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十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及解析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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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十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例

东进与英特尔:杠杆的威力

一度备受业界关注的英特尔公司诉东进通讯技术侵权案,在历经两年多的对峙后,在5月14日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告终。双方以和解协议的方式握手言和,让曾经火上浇油的一些媒体备感无趣无味。

英特尔起诉东进公司头文件侵权,曾被称为“中国2005年知识产权第一案”,完全符合英特尔宣扬“维护知识产权”理念的目标,但无情的事实是,英特尔在一个正确的地方打了一场不算正确的战争。

2004年12月,英特尔公司美国总部向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称东进公司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求赔偿796万美元,折合6578万人民币。

2005年1月21日,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东进公司进行了证据保全,但是,这个在任何国家都应当属于正常法律手续的行为,却被披上了一层象征饱受“欺凌迫害”的外衣,随之导致极端的民族情绪以及全国性一边倒舆论。

由此上溯,1993年,清华无线电专业硕士如江携“清华三剑客”创立了后来被称为东进技术的市东进通讯技术股份,这是国最早专业从事CTI核心部件的研发企业,注册资金4000万人民币,曾设计出国第一个CTI硬件产品——TC-08A 语音处理卡,专门开发语音板卡产品,并获得了第一同类产品的全国入网许可证。

1998年以前,东进一直是CTI行业国厂商的老大,在国际上同行业所有厂商中排第三位。而自2000年英特尔以8亿美金收购行业排名第一的Dialogic 之后,东进就和这位IT业界老大直接对垒。

当英特尔注意到东进公司在争夺市场的行为中存在侵犯英特尔所有的知识产权时,对于手中的证据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信心满满的英特尔,按照国际惯例作出了“采取法律行动”的决定,并期望在中国打第一场知识产权官司以警醒其他侵权企业。

但是,从后来的事态发展看,媒体大规模介入导致舆论倾向急转而下。媒体赋予东进公司“以小博大”的“民族高科技企业”的光环,事件本身也呈现出“强烈的悲剧性和典型的象征性”。

2005年3月23日,东进分公司在反诉英特尔“技术垄断”,指控英特尔在明知中国没有《反垄断法》的情况下搞技术垄断,企图封杀竞争对手。由此,媒体将此案炒作成为“中国企业2006年反垄断第一案”,把东进塑造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民族英雄。

此后,媒体的舆论倾向日益极端化,一些领头媒体甚至打出“坚决捍卫自主创新成果”的旗帜,掀起了一片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彻底淹没了英特尔,任何正常的法律行为也随之被娱乐化。“东进事件”成为“发展中国家新兴高科技产业自主创新努力遭遇发达国家技术垄断打击”的典型表现。

在媒体口诛笔伐中,语言暴力无处不在:英特尔此举意在“杀鸡儆猴”;英特尔采取的已被中国法律所认可的“陷阱取证”被称为“法律陷阱”;向东进索赔796万美金,被媒体指为“以大欺小”、“欲将东进置于死地”。对此,媒体以道德批判方式火烤英特尔。

在各种运作下,中国软件协会和一些法律界人士站出来,对“头文件不侵权”为媒体提供了似乎让人信服的“专家意见”。在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发起的“东进案例”研讨会上,国家局司、中国软件登记中心与中国软件保护联盟等个别官员与个别人士,竟然纷纷断言东进不构成侵权,大有代替法院而断案。此次研讨会被媒体广泛报道,一度成为舆论热点。

有了这个技术“认定”,各种针对英特尔的微词更是铺天盖地,而英特尔根据国外惯例和对中国法律的尊重所持的“缄默”态度,让一些得不到英特尔明确说法的媒体也加入了喊打大军。

有媒体评论:“英特尔设置诉讼马拉松陷阱,是跨国公司拖垮发展中国家自主创新,维护技术垄断的惯用手段。英特尔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名,行维护垄断利益之实,无中生有地起诉东进侵犯其知识产权。企图利用诉讼马拉松陷阱,甚至其他不正当手段,封杀东进的自主创新,消除东进由于技术优势和价格优势对其垄断利益构成的威胁。”

还有一些不明真相的有身份人士,以推测来指责英特尔起诉动机不纯并无限上纲,“如果东进一开始就做出了英特尔认定为侵权的行为,那么英特尔应该尽早提示和警告东进,而不是等到东进威胁到其垄断地位的时候再提出诉讼。这种限制互连互通的商业行为,是有悖于我国信息化建设,打破信息孤岛的基本思路的。”

这场利用不了解技术和法律细节、以煽起公众道德良心和民族正义感的媒体大批判,以广泛的媒体覆盖率颠覆了令人不快的真相。据了解,法院指定的专家作出的鉴定表明,并不如媒体所报道的那样,也不如所谓的“权威人士”那种不爱惜自己名声的“妄加断言”

事情已经明摆着,英特尔继续为争对错而纠缠下去已无任何意义。于是,在法院的敦促下,英特尔接受了与东进庭外和解的结局。2007年5月14日,英特尔与东进联合召开了宣布双方达成和解的新闻发布会。当天下午,东进就不失时机地借东风,召开了自己新产品发布会,再度引起媒体炒作。

大与小打官司,小的不仅可以占借机扬名的便宜,而且可以博得公众对“弱者”的道德支持。外与中在中国诉讼,外国公司必然陷于民族情绪的汪洋大海,人人一口唾沫就足以淹死之。但是,情感不能代替理性,如果别人的知识产权可以随意侵犯,那么就意味着自己的知识产权也将遭到任意践踏。

中国的精神领袖孔子教导我们:一方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另一方面,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正因为孔子的话具有普世性,所以孔子是世界的。当今我们在一些事情过于自我,甚至不惜排外以求自我,所以我们往往只能是“民族的”。

达能与娃哈哈:公众和政府不是筹码

07年4月开始,娃哈哈集团的老总宗庆后和达能之间充满阴霾的纠纷登上了各大媒体的头条,这个春天的4月可以说完全属于宗庆后和他背后的辛酸奋斗历史,以及他在中国公众之中搅动的舆论浪潮——新“义和团”运动。

4月2日,宗庆后突然向一家财经媒体爆料:法国达能公司最近欲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娃哈哈集团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这些公司总资

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并且威胁宗庆后如果不从,达能将会对娃哈哈非合资公司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娃哈哈”商标提出法律诉讼。

一石激起千层浪,全国各大媒体立刻展开连篇累牍报道,一边倒的时代又开始了。有媒体认为,达能在中国的形象一直是“阴谋家”,同样的手法也曾使用在光明奶业身上。

2000年底,达能与光明签订协议,光明以象征性地1元的价格获得部分达能商标和外包装12年使用权,并相继接手达能和达能两家公司,包括达能目前在中国的所有酸奶业务。但在协议的附加条款中,规定光明只能在两个品种的酸奶中使用这个商标。后来,光明擅自违反协议在其他品种上也使用达能商标,但是达能却一直没有表示异议,这给了光明以继续违约的勇气。结果,在2006年4月,达能抓住光明“违反商标使用权协议”的把柄,以诉讼逼宫光明,达到了在股改时增持股份的目的,以每股4.06元的低价受让部分非流通股而将持股比例上升为20.1%,成为第三大股东。

光明的前车之鉴,使得大多数人都对宗庆后的“圈套论”深信不疑。“由于当时对商标、品牌的意义认识不清,使得娃哈哈的发展陷入了达能精心设下的圈套。”宗庆后对当年签署了不公平条约追悔莫及,“由于本人的无知,给娃哈哈的品牌发展带来了麻烦与障碍,现在再不亡羊补牢进行补救,将会有罪于企业和国家!”他还指出,一旦达能得逞,中方将丧失对娃哈哈的绝对控股权。

接下来的事态进展日日进逼,波诡云谲,让所有关注此事的人大跌眼镜。

4月3日下午,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叶红汉特意向宗庆后发来一封“声援信”,信中说:“3月中旬以来,我注意到宗先生在保护民族品牌、反对外资垄断中国饮料行业,并积极提议立法限制外资恶意并购的举措。对此,我表示极大的声援和赞成。”

4月5日,达能在召开小型临时发布会,亚太区总裁易谋表示,对娃哈哈的言行不能理解,并声称达能并没有涉及到行业垄断,收购行为也都是按照法规进行的。

4月6日,又一家财经媒体爆料,自2006年11月8日起,宗庆后已经设立双账户,要求各地销售公司理清合资与非合资的渠道与账目,这表明他早就欲踢走达能。记者调查表明,现在,宗庆后已经对娃哈哈各地一些分公司总经理进行了大换血,扶植听话的年轻人,以便扶持女儿宗馥莉上位,而踢走达能也是关键的一步。同时,文章还指出,宗庆后一直牢牢地控制娃哈哈,达能曾派驻研发经理和市场总监,但都被宗庆后赶走。

4月8日,宗庆后做客新浪披露达能强购事件幕,以极其煽情的语词,指控达能提出收购娃哈哈的非合资企业要恶意并购,是“八国联军”的经济侵略行径;并呼吁政府和公众行动起来,保卫中国的“民族品牌”和“驰名商标”:“中国人现在已经站起来了,已不是八国联军侵略中国的时代了,中国人有自己的国格、人格,你老是用威胁、恫吓的口气跟我们说话,只能增加我们的愤慨。”

4月9日,达能集团致信新浪财经,提出对事件的三点态度,认为达能的大股东利益遭到损害。也是在这一天,所谓中国品牌建设者光斗在博客上高举支持宗庆后的大旗,口号是“本土品牌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引来众多支持者。

4月10日,娃哈哈集团向新浪财经发来“娃哈哈集团全体职工代表声明”、“娃哈哈全国经销商代表声明”以及“娃哈哈全国销售将士声明”,愤怒地声讨达能在娃哈哈成长史中的缺席和阻挠,并慷慨激昂地申明了员工和经销商对宗庆后的无条件支持。

4月11日下午2时,达能集团在举行新闻发布会,秀出当初和娃哈哈签订的原始合同,和宗庆后针锋相对,否认了宗庆后对达能不愿投资的指责,并爆出40亿元的价格曾经得到宗庆后认可。易谋称,已于4月9日正式向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发出通知函,要求其作为合资销售公司的董事长,对“非法”成立的非合资销售公司准备启动法律诉讼程序。如果30天公司管理层不采取任何行动,将自动启动法律程序,就违约责任提出正式诉讼。

4月13日,娃哈哈集团致信新浪财经,发布《娃哈哈与达能纠纷的事实真相》的声明,再次指责达能在合资之初就有意设立陷阱以达到资本控制的目的,并首次揭发达能拿出的合同不是在商标局备案的合同,达能强制娃哈哈签订了阴阳合同,欺骗了政府监管部门。更有甚者,娃哈哈拿出的文件表明,早在2005年10月12日双方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第一号修正协议第二条中,达能已经许可二十七家娃哈哈非合资公司使用“娃哈哈”商标。

同时,13个娃哈哈投资地区的西部地方政府机构发信新浪财经声援宗庆后,逼使商务部和市政府表态,尽管他们都采取中立,但是已经形成了政府压力的声浪。

鉴于此争端从基本上违背了“真相只有一个”的原理,“谁在撒谎”成为大家共同的疑问。现在趁双方口水战的暂停时间,还原一下双方争端,求同存异之下,可以看出双方在历史事实上的歧异有如下几点:

关于合资之初的控制权。达能称自己不存在夺取控制权的问题,因为一开始达能就拥有绝对控股权。1996年,娃哈哈与法国达能公司、百富勤公司共同出资建立了五家公司,娃哈哈占49%股份,达能与百富勤合资的金加公司占51%,因此达能从一开始就能够通过控股金加控制娃哈哈合资公司。这样一来,百富勤在合资中的地位早已经无足轻重,其在亚洲金融风暴之后将股份转让给达能就没有了阴谋色彩。而关于金加这个细节,由于其对“圈套”论的证明很重要,所以在宗庆后的控诉中根本没有出现,只有在最后达能逼迫下,娃哈哈在13日《真相》声明中才退步承认了金加的存在。

关于合资公司管理。达能称自己虽然控股,但控制权一直被宗庆后牢牢把持,还将自己派的管理人员赶了出去,所以直到2005年才知道非合资公司的存在。而娃哈哈员工则称从未看到过达能为娃哈哈的发展出力。

关于非合资公司的投资。达能称自己从未受邀投资,而宗庆后则称达能不愿投资西部,支援扶贫政策,所以自己才和员工持股会投资了非合资公司。

关于40亿元购买价格。达能揭发对此宗庆后以前从未表示过异议,而且在去年12月双方已经签订了购买协议,宗庆后如今是在背信毁约;而宗庆后从来不提自己已经和达能签约,还在采访中省略“达能40亿元购买非合资公司51%股份”这一关键事实,误导媒体和公众敌视达能。

关于娃哈哈在达能集团中的重要性。达能称娃哈哈收益仅占公司3%,而娃哈哈称在达能业务中占大头,能够影响达能股价,所以达能才处心积虑收购非合

资公司。

关于品牌商标。达能的合同称“娃哈哈”商标使用权是当初合资时娃哈哈投入的无形资产,并不存在霸占和骗取;合约中规定“任何人使用娃哈哈商标都必须得到合资公司批准”完全是合资公司的正当权益。而宗庆后则称达能先是威逼转让未果,后又通过阴阳合同骗取了商标的永久使用权。实际上,因为“娃哈哈”是全国知名商标,商标局不批准转让,达能只能退而求其次,1999年双方改签了一份商标使用合同,而这也是不被商标局允许的,因此在这里又产生了阴阳合同的差别。不能忽视的是,从娃哈哈申请商标转让不成到达能自己出面敦促娃哈哈签订商标使用合同,竟然时隔3年之久。也正是在1999年,宗庆后为首的中方决策班子决定,由职工集资持股成立的公司出面,建立一批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

当初,宗庆后之所以签订了让达能控股和商标转让的合资协议,是因为他谋求上市未果,娃哈哈面临困难,而达能给了一笔救命钱;宗庆后自己也从达能处获得了足以购买政府部分股份的资金,抓住改制时机曲线实现了MBO。合资后短短4年,他就以1.5亿元购买了政府部分股份,从管理人跃升为家资逾亿的富翁,而这也和达能新闻发布会上易谋对宗庆后获利的暗示相呼应。

从这个部分真相还原中,可以发现,达能和宗庆后互相之间在长期的对抗和互惠互利中都有对方的一本账,否则无法解释何以2005年达能批准了非合资公司使用“娃哈哈”商标,何以宗庆后在去年底同意了达能的并购出价,何以娃哈哈能够在多年的独裁式控制中幸存于达能之手。但是,无疑宗庆后更有自己的一本账,否则无法解释何以在去年协议达成之前娃哈哈实行双账户,何以在今年两会期间,宗庆后就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立法限制外资通过并购垄断我国各个行业维护经济安全》的提案。可见,宗庆后借助政府和媒体的力量其来有自。

虽然,对于娃哈哈非合资公司非法使用“娃哈哈”商标,侵犯达能权益一节,宗庆后承认不讳,但是,通过诱使达能亮出未备案合约,宗庆后已经在法律方面掌握了主动。达能面临的问题是,如果对非法使用商标提出诉讼,宗庆后能够拿出达能对非合资公司许可商标的文件;如果达能不起诉,宗庆后就能成功毁约,把达能踢出自家的非合资公司。

而传闻中的“第三方”存在,也构成了宗庆后的一条退路。以复杂的英属维京群岛公司组成的投资图,保证了其女对大部分非合资公司的控制权,媒体怀疑这构成了“善意第三方”,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可以不予追究。

5月9日,达能集团致信新浪财经,发布对娃哈哈事件进展情况的通告,称已正式启动相关程序对付娃哈哈非合资企业;9日晚,宗庆后方面也称要积极应诉,还说要在合适的时间公布真相。但是,相信大家对所谓真相都已经丧失了信任和热情,对双方操纵的媒体战都已经厌倦。至此,双方的争端应该在密室里或者法庭上去解决,而不是把公众和政府当成筹码,向对手甚至法律施加压力。

就把法律的东西留给法律吧!

思科与华为:没有反省的“完美”诉讼

在回顾如今凡评论中外知识产权纠纷所必援引的“思科诉华为侵权”一案时,我们很遗憾并没有找到反省。

2003年1月23日,思科公司正式起诉中为公司及华为的美国分公司,要求华为停止侵犯思科知识产权。思科控告华为抄袭思科IOS软件源代码和“命令行接口”以及技术文档,并侵犯思科在路由协议方面至少5项专利。思科希望通过法律禁令来制止华为继续侵犯其知识产权,并要求华为予以经济赔偿,以弥补非法侵权行为对思科所造成的损失。

被起诉其实早在华为意料之中,因此24日华为就发表声明否认侵权。早在2002年底,思科就已经和华为进行过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协商,但是华为没有让步,坚决否认侵权。

而2002年华为对思科美国本土市场的威胁,已经被思科认为低端网络设备市场的强大对手。同时,华为和思科在产品上的高度相似性也促使思科下定了采取法律行动的决心。思科部认为,华为带来的损失足够打一场官司的成本了。由此,成立了专职团队“打击华为”,并与中国政府进行了沟通,获得了政府方面对官司中立地位的允诺。

华为进行了全方位的应对,不仅早早暗中收回疑似侵权路由器,还聘请著名公关公司和律师事务所为之辩护。就在思科来人走后不久,华为就停止了在美国出售被思科指控含有非法盗版软件的产品,主要是Quidway路由器。同时,华为还努力研发不涉嫌思科指控的新产品,在3个月面市。而在新产品中有争议的代码已经全部删除,华为甚至还删除了指令和用户手册中任何可能相似的东西。对此,思科和美国权威媒体均视为华为在设法消除美国市场上的证据,阻止美国法庭就思科的指控作出判决。

但是,思科作为一个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上有丰富经验的高科技公司,并没有准备把华为置于死地,也不想把一个商业争端上升到国家民族的高度,也不准备伤害中国人民的国家情绪。据《金融时报》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曾主动接触思科公司,愿意就华为公司侵权一案展开的刑事调查。但思科对此提议没有做出任何响应,因为思科认为让FBI等机构卷入此案“并无任何建设性”。

从该案的证据看来,思科无论如何都站在天平的胜利一方。华为的一名前雇员在递交联邦法庭的文件中声称,华为所生产的软件和全球最大网路设备生产商思科的产品甚至连瑕疵处都一样。程序瑕疵似乎显示,思科的路由器与华为的路由器之间存在相似性。

华为的对策是合纵连横,联合对思科通信新秩序不满的竞争对手,和思科博弈。2003年3月20日,华为公司与思科的老对手美国3COM公司联合宣布,双方将组建合资企业——华为-3COM公司。3COM的CEO Bruce L. Claflin立即挺身而出,在法庭上提供了对华为极其有利的证词,他指出:“在同意成立合资企业前,3COM公司已花了数月同华为公司的工程师会面洽谈并测试了产品。在此过程中,本人亲眼目睹了华为公司世界级的工程能力。我相信从合资企业运出去的产品在世界上将是独特的和有竞争力的,并且这些产品是在完全尊重各公司知识产权的基础上设计出来的。”

2003年6月7日,美国地区的Marshall联邦法院发布一个初步的禁止令,判决华为停止使用思科提出的有争议的一些路由器软件源代码,包括操作界面以

六大经典网络营销成功案例

十大经典网络营销成功案例 互联网营销就是说以国际互联网络为基本,运用智能化的信息内容和互联网媒体的易用性来輔助品牌的校园营销目标保持的这种新式的网络营销方法。 1、理论的互联网营销 网络营销概念的近义词包含:网上营销、互联网推广、网络营销、网络营销等。这种语汇说的全是相同含意,含糊地说,互联网营销就是说以互联网技术为关键方式进行的活动营销。 互联网营销具备较强的理论性特点,从实践活动中发觉互联网营销的通常方式和规律性,比裂缝的基础理论探讨更有现实意义。因而,怎样界定互联网营销我觉得并非最关键的,重要是要了解互联网营销的真实实际意义和目地,也就是说清醒认识互联网技术这类新的营销推广自然环境,运用各种各样互联网技术专用工具为公司活动营销出示合理的适用。这都是为啥互联网营销科学研究务必高度重视互联网营销好用方式的缘故。 2、范畴的互联网营销 范畴的互联网营销就是指机构或本人应用场景对外开放方便快捷的互联网,对商品、服务所做的一连串生产经营,进而超过考虑机构或本人要求的过程。互联网营销是这种新式的商业服务营销方式。 下边例举了12个有关互联网营销的成功案例: 案例一:脑白金体网络事件营销 一、执行公司:上海欧赛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二、推广周期:2014.1~2014.2。 三、推广目的:网络事件营销,四大平台炒作,形成热点话题,打造全网影响力

四、项目手段:高创意爆点、新媒体活动、四大平台运作、从线上延续到线下等一系列口碑运作 五、项目效果 ①脑白金在传统媒体上演了营销奇迹,对于那句“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的广告语,国内从老到幼几近无人不知,网络上流行的“脑白金体”则把这一奇迹延续到数字媒体上。 ②2013年底脑白金在四大数字营销平台推出#脑白金体#整合营销活动,活动上线第一天即吸引10万粉丝热捧,当天活动整体曝光量超过1000万人次,充分利用了新媒体平台的裂变传播效应。 ③上线3天就登微博热门话题榜,活动转发数30万,各类脑白金体版本300多,3天曝光量超过3000万次,神一样的数据,神一样的话题,无论是论坛还是微博上,“脑白金体”创意狂欢活动是当之无愧的当红炸子鸡。 实例二:卡地亚LOVE 卡地亚LOVE作为奢侈品包包中备受宠溺的系列产品,自始至终因其精美简洁的设计方案处世亲睐。针对“爱”的界定,卡地亚也从没终止探寻的脚步。HowFarWouldYouGoForLove?阐释着爱无止境的迷人含意。 艺术创意论述:以“爱”为主题风格,“人”为质粒载体。大家常常在不经意间中纪录着自身的感情,相片、文本、影象。而Blog、album、SNS、BBS等这种WEB2.1的网上平台就是所有人纪录感情的关键质粒载体,因此卡地亚给到每一爱惜感情的人多次先机,用爱的吊瓶系紧你的那份真情!

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

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 一、张恩琪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案 (一)基本案情 张恩琪于2013年3月13日、10月16日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9月25日向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基金中心)邮寄信函,主要内容为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对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偏低和少缴、漏缴问题进行强制征缴。市社保局于2013年10月26日收到信函后,认为其所述问题不属于该局职责,属于市社保基金中心职责,遂将信件转至该中心办理。该中心于2013年11月29日向张恩琪出具《关于张恩琪信访反映问题的答复》,主要内容为其已经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待遇均由其参保所在区的社保局审批确定,且在审批之前已经本人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事项进行了确认,该中心作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依据区县社保局审批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待遇。张思琪先是针对市社保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分别提起诉讼,因各自答辩不具备相应职责而申请撤诉,后将两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市社保局向市社保基金中心转交信件行为违法,撤销市社保基金中心上述答复,判令二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对其诉求予以答复。 (二)裁判结果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市社保局具有负责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职能,其于2011年10月19日向与其存在隶属关系的市社保基金中心下达文件《关于社会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受理查处职责分工的通知》,第二项明确规定“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举报、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查处,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请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具体程序由市劳动监察机构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故市社保局将信件转至市社保基金中心办理并无不当。市社保基金中心应对原告信函要求事宜作出明确处理,但其未在60天内作出答复,且在此前原告起诉该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隐瞒了市社保局下达上述文件的情况,在答辩状中否认其具备相应职责,导致原告认为起诉被告主体有误而申请撤诉,系未履行法定职责并进行推诿。其给原告出具的《关于张恩琪信访反映问题的答复》,在未对原告提出的请求作出明确处理的情况下,直接以信访形式答复显系不妥。遂判决:一、市社保基金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原告请求作出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原告,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按日处70元罚款;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三)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人民法院以行政裁判方式明确了行政主体在社保管理方面的相关职责。基于行政管理复杂性和法律规定不明确,

公共关系学经典案例分析

广州有家五羊城酒店,店内设施属于中档,收费又不高,但服务水平却达到上乘,他们热情为顾客服务,让顾客来到这里就象回到自己的家一样。同此,这家酒店受到了顾客高度赞扬。 这家酒店是如何做好服务工作的呢?他们要求每一位员工必须处理好同顾客的关系,为顾客着想,提供服务要热情、周到,富有人情味。他们是这样做的,如只要顾客来投宿,不管当时是否已经客满,都尽量安排居住。顾客住下后,服务员马上递上一块香巾让顾客净面,沏上一杯热茶让顾客解渴去乏。服务员每天都认真打扫房间,让顾客生活在清洁卫生的环境中。顾客离店时,服务员则帮助提着行李送到门口…… 一次,湖南湘潭市3位女同志深夜来到五羊城酒店投宿。当时已经客满,值班服务员马上把会议室整理出来安排她们居住,并说明可以降低收费标准。部门领导也来到临时客房,亲切的问候。服务员又立即递上香巾,沏上热茶,让她们好好休息。她们住了几天后,临走时,服务员帮助提行李到门口,表现出恋恋不舍之情。她们很受感动,—齐说道:“我们下次来广州,一定再住你们店!” 凡是在这里住过的顾客,都对五羊城酒店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温州个体户中跑广州做生意的比较多。许多温州个体户,每次来广州都喜欢投宿五羊城酒店,因为这里的服务周到、热情。于是,在五羊城酒店的客人中,“回头客”占很大的比重,而这批老顾客又常常带来许多新顾客,使该酒店客源不断。 ?问:1、指出本案例的主体要素、客体要素、形象要素、传播媒介要素、环境要素。 ?2、本案例体现出哪些现代公共关系观念? 要点:1、本案例的主体要素是五羊城酒店;本案例的客体要素是湖南湘潭市3位女同志;本案例的形象要素是凡是在这里住过的顾客,都对五羊城酒店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每一位员工都处理好同顾客的关系,为顾客着想,提供服务要热情、周到,富有人情味;本案例的传播媒介要素是如只要顾客来投宿,不管当时是否已经客满,都尽量安排居住。顾客住下后,服务员马上递上一块香巾让顾客净面,沏上一杯热茶让顾客解渴去乏。服务员每天都认真打扫房间,让顾客生活在清洁卫生的环境中。顾客离店时,服务员则帮助提着行李送到门口……;本案例的环境要素是广州五羊城酒店,店内设施属于中档,收费又不高,但服务水平却达到上乘,他们热情为顾客服务,让顾客来到这里就象回到自己的家一样。同此,这家酒店受到了顾客高度赞扬。2、本案例体现出的现代公共关系观念有塑造形象的观念,提高信誉的观念,服务公众的观念,互惠互利的观念,沟通协调的观念,全员公关的观念,立足长远的观念,注重效益的概念。 ?中外管理》1998年第1期载文《3517厂常盛不衰的奥秘》,奥秘之一是访问用户活动。厂供销处在接待来厂客户中,不仅如实地介绍产品,而且对客户的意见一丝不苟。1996年元月,厂办收到湖南连源县朱梅乡水竹村一位姓蒋的农民来信,说他买的一双3517牌解放鞋,穿了不久就脱胶。对于这件事工厂领导十分重视,立即派人寻找写信人,几经周折找到水竹村,可是这位写信人到镇上打工去了,在一位热心人的帮助下,终于在工地上找到老蒋,当即将一双崭新的防滑解放胶鞋送到他手中。经验证老蒋买的那双鞋是山东邻城一家乡镇企业出产的冒牌产品。千里换鞋这件事,很快在工地民工们中传扬开了,从此工地上工人们都成了3517厂的“铁客户”。 ?问题:1.请结合案例,阐述在沟通顾客关系中树立“服务意识”的重要性。 ?要点: ?首先,“服务意识”是处理顾客关系必须具备的公关意识,它是指企业组织及其成员为公众服务的态度和观念。3517厂的销售人员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时时刻刻把顾客的利益放在绝对重要的位置上,“千里换鞋”,以优质的服务树立和推广企业形象,提高了企业在公众中的美誉度。 ?第二,“信誉第一、顾客至上”是沟通顾客关系中强化“服务意识”的重要体现,树立“服务意识”必须把“信誉第一、顾客至上”贯穿于企业营销的全过程。在处理与顾客的纠纷时,一定要

劳动争议案件败诉之法律分析(4类23种情形10个典型案例)

劳动争议案件败诉之法律分析 (4类23种情形+10个典型案例) 一、劳动关系建立阶段 用人单位方面的典型败诉情形 01 .用人单位恶意规避法律不签订劳动合同并否认事实劳动关系,加大了法院查证事实的难度,但需要强调的是,人民法院通过工资支付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考勤记录甚至工作成果等多种凭证,依然可以综合进行判断,确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可能以此逃避法律的制裁。 02 .雇佣停薪留职、内退、下岗待岗,以及因经营性停产放长假待岗等情形等四类人员,误以为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导致在诉讼中败诉。 03 .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予签订,从而导致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儒思HR人力资源网 劳动者方面的典型败诉情形 04 .对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认识错误,一些人员:诸如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未取得就业证的外国人等均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因此也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05 .一些公司高管、人力资源经理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订立劳动合同属于该高管的工作职责,则即使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也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06 .劳动者提供虚假信息订立劳动合同,最终被法院判定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二、劳动合同履行阶段 用人单位方面的典型败诉情形 07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向劳动者履行合法公示或者送达,从而导致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具有合法约束力。

08 .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以未安排劳动者工作为由拒付工资,如果是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那么用人单位依然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否则即为违反法律规定,存在败诉风险。 09 .用人单位违法规避工龄连续计算,例如在劳动者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重新安排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干脆“逆向派遣”,迫使劳动者“工作年限清零”,但此种手段被法律所禁止,从而带来败诉隐患。 劳动者方面的典型败诉情形 10 .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尽管未采取书面形式,但已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又主张变更无效的,依据司法解释四的规定,法院不能予以支持。 11 .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加班事实的基础举证责任由劳动者一方负担,但许多劳动者在工作中不注意留存、收集证据,导致诉讼中因为证据不足而主张难获支持。 12 .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请他人代为履行劳动合同,因此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三、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阶段 用人单位方面的典型败诉情形 13 .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法定义务的情形而迫使劳动者提出辞职,在此情形下,不能免除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14 .用人单位未举证证明辞退劳动者解除事实充分、解聘程序合法,导致败诉。 15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时未能依法履行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导致付出败诉代价,有的是支付违法终止的赔偿金,有的甚至付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代价。 劳动者方面的典型败诉情形 16 .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者辞退。

史上最经典的十大成功营销案例盘点

史上最经典的十大成功营销案例盘点 内容简介:一些经典的营销案例总是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启发!下面是十个比较经典的成功营销案例,这些经典案例能让我们学习一些什么东西呢?跟世界工厂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移位营销】 上海工业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的传统产品缝纫机针,因成本高难以维持。决定把公司在上海难以生产的缝纫机转移到生产成本低的内地去建立生产基地。这样,一包针的生产成本降到0.3元,大大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从而夺回了失去的市场。 【限量营销】 日本汽车公司推出一款式样古典、风格独特的“费加路”新车,非常抢手。该公司没有因此拼命上产量、扩规模,而是公开宣布每年只生产2万辆,进行限量销售,结果订单激增到30多万辆。为公正起见,公司对所有订购者实行摇奖抽签,中奖者才能成购得此车的幸运儿。其结果造成产品供不应求的市场紧俏气氛,使企业始终保持优势。 【逆向营销】

山东济宁新华毛皮总厂在困境中不随波逐流。有一年,我国毛皮生产出口压缩,内销不畅。许多厂家停止收购,竞相压价抛售。该厂经过调查分析,审时度势,逆向营销,贷款400万元以低廉价格在量收购。数月以后,市场需求回升,毛皮价格上涨,该厂赚了一笔可观的利润。 【文化营销】 格兰仕集团生产的微波炉是新兴产品,为了挖掘潜在市场,该集团在全国各地开展大规模的微波炉知识推广活动,全方位介绍微波炉知识。此外,还编出目前世界上微波食谱最多最全的《微波炉使用大全及菜谱900例》,连同《如何选购微波炉》一书免费赠送几十万册,使格兰仕这个深入人心。市场占有率遥遥领先。 【启动营销】 海信集团经过深入调查,了解到彩电在农村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因此,该集团制定全面启动农村市场的营销战略,并迅速付诸实施。针对农村的特殊状况,他们开发生产灵敏度高、电源适应范围宽、可靠性好、耗电量少、价格适宜的彩电,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农民对产品价格、可靠性能的特殊需求,从而开拓了广阔的农村市场,取得显着经济效益。 【定位营销】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四川省法院2015年9月21日发布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行政庭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布典型案例主要是让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制度有深刻的认识、对法院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有深入的了解,从而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一、李永奎诉西充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13年9月28日,西充县公安局作出西公(晋新)行罚决字(2013)10391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被处罚人李永奎因与西充县实验驾校存在经济纠纷,于2013年9月28日下午15时30分许,邀约吕宗峻等人进入实验驾校。李永奎关闭实验驾校综合楼电源并将驾校学员从楼中赶出。纠纷中,李永奎等人还多次与他人拉扯造成多人受伤,严重影响了实验驾校的正常秩序。西充县公安局对李永奎的违法行为,在听取其陈述及辩解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李永奎处以治安拘留13日。李永奎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裁判结果】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西充县公安局认定李永奎的违法行为造成多人受伤,但其提交的证据,除何德蓉、何春华有相关陈述外,没有其他客观证据佐证。西充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的10份询问笔录,被询问人的签名经鉴定均不是本人亲笔;同时,有5份询问笔录的调查人员,在同一时间内又在另行进行询问活动,这不符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第四十条“在调查取证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的要求。西充县公安局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作出治安处罚决定,但对李永奎具体违法行为的定性不明,其情形属适用法律不当。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目、第六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决:一、撤销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2013)西充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二、撤销西充县公安局作出的西公(晋新)行罚决字(2013)10391号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案中,西充县公安局对李永奎作出的治安处罚,在认定事实方面明显存在不足,如认定李永奎违法行为造成多人受伤,但没有具体的受伤人员姓名及伤情等事实;对证人进行询问取证,没有按要求由被询问人对笔录内容进行审核并签名确认,也没有按要求由两名公安干警进行。西充县公安局调查取证活动未依法进行,其法律后果就是收集的证据不能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治安处罚决定证据不足。本案的典型意义就在于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正确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调查取证方式和手段收集证据,必须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并根据证据认定事实,切实纠正主观随意性。 二、李修文诉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行政撤销案 【基本案情】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乐山市人社局)根据燕岗建筑公司职工李修文的工伤确认申请,于2012年5月16日作出乐人社工伤认定字〔2012〕221(峨眉山市)《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李修文的受伤情形属于工伤。2012年9月17日,该局又作出乐人社办〔2012〕577号《关于撤销<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人社工伤认定字[2012]221号(峨眉山市)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决定》,撤销了关于李修文受伤情形属于工伤的认定。李修文对此不服,于2013年1月15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乐山市人社局作出的乐人社办〔2012〕577号决定。乐山市人社局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行政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等材料后,既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供作出行政决定的证据材料,也未提出延期举证的申请。同时,第三人燕岗建筑公司也没有向法院提供与被诉行政决定相关的证据。 【裁判结果】

公关广告策划案例

公关广告策划案例篇一:公关策划经典案例 杜 邦 周 年 庆 典 活 动 策 划 方 案 XX.05.09 时间: 第一部分活动背景 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杜邦公司由法国移民E.I.杜邦于1802年在美国特拉华州威 明顿市建立。在19世纪,杜邦主要生产黑色火药。到20世纪中叶,杜邦已经成为一家全球性的化学、材料和能源公司。XX 年,杜邦公司在全世界7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拥有79000 多名员工。依靠在化学、生物、物理、工程和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未来杜邦将成为一家经营范围更为广阔的科学公司,通过不断创造科学奇迹,帮助世界变得更健康、更安全、更美好。 XX年7月19日是杜邦公司诞生200周年纪念日。以200 年庆祝活动为契机,加深企业内外部目标受众对公司历史、目前定位和未来发展方向的理解,提升杜邦作为一家科学公司在中国的企业形象,进而支持业务的发展中国,在杜邦全球发展策略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有关庆祝活动就更要办出新意、办出效果。 杜邦公司成立200周年中国庆典活动要覆盖在杜邦在华20 几家企业中的所有员工。

。 第二部分策划思路 1、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宣传,为七月十九日的二百周年庆典活动营造气氛。 2、通过各项内部活动,让员工在回顾公司发展历程的同时,加深对公司了解,尤其是对杜邦在200年间所做的各种应对市场的自身调整和转型的理解,并坚定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进一步激发员工团结奋进的工作精神。 3、结合对外宣传,借助新闻媒体扩大活动影响,增加企业知名度;开展公益活动,回馈广大消费者,增加公司的美誉度。 4、借助活动,感谢长期以来支持和关心中国杜邦公司发展的各界人士。 第三部分杜邦公司200周年庆典 系列活动内容 (由对内活动和对外活动两部分组成) ·前期动员大会: ① 6.01发布庆典通知,公布各项具体活动及时间安排

著名营销案例

花旗银行:银行营销新时代 服务业领域的营销发展相对滞后,将营销思想和工具引入银行服务业,是银行竞争的重要法宝和支撑点,这已成为今天优秀银行的基本作法。在银行行销的发展进程中,花旗银行开辟了一个全新的时代。这对于今天正在转制的发展中国家银行业具有深远意义。 1977年,美国花旗银行副总裁写了一篇文章“从产品营销中解放出来”,由此花旗揭开了服务营销研究的序幕。他写到“服务营销的成功需要有新的理论来支撑。如果把产品营销理论只是来个改头换面,就应用到服务领域,营销问题还是难以解决。服务行业中缺少相关营销理论,恐怕与市场营销本身的近视不无关系吧?”这段话,足以说明,花旗银行在同行中,甚至在整个服务领域,它的营销的领先一步。 多年以来,银行家们根本不关心和理解市场营销。为了向公众显示银行的重要性和可靠性,银行建筑得宛如希腊神庙。内部刻板严肃,出纳员不苟言笑。某位放款员的办公室是这样的:他自己靠着窗户,坐在一张宽大的办公桌后,而让前来借款的顾客坐在对面的一张小矮凳上。阳光射入,直射在对面忙着解释借款原因的倒霉顾客脸上。这便是银行对待顾客的真实写照。 花旗银行率先从消费品公司的领袖宝洁引入营销经理制,树立起营销理念。今天我们可以看到银行服务就如普通

商品一样给我们林琅满目,任意选购,且服务至上。花旗自从70年代正式引入营销,在金融产品创新之基础上,寻找了新的竞争武器,如进行市场细分,为不同的目标市场提供不同的产品,今天,它提供多达500种金融产品给顾客。籍着97年与旅行者公司的合并,花旗真正成为了一个银行金融百货公司。花旗还为自己定位,树立品牌形象,在90年代的几次品牌评比中,它列为金融业的榜首。同时,花旗还是行业内国际化经营的典范,是拥有分支机构或分行的银行机构,在海外市场,它做到将花旗的服务标准与当地的文化相结合,注意花旗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又注入当地语言文字。银行与旅行者公司的合并,更让它对21世纪行业持续直深的影响力。 丽兹-卡尔顿饭店:内部营销为本 大多数公司都只注重外部营销,追求品牌忠诚度和顾客满意的价值,他们忽视了内部员工满意的一面,而丽兹卡尔顿饭店恰恰是从内部营销入手,提出“照顾好那些照顾顾客的人“,作出了营销创新。这也是许多卓越公司成功的奥秘,即要提高品牌忠诚度,必须首先培养忠诚的员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丽兹-卡尔顿饭店是一家拥有28个连锁分店的豪华饭

十大网络营销经典案例

十大网络营销经典案例 网络营销现今已成为一种极为重要的营销方式,许多企业都通过运用网络营销而是自己得到了飞跃。那么,现在就让我们评选一下网络营销的十大经典案例。 1. 王老吉——绝佳的创意 “王老吉,你够狠!捐一个亿”,一个名为“封杀王老吉”的帖子得到网友热捧,帖子号召大家“买光超市的王老吉,上一罐买一罐”,“让它从大家面前彻底消失!”王老吉通过在汶川大地震间的绝妙网络营销方案,使得自己的知名度迅速提升,当之无愧的名列榜首。 2. 可口可乐——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 可口可乐凭借其敏锐的嗅觉,发现了2008北京奥运会蕴含的巨大商机,在火炬全球传递前夕,可口可乐与腾讯网合作联合推出奥运火炬在线传递活动。为此,他们设计了8888条路线,并通过网站招募了8888名第一棒火炬在线传递大使。2008年3月24日,北京奥运圣火在雅典古奥林匹亚遗址点燃,同时“可口可乐奥运火炬在线传递”启动。如此手段,不愧为全球饮料巨头。 3. iPhoneGirl——咸鱼也能翻身 “一位英国消费者购买了一部iPhone手机后,惊讶的发现,在iTunes上激活了这部全新的iPhone之后,手机的主屏幕上显示的是一张可爱的中国小妹的照片,除了桌面这张照片外,手机里面还有好几副这样的照片,包括工厂的生产线,iPhoneGirl的称号就此诞生,并且这个笑容征服了许多苹果迷,这个女孩出来以后,直接在业内引起了轰动。富士康血汗工厂的形象立刻得以改善。 4. 盛大-起点中——侯小强带来的改变 2008年9月9日,盛大老板陈天桥在旗下的“起点中文网”举办“30省市作协主席小说巡展”。作家们的作品一贴上网,就受到网络写手们的蔑视与奚落。很快韩寒和河北省作协副主席谈歌之间的口水仗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后者以前者曾经的一句戏言为蓝本,说出了“要是我当韩寒他爹,那下一秒就把他打死”。引发了两者间激烈的争战。韩寒还针对河南省作协副主席郑彦英的参赛作品《从呼吸到呻吟》,讽为“标题党”。又掀起韩郑之间一场好斗。此后,北京作家赵凝也加入战团声援传统作家,战火有愈演愈烈之势。 9月22日,谈歌发表声明,退出骂仗。韩寒却不依不饶,再度写博《驯化与孵化》,直指体制内作家被豢养的事实。此言一出,骂仗基本偃旗息鼓。” 盛大把侯小强征召到起点后,起点在公关的力度和广度都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以作协主席的案例为例,不仅在网络里风生水起,而且央视也讨论了

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正当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近年来,我国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多说明了什么问题?我国公民为什么有状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 1)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多,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觉醒,同时也表明中国已选择了依法治国的道路,一切国家机关、一切社会团体和组织以及全体公民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活动。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公民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是理所当然的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行政诉讼?制定行政诉讼法的目的是什么?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是宪法和行政诉讼法。 目的: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典型案例: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近日开庭审理“贵州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贵州天峰化工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磷石膏尾矿废渣场,停止磷石膏尾矿废渣场对环境的侵害,须于今年3月31日前消除对环境的影响。庭审结束后,被告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立即停止新增磷石膏的排放,并立即治理原已存在的磷石膏尾矿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工作。 2007年12月10日,新成立的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向清镇市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提起环境污染损害诉讼,要求位于安顺市平坝县境内的贵州天峰化工公司停止排污侵权。 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是一家生产化肥(磷胺)的化工企业,其生产厂区位于红枫湖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投入使用以来,每年产生20至30万吨的磷石膏废渣,所堆放的磷石膏废渣总量已有200至300万吨。但该公司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水、防渗及相应的废水处理措施,磷石膏尾矿库的渣场渗滤液均通过地表、地下排入红枫湖上游的羊昌河。2007年10月27日,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监测显示,该企业尾矿库的渣场渗滤液对羊昌河水质影响较大。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是负有依法管理红枫湖水资源的社会公共职责的政府职能部门。红枫湖是贵阳市百万市民的主要饮用水源。在不特定的人群遭受环境污染侵害的情况下,为维护民众利益,原告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法院认为,原告在举证期限内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堆放的磷石膏废渣通过渗滤对红枫湖上游羊昌河造成重大污染,进而直接影响红枫湖的水质。贵州省人民政府曾下发通知,明确要求被告限期整改。被告亦不予否认,并表示将

公共关系经典案例分析

公共关系案例分析 [——“蒙牛—超女”与“闪亮—快男” “超女”、“快男”的推出是的原本火爆的湖南卫视收视率再创新高,尤其是“第二节超级女声”大赛成为2005年中国演出市场上最引人瞩目的现象,甚至到达了轰动全国的地步。而07年的“快男”也在短短3 个月时间内打了一场高效漂亮的闪电战。“超女”、“快男”何以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让那么多中国家庭的电视机同时集中到一个电视台,让那么多媒体跟踪报道,成为全国成像那么多百姓的街头巷议论轮的话题,这和他们所从事的公共关系活动是密切相关的。 公共关系是指某一组织为改善与社会公众的关系,促进公众对组织的认识,理解及支持,达到树立良好组织形象、促进商品销售的目的的一系列促销活动。它的本意是社会组织、集体或个人必须与其周围的各种内部、外部公众建立良好的关系。它是一种状态,任何一个企业或个人都出于某种公共关系状态中。它又是一种活动,当一个工商企业或者个人有意识地、自觉地采取措施去改善和维持自己的公共关系状态时,就是在从事公共关系活动。作为公共关系主体长期发展战略组合的一部分,公共关系的涵义是指这种管理职能:评估社会公众的态度,确认与公众利益相符合的个人或组织的政策与程序,拟定并执行各种行动方案,提高主体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改善形象,争取相关公众的理解与接受。 公共关系包括组织、公众和传播三要素,接下来我将从这三方面对“蒙牛—超女”和“闪亮—快男”的成功进行分析。 首先,从组织上讲,社会学家认为,“组织就是精心设计的以达到某种特定目标的社会群体”①,“超女”、“快男”这个组织的设计可谓独具匠心,从海选到预赛、复赛,层层淘汰,又层层设立复活机制,有决出的各赛区冠亚季军参加在星城长沙举行的决赛,吊足了观众的胃口,也可以在长达几个月的时间内对选手进行包装。另外,组织作为一个有机体,它的生存、发展也需要良好的环境,环境构成了组织发展的基本条件,“组织是社会的一种器官,只有能为外部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才能算有所成就”,“组织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为外部环境提供良好的服务”。

2018年北京市十大典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例(草稿)

2018年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 一、工作履历造假,用人单位试用期内解除获支持 案情简介:陈某于2017年1月5日入职北京某电子公司,双方订立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其担任品牌营销经理,月工资3.3万元,试用期为6个月。入职2个月后,电子公司向陈某发出《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陈某不认可电子公司的解除理由,遂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电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庭审中,电子公司提交了《求职登记表》、《入职承诺书》及一份民事判决书,佐证陈某伪造重要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与其工作履历严重不符。陈某填写的《求职登记表》显示,其2012年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担任某广告传媒公司的市场部经理,月工资为3万元。在《入职承诺书》中,陈某承诺,在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电子公司无需任何理由即有权解雇本人。民事判决书的内容显示,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陈某担任某外地股份公司的经理助理,月工资为4千元,其提出诉求要求该股份公司支付延时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补偿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陈某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均不持异议,声称其在外地股份公司的工作是兼职,故没有写入工作履历中去,但未能就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陈某在入职时虚构重要工作履历,所填报的工资收入与实际收入差别巨大,其所表现出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与工作履历不符,电子公司在试用期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故裁决驳回其仲裁请求。 评析:劳动者入职时应当履行如实说明义务。

十大经典营销案例(资源整合营销)

在广阔的中国营销版图上,成长中的本土企业与强大的中国公司之间,开始了越来越多的正面较量。各路英豪战江湖,狭路相逢勇者胜。本刊精选了十大经典案例,为2003年的中国市场给出了《成功营销》的解读。 剑走偏锋统一润滑油高端突围 文/曾朝晖 案例主体:北京统一石化有限公司 市场地位:市场赶超者 市场意义:"多一些润滑,少一些摩擦”的成功有其历史背景的偶然性,但从统一调整自己的市场定位及产品结构这一“蓄谋已久”的战略来看,它又是必然的。高端市场,本土企业心中的痛,统一有广泛的示范意义。 市场效果:2003年1月至6月,统一SG以上级别的润滑油销售量占企业全部产品的40%,上年同期只有14%;SF以下级别润滑油的销售从上年同期的23%降至15%。统一润滑油2003年实现销售12亿元的目标已经完成,今年的目标锁定为20亿元。 案例背景:2002年,中国汽车保有量超过2100万辆,而在未来五年内,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5000万辆,车用润滑油品的需求量剧增。在需求量逐年上升的同时,用油档次也将实现跨越式发展。到2005年,高端用油占整个车用油的比重将上升到48%左右。 而中国现在有4500家润滑油工厂,这些润滑油厂的产品级别非常低,生产的产品以中端和低端为主,很少有高端产品,国内4500家润滑油厂生产的高端用油总销量只占目前高端市场的20%。其它80%高端市场都被美孚、壳牌等国外品牌所占据。排名在前五名的品牌在高端市场份额也不过占2%到5%。在这种市场环境中,突破高端,成为国产润滑油能否在明天立足的关键。 “统一”润滑油2003年营销事件回放 2002年11月18日,统一润滑油首次参加中央电视台黄金段位招标,中标额6000多万,为2003年统一强势品牌的塑造之旅举行了一个盛大的“奠基仪式”。 2003年年初,"统一石化"将这一年定位于自己的品牌营销年,提出了"成为中国高端润滑油最大的专业制造商"这样一个新目标定位,所有的营销运作都以此作为准则。 2003年3月-7月,统一推出了与当代世界先进水平同步的若干系列高档润滑油产品。 2003年3月21日伊拉克战争爆发,统一润滑油抓住中央电视台所进行的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直播报道的机会,迅速出击,推出"多一些润滑,少一些摩擦"的经典广告,形成了空前的品牌影响力,也为统一润滑油带来了优秀的销售成绩。 万元央视中标 2003年11月18日,统一再次以??

电影营销10个经典案例

电影营销十大经典案例 电影营销十大经典案例 来源:文化创意产业周刊作者:刘亚力董玲玲李淼/文王晓莹/图代小杰/制表日期:2007-5-21 16:43:01 第七届华语电影传媒大赏于上周在香港举行了颁奖典礼,影片《疯狂的石头》在获得的八项提名中一举夺得了最佳影片等四项大奖,成为本届传媒大赏最大的赢家。“石头”这个在网上营销的影片再次为世人所瞩目,中国电影营销方式逐渐多样化。业内人士不会忘记在去年的威尼斯电影节上,当身着桃红色曳地晚礼服、美丽动人的章子怡出现时,前往迎接的电影节执行主席马可·穆勒向章子怡单膝跪下,口称:“欢迎皇后娘娘。”如此惊艳一跪,业内人士惊呼:中国电影会吆喝了,好名已经在外了! 1《爱情呼叫转移》 冰糖葫芦串起12位大明星 里面有点小哲理,幽默之外还有点小收获,作为一部群星贺岁的商业电影,《爱情呼叫转移》2000万元的票房无疑是场大成功。正如影片的编剧所说,徐峥好似一根棍儿,串起了12个美女糖葫芦,而这12位女明星本身就是电影最大的卖点。用请一位热门女星当主角的费用,交换12位女星每人一两天的客串,成本降下来,眼球却吸引来,《爱情呼叫转移》的明星阵容几乎囊括了当下最热点的女星。 在美国票房只占一部电影收入比例的40%,剩下的60%来自于其他可经营的空间或衍生品的收益。“迪斯尼的一个产品能卖多少次?能卖多少个国家?不夸张地讲,一个电影做好了有上千种盈利点,而《爱情呼叫转移》目前做到了几十种。电影必须按产业化的思路推进,产业开发的空间和价值远比单一的电影产品的收益大得多。” 2《达·芬奇密码》 四两拨千斤 《达·芬奇密码》在全球首映拿下2.24亿美元的票房佳绩,这和营销策略有关。“除了用媒体做宣传广告,我们用的是四两拨千斤的品牌综合推广。”索尼哥伦比亚国际影片发行公司张苗谈起来头头是道,“我们收到的宣传效果是投入3000万—4000万元的效果,而实际上我们只投了不到1/10甚至1%的钱”。 “我把奔驰汽车的顾客带进了电影院,而爱立信把《达·芬奇密码》的电影海报带到了各个手机零售店。这种品牌的互动,宣传渠道的共享,特别适用于市场广大的中国。”张苗在品牌营销方面的独特创意,正好契合了他“《达·芬奇密码》可以为任何商品解开财富密码”的想法。 电影《达·芬奇密码》的宣传几乎是无孔不入,和手机、汽车、食用油、互联网、出版社等多个行业捆绑在一起。 3《夜宴》 借光世界杯 2006年夏天,在去年球迷们热切盼望世界杯之际,王中军要把《夜宴》推向这场体育盛宴。央视体育部《豪门盛宴》的主持人张斌也想到了《夜宴》与他的体育盛宴有某种相通之处。一拍即合,“这个夏天,这个王国,故事关于:激情、欲望、背叛、复仇;豪门盛宴,我们的夜宴”。《豪门盛宴》分别在18:50和1:00播出,随着《夜宴》片花和足球场的镜头交替出现,球迷们过足了体育盛宴和《夜宴》带来的视觉盛宴的瘾,在影片放映的时候,哪能不去看看呢! 据说,王中军在央视做了这么长时间的世界杯“晚宴”的广告,没有花钱,属于资源互换,谁让章子怡那张脸和球星的脸一样具有品牌价值呢,这叫做王中军的“1+1>2”的营销战略。 《夜宴》国内票房破亿,谁说没有世界杯的功劳呢! 4《恋爱中的宝贝》 炒作情人节当日票房 在2004年2月15日的北京的娱乐新闻中,“《恋爱中的宝贝》北京票房以130万元票房成绩,开创了“2·14”一天影片票房的最新纪录”这样的字眼遍布网上,还有的媒体爆出情侣们要体验“被当场击倒的爱情”,要看“爱情病毒片”,在这样的炒作中,《恋爱中的宝贝》票房在飙升。“炒作情人节单日最高票房,这是利用档期进行营销,《恋爱中的宝贝》获得了1500万元的不俗票房。”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尹鸿表示。 同期上映的影片包括《大城小事》、《花好月圆》等六七部影片,其中《恋爱中的宝贝》占票房的50%以上。由于要看《恋爱中的宝贝》的观众太多,新东安影城又增加了两个专场。 观众与其说是被《恋爱中的宝贝》中的爱情击倒,不如说是被130万元的情人节单天票房最新纪录击倒! 5《头文字D》 赛车场锁住观众眼球

环保十大典型案例

环保十大典型案例 一、佛山市三英精细材料有限公司诉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环保行政处罚案(一)基本案情 2011年12月2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环运局)以佛山市三英精细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英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的臭气浓度超标为由,对该公司作出《限期治理决定书》,要求2012年1月31日前完成排放臭气浓度治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并经环运局验收合格;逾期未申请验收或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将按规定责令停业、关闭;要求该公司分析臭气浓度超标排放原因,制定限期治理达标计划以及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012年2月9日,三英公司向区环运局申请治理验收。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受区环运局委托,于同年4月26日、6月28日对该公司进行臭气排放监测,两次监测报告均显示臭气浓度未达标。区环运局遂于2012年8月29日组织验收组现场检查并对法定代表人进行调查询问,告知该公司验收结果:即存在未提交限期治理方案、废气处理技术不能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排放废气的臭气浓度超标、使用的燃油不符合环保要求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未通过限期治理验收。 2013年1月11日,顺德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同年3月18日经听证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三英公司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停业、关闭。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裁判结果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三英公司对顺德区人民政府作出处罚决定的职权依据及行政程序并无异议。原告认为上述两次臭气排放监测的采样点与频次不符合法定要求,未能排除其他干扰因素,故监测报告的结论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经查,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具有废气污染物检测的法定资质,该监测站两次臭气采样点即监测位置为三英公司厂界敏感点,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恶臭物无组织排放检测问题的复函》规定。原告认为臭气

劳动争议经典案例

2017年北京市十大典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案例1社保折现无效,解除经济补偿不能少 张某系外地农民工,于2014年8月入职某餐饮公司,从事后厨工作,双方订立了为期3年得劳动合同,约定其月工资为4000元。同时,双方订立了一份《社保补偿协议》,其中约定,因本人原因,张某不要求餐饮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餐饮公司将每月社保费用折现为500元支付给张某,张某自行承当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得相关法律后果等。工作至2016年7月,张某以餐饮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缴纳工作期间得社会保险费。餐饮公司认为,张某本人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在却反过来要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还要经济补偿金,其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故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因发生争议,张某遂向某区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张某与餐饮公司所订立得《社保补偿协议》违反法律得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后经过仲裁委调解,双方达成了与解协议,张某将每月所得500元社保补偿返还给餐饮公司,餐饮公司依法为张某补缴社会保险费,并向张某支付部分经济补偿金。 【法律评析】依法缴纳社保义务不可规避。 按照《社会保险法》得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负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得义务。本案中,餐饮公司与张某签订了《社保补偿协议》,张某每月获得了更多得工资,餐饮公司也可以少承担一些社保费用,似乎两者都有利,但却存在张某在生病、生育、年老等情况下,无法获得相应社会保障得巨大风险,从而最终损害个人、用人单位乃至社会利益。本案中,虽然张某有违“诚信”原则,但由于《社保补偿协议》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且用人单位有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得法定义务,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得事实成立,故在张某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餐饮公司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例2符合休假条件,新入职当年即可休年休假 王某于2014年6月1日入职某物业公司,从事电工工作,双方订立了为期2年得劳动合同,约定王某得月工资为5000元。劳动合同到期时,王某选择不与物业公司续订劳动合同。离职结算时,王某提出工作期间未休带薪年休假,故

15个典型市场营销案例分析

15个典型市场营销案例分析 营销案例一、农夫山泉“买一瓶水,捐一分钱给奥申委” 农夫山泉推出“再小的力量也是一种支持,从现在起每喝一瓶农夫山泉,您就为申奥捐出了一分钱”的公益形态的商业广告,搭奥运车,扬品牌名。 营销案例二、北京申奥成功:也是事件营销案例的成功

北京申奥虽然不是商业活动,但它的确是一个非常成功的案例。申奥活动制定了“人文奥运、科技奥运和绿色奥运”的主题,确立了“新北京,新奥运”的口号,选定了“五环太极”标识,拍摄了申奥宣传广告。同时与多家世界知名公关公司合作,积极开展国际公关活动。 营销案例三、诺基亚8250蓝色魅力推广:展现另类生活品位 利用诺基亚8250产品的独特卖点“蓝色屏幕”,定位于注重生活品位的时尚一族。以“走进蓝色魅力”为主题,引申出一种与众不同的品味及生活模式。

营销案例四、深圳海王沉寂多年东山再起三大产品强势出击 深圳海王在沉寂多年之后,相继推出海王银得菲、海王银杏叶片、海王金樽等三大产品,通过强势的市场攻势,一举打响海王品牌。 营销案例五、娃哈哈非常茶饮料周星驰影迷会

娃哈哈借周星驰的人气推广其非常茶饮料系列,以影迷会的形式开展与消费者的互动,换取直接的销售效果,在茶饮料市场中分得一杯羹。营销案例六、百事可乐广告新星大赛:引领年轻时尚 拥有百事可乐和百事流行服饰的百事公司锁定年轻一代为目标人群,与华纳唱片公司携手,在全国开展首届百事广告新星大赛反响不俗。营销案例七、借势《笑傲江湖》名人智能王由第二变第一

在商务通一统天下的时候,中山名人选择李亚鹏主推新品名人智能王,并做笑傲江湖贴片广告,一炮打响,同时今年两次降价,新品迭出,占据市场老大的位置。 营销案例八、别克·赛欧上市:千呼万唤始出来 6月8日,别克·赛欧千呼万唤始出来,其精心策划的上市广告,为人们长久的期待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同时,对于中国的轿车市场,赛欧的问世牵制了部分中低档轿车生产企业向高档轿车市场进军的步伐,在策略上迈出了相当成功的一步。 营销案例九、选秀效应与立体传播:婷美的国际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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