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货台账管理制度范本(一)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一)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3796食品进货台账制度(一)
Food purchase ledger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1】
一、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二、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原则上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三、实行“一票制”,指将批发商的销货凭证与零售商的进货凭证为同一种多联票据,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合二为一,关联使用,销货和进货凭证同时作为批发商的销货台账和零售商的进货台账资料进行收集、使用和备查。
四、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一、在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对进口食品的,应当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二、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三、食品索证索票后,应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食品购销台帐制度【2】
一、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
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台帐记录情况与索证索票资料相一致。
二、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在建立食品进货台帐的同时,应按上述要求建立食品销售台帐;销售台帐应记录销售日期和购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批发食品必须开具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有存根联、发票联和随货同行联。
三、食品进货(销售)台帐应当真实,不得伪造。
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鼓励食品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建立食品进货(销售)台帐和对台帐进行管理。
五、鼓励其他食品经营者按照上述制度建立食品进货台帐。
食品购销台帐制度【3】
一、经营者购销货台帐制度是指食品经营者为明确食品来源及流向,而对食品的来源、渠道、批发和零售对象等内容做出的记录并保存二年。
二、经营者购销货台帐包括《进货台帐》、《销货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