规定或公司管理规定的有权进行处罚。 三、管理范围 1、出入厂区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机动车等车辆)的行为规范。 2、各停放车辆区域的行为规范。 3、车辆出入的检查、登记。 四、机动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厂区时,必须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需登记车牌号码、进厂时间、事由、及接洽的部门,并由门卫通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放行。 2、车辆进入厂区内限速5公里,不得超速,禁止鸣笛,禁止抢

道、超车、占道,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弯处要慢行、谨慎,要按照指定地点整齐停车。 3、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距应保持在5米以上,。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4、除公司车辆外,其它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车间,区域界限划分为:公司办公楼围墙,主干道路口以东。 5、进入公司车辆要保持清洁,严禁携带垃圾、杂物、危险品等进入厂区。 6、严禁酒后驾驶或在厂区内喝酒、吸烟及乱扔垃圾、纸屑等杂物。 7、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进入厂区。 8、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厂区装卸货物,必须经门卫与收货单位、发货单位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后,由收货、发货负责人到门卫带车进入厂区,对进入厂区所出现的违规行为,由收货、发货负责人负责。 9、所有等待装卸货物车辆应按照指定地点有序排队,不得堵塞车间门口等交通要道,以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10、任何外来车辆驾驶员或随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经同意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处罚,由承接部门承担。 11、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在厂区出现的事故,由车辆驾驶员本人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12、进入公司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安全保卫(门卫)指定的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五、停放管理规定 1、公司停车场分为五个区域:一区属公司车辆停放区;二区为属私家车停放区;三区属私家车停放区;四区属公司班车停放区;五区属非机动车停放区;其它地方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 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 办公室的总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 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 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 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2.5 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经理反应。 2.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车辆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车辆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类车辆进出公司管理,使各类车辆进出、停放等更加有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应范围 公司内部与外来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和自行车) 细则: 1.货车进出规定 1.1部门派空车外出提货或送货外出,须按程序签《用车单》,出公司大门时同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记录发车里程数,并打开车厢查看,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2 委外加工发货车辆,必须严格按程序签《放行条》,须有货物发出部门签字确认,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记录发车里程数,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3 部门用车,空车提货等由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审核同意后,车辆出大门时保安员按程序开车厢查看、放行。 1.4 如果是发货,委外加工等情况车辆出厂的,行政部审核同意用车后还必须要有货物发出部门签发《货物放行单》保安查对无误才能放行,否则一律不准放行。 2. 小车进出规定 2.1公务需用车者凭部门主管核准,填写统一的《用车单》,经行政部主管签字后方可放行。 2.2拜访公司人员,应于门卫室登记《来宾登记簿》,经被访人同意后,外来车辆方可停在公司指定位置。 3.公司内部员工摩托车、自行车进出规定 3.1 摩托车、自行车进出大门必须下车推行,否则保安员不准其进出,对屡教不改者由行政部严肃做出处理。 3.2 除早、晚集中上下班时间,公司大门自动门可以开启,除此外只有货车小车进出才准许开启自动大门。

节假日,自行车、摩托车与员工进出只准许开侧门,不准随意开启自动大门,。 4.所有进出公司的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在公司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外来的货车、摩托车等也必须遵守此规定,此内容由保安严格监督执行。初次发现进行口头警告,如再现经发现则由保安员上报行政部,行政部严肃做出处理。 5.车辆停放规定 5.1公司货车回公司不装、卸货时除非特殊原因,否则只能停在指定区域。 5.2 公司内的小车,包括外来的各小车只能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上,车头统一朝外,不准随意在公司其它地方停放,由当班保安员进行指引。 5.3 公司内员工的摩托车、自行车只能在食堂门口靠边集中停放,不准随意停放在公司其它位置,由当班保安监督执行,一经发现行政部将进行处理。 5.4 外来货车等车辆如发现随意停放的,保安员要进行指引,规劝。 6.进出车辆检查规定 6.1 所有外来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进入公司,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事由、车牌号、进 入时间等。 6.2除停在停车场上在保安视线范围内,没有进入车间、仓库范围内的车辆外,其它所有车辆(货车、小 车)都必须按此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否则不准外出公司。 7.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注:公司领导用车及每日早上食堂采购用车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东莞市嘉航实业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日

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各类车辆设备、交通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证安全生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安全部门、机电物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要按职能分工抓好分管工作,并相互协作,共同做好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集团各成员企业对其所购置的机动车辆,及其对所属劳务组织、分包队伍以及租赁的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章相关职责 第四条安全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1、归口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车辆伤害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对驾驶员持证上岗、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操作证的取证和复审,以及驾驶员驾驶执照、从业执照的年审工作; 5、负责机动车辆户籍管理; 6、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负责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五条机电物资部门职责: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的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务车辆为公司现有的: l ××商务车一辆 l ××××商务车一辆 l ××轿车一辆。 车辆管理规定

第三条对司机的要求: 1. 公司车辆应用于公司处理公务事宜,驾驶员未经行政部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练习驾车; 2. 司机应爱惜所驾车辆,由于驾驶不当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3. 驾驶人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司机办公室待岗,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车辆用油管理要求: 1. 行政部按每月核定的出车公里数购买油卡,油卡由行政部办公室管理,司机加油时需要登记后领取油卡。不得无卡加油,特殊情况应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无卡加油的次数不得连续超过两次; 2. 司机因公出差需在途中加油时,应提前告知行政部,回公司后应及时提交部门审核及报销; 第五条车辆维护管理:

1. 所有车辆由公司统一安排定期检修、保养。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否则费用自付; 2. 需要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申请,经行政部批准后在公司指定得维修站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财务划帐转拨,不予支付现金; 车辆使用规定 第六条行政部安排用车应按照使用者重要性来安排优先级,派车必须首先考虑优先等级高的人员用车。下级申请用车必须在确认优先等级排在其之前的人员无用车需求,方可出车。 第七条具体关于每辆公务用车驾驶员、使用范围及使用权限优先级的规定如下: 1、××商务车: l 驾驶员:

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厂区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员工出入厂区必须凭工作证或上岗证通行,违者门卫有权禁止出入。 2、员工出入厂区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膊或穿拖鞋进入厂区,出入证必须戴在左胸口处,其它任何位置都是不规范的,保安有权予以纠正,蓄意对抗的,有权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部门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登记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 4、外来人员(如临时施工、应聘、送货、客户等)进入厂区事先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登记在册,注明来访单位、来访人员姓名、电话、来访时间、被访人、事由,征得被访者同意后,发给厂区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离开现场时请及时归还临时通行证。任何来访人员都不能扣押身份证,只能凭身份证登记,登记后立即归还。 5、公司员工因公临时出厂或外派作业,如果携带行李、工具、及其他物品,需持有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和事由才可放行,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本厂车辆及长期通行本厂厂区的外单位或个人车辆需持有本厂综合部发放的车辆

通行证。 2、外来临时车辆进入厂区,司机需将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后(登记内容包括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车辆型号、随车人数、车牌号、随车物品),由公司门卫工作人员发放厂区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并暂且寄留下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待出厂时归还。 3、外来临时车辆离开厂区时需无条件配合公司门卫工作人员的检查与管理,车上装有外运物品的,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 4、拉废旧物资的车辆,装车时综合部需派相关人员监督检查,出门时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废旧物资放行单、过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才允许离开。 5、公司员工摩托车或电动车可直接放行,其他单位及个人摩托车或电动车需检查后备箱才允许离开,对不服从检查之车辆,当班门卫应对其解释、劝导;对解释、劝导不服从者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对强制冲门者登记其车号,必要时报警,并有权禁止该车辆今后出入公司。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 规定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车辆统一合理化使用,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情况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综管部直管车辆、工厂专配车辆。 综管部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公司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公司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 工厂专配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主要用于工厂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综管部对工厂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综合办负责(不含领导个专用车辆)公司车辆派遣使用, 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工厂专配车辆由工厂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公司综管部负责监督,财务部负责费用报销审核。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

效的管理车辆。 3.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需由她人驾驶时,应尽善驾驶人 责任。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定期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4.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综管部保管备案,并审核 安排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5.公车的保险、年检、油料有综管部负责。因公用车产生的 路桥费、停车费、等参照公司财务制度按照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三、车辆使用管理 1.各部门或个人因公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 单》(附表1)经主管领导核准后交综管部调派并备案。无或未审批的《用车申请单》的,司机禁止出车。 2. 《用车申请单》应详填用途及装载品名、数量,需加注里程 数。但能够用“出货清单”代替。 3. 综管部对审批经过的用车申请,(前台/内勤)填制《车辆 出行及加油记录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录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4.司机收到《车辆出行及加油记录表》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 油量情况,司机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车辆出行及加油记

最新工厂进出管理制度

篇一:《员工进出厂管理制度》 目的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规范公司人员和外来人员出入,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及外来访客的管理。权责 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修定及执行的监督,经理核准执行。 2保安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相关任务,并将违反规定的情况及时提报至行政部。 3大门岗执勤保安对外来访客按流程进行登记,询问需拜访者人员或部门,并征得同意 后方可通行。流程 1人员进出管理 1员工出入公司时,保安员督导公司员工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厂牌。对违纪且态度 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由行政部处理; 2外来人员因公进入公司,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 至《来访登记表》,并发放来访证后方可进入; 3主管(含副主管)级以下员工因公但无需派车外出的,应填写《请假/外出单》,经 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将批准后的《请假/外出单》交由保安验证后放行,若无放行条,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因公但无需派车外出的,应填写《请假/外出单》,报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审批,并将批准后的《请假/外出单》交由保安验证后放行;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以电话形式向公司副总经理报批,经副总经理同意后,可由保安先予放行,后补办外出手续; 5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未安排加班,保安员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 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予以放行; 6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在厂内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7保安对员工出入厂,须严格监督检查,并如实、及时地做好登记。

8公用车辆外出时,需持填写完整并经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的《用车申请单》交至保安 处,方可放行,保安还需将车辆出入信息填写至《车辆出入登记表》中。 2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无正当手续,严禁任何人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厂; 3员工携带物品(含原纸、废纸、行李、维修物品等)出厂,须出示所属责任部门开 具的《物品放行条》,并经保安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物品放行单审批权限对应表,详见附件一; 4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需由前台代收发,前台应及时做好代收发工作,并 将信息登记至《信件登记表》中。 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未经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同意接见的来访人员;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边吃东西边走者; 3不正确佩戴厂牌者; 4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5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6已离职者。违纪处理 1员工违反以上规定,私自强行外出的,给予记过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罚; 2员工拒不配合保安检查,态度恶劣,漫骂或打人的,视情节,分别给予严厉警告、记过、记大过或开除处罚,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保安人身伤害的,依法追究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3保安违反以上规定,擅自放行的,第一次给予记过处罚,第二次给予记大过处罚,第三次给予开除处罚; 4保安监守自盗的,一律开除,涉及到刑事案件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表单1《来访登记表》 2《用车申请单》 3《车辆出入登记表》 4《物品放行条》 5《请假 /外出单》 6《信件登记表》

公司厂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制度

公司厂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一、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厂区车辆出入 和停车秩序,保障厂区安全和交通顺畅,办公环境秩序井然,确保员工车辆安全,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园区。 三、适用车辆类型:机动车、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车、摩 托车等) 四、区域划定:适用范围内的公司区域划分为停车区(即办公区域) 和禁停区(即生产区域),在停车区域机动车停放设有停车位,非机动车停放设有专用车棚。 五、职责和权限: 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停车区区域的停车规划、设置、引导、 监督及处罚工作;负责车辆出入的引导、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有权对违规车辆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有权调整停车位停放的 车辆。 2、公司各部门配合安全管理部做好车辆进出和停放的管理, 各部门领导监督和督促本部门员工车辆和涉及本部门业务的 外来车辆的合规停放,对违规行为进行批评和教育。 3、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安全管理部的处罚和执行结果。 4、公司后勤管理部配合安全管理部做好公司自有车辆的进出 和停放的管理。 5、对安全管理部报来的涉及公司员工的车辆停放违规的处

罚,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从工资中扣款,公司财务部负责罚款 现金部分的签收。 6、公司总经理负责车辆出入的审批和违规车辆处罚的审批。 六、管理规定: 1、公司安全管理部每天检查停车区和禁停区之间设置的围 栏,确保正常完好。 2、公司安全管理部对公司规定的停车区进行车位规划,设立 公司自有车辆专用停车位、普通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并进行 编号管理。 3、公司后勤管理部对公司自有车辆进行造册,并报安全管理 部备案,车辆增减时需向安全管理部备案,公司安全管理部对 公司自有车辆的出入进行合规管理。 4、除公司自有机动车辆外的其它机动车辆进入公司时凭《车 辆出入证》或《临时出入证》进出。 5、公司员工的私家车(机动车)长期或频繁出入公司的应到 安全管理部备案,并办理《车辆出入证》。 6、未办理《车辆出入证》的公司员工私家车(机动车)凭《临 时出入证》出入;外来机动车辆,包括来访车辆、送货车辆,应由外来车辆司机或与公司有此次业务往来的部门人员办理 《临时出入证》。 7、公司自有机动车辆应停放在划定的公司自有车辆专用停车

公司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档

公司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档Management document of motor vehicle parking for em ployees of the company

公司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公司员工机动车辆秩序,保障场内交 通畅通,特订立本规定,供公司员工遵守,并作为公司员工车辆停放安全管理的依据。 一、员工车辆停放指定车位及区域: 员工食堂正面、侧面停车位,1#、2#仓库旁停车位,c栋宿舍区停车位及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右侧顺序停放。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 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球会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球会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球会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进一步做好行政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中建城设公司所有公务车辆。 2、中建城设公司公务车辆分为综合部直管车辆、公司领导专用车辆和单位定向车辆 三、职责和权限 1、直管车辆由综合部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2、定向车辆正常情况下由所在单位管理、调度;专用车辆正常情况下由使用人直接调度,综合部管理;公司特殊需要或定向单位(使用人)没有外出任务时,由综合部实行统一调度。 3、公司公务车辆的证照办理、车辆年审、车辆保险、车辆报修等事项统一由综合部负责管理,按车建立《车辆证件登记表》。 4、综合部有权对各单位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派车规定 1、派车范围:原则上为中建城设公司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及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可由综合部根据情况适当安排;其它人员原则上不安排车辆,但可以搭乘顺向车辆。 2、派车原则:综合部派车时遵循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先领导后部门和能够合并用车尽可能合并用车的原则;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原则上非公司领导或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长途不派车;三人以上、任务紧迫或携带物品较多时可酌情派车;一般客人来公司,原则上不安排长途接送;各单位(部门)长途用车符合规定的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用车手续。 3、公司主要领导的用车相对固定,可直接与专车驾驶员联系,由专车驾驶员告知车辆管理人员后出车。 4、各职能管理部门及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用车应事先填写《用车审批单》(见附件1),由综合部车辆管理人员协调后统一派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写《用车审批单》者,应先电话联系车辆管理人员,有出车条件的

工厂进出厂管理规定

工厂进出厂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闲杂人员入厂,维护本厂正常的内部治安秩序,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本厂的生产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厂职工必须准时上下班。门卫人员必须对迟到或早退人员在进出厂门时进行登记,任何人员在上班中途时间进出厂门,均应按《行政后勤人员考勤制度》主动配合门卫进行查验或登记;对拒绝登记者,不得放行进出厂门。任何人均不得刁难门卫,对不听劝阻者,处以10-50元的罚款。若故意肇事,与门卫人员发生冲突辱骂、殴打门卫执勤人员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20-100得罚款,属本厂职工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本厂职工必须佩戴出入证进出厂上岗工作。门卫人员有权对进出厂的任何人员进行询问,查验证件。若发现不佩戴出入证者可给予每次10元的罚款。任何人员在进厂时必须主动出示证件,不得刁难滋事,若不听劝阻、故意肇事,按第一条规定处罚; 三、长期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单位的人员(含现场服务人员)必须办理并佩戴出入证(10元/个)进出厂,由保卫组对该类人员建档管理;外来人员,应自觉到保卫组办理临时出入证(交押金10元);总公司人员来厂公干,允许其佩戴公司出入证,若不能出示总公司出入证者,必须在入厂时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因公来厂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其他有效证件(工作证或身证)在入厂时填写会客单,且在门卫人员征得接洽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厂接洽工作,进厂接洽工作人员出厂时交回会客单经门卫核对注销后方可出厂。公司人员来厂公干,凭其公司出入证即可放行进厂,不能出示公司出入证者,仍按前规定执行。

五、本厂拒绝小孩进厂。无论本厂职工子女或外来小孩,均不允许放行进厂。若发现有小孩在厂区游逛,对当班值勤门卫和小孩监护人分别罚款30元/次。若不能追究到小孩监护人的,对当班值勤门卫加倍处罚。 六、无论因公因私的进出厂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携带与本公司类似物资进厂,若随身携带有与本公司类似物资确需进厂,必须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并让接洽部门到门岗处与门卫共同核实后,填写“物资出(入)门条”,方可进厂,出厂时,所带物品必须到接洽部门完善出门手续后方可出厂,若发现带物出厂,而手续不全者,将对携带者给予50-100元罚款;若查实属携带本厂物资出厂,交保卫组按盗窃行为处理。 七、凡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停车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门卫人员有权对任何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包括检查驾驶室,或后备箱),驾驶员应自觉接受检查,不得刁难。凡随车自带物品,原则上不准带进厂,确需进厂,必须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并让接洽部门到门岗处与门卫共同核实后,填写“物资出(入)门条”,方可进厂,出厂时,所运物品必须到接洽部门完善出门手续后到门卫交验物品,方可放行出厂,若发现出门手续不全者,将对出门条项目签批负责人和车主分别给予50-100元罚款。若驾驶员不听从执勤门卫人员的指挥,违令驾车强闯厂门,给予200元罚款;门卫发现出厂产品与出门条上标识品种、状态或数量不符的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卫组,保卫组有权对业务员或驾驶员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并按本厂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按罚款金额的20%给予保卫组奖励,按罚款金额的10%给予值班门卫个人奖励。 八、值班门卫有权对任何人带出厂门的任何可疑物品进行检查,若发现夹带本厂生产物资出厂,交保卫组按盗窃行为处以5-10倍的罚款;同时按罚款金额的20%给予保卫组奖励,按罚款金额的10%给予值班门卫个人奖励。 九、门卫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严守工作岗位,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得故意刁难。若徇私枉法从中作弊,发现一次,给予20-200元罚款,同时对举报者按罚款金额的50%进行奖励。

车辆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厂区车辆出入停放及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为加强厂区车辆出入停放及人员进出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创设安全、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确保公司各项活动的高效、协调运转,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车辆出入管理 1、凡来集团访客及联系业务的车辆,必须首先在门卫处登记车号、事由、人数,由保安员电话联系被访人员或单位后方能在保安员的指引下进入厂区。 2、本单位车辆出厂要有派车单,并核对随车人数,派车单未涉及人员不得随车出厂(司机除外)。如需出厂,应补办出门手续,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3、车辆进入厂区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礼让三先,不抢道占道,不鸣喇叭,不随意停车下客、等客。 4、物资出厂(包括外来提货车辆)要有物资出厂证明,核准数量,名称,并经相关部门同意,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出门条)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如与出门条不符,门卫不予放行。 5、外来送货车辆必须首先在门卫处登记车号、货物名称、收货单位,并由保安员与收货单位取得联系,经确认后方可进入厂区。 6、持证车辆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厂区,严禁车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二、车辆停放管理 1、厂区内所有路段严禁停放各种车辆,各种车辆应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自

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指挥,在规定区域或指定车位(小型车辆停放点:办公楼前停车位。大型车辆停放点:卸货区停车位。)靠边有序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如若车辆较多厂区内停放不下,请按门卫指示停放于厂区门外两侧路边。 2、厂区内通行的车辆一律靠右行驶,严禁逆向行驶。人员上、下车后立即驶离,不得在通道上滞留。 三、违章处理 厂区保安部负责管理进入厂区的所有车辆,疏导厂区道路上的车辆,保证厂区内道路畅通。对违反规定,不听指挥或造成交通堵塞,道路、设施损坏,污染道路环境的当事人,按规定给予适当罚款处理。 1、对于不服从指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乱停乱放而造成厂区道路堵塞,交通混乱,影响进出货的任何车辆,给予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当事人罚款50-100元。 2、任何车辆压坏路牙,每次罚款100-300元,损坏路面或人行道,按情节轻重罚款300-1000元。损坏路桩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除照价赔偿外再给予罚款处理。 3、损坏绿化(树木、花草等)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4、在厂区道路上维修车辆,污染地面及乱扔木材、饭盒等垃圾杂物的,除责成当事人清除污染物外,另罚款50-200元。 四、人员进出管理 1、所有员工进出公司厂区,都必须按公司规定着装。 2、上班期间或非正常下班时间,除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外,所有员工出厂区,必须办理《人员出门条》,并将出门证交门岗检查符合出厂要求后,打卡出门,详见第五条。

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广西南宁市丰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对进出公司各类车辆的管理,确保工作、生产和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工程机械车辆等;非机动车辆包括自行车、人力车等。 2 职责 2.1 安环科负责进出公司办公区和生产区车辆的综合监督管理。 2.2 保安队负责办理机动车辆进出的有关手续,并负责车辆停放的监督以及进出车辆、物资的检查、放行工作。 2.3 销售科负责运输液氨、氨水、硫磺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等相关资质的审查。 3 内容 3.1车辆进出管理 3.1.1 公司车辆及员工车辆 3.1.1.1 由安环科登记备案的公司及员工小汽车进出办公区门岗,不用办理登记和检查手续。其他车辆(包括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等)由安环科统一核发公司内部车辆出入证,凭证出入办公区门岗,并接受门卫检查。 3.1.1.2 由安环科登记备案的饭堂送饭车进出生产区门岗,不用办理登记手续,但出门时应接受门卫检查。 3.1.1.3 非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员工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 3.1.2 外单位车辆 3.1.2.1 外单位车辆须通过公司领导或各科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区门岗,并在门岗办理登记手续。 3.1.2.2 内部倒运肥料至生活区堆场的车辆由安环科登记备案,倒运肥料进出生产区门岗时,不用办理登记手续,但空车出门岗时,应接受门卫检查。

3.1.2.3 运输原材料(如煤、石灰、设备设施等)车辆进入生产区门岗,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出门时,凭公司放行条并通过门卫检查后方可放行。 3.1.2.4 运输公司产品(如肥料、液氨、氨水、硫磺、炉渣、废油、废旧钢材等)车辆进入生产区门岗,凭提货单办理登记手续;出门岗时,凭公司放行条并通过门卫检查后方可放行。 3.1.2.5车辆进入生产区门岗,如携带有自有物资、工具的,应提交物资清单,并办理登记手续;出门岗时,通过门卫检查核对后方可放行。 3.1.2.6 运输公司设备设施及其他物资出厂维修或更换的车辆出生产区门岗时,凭公司主管科室领导签发的放行条并通过检查后方可放行。 3.1,2.7 车辆过磅后至出生产区门岗过磅前,严禁放掉车辆水箱的水,不得使用水箱的水洗手、洗脸或用作他用。 3.1.2.8 非生产、经营需要,外来单位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 3.2 车辆出门检查 3.2.1 所有车辆进出公司生产区门岗必须接受检查。 3.2.2 车辆检查办法 3.2.2.1 载有物资或产品出门的车辆,门卫必须对照放行条以及物资工具清单等出门证明,仔细核对物资名称、数量等,并检查驾驶室、工具箱等。 3.2.2.2 空车出生产区门岗的车辆,门卫应仔细检查驾驶室、车箱、底盘等。 3.3 车辆停放管理 3.3.1 进入办公区的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区域内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3.2 未进入办公区和生产区的车辆,应停放在生活区道路的两边,不得影响道路通行。 3.3.3 进入生产区的车辆,不得随意停放,除生产作业和应急抢险需要外,必须在装卸货物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 3.4 车辆安全管理 3.4.1 所有在生产区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和信号标志行驶。 2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1.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理申请调派,总经理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予派车。 1.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1.4 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1.5 费用报销 1.5.1 公务车油料由财务部发放油卡加油,或由司机代付,回公司凭发票实报实销。 1.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及时报告。 1.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理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1.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1.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1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1.1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双方承担比例。 1.1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公司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13 发生人为原因造成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3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1.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公司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1.15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16 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17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18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19 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20 离车注意

车 辆 出 入 厂 管 理 规 定

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 为维护企业安全,保证车辆、物品出入厂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 车辆出入厂大门应遵循本规定,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二、免检车辆: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车辆、公司办公车辆为免检车辆,随时放行。 三、厂商车辆: 1、供应商送货车辆经门卫查对货物后允许放行入厂,车辆出门时经门卫检查后空车放行。如果有其它物品装载于同一车内者,须由货物验收部门负责人在入库单签字证明,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及公司内部各车间物资出厂,凭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运输本公司产品出厂的车辆凭出门证经门卫核对后放行。 4、进厂施工单位自带备用工具或物品(含施工单位、样品及其进厂装运成品的设备容器等)入厂,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工具、物品进厂申请单,一式两联,入厂时安保部保存,出厂时由安保部审核,经门卫查对放行。 5、外出修缮、修造、加工物品,需要携带返回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样品)送外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容器或其它应用携返的物品,应由主管部门填具“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两联(入厂时间抽存第一联、第二联由经办人自存为返厂的凭证)。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放行。 四、参观车辆: 1、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陪访的参观车辆免检放行。 2、其它车辆由总经办通知安保部,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到销售部、供应部的客户车辆登记放行。 五、其它规定:

1、公司员工私家车辆及客商来公司的非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2、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减速慢性,厂内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3、车辆进入厂区必须遵循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禁止乱停乱放。 4、门卫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禁止放行,依照本规定索取相关证件,并报告安保部。 5、车辆出入厂区的各类证明文件除缴有关部门外,由安保部专人管理,存档备查。 六、私家车、自行车、摩托车: 1、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携带任何私用物品进入厂区。 2、自行车、摩托车按顺序停放在车棚内。 3、自行车、摩托车进出门岗要下来推行。 4、私家车辆停放在办公楼院内。 七、违规责任: 1、公司员工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其个人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外协单位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车辆驾驶员、供应商、外协单位、业务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3、车辆运输本公司物品出厂的,按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 4、车辆在厂区内造成的破坏,视情况由驾驶员或主管业务部门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5、禁入厂区车辆进入厂区的,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的罚款。 6、门卫违反本规定随意放行车辆出入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由门卫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部门。 本规定由安保部负责落实执行,及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X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机动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机动车辆出入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出入厂区的机动车辆。 3 职责及权限 3.1 综合管理部门卫负责机动车辆出入管理和登记,有权拒绝不执行规定的车辆出入厂区。 3.2 市场营销部负责与运输车辆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负责向运输车辆传达公司规定和进行安全教育。 3.3 生产管理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有权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4 正文 4.1 进入化工装卸区“十不准” 4.1.1 未经批准,任何车辆不准进入装卸区; 4.1.2 安全防火设施不齐全的车辆不准进入装卸区; 4.1.3 手机、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不准带入装卸区; 4.1.4 穿易产生静电服装或带钉鞋的人员不准进入装卸区; 4.1.5 未经批准,与生产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去装卸区; 4.1.6 不准在装卸禁火区内使用电器、音响设施或修理机动车辆; 4.1.7 无《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在装卸区内动火作业; 4.1.8 未经批准,不准在装卸区内施工作业; 4.1.9 不准用汽油、溶剂油等易燃溶剂擦拭设备、工具、衣物及地面等; 4.1.10 不准损坏、圈占或挪用安全消防设施。 4.2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有公司相关人员带领,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门卫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准进入厂区。 4.3 进入厂区(包括装卸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公司“十大禁令”和“进入化工装卸区十不准”规定,对不遵守规定、不听劝阻、强行进入者,门卫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4.4 运输车辆依此排队登记,服从门卫管理和指引,严禁堵塞大门道路。 4.5 进入装卸区或装置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阻火器,危险品车辆需自备灭火器,驾驶员应持危险品准运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登记后按指定路线行驶。 4.6 车辆装卸作业时,驾驶员必须在车旁监督。 4.7 拖拉机、摩托车、电瓶车等不得进入装卸区和装置区。 4.8 车辆出门时,门卫人员要按照出库单查验货物,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确属私人物品或特殊情况,驾驶员应主动说明,由门卫负责验看。 4.9 凡车辆违规进出厂区,每车次罚驾驶员和门卫各100元;车辆在厂区内违反规定的,每次罚驾驶员200元;因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驾驶员或车主赔偿全部损失,公司带车人员负连带责任。 5 相关文件 无。 6 相关记录 无。 7 其它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起草,并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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