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申报审批相关文书格式

营业性演出申报审批相关文书格式
营业性演出申报审批相关文书格式

营业性演出申报审批相关文书格式

申请人填写的文书格式(样本)

文书格式样本一:《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填写说明:

1.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台资)”、“港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

2.经营范围。按照其表演的艺术种类填写,如声乐、器乐、戏剧、舞蹈、杂技、魔术、马戏、曲艺、皮影、朗诵表演等。

3.住所指工商注册地址,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经营地址指办公场所的详细地址

4.从业人员登记,指演员,包括演奏员。如从业人员较多,可按表中格式另备页面载明情况,并加盖骑缝章。

文书格式样本二:《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背面)

填写说明:

1.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台资)”、“港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

2.住所。住所指工商注册地址,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经营地址指办公场所的详细地址。

3.主要从业人员登记。如主要从业人员较多,可按表中格式另备页面载明情况,并签名盖章。

文书格式样本三:《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设立申请登记表》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设立申请登记表

填写说明:

1.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台资)”、“港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

2.住所。住所指工商注册地址,应当与工商注册登记一致;经营地址指办公场所的详细地址。

文书格式样本四:《个体演员备案申请登记表》

个体演员备案申请登记表

(背面)

填写说明:

1.经营范围。按照其表演的艺术种类填写,如声乐、器乐、戏剧、舞蹈、杂技、魔术、马戏、曲艺、皮影、朗诵表演等。

2.住所。填写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详细地址。

文书格式样本五:《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申请登记表》

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申请登记表(正面)

(背面)

填写说明:

1.经营范围。填写“演出居间、代理业务”。2.住所。填写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详细地址。

文书格式样本六:《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文书格式样本七:《演出活动承诺书》

演出活动承诺书

兹有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

与演出团体(或个人),就将在举办的演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共同承诺遵守演出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并承担相关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承诺:

(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履行办理演出申报手续、安排演出节目内容、确定演出票价并负责演出活动的收支结算、自觉接受演出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具体义务。据此,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获得文化行政部门演出项目批准文件的本演出经纪机构是本次演出的法定演出经营主体,对演出活动承担举办责任。

(二)举办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由本机构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将负责演出团体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

(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守上述规定。本机构加强对演出人员、演出行为及演出现场的管理,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设置现场监督人员,做好监督记录。一经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不按审批内容进行演出的行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消除影响,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将要求演出方对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本机构承诺严格按照文化行政部门审批许可内容组织演出,演出人员及文艺表演团体现场表演符合文化行政部门审定内容,符合演出地观众的欣赏习惯和公序良俗,演出服装、舞台设计、表演形式、大屏幕VCR内容等不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本机构承诺演出过程中,除因不可抗力不能演出的外,本机构及演出团体、个人不中止或者停止演出,演员不退出演出,演员不以假唱欺骗观众;演职人员保证没有携带、吸食毒品及在演出前饮用含有酒精饮料等影响演出质量的行为。

二、演出团体、个人承诺:

本演出方承诺,符合演出地观众的欣赏习惯和公序良俗,知晓演出经纪机构的责任及本团体、个人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演出地法律规定,严格履行合约,按照文化行政部门依法许可批准的内容

进行现场表演,不擅自变更。保证没有携带、吸食毒品及在演出前饮用含有酒精饮料等影响演出质量的行为。对演出中出现的违反演出地法律及本承诺书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演出团体、个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

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 一、事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 二、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39号令,2005年7月7号公布) 三、条件:文艺表演团体、个体演员可以自行举办营业性演出,也可以参加营业性组台演出。营业性组台演出应当由演出经纪机构举办;但是,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可以在本单位经营的场所内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 四、有无数量限制:无 五、程序: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当提交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文件。对经批准的演出活动,演出举办单位还应当在演出日期1日前向负责审批演出的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文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演出活动不得举行。 六、期限:3个工作日 七、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 (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 (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重新报批。 审批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时,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核验演出举办单位的下列文件:(一)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 (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三)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申请举办需要未成年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文艺表演团体的在职人员、专业艺术院校的师生和其他单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参加由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或者个体演员举办的营业性演出,不得自行举办营业性演出; 邀请文艺表演团体的在职人员、专业艺术院校的师生和其他单位的在职人员参加营业性演出或者文艺表演团体的在职人员、专业艺术院校的师生和其他单位的在职人员参加本单位以外的营业性演出的,还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 《条例》第二十一条所称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是指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营业性演出活动。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所称演出场所合格证明,是指由演出举办单位组织有关承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作出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申请举办需要未成年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演出行业协会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09年8月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一)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 (二)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四)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 第三条国家依法维护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演职员和观众的合法权益,禁止营业性演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 第四条文艺表演团体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从事文艺表演活动的经营单位。 第五条演出经纪机构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从事下列活动的经营单位:(一)演出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 (二)演出居间、代理、行纪等经纪活动; (三)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 第六条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是指具备《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为演出活动提供专业演出场地及服务的经营单位。 第七条依法登记的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和从事的艺术类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前款第四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 (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二)职称证书; (三)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 (四)其他有效证明。 第八条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附件1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5月

目录 1. 行政处罚委托书 (1) 2. 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 (2) 3. 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3) 4. 询问笔录 (4) 5.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5) 6. (行政机关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6) 7. 抽样取证审批表 (7) 8.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 (8) 9.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9) 10.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10) 11.(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1) 12.(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12) 13.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3) 14. 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14) 15. 行政处罚审批表 (15)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6) 1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7)

18.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18) 1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9) 20.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21) 21. 陈述(申辩)笔录 (22) 22.(行政机关名称)案件移送函 (23) 23.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25) 24.(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26) 25.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28) 26. 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29) 27.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30) 28.(行政机关名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1)

1.行政处罚委托书 委字〔〕第号 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受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根据(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内容) 的规定,经××局与××(单位)研究,现由××局委托××(单位)实施:(处罚事项和实施范围)。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委托期间,××(单位)必须以××局的名义,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并接受××局的监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局承担。××(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单位(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营业性演出审批办理指南【模板】

营业性演出审批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营业性演出审批 二、办理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十四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第47号令)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3〕27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受理单位:**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办理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文新局窗口 四、申请材料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副本、《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复印件; 3、演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职务)、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4、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个体演员自行举办演出的不用提交此项

材料; 5、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6、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7、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在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 8、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 9、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 五、基本流程 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营业性演出审批规范

营业性演出审批规范 一、营业性演出活动申报材料规范 (一)申请资料:规范填写《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和《演出活动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出人员资料: 1. 演员名单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演员名单应当列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家或地区、有效身份证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明指:中国内地演员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外籍演员为护照;港澳地区演员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地区为台胞证(不能是护照); 2. 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者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3. 外国文艺表演团体名称中含有“国立”、“国家”、“皇家”等字样,应提供该国注册证明文件及中文译本; 4. 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材料或是监护人与文艺表演团体签署的书面同意函。 (三)演出节目内容及其视听资料:申报单位应当提交演出节目单以及与节目单内容对应的视听材料,其中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鉴于演出活动具有艺术二次创作的特点,对于临时组台演出,其所报视听资料可以是已经出版或者曾经演出过的录音录像资料,审批部门以此作为演出内容审核的参考性依据,重点加强演出现场监管。 (四)场地资料: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酒吧、饭店、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消防部门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或者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消防批准文件以及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五)资金安排计划书和资金证明材料:资金安排计划书应当含有演出项目的总费用以及演出费、制作费、场租费、宣传费、往返旅费和食宿行接待费等内容;资金证明是指由申请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演出活动承诺书 兹有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 与演出团体(或个 人),就将在举办的演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共同承诺遵守演出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并承担相关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承诺: (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履行办理演出申报手续、安排演出节目内容、确定演出票价并负责演出活动的收支结算、自觉接受演出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具体义务。据此,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获得文化行政部门演出项目批准文件的本演出经纪机构是本次演出的法定演出经营主体,对演出活动承担举办责任。 (二)举办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由本机构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将负责演出团体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

(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守上述规定。本机构加强对演出人员、演出行为及演出现场的管理,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设置现场监督人员,做好监督记录。一经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不按审批内容进行演出的行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消除影响,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将要求演出方对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本机构承诺严格按照文化行政部门审批许可内容组织演出,演出人员及文艺表演团体现场表演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3篇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3篇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怎么写?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一 被处罚人:支某,男,1989年09月02日,身份证,37011219890902XXXX, 单位及职业XX区XX镇支家岭村,现住居XX区XX镇支家岭村。 现查明:20xx年10月1日早上8点22分,在XX派出所院内北侧停车场,民警王明(化名)驾驶自己购买的车号为:鲁W28021的起亚银灰色轿车到所值班,刚把车停好,一位支家岭村村民支某(男,19岁)有事找王明警官,王明同志正在车上刮胡子让支某等一下,支某用有左脚踹了起亚车右前脸子两脚,致车右前脸子两处划痕,扭送支某到所里处理。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陈述、证人证言、受害人陈述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现决定给予支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履行方式: .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起六十日内向XX 市公安局或者XX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清单共份。 年10月1日 被处罚人(签名)支某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二 ****公司: 被处罚人:****公司 你公司在亚行贷款西安三环路第二批设备采购第一包路面冷再生机国际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中关于投标型号设备业绩的投标响应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在质疑发生后提供篡改过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据。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规定。 上述事实有你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销售业绩清单、相应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其他投标人的质疑函及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关于质疑问题的答复等为证。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xx年第13号)第五十九条“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投标无效,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四)投标文件及澄清资料与事实不符,虚假投标的;(五)在质疑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核发经纪机构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核发(经纪机构) 办事指南 一、审批依据 (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 (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7号) 二、审批条件 (一)有企业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和场所。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和《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各一式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一式1份) (三)企业章程(一式1份) (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非法人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1份) (五)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未有房产证的,需提交《建筑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规划验收合格证》(产权性质

和用途不能为住宅用途)及《广州市海珠区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式1份) (六)属租赁场所经营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国土房管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属自有房产不需提供此项材料)(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式1份)(七)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及身份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式1份)(八)广东省演出业协会出具的《演出经纪人资格审核证明》(原件,一式1份) (九)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其中,所聘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如属港澳台或外国居民还应提交经劳动部门审批的《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外国人员就业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式1份) 备注: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名。 四、办理程序 受理 承办 审核 批准 办结并通知申请人 五、办理时限

营业性演出管理法律制度

营业性演出管理法律制度 一、营业性演出的定义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演出活动:(一)售票或者包场的;(二)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四)有赞助或者捐助的;(五)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 二、营业性演出管理的法律依据 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国务院第439号令发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2005年8月25日文化部审议通过,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上述《条例》和《实施细则》是营业性演出管理的法律依据。 三、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部门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管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申请设立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须办理的手续 申请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文艺表演团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和从事的艺术类型;(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五)演出器材设备购置情况或者相应的资金证明。 前款第四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一)中等以上艺术学校(含综合性院校的艺术专业)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二)职称证书;(三)艺术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四)演出行业协会颁布的有效证件或者出具的书面证明;(五)其他有效证明。 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 (二)演出经纪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三)法定代表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附件1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本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5月

目录 1. 行政处罚委托书 (1) 2. 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 (2) 3. 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3) 4. 询问笔录 (4) 5.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5) 6. (行政机关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6) 7. 抽样取证审批表 (7) 8.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 (8) 9. (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9) 10.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10) 11.(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1) 12.(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12) 13.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3) 14. 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14) 15. 行政处罚审批表 (15)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6) 1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7)

18.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18) 1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9) 20.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21) 21. 述(申辩)笔录 (22) 22.(行政机关名称)案件移送函 (23) 23.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25) 24.(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26) 25.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28) 26. 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29) 27.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30) 28.(行政机关名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1)

1.行政处罚委托书 委字〔〕第号 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受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根据(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容) 的规定,经××局与××(单位)研究,现由××局委托××(单位)实施:(处罚事项和实施围)。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委托期间,××(单位)必须以××局的名义,在委托围实施行政处罚,并接受××局的监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局承担。××(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单位(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演出场所

附件: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演出场所 经营单位、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 备案证明式样、规格及填写规范 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由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按照文化部原设计要求统一印制,式样、规格及制作材料不变,在发证日期下增加“有效日期”一栏。 (二)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全称。经批准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从属名称的,可以在副本上加括号注明。 (三)住所:填写主要办公场所的详细地址。 (四)法定代表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非法人单位的不填。 (五)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兼营的,填写演出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姓名;非法人单位的填写主要负责人姓名。 (六)企业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台资)”、“港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 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

(七)注册资本:用大写数字填写,如“壹佰万元”。 (八)单位类别:根据类别不同分别填写。如中国交响乐团的演出证填写为“文艺表演团体”,中国对外演出公司的演出证填写为“演出经纪机构”。 (九)核定人数:文艺表演团体核定人数是指现有全部演职员从业人员数;演出经纪机构核定人数,专业演出经纪机构填写全部从业人员数,兼营单位填写部门从业人员数。 (十)经营范围:文艺表演团体按照其表演的艺术种类填写,如“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歌舞表演”、“杂技表演”、“综合文艺表演”等;演出经纪机构填写“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 (十一)编号:用发证机关地区简称加阿拉伯数字编号。正本、副本用一个编号,副本应在编号后用“—”加上副本序号。如某省文化厅颁发的某演出公司演出证副本的编号为“×文演01—1”和“×文演01—2”。 (十二)成立日期:是指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从事营业性演出的时间。 (十三)发证日期: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公章以圆弧内下端空白处居中横套“年月日”。 (十四)有效日期:填写从发证之日期顺推2年的日期。2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doc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

目录 1.行政处罚委托书 (1) 2.案件登记表 (2) 3.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3) 4.(行政机关名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3) 5.询问笔录 (4) 6.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6) 7.(行政机关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7) 8.抽样取证审批表 (8) 9.(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 (9) 10.(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10) 11.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11) 12.(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2) 13.(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13) 14.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4) 15.行政处罚审批表 (15)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6) 1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7) 18.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18) 1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9)

20.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20) 21.陈述(申辩)笔录 (21) 22.(行政机关名称)案件移送函 (22) 23.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24) 24.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25) 25.(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26) 26.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28) 27.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29) 28.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30) 29.(行政机关名称)复工通知书 (31) 30.(行政机关名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2) 31.(行政机关名称)限期拆除决定书 (32)

举办营业性演出(变更)申请表

举办营业性演出(变更)申请表

一、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打印或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 (二)表内的日期、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不申请演出时间段的,可只填写演出时间、地点; (四)演出日期、演出场地名称及地址不够填写的,可另附页。 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并盖章): (一)申请举办内地营业性演出所需材料 1、演出举办单位填报的《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演出举办单位持有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 案证明》复印件; 3、演出举办单位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演员名单(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国家或地区、职 位、证件号码)、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复印 件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参加演出的同意函(应包括但不限于同意的演出举办 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 6、监护人出具的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的同意函(无未成年人参加演出的, 无需提交); 7、演出场所的同意函(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 日期等内容) 或其与演出举办单位的协议; 8、在专业演出场所演出,应提交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 件;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驻场演出,应提交场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合格文证明件复印件; 9、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交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以及依法取 得的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 10、演出节目单、节目内容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朗诵类节目 应提交歌词、朗诵词文本,用外文演绎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本;舞蹈、杂 技类节目应提供视频资料和内容简介;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提交 剧本和剧情简介;乐曲类节目应提交音频资料)。 注: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及演出场所合格证明,由演出举办单位在演出经批准后,于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 提交。

《营业性演出审批规范》2018必考重点内容

《营业性演出审批规范》 营业性演出活动申报材料规范 (一)申请资料:规范填写《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和《演出活动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出人员资料: 1. 演员名单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演员名单应当列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家或地区、有效身份证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明指:中国内地演员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外籍演员为护照;港澳地区演员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地区为台胞证(不能是护照); 2. 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者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3. 外国文艺表演团体名称中含有“国立”、“国家”、“皇家”等字样,应提供该国注册证明文件及中文译本; 4. 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材料或是监护人与文艺表演团体签署的书面同意函。 (三)演出节目内容及其视听资料:申报单位应当提交演出节目单以及与节目单内容对应的视听材料,其中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鉴于演出活动具有艺术二次创作的特点,对于临时组台演出,其所报视听资料可以是已经出版或者曾经演出过的录音录像资料,审批部门以此作为演出内容审核的参考性依据,重点加强演出现场监管。 (四)场地资料: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酒吧、饭店、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消防部门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或者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消防批准文件以及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五)资金安排计划书和资金证明材料:资金安排计划书应当含有演出项目的总费用以及演出费、制作费、场租费、宣传费、往返旅费和食宿行接待费等内容;资金证明是指由申请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账户存款证明,或者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意贷款的证明,或者其他单位同意借款、投资、担保、赞助的证明及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账户存款证明。

营业性涉外涉港澳台演出备案申请登记表

营业性涉外、涉台或涉港澳演出活动增加演 出地备案 一、审批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 二、审批条件 (一)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二)除演出经纪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

举办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 1、有与其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相适应的资金; 2、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经历; 3、举办营业性演出前2年内无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书面声明。 三、申请材料 (一)《营业性涉外演出增加演出地备案申请登记表》(一式1份) (二)原批准文书(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式1份) (三)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式1份) (四)参演的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式1份)(五)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各一式1份) (六)在专业演出场所演出,应提交场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载明具有营业性演出经营范围)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模板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模板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一被处罚人:施某 身份证编号:---------- 性别:男,民族:汉,年龄:67岁,电话:----- 家庭住址:----- 0**年1月4日,我局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某市某镇某村4组施某家中检查发现:1、施某未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客厅的西侧1名患者正在接受输液;3、客厅的西侧厢椅上发现1瓶用完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4、客厅西侧厢椅上发现病人收费本1本。本局执法人员当天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对彭某的询问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各一份。本局于20**年1月4日受理、1月5日立案之后,组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施某的进行询问和调取了其他相关资料,并于20**年1月6日案件调查终结。现已查明以下违法事实: 0**年1月4日,当事人施某在家给患者彭某挂水,并且现场发现客厅的西侧厢椅上有1瓶用完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客厅西侧厢椅上发现病人收费本1本。现场并未发现处

方和发票。经过进一步调查,当事人施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家中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在调查过程中,因当事人拒不提供账册、票据等经营收支凭证,且本局无法继续调查当事人的经营收支状况,故无法确定其违法所得,视为无违法所得。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20**年1月4日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及现场拍摄的照片3张; 、20**年1月4日制作的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 、20**年1月4日制作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1份; 、20**年1月4日对患者彭某所作的询问笔录1份; 、20**年1月5日调取的施某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20**年1月5日对施某所作的询问笔录1份; 、20**年1月5日制作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1份; 、20**年1月5日调取的病人收费本复印件3份。 证据材料说明如下: 以上证据材料1、2、3、4,反映了20**年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施某家中进行检查发现施某给患者彭小桃挂水,同时现场调取“病人收费本一份”,并要求当事人施某停止一切非法执业活动; 以上证据材料5,说明了当事人施某的基本身份资料;

营业性演出审批业务手册(2016年6月)

营业性演出审批业务手册 一、适用范围 本业务手册规定了营业性演出审批的工作程序,适用于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咨询、申请和办理。营业性演出是指内地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参加的营业性演出。举办募捐义演和其他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所述方式的公益性演出按本手册办理。 二、审批基础 (一)事项名称 事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 分项:举办、变更、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到所辖区域的演出及增加演出地(或增加场次)备案。 (二)法规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十四条;?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四十四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第47号令)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3?27号);?文化部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调整实施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政策的通知?(文市函…2015?490号);

?文化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的通知?(文市发…2016?7号);?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粤府令第161号);?关于贯彻文化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我省演出市场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文市…2010?146号);?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的通知?(粤文市…2011?56号)。 (三)实施机关 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举办内地文艺表演团体或者演员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到所辖区域的演出及增加演出地(或增加场次)备案。 省文化厅委托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理委员会实施本辖区内:外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在本省内举办国内文艺表演团体或者演员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外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在本场所内举办国内文艺表演团体或者演员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 (四)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审批人员 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接受法律和相应的业务培训、考核。 (六)批准文书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19980305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演出的表演者或组织者以获取款、物或广告效益为目的的演出活动,包括以下方式: (一)售票或包场的; (二)支付演出单位或个人演出费的; (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的; (四)有赞助或捐助的; (五)以演出吸引顾客和观众、为其他经营活动服务的; (六)以其他经营方式组织演出的。 第三条《条例》所称演出的范围包括音乐、戏剧、舞蹈、杂技、魔术、马戏、曲艺、木偶、皮影、朗诵、服饰、民间文艺等以审美欣赏为目的的文化艺术的现场表演活动。 第四条国家依法维护营业性演出单位、演员和观众的合法权益、禁止营业性演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演出经营与行政管理应当分开。 第二章演出单位 第五条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是指具备《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从事各类现场文艺表演活动的经营单位。 第六条营业性演出场所是指具备《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为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和相关服务的经营单位。 第七条演出经纪机构是指具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条件,从事演出活动的策划、组织、联络、制作、营销、代理等服务的经营单位。 第八条演出单位申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以下简称演出证),应当向审

批机关提供符合《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演出单位负责人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获得高级职称,无故意犯罪的刑事处罚记录。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有高中以上学历或获得中级以上职称。 第九条营业性演出单位的章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宗旨; (二)名称和住所; (三)经济性质; (四)注册资本数额及来源; (五)经营范围; (六)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七)法定代表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八)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 (九)劳动用工及收入分配制度; (十)章程修改程序; (十一)终止程序; (十二)其他事项。 第十条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必须有确定的文艺表演门类,有1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和5人以上的演职员,演员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的业务考试或考核。 第十一条《条例》所指国家核拨经费的文艺表演团体,是指县级以上各级国家机关投资兴办的文艺表演团体。其名称由审批发证的文化行政部门核准并受法律保护。上述团体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确有特殊需要,经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第十二条营业性演出场所申领演出证应当有1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有售票窗口和服务人员。 新建、改建、迁建、拆除营业性演出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其他手续。 营业性演出场所转营其他业务,应当向原发证发照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登记。

境内营业性演出活动申请表

东莞市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演出举办单位/个人证号 演出场所结果送达 申请事项 演出名称原批文号 主要演出类型 备注 入境停留日期、时间、巡演首演地(在申请涉港澳台/涉外营业性演出时填写)入境停留日期入境停留时间日本轮巡演首演地演出(剧)节目见附件主要演员(团体)(全体演员名单见附件)本地演出场所1 日期场次地址1 本地演出场所2 日期场次地址2 本地演出场所3 日期场次地址3 本地演出场所4 日期场次地址4 本地演出场所5 日期场次地址5 项目联系人姓名 我(单位)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演出经纪人员证号项目联系人移动电话

一、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用A4纸打印。请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 (二)表内的日期、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不申请演出时间段的,可只填写演出时间、地点; (四)红色字体为说明事项。 二、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并盖章): (一)申请境内营业性演出时需提交的材料 1、演出举办单位填报的《东莞市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演出举办单位持有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或《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复印件); 3、演员名单(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位、证件号码)、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复印件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 4、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个体演员自行举办演出的不用提交此项材料;(原件) 5、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的,还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原件,无未成年人参加演出的,无需提交); 6、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原件); 7、在专业演出场所演出,应提交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属于中外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应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驻场演出,应提交场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8、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属于场馆内临时搭建舞台的还应提供《公众聚集场所投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005年3月23日国务院第8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 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的管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第三条营业性演出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第四条国家鼓励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创作和演出思想性艺术性统一、体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受人民群众欢迎的优秀节目,鼓励到农村、工矿企业演出和为少年儿童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演出。

第五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管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的设立 第六条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第七条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应当持许可证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