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5.1目视检查的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 30cm~45cm 时间 5 S内,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

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

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

5.3.1产品A面

5.3.1 A 面:产品丝印面或标贴粘贴面

5.3.2 产品B面:

5.3.3 C面:

5.4产品包装检验项目

5.4.1 针对吸塑、说明书、吸塑内纸卡、配件检验标准如下:

5.4.2针对外箱及内箱装箱检验标准如下:

5.5面积规格以下图为标准;单位: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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