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所)律师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依据《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律师行业和盈科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收费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盈科所全体执业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盈科所各地分所可根据当地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做适当调整。

第三条:律师服务费是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指派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

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承办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

(3)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4)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律师服务计费要考虑如下因素:

(1)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花费的工作时间;

(2)完成委托事项所需人员的配备;

(3)委托事项的复杂程度;

(4)委托事项所涉行业的专业性和法律专业性,法律顾问要考虑企业规模或工作量;

(5)委托事项的经济价值;

(6)办理委托事项所涉及的语种;

(7)办理委托事项所涉地域范围;

(8)主办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9)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可以预收全部或部分费用,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或完成法律服务后收取。

第六条: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

律师个人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预收办案差旅费的,相关案件承办律师应当留存合法票据,及时向委托人出具。

第八条: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本所律师应当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对于有其它特殊情况,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拟低于本办法所确定的最低标准收费的,需经本所执行合伙人同意。

第二章收费方式

第十条:盈科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收费方式。

第十一条:计件收费是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法律事务或制作法律文书等服务,按照服务的件数收取服务报酬的收费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第十二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是根据当事人争议财产的数额,按比例收取服务报酬的收费方式。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第十三条:计时收费是按照确定的单位时间收费标准,根据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所付出的有效工作时间,计算收取服务报酬的收费方式。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四条:计时收费标准

口头咨询、参加项目谈判可以以计时收费的方式确定收费金额;

口头咨询计时收费按如下标准执行:合伙律师每小时300至3000元人民币,非合伙律师每小时100至1500元人民币;

参加项目谈判计时收费按如下标准执行:合伙律师每小时500至3000元人民币,非合伙律师每小时300至2000元人民币;

参加项目谈判实行计时收费的,应根据项目规模确定最低收费额;

实行计时收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第十五条:风险代理收费是根据法律事务的办理结果,从委托人获得的财产利益中按照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收取服务报酬的收费方式。

第十六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本所根据政府指导价拟定的收费标准,若告知后委托人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七条:下列民事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

第十八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三章计费标准

第十九条:刑事案件计费标准: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非合伙律师,每件收费5000—10000元人民币;合伙律师,每件收费10000—50000元人民币

2:审查起诉阶段:非合伙律师,每件收费5000—10000元人民币;合伙律师,每件收费10000—50000元人民币

3:一审阶段:非合伙律师,每件收费10000—50000元人民币;合伙律师,每件收费20000—100000元人民币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律师连续介入两个以上阶段的,可以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第二十条: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一)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可以按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非合伙律师,

每件收费5000—10000元人民币;合伙律师,每件收费10000—50000元人民币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可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如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含十万元),为争议金额的8%-10%(最低收费3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以上至50万元人民币的(含50万元),5%—6%;

(3)争议标的在50万以上至100万元人民币的(含100万元),4%-6%;

(4)争议标的在100万以上至500万元人民币的(含500万),3%-4%;

(5)争议标的在500万以上至1000万元人民币的(含1000万),2%-4%;

(6)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人民的(含5000万元),1.5%-2%。

(7)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人民币的(含1亿元),为1.3%-2%。

(8)争议标的在1亿元以上的, 1%-2%

以上标准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三)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最低不得低于20%。

(四)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六)上述比例为每一个阶段的计费标准,若本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第二十一条: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一)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二)计件收费标准为:非合伙律师,每件收费5000—10000元人民币;合伙律师,每件收费10000—50000元人民。

(三)涉及财产关系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下列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收费标准的2到5倍收费:

(一)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二)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三)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四)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职务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

(五)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民事案件,给予社会保险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风险代理案件、计时收费案件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三条:常年法律顾问收费

(一)常年法律顾问包括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常年法律顾问和其他经济组织常年法律顾问。

(二)常年法律顾问通常根据其资产规模确定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无法确定其资产规模的,合伙律师年法律顾问费最低为50000元人民币,普通律师年法律顾问费最低为30000元人民币。

(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收费按年计费;

常年法律顾问费的支付方式为半年度或年支付。

(四)常年法律服务范围不包含下列事务:

(1)委托人的异地分支机构,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2)委托人涉及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需要进入诉讼或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以及行政复议、商标、专利代理等专项事务。

(3)委托人的长期投资、融资、改制、重组、并购、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事务。

第二十四条:其它非诉讼法律服务收费

(一)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代理商品房买卖、出具律师函,按合同标的收费,但每件(次)不低于5000元。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项目谈判、律师见证、资信调查,按所涉及的财产标的收费,但最低不低于20000元;

(三)以上两条涉及业务经协商也可按计时收费标准收费。

(四)公司、企业设立按注册资本金额的以下比例收取代理费:

(五)企业改制项目按如下标准协商收费:

(1)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按资产总额的1.5%以上收取,但最低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2)组建或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本总额的3%以上收取,但最低不少于10万人民币;

(3)收购、兼并、分立、产权交易,按资本总额的3%以上收取,最低不少于10万元人

民币;

(4)破产、清算、注销,按实际情况收取,但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六)股票上市、企业发债、信托产品,按拟募集资金金额的以下比例收取代理费:

(七)商标代理按如下标准收费:

(1)国内商标注册申请或续展或转让,每件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

(2)外国商标注册申请或续展或转让,每件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

(3)著录项目变更,每件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

(4)许可合同备案,每件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

(5)商标复审或异议或争议或撤销,每件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

(八)专利代理按如下标准收费:

(1)发明专利申请,每件不低于3000元人民币;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每件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件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

(4)专利权撤销,每件不低于4000元人民币;

(5)专利权无效,每件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

(6)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属争议,每项于低于 10000元人民币。

(九)房地产项目按如下标准收费:

(1)房地产按揭,按贷款申请人申请贷款额的千分之三,但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开发商及银行的要求作适当调整;

(2)房地产购买和销售签约法律服务,对个人,每件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对房地产公司,每份合同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

(3)预售登记,每件收取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

(4)产权登记(含代收代缴契税),每件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

(5)抵押登记,每件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

(十)法律文书代书按如下标准收费:

(1)起诉状、答辩书、反诉状,每件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

(2)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反请求申请书,每件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

(3)申诉状每件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

(4)合同起草,每件不低于3000元人民币。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本所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并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本所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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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所)律师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依据《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律师行业和盈科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收费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盈科所全体执业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盈科所各地分所可根据当地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做适当调整。 第三条:律师服务费是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指派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 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承办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 (3)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4)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律师服务计费要考虑如下因素: (1)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花费的工作时间; (2)完成委托事项所需人员的配备; (3)委托事项的复杂程度;

(4)委托事项所涉行业的专业性和法律专业性,法律顾问要考虑企业规模或工作量; (5)委托事项的经济价值; (6)办理委托事项所涉及的语种; (7)办理委托事项所涉地域范围; (8)主办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9)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可以预收全部或部分费用,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或完成法律服务后收取。 第六条: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 律师个人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预收办案差旅费的,相关案件承办律师应当留存合法票据,及时向委托人出具。 第八条: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本所律师应当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对于有其它特殊情况,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拟低于本办法所确定的最低标准收费的,需经本所执行合伙人同意。 第二章收费方式

征稿启事--盈科

征稿启事 经营与管理杂志社与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作,在《经营与管理》杂志设立《盈科说法》专栏,刊登法律与经济、法律与管理方面的文章,面向盈科律师事务所国内外各分支机构全体律师征集稿件,稿件内容及涉及范围、要求说明如下: 一、稿件内容 1.典型案件的案例法律分析、评论。 2.分析我国司法解释和重大疑难案件判决,披露重大事件背后的真与假、公民身边的善与恶。 3.对律师行业与职业关系的思考,对律师职业与其他职业关系的思考,对律师行业未来发展的思考。 4.介绍我国法治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解释及评论的文章。 5.法律疑难问题解决方法,法律风险防范方案。 6.事前、事中、事后的战略设计、法律分析、解决方案及法律预警、注意事项,典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设计、专利分析、商标维权、商标调查、商标策略及著作权方面的案例,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规划、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及完善方面的法律事务。 7.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规范管理制度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等。 二、征稿涉及法律范围

1.公司法律事务。劳动关系、投资、并购、重组、招投标与拍卖、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创意、环境与资源、信用管理及企业全程性法律服务方面。 2.国际事物法律事务。国际贸易、国际投资、海商海事、涉外民商、WTO与反倾销、竞争与反垄断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3.诉讼仲裁法律事务。商事仲裁、商事诉讼、行政诉讼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方面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案件的刑事诉讼等。 4.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尤其是在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业务领域典型的专利复审、无效和专利纠纷案例;典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设计、专利分析、商标维权、商标调查、商标策略及著作权方面的案例;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规划、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及完善方面的法律事务。 5.金融投资法律事务。融资、银行、保险、基金、信托、资产处置及金融衍生品方面的法律服务,尤其是投资理财、股权转让、证券发行与交易、金融投资领域国内及国际适用的法律法规,风险评估与防范及交易规则、惯例的理解和把握方面。 6.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物业管理、租赁、房地产交易、房地产项目融资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和政策介绍。 7.证券资本法律事务。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创业板上

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排名最新发布

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本次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的排名的依据是行业内影响力、人数规模、胜诉率、客户满意度、律师平均执业年限、履约能力等,结合各大机构发布的调研报告等综合评定,仅做参考。 第一、恒略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海淀区) 恒略律所是典型的后起之秀,虽然品牌创立时间不长,但近两年频繁在在各大榜单上胜诉率和好评率排名靠前,诉讼业务是其强项。恒略律所内部有征地拆迁团队、房产律师团队、刑事辩护团队、合同纠纷团队、医疗纠纷团队等诉讼业务领域的专门团队研究院。恒略律师事务所也是目前发展最快的律师事务所。 第二、京师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京师律师事务所虽然创立于上世纪90年代,但是其发展最快的是最近的5年,律师人数由百余人的团队迅速扩张到突破千人。也是公司化运营律师事务所的先驱者,其从成立以来一直秉持着朝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电商化方向,并且朝着这个方向不断改革。 第三、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盈科专注于全球化法律专营机构盈科全球网络覆盖81个国家的140个国际城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商务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业务范围涵盖国际贸易、海外投资、公司、资本证券、投融资与并购等专业领域。不仅如此,盈

科近些年在国内诉讼业务上也有所展进,分别成立了不同的诉讼团队。 第四、金杜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金杜是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金杜在全球拥有2400多名律师,分布于世界各地28个城市,借助统一的全球平台,协助客户了解当地的挑战,应对地域性复杂形势,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商业解决方案。 第五、大成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大成作为WSG(世界服务集团)中国区唯一成员,虽然北京总部人口不及京师,但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执业律师人数超过7000人。专长于为国内外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 第六、中闻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东城区) 创立于2001年的中闻律师事务所作为新世纪律师行业的开拓者,近些年频频展现它的影响力,虽然名称不及以上各位响亮,但其在律师行业内部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其对律协的发展的推动作用得到了行业认可。 第七、君合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东城区) 君合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专长于提供一流的商业与诉讼法律服务,典型的老牌律所,人气聚集。同时也是两大国际律师协作组织Lex Mundi和Multilaw中唯一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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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律师执业情况

2018年律师执业情况 李霏雨等169人于2018年6月实习期满(其中申请专职律师167名,申请兼职律师2名),经市律协考核合格,区市县(先导区)司法局初审上报,市局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辽宁省司法厅申报。省厅已予审批。 附:申请律师执业证人员名单 2018年6月6日 律师事务所姓名

1 辽宁锦儒律师事务所李霏雨 2 辽宁邦德信律师事务所李绅隆 3 辽宁邦德信律师事务所赵伟 4 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刘志龙 5 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朱美霖 6 辽宁同人律师事务所柴振邦 7 辽宁律昇律师事务所杨春 8 辽宁阳光律师事务所全镜霖 9 辽宁德中律师事务所杜述勇 10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郑博予 11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高耸 12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丁一 13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关鑫 14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郭童心 15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黄博 16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祝樊迪 17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宋洋 18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李阳 19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储莺歌 20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刘佳 21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刘秀茹

22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耿丁 23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王岳峰 24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刘博韬 25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侯建峰 26 辽宁伯宁律师事务所迟云海 27 辽宁诚事律师事务所高世玉 28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李雪峰 29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宋美娜 30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刘国胜 31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陶盛健 32 辽宁盛民律师事务所崔格豪 33 辽宁诚高律师事务所李源韬 34 辽宁诚高律师事务所由欣岩 35 辽宁东亚律事务所姜维 36 辽宁东亚律事务所王显维 37 辽宁东亚律事务所王鑫 38 辽宁东亚律事务所杨博 39 辽宁东亚律事务所可城东 40 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王宪孟 41 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张雪 42 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徐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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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 导语:作为律师行业质量的把守者,律师事务所服务水平直接影响了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调研机构分别从三个方面分别对北京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排名,分别是:北京律师事务所规模排名、北京律师事务所胜诉率排名、北京律师事务所好评率排名。 近日,第三方机构尚普合CIRST依据北京市范围内2020年年初存续的2718家律师事务所和32613名在册的执业律师为调查样本,结合裁判文书网、审判信息网,以及对诉讼参与人的随机调研,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进行有效筛选,从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办理诉讼案件胜诉率、客户满意度三个方面对北京市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排名。 一、北京律师事务所规模排名 从执业律师人数规模来看,司法局和律协的公开数据显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当仁不让的排名第一,在规模化的路上走在了前面,以下为具体排名。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990人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694人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645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488人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421人 北京律师事务所规模排名 执业律师人数规模在30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还有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总共9家律师事务所的人数达到了300人以上。 规模化的优势是团队分工明确,能够处理更大的案件量,服务于更多的当事人,这点在裁判文书网上的文书数量也有体现。存在风险是律师人数较多,水平层次不同,给当事人选择律师造成较大的困惑。

这些大型律师事务所整合资源,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解决了大量民事经济纠纷,为北京市乃至全国的法治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北京律师事务所胜诉率排名 从代理诉讼案件的胜诉率来看,从相关网站公开的裁判文书大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在胜诉率方面拔得头筹,达到了90%以上。 数据显示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是唯一一家胜诉率超过90的律师事务所,另外达到70%以上的还有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北京锦天成律师事务所,北京京筑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具体排名为: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93.6% 北京京筑律师事务所:81.9%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79.3 北京锦天成律师事务所:78.0% 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73.2% 北京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胜诉率排名 通过对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律师所涉及的上万件公开裁判文书抽样研究发现,提高该所胜诉率案件主要方向集中在遗产继承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征地拆迁案件,另外数据也显示,刑事诉讼的无罪率和轻罪率也对该所胜诉率的提高加成很大。 另外,结合大数据统计结果和司法局公布的数据对比显示,胜诉率排名较高的律师事务所除了对案件的筛选比较严格外,其所聘用的执业律师普遍执业年限也比较长。以上面的几个所为例,平均律师执业年限普遍在5年以上,而胜诉率排名第一的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执业年限平均值更是达到了13年以上。具体统计数据为: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平均执业年限13.7年 北京京筑律师事务所:律师平均执业年限8年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平均执业年限7.6年 北京锦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平均执业年限6.3年

(完整word版)北京盈科律师所管理制度

组织结构图

第二节合伙人大会 盈科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是律师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大会有权决定如下事项: 1、决定律师事务所中长期规划; 2、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年度发展计划; 3、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各项重大制度; 4、决定律师事务所的盈利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5、决定律师事务所主任的任命; 6、决定分所的成立、名称的改变; 7、决定律师事务所增资、减资事宜; 8、决定合伙人的退出、加入事宜; 9、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事宜; 10、其他合伙人大会认为需要决定的其他事项。 合伙人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决策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 投资合伙人对合伙人大会内容按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上述第8、9、10项须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他事项表决由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 第三节主任 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本所。主任由合伙人大会任命。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主任依据合伙人大会决议行使职权。经合伙人大会确认主任不适合履行职责

的,合伙人大会有权罢免主任。 第九节市场拓展部 市场拓展部是律师事务市场研究,市场拓展的专业部门。负责由律师事务所投入资金、人力所进行的下列法律服务市场拓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律师事务所举办各种培训、会议、论坛;出资加入各种协会;杂志制作及投寄;律师法律丛书、出版物的出版;已有客户的二次或多次法律服务开拓;律师事务所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推广;律师事务所合作伙伴建设等。 第十一节行政人事部 行政人事部负责律师事务所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律师事务所设备管理、软硬件维护、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用章手续、律师调动以及管委会确定的其他工作。行政人事部受管理委员会主任的领导。 二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风险提示 执业风险提示之一(综合业务) 1、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在法律事务所执业视为在律师事务所执业。 2、律师执业期间,不得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活动。 3、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在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或者担任其任职期间承办过的案

盈科律师事务所运营模式

盈科律师事务所运营模式 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模式完全建立在律师个人发展和律师事务所发展共赢关系基础上。分四个方面进行说明。 一、什么样的律师是好律师,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是好的律师事务所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律师法律服务也是一种商品。好的商品必须满足客户的需求。好的律师必须满足客户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好的律师事务所必须能为客户提供综合性有价值的专业化法律服务。 在此我特别强调一个概念,一个好的律师事务所首先必须是可持续发展的律师事务所。一个不持续发展的律师事务所不可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必须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执业,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同时从律师事务所的所有者的角度看,只有盈利的律师事务所才是可持续的律师事务所。也只有盈利,律师事务所的所有者才会持续推动律师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 二、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讨论律师事务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先谈一下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 律师事务所的支出和收入 (一)律师事务所的支出包括:办公场所租金;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辅助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日常办公支出(包括水电暖费、电话通讯、打字复印等);市场营销费用;办案律师的工资奖金提成及社会保险;税费;风险基金;发展基金等。 (二)律师事务所的收入包括: 1、在本所执业律师给律师事务所缴纳的费用; 2、律师事务所公共案源创造的利润。 执业律师给律师事务所的上交费用是指律师事务所为律师在本所执业提供公共服务和管理,律师个人应给律师事务所上交的费用。律师给律师事务所上交的费用的计费方式包括:(1)按律师律师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而言,律师事务所规模越大,品牌度越高,缴纳的比例越高;(2)按固定费用缴纳。由于律师事务所的竞争激烈,很多律师事务所只要求律师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很低的固定费用后,其他收入在缴纳相应税费后全部归律师个人享有。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00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闻律意字(2009)第9101-1号 致:广西五洲交通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受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岳秋莎、张继军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作为公司召开二00八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的专项法律顾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法律意见,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会议文件、资料。公司承诺:其已向本律师提供了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的、真实的书面材料。本律师已证实书面材料的副本、复印件与正本、原件一致。 基于对上述文件、资料的审查,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 本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法律意见书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于200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了召开会议的通知。召集人在发出会议通知后,未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进行修改,也未增加新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如期于2009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8时30分南宁市金湖

货公司法律意见书(增资)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XXXX期货有限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天银律师事务所 中国北京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15层邮编:100044 Add: 15F,Zhong Kun Masion, No.59, Gaoliangqiao R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100044, P. R. China. 电话:(T e l)(010)62159696-1510,82191604传真:(F a x)(010)88381869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XXXX期货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XXXX期货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委托,担任XXXX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或“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事宜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XXXX 本次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由公司股东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股份”)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XXXX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声明如下: 1、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依赖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已得到XXXX和出资方当事人的确认和保证。 2、本所发表法律意见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有关事实、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以及本所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做出,本所未对有关审计、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3、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XXXX、出资方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之证明文件。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XXXX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报送有关部门和机构,并依法对所发表的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XXXX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主体资格 (一)XXXX增加注册资本的主体资格 1、根据XXXX提供的有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XXXX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XXXX目前持

盈科律师事务所 清华大学 王光英律师:公司控制权纠纷

幻灯片1 公司控制权纠纷 幻灯片3 内容提要 1 引言 2 控制权基础理论 3 世界各国公司法控制权规定 4 重大疑难控制权纠纷

中国律师控制权诉讼业务前沿 5 6 结语 幻灯片4 一、引言 ●公司控制权问题涵盖了非常丰富的制度内容,代表着公司决策的形成过程和 目的效力,是近100年来研究公司行为或者公司组织领域的核心问题。很少有课题能够像公司控制权一样,如此长时期引发人们的关注。 ●美国世达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约瑟夫-弗洛姆曾说:“如果有一项权利企业家非 争不可的话,我想只能是控制权了。” 幻灯片5 二、控制权基础理论 (一)公司控制权概念 控制公司,决定公司利益走向的权利。 幻灯片6 二、控制权基础理论 (二)不同门派对公司控制权的定义 在1932年伯利和米恩斯认为,控制权是通过行使法定权力或施加影响,对大部分董事有实际的选择权; 德姆塞茨认为,控制权“是一组排他性使用和处置企业资源的权利束”。他强调剩余权力:他可以独立于其他所有者的合同,而与他们进行合同再谈判。 自从格罗斯曼、哈特和约翰·莫尔等人提出不完全契约理论后(以下简称为GHM理论),控制权研究的重心开始转向剩余控制权。

格罗斯曼和哈特最早明确提出剩余控制权的概念,他们认为“剩余控制权是资产所有者可以按任何不与先前合同、习惯或法律相违背的方式决定资产所有者的权利”。 幻灯片7 二、控制权基础理论 (三) GHM模型理论 GHM模型与1供需曲线图像模型、2萨缪尔逊(Paul Samuelson)的重叠代模型、3拉丰(Jean-Jacques Laffont)和梯若(Jean Tirole)的非对称信息模型、4道格拉斯·戴蒙德(Douglas Diamond)和迪布维格(Philip Dybvig)的银行挤兑模型一起,被称为现代经济学五大标准分析工具。 GHM模型将所有权定义为:拥有剩余控制权或事后的控制决策权,剩余控制权直接来源于对物质资产的所有权,剩余控制权天然地归非人力资本所有非人力资本所有者即股东,拥有公司的剩余控制权或者所有权, 也就掌握了公司治 理的主控权,股东既是公司治理的主体,也是公司治理的受益者。 幻灯片8 三、世界各国公司法控制权规定 (1)中国 公司法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4) 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35)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37)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43)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49)…… 公司法涉及到章程的共65个条款,其中包括36个涉及条款和29个自由约定条款。 涉及条款11,12,13,19,20,22,23,25,30,31,34,40,53,59,61,66, 74,75,77,82,84,87,91,93,94,97,98,104,113,148,149,150,153,182,193,195 自由约定条款16,28,38,42,43,44,45,46,47,49,50,51,52,54,56, 71,72,76,101,105,106,118,120,142,166,167,170, 181,217。 幻灯片9 三、世界各国公司法控制权规定 (1)中国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调查报告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调查报告 近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完成了第二次“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现状调研活动”分析。这次调研活动是于2007年7月至10月进行的。 分析显示,固有的问题仍然存在:大部分事务所的规模仍不大,业务收入水平也不高;近半数事务所每年收入都分配完毕,基本没有积累,在长远发展方面的重视远远不够;提成制为主的事务所仍占据主要地位,对于管理人员和辅助人员的重视程度依然偏低;多数律师事务所已经意识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但是尚未找到有效的运行机制。 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积极的信号: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的人员素质较高,教育背景良好,约94%的律师拥有大本以上学历;非诉和诉讼业务基本持平的律师事务所达到五分之一,说明非诉业务出现迅猛发展势头;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部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完善风险防控”等方面有了一定的认识。 无记名调查:珍贵的第一手数据 201X年X月至X月,就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现状问题,当时刚

刚成立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在北京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较大规模的无记名问卷调查,拉开了科学分析、律师事务所发展规律的序幕。在第一次调研活动获得了大量第一手的珍贵数据的基础上,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于201X年X月至X月组织开展了第二次调研。第二次调研活动主要采取发放纸质问卷的方式,同时配合以“首都律师网”网上问卷调查。 “调研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现状,总结北京市不同类型律师事务所的不同管理经验,研究分析不同类型律师事务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主任王隽说:“比较两年来律师事务所管理方面所发生的变化,以探讨解决问题的方式和发展前景居多。” 扎堆朝阳区:地域分布不平衡 通过调查显示,北京市的律师事务所数量最多的前几个区域为朝阳区、海淀区、东城区。截至201X年X月X日,北京市有相当数量的律师事务所座落于朝阳区(43.04%),其次为海淀区(21.25%)、东城区(9.46%)、西城区(8.21%),再下来为丰台区(5.71%)、崇文区(2.68%)、宣武区(2.68%)、房山区(1.43%)等。北京市的律师事务所整体分布很不均衡,朝阳、海淀、东城、西城四个区已 经囊括80%以上的事务所,其中朝阳一区就几乎占据全市律师事务所的半壁江山,地区分布不均衡趋势较2005年调研进一步扩大。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的地域分布不平衡,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分布不平衡现象,表面上来看,两者似乎遵循着相同的

盈科律师事务所运营模式教学内容

盈科律师事务所运营 模式

盈科律师事务所运营模式 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模式完全建立在律师个人发展和律师事务所发展共赢关系基础上。分四个方面进行说明。 一、什么样的律师是好律师,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是好的律师事务所?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律师法律服务也是一种商品。好的商品必须满足客户的需求。好的律师必须满足客户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好的律师事务所必须能为客户提供综合性有价值的专业化法律服务。 在此我特别强调一个概念,一个好的律师事务所首先必须是可持续发展的律师事务所。一个不持续发展的律师事务所不可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必须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执业,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同时从律师事务所的所有者的角度看,只有盈利的律师事务所才是可持续的律师事务所。也只有盈利,律师事务所的所有者才会持续推动律师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 二、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讨论律师事务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先谈一下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 律师事务所的支出和收入 (一)律师事务所的支出包括:办公场所租金;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辅助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日常办公支出(包括水电暖费、电话通讯、打字复印等);市场营销费用;办案律师的工资奖金提成及社会保险;税费;风险基金;发展基金等。 (二)律师事务所的收入包括: 1、在本所执业律师给律师事务所缴纳的费用; 2、律师事务所公共案源创造的利润。 执业律师给律师事务所的上交费用是指律师事务所为律师在本所执业提供公共服务和管理,律师个人应给律师事务所上交的费用。律师给律师事务所上交的费用的计费方式包括:(1)按律师律师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而言,律师事务所规模越大,品牌度越高,缴纳的比例越高;(2)按固定费用缴纳。由于律师事务所的竞争激烈,很多律师事务所只要求律师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很低的固

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50强

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50强 北京排名前五十的律师事务所基本上也是全国百强的律师事务所。而北京前十的律所,甚至在亚洲律师事务所中都有不错的排名,随着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未来的中国律师必将走向全球市场,获取更高的世界排名。无论是十佳还是十强,排名和评比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激励律师行业的振兴,进而感受法治社会的优越与公正。 北京十佳律师事务所并不是在所有法律服务领域上都夺得头筹,相反,大多律所在某几个领域成为权威才带动了整个事务所的发展,排名参考了经济效益,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北京律师事务所众多,众多的优秀律师事务所还在不断涌现,正所谓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而十佳律师事务所正是里面的排头兵,领航者。 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主要领域:银行业务、项目融资、融资租赁、企业及公司重组、改制、股票与债券的发行、公司收购与兼并、诉讼与仲裁、国际贸易及反倾销、高科技与风险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相关法律事宜 2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8号东方银座写字楼12层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主要领域:保险、并购、传媒及娱乐、国企改制、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房地产、工程建设及基础项目、公司业务、国际贸易与反倾销、海商海事、航空、矿业及能源、劳动、公司破产、税务、私人股权投资、诉讼与仲裁、通讯与电子商务、项目融资、外商直接投资、物业管理及租赁、移民、银行金融、资本市场与证券、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等领域。 3 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中心01楼12层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主要领域:房地产开发及工程建设法律服务、公司业务、国际贸易与反倾销、海商海事、航空、外商直接投资、资产证券化与结构融资业务、诉讼及仲裁、知识产权业务等。 4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主要领域:外商投资、兼并与收购、证券与资本市场、金融与银行、基础设施开发与项目融资、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知识产权、高科技、国际贸易、矿产和自然资源、劳动法、娱乐和传媒、争议解决等。 5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迎宾楼7层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主要领域:国际投资、国际贸易、企业收购与兼并、风险投资、资产重组、产权界定、股份制改造、股票发行与上市、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电信、房地产、金融、招标与投标、反倾销等诸多方面。 6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主要领域:收购与兼并、证券和投资市场,外商投资、金融与银行,基础设施与项目投资、基金信托、矿产和自然资源,知识产权、房地产开发、运输和物流、海事海商、国际贸易等。 7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主要领域:公司证券、金融税务、房地产、知识产权、国际事务、诉讼与仲裁等。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盈科所全体执业律师为托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盈科所各地分所可依照当地的律师服务收费治理规定,做适当调整。 第三条:律师服务费是律师事务所依法同意托付,指派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向托付人收取的服务酬劳。 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托付人另行支付:(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承办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 (3)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4)征得托付人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1)完成托付事项所需花费的工作时刻; (2)完成托付事项所需人员的配备; (3)托付事项的复杂程度; (4)托付事项所涉行业的专业性和法律专业性,法律顾咨询要考虑企业规模或工作量; (5)托付事项的经济价值; (6)办理托付事项所涉及的语种; (7)办理托付事项所涉地域范畴; (8)主办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9)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在同意托付后能够预收全部或部分费用,也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或完成法律服务后收取。 律师个人不得私自向托付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向托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预收办案差旅费的,相关案件承办律师应当留存合法票据,及时向托付人出具。 第八条: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范畴的公民,本所律师应当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关于有其它专门情形,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畴的公民,律师拟低于本方法所确定的最低标准收费的,需经本所执行合伙人同意。 第二章收费方式 第十条:盈科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能够依照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收费方式。 第十一条:计件收费是律师为托付人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法律事务或制作法律文书等服务,按照服务的件数收取服务酬劳的收费方式。 计件收费一样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第十二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是依照当事人争议财产的数额,按比例收取服务酬劳的收费方式。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律师事务所排名精编版

律师事务所排名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北京排名前五十的律师事务所基本上也是全国百强的律师事务所。而北京前十的律所,甚至在亚洲律师事务所中都有不错的排名,随着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未来的中国律师必将走向全球市场,获取更高的世界排名。无论是十佳还是十强,排名和评比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激励律师行业的振兴,进而感受法治社会的优越与公正。北京十佳律师事务所并不是在所有法律服务领域上都夺得头筹,相反,大多律所在某几个领域成为权威才带动了整个事务所的发展,排名参考了经济效益,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北京律师事务所众多,众多的优秀律师事务所还在不断涌现,正所谓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而十佳律师事务所正是里面的排头兵,领航者。 1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主要领域:银行业务、项目融资、融资租赁、企业及公司重组、改制、股票与债券的发行、公司收购与兼并、诉讼与仲裁、国际贸易及反倾销、高科技与风险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相关法律事宜2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8号东方银座写字楼12层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主要领域:保险、并购、传媒及娱乐、国企改制、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房地产、工程建设及基础项目、公司业务、国际贸易与反倾销、海商海事、航空、矿业及能源、劳动、公司破产、税务、私人股权投资、诉讼与仲裁、通讯与电子商务、项目融资、外商直接投资、物业管理及租赁、移民、银行金融、资本市场与证券、资产证

券化、知识产权等领域。3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中心01楼12层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主要领域:房地产开发及工程建设法律服务、公司业务、国际贸易与反倾销、海商海事、航空、外商直接投资、资产证券化与结构融资业务、诉讼及仲裁、知识产权业务等。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主要领域:外商投资、兼并与收购、证券与资本市场、金融与银行、基础设施开发与项目融资、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知识产权、高科技、国际贸易、矿产和自然资源、劳动法、娱乐和传媒、争议解决等。5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迎宾楼7层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主要领域:国际投资、国际贸易、企业收购与兼并、风险投资、资产重组、产权界定、股份制改造、股票发行与上市、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电信、房地产、金融、招标与投标、反倾销等诸多方面。6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主要领域:收购与兼并、证券和投资市场,外商投资、金融与银行,基础设施与项目投资、基金信托、矿产和自然资源,知识产权、房地产开发、运输和物流、海事海商、国际贸易等。7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主要领域:公司证券、金融税务、房地产、知识产权、国际事务、诉讼与仲裁等。8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17层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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