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私活收费标准参照

设计私活收费标准参照
设计私活收费标准参照

设计接私活———收费参考

园林景观设计费的计取通常时双方协议约定,这里推荐一个稍微全点的仅供参考。

一、设计费量的定制:

设计费在10万以上的(包括10万)省外工程方能承接。其工作内容有:景观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绘制及多媒体制作等。

二、设计费的取费标准:

居住区、道路、广场、公园及其它景观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可分别按工程总造价(图纸概算)的5%-10%进行取费,也可按15元/㎡-18元/㎡进行取费,屋顶花园按工程总造价的10%或15元/㎡~25元/㎡进行取费,也可按2002年《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进行取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上下浮动20%)。

三、设计费计算方式:

3.1景观设计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2.7m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计算景观面积,如有铺装设计则按实际面积计算}。

3.2景观工程总造价×费率=设计费基价。

3.3设计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景观设计费。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景观工程设计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工程监理的,按景观工程总造价的2.0%~2.5%收取监造费;编制竣工图的,按照景观工程设计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园林设计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Ⅰ级)调整系数0.85,较复杂(Ⅱ级)调整系数1.0,复杂(Ⅲ级)调整系数1.15三个等级进行调整。

四、工作阶段及设计成果:景观设计工作根据项目情况可分

为五个阶段进行。

4.1 第一阶段:概念设计

4.1.1 场地现况勘察、相关资料收集及整理;

4.1.2 与业主沟通,确定主题构想;

4.1.3 场地空间概念分析,景观方案总平面图、分析图及分区平面图草图;

4.1.4 主要景点透视意向(照片/图面辅助说明各景点意向);

4.1.5 概念设计说明;

4.1.6 此阶段工作十五个工作日完成(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1.7 阶段成果提交A3文本二份。

4.2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

4.2.1 概念设计的进一步完善,与业主再次沟通,使概念构思达成共识,成为并经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的景观方案;

4.2.2 深化概念设计,完善表达设计概念的总平面效果图、分析图、分区平面图、总体鸟瞰效果图、重要节点透视效果图;

4.2.3 总体地形变化处理方案,包括各主要剖、立面图;

4.2.4 总体植物效果方案;

4.2.5 方案设计说明;

4.2.6 景观工程估算书;

4.2.7 此阶段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完成(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2.8 阶段成果提交A3文本二份;

4.3 第三阶段初步设计

4.3.1 依据方案成果与业主、建筑设计院再次沟通,对景观设计方案达成共识,并进行深化方案的初步设计;

4.3.2 总平面优化,确定最终总平面布置图;

4.3.3 确定总体竖向设计;

4.3.4 植物配置及苗木清单;

4.3.5 主要分区放大平面设计;

4.3.6 地面铺装形式及材料处理方案;

4.3.7 景墙、台阶、种植池、步行小径等初步设计;

4.3.8 喷水池/水景之造型和表面材料设计;

4.3.9 配套专业前期技术准备;

4.3.10 小品及设施初步设计;

4.3.11 景观照明灯具选型;

4.3.12 绿化浇灌布置方案;

4.3.13 景观工程概算书;

4.3.14 此阶段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完成(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3.15 阶段成果提交A3文本加(白图)二份;

4.4 第四阶段施工图设计

按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进行设计,能完整提供环境景观施工所需要的全部图纸及所应达到可供施工的设计深度。

4.4.1 景观设计总平面索引图(标明分区);

4.4.2 总平面布置图;

4.4.3 总平面定位图;

4.4.4 总平面竖向设计图;

4.4.5 总平面种植设计图及苗木表;

4.4.6 总平面景观照明、浇灌配置图;

4.4.7 分区平面布置图;

4.4.8 分区平面定位图;

4.4.9 分区放大平面铺装设计图;

4.4.10 各区重要节点设计详图;

4.4.11 景观土建专业施工图;

4.4.13 景观结构专业施工图;

4.4.14 景观水电专业施工图;

4.4.15 施工图设计说明;

4.4.16 此阶段工作周期为二十五个工作日完成(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4.17 阶段成果提交蓝图八份,可供报批的电子文件一份。

4.5 第五阶段:施工配合

4.5.1 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施工前设计交底;

4.5.2 对施工单位选送的主要铺面材料进行确定封样,以确保景观工程按图施工;

4.5.3 对主要施工节点到现场进行协调(到施工现场配合3-5次或另议);

4.5.4 协助发包人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解答施工单位有关设计方面问题,负责设计变更;

4.5.5 参加所有与园林有关的工程验收,签发竣工证明书。

4.6 若发包人需要增加或修改部分图纸的收费标准:

4.6.1 鸟瞰效果图:面议;

4.6.2 局部透视效果图:面议;

4.6.3 施工图(CAD)A1:500元/张,A2:400元/张,A3:200元/张;

4.6.4 增加设计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按市场价的两倍支付设计文件工本费。

4.6.5 动画及多媒体项目:以时间计算,价格面议。

五、各阶段设计费收取支付比例:

5.1.1 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5.1.2 设计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给设计人;

5.1.3 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

5.1.4 设计人在提交施工图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

5.1.5 预留10%待工程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5.1.6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上述设计费用;

5.1.7 上述费用支付进度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拟定。

六、设计项目的优先原则

根据项目的规模大小和业主的经济实力进行实地考察和详细了解后再确定设计项目的先后次序。

七、以上取费标准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有关建筑装饰行业设计费收费标准

九、景观设计取费

(1)50元/㎡家居屋顶花园

(2)35元/㎡别墅庭院景观

(3)30元/㎡(景观面积500㎡以内)

(4)25元/㎡(景观面积500㎡以上)

(5)20元/㎡(景观面积5000㎡以上)

(6)18元/㎡(景观面积10000㎡以上)

(7)景观效果图1000元/张(不含设计)

最新工程设计收费标准A

最新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本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 定》),现予发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 ([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己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二OO二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勘察收费规定通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

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 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 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八条勘察人和设计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设计合同》中约定。 第十条勘察人或者设计人提供的勘察文件或者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等要求。 第十一条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作量增加或者工程勘察现场停工、窝工的,发包人应当向勘察人、设计人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第十二条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质量达不到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应当返工。由于返工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不另外支付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由于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方案设计收费标准

建筑方案设计收费标准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是怎么计费的呢?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下面是XX整理的建筑方案设计收费标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并于XX年1月7日发布,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矿山采选工程设计、加工冶炼工程设计、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水利电力工程设计、交通运输工程设计、建筑市政工程设计、农业林业工程设计八部分内容,其中总则的基本内容如下: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

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2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四川省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1年4月25日川发改价格〔2011〕323号 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各市、州及扩权强县发改委(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现将贯彻意见和有关事宜一并通知如下: 一、为规范施工图设计审查费,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我省的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图审查费按投资额的1.6‰;其余的施工图审查费,均按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收取审查费:20万(含2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8元/平方米收取;20以上-50万(含5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5元/平方米收取;5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2元/平方米收取。 二、其余事项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见附件)。 三、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 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即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二、规范并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各地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管理,经认定设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不高于上述上限的范围内确定。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收费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 三、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各环境影响评价机

民用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2014《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一、《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2020最新国家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2020最新国家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本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 定》),现予发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 ([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己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二OO二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勘察收费规定通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 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2010-06-05 15:55 “基本设计收费”还要加上“其他设计收费”,即“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才能成为“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对于建筑工程就是“建筑设计收费基准价”。某单项工程如果都不需要这些其他设计服务,“基本设计收费”就等同于“收费基准价”,但是多数建筑工程是需要一项或多项其他设计服务的,全部建筑工程项目的“其他设计服务费”占“基本设计收费”的平均值,恐怕也没有人仔细统计计算过,保守估计应在 1."1~ 1." 2. 从“设计收费基价”到“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增加了上述两次调整,即 1、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两次调整的总体幅度,保守估计也要在 1."2~ 1."3,相应的费率也应从 4."5~ 收费标准中还有《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供计算不同设计阶段和不同设计专业的设计收费使用。列出了更细分的不同类型的设计(建筑与室外工程、住宅小区工程、住宅工程、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工程、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防工程等)中,方案设计、初

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占的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大体上方案20~30%,初步设计20%,施工图50~60%。该表还列出了建筑工程全过程设计中三个主要专业的工作量比例,建筑35~43%,结构24~30%,设备28~38%。该表还特别附注,提供两个以上建筑设计方案,且达到规定内容和深度要求,从第二个设计方案起,每个方案按照方案设计费的50%另收方案设计费。 从以上种种条文和标准来看,我国的建筑设计收费标准是不低的。与国际上设计费占工程总造价的5~8%的普遍水平相比,相差并不是那么大。 当然,根据收费标准计算出来的“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并不是实际的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即在“工程收费基准价”之上,还需要再考虑一些浮动值,才能成为实际的设计收费。 收费标准中列举了两种浮动值的情况: 1、采用政府指导价,即《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的收费额的,根据市场情况,可以上下浮动20%; 2、勘察设计收费应该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采用政府指导价的可以上浮至25%。 而在实际中,“上下浮动”则是向下浮动的多,“优质”也很难体现“优价”,总体上估计是要打折的。 三、2003年建筑设计实际平均收费率为3%,并不象报道和呼声中那么低 既然实际的设计收费要按国家标准打折的,那么究竟打的几折?建筑设计行业的平均收费率是多少? 相关的正式统计数据并不多,只有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每年7月发布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年报情况》,应该是最权威的数据。

民用建筑设计方案收费标准

2014《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一、《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工程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工程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 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一、城市总体规划 计费单价城市规模(万元/序号平方千备注(万人))M3.5 1 包括县城以下)小城市(20 3.0 2 20-50)中等城市(3 2.5 )大城市(50-100 2.0 4 以上)特大城市(100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规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每个,/万元15每个,中等城市/万元20每个,大城市/万元30为:特大城市. 小城市10万元/每个。

最新2018建筑规划设计收费参考标准.pdf

2018建筑规划设计收费参考标准(附各类建筑收费参考标准)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与需要,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确保设计质量和 服务质量,有助于发包人、设计人协商确定设计服务计费,编制《建筑设计服务计费 指导》(以下称《计费指导》) 第一章综述 一、总则 1.1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与需要,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确保设计 质量和服务质量,有助于发包人、设计人协商确定设计服务计费,编制《建筑设计服 务计费指导》(以下称《计费指导》)。 1.2 发包人和设计人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建筑设计服务计费的公正性、客 观性和合理性。 1.3 建筑设计服务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凡在建筑设计中采用本《计 费指导》未涵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其它科技成果,有利于提高建 设项目经济效益或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可以在本《计费 指导》基础上适当上浮计费额。 1.4 建筑设计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 (2)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3)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4)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5)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7天内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3个月内,发 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6)工程结构封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 (7)工程竣工设计验收或投入使用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 计费。 1.5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建筑设计工作较大返工、修改和增加工作量的,发包 人向设计人另外支付相应的建筑设计服务费并适当延长设计工期。 1.6 由于发包人原因,要求设计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设计周期 定额》规定的周期内提前交付设计文件,设计人在确保设计质量与深度的前提下采取 措施予以实现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1.7 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 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设计人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设计费。 1.8 本《计费指导》可作为建设项目编制立项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报告等文件中估算设计及咨询服务计费额的参考。 二、建筑设计服务内容 2.1 本《计费指导》涉及的建筑设计服务内容包括设计基本服务与设计其他服 务。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2008-05-08 17:24:34) 分类:工程造价 标签:装修工日工程设计民用建 筑房产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智能建筑系统集成网发布日期:2006-6-22 10:40:02 (点击数:2769次) [1992]价费字375号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文件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 一、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是工程设计单位与委托任务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收取设计费的依据。 二、本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组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编制,经国家物价局会同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批准颁发。工程设计单位承担任务的工程性质,分别执行本标准中有关行业的收费标准。各建设单位、工作设计单位、设计审查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应该据此掌握并监督执行。 三、本收费标准共分三册。第一册包括:石油、钢铁、黄金、有色冶金、建材、机械、化工与石化、医药、纺织、轻工、交通、广播电视、商业、粮食、林业、民用建筑、市政、水利水电、人防、铁道等二十一个行业;第二册包括:核工业、航空、电子、兵器、船舶、航天等六个行业(84年本);第三册是《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工日定额》试行本,包括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 四、本收费标准是在原国家计委84年、85年颁发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对定额收费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了调整的修订本,仍体现了低收费的原则。即本收费标准是根据各行业工程设计单位的综合设计能力和以事业费制度的支出水平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同时考虑了必要的技术开发、业务建设、人员培训等所需的费用,以及必须交纳的工商税等。 五、本收费标准以实物定额收费办法为主,辅以按单项工程概算为计算基础的收费办法,另外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试行工日定额收费办法。 六、本收费标准的主要内容: 1.工程设计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本收费标准中未包括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 2.初步设计之前的工作费: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编设计任务书、参加厂址选择和规划、进行环境预评价等工作所需的费用。

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 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重新确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06]191号)规定: 一、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在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结构安全、公众利益和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等进行审查时,可按本规定向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仅限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时收取,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不得参照执行。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在最高限价内由双方协商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须进行修改设计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如属建设单位重新变更设计,再次送审的,则收费由双方视审查工作量、技术难易等另行协商确定。 三、对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工程,由国家投资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幼儿院、医院以及福利机构(不含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的职工宿舍、经营性用房)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实行优惠政策,按最高不超过该工程项目同档次设计文件审查费的70%收取。农村农民建房不得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自愿有偿、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文件审查机构,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为被审查单位指定社会

中介机构。审查机构接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定合同或协议时,审查机构应出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文件,并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分解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范围、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六、本规定自2006年7月20日起执行,桂价费字〔2002〕310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 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民用建筑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一、本收费标准包括民用各类建筑工程的设计收费定额和费率收费标准。 二、民用建筑根据其复杂程度共分为六级,各级的主要特征及适用范围如下:

三、需要单独提出建筑设计方案的,特级、一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10%;二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6%;三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3%;四级以下(含四级)工程不另收建筑设计方案费。 四、本收费标准已包括相应一般的消防系统和建筑装饰设计收费,如有特殊要求时另议。对现有建筑物进行专门装饰设计时,根据装饰设计的复杂程度,按装饰费用的3-5%收费。 五、本收费标准是以单项工程为基本单位,不包括煤气、取水、净化、污水处理、道路桥梁、锅炉房、加油站、变配电所、水泵房、冷却塔、烟囱等单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设计在内,其收费应分别按市政和其他行业的标准执行。 六.承担小区规划布置,在3公顷以上按每公顷700元收费,3公顷以下不收费,但小区内的管线. 绿化. 土方等设计不论大小均按概算的1.5%收费。 七、承担多功能建筑,按主体建筑功能计算收费,其中较主体体功能更为复杂的部分按相应等级计算。 八、民用建筑工程等级表内“大型”,一般系指一万平方米以上建筑;"中型"指三千~一万平方米的建筑;“小型”指三千平方米以下的建筑。本分类法仅限于本表使用。 九、仅做民用建筑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分阶段设计时,其工作量的比例为40%和60% 。

十、按照本收费标准提供文件的份数为初步设计图纸6份、施工图8份。 注:1. 凡收费不足700元者均按700元计算。 2. 凡一子项在上一档面积范围计算出收费额低于下一档时,按下一档最高面积和收费标准计算收费额。

工程设计费收费标准

工程设计费收费标准 1.0.1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0.2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 收费。 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 1.0.3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1.0.4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0.5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1.0.6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0.7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附表一)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0.8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折换成人民币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1.0.9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调整系数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加调整系数。 1、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附表二)中查找确定。

价格渝价文关于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价格渝价文关于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3年12月31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3年12月31日渝价〔2013〕423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发改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号令)和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所收取的审查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见附件。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市颁布的相关行业法规,提供值价相符的服务。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应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协助价格主管部门监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收费行为。 四、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五、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7号)同时废止。 附件: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报价单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报价单 一.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1.概念设计:6.0万元/2公里+2.0万元/公里。 2.方案设计:8.0万元/2公里+2.0万元/公里。 二.单体建筑物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1.一般单层车间、仓库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丁类建筑物)。 按建筑面积7.0元/平方米起收取。 2.一般多层车间,仓库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丁类建筑物)。 按建筑面积9.0元/平方米起收取。 3.一般多层民用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900平方米≤2000平方米)。 按建筑面积11.0元/平方米起收取。 4.一般门卫、锅炉房(≤2吨锅炉)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按2500元/栋起收取(单独设计,按5000元/栋起收取)。三.室外总体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1.室外给排水、消防设计(按征用土地面积0.7元/平方米收取)2.室外道路、围墙设计。(按征用土地面积0.3元/平方米收取)3.室外总体设计费低于3000元时,按3000元收取。 四.室内装修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 住宅内装修:按建筑面积150元/平方米起收取设计费(每套住宅不低于1.0万元设计费)。 * 办公楼内装修: 按建筑面积25元/平方米起收取设计费(不低于1.0万元设计费)* 设计院向业主交付的设计文件和服务: 1.方案图设计: 方案说明,平面图,立面图,天花图,效果图。 2.施工图设计: 平立剖面图,铺地图,天花图,用料说明,节点大详,厨、卫独立大详,水、电图。 五.室外总图设计收费标准如下: 1.室外电缆铺设、电气照明设计。(按征用土地面积0.5元/平方米起收取) 2.室外绿化设计。(按绿化投资额的 3.5%起收取)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 第一章综述 1、总则 1.1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与需要,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确保设计质量和服务质量,有助于发包人、设计人协商确定设计服务计费,编制《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以下称《计费指导》)。 1.2发包人和设计人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建筑设计服务计费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合理性。 1.3建筑设计服务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凡在建筑设计中采用本《计费指导》未涵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其它科技成果,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或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可以在本《计费指导》基础上适当上浮计费额。 1.4建筑设计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 (2)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3)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4)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5)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7天内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3个月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6)工程结构封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 (7)工程竣工设计验收或投入使用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1.5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建筑设计工作较大返工、修改和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向设计人另外支付相应的建筑设计服务费并适当延长设计工期。 1.6由于发包人原因,要求设计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设计周期定额》规定的周期内提前交付设计文件,设计人在确保设计质量与深度的前提下采取措施予以实现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1.7 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设计人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设计费。 1.8本《计费指导》可作为建设项目编制立项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估算设计及咨询服务计费额的参考。 2、建筑设计服务内容 2.1本《计费指导》涉及的建筑设计服务内容包括设计基本服务与设计其他服务。 2.2“设计基本服务”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按国家法律、技术规范和设计深度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服务。其服务计费为“设计基本计费”。 2.3“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主体设计协调(包括设计总包服务)、采用绿色建筑设计、应用BIM技术、采用被动式节能建筑设计、采用预制装配式建筑设计、编制施工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预算、建设过程技术顾问咨询、编制竣工图、驻场服务;提供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概念性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总平面布置或者小区规划方案设计、绿色建筑设

最新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19

2019 建筑设计收费参照标准 建筑设计收费参照标准 一、住宅类收费 收取。 1、按费率收费,为概算投资造价 2.0~3.0% 2、按面积收费则分类如下:(上限为采暖地区) 3、多层住宅(含六跃七跃层): 方案: 3 元/M2 2.5~5 元/M2 扩初:7~12 元/M2 施工图:16~25 元/M2 4、小高层住宅(八~十一层,含十一跃十二跃层) 4.5 方案: 4.5 元/M2 3.5~8 元/M2 扩初:10~16 元/M2 施工图:22~32 元/M2 5、高层住宅(十二~三十层) 方案: 6 元/M2 5~10 元/M2 扩初:14~19 元/M2 施工图:30~38 元/M2 6、超高层住宅(三十层以上) 方案:8 元/M2 起 扩初:17 元/M2 起 施工图:38 元/M2 起 7、别墅 方案:12 元/M2 8~20 元/M2 扩初:20~40 元 施工图:40~80 元/M2 说明: 1.上述取费中扩初和施工图均为全过程收费。 2.上述取费已考虑一定的经验套用率, 3.通常按小区规模作如下调整:总建筑面积< 5 万M2 ,系数为 1.2; 5 万M2<总建筑面 积<20 万M2, 系数为 1.0; 总建筑面积>20 万M2, 系数为0.95. 4.单栋或数栋别墅的收费单独另定。 5.上述费用未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

6.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按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执行。 7.上述费用未包含总图费用, , 8.室外总体造价通常为建安总造价的5%~10% 。 9.总图费用通常取室外总体造价的2%~3% 10.地下室及人防,普通地下室设计取费按35 元/M2, 人防地下室设计取费按45 元/M2 11.独立地下车库,设计取费35~45 元/M2 , 二、教育类建筑(上限为采暖地区) 1 中小学建筑 1)教学楼及行政楼: 方案:8 元/M2 7~9 元/M2 扩初:16~22 元/M2 施工图:35~45 元/M2 2)综合实验楼: 方案:10 元/M2 9~12 元/M2 扩初:22~32 元/M2 施工图:45~65 元/M2 : 3)图书馆、礼堂、体育馆按概算造价2%~3.5% 方案:12 元/M2 10~14 元/M2 扩初:24~35 元/M2 施工图:50~70 元/M2 4)锅炉房、食堂、浴室、大门等配套按概预算投资造价 2.5%起。 2 高等院校建筑: 5)教师及学生公寓: 方案: 5 元/M2 4~6 元/M2 扩初:10~15 元/M2 施工图:20~30 元 6)教学楼及行政楼: 方案:11 元/M2 10~12 元/M2 扩初:24~30 元/M2 施工图:50~60 元/M2 ; 7)综合实验楼: 方案:12 元/M2 11~15 元/M2

建筑住宅设计收费标准

建筑住宅设计收费标准一. 住宅类收费 1按费率收费,为概算投资造价2.0~3.0%收取。 2按面积收费则分类如下:(上限为采暖地区) 3多层住宅(含六跃七跃层): 方案:3元/M2 2.5~5元/M2 扩初:7~12元/M2 施工图:16~25元/M2 4小高层住宅(八~十一层,含十一跃十二跃层)4.5 方案:4.5元/M2 3.5~8元/M2 扩初:10~16元/M2 施工图:22~32元/M2 5高层住宅(十二~三十层) 方案:6元/M2 5~10元/M2 扩初:14~19元/M2 施工图:30~38元/M2 6超高层住宅(三十层以上) 方案:8元/M2起 扩初:17元/M2起 施工图:38元/M2起 7别墅 方案:12元/M2 8~20元/M2 扩初:20~40元/M2

说明: 1.上述取费中扩初和施工图均为全过程收费。 2.上述取费已考虑一定的经验套用率, 3.通常按小区规模作如下调整:总建筑面积<5万M2,系数为1.2; 5万M2<总建筑面积<20万M2, 系数为1.0; 总建筑面积>20万M2, 系数为0.95. 4.单栋或数栋别墅的收费单独另定。 5.上述费用未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 6.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按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执行。 7.上述费用未包含总图费用, 8.室外总体造价通常为建安总造价的5%~10%, 9.总图费用通常取室外总体造价的2%~3%。 10.地下室及人防,普通地下室设计取费按35元/M2,人防地下室设计取费按45元/M2 11.独立地下车库,设计取费35~45元/M2, 二教育类建筑(上限为采暖地区) 1中小学建筑 1)教学楼及行政楼: 方案:8元/M2 7~9元/M2 扩初:16~22元/M2 施工图:35~45元/M2 2)综合实验楼: 方案:10元/M2 9~12元/M2 扩初:22~32元/M2

市政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19

市政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19版) 01 国家计委及相关部门在1999年、2002年及2007年,先后出台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 《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委、环境保护部/计价格[2002]125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 以上规定,构成了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框架,在一定时期内对规范建设项目服务收费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02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强调了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原来执行的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进行改革。 2014年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做出如下规定: 放开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项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的上述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专业服务收费,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 半年以后,2015年2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全面放开5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完整版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第一章综述 1、总则 1.1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与需要,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确保设计质量和服务质量,有助于发包人、设计人协商确定设计服务计费,编制《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以下称《计费指导》)。 1.2?发包人和设计人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建筑设计服务计费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合理性。 1.3?建筑设计服务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凡在建筑设计中采用本《计费指导》未涵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其它科技成果,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或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可以在本《计费指导》基础上适当上浮计费额。 1.4?建筑设计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 (2)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3)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4)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5)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7天内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3个月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6)工程结构封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 (7)工程竣工设计验收或投入使用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1.5?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建筑设计工作较大返工、修改和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向设计人另外支付相应的建筑设计服务费并适当延长设计工期。 1.6?由于发包人原因,要求设计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设计周期定额》规定的周期内提前交付设计文件,设计人在确保设计质量与深度的前提下采取措施予以实现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1.7?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设计人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设计费。 1.8?本《计费指导》可作为建设项目编制立项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估算设计及咨询服务计费额的参考。 2、建筑设计服务内容 2.1本《计费指导》涉及的建筑设计服务内容包括设计基本服务与设计其他服务。 2.2?“设计基本服务”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按国家法律、技术规范和设计深度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服务。其服务计费为“设计基本计费”。2.3“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主体设计协调(包括设计总包服务)、采用绿色建筑设计、应用BIM技术、采用被动式节能建筑设计、采用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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