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知识)北京市双限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最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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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北京市双限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

北京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俩限房建设技术导则

1总则

1.0.1为加强我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俩限房(以下简称保障性住房及俩限房)的建设管理,在现有条件下提高此类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162号)、《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1.0.2保障性住房及俩限房的建设要符合《北京市“十壹五”保障性住房及“俩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2006年—2010年)》,要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坚持经济、适用原则,优选规划设计方案,满足使用功能。

1.0.3保障性住房及俩限房建设除应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规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外,仍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

1.0.4建设中应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证质量的原则,合理选择实用的建设技术和建设工程材料,达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

2规划和建筑设计

2.0.1保障性住房及俩限房应选址在地质条件安全可靠、公共交通相对便利区域。

2.0.2保障性住房及俩限房项目的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进行建设,着重安排老年人、儿童活动场所、社区医疗卫生等服务设施,适当安排运动健身器械区和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停车位,方便居民使用。

2.0.3建设项目绿化率应达到30%,绿化景观应做到集中和分散结合,立体和平面结合,观赏和功能结合。

2.0.4市政中水输配水管线覆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优先使用市政中水;没有市政中水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之上的小区,应配套设计、建设中水系统。

2.0.5应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和节水设施。推广雨水收集、处理、利用技术。小区内道路、场地的竖向设计和材料选择应利于雨水收集和综合利用。屋顶或地表雨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绿化、回补地下水、景观补水或作为中水系统的补充。采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利用再生水资源。

节水设施应当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0.6小区景观和绿化应采用节水设施,提高用水效率。2.0.7应设置垃圾收集转运站,保持垃圾封闭和运转过程的清

洁。推广应用垃圾分类和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技术。

2.0.8住宅户型平面应符合布局合理,功能空间关系紧凑,充分利用的原则。应具有良好的日照、采光和通风,满足居住的舒适度和卫生条件。

2.0.9廉租房单套建筑面积应不大于5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单套建筑面积应在60平方米左右;俩限房单套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设计应实现功能基本齐全,且根据需求确定合理的户型比例。

2.0.10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02-2006)的要求(比1980~1981年通用设计标准节能65%),且严格执行现行的其它建筑节能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配套公建节能设计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的要求。

2.0.11户门应采用防盗门。不采暖楼梯间户门应有保温措施,传热系数不大于2.0w/m2·k。不得设计落地窗、外飘窗。2.0.12室内环境噪声和隔声应满足《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要求。建筑门窗应满足《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DBJ01-79)要求。墙体和楼板的隔声性能应达到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水泵房、变电室等动力设备应采取相关措施减少噪声。

2.0.13保障性住房及俩限房应采取集中供热方式供暖,具备

条件的应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锅炉房供热出口、热力站换热器的二次水出口以及各楼栋供热入口均应配置热量计量装置。户内应分室(户)设置温控装置,且应设置分户热量计量或分配装置。

2.0.14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土壤源热泵、地下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技术,且应充分考虑冷热量平衡及对环境的影响。

2.0.15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且优先使用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俩限房提倡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当太阳能热水系统不能完全满足需求时,可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辅助技术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宜和建筑壹体化设计和施工。

凡用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应设分户计量装置。

2.0.16热水供应循环系统应采用支管或立管循环方式,减少热水系统的无效冷水量。

2.0.17水、电、气等应使用IC卡技术,实现计量付费壹体化。

2.0.18设计时应遵循模数协调原则。

提倡采用工厂生产的标准规格的预制成品或部品,提高部品化率,减少现场加工材料所造成的浪费和污染。

2.0.19高层建筑应优先采用轻质高强材料,减小结构自重和材料用量。设计方案中应提高高强钢材使用率,降低钢材消耗量。

3建筑施工及装饰装修

3.0.1贯彻落实有关绿色施工的标准、规范,采用科学先进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技术,减少施工现场的垃圾排放和环境污染。

3.0.2墙体保温施工应采用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外墙保温系统做法。

3.0.3推广利用工业废渣、粉煤灰、煤矸石生产的建筑砌块和各种水泥制品;提倡在混凝土工程中使用人工骨料和再生骨料。

3.0.4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推广使用绿色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

3.0.5廉租房装修要壹次到位,达到入住条件;装修标准应不低于表3.0.5的基本标准。

表3.0.5廉租房装饰装修项目基本标准

注:在“装饰装修要求”中涉及多项选择的,在标书中应予明确。

3.0.6经济适用房应装修壹次到位,俩限房宜装修壹次到位。装修可采用“套餐或菜单选择,样板间引路”的方式,供居民自由选择。

装修壹次到位费用标准和所占比例在项目招标时确定。

3.0.7推广工业化集成装修方式,做到装修物品工厂批量生产,成套供应,现场组装。

3.0.8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能)耗、高耐久性、污染低、

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提倡因地制宜,就地取材。3.0.9在高层建筑中,三层之上不宜采用外墙贴瓷砖和石材的装饰做法。

4建筑工程材料选用

4.0.1保障性住房及俩限房使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设计、施工规范要求。所选用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放射性和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4.0.2围护结构宜使用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等新型墙体材料。禁止使用粘土砖。

4.0.3保温隔热材料应采用阻燃性符合要求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硬质发泡聚氨酯等高效保温材料。

屋面保温隔热应采用符合阻燃要求的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防水保温壹体化的硬质发泡聚氨酯等保温材料。

4.0.4隔墙宜使用轻质隔墙材料。

4.0.5建筑外窗应采用传热系数不大于2.8w/m2·k的平开窗。封闭阳台材料的传热系数和质量要求应和外窗壹致。

4.0.6建筑给水(热水)塑料管道系统宜采用交联聚乙烯(PE-X)管、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耐热聚乙烯(PE-RT)管、聚丁烯(PB)管等。

禁止用铅盐做稳定剂的PVC管作为饮用水管材、管件,禁止采用冷镀锌管作为上水管。

4.0.7宜采用高强度、低噪声的排水管道,降低水锤噪声。有

条件的情况下应考虑层间隔振、减振系统。

4.0.8电气干线及楼内动力系统管线应选用厚壁金属导管;有线电视、电话、对讲系统导线宜穿紧定管;照明及户内配电宜采用PE阻燃电线导管(半硬质)或PVC阻燃(硬质)管。

4.0.9宜使用高分子类防水材料、改性沥青类防水材料。禁止使用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再生胶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焦油聚氨酯防水涂料。

4.0.10室外地面应减少地面硬铺装,采用具有透气性和透水性的铺装材料。

4.0.11集中供热系统在选用高效锅炉的基础上,应采用气候补偿器、烟气热回收、静态平衡阀、变频泵、直埋供热管道等技术;采暖系统应采用双管系统,使用轻型优质高效散热器且加装温控阀。

4.0.12应选择带变频调速装置的水泵加压设备,保障用户水压稳定。

4.0.13应采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和配件,用水器具节水性能指标须达到《用水器具节水技术条件》(DB11/343-2006)要求。应采用双档排水控制的坐便器且出水量≤6L,各类水嘴流量须≤0.15L/s(进水动压力为0.1MPa时)。

公共场所应采用延时自闭式水嘴、非接触式用水器具等。公厕禁止采用手接触式(按钮、扳手)大便冲洗阀。

4.0.14应使用防止串气、返臭的地漏,水封不小于5厘米。

4.0.15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材料、新设备,禁止或限制使用表4.0.15所列的落后技术和产品。

表4.0.15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材产品及施工工艺

壹、禁止类

二、限制类

5附则

5.0.1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在建项目也应参照本导则执

行。

5.0.2本导则所及内容作为发标内容,纳入标书文件中。

两限房申请条件

两限房】2009年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有北京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①申请人为农业户口的,应是征地拆迁所涉及的家庭; ②单身家庭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北京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附表1: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3、符合规定条件的老人、重度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成员中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家庭、优抚对象及军队转业干部家庭以及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市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已按京建住〔2007〕1129号、1175号文件公布的新标准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并自愿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优先配售。其中: ①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②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认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 ③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或做过手术,需要出示医疗机构的诊断或治疗证明。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5、申请家庭住房是指全部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具体面积由具备测绘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面积为准,或以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的系数。采用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系数的方式,属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使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

2020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样本(标准版)

2020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样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买受人:籍贯:性别: 住址:邮编: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配偶:性别: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性别: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地址: 《武汉市城镇民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第二条经济适用房销售依据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 1、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 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栋【座】单元层号房,户型为房厅厨

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阳台个(见附件一)。 该住房层高为米,属结构。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栋【座】单元层号房(见附件一)。 该房屋层高为米,属结构。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3、如无特别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2017年西安廉租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申请指南

2017年西安廉租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申请指南 2017年西安廉租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办理时需要哪些材料?2016年6月29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调整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该市保障房准入条件进行调整,促进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的住房保障。 该《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阎良区、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通知要求西安市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此次保障房准入标准的调整衔接工作,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培训,有效提高审核效率,方便群众办理。 一、准入标准

二、申请指南

(图片来源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三、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年龄应满25周岁(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应满18周岁),提供未婚(未再婚)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卡原件在所属社区领取《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审核表,交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理,社区4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审核和信息录入; 3、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查通过后,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 4、街道办事处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社区,无异议者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将审核资料上报区住房保障部门; 5、区住房保障中心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街道办事处,无异议者8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和复审,并将审核资料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 6、市住房保障中心13个工作日完成终审。具体办理流程为: (1)受理:1个工作日。受理并对区上报来的申请表进行编号和信息录入; (2)初审:11个工作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报送六部门进行联审,同时通过西安市房产资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13998254.html,)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结合联审结果对所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核(1个工作日)。 (3)复核:0.5个工作日(科长审核) (4)审批:0.5个工作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通知审核结果)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供求现状分析 徐玲玲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供求现状分析[经济/产业] 口文/徐玲玲1谭红杨2 提要:本文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现状分析的基础上,主要从需求和供给两大方面分析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现状,并指出目前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供求矛盾凸显,最后阐述供求矛盾的具体表现,对完善北京市经济适用房政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经济适用房;需求:供给 中图分类号:F293.3文献标识码:A 一、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供求现状 (一)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现状。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两限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以及廉租房。根据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资料(2007年)可知,2006年定向供应给五类人的经济适用房为1万多套,但符合五类人条件的有5万多户,其余还有8万多户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正在轮候,所以需要经济适用房的还有13万户以上,加上以后新增加的,至少还需要建设15万套以上经济适用房,按每套90平方米计算,至少还需要建设1,350~1,800万平方米以上,所以经济适用房建设应该加快。 市建委主任隋振江称(2008),2008年北京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面积已经确定为800万平方米,其中两限房4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廉租房50万平方米。相比2007年530万平方米的供应量,大幅增加了51%。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2010),介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大体为:过去三年来,北京市累计开工建设政策性住房2,333万平方米、24.8万套。2010年北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性住房建设力度,实现自住型、改善型等各类政策性住房用地要占到住宅供应总量的50%以上:新开工建设和收购政策性住房13.4万套,占全市住宅开工套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目标。 从近几年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现状可以看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已逐步得到市政府的重视。保障性住房比例大幅度增加,在房价飞涨的今天,这让中低收入者看到了改善居住条件的希望。而其中经济适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投资的重点,更受中低收入家庭关注。 (二)北京市经济适用房需求现状.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北京市80%左右的家庭年收入低于6万元,其中10%左右的家庭为最大收入家庭,有70%左右的家庭为中低收入家庭,可购买经济适用房。由此可见,经济适用房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 而影响经济适用房的需求有多重因素,比如城市人口数量、居民收入水平、住房消费水平和支付能力、住房的价格、恩格尔系数等,其中恩格尔系数和住房消费比重主要反映住房需求的变化趋势。从恩格尔系数来看从2000年的36.3%一直持续下降到2006年的30.8%,2007年上升为32.2%,2008年继续上升为33.8%,恩格尔系数整体呈下降趋势。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比重却呈逐增加趋势,从2000年的6.6%稳步增加到2004年的8.7%,2005年有所下降,降为7.9%;2006年出现回升,增加到8.2%;2007年和2008年的恩格尔系数分别为8.1%和7.8%。 从影响住房需求的两个主要因素恩格尔系数和住房消费比重看,在恩格尔系数的下降和住房消费比重的上升这一双重影响作用下,今后一段时间,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的需求存在巨大的增长空间。 (三)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供给现状。自1998年开始,北京市开始建设经济适用房,到2008年底累计投资完成额为458.1亿元,竣工面积为2,268.6万平方米,竣工20.9万套:销售面积为1,934.9万平方米,销售17.9万套。

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一、本市城镇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购房),其家庭住房、收入、购房面积应符合本规定。 二、申请购房的本市城镇居民须是无房户和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 三、在2001年底以前,本市城近郊区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含)以下的,可购房。2002年(含)以后年份,本市城镇居民购房的家庭收入标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 远郊区县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本区县居民购房的收入标准,并报市政府备案。 四、家庭收入按夫妇双方的收入之和计算,未婚、丧偶及离异未再婚的按一人收入计算。家庭收入是指下列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三)住房补贴; (四)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五)劳务报酬所得; (六)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 (七)其它所得。 五、家庭收入按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上一年的实际发生数核定。 六、下列家庭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可凭有关证明购房: (一)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 (二)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 七、每户家庭最高购房面积标准按下列规定确定: 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成本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同价格,在总价标准以下具体确定每一家庭的购买面积。远郊区县地点偏远的住房,经批准可适当放宽购房面积。 八、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北京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负责《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和《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样式附后)的发放、审核和档案管理。 九、申请人申请购房须如实填写核定表并由所在单位核准(没有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核准)后送交市开发办。居民凭审核通过后的核定表购房,并作为办理买卖交易和权属登记的证明。 十、对提供虚假收入情况的申请人,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购房资格;对开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凡本规定发布以前已预购房的,也应按本规定重新核定家庭住房、收入和购房面积。 十二、本规定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贷款须办抵押 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 北京市户口 家庭年收入4万元以下 未买过经济适用房或单位未分过房 买过经济适用房或单位分过户,但平米数比审批通过的购买资格的平米数少的。

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问: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享受优惠政策要办理哪些手续?(转自中国税网)答: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政策优惠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优惠属于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划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直接减免。税收优惠方面,我们对现行的税务政策总结如下: 1、营业税目前没有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2、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免交契税;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综合地价4%的税率缴纳契税。 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各省规定不一样。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6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如湖南省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批准建造销售并且能够单独核算土地增值额的经济适用房(含用于拆迁安置的住房)不实行预征土地增值税。但是需要完备备案手续,例如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6〕76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开发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确认备案表》、经济适用住房的批准文件及经济适用住房的明细资料(包括街号、楼号、楼层、

廉租房申请书五篇

廉租房申请书五篇 【篇1】 尊重的社区领导: 本人***,男,现年XX岁,靠打工保持全家生计,无其他收入来源,现1家5口人租住在现租住***X,住房条件10分困难。家中两个孩子都在上大学,女儿XX,现就读于***X,儿子XX,现就读于XX,每一年昂贵的学费都是靠国家助学贷款来缴纳,家中还有年逾XX岁的老母亲,终年体弱多病,因此妻子只能在家照顾老人,妻子无职业工作,家里每个月的生活费用都靠我1人打工挣的钱开支,儿女虽在校作兼职挣些生活费,但是还是不够他们生活所需。本人每个月微薄的收入出去儿女每个月生活费用,家中平常开支外,几近剩不下甚么钱,生活拮据,家中无任何积蓄。终年都是靠租住解决住房问题,属于无房户,在查看XX县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实行细则后,发现本人贴合申请条件,为解决全家人10分困难的住房问题,在此个性向政府申请廉租住房1套,期望政府主管部门、居委会能给予准予,解决申请人的住房实际困难,特此感谢! 【篇2】 尊重的xx领导: 本人xx,女,现年33岁,无业,本人户口与住址原在本社区xx公司,现我与8岁xx回到我外家哥嫂家生活,与我母亲及女儿3人挤在同1张床上睡觉。哥嫂家住xx院内。本人原为xx公司职工,公司破产改制后我下岗失业至今。**年12月1日,因感情纠纷我与丈夫xx正式离婚,女儿判归我抚养,与我1齐生活,其父亲每个月负担生活费500元;我与丈夫原住房属丈夫的父母所有,不是我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无房产分割,我只得带着女儿回到我

外家,暂我哥嫂1齐居住,晚上与我母亲及女儿3人挤在1张床上。 因居住狭窄和生活不便,我那上实验小学2年级的女儿因常常睡不好觉而在课堂上打瞌睡,影响了孩子学习与身体。离婚后我至今未再婚,我也因文化程度不高,无1技之长,小时候因患中耳炎留下后遗症而致耳聋,1向未找到工作而待业,无任何生活来源,现与女儿两人孤苦伶仃地艰巨度日。因此期望领导根据我本人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状态,照顾安排廉租住房让我们母女2人居住,恳望给予批准为谢! 【篇3】 尊重的’领导: 我叫xxx,男,xxx退休职工,家中现有老少6口人。我于20xx年从xxx退休,每个月只领退休金近1000元;妻子也已50岁,没有经济来源;儿子是待岗工人,每个月只领工资1000元左右;儿媳失业在家,没有经济来源;孙子还在校读书。家庭每个月虽然有必须的工资收入,但由于我和爱人两人均长时间得了严重的“3高”疾病,需要坚持每天服用药物,花费很大;加上家庭平常开支和教育等支出,至今无积蓄,经济10分困苦,根本没有潜力购买商品房。建县以来,1向只能借用原xxx办公楼居住,1家人挤在两间狭窄的房间内,生活10分不便。安居是当前我最为迫切的欲望, 但随着近几年来房价的节节爬升,“居者有其屋”梦想的实现更显得遥遥无期。加上原xxx办公楼已被县国资局接收,随时都有可能被告知搬迁,届时真可能会沦落到居无定所的地步。为此,特向有关领导提出申请,请领导能视我家庭困苦,无住房和我和爱人年老的实际状态,给予特殊照顾1套廉租房,以解决我家人的“住房难”问题,圆我家人住房梦!您的支持照顾,我和家人将永久铭记!顺祝

2017北京限购政策最新消息

2017北京限购政策最新消息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同时也是超一线大城市,它的房价那是高的可怕,另大部分人想都不敢想的,因此有钱的都会希望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有自己的房产,当然,有的是为了有个家有的则是用来炒房,面对这样大的房产压力北京进行了限购政策,具体的内容是怎样的呢。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2017北京限购政策最新消息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博发布重磅消息,北京将在公租房、自住房中为新北京人开展专项分配试点。这是继3月17日北京市发布楼市新政以来,第十一项有关稳定北京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 短短22天,北京市密集发布11项房产相关政策。专家分析,这意味着北京全面封堵了任何炒房可能,北京住房限购政策再无空隙可钻。 “3·17”至今北京已发布十一项楼市政策 1.认房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0% 3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北京市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通知:居民家庭名下在京已拥有1套住房及在京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2.16家银行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 3月21日,16家银行的北京分行一致决定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幅度,由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调整为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5倍。 16家银行包括:工商银行(4.730, -0.01, -0.21%)、建设银行(5.760, 0.00, 0.00%)、中国银行(3.510, -0.02, -0.57%)、农业银行(3.260, 0.01, 0.31%)、交通银行(5.900, -0.07, - 1.17%)、中信银行(6.130, -0.04, -0.65%)、招商银行(18.390, -0.07, -0.38%)、民生银行(7.840, -0.10, -1.26%)、浦发银行(14.910, -0.20, -1.32%)、兴业银行(15.210, -0.08, - 0.52%)、光大银行(3.870, -0.01, -0.26%)、华夏银行(10.710, 0.03, 0.28%)、邮储银行、渤海银行(全国性银行)北京分行及北京银行(9.520, 0.00, 0.00%)、北京农商行。 3.平房“通道”记入不动产权证 3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控住宅平房一间擅自分割为多间的行

我国经济适用房综合调研分析年

2003年我国经济适用房综合调研分析 3月上旬,建设部、国家计委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出紧急通知,对北京、江苏、浙江、陕西等11个省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调研”。 据有关部门人士透露,此次对经济适用房的调研内容涵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各个方面,其中包括:1998年以来土地供应情况;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情况;价格监管情况,包括价格申报。及审核程序;购买对象申请、审核程序及执行情况;房屋产品控制标准及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监管情况,包括招投标管理,土地使用情况及物业管理情况;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包括对违规开发、炒买炒卖、不符合购买条件而购买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及查处情况;房屋质量管理及售后服务情况。此次调查的结果将向高层汇报,并将直接影响到日后的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具体走向。 这一消息不啻于一颗深水炸弹,对于经济适用房开发商和客户都有重大影响,加上不久前有关经济适用房被叫停的不实传闻,经济适用房又成为大家的关注目标。日前,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人士,就一些颇受关注的话题进行了探讨。 “调研”折射经济适用房四大痼疾 自打有了经济适用房,很多难以承受商品房价格的工薪家庭实现了买房的愿望,经济适用房对北京人居工程的推进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但是在经济适用房的开发销售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这次三部委联合调研主要针对的就是以下四个问题。 1、经济适用房成了投资者的香饽饽 经济适用房属于一种特殊的政策性住房,其购买对象针对的是无住房的中低收入者。但国家有关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一出台,即被一些颇具“投资眼光”的人咬住不放,不惜打破头,也要蹭进“穷人”行列,和真正的中低收入者同步竞争,争分经济适用房这杯“羹”。这种情况在北京很多经济适用房项目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在本市两个最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回龙观居住区和天通苑的社区内,有车一族占相当的数量,不少经济实力雄厚的购房者都通过各种关系拿到了这两个项目的房号。 而经济适用房的二级市场准人的门槛较低更是让一些地段、交通比较优越的经济适用房的投资价值彰显,因为只需缴纳3%的土地出让金即可将经济适用房转让出去。即使不转手,收取房租也可以获得相当不错的投资回报率。 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说,在其销售的一个本市大型经济适用房项目中,有1/3的客户是有相当经济实力的,一些客户都是开着自己的私家车前来交纳房款、签约。

北京自住房申请网站

北京自住房申请网站 篇一: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说明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说明 1、登录网站: 在IE地址栏内键入:https://www.360docs.net/doc/c313998254.html,/egovhall,即可进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页面,如图1所示;或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retype/zoom/c9950bc1aa00b52acfc7ca64?pn=1&x=0&y=0&raww=100 0&rawh=522&o=png_6_0_0_135_343_622_325_892.979_1262.879&type =pic&aimh=250.55999999999997&md5sum=67194a66f3a5e33099daf4f8 098e152f&sign=b18e9e5169&zoom=&png=0-133911&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图1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面 图2网上办事大厅快速通道 2、注册: 点击图1或图2中的“注册”按钮,可以进入注册页面,如图3所示: 图3网上办事大厅注册页面 上图的左上角有两个选项卡,分别是“企业用户注册”和“个人用户注册”,您可以根据您办理的业务类型,进行选择注册。 3、企业用户注册:

当您选择“企业用户注册”时,注册步骤分为两步,首先第一步如图3所示,首先需要填写“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注意:“企业名称”要求您填写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要求您填写符合代码规则的八位数字加一位校验码,组织机构代码规则是否正确由您填写完成后系统自动校验,如不符合规则,会有如图4所示的提示,这两项填写完成后,点击图3中的“下一步”按钮,这时,系统会校验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是否曾经注册过,如果已经注册过,系统会提示您相关信息,如图5所示: 图4组织机构代码规则错误提示信息 图5企业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已被注册提示信息 当您填写信息正确后,进入企业注册的第二步页面,如图6所示,带红色星号的字段为必填项,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方的“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注册。 图6企业用户注册第二步页面 4、个人用户注册: 当您选择个人用户注册时,首先在图3中选择“个人用户注册”选项卡,出现如图7所示的页面: 图7个人用户注册页面 带红色星号的字段为必填项,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方的“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注册。 篇二:北京市政策性住房申请标准

经济适用房交易政策正式出台

经济适用房交易政策正式出台,5年内差额补交70%土地收益(2008-4-16 9:56:35) 分类:市场动态标签:段宗树搜房博客经纪人 |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07]27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经政府批准统一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销售,并已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按原价出售住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产权人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购房人。购房人放弃购买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后续的购房人。 3.购房人查验房屋和相关资料后,与产权人签订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买卖双方信息,出具相关证明。 4.买卖双方持购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三)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产权人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入户查看,了解房屋状况,确认产权人结清水、电、气、热和物业管理等费用。 3.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与产权人签订回购协议,支付购房款。 4.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凭回购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将回购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回购的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售或作为实物配租房源向廉租家庭配租,所需回购周转资金由各区县财政统筹安排。

廉租房申请书范文(三篇)

廉租房申请书范文(三篇) 廉租房申请书范文(三篇) 篇一 尊敬的XXX区领导: 本人XXX,男,现年XX岁,靠打工维持全家生计,无其他收入来源,现一家五口人租住在现租住XXXX,住房条件十分困难。家中两个孩子都在上大学,女儿XX,现就读于XXXX,儿子XX,现就读于XX,每年昂贵的学费都是靠国家助学贷款来缴纳,家中还有年逾XX岁的老母亲,常年体弱多病,因此妻子只能在家照顾老人,妻子无职业工作,家里每月的生活费用都靠我一人打工挣的钱开支,儿女虽在校作兼职挣些生活费,但是还是不够他们生活所需。本人每月微薄的收入出去儿女每月生活费用,家中日常开支外,几乎剩不下什么钱,生活拮据,家中无任何积蓄。常年都是靠租住解决住房问题,属于无房户,在查看XX县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后,发现本人符合申请条件,为解决全家人十分困难的住房问题,在此特别向政府申请廉租住房一套,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居委会能给予准许,解决申请人的住房实际困难,特此感谢!此致敬礼! 申请人: 2012年月日 篇二 本人1958年7月出生,1976年高中毕业后,曾在石哈河小学任民办教师,1979年转正并于1985年调回乌中旗一完小当老师,于2001年11月退休,系海流图镇居民。我于1984年结婚,1986年因感情问题离异,生一女孩当时由男方抚养,住房留给男方。本人至今未再婚。离婚后,学校出于同情,曾将校园旁边一间20平方米的土房卖给我,1999年校园扩建,校方出资5200元又将房屋收回拆除。至今本人无个人住房,现居住在兄弟家中。本人一直患有抑郁

症,需定期到外地住院和长期服药治疗,退休工资仅2575元/月, 扣去应扣款项后,每月实际拿到手的仅2000元左右,看病吃药基本 花去本人工资的大半,2006年,孩子高中毕业考上大学,当时男方 再婚后生活比较困难,加上种种原因,男方家中是不主张孩子读大 学的,所以我只好省吃俭用承担起孩子上学的全部费用,供孩子读 完大学,现在孩子在外地打工,还未成家,每月1000多元的工资勉 强够自己生活。所以至今本人无积蓄,有时生活费用还得靠弟兄姊 妹来资助,面对现今不断上涨的房价,买房对我来说已经成为无望,现只能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篇三 尊敬的xx领导: 本人xx,女,现年33岁,无业,本人户口与住址原在本社区xx 公司,现我与8岁xx回到我娘家哥嫂家生活,与我母亲及女儿三人 挤在同一张床上睡觉。哥嫂家住xx院内。本人原为xx公司职工, 公司破产改制后我下岗失业至今。2011年12月1日,因感情纠纷 我与丈夫xx正式离婚,女儿判归我抚养,与我一起生活,其父亲每 月负担生活费500元;我与丈夫原住房属丈夫的父母所有,不是我们 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无房产分割,我只得带着女儿回 到我娘家,暂我哥嫂一起居住,晚上与我母亲及女儿三人挤在一张 床上。因居住狭窄和生活不便,我那上实验小学二年级的女儿因经 常睡不好觉而在课堂上打瞌睡,影响了孩子学习与身体。离婚后我 至今未再婚,我也因文化程度不高,无一技之长,小时候因患中耳 炎留下后遗症而致耳聋,一直未找到工作而待业,无任何生活来源,现与女儿两人孤苦伶仃地艰难度日。尊敬的社区领导,本人离婚至 今仍是单身,无房无职业无生活来源,仅靠女儿父亲每月500元生 活费已难以维持生计。因此希望领导根据我本人的实际困难和无住 房的实际情况,照顾安排廉租住房让我们母女二人居住,恳望给予 批准为谢!

2020年(财务知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的区别和比较

(财务知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的区别和比较

壹、经济适用房 1、简介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之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2、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 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商业网点建设费以及契税,减半征收水电增客费等各种税费。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 3、经济适用房价格构成 住房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审查设计和前期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建设工程费;之上4项之和为基础的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3%以下利润。商品房除之上8项外,仍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如小区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人防建设费等),土地出让金其利润不受限制,由市场决定。 4、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不同之处

(1)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须交纳土地出让金; (2)成本结构不同 (3)租售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4)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5)价格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 5、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群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能够申请购买或承租壹套经济适用住房: (壹)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20条第2款规定,不能再申请经济适用房. 二、廉租房 1、简介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北京市政策性住房申请标准

北京市政策性住房申请标准及流程 1、两限房申请标准: 条件: A 、不需要申请人全家都是北京户口,有一个人是就可以,但是有北京户口的 这个人必须是户主。 B 、单身的要求三十周岁以上。 C 、带父母申请的必须是独生子,且父母年过50周岁。 D 、对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不做限制了,但是现有住房要估价,所有申请人名下 的银行存款、股票证券、汽车等,总资产不超过政策要求 (家庭年收入不超过8.8万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m2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 2、经适房申购标准: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3、廉租房申请标准: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96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15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1392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3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088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0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784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8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48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0万元及以下

4、两限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 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3、现住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然后就是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三、之后是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四、最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情况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五、然后就是等着摇号分配房屋了。 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办公室,电话:63958811 参考资料:《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文档3篇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文档3篇Beijing affordable housing application conditions docu 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文档3篇 前言: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 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 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本文档根据细则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 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2、篇章2:北京经济适用房怎么购买 3、篇章3: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 品房。大家知道北京市经济适用房怎么购买吗?申请的条件又 是怎样的呢?下文就等小泰告诉你们吧! 篇章1: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 品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

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 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篇章2:北京经济适用房怎么购买【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京政办发〔1999〕4号文件,开发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房应当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开发商销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限价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只可在最高限价以内调整不同楼层和朝向房屋的价格。具体的程序是:(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 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 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 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 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廉租房申请书范文

廉租房申请表 申请序号: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数 所属区、街道/单位社区居委会 户籍地址区路街(小区)栋房 通讯地址区路街(小区)栋房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第一部分:家庭人员情况(申请人填写,只填写同住的直系亲属) 序号姓名与申请人 关系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 码 是否 本市 户籍 年收 入 是否同时申 请廉租住房 1 2 3 4 5 6 7 合计(同时申请家庭成员收入、人数合计) 第二部分:申领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人证、军烈属证及其他证件、证明情况(申请人填写) 一、深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持证人姓名家庭人口证号 发证单位发证日期有效期限 二、残疾人证 持证人姓名家庭人口证号 发证单位发证日期有效期限 三、其他证件、证明(军烈属、孤寡老人等) 证件名称持证人姓名证号 发证单位发证日期有效期限 内容摘要 备注

第三部分:家庭居住情况(申请人填写) 一、现住房情况 现居住情况房屋产权性质房屋凭证名称 1.地址:1.自有私房、房改房() 2.租政府公房() 3.租单位公房() 4.租私房() 5.其他()1.房地产证()2.租赁协议()3.其他() 2.建筑面积:平方米 3.家庭人口:人 4.人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其他住房情况 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产权性质房屋凭证名称三、家庭成员参加福利分房情况 姓名单位名称分房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产权性质 四、家庭成员参加单位货币分房情况 姓名单位名称职务每月补贴金额(元)备注 第四部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诺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诺如下: 一、所有名列本申请表第一部分的成员,都是同户口的实住家庭成员,没有挂户人员。 二、如实申报家庭收入。 三、如实申报住房情况,未拥有或与他人拥有现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 四、愿意接受和服从廉租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安排,按照轮候顺序解决住房问题。 五、如原承租政府公房,户内人员全部同时申请廉租住房的,保证在获得廉租住房的同时,立即将原住公房腾退,办理退租手续,结清有关费用,完好地交还给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安排其他住房困难户入住。如保留原租住公房的,则按规定相应减少租赁住房补贴金额或住房保障面积。 六、不空置住房,不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不擅自改变承租住房的用途,不利

北京市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条件

条件A不需要申请人全家都是北京户口,有一个人是就可以,但是有北京户口的这个人必须是户主。 B 单身的要求三十周岁以上。 C 带父母申请的必须是独生子,且父母年过50周岁。 D 对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不做限制了,但是现有住房要估价,所有申请人名下的银 行存款、股票证券、汽车等,总资产不超过政策要求 (家庭年收入不超过8.8万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m2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 57万元及以下) 经适房申购标准: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廉租房申请标准: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96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15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1392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3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088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0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784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8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48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0万元及以下

一、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 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 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3.现住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然后就是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 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三、之后是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 况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四、最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情况予以备案。区县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五、然后就是等着摇号分配房屋了。 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办公室。电话:63958811 参考资料:《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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