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退费管理规定

幼儿园收退费管理规定
幼儿园收退费管理规定

幼儿园收退费管理规定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董村中心幼儿园收退费管理制度为维护本园及入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正常的保育教育秩序,依据《北京市幼儿园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制度

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二、退费制度

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与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办法。******培训学校于2014年9月1日期,实施《****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填写报名表-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入学登记表-正式入学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费用明细请参照附件1.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教材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受到缴费单后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和常务总监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1% 2)延迟两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常务总监以及百事威总经理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2% 3)延迟超过两周以上缴费的,一并处以按照学费5%的金额进行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5% 4. 学生缴纳清学费后,学校须按照国家财务规定的流程和方式,签发收据作为缴费证明; 5.学生一旦缴费办理入学,必须按照****培训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产生要求退学或退费的问题,将按照百事威退学、退费管理办法执行。若学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要求退学、退费,学校扣除手续费、管理费和服务费予以退还;如若学生因个人主观问题要求退学退费,学校将合理地收取违约金;具体实行办法,参照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第二章、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一、学校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使用相关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该票据作为学校收费和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于2011年12月3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以发改价格〔2011〕3207号印发。《办法》共24条,自发布后30日施行。 概要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2011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自发布后30日施行。 为规范幼儿园各种名目的收费,《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收费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暂行办法》要求,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各地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收费政策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1] 背景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幼儿园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教育发展迅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幼儿教育资源供需的矛盾。同时,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规范了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但总体看,幼儿教育基础还较薄弱,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一些地方的幼儿园设立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一些幼儿园以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一些幼儿园以开设象棋班、围棋班、珠算班、舞蹈班、绘画班等各种兴趣班名义,在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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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办法。******培训学校于2014年9月1日期,实施《****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填写报名表-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入学登记表-正式入学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费用明细请参照附件1.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教材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受到缴费单后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和常务总监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1% 2)延迟两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常务总监以及百事威总经理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2% 3)延迟超过两周以上缴费的,一并处以按照学费5%的金额进行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5% 4. 学生缴纳清学费后,学校须按照国家财务规定的流程和方式,签发收据作为缴费证明; 5.学生一旦缴费办理入学,必须按照****培训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产生要求退学或退费的问题,将按照百事威退学、退费管理办法执行。若学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要求退学、退费,学校扣除手续费、管理费和服务费予以退还;如若学生因个人主观问题要求退学退费,学校将合理地收取违约金;具体实行办法,参照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第二章、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一、学校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使用相关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该票据作为学校收费和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学校入学后因故要求退费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阐明理由并出具书面的材料和凭证。 三、学校办理退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1.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费用=剩余学费.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而向学校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幼儿园退费管理制度

幼儿园退费管理制度 幼儿园退费管理制度 幼儿园退费管理制度一 收费: 1、幼儿托费按月计算,不跨月计算,如果当月幼儿特殊原因,出勤连续10天以内,来园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及园长同意,可在下月进行抵扣半月托费,超过则按整月托费收取。(备注:要求有当月票据) 2、每月30日至次月5日交费(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每月按1号计费。 按幼儿园规定日期内不及时为宝宝交齐托费,逾期1日收取每月费用1%的滞纳金。 退费: 1、餐费按天计算整月收取,如幼儿不能在园用餐的按缺勤天数计算(10元/天) 2、车费、教学费不予退费 4、全托幼儿不予退费 5、杂费多退少补,按实际花销予以退费 6、幼儿园一年只允许休园两月,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者按规定缴纳保教费和各项杂费。 7、新生入园一个月内不退学费。幼儿正式入园,若中途退园的,

不退保教费,只退伙食费,已缴费剩余十天以内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均不退。 8、国家公共假期不退费。 望家长与我园积极配合,按照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准时交费,请您遵守幼儿园的`收退费制度,谢谢您的合作! 幼儿园退费管理制度二 为维护本园及入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正常的保育教育秩序,依据《北京市幼儿园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制度 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二、退费制度 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

培训学校退费处理办法

退费处理办法 退费原因解析 1、前期:承诺不一致:前期咨询与后期服务反差较大,造成退费; 2、中期:后期服务跟不上。教务服务跟不上或教学服务不到位; 3、其它:客观不可抗力造成; 退费流程办理 1、班主任、主管、校区负责人沟通 了解到学生有退费意向时,教务主管、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第一时间与家长沟通,进行第一次挽单,了解退费原因后,必须进行面谈,严禁电话沟通;如可采取其它方式(课时保留、转化、延期等)解决问题,即可及时处理;如果问题能解决可直接上课; 2、第一次挽单失败后,签约老师及时参与进行第二次挽单,以解决问题为主,需要上层领导给与支持可上报; 3、所有挽单情况需详细填写挽单情况说明; 4、如果家长与学生坚持要求退费,必须告知校区负责人,由校区负责人负责安排退费前期事宜,并给出初步退费建议; 填写退费申请单 1、在填写退费申请单之前,班主任必须先与校区出纳,核对申请退费学员已发生课时及剩余课时数量。再与家长、教师准确核对剩余课时,写明退费原因,并告知家长退费流程与处理时间; 2、班主任、主管与校区负责人可与家长商谈具体退费金额,但是退费金额的依据必须是该生的协议,如超出协议的权限必须申报到学校负责人审批; 3、所有的资料原件(课时记录、退费申请单、辅导协议、挽单流程情况表及校区负责人处理建议及说明)在七个工作日内必须交到学校负责人处,退费申请单需有班主任、校区出纳、签约老师、教务主管、分校长亲笔签字,不得代签字; 退费方案 1、根据与家长的协商,确立最终的退费解决方案; 2、学校负责人收到退费申请单时,第一时间给家长打电话,告知家长退费单已

交到公司,并尝试进行最后一次沟通;如果挽单失败,需告知家长退费手续办理时限(银行退款一般为7-21个工作日),严禁私自承诺退款日期; 3、核实退费原因,再次告知退费流程,希望家长耐心等待,无特殊情况,退款工作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如需转账、支票付款,由于手续繁杂,或出于中高考之前等原因,公司处理时间会延长或集中、统一处理,希望客户给予理解; 4、学校负责人必须根据该生资料进一步调查,如有疑问要及时与班主任、签约咨询、教务主管、分校长等人员沟通,了解详细情况; 退费办理 1、退费方案确立以后,递交退费申请单到教务主管签字→签约咨询签字→财务办公室签字→公司出纳再次核实退费金额并签字→通知家长取款时间,并叮嘱家长取款时必须带齐辅导协议与收据(或发票); 2、如家长需要现金转账可以留银行卡号(建、农、工行),如交费时使用信用卡,需提供刷卡时的信用卡卡号,且前提条件是辅导协议、解除合同说明、或丢失说明与交费收据(或发票)已上交财务; 3、所有退费学生的资料都必须在财务打包存档!并由分校长对本次退费进行责任界定,产生的相应罚款要明确到个人,并报财务进行扣罚; 4、同时由班主任、教务主管进行失单分析和总结,形成文档进行备案。 6、校区遗留的退费,班主任、教务主管、分校长新接手后,有义务协助处理,剩余责任由公司根据情况进行鉴定; 退费附表 1、退费申请表 2、退款说明 3、辅导协议解除说明 4、退费说明 5、转课时申请 退费责任界定 一、前期咨询过度承诺,后期服务不可能实现,造成退费:追究咨询责任,处罚50元; 二、服务中出现问题,造成的退费:

广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全文) 2012年01月05日15:1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5日电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三部委于2011年12月31日发布通知,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相关部门按照执行。该办法自发布后30日施行。全文如下: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第六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舞之星艺术教育培训学校招生、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的办学行为、健全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免费咨询—入学检测—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照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 3、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需向学校做出书面说明并及时催缴; 2)延迟两周以上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课时将取消课时的核算; 4、收取学费必须统一开具收据单(写明报班科目、班级、实际费用、活动优惠等)。第二退学、退费 一、机构在收费开具的收费收据作为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退费执行标准 1、若因机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退还剩余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费用=剩余学费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1、交费后至学期小组开学后的15天内,学员有特殊情况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80%退费。 2、学期开学后的第15-30天,学员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60%退费。 3、学期开学后的第30天,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4、单据遗失者,不予退费。 三、退费流程 1、学员家长提出申请,填写退费申请表; 2、任课老师沟通学员学习情况,确认责任方,如果是校方责任,或者学员确实有特殊情况,无任何原因校方不予办理退费; 3、任课老师核实课消情况,签字确定(三日内完成) 4、家长凭当期缴费收据及已签批退费申请表15号至前台开具退费单,由校长审核签字。 5、凭签字后的退费单由财务支出退费。 此规定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资讯时向家长公示,并在缴费时以一式两份的形式,要求学生或者家长签字,自签字起具备法律效力。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规定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三)、按照勤俭建校,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四)、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五)、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三)、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四)、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五)、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财务管理制度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三、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四、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五、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六、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七、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八、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九、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派人采购并予核定其价格。 十、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部门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现金数额较大时,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打招呼,财务部门到银行支取现金须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小精灵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我园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院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幼儿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幼儿园在园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幼儿园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孩子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幼儿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园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幼儿园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幼儿园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学校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的办学行为、健全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照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的参照附件。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材料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需向学校做出书面说明并及时催缴; 2)延迟两周以上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课时将取消课时的核算; 4、收取学费必须统一开具收据单(写明报班科目、班级、实际费用、活动优惠等)。 第二退学、退费 一、机构在收费开具的收费收据作为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退费执行标准 1、若因机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退还剩余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费用=剩余学费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1、交费后至学期小组开学后的15天内,学员有特殊情况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80%退费。 1、学期开学后的第15-30天,学员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60%退费。 2、学期开学后的第30天,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3、单据遗失者,不予退费。 三、退费流程 1、学员家长提出申请,填写退费申请表; 2、任课老师沟通学员学习情况,确认责任方,如果是校方责任,或者学员确实有特殊情况,无任何原因校方不予办理退费; 3、任课老师核实课消情况,签字确定(三日内完成) 4、家长凭当期缴费收据及已签批退费申请表15号至前台开具退费单,由陈校长审核签字。 5、凭签字后的退费单由财务支出退费。 此规定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资讯时向家长公式,并在缴费时以一式两份的形式,要求学生或者家长签字,自签字起具备法律效力。 ,,,,,,,,,,,,,,,,,,,,威可拓教育

民办幼儿园收退费制度 3篇精选(最新)

背景 为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2011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自发布后30日施行。 为规范幼儿园各种名目的收费,《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收费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各类费用,应该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暂行办法》要求,幼儿园应该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各地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收费政策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1] 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幼儿园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教育发展迅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幼儿教育资源供需的矛盾。同时,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规范了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但总体看,幼儿教育基础还较薄弱,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一些地方的幼儿园设立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一些幼儿园以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一些幼儿园以开设象棋班、围棋班、珠算班、舞蹈班、绘画班等各种兴趣班名义,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变相强制向家长收取费用。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一方面,需要明确政府责任,增加资源供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下一步将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另一方面,要针对幼儿园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进行规范,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在这种情况下,三部委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有重要作用。 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

收退费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凹凸总部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收、退费办法。 第一章、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填写报名表-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入学登记表—学管排课—正式入学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费用明细请参照附件1. 2.小班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教材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后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咨询师,咨询部主任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1% 2)延迟两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咨询师,咨询部主任和执行校长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2% 3)延迟超过两周以上缴费的,一并处以按照学费5%的金额进行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5% 4. 学生缴纳清学费后,学校须按照国家财务规定的流程和方式,签发收据作为缴费证明; 5.学生一旦缴费办理入学,必须按照凹凸个性教育的学生管理办法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产生要求退学或退费的问题,将按照凹凸教育退学、退费管理办法执行。若学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要求退学、退费,学校扣除手续费、管理费和服务费予以退还;如若学生因个人主观问题要求退学退费,学校将合理地收取违约金;具体实行办法,参照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第二章、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一、学校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使用相关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该票据作为学校收费和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学校入学后因故要求退费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阐明理由并出具书面的材料和凭证。 三、学校办理退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1.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费用=剩余学费(如果报名缴费时学校给予了优惠,退费时按原价计算课消)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而向学校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校外培训民办机构)

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规范机构的办学行为,健全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订本收费、退费管理办法: 一、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个人信息登记。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照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时间价格进行收费。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材料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一周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需向公司做出书面说明并及时催缴;若延迟两周以上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课时将取消课时的核算。 二、退学、退费 (一)、机构在收到开具的收费收据为退费的唯一凭证为依据。(二)、退费执行标准; 1、若因机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公司须退还剩余费用。 2、公司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公司扣除5﹪手续费。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1)、交费后至学期小组开学后的15天内,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

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的80﹪退费。 (2)、学期开学后的第15-30天,学生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60﹪退费。 (3)、学期开学后的第30天,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4)、单据遗失者,不予退费。 三、退费流程; 1、学员家长提出申请,填写退费申请表; 2、任课老师沟通学生学习情况,确认责任方或者确实有特殊情况,无任何原因公司不予以办理退费。 3、任课老师核实情况签字确定(三日内完成) 4、家长凭当期缴费收据及已签批退费申请表15号前至前台开具退费单据,由校长审核签字。 5、凭签字后的退费单由财务支出退费。

幼儿园收退费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幼儿园收退费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收费: 1、幼儿托费按月计算,不跨月计算,如果当月幼儿特殊原因, 出勤连续10天以内,来园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及园长同意,可 在下月进行抵扣半月托费,超过则按整月托费收取。(备注:要求有 当月票据) 2、每月30日至次月5日交费(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每月按1 号计费。 按幼儿园规定日期内不及时为宝宝交齐托费,逾期1日收取每月费用1%的滞纳金。 退费: 1、餐费按天计算整月收取,如幼儿不能在园用餐的按缺勤天数 计算(10元/天) 2、车费、教学费不予退费 4、全托幼儿不予退费 5、杂费多退少补,按实际花销予以退费 6、幼儿园一年只允许休园两月,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者按规 定缴纳保教费和各项杂费。 7、新生入园一个月内不退学费。幼儿正式入园,若中途退园的,不退保教费,只退伙食费,已缴费剩余十天以内的保教费和伙食费 均不退。 8、国家公共假期不退费。

望家长与我园积极配合,按照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准时交费,请您遵守幼儿园的收退费制度,谢谢您的合作! 一、收费制度 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 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 办理退园手续。 二、退费制度 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 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 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与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 为了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监督力度,我校幼儿园全面实行收费退费公示制度。 一、收费须知 1、幼儿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450元,教材费50元,共计500元。 2、生活费每月暂定70-80元(两餐一点),学期始一并收取。 3、夏季6、7、8每月加收空调费用15元;冬季11、12、2、每 月加收取暖费20元。

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学校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的办学行为、健全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照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的参照附件。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材料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需向学校做出书面说明并及时催缴; 2)延迟两周以上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课时将取消课时的核算;4、收取学费必须统一开具收据单(写明报班科目、班级、实际费用、活动优惠等)。 第二退学、退费 一、机构在收费开具的收费收据作为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退费执行标准 1、若因机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退还剩余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费用=剩余学费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1、交费后至学期小组开学后的15天内,学员有特殊情况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80%退费。 1、学期开学后的第15-30天,学员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60%退费。 2、学期开学后的第30天,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3、单据遗失者,不予退费。 三、退费流程 1、学员家长提出申请,填写退费申请表; 2、任课老师沟通学员学习情况,确认责任方,如果是校方责任,或者学员确实有特殊情况,无任何原因校方不予办理退费; 3、任课老师核实课消情况,签字确定(三日内完成) 4、家长凭当期缴费收据及已签批退费申请表15号至前台开具退费单,由陈校长审核签字。 5、凭签字后的退费单由财务支出退费。 此规定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资讯时向家长公式,并在缴费时以一式两份的形式,要求学生或者家长签字,自签字起具备法律效力。 威可拓教育 2018年7月16日

幼儿园收退费管理制度

幼儿园收退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收费透明度,保证收退费工作顺利开展,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幼儿园收退费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幼儿园收退费管理制度范文篇一为维护本园及入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正常的保育教育秩序,依据《北京市幼儿园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与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

以退还。 幼儿园收退费管理制度范文篇二为了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监督力度,我校幼儿园全面实行收费退费公示制度。 1、幼儿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450元,教材费50元,共计500元。 2、生活费每月暂定70-80元(两餐一点),学期始一并收取。 3、夏季6、7、8每月加收空调费用15元;冬季11、12、2、每月加收取暖费20元。 4、代收费:幼儿入园时一次性收取幼儿被褥费(未定,离园时归个人带走)和校服费、保险费。 1、幼儿交费后一律不退费,学期末统一结算,根据情况转入下学期。 2、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因特殊情况连续2个月以上不来园者,退所交以上费用的40%,连续不来园不足2个月者,不再退以上费用。 3、连续一周内(不包含节假日、周日)不来园者每天退生活费2元,连续不来园不足一周者,不退生活费。 1、我校(中心小学、中心园)教职工享受优惠收费,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教材费200元,生活费不再优惠。

学校收费管理制度

学校收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收费工作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关于重点高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规定,依法组织收费,不自立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 二、所有收费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格执行国家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三、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确定 收费项目主要包括: (一)学费; (二)公寓制寄宿费; (三)代收费用; (四)其他费用。 上述学费、寄宿费其他费用必须按照省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没有收费标准的,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报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审批,按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巧立名目、提高标准乱收费。代收费要坚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多退少补,收支平衡原则,要维护学生的利益,不得变相多收费。 四、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做到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提高收费行为透明度。公示内容包括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构及文号)、收费范围、计量单位、投诉电话等。严禁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主任擅自提高扩大收费标准或者搭车收费。 五、对服务价格严格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工作制度和坚持服务性收费自愿的原则。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乱收费。 (一)超越管理权限制定收费的; (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的; (四)不按规定申领或年审《收费许可证》而收费的; (五)不使用规定票据收费的; (六)其他乱收费行为。 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可以向物价、财政部门举报,受上级部门的查处,其非法所得,应退还交费者;不能退还的,上缴财政,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幼儿园收退费管理制度范文

幼儿园收退费管理制度范文 一、收费制度 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 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 办理退园手续。 二、退费制度 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 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 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与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 为了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监督力度,我校幼儿园全面实行收费退费公示制度。 一、收费须知 1、幼儿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450元,教材费50元,共计500元。 2、生活费每月暂定70-80元(两餐一点),学期始一并收取。

3、夏季6、7、8每月加收空调费用15元;冬季11、12、2、每月加收取暖费20元。 二、退费须知 1、幼儿交费后一律不退费,学期末统一结算,根据情况转入下学期。 2、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因特殊情况连续2个月以上不来园者,退所交以上费用的40%,连续不来园不足2个月者,不再退以上费用。 3、连续一周内(不包含节假日、周日)不来园者每天退生活费2元,连续不来园不足一周者,不退生活费。 三、优惠须知 1、我校(中心小学、中心园)教职工享受优惠收费,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教材费200元,生活费不再优惠。 收费: 1、幼儿托费按月计算,不跨月计算,如果当月幼儿特殊原因,出勤连续10天以内,来园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及园长同意,可在下月进行抵扣半月托费,超过则按整月托费收取。(备注:要求有当月票据) 2、每月30日至次月5日交费(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每月按1号计费。 按幼儿园规定日期内不及时为宝宝交齐托费,逾期1日收取每月费用1%的滞纳金。 退费: 1、餐费按天计算整月收取,如幼儿不能在园用餐的按缺勤天数计算(10元/天) 2、车费、教学费不予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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