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识图与构造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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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项选择题(20分);填空题(45分);简答题(5分);

判断题(10分);作图题(20分)。

建筑识图部分

第一篇建筑识图基本知识

第一章建筑制图的基本知识§1-1 建筑制图标准

图纸标题栏——标题栏放在图纸的下方或右方。看图方向和标题栏方向一致

字体——图样中的汉字应采用国家公布的简化汉字,并写成长仿宋体或黑体。汉字的字高应不小于3.5mm。

比例——图样的比例,应为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

尺寸注法——图样上的尺寸应包括尺寸线、尺寸界线、尺寸起止符号和尺寸数字四要素。半径、直径、角度、弧长的尺寸起止符号宜用箭头表示,

互相平行的尺寸线,应从被注写的图样轮廓线由近向远整齐排列,小尺寸在里面,大尺寸在外面。

坡度的标注——在标注坡度时,应加注坡度符号。坡度符号宜用单面箭头表示,上面的数字表示坡度值,箭头指向下坡方向,

第二章投影的基本知识§2-2正投影的基本特性

积聚性——(1)直线垂直于投影面时,其投影积聚为一点。(2)平面垂直于投影面时,其投影积聚为一直线。

全等性——(1)直线平行于投影面时,其投影反映实长及倾角。(2)平面平行于投影面时,其投影反映实形。

形体三面正投影图之间的规律——长对正,高平齐,宽相等。

第六章剖面图和断面图

1、剖面图:假想用剖切平面(P)剖开物体,将处在观察者和剖切平面之间的部分移去,而将其余部分向投影面投射所得的图形称为剖面图。

2、断面图:假想用剖切平面将物体切断,仅画出该剖切面与物体接触部分的图形,并在该图形内画上相应的材料图例,这样的图形称为断面图。

(二)剖面图与断面图的剖切符号

1、剖面图的剖切符号——剖面图的剖切符号应由剖切位置线及投射方向线组成。均应以粗实线绘制。

第二篇施工图第一章建筑施工图

§1-2 总平面图——表达建筑的总体布局及其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是新建筑定位、放线及布置施工现场的依据。

标高标高分绝对标高和相对标高。总平面图中一般标注绝对标高,以“米”为单位,总平面图中注至小数点后两位。

注意——总平面图中标高及全部尺寸均以“米”为单位,标注至小数点后两位。

房屋的楼层数——建筑物图形右上角的小黑点数或数字

§1-3 建筑平面图——定位轴线——定位轴线为细点画线。编号注写在轴线端部的圆内。轴线编号圆φ8~10,细实线(0.25b ),横向或横墙编号为阿拉伯数字,从左到右;竖向或纵墙编号用拉丁字母,自下而上。注意I、O、Z不得作轴线编号,避免与1、0、2混淆。

§1-5 建筑剖面图——表达建筑内部的结构形式、沿高度方向的分层情况、构造做法、门窗洞口、层高等。

第二章结构施工图

配筋图——着重表示构件内部的钢筋配置、形状、数量和规格。

钢筋的标注方法:应说明钢筋的数量、代号、直径、间距、编号及所在位置。

在平面图中配置钢筋时,底层钢筋弯钩应向上或向左,顶层钢筋则向下或向右。

配筋图包括立面图、断面图两部分,具体表达钢筋在混凝土构件中的形状、位置与数量。

配筋图是钢筋下料、绑扎的主要依据。

第三篇建筑构造

第一章构造概述

四、按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分类

我国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将建筑物划分为四个耐火等级。其划分的依据是房屋主体结构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耐火极限——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五、按设计使用年限分类——《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2005

3.2.1 民用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第三节影响建筑构造的因素和设计原则

一、影响建筑构造的因素

(一)、外界环境的影响

包括外界各种自然因素和各种人为因素,概括为以下三方面:

(1)、外界作用力的影响

(2)、地理气候条件的影响

(3)、人为因素的影响

(二)、使用者的需求

(三)、建筑技术条件的影响

(四)、建筑经济因素的影响

第四节建筑模数协调

一、建筑模数

建筑模数是选定的标准尺度单位,作为尺度协调中的增值单位。

二、基本模数

基本模数是模数协调中选用的基本尺寸单位,数值规定为100mm,符号为M,

第二章基础与地下室

钢筋混凝土桩按施工方法不同又分为预制桩、灌注桩和爆扩桩三种。

基础的埋置深度——是指室外设计地面到基础底面的垂直距离。基础埋置深度一般不应小于500mm。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 2002

5.1.1 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按下列条件确定:

1、建筑物的用途,有无地下室、设备基础和地下设施,基础的型式和构造;

2、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

3、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4、相邻建筑物的基础埋深;

5、地基土冻胀和融陷的影响。

第三章墙体

墙脚构造——

1、勒脚——外墙接近室外地面的表面部分。高度——至少300mm,

2、墙身防潮层——一般设在室内地坪下0.06m处,且应至少高出室外地面150mm。

3、明沟和散水——构造做法可参照中南标构造图集。

门窗过梁——《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0

7.2.1 砖砌过梁的跨度,不应超过下列规定:钢筋砖过梁为1.5m;砖砌平拱过梁为1.2m;对有较大振动荷载或可能产生不均匀沉降的房屋,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

7.2.4 砖砌过梁的构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砖砌过梁截面计算高度内的砂浆不宜低于M5; 3)钢筋砖过梁底面砂浆层处的钢筋,其直径不应小于5㎜,间距不宜大于120㎜,钢筋伸入支座砌体内的长度不宜小于240 mm,砂浆层的厚度不宜小于30㎜。

窗台——(1)、悬挑窗台向外出挑60mm,窗台长度最少每边应超过窗宽120mm。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2009

4.1.4之11 砌体墙应有防止或减轻墙体开裂的构造措施:

1)在底层的窗台下墙体灰缝内设置3道焊接钢筋网片或2Φ6钢筋,并伸入两边窗间墙内不小于600 mm。

2)采用钢筋混凝土窗台板,窗台板嵌入窗间墙内不小于600 mm。

增设门垛和壁柱——《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0

壁柱——墙体受集中荷载或墙体过长时增设,与墙体共同承担荷载并稳定墙身。

设置圈梁——增强房屋的整体刚度,防止由于地基的不均匀沉降或较大振动荷载等对房屋引起的不利影响。

7.3.4 多层普通砖、多孔砖房屋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3)圈梁

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20 mm,配筋应符合表7.3.4的要求。

设置构造柱——增加建筑物的整体刚度和稳定性。构造柱与各层圈梁连接,形成空间骨架,加强墙体抗弯、抗剪能力。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7.3.2 多层普通砖、多孔砖房屋的构造柱应符合下列要求:1)构造柱最小截面可采

用240㎜×180㎜(墙厚190 mm时为180 mm×190 mm),纵向钢筋宜采用4ф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且在柱上下端应适当加密;2)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沿墙高每隔500 mm设2ф6水平钢筋和ф4分布短筋平面内点焊组成的拉结网片或ф4点焊钢筋网片,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1m。6、7度时底部1/3楼层,8度时底部

1/2楼层,9度时全部楼层,上述拉结钢筋网片应沿墙体水平通长设置。

(五)、防火墙——设在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防止火势蔓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3.0h。

(四)、变形缝

3、沉降缝——在构造上必须从基础到屋顶全部构件断开。

(2)、沉降缝设置的部位

不同种类的地基土壤交界处;新建、扩建的建筑物与原有建筑物毗连处。

4、防震缝(抗震缝)——(2)、防震缝设置的部位

房屋有错层且楼板高差较大(超过层高1/3或1.0m);各部分刚度、质量和结构型式截然不同。

第三节隔墙构造二、块材隔墙

1、半砖隔墙——《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2009

4.4.1 多层砌体结构建筑墙体的抗震要求

7 墙体拉结钢筋:在外墙转角处和内外墙交接处,未设构造柱时,应沿墙高每隔0.5m 高度设置2Φ6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大于等于1m。

4.4.4 框架结构的非承重砌体隔墙的抗震要求

3 墙柱交接处应加拉结筋,一般高度每0.5m间距设置2Φ6钢筋,伸入墙内长1m。

砌块隔墙——构造措施与半砖隔墙相似。

4.1.4 之8 砌块墙与后砌隔墙交接处,应沿墙高每400mm在水平灰缝内设置不小于 2Φ4,横筋间距不大于200mm的焊接钢筋网片。

四、板材(条板)隔墙——由预制板材架立拼装而成,安装时将条板挤紧并用粘结剂粘牢。

《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JGJ/T157-2008

4.2.2 条板隔墙厚度应满足建筑物抗震、防火、隔声、保温等功能要求。单层条板隔墙用作分户墙时,其厚度不应小于120mm;用作户内分室隔墙时,不宜小于90mm。双层条板隔墙选用条板的厚度不宜小于60mm。

4.2.4 接板安装的条板隔墙,其安装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90mm厚条板隔墙接板安装高度不应大于3.6m。

2 120mm厚条板隔墙接板安装高度不应大于4.2m。

4.2.11 在抗震设防地区,条板隔墙安装长度超过6m时,应设置构造柱,并应采取加固、防裂处理措施。

第十一章楼地层构造

第一节楼板层构造

二、钢筋混凝土楼板构造

(一)、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构造

1、现浇单向板肋梁楼板——主梁经济跨度5~8m次梁经济跨度4~6m

单向板的经济跨度为:1.7~2.5m。双向板的短边跨度宜小于4m,方形板宜小于5m×5m。

2、现浇井式楼板(井字梁楼板)

正交正放——建筑平面最好采用正方形,若采用矩形平面,则长短边之比宜小于等于1.5。板的跨度一般为3.0m左右。

第二节地坪层构造

一、构造组成1、基本构造层次——面层、垫层和基层。

二、构造2、基层——素土夯实——回填土分层淋水夯实,每层夯实后厚度不大于200mm。

第五节阳台、雨篷构造

一、阳台(二)、阳台设计要求

1、安全性——《住宅设计规范》规定: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

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栏杆离地面、屋面0.1m以内不应留空。

第十二章楼梯构造

第一节楼梯的组成、形式和尺度

三、楼梯的尺度

(二)、踏步尺寸——《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2005

(四)、楼梯平台宽度——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2009

8.2.3之4 楼梯休息平台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度。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

端处的休息平台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20m;连续直跑楼梯的休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1.1m。

(六)、楼梯扶手高度——《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2009

8.2.4之2 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算起,不宜小于0.9m;靠梯井一侧水平扶手

长度大于0.5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 1.05m。

8.2.4之3 室外楼梯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

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疏散用室外楼梯栏杆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1m。

(七)、楼梯净空高度——《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2009

8.2.3之5 楼梯休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低于2m。梯段净高不宜

小于2.2m,且包括每个梯段下行最后一级踏步的前缘线0.3m的前方范围。

第二节钢筋混凝土楼梯构造

三、楼梯的细部构造

(二)、楼梯栏杆扶手构造

2、砖砌楼梯栏板扶手构造——构造详见中南标图集。

第三节台阶与坡道构造

二、坡道——《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2009

8.4.2室内坡道坡度(高/长)不宜大于1︰8,室外坡道坡度(高/长)不宜大于1︰10,供轮椅使用的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12。

第二节有高差处无障碍设计的构造问题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3.4 轮椅坡道

3.4.1 轮椅坡道宜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

3.4.2 轮椅坡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无障碍出入口的轮椅坡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

3.4.4 轮椅坡道的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3.4.4的规定

3.4.6 轮椅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1.50 m.。

3.4.7 轮椅坡道临空侧应设置安全阻挡措施。

3.4.8 轮椅坡道应设置无障碍标志,无障碍标志应符合本规范第3.16节的有关规定。

3.8 扶手

3.8.1 无障碍单层扶手的高度应为850 mm ~ 900 mm,无障碍双层扶手的上层扶手高度应为850 mm ~ 900 mm,下层扶手高度应为650 mm ~ 700 mm。

3.8.2 扶手应保持连贯,靠墙面的扶手的起点和终点处应水平延伸不小于300 mm 的长度。

3.8.4 扶手内侧与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40 mm.。

3.8.5 扶手应安装坚固,形状便于抓握。圆形扶手的直径应为35 mm ~ 50 mm,矩形扶手的截面尺寸应为35 mm ~ 50 mm。

第十三章屋顶构造

第一节屋盖的形式及其设计要求

(二)、防水要求——《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

3.0.5 屋面防水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确定防水等级,并应按相应等级进行防水设防;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屋面,应进行专项防水设计。

3.0.3 屋面工程设计应遵照“保证功能、构造合理、防排结合、优选用材、美观耐用”的原则。

第二节屋盖的排水

二、屋面排水组织设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

4.2.11 檐沟、天沟的过水断面,应根据屋面汇水面积的雨水流量经计算确定。钢筋混凝

土檐沟、天沟净宽不应小于300mm,分水线处最小深度不应小于100mm;沟内纵向坡度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 2009

7.3.5 两个水落口的间距,一般不宜大于下列数值:

有外檐天沟24m;无外檐天沟、内排水15m。

第三节卷材防水屋面(柔性防水屋面)构造

二、卷材防水屋面构造

(二)、防水层的层数或厚度和铺设

1、防水层的层数或厚度——《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

4.5.5 每道卷材防水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4.5.5的规定。

2、卷材铺设——《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

5.4.2 卷材防水层铺贴顺序和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材防水层施工时,应先进行细部构造处理,然后由屋面最低标高向上铺贴;

2 檐沟、天沟卷材施工时,宜顺檐沟、天沟方向铺贴,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

3 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5.4.5 卷材搭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行屋脊的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搭接缝宽度应符合4.5.10条的规定;

2 同一层相邻两幅卷材短边搭接缝错开不应小于500 mm;

3 上下层卷材长边搭接缝应错开,且不应小于幅宽的1/3;

(三)、卷材防水屋面的细部构造

4.11.2 细部构造设计应做到多道设防、复合用材、连续密封、局部增强,并应满足使用功能、温差变形、施工环境条件和可操作性等要求。

1、泛水构造——泛水是指屋面与垂直墙面相交处的防水处理。其高度不应小于250 mm;

3、水落口(雨水口)构造

4.11.16 重力式排水的水落口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3水落口周围直径500 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防水层下应增设涂膜附加层;

4 防水层和附加层伸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并应粘结牢固。

第七节屋盖的保温和隔热

屋盖隔热

4.4.7 屋面隔热层设计应根据地域、气候、屋面形式、建筑环境、使用功能等条件,采取种

植、架空和蓄水等隔热措施。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

4.4.9 架空隔热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 架空隔热层的高度宜为180 mm~300 mm,架空板与女儿墙的距离不应小于250 mm;

6 架空隔热层的进风口,宜设置在当地炎热季节最大频率风向的正压区,出风口宜设置在负压区。

4.4.8 种植隔热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 种植隔热层所用材料及植物等应与当地气候条件相适应,并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3 种植隔热层宜根据植物种类及环境布局的需要进行分区布置,分区布置应设挡墙或

挡板;

5 种植土四周应设挡墙,挡墙下部应设泄水孔,并应与排水出口连通;

第十四章门和窗构造

有节能要求的门窗宜选用塑料、断热金属型材或复合型材等框料的门窗。

第一节门窗的形式与尺度

二、窗的形式与尺度

(二)、窗的尺度——平开窗的开启扇,其净宽不宜大于0.6m,净高不宜大于1.4m。推拉窗的开启扇,其净宽不宜大于0.9m,净高不宜大于1.5m。

第二节木门构造

一、平开木门的组成——门框、门扇、亮子、五金零件和附件。

三、门扇——按构造型式分为镶板门和夹板门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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