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港口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港口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港口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目的及依据]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保障港口安全生产,促进港口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从事港口建设、维护、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相关组织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方针] 港口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职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港口安全管理的规章;

(二)组织制定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三)建立全国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建立全国港口安全和应急信息系统;

(五)指导和协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港口)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的港口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职责] 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二)依法实施港口安全生产管理;

(三)发布并按规定向交通运输部报送港口安全信息;

(四)指导和监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港口安全管理工作;

(五)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第六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本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二)具体负责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监督港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负责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监督管理港口危险源、危险区域;

(六)组织开展港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制定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建立健全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八)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查处违反港口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港口经营单位职责] 港口经营单位是港口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责任是: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保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五)配备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设备设施;

(六)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

第八条[相关组织责任] 港口建设和设计单位,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培训机构、社团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港口安全生产。

第九条[促进科学技术研究、信息化管理] 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企业应当鼓励、支持或者组织开展港口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港口安全管理水平,适应港口安全生产发展需要。

第二章港口安全保障措施第十条[港口经营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港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落实以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各层级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三)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五)生产安全事故及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六)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八)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九)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配备、更新、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

(四)港口危险源、危险区域的检测、评估和监控;

(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六)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七)安全生产奖励;

(八)其他必要的安全生产支出。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从事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港口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其他港口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符合国家规定资格的安全中介机构或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第十三条[从业人员资格、安全教育和培训] 港口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或者上岗作业。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交通运输部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管理档案,保证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十四条[危险货物作业资质] 港口经营单位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应当依法具备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未按交通运输部规定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的,不得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第十五条[危险货物经营单位安全评价] 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港口经营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应当针对港口生产活动中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作出安全评价结论。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危险货物作业申报] 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作业,港口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未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不得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第十七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本单位的港口基础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将定期检查及处理情况形成书面记录。

第十八条[港口装卸机械安全]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对使用的港口装卸机械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检测,保证港口装卸机械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检查发现港口装卸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

存在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说明。

第十九条[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对港口危险源、危险区域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有关设施、设备、库场的安全状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对港口危险源、危险区域划定限制区域,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动态监控,并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使用。

从业人员应当按照使用规则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职业危害管理]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的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

第二十二条[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 两个或两个以上港口经营单位共用同一港口设施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第二十三条[客运码头安全] 为客运、客滚船舶提供服务的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具备适合船舶靠泊、滚装车辆和旅客上下船的码头基础设施和设备,码头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规范。

为客运、客滚船舶提供服务的港口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安全检测设备或者安全检测系统,对上船车辆、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车辆装载、夹带或者旅客携带国家禁止的危险物品上船。

为客运、客滚船舶提供服务的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开航前与船方确认本航次乘船旅客人数、车辆数。

第二十四条[船舶靠、离泊安全] 港口经营单位对码头前沿水深应当及时维护,保障船舶靠泊、离泊安全。

未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港口经营单位不得允许客运船舶靠泊货运码头,不得在货运码头提供旅客上下船舶服务。

港口经营单位不得允许超过泊位靠泊能力的船舶靠泊,确需靠泊和作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并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第三章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包括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分级管理] 交通运输部负责实施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交通运输部审批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其他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

第二十七条[安全评价范围] 客流量较大的客运和客滚码头、危险货物装卸码头及库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和装拆箱库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港内加油站、生产用燃料油储存库等港口设施建设项目以及由国家、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港口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并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进行评价,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与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评价,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作出安全评价的结论。

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申请] 按规定应当进行安全评价的港口建设项目,应当按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向港口管理部门提出项目设立安全许可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概况;

(三)安全评价报告。

第二十九条[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审批]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申请进行审查,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建设项目设立的决定,并出具项目设立审查意见书。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依法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不得建设;未经竣工验收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许可由建设单位按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

定向港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许可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的审批意见;

(三)建设项目概况;

(四)港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第三十二条[安全设施设计审批]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设计申请进行审查,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安全设施设计的决定。

第三十三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港口建设项目试运行正常后,应当按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向港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三)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

(四)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五)安全设施试运行情况报告。第三十四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组织审查,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安全设施投入使用的决定,并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第三十五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简易程序] 按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

门负责管理的港口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可以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并办理。

第三十六条[危险货物港口设施建设项目许可]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码头、库场、储罐、锚地等港口设施和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第三十七条[危险货物作业资质审验]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港口危险货物经营单位的资质

进行审验,未经审验或者未通过审验的,不得允许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活动。

第三十八条[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港口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分为甲、乙两级。取得甲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港口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除国家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以外的港口安全评价活动。

第三十九条[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管理] 交通(港口)主管部门对港口安全评价机构实行资质管理。港口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由交通运输部认可,乙级资质由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认可。港口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每两年审验一次。

未经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认可或者未通过审验的港口安全评价机构,不得从事港口安全评价活动,港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评价报告不得组织审查或者予以备案。第四十条[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 申请港口安全评价乙级资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6人以上具有港口安全评价师资质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其中高级安全评价师不少于1人,中级安全评价师不少于2人,初级安全评价师不少于3人;

(三)有机构章程、管理制度;

(四)港口安全评价质量管理体系;

(五)有与评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申请港口安全评价甲级资质,除应当具备本条前款(一)、(三)、(四)、(五)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有10人以上具有港口安全评价师资质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其中高级安全评价师不少于2人,中级安全评价师不少于3人,初级安全评价师不少于5人。

第四十一条[安全评价人员资质管理] 港口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实行安全评价师制度。港口安全评价师应当有从事与港口安全管理、港口安全技术、港口工程和港口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和掌握港口安全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取得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港口安全评价师资质证书,持证上岗。

第四十二条[安全检查职权]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旅客上下集中、货物装卸量较大或者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码头、库场进行重点巡查。

港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向被检查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现安全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应当责令暂时停产,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四十三条[检查要求] 港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法资格,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港口安全检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书面告知港口经营单位。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第四十四条[港口管理队伍、装备建设]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港口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依法规范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港口安全检查装备,建立港口安全监管和应急信息化系统,具备港口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第四十五条[港口安全管理专家库]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专家库,专家库由熟悉港口安全管理、港口安全技术、港口工程和港口应急救援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提供港口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的指导

和咨询。第四十六条[公共基础设施管理]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港口公用的航道、锚地、防波堤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保障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安全、适用。

第四十七条[船舶使用公共基础设施管理]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有关进出港船舶使用港内航道、锚地的规定,并及时公布。

第四章港口应急体系建设

第四十八条[ 港口应急与属地应急工作的关系]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把港口突发事件应急的组织机构、设施基地、应急队伍、信息系统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经费投入纳入到当地人民政府应急体系,统筹安排,有序衔接。

第四十九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监控]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开展港口突发事件危险源、危险区域评估工作,建立港口突发事件危险源、危险区域数据库,并及时掌握和报送港口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第五十条[港口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 各级港口管理部门应当编制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同时报上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十一条[建立港口突发事件信息管理系统] 各级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港口突发事件信息管理系统,用于港口突发事件预测预警、通讯指挥、应急处置、应急资源的管理和危险源、危险区域的信息传递。

第五十二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的演习演练]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港口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的演习演练。

单项演习应当每年不少于一次,综合演习应当每3年不少于一次。

第五十三条[港口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演习演练]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编制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和为客运、客滚船舶提供服务的港口经营单位至少每3个月应当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其他港口经营单位至少每6个月应当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五十四条[危险源、危险区域的预警]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危险源、危险区域实施监控,并及时上报危险源、危险区域监控信息。第五十五条[港口经营单位应急队伍的建立]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组织港口从业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

第五章港口安全事故报告及信息统计

第五十六条[港口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 港口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港口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十七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事故报告]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对于特别重大事故应当直接报交通运输部。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应当逐级上报至交通运输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

第五十八条[事故报告的内容] 港口安全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事故相关单位的概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对人员、货物等重要因素的描述;

(四)事故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环境污染以及社会影响;

(五)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六)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第五十九条[事故补报]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六十条[港口经营单位的自救措施] 发生事故的港口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六十一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应急]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或者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进行事故救援。第六十二条[事故报告值班制度] 各级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值班制度,下级港口管理部门事故报告值班制度应当报上一级港口管理部门备案。

各级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两个以上办公室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保持24小时开通,受理港口安全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六十三条[事故调查]经国务院或当地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或者依法参加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六十四条[事故处理]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依法对有关港口经营单位和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第六十五条[事故评估] 发生事故的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十六条[港口安全信息] 下级港口管理部门应当按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定期向上一级港口管理部门报告港口突发事件和港口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八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责任]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本规定规定的港口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许可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许可或验收的港口经营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许可或验收的港口经营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本规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许可或者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未依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履行职责,组织实施救援或者采取必要措施的。

第六十九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滥收费的责任]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对港口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违法收取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条[港口经营单位的责任] 港口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批准,投入施工的;

(二)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

(三)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改建和扩建港口安全设施的。

第七十一条港口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人员未经取得上岗资格证的;

(二)对港口危险源、危险区域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的;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对码头前沿水深进行经常性维护的;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未制定、实施港口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制度的。

第七十二条港口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港口装卸机械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规定的;

(二)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订应急预案的;

(三)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或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失效的。

第七十三条为客运、客滚船舶提供服务的港口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码头及其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规范要求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未配备安全检测设备或者安全检测系统,未对上船车辆、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的。

第七十四条[安全评价机构及人员的责任] 未取得相应资格、资质证书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有关人员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港口经营单位资金投入的责任] 港口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未依规定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港口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并可以对港口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港口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港口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十六条[港口经营单位人员的责任] 港口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以对港口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作业的;

(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四)未经同意,允许超过码头靠泊能力的船舶靠泊作业的;

(五)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六)拒绝、阻碍港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五章关于信息报送制度的规定,瞒报、故意错报、延迟报送的。

第七十七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港口经营单位不再符合资质条件的,或者未通过港口安全评价备案审查的,应当责令限期整顿,或者依法撤消其资质。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八条港口设施保安工作,依据交通部《港口设施保安规则》执行。

第七十九条港口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依据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和《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执行。

第八十条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在本规定之前发布的有关规定或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铁路公路平交道口安全防护系统设计

单片机研究性学习报告 题目:铁路公路平交道口安全防护系统设计 学院及专业:机电学院车辆专业 指导教师:万里冰 组员:许昶11225057 周庆朝12225030 许双双11225056 时间:2014.6.5

目录 一、工程背景 二、系统设计功能 三、小组分工 四、仿真结果 五、实验总结 六、参考文献 七、附录一、芯片介绍 八、附录二、汇编程序

一、工程背景 随着我国城镇及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以及火车时速的进一步提升,导致在某些大城市(如北京)出现“城区越长越大,荒郊野外成为繁华小区;火车越开越快,列车时速超过140公里”的现象,因而穿行平交火车道口变得愈发危险了。 就拿北京市而言,五环以内存在30多处平交道口,道口事故发生的潜在危险很大,而一旦发生事故,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都会很多。道口平交改立交存在许多制约因素(比如经济方面的以及会影响周边地区列车通行)。目前道口防护的改造,主要是增加道口信号、防护栏、警铃、派人看管等。 为了提高隔离与防护的效率,消除因人员疏忽导致事故的可能性,道口防护应采用信息化、科技化的手段,用科学技术引领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而这也是我们设计的“平交道口安全防护系统”所要实现的目的。 二、系统设计功能 1.列车接近道口,触发防护系统: ①警告灯闪,蜂鸣器发出警报,通知道口内公路车辆及行人在30s内撤出道口 ②30s后,道口栏木放下,将道口封闭 2.列车驶入道口 3.列尾清出道口,解除防护系统: 警告灯停止闪烁,蜂鸣器停响,道口栏木开启

三、小组分工 四、仿真结果

(1)程序开始执行 (2)列车接近道口 ①灯亮铃响 ②30s延时,放道口栏木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深圳市速蓝传世物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司概况 深圳市速蓝传世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0日,注册资金为100万元,经营范围是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是胡正娟。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消除各种隐患,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胡正娟,职务: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罗冬梅,职务:副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抵制违章行为, 维护交通秩序,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遵守劳动纪律, 服从指挥,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自觉做好车辆" 三清例保"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

地铁运营安全管理要点

地铁运营安全管理要点 近年来,各大城市都加大地铁建设以解决日益紧张的交通压力。随着地铁网络化运营,客流的急剧增加,地铁运营的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地铁运营的根本任务就是将旅客安全及时地运送到目的地。地铁运营的目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地铁运营必须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与运营安全有关的因素可以划分为四类:人、机器、环境及管理。以管理作为控制、协调手段,协调人、机器、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并通过反馈作用将系统状态的信息反馈给管理系统,从而改进安全管理方法,最终得到更为安全的系统。 运营的安全管理是指管理者按照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对运输系统的人、财、物、信息等资源进行危险控制的一切活动。该定义包括五个方面的含义: 1. 运营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消灭和减少运营事故及其损失。 2. 运营安全管理的主体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各级管理人员。 3. 运营安全管理的对象是人(基层作业人员)、财(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等)、物(运输基础设备和运输安全技术设备等)、信息(安全信息)等。

4. 运营安全管理的方式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 5. 运营安全管理的本质是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使各种矛盾向有利于运营安全方面转化。 安全系统管理的基本内容可包括:总体管理、重点管理及事后管理 一、总体安全管理 在运营管理工作中,一切服务于安全生产的各管理部门,为确保运输安全所做的工作都应纳入总体安全管理的范畴。 包括:安全组织、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信息、安全资金等。 运营安全总体管理 1.安全组织管理 是安全管理的实施主体,负责安全的组织领导、协调平衡、监督检查工作,使安全管理体制有效地正常运转,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2.安全法规管理 任务是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轨道运营安全的法律、法规等条文规定,对各种运输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进行研究、制定、修改、完善、贯彻和落实,使运营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

港口设施规章制度

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制度目录页2港口设施保安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 第一、页3港口企业保安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页4港口设施《保安声明》的使用与签署制度............................... 第三、页5-14港口设施保安各级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 第四、页15港口设施保安演习演练制度 ...................................................... 第五、页16港口设施保安通信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第六、页17港口设施限制区域管理制度 ...................................................... 第七、页18港口设施各类信道管理制度 ...................................................... 第八、页19港口设施内船舶物料交付管理制度......................................... 第九、十、页20船员进出港口设施管理制度.................................................. 第页21港口设施外来人员陪同制度.............................................................. 第十一、 页22-23港口设施内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十二、 港口设施内重要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第十三、页24-25 页26港口设施保安着装制度..................................................................... 第十四、 页27《港口设施保安计划》修订制度..................................................... 第十五、

平交道口的安全与防护

行业资料:________ 平交道口的安全与防护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8 页

平交道口的安全与防护 铁路与公路在同一平面交叉,形成了平交道口。两种运输方式在这里就可能发生冲突,在运量不大时,这种矛盾并不突出,随着铁路和公路运量的增加,冲突机会增多,潜在的危险便日益加重。成为我国铁路运输的薄弱环节,必须予以重视。 道口现状 据统计,在我国5万多公里的铁路线上,有平交道口32873处。我国道口与国外相比,无论从道口安全状况还是设备状况,都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道口事故随公路机动车辆的增加而相应增加 随着公路运输的高速发展及机动车辆的不断增加,平交道口也相应增多,使道口过往车辆不断上升,事故递增。从1975年到xx年的统计分析,道口事故年年上升。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国内建设水平逐渐提高,公路和铁路采用新建立交和改建立交等方式,有效的控制平交道口的增加,减少部分复杂平交道口,道口事故有所减少。 道口事故伤亡人员较多 我国铁路道口事故,在统计上叫路外伤亡事故。xx年以前道口事故人数没有单独统计,从xx年以后的有关数据表明,我国平交道口事故伤亡人数达xx多人。 道口装备率低 在我国32873处道口中,无人看守道口占84%。在有人看守道口中,安装道口信号机和接近预告的占60%,尚有40%的道口无任何防护设备。在防护设备不完善及存在大量的无人看守道口的情况下,安全是很难得 第 2 页共 8 页

到保证的。 综上所述:我国道口的这种落后状况不能满足当今铁路、公路运输发展的需要,改进势在必行。减少道口事故最根本的办法是修建高架铁路,封闭线路或全部改为立交。但这不仅要耗费大量资金,也受到具体条件的限制。即使在发达国家,也存在平交道口。要视我国的具体情况对平交道口进行综合治理,以改进安全状况。 道口管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 加强对铁路道口的管理,维护道口交通秩序,防止道口事故,必须把道口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三化:一是设施规范化;二是管理制度化;三是工作经常化。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工作:加强道口的管理 道口安全保障牵扯到社会多方面的利益,因此,道口安全防护的责任不是单独交给铁路一家,而应是整个社会,包括地方政府、公路部门、汽车运输行业等。在国外,铁路安全由政府负责,成立交通安全对策本部,并要求公路运输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维护道口安全。因此,道口事故有所下降。我国xx年颁发《铁路道口通行管理暂行规定》(161号文)明确规定了各省、市政府与铁路、公路交通部门协作,落实防止事故的措施,帮助铁路排忧解难,从而使道口事故明显减少。事实证明:道口安全管理在政府部门高度重视,铁路部门分工明确,严格管理以及公路部门、汽车运输行业的密切合作、共同管理下,道口安全就能搞好。 落实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 我国道口事故分析表明,80%的事故是由于通过道口的车辆、行人不注意了望或抢道引起的。这说明我们的宣传教育不够。再者由于人们缺乏遵章守纪的习惯,因此,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要在各级 第 3 页共 8 页

公路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公路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xxx 工程 2020年6月23日

安全监理制度汇编 编制: 审核: xxx 公司 二0 一七年四月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目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考核奖惩制度 (2) 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9) 三、安全生产费用审查制度 (11) 四、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核查监督制度 (14)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7) 六、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制度 (20) 七、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7) 八、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制度 (31) 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 (33) 十、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36) 十一、”平安工地”建设评价制度 (38) 2020 年6 月23 日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2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考核奖惩制度 ( 一) 、 安全风险形势分析 本项目现状路面为水泥砼路面。近年来由于交通量的日益 增加、 路基的不均匀沉降以及路面长期排水不畅等因素 , 原有 水泥砼路面出现破损 , 路面服务质量明显下降。为了更好地适 应清溪镇区域经济的发展 , 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和缓解区域内的 交通压力 , 改造势在必行。受建设单位委托 , 我公司承担该路主 线行车道维修改造工程的设计任务。考虑到旧路沿线已深度街 道化 , 线性不宜做较大调整 , 本次设计依照如下原则 : 尽量拟合 旧路平纵面线形 , 不改变原有道路平面 , 纵断面考虑加铺沥青层 厚度 ; 不改变其原有横断面布置 , 调整横断面坡度来改造旧路排 水不畅的现状。 本次维修改造工程只涉及主线行车道 ( 双向六 车道 ) 、 临街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的改造 , 不含辅道设计内容。 xxx 工程为旧路改造工程 , 原有道路交通量大且需要继续通车 使 用, 施工场地周围多为居民住宅及工厂区 , 涉及社会面广 , 安全因 素多, 形成诸多较大安全隐患。本工程主要安全风险有 : 车辆伤害 ( 交通伤害 ) 、 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 物体打击、 触电、 灼烫、 2020 年 6 月 23 日 火灾、其它伤害等,属于较 大安全风险控制工程,加强安全生产管

车站管理对地铁运营安全的影响分析(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车站管理对地铁运营安全的影响分析(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134-21 车站管理对地铁运营安全的影响分 析(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 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 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摘要: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交通网越来越复杂,轨道交通在现代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城市交通网的复杂化直接引发了严重的城市交通问题,交通堵塞是我国各大城市发展面临的共同问题。交通拥堵不仅影响日常生活,还会阻碍城市的发展,是我国现阶段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车站管理工作在城市道路交通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地铁运行安全有重要影响,车站部门应结合地铁实际运行状况强化车站管理工作,为缓解我国交通拥堵提供动力保障。 关键词:车站管理;地铁运营;安全;类型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取得了迅猛发展,各大城市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实力,不断扩大轨道交通范围。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与普通道路交通系统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主要表现在速度快、运量大、能耗低以及乘坐舒适等方面,是现代社会“绿色交通”形式的首选。轨道交通系统有效地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的问题,为城市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地铁以地下运营为主,实际施工非常困难,一旦发生运营事故将会产生不可想象的后果,因此,加强车站管理,促进地铁运营安全是现代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重点内容。运营安全是提高地铁运行效率的重要保障,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该建立地铁运营系统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地铁运营安全管理系统,加快城市的发展步伐。 一、地铁运营事故的主要类型 (一)火灾 火灾是常见的地铁运行事故之一,在实际发展过

港口码头管理制度汇编

港口码头管理制度汇编 港口码头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安全管理) 二? 一一年十月一日 目录前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与考核办法机械司机一般安全守则 装卸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港口大型机械防 风防台应急预案用电安全应急预案 前言本《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安全管理篇)》中“集团公司”指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指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本《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安全管理篇)》编制:马能,审核:王正福,批准:徐文。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考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将修订内容以文件修订单形式下发到各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引用标准、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考核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2日施行) 2.2《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7月1日施行) 3管理职能 3.1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总经理任主任,对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副主任由公司有关分管领导担任,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公司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其他各分管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方面内容的应承担相

最全的道路工程平交道口一整套手续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国道(G207)K1245+832至K1245+913段增设 平交道口的申请 山西省高平公路管理段: 高平市锦华街道路工程为2014年高平市重点工程,根据工程建设需要,需在国道(G207)K1245+832至K1245+913段增设平交道口,一处81米,为不影响高平市锦华街道路工程的实施,望贵单位尽快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

国道(G207)K1245+832至K1245+913段增设平交道口施工方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晋城宏圣建筑安装分公司锦华街项目部 年月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时间 三、节点施工指挥小组 四、施工方法 五、人力组织及施工机具 六、安全文明措施 七、应急预案 国道(G207)K1245+832至K1245+913段增设平交道口 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国道(G207)K1245+832至K1245+913段增设平交道口为高平市锦华街项目重要施工节点之一,锦华街道路施工终止线与该路段顺接,且供热管线采用拖管方式穿该路段。施工时,该路段主车道不封闭,不影响车辆通行,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施工时间 该节点施工,总工期为35天。 2014年9月10日开始施工~2014年10月14日完成施工。具体见下附工程进度图: 三、节点施工指挥小组 组长:李龙峰副组长:刘喜孟 安全员:丁广林技术质量员:崔立坤 四、施工方法

针对节点施工的时间及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制定了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具体施工说明如下: 1、人行道、绿化带拆除及树木、电杆移除申请:施工前应向甲方申请,经各部门审批签字后方可开始施工,审批报告中应明确施工具体时间。 2、锦华街与该路段顺接:根据道路施工图纸要求,锦华街施工终止线与该路段顺接。具体示意图如下: (1)移除电杆及树木:与高平市电力公司、移动公司和高平市公路管理段协商,对国道(G207)西侧1根电力电线杆、2根电

一级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完整版

一级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考评 内容 考 评 要 点 分值 考评细则 考评评价 考评得分 ①制定企业安全生产 方针、目标和不低于 上级下达的安全控制 指标 5 ★★★ 查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发布相关文件: 1)无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或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不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低 于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出现其中任意 一项,本项不得分; 2)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未文件化,扣2分; 3)安全工作目标和指标与企业职业安全健康风险不相 适应,扣3分; 4)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不能体现持续改进,扣3分 1 、安全工作方针与 目标 ②制定实现安全工作 方针与目标的措施 5 1)查措施:无保证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与目标 的保障措施,扣5分; 2)随机询问从业人员:不知道本企业的安全工作方针 与目标,一人次扣1分 一、 安 全目 标 35 分 2 、 中长期规划 ①制订和实施企业安 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 跨年度专项工作方案 5 ★★ 1)查中长期规划:未制定中长期规划,扣3分;中长期 规划的内容未切合企业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扣1分; 2)查工作方案:未制定跨年度专项工作方案,扣2分; 跨年度专项工作方案的内容不符合企业安全工作方针 和目标,扣1分; 3)查记录:中长期规划和跨年度专项工作方案未印发 到部门和班组的,一项扣1分 3 、年度计划 ①根据中长期规划, 制定年度计划和年度 专项活动方案,并严 格执行 5 1)查年度计划:未根据中长期规划制定出年度计划, 扣 3分;计划不完善,扣 1分; 2)查活动方案:未制定年度专项活动方案,扣 2 分; 方案不具体,扣 1分; 3)查记录或现场抽查:年度计划和年度专项活动方案 未印发到相关部门和班组,一项扣 1分 ①将安全生产管理指 标进行细化和分解, 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 产控制指标 5 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无细化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扣5分; 2)细化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不全面,缺一项扣2分; 3)查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缺一项扣1分 ②制定安全生产目标 考核与奖惩办法 5 1)查制度或相关文件:未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 惩办法,扣 5 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覆盖 面不全,内容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一项扣1分; 2)查记录或现场抽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 未印发到管理层、相关部门和班组,一项扣1 分 4 、 目 标 考 核 ③定期考核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并奖惩兑现 5 查考核指标及奖惩兑现材料、文件: 1)未进行目标考核的扣 5分; 2)无考核奖惩记录,扣2分;; 3)奖惩未兑现的扣 2分 二、 管 理机 构和 人员 35分 1 、 安 全 管 理 机 ①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或领导小组), 下属各分支机构分别 成立相应的领导机 构。 安委会职责明确, 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10 ★★ 查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布文件: 1)未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扣 10分; 机构不健全,扣 3分; 2)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安全职责分工不明 确,扣 3分; 3)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成员未包括主要负 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一项扣 2分

深圳地铁运营安全评价体系研究

摘要 地铁是我国起步较晚的地铁建设项目之一。在国早期地铁建设经验的总结参考之下,其在设备设施建设、人才管理建设等方面都处于我国乃至世界先进水平。自通车至今为止,无重大运营事故发生。为了确保今后安全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对地铁安全运营评价体系研究的工作不容忽视。 本文在参考我国地铁安全评价工作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地铁的具体情况,从硬件、软件以及结果三大方面着手确立了设施、管理、故障三大指标,通过对地铁各子系统的组成和职能分析确立了分别对应三大指标的具体衡量指标,并将具体指标细化,从而搭建起四层级结构的安全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构造,以及计算判断矩阵,量化指标,得到安全指标体系中不同层级指标的权重排序。 根据量化结果,得到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权重排序为管理、故障、设施,其中管理、故障权重值明显高于设施的权重值;在二级指标中对应于一级指标进行排序,处于第一位的分别为车站客运设施、人员安全素养、突发事故。最终由结果分析确定了地铁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急响应系统的完善,并给出了从人子系统、软件子系统、硬件子系统三个方面完善应急响应系统的建议。 关键词:地铁安全评价;层次分析法;指标体系;应急响应 Abstract Shenzhen subway is one of the latest subway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our country. With the summary and the reference of the construction experience about the domestic subway at earlier stage, the constructions about the equipment, facility, as well as the personnel management have reached the advanced level in our country and even around the world. From coming into use, there has not

开设平交道口的安全协议书

关于增设平交道口的协议书 甲方:新野县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于年月日向我局书面申请,在线处,路侧,增设平交道口一处(小桥涵一座),宽度为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方申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同意乙方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施工期间,必须保障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由专人负责指挥交通,并设臵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导向标志,夜间施工的警示标志必须齐全、规范和明显。若因施工原因引起阻碍交通或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道口建成后,如因该道口使用管理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为使新建道口淤积在路面上的水能够顺利排泄到公路边沟内,乙方须设臵边沟涵。乙方不得将施工材料和施工产生的废料堆放在公路路面、公路路肩、公路边沟和公路用地范围内,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公路扬尘。新建的道口路面不得高于公路路面,搭接顺适,并对道口进行铺筑。 三、乙方在开设路口时,施工要求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若乙方未按公路工程的技术标准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施工造成的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由乙方修复。 四、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允许在公路路基下方埋设与公路无关的其他设施,如因质量问题致使我单位所管养公路的路基沉

陷、边坡塌陷造成的破损,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向甲方缴纳路基的修复费用。 五、工程完工后,如若遇公路拓宽、改建时,开设的平交道口要拆除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在接到通知30天内无条件改移,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所开设的路口,发生故障需再次维修时,乙方须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方可施工,凡涉及对公路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要另行向甲方缴纳路产赔(补)偿费。 七、协议期满乙方愿意续签协议的,应当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签。协议期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依法督促乙方恢复公路原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至年月日自行终止。 十、路产损失赔偿清单另附。 甲方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乙方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年月日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总则 (1)、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公司的安全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3)、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的副经理负直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对各自岗位上的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5)、全体员工除履行本本规定所列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组织和部门安排的其他的安全生产工作。 (6)、本制度适用于兴赣高速公路项目B8合同段。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 1)、杜绝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事故重伤率小于0.6‰;

3)、事故轻伤率小于3.0‰; 4)、消灭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 (3)、安全指标目标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为:消灭不合格; 3)、员工安全教育率达95%以,;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各分部分项、各工序安全交底100%; 3、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并定期检查其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 2)、定期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讨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充实安全人员,支持安监部门和安全人员开展工作。 5)、保障职业安全健康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的投入。对事故隐患整改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保证;对重大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要落实单位、落实责任人。 6)、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检查生产的同时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消除事故隐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最新整理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docx

最新整理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码头企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1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Z xxx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JTJ 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 297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 JT 556港口防雷与接地技术 AQ 301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T 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不断持续改进,确保安全生产。 3.2 危险、有害因素hazardous elements 或状态。 管理上的缺陷。 果。 人。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3 风险risk 发生特定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4 隐患potential accidents 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 .5 安全绩效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 .6 相关方interested 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企业外的团体或个

深圳地铁运营安全评价体系研究

深圳地铁运营安全评价体 系研究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摘要 深圳地铁是我国起步较晚的地铁建设项目之一。在国内早期地铁建设经验的总结参考之下,其在设备设施建设、人才管理建设等方面都处于我国乃至世界先进水平。自通车至今为止,无重大运营事故发生。为了确保今后安全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对深圳地铁安全运营评价体系研究的工作不容忽视。 本文在参考我国地铁安全评价工作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地铁的具体情况,从硬件、软件以及结果三大方面着手确立了设施、管理、故障三大指标,通过对地铁各子系统的组成和职能分析确立了分别对应三大指标的具体衡量指标,并将具体指标细化,从而搭建起四层级结构的安全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构造,以及计算判断矩阵,量化指标,得到安全指标体系中不同层级指标的权重排序。 根据量化结果,得到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权重排序为管理、故障、设施,其中管理、故障权重值明显高于设施的权重值;在二级指标中对应于一级指标进行排序,处于第一位的分别为车站客运设施、人员安全素养、突发事故。最终由结果分析确定了地铁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急响应系统的完善,并给出了从人子系统、软件子系统、硬件子系统三个方面完善应急响应系统的建议。 关键词:地铁安全评价;层次分析法;指标体系;应急响应 Abstract Shenzhen subway is one of the latest subway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our country. With the summary and the reference of the construction experience about the domestic subway at earlier stage, the constructions about the equipment, facility, as well as the personnel management have reached the advanced level in our country and even around the world. From coming into use, there has not happened any significant operation accid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afety task in future, the research to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Shenzhen subway safety operation is inspected. Based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safety evaluation about domestic subway and combined with the real situation of Shenzhen subway, this paper sets three

增设出入口安全评估报告

目录 1.工程概况 (1) 2.安全评估概况 (1) 2.1评估依据 (1) 2.2评估目标 (1) 2.3评估内容 (2) 3.总体评估意见 (2) 3.1 交叉口间距评价 (2) 3.2 平纵线形评价 (2) 3.3 交叉口视距评价 (2) 3.4 转弯设计评价 (3) 3.5 交通标志评价 (3) 3.6 交通组织评价 (4) 3.7 路基路面评价 (4) 4.结论 (4)

1.工程概况 宁阳县张陈加油站位于S104线113K+800m左侧,开设宽度为15米的混凝土路面、路基采用3%水泥稳定碎石200㎜厚,基层采用6%水泥稳定碎石220㎜厚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施工符合“一低三化”要求;埋设Φ600管长为2m,排水沟钢筋混凝土预制管道、砌筑道口墙,硬化道口墙,设置道口粧。按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各专业提供的设计条件。道路石采用C25的混凝土预制,M10水泥砂浆砌筑并勾缝,按设计要求规范施工。 2.安全评估概况 2.1 评估依据 1、《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JTG/T B05-2004); 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3、《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4、《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 5、委托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2.2 评估目标 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本次评估以公正、客观、科学为原则,对宁阳张陈加油站增设出入口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价,以确保公路平交的交通安全和交叉口通行效率。

2.3 评估内容 对平交设置的合理性、平交设计的平纵线形、平交口交通标志、交通组织等安全性进行审核,提出评估意见。 3.总体评估 S104线113K+800m公路,位于华宁大道(西外环)、,行人非机动车交通量较大,华宁路设置了非机动车道和机非分隔带,城市道路功能明显,因此本次评价按照城市道路相关规范标准进行。 3.1 技术规范 按照《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要求、严格控制道路开口的各种材料(原材料、成品材、半成品)必须具备相关的报告 3.2交叉口视距 根据《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平面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高出路面1.2m的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两相交路间,由各自停车视距所组成的三角区内不得存在任何有碍通视的物体。根据平交口布置情况,侧分带开口宽度为15m,侧分带内植物仍可能阻碍通视,应对侧分带位于通视三角区内植物进行调整,使其不对视线造成遮挡,保证通视三角区的通透。建议

中交二航局双达公路建设项目SD合同段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临夏双城至达里加(甘青界)公路建设项目 SD4合同段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批准: 审核: 编制: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双达公路建设项目SD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7年5月1日

目录 5.3.19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1

中交二航局双达公路建设项目SD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持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项目建设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 年主席令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9 年主席令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主席令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主席令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7年主席令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主席令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主席令第19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主席令第47号)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3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3号)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 号)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安监总局1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7安监总局16号) 《企业安全生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令),2003年11月24日发布,2004年3月1日起实施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2004年月5日

港口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全套资料汇编(2019-2020新标准实施模板)

Q/WSS Q/WSS-2019 港口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全套 方案资料标准汇编 编号:Q/WSS-001-2019 2019-2020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发布日期:2019-05-15 实施日期:2019-08-15 XX有限公司

目录 第1章规章制度的编制说明 (1) 1.1 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原则 (1) 1.2 安全规章制度的编制及管理 (1) 1.3 安全规章制度的文本及文字要求 (2) 1.4 其他 (3) 第2章目标 (4) 2.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4) 2.1.1 目的 (4) 2.1.2 范围 (4) 2.1.3 内容 (4) 2.2 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7) 2.3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9) 2.4 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10) 2.4.1 附责任书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管理层样本) (11) 2.4.2 附责任书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员工样本) (13) 2.4.3 附表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台账 (15) 第3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16) 3.1 安全机构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 (16) 3.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7) 3.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章程 (18) 3.3.1 附表1:安全会议记录 (21) 3.4 安全管理机构 (22) 3.4.1 附图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23) 3.5 公司安全员任命通知 (24) 3.5.1 附表1:安全管理人员统计台账 (25) 第4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26) 4.1 目的和范围 (26) 4.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的管理制度 (26) 4.2.1 附表1: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培训记录 (29) 4.2.2 附表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表 (31) 4.2.3 附表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台帐 (32) 4.3 公司领导层安全生产职责 (33) 4.3.1 总经理(法人代表)安全职责 (33) 4.3.2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33) 4.3.3 分管生产(设备、技术、质量、供销)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34) 4.3.4 分管工程(投资、技术、发展)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35) 4.4 部级人员安全职责 (36) 4.4.1 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 (36) 4.4.2 项目安全管理员职责 (36) 4.4.3 部门安全员职责 (37) 4.5 班组级人员安全职责 (38) 4.5.1 码头主管岗位职责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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