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燃材料进出厂管理制度

一、原、燃材料进厂部门职责分工

1.品质保障部:提供《采购原、燃材料品质要求及产品配方表》(附件一),并协助采购部开拓原、燃材料供应点。接到生产部对原、燃材料进厂通知后及时对进厂原、燃材料取样,在24小时内向采购部提供纸质检验报告单,发出铲运堆棚内原、燃材料的通知;

2.采购部:负责选择供应商和供应点、询价对比、商务谈判、合同签订,每月2日前向品质保障部、运行管理部和生产部提供《月度原、燃材料进厂计划表》(附件二)。根据月度计划,进厂前一周通知品质保障部、运行管理部和生产部。采购部设立材料员岗位,负责进厂原、燃材料品种的验收及协助对其堆放;

3.生产部:由调度室值班主任统一协调采购部材料员、品质保障部质量调度和取样员、铲车司机、司磅员和门卫,对原、燃材料进厂、堆放、取样和使用进行全程协调管理;

4.运行管理部:司磅员负责原、燃材料进厂过磅并发放《卸货通知单》(附件三),对某种原、燃材料进厂第一时间通知生产部调度室;

5.行政人事部:负责维持货运汽车进厂和过磅秩序,严格管理出厂车辆,均凭过磅单出厂,由门卫负责收取其过磅单。

二、原、燃材料汽车进出厂管理流程

1.运货车辆司机向地磅司磅员出示送货资料(含送货单车号和货物名称等),经地磅计量后领取《卸货通知单》,地磅司磅员通知生产部调度室,调度室通知材料员和质量调度。材料员和质量调度应及时到场进行品种及外观质量确认;

2.材料员、质量调度(取样员)和生产调度安排运货车辆到指定区域卸货;

3.如发现司机不按要求卸货造成混料事故的,材料员有权拒收;

4.卸货完成,材料员确认无误并签具《卸货通知单》后交予司机,其方可凭单过磅出厂;

三、进厂原、燃材料质量不合格处理

1.对目测不合格的原、燃材料,立刻作退货处理。

2.取样检验如质量不合格的,立即将质量检验报告送达采购部并通知分管领导;

3.采购部根据质量检验报告与运行管理部和生产部协商后,签具《不合格原、燃材料处理意见表》(附件四)并报领导审批后执行;

4.品质保障部形成《不合格原、燃材料搭配使用方案表》(附件五)并报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进厂原、燃材料结算

采购部根据合同、地磅单、原(燃)材料质量检验报告进行结算核对,并出具对账单,财务部根据采购部出具的对账单、合同、地磅单、原(燃)材料质量检验报告进行复核确认,

附件一:

采购原、燃材料品质要求及产品配方表部门:品质保障部时间:

附件二:

月度原、燃材料进厂计划表

部门:采购部时间:

附件三:

鸿丰水泥有限公司

卸货通知单

编号:

注:①此单据在进磅时由司磅员发放,出磅时交回司磅员;

②由采购部材料员安排卸货,私自乱卸和目测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附件四:

不合格原、燃材料处理意见表部门:采购部时间:

附件五:

不合格原、燃材料搭配使用方案表部门:品质保障部时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