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领导班子廉政制度与措施

(004)领导班子廉政制度与措施
(004)领导班子廉政制度与措施

杨成庄中学领导干部廉政制度与措施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之一是领导班子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及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树立领导者本质

树立领导者的本质是人民勤务员的观念,明确服务、责任和权力都是对人民对社会的服务,领导者要为被领导者创造工作、学习、生活的环境条件,使他们更好更顺利地实施整体的奋斗目标。

二、领导者应有如下基本素质:

1、政治思想素质

(1)政治观:要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问题和处理问题,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道德观:要严以律己、诚实正直、品行端庄、秉公办事、不拉拉扯扯、不亲亲疏疏;对人应能赤诚相待、光明磊落,应有自知之明,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要成为师生的表率。

(3)人生观: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为了人民教育事业,应该不畏艰苦、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了人民教育事业,应当敢于改革,勇于开拓创新,要有一股有所作为的闯劲,一颗永不衰竭的进取心,要积极带领全校师生在不断创新中前进。

2、文化业务素质

领导者应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修养。应有丰富的教育科学知识,要研究教育学、心理学、掌握教育规律。要精通管理科学,学习学校管理学,树立现代的管理思想,掌握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管理艺术,以便更好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3、领导作风

(1)实事求是的作风:领导者要认真地科学地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求实、求是、求真;要少说空话,多办实事,工作实实在在地抓,问题实实在在地解决,情况实实在在地汇报,决不摆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

(2)民主作风:领导要密切联系群众,发挥群众智慧,倾听群众各种意见。要做到不随波逐流、人人云亦云;又要依靠群众,一切同群众商量。

(3)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领导者应当经常解剖自己,对于来自各方面的批评都应采取虚怀若谷的态度,对于来自群众或下级的批评应当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气量,也不应四面讨好、八面玲珑,要坚持原则、扶正祛邪,做到无私无畏、刚直不阿。

三、落实措施:

1、建立班子学习制度

①每两周安排两节课的领导班子学习时间。

②学习内容:学习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各地行政管理经验,学习有关教育理论,教育思想。做到理论与实际结合,有效地解决学校问题。

③学习要求:要准时、认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每学期结合学校工作写一篇心得体会或论文。

2、带头遵守学校纪律制度,要秉公办事,不行贿受贿,不多占多用。

3、每学年召开一次教师座谈会,听取教师的批评、意见、建议。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问题。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纪委、县直工委的领导下,按照年初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要求,我局全体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两个条例》、《实施纲要》及中央、盛市、县有关加强廉政建设的条例、规定,坚持“超前制约,严格把关,强化监督,纠建并举”的方针,加强源头治理,扎实推进我局领导干部廉政责任制执行和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陕县、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现将2009年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及廉洁自律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 在不断学习和对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把此项工作放在首位,摆上位置。首先对党风廉政建设做了认真研究,确立了指导思想,制定了《陕县农机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陕县农机局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了领导机构,完善了制度措施,健全了层级式责任制和层级式责任追究制,从思想上树立六种意识:一是树立学党章,抓廉政,明是非,知荣耻的自我意识;二是强化分工明确,各司其责,有强烈事业心的责任意识;三是既要集中又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吸取群众意见的民-主意识;四是转变作风,心系群众,谋利群众,树立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五是坚持依法办事,强化公正、公开,接受全面监督意识;六是常抓不懈,长紧不松,采取教育在先,树立自警、自盛自律的警钟意识。在严格执行《工作规划》、《两个条例》和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规范班子的行为,结合局整体工作,做到“六个必须”。一是必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党章》及“三好一强”、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创建”四型机关”,打造服务型局委结合起来;二是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明是非,知荣辱”,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把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行业“四风”建设,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的全员责任目标结合起来;三是必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局的年度目标、“三项改革、三项整顿、三项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结合起来;四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发扬民-主,强化监督,改变领导方式,提高执政能力结合起来;五是必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落实“三全机制”、“三大责任”、“三主三先”及“三述”制度,不搞任何个人特殊行为的捆-绑机制结合起来;六是必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行业的拓宽服务内容,增加群众收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把“六个必须”坚持作为班子工作的行为规范,约束和制约班子,保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到位。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渗透在日常工作之中 1、确立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超前制约、严格把关,强化监督,纠建并举”,抓好源头治理,教育在前,自律在先的警示教育,把握工作重点,注意工作细节,严格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统筹兼顾,提高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抵御反腐-败和与不正之风做斗争的能力,达到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构建和-谐稳定。 2、建立“四大体系”工作机制:一是领导组织机构建设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三是建立完整的监督体系;四是目标任务的考核。 3、转载自百分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15351585.html,,请保留此标记坚持“五大原则”:一是民-主原则;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十项规章制度

附件2: 十项配套制度 第一项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 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依据。 一、“签字背书”的容。由党委主要领导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 二、“签字背书”的程序。每年年初,结合市委印发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由市委与学院党委签订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市委书记与学院党委书记签订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承诺书,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承诺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签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承诺书。上述承诺书应向学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三、“签字背书”的监管。党委通过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台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院主体办负责落实学院“签字背书”制度及日常监管。每年年底,党委要把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容。 第二项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分析制度 党委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党委定期听取专题汇报 每年6月和12月,党委至少两次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专题汇报。党委结合听取的情况汇报,全面分析和准确研判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评估学院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以及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效果,重.页脚

点分析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集中制、作风建设等情况以及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反腐倡廉情况,有的放矢的总结经验、指导工作、解决问题。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并作总结讲话;召开会议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决定适当调整。 二、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每年第一季度,党委要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会议、学院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职责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提出分解意见,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有关岗位的职责和任务,以党委文件形式印发并进行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会议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并作总结讲话。 三、党委及时召开重大突发应急会议 学院发生重大违纪案件、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突发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时,与启动应急机制同步,党委要及时研究处置对策、采取果断措施、回应社会关切、落实“一案双查”,减少和避免负面影响,把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主动权。 第三项落实主体责任“三负责”制度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负责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 1.对所分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检查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制定情况,监督检查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2.对分管部门、分管或联系部门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监督其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3.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工作职责; 4.每年对所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的党员干部至少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授课,定期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直接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5.每年年底查阅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和.页脚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docx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 责 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切实抓好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省厅《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 (党支部书记) 按照局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负责指导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公司领导班子以及公司属各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负责指导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主持抓好《中共※※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中所规定的领导责任的落实。加强对全公司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调研工作,组织分析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并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抓好公司支部、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要及时谈话,批评教育,促其纠正。 4、抓好公司支部党内民主生活会工作,认真开展批评

与自我批评,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起表率作用,注重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5、严格按照《干部选任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聘办法》,主持抓好公司所管干部的选任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公司领导班子及各室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组织调查处理。 7、切实抓好闲置资产公开竞价销售、单位采购、劳动人事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加大财务季度内审和事务公示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8、负责抓好用组织处理的手段实施责任追究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9、领导和协调全公司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10、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和法制、纪律、道德教育,积极营造反腐倡廉的工作氛围。 11、负责抓好人事、劳动、群团、计生以及公司办、财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12、协助公司总经理抓好工程建设“五制”和规范市场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总经理) 1、负责抓好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强廉政建设,预防和惩制腐败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诚实做事,诚信做人,求真务实,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 第二条深入了解纪检监察部门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 有关规定,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 第三条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方或供货方,重要商务谈判至少要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产品销售定价和材料采购实行集体决策。 第五条公司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第六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他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第七条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工作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

第八条在商务活动中,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等,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或对方按规定提供的公关费、劳务费等须报公司批准后才能接受,回公司后及时、如数交回公司,公司按收入总额10-50%的比例对当事人进行奖励。对私自接受礼金、礼品等隐瞒不报者,已经查实除没收非法收入外并对当事人处以50至2000元罚款。 第九条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对客户反映的问题由行政部登记备案逐项调查落实。 第十条建立举报制度,接受员工监督,对举报人保密。员工可通过书面、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按落实金额的5%至10%的比例进行奖励。举报事项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的,视情况予以重奖。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违规处理: 1.违反公司会议决议,发表有悖于公司重大决策和有损于公司形象的言论,每次普通员工罚款20元,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罚款50元。 2.在会议决议未公开前泄漏会议决定、定价信息、会议成员对事件的表述意见等,对违规者每次罚款200元,并在职工大会上消除事件影响,向有关当事人陪礼道歉。 3.泄漏公司重要商业秘密,透漏企业重要信息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公司信息外泄,每次给予200至2000元罚款。 4.擅自接受客户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行为,每次罚款100元,并向客户退赔消费费用。

当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乡镇基层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镇纪委) 廉洁自律是领导干部的必备素质,是党对领导干部的政治要求,基层领导干部又身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的最前线,他们能否做到廉洁自律,直接关系到反腐败斗争和党的各项事业的成败。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基层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基层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何才能使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保持廉洁自律意识,需要加强教育和建立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加强预防,也需要加强监督措施和从严惩治腐败等方面入手,增强震慑力,促进廉洁自律工作的顺利进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认识不足。有的认为廉洁自律主要是针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基层领导干部处在最基层,都是做些具体的小事,没多大的权力,也没有多少钱,缺乏滋生腐败的土壤,强调廉洁自律是小题大做;有的认为廉洁自律在基层只是一些小问题,过于认真,会影响团结;有的则认为廉洁自律完全是领导干部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问题,忽视了组织监督制约的必要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致使一些基层单位把廉洁自律工作放任自流。 二是有些基层领导干部明知故犯违反财经纪律,化公为私,挥霍浪费。一是用公款招待现象仍然比较突出。虽然现在各地在

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接待方面都加强了制度约束和惩处力度,但个别乡镇领导干部仍然认为,公款吃喝是大家在一起吃的,只要不装在个人口袋里,吃掉点、用掉点无所谓,因此公款吃喝现象在一些地方仍比较严重。个别领导甚至经常喝得酩酊大醉,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二是用公款送礼和送土特产比较严重。有的领导为跑项目,争取资金和联系工作等需要,送礼物和送土特产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有些领导干部思想空虚,精神萎靡,赌博成性。有的领导干部缺乏远大理想和抱负,意志消沉、贪图享受,傍大款,经常和大款们出入歌舞厅、美容厅等高档娱乐场所;有的领导干部以休闲、娱乐为名参与赌博,且涉赌金额日益增大,由原来的“玩玩”为主的几十元,几百元,发展到几千元,甚至到上万元,行为也由原来下班后偷偷摸摸进行,发展到肆无忌惮上班时间关起门来在办公室赌,或到宾馆、娱乐场所开个房间赌。有部分领导干部“抽烟一闻知伪劣、喝酒一抿知好坏、麻将一摸明顺点、工作一问三不知”。 四是有些领导干部作风浮夸,工作不实,追求政绩。有的工作无所用心,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该办的事,能拖则拖,能推则推,办事效率低;有的认为自己处在最基层,对基层比较了解,就高高在上,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不深入实际,不了解“下情”,即使到基层,也是装样子,摆架子,不接触群众,不关系群众的疾苦;有的急功近利,做表面文章,说空话,讲假话和套话,在汇报工作时夸大成绩,隐瞒问题,报喜不报忧,骗取荣誉和地位,在上报各类统计数字时,则为了应付上面或使自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doc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公司的工作人员,自律、自爱、廉洁奉公,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工作人员在实施职务行为时,必须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章制度,依法按章规范行事。必须强化法律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廉洁奉公。以国家利益为重,为学校办好实事,争当廉洁模范。 二、签订工程合同或协议时,必须与劳务分包公司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书。 三、工作人员与合作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中,不得索要和接受任何单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回扣等钱物,如无法拒绝,必须上缴纪委、监察处,统一登记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向合作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六、办公制度公开化、办事程序透明化,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七、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建设工程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八、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私自与合作方洽谈业务,洽谈业务或采购工程设备、设施,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参加。 九、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办事流程,严格按章办事。 十、对劳务分包队伍在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报告,在两天内必须予以答复和解决,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刁难或拖着不办,因此原因延误工期者,将予以严肃党纪政纪处分。 十一、对执行工程建设廉政规定的情况,进行阶段性的检查。 第二章廉政警示制度 一、工作作风:廉洁、务实、团结、拼搏。 二、学校与参加工程建设所有的工作人员签定廉洁承诺书。 三、认真开展廉政文化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党风廉洁活动,学习廉洁规定,做到教育常抓,警钟长鸣。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重大事项情况登记表

填表说明: 1.表中“相片”要求贴近期免冠一寸相片; 2.表中各项内容均须如实填写,如确无该项中所反映的问题,则该项内容可以不填。 3.表中第2项收受礼品相关栏目填报对象为200元以上礼品。 4.表中第3项“借占用时间”要求填写借占用公款、公物的起始时间。 5.在填写表中第4项内容时,如本人、配偶及子女中多人有该项情况,须在最后“其他需填报的事项”一栏或另附纸张说明。填写购、建、售、租住房面积、金额、地址等栏目时,如属其中某一种情况则将该栏目中其他几种情况划去,如同时存在以上几种情况,须在最后“其他需填报的事项”一栏或另附纸张说明。“房屋”包括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购、建、售、租的房改房、集资房,自建房,市场运作的集资房,商品房。 6.在填写表中第7项时,如属定居情况,则需另附纸张说明定居的起始日期、在国(境)外的谋生方式或职业、批准机关名称及批准定居的年限等;如属留学情况,则需说明留学的起始日期、学历、学位及学制、每年的学费、生活费及其来源等。 7.在填写表中第8项“本人婚姻情况”时,需填写包括配偶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结婚日期等,如与原配偶离异,还需注明原配偶姓名、工作单位、离婚日期及办理机关名称等。 8.在填写表中第10项时,“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购置车辆情况”中的车辆指机动车辆(不含摩托车);如本人、配偶及子女中多人有该项情况,须在最后“其他需填报的事项”一栏或另附纸张说明。 9.表中第11项中的“身边工作人员”主要指领导秘书和司机。 10.第12项中的“工资”一栏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及工龄工资;“奖金”一栏包括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等;“劳务所得”一栏是指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承包(租)经营所得”一栏是指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企业单位的负责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上述各项收入从2005年1月至2005年12月计算,分项填报合计数。 11.在填写表中第13项时,如本人有多名子女,须将子女详细情况在“其他需填报的事项”一栏或另附纸张说明。 12.除表中所设栏目外,如本人还有其他须向组织说明的问题,可在“其他需填报的事项”一栏或另附纸张作补充说明。

浅谈基层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

浅谈基层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几年来,我们坚持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了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对廉洁自律认识不足。有的认为廉洁自律主要是针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基层领导干部处在最基层,都是做些婆婆妈妈的具体事,没多大权力,强调廉洁自律是小题大做;有的认为廉洁自律在基层只是一些小问题,过于认真,会影响团结;有的则认为廉洁自律完全是领导干部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问题,忽视了组织监督制约的必要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致使一些基层单位在廉洁自律工作方面放任自流。 二是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到位。有的乡镇和部门没有把廉洁自律工作摆上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就县(区)一级来说,对乡镇部门廉洁自律工作的好差没有十分明确的评价标准,没有形成一整套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近年来,虽然把廉洁自律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要内容来考核,但由于指标体系不太科学,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一般没有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这样,基层廉洁自律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抓得好与抓得

差一个样,致使廉洁自律工作在基层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三是对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不够。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手段甚少,监督效果不佳,是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上存在的普遍问题。有的乡镇部门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往往以“庸俗团结”代替了“团结——批评——团结”,民主生活会上只讲成绩,不谈问题;只讲工作,不谈思想;只讲集体,不谈个人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即使开展批评,也是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往往是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一些地方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时,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法,不合意的就变着花样应付或干脆不执行,缺乏严肃性。有的对明知不好的现象熟视无睹,待到成风又束手无策,比如: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小打小闹时放之任之,等到发展成风,影响了工作,又无所适从。 四是对基层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惩处不严。有的基层领导对本单位存在的不廉洁行为捂着、盖着,有的“一把手”故意“揽过”,尽力为班子副职开脱,有的部门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违纪当事人不进行严肃处理,更谈不上对失职领导进行责任追究,有的党委(党组)“一把手”本身有问题,担心对下属处理后会捅自己的漏子,故而不去追究。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加强党员廉洁自律建设,增强廉政意识。社领导要把廉政建设纳入重要日程,经常对职工进行廉政教育。 2、社领导要推行办公制度公开化。要在干部晋级,提职、职称评定,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工作实行公开,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强化群众监督。 3、严禁收礼受贿。不向基层要礼品、物品,违者根据金额大小,分别给予扣发工资,同时分区别性质,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不准经商办企业,凡信用社工作人员,都不准经商或入股经商。 5、严格车辆使用制度。严禁出私车,全对因病,因急事需用车者,必须经常务主任批准。 6、不准借公出、疗养、看病、考察之机用公款游山玩水。回来后,要按规定时间,路线活动范围核销款项,超过部分由个人负责。 7、严禁行贿受贿。对行贿受贿行为,不仅要追究受贿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行贿者的责任。以权谋私接礼受贿者,要加重处罚。 8、不准接受馈赠和馈赠他人钱物。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上级行及其工作人员送礼,不允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授单位和个人馈送的礼金。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视其情节,实行经

济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9、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对送礼行贿,大吃大喝等的需要款项有权拒付,不予核销,如领导指令核销,财务人员必须和执纪执法部门反映。对弄虚作假变相核销的要严肃处理,对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从重惩处。 10、不准借公出、疗养、看病、考察之机用公款游山玩水。外出回来后,要按规定时间、路线、活动范围核销款项,超额部分由个人负责。 11、不准干部经商办企业;不准入股经商;不准为亲友担保贷款。 12、推行办事制度公开化。在干部晋级、提职,职称评定、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工作实行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强化群众的监督。 13、实行不廉洁一票否决制度。凡是经查核实有不廉洁的问题,不能评选先进,问题严重的要不得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公司廉政建设管理制度守则

XXXX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廉政商业道德建设制度 一、目的 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廉洁自律问题,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重点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物流控制、产品销售等相关岗位。 三、管理职责 1、公司成立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总经理兼组长,组员由副总级及以上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楼。 2、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及时分析、研究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2)听取公司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 (3)有计划地组织、协调对公司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考核; (4)对公司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向上级汇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公司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情况,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 (2)负责廉政建设管理制度的拟定、解释和修改; (3)根据工作部署,就贯彻落实提出初步意见,实施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4)接收员工反馈,收集意见箱信息,及时上报,报道公司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5)严格保密举报人,落实奖惩政策。 四、管理规定 1、管理方针:着力源头预防,德治法治并举。 2、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工作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社会、公司和他人利益。 3、廉政预防及管理 3.1廉政预防从源头抓起,严格岗位入职资格和条件预审,对重点岗位,如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物流控制、产品销售等相关岗位,应着重品德素质及个人经历考察,考察不合格一律不准录用。新到岗员工,应加强廉洁自律方面的训导,自觉接受全方位的监督。

3.2公司不定期组织开展廉政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相关人员必须积极参与和自觉接受,不得缺席。 3.3不定期和供应商、客户等相关方开展廉政相关的活动调查,收集证据。 3.4对公司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形成系统化、全方位的监督跟踪管理。 3.5廉政监管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中,对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予以处罚: (1)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2)以任何形式泄漏公司重要商业秘密,随意透漏企业重要信息; (3)擅自接受关联或合作单位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4)向外协或合作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信息费等不正当费用等;(5)利用工作为家人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6)在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过程等重要环节进行利益输送; (7)要求、暗示和接受所辖属员工烟酒、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物品、礼品或收取好处费、信息费、保护费、关照费等不正当费用; (8)在规章制度监管处罚上徇私情,存好恶恩怨,有失公平; (9)私自处理任何废旧物资。 5、处罚 (1)调离岗位; (2)索贿受贿或非法牟利,责令退回违规所得; (3)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并按《职工奖惩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罚款及行政 处分; (4)情节特别严重者,退回违规所得,赔偿经济损失,按《职工奖惩管理办法》罚款后除名;同时劝退公司内工作的直系亲属,担保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6、公司倡导相互监督,鼓励举报。为方便举报,公司设立“意见箱”,员工可以以署名书面材料投递意见箱举报,也可以以署名书面材料直接送公司廉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举报,公司为举报人保密。举报事件或线索一经查实,公司按《职工奖惩管理办法》给予奖励。相关人员主动报告自己确有违规行为的,酌情处理。 五、未尽条款,按《员工手册》及《职工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12日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学习笔记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学习笔记 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热点问题。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但是,作为一种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基层领导干部对廉洁自律认识不足。有的认为廉洁自律主要是针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基层领导干部处在最基层,都是做些婆婆妈妈具体事,没多大权力,缺乏滋生腐败的土壤,强调廉洁自律是小题大做;有的认为廉洁自律在基层只是一些小问题,过于认真,会影响团结;有的对本单位不廉洁行为讳莫如深,认为如此才能维护好自身形象;有的则认为廉洁自律完全是领导干部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问题,忽视了组织监督制约的必要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致使一些基层单位把廉洁自律工作束之高阁。 二是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针对性不强。年,党中央提出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只有条,经过这几年发展,目前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已达条。。一些地方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时,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变着花样应付或干脆不执行,缺乏严肃性。有的对明知不好的现象熟视无睹,待到成风又束手无策,比如: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小打小闹时放之任之,等到发展成风,影响了工作,又无所适从。 五是对基层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惩处不严。有的基层领导对本单位存在的不廉洁行为捂着、盖着,有的一把手故意“揽过”,尽力为班子副职开脱,有的部门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违纪当事人不进行严肃处理,更谈不上对失职领导进行责任追究,有的党委(党组)一把手本身有问题,担心对下属处理后会捅自己的漏子,故而不去追究。对基层不廉洁行为处置不力,比如有的单位对赌博行为的处理,往往避重就轻,致使赌博恶习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得不到根除。 上述存在的种种现象,如果任其发展,必将影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影响党群和干群关系,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首先,加强教育,提高基层领导干部对廉洁自律重要性的认识 基层领导干部肩负着“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的重任,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其立身立言,就是一支标杆,一个榜样。廉洁从政又是老百姓对干部最基本的要求。要对基层领导干部进行系统的、有针对性的、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以增强对廉洁自律重要性认识。一要组织系统学习。对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文件、规定,要原原本本地学。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抓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的意义,深刻领会党中央精神要旨,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从而澄清思想上的错误、模糊认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二要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在不同时期,不同部门和乡镇,廉洁自律工作会出现不同的侧重点。因此,要了解基层的动态,结合上级廉洁自律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教育,以求对症下药。三要警钟长鸣。廉洁自律解决的是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一旦有所放松,干部就容易犯错误。因此,学习教育贵在经常性、连贯性、长期性,要从基层干部身边发生的小事入手,抓好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使基层干部时时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其次,建立制度,进一步完善约束机制 以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基层领导干部的言行,约束其举止,是一种有效、便捷的方法。一要认真抓好已有的廉政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要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根据上级有关法规政策,开阔思路,制定涉及基层干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制度,细化标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干部有规章可循,有标准可照。如乡镇干部驻村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考勤制度、便民服务制度等等。三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现有的制度。制度制订后,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要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完善制度,要善于抓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学校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根据“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对我校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政治学习,增强党性修养 1、党支部要兴起学习“三个代表”新高潮,着力从领会上下功夫,使广大党员干部对“三个代表”的实践理论、科学内涵、精神实质的认识达到新高度。党员干部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党纪党规,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党性修养和党性原则,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贯彻到党的全部工作中去。 2、开展榜样示范教育。加大对教育系统的党员干部模范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优良传统等方面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弘扬他们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先进事迹;加强案例警示教育,从中汲取教训,并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自我对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提高警惕,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袭,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经得住考验。 二、遵守党纪党规,树立良好形象 党纪党规是党员的纪律准则,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遵守,党

员干部都要牢记自己入党的誓言,为党的教育事业努力工作。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禁止参与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登记的组织,不准参与非法活动,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准弄虚作假,欺下瞒上。要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单位重大事项和个人重大事项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局党委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2、遵守党的组织人事纪律 要认真执行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党委、市教委制订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需集体讨论决定,禁止独断专行、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必须加强班子团结,发挥集体功能。要严格党员管理、党员纪律,严禁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拉入党内和严重违反党章规定的党员留在党内,确保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学校党组织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原则,加强考察、考核、监督,禁止拉帮结派,搞关系网。要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劳动、干部制度和招生考试制度,不准在招生、考试、招聘、录用、考核、评职称、晋升职务、工资以及安排工作中,利用职权或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学校行政领导要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 3、遵守经济工作纪律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本局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确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省、市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有关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施党风廉政责任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心工作,坚持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健全惩防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城市管理执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依靠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机构各负其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掌管“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为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责任 第五条局党组责任 1、统一领导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和体系,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并付诸实施。 2、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廉洁从业规定,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

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上下沟通,密切联系,以规范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项目办党委、总监办党支部及公司党支部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合同段项目部廉政独立工作,履行《廉政合同》,贯彻落实廉政建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的管理、监督,上下联系,转变作风,保证政令畅通。 第二条本项目部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建立自下而上的不定期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加强联系,协调配告,自觉遵守,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发挥组织领导的作用。 第三条工程项目开工进场后,在1个月内向处纪委及项目办纪检组上报本合同段廉政建设小组和监督小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成员名单、联系电话、驻地名称及工作安排计划。项目部对各施工队负责人姓名、驻地名称及联系电话一并列表报上。 第四条按照上级组织要求和本合同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制度措施,认真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在落实上下功夫。并定期向公司党务工作部及项目办纪检组报半年或全年的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的情况,写出书面的工作总结,按时上报,对上级安排的专项工作,做到专题及时报告。 第五条上级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段廉政建设工作进行

检查考核反馈意见后,在1个月内向检查考核单位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第六条发现或发生参建施工队及其工作人员中有严重违反《廉政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的:或者由于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其它问题造成国家严重经济损失或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及时向公司党务工作部和项目执行办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情况,并安排调查处理事宜。 第七条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对有些工作不十分清楚、明确.或遇到疑难问题、争办事项、究发情况的,不回避、不推拖、不拖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得到答复后及时办理。 第八条在请示、报告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有内容、有重点、有建议或措施、意见,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言之无物,树立好的文风。 第九条本制度在执行中,经办人员和有关领导要严格遵守.凡违反上述条款,不按时请示、上报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或者从中弄虚作假,不按时请示、上报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或者从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失职论处,进行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执行。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报告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倡廉建设,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我局开展了廉洁自律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规范从政行为,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廉政准则》学习宣传 通过组织关于《廉政准则》的专题学习、警示教育、讲党课、民主生活会、知识测试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的学习,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不断增强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夯实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不折不扣地做好落实工作。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学习贯彻活动深入开展

我局召开《廉政准则》动员部署大会,会上深刻阐述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性、紧迫性,对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活动进行部署。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按照《廉政准则》,客观进行自我剖析,查找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对照,逐一查摆。 三、突出重点,切实开展廉洁自律专项检查活动 结合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的开展,我局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从违规收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任职、私藏“小金库”和其他违反《廉政准则》行为六个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开展检查活动,均未发现有违反廉洁从政的问题,也不存在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 按照《廉政准则》中“52条不准”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能够正确对待地位、名利、权力,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廉政的长城,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廉洁从政。 四、完善制度,重视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党组对全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所长负总责。 第三条党支部书记、所长对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其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对所属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 1 -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七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第八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 2 -

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则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则 为全面落实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省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以及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结合局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原则 1.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体系。按照管事与管人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切实做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 2.完善工作措施,严格检查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登记备案制度,使工作过程有记录可追溯,考核检查有依据。 3.建立问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干部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其责任大小,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局党组书记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向市委、市政府负责。党组成员向党组负责,与党组书记签订责任书。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负责,并签订责任书。各单位副职领导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三、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书记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全面负责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

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题研究、分解任务,抓好督促落实。 3、加强教育监管。督促党组成员、县级干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职尽责。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党组成员、县级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汇报,了解掌握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4、发挥表率作用。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要求,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表率;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5、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组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促进作用。 (二)党组成员(县级干部)责任 1、落实分管责任。在分管范围内,积极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定期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2、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处室单位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3、坚持做到“五个一”。年初对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安排部署;每年给分管处室单位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教育课;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处室、单位领导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对分管处室单位新任职或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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