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S推行手册-外单位物品临时存放管理规定
外单位物品临时存放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对外单位临时存放物品的管理,规范流程,维护所在单位的5S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所有单位临时存入物品
3.细则
3.1 需存放临时物品的部门必须填写《临时物品存放申请单》,经被存放地单位领导(或现场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存放。
3.2 物品必须存放在被存放地单位指定区域内。
3.3 存放部门必须做好临时存放物品的定置、标识和5S 工作。
3.4 物品及人员要服从被存放部门的管理。
3.5物品存放期限超过申请存放期限,如需继续存放,必须再重新办理申请,征被放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存放。
3.6被存放部门须负责临时存放物品的安全管理。
4.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起草。
5.本规定由“5S内部审核小组”负责解释。
6.附:《临时物品存放申请单》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