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制度

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制度
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制度

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制度

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不仅有赖于决策者的民主作风和民主意识,更有赖于制度和机制的完善。完善民主决策制度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来保证其实现。

1、树立民主决策理念。民主决策要贯穿决策的全过程。在决策前,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开言路,拓宽信息渠道,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充分了解民意。在决策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民主监督,实行公开透明原则,保证决策正确实施。执行结果,还要进行民主评议。在树立正确的民主决策理念中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一是处理好服从多数与尊重少数的关系。民主决策的结果,一般是代表多数人的意见。但是,真理有时候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对于少数人的意见,要引起重视。因此,在决策过程中,既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又要注意对少数的尊重与保护;既不能造成多数人压制少数人,甚至剥夺少数人权利,又要维护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二是处理好规范领导干部行为与提高人民群众素质的关系。党政各级领导是民主决策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践者,他们的领导方法、民主法制观念、民主作风、依法执政的能力、整体素质等十分重要。人民群众是实行民主决策的主体,主体素质与民主决策的成败密切相关。因此,要加强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的教育,努力提高民主素质、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引导大家以正确的心态和方式参与民主决策。

三是处理好民主决策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关系。在“四个民主”中,民主决策处于关键环节,但只有“四个民

主”共同推进,协调发展,才能取得实效。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民主选举的形式,把能力强、水平高、办事公、真正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人选进领导班子;要通过实行民主决策,使我们的各项决定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要通过实行民主管理,实现人民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通过实行民主监督,实现选举、决策、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把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优劣成败的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以达到有效减少决策失误、避免独断专行、铲除贪污腐败的目的。

2、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任何社会的存在,任何事业的发展都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作保证。推行民主决策同样要抓好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在干部群众中确立起制度的权威性,逐步养成按制度办事的习惯。

一是对同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要不断扩大社情民意征集范围,开通各种民意征集渠道,使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进行社情民意征集制度化;建立和完善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会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社会公示和举行多层次的社会听证会,保证群众广泛参与决策过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至于社会公示,可以在每年年初,或编制计划、规划之前,将涉及全国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涉及重大利益格局调整,涉及城市整体规划和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研究,研究的成果可以在媒体上刊登,使广大民众的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反映到决策层。

二是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建立专家咨询、专业评估制度。由于重大事项涉及各个领域,某些事项专业化程度高,决策者不可能样样精通;各个领域发展变幻莫测,决策者不可能事事明白。因此决策者应当从传统的亲自制订详细方案的

决策,转移到站在战略的高度,对专家制定的各种方案进行择优选择。决策者要把决策要求传送给相应的决策咨询研究机构。咨询研究机构,根据决策的要求进行深入的调研和广泛的论证,在此基础上形成多个政策方案,提交决策机构进行选择。决策评估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重大事项决策效果进行科学和客观评估,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修正和补充决策。

三是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责任,认定规则。比如,重大事项的决定,从可行性、科学性、合法性论证,方案的筛选,直到方案的选定,每一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责任者,都要建立相应的论证责任制,评估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主体的地位,健全决策跟踪和反馈机制,实行责任追惩制。对那些时间跨度大的重大事项造成决策失误的当事人,不管他是否调任或离任,都要追究其责任,以此达到抑制当前决策者继续片面追求政绩,把政绩工程搞成贷款工程,害民工程的结果。

3、注重民主决策程序。过去,我们在许多工作中,不太注意程序,不注意细节,结果往往流于形式,走了过场。所以决策者要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对每项制度措施都要规定基本程序,对一些容易引发分歧、产生矛盾的重要环节要提出明确要求,并必须要求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遵照执行。比如,对于社情民意反映制度,要落实相关的议事规则,坚决杜绝简化、省略、颠倒程序的现象,做到不了解群众情绪不决策,不征求群众意见不决策,不汲取群众智慧不决策。要完善责任追究的程序,健全处罚体系,对于决策失误责任和违背程序的责任都要追究。要形成党纪、政纪、法律处罚的不同责任等级,根据决策失误导致损失的程度,明确应负责任的大小,并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中小学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

xx中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提出:主管或分管领导依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所需商讨重大事项 二、商讨:校长组织校务领导委员会形成初步决策议案。 三、评议:通过教代会,党员大会或意见箱,收集师生反馈的意见。 四、整改:校长组织校委会成员在教代会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议案。 五、审核: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整改后议案进行审核。 六、公开:通过教代会、公开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或公示。 七、确定:经公开或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校务委员会形成最后决议。 八、实施:经一至七项程序后,交办主管部门实施。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参照校务会议议事规则有关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负责制、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教代会民主管理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好学校党组织、行政和教职工的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有关办学目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内部机构增设撤并、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员工奖惩、职称评聘、奖金福利分配方案、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五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策。 第六条:学校行政会议,一般由学校领导召集主持,也可委托校务会召集主持。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七条:决定重大事项的行政会议至少要有3/4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学校缺员的情况下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八条:召开行政会议之前,应将重大事项的议题或有关文字材料提前1-2天送至参加会议的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九条:对重大事项在开会决策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涉及的议题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中层干部讨论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群众基础。 第十条: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

村委会民主决策制度

村委会民主决策制度 一、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组成。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和本村村民中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 (一)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参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二、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内容 (一)村民会议民主决策的内容: 1、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2、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3、审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4、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5、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6、决定是否设立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推选办法,

决定向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事项; 7、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8、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村民代表会议享有村民会议授权的部分决策权。下列事项可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1、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2、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3、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或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1、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2、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和建设、经营方案以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使用方案; 3、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4、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 5、土地征占用和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6、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7、救灾救济款物和扶贫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方案; 8、村集体大型固定资产的购置、发包、租赁、变卖报废方案; 9、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的法律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的法律机制 中国网 | 时间: 2006-08-02 09:44:16 | 文章来源:法治政府网 作者:杨海坤李兵 内容摘要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是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明确的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为了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应当针对当前行政决策机制改革探索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深化对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的理论认识,并以正确的理论认识指导行政决策实践,最终建立健全保证科学民主行政决策的法律机制。 关键词 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律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是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明确的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对目前已经建立和正在探索过程中的行政决策机制适时总结经验,揭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理性思考,从理论高度深化认识,从而指导行政决策实践,使之充分体现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的要求。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首先必须深化理论认识行政决策是指行政机关作出重要、重大决定的行为。[1]在我国,行政决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宪法、法律,发挥行政管理职能做出的处理国家公共事务的决定,具体来说,行政决策将形成政府的方针、政策、规定、规划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对象、特定事件、特定问题所作出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决定。行政决策通常具有针对性、目标性、裁量性、优化性、可实施性等特点,[2]行政决策是国家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首要环节,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决定行政管理活动的成败。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3]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化。[4]这些高屋建瓴的意见是指导我们建立行政决策机制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作为落实十六大报告的重要文件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之一,并进而提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的具体任务,足以说明行政决策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历史经验教训反复昭示,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是源头上的失误,一般而言,它比执行失误具有更大的危害性。[5]行政机关由于其权力行使的

学校民主议事制度

学校民主议事制度 【学校民主议事制度范本一】 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重大事项的范围: 1)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以及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的意见、措施和办法。 2)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和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3)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 4)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素质教育重大事项以及教研科研重大事项。 民主评议充分肯定了我校党员群体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及本校开展的创优争先活动中作出的奉献,对陶宜寿校长为人师表的师德风范和课程开发管理中的教育创造、马青书记民主团结的工作作风,卢光明、赵贵帮两位老师高质高效的数学教学,祁燕老师教书育人、踏实工作的敬业态度给以高度评价,同时全体党员也衷恳地接受广大群众提出的希望,进一步关心群众,关注民生,为教职员工排忧解难,如对一部分教师上、下班路途遥远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改革,对多年来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岗位上作出一定贡献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等。民意投票测评和党员互评投票测评结果8位党员均获优秀。 5)学校机构设置,调整。 6)学校重大人事问题的决定。含中层领导干部的推荐和聘用,学校教职工的调配。 7)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8)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含重大财务收支项目及重大经济活动。 9)学校重大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确定和预算、工程验收,重要设备、器材的购置和变动。 10)教职工的奖惩。含各种奖励方案的制定以及各种先进的选举。 11)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12)其他应由领导集体议事决定的事项。

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现状及问题的调研工作报告

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现状及问题的调研工作报告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现状及问题调研报告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决策权利,依法开展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举,它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产生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八甲口镇的农村民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经历了探索、发展、提高三个阶段,特别是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级民主管理条例》、《阳城县村务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八甲口镇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正式进入法制化轨道,标志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八甲口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历程和现状 八甲口镇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从1998年开展财务公开起步的。从1998年到XX年年十年间八甲口镇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历程,八甲口镇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了从简单、粗放到细致、完善,从单一民主监督到全方位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深刻转变,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民主管理制度日臻完善。全镇7个村都建立起了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议政日、民主评议村干部、民主理财、村民代表联系户、两委干部联系村民代表、会计委托代理、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等十项村务民主管理制度。 2、民主管理组织健全。镇、村两级都成立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指导、监督工作。各村都成立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选监督、决策、管理组织。镇、村二级形成了较完善的农村民主管理组织体系。 3、民主氛围日益浓厚。随着制度的逐步完善和组织的日益健全,农民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渠道越来越宽,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日益高涨。一是农村民主选举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据统计,1998年全镇村民代表的总人数仅为125人,且大部分由村干部指定,到XX年底全镇村民代表的总人数达到了385人,并且全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较98年增长了3倍多。二是村民参与村务监督和管理的内容得到了不断拓展,形式得到了不断创新。如原来农村民主议政日报告会的内容仅为财务、村务,现在拓展为财务、村务、校务、企务、电务、计划生育等六项内容。村务公开也得到不断深化和发展,公开内容更加全面,由原来的六项逐步增加到了十六项;公开阵地建设水平大幅提高,

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

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 一、决策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开发区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保证决策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二)科学决策原则 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三)民主决策原则 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听证和公示,班子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四)依法决策原则 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有关条例条规进行决策。 二、决策范围 1、根据上级国家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

2、讨论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目标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的推进措施和重要事项。 4、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计划,研究确定拆迁、安置方案,以及研究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间题 5、讨论决定有关重要的先进评选、表彰、奖励事项。 6、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7、讨论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 8、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 9、其他需要提交研究的重要事项 三、决策程序 凡属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经过如下程序:议题的提出深入调査研究一一充分听取意见一一基本形成共识一一待庄乡三套班会议决定 (一)议题确定 重大事项决策议题由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 (二)议题讨论 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遇有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的,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可酌情当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法律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行政决策的法律机制 中国网| 时间:2006-08-02 09:44:16 | 文章来源:法治政府网 作者:海坤兵 容摘要 建立健全科学行政决策机制是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明确的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为了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应当针对当前行政决策机制改革探索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深化对建立健全科学行政决策机制的理论认识,并以正确的理论认识指导行政决策实践,最终建立健全保证科学行政决策的法律机制。 关键词 行政决策科学法律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行政决策机制是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明确的建 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对目前已经建立和正在探索过程中的行政决策机制适时总结经验,揭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理性思考,从理论高度深化认识,从而指导行政决策实践,使之充分体现科学化、化和法治化的要求。 一、建立健全科学行政决策机制首先必须深化理论认识行政决策是指行政机关作出重要、 重大决定的行为。[1]在我国,行政决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宪法、法律,发挥行政管理职能做出的处理国家公共事务的决定,具体来说,行政决策将形成政府的方针、政策、规定、规划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对象、特定事件、特定问题所作出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决定。行政决策通常具有针对性、目标性、裁量性、优化性、可实施性等特点,[2]行政决策是国家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首要环节,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决定行政管理活动的成败。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3]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化。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化。[4]这些高屋建瓴的意见是指导我们建立行政决策机制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作为落实十六大报告的重要文件将“科学化、化、规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之一,并进而提出“建立健全科学行政决策机制”的具体任务,足以说明行政决策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历史经验教训反复昭示,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是源头上的失误,一般而言,它比执行失误具有更大的危害性。[5]行政机关由于其权力行使的广泛性,使得行政决策成

中学民主决策制度

企业必备管理制度模板

中学民主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学校民主决策制度。 一、成立学校校务委员会 组长:z(学校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z(学校校长) 成员:z 二、学校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界定的范围与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2、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包括所属下级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 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使用、推荐和奖惩; 4、学校学期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5、办公设施购置计划和校舍改建、职工福利安排、财务收支等问题; 6、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7、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8、其它重大问题。

三、学校民主决策的原则 1、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2、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四、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 1、提出方案。校长或主管领导提出重大问题的实施方案。 2、校务会议讨论。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3、行政会议。对校务会议已经通过的议题,提交行政会议讨论,需要有会议材料的,应准备书面的上会材料。 4、广泛听取意见。首先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对讨论的议题向教代会代表做实事求是的说明,让教代会成员对议题和议题的原因背景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并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表决。然后听取其他老师的意见。通过党支部了解全体教职工对议题的意见和态度。最后把议题进行校务公开。抓住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有序地公开。对每学年初的人事安排、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组和评审组成员的选举产生、中层领导的竞聘方案等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全面有序地公开。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 第一条村级事务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各村都要建立健全两委联席会、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等民主议事、决策、监督机构和组织,任何村务活动都必须经民主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第二条除党务工作独立召开支部会议研究之外,其他工作应由支部、村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支部、村委联席会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召集,支委(党员人数不足6人的,应为全体党员参加,下同)、村委成员参加。 第三条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 (一)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 1、一次一事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 2、计划生育二胎指标、救灾救济和扶贫款物发放、户口迁移。 3、1000—3000元以内的日常零星开支。 4、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事项。 (二)村级一般事项的决策程序 1、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决定。 所涉及内容决策程序如下: (1)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形成初步意向。

(2)向下乡干部和片长报告所议事项的有关事项,并报请党委、办事处审核。 (3)召开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实施方案。 (4)报请党委、办事处批准后着手办理。 (5)办理完结后,向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办理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条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 (一)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 村级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支出主要指以下事项:(1)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村级财务年度预决算; (3)兴办学校、道路、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经费筹集、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4)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 (5)土地等生产资料和企业承包经营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 (6)救灾、扶贫、助残、拨款、补偿费、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情况; (7)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村级“三重”事项的决策程序 上述“三重”事项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简

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为加强民主管理,规范决策程序,进一步体现决策的制度化、责任化,以达到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下列重大决策事项适用本意见: (一)公司经济和发展计划、经济调节和公司治理的政策措施; (二)公司预算; (三)涉及公司投资的重大项目、重大产业布局和专项计划; (四)国有资产处置的重大事项; (五)关系公司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 (六)关系公司员工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 (七)公司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八)公司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大决策事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决策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本原则 总的要求是: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优化决策环境,强化决策责任,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一)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的决策理论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的方式,选择最佳的决策方案,使决策符合集团公司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坚持民主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公众参与、集体决策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形成有利于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拓宽集体参与决策的渠道,体现和反映集体的要求。 (三)坚持依法决策。实现决策权依法有据,决策行为和程序依法进行,对违法决策依法追究责任。 (四)坚持效率原则。适应行政管理的需要,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确定合法程序,完善内部决策规则,提高行政决策效率,防止久一步决。 三、确定决策事项 (一)公司经理可以提出拟决策事项; (二)提出的拟决策事项是否进入决策程序,由经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确定。 四、拟制备选方案 (一)决策事项提出人或者批准人,应当明确指定承办决策事项的部门或者人员组成专门班子(以下统称承办单位)进行科学论证,收集信息,拟制方案。 (二)决策事项确定后,承办单位应当深入基层、企业和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就决策的事项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获取和掌握系统的决策信息。 (三)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承办单位应当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或者研究、咨询、中介机构进行论证。必要时可就决策事项成立咨询专家组。

学校民主决策制度

学校民主决策制度 我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学校民主决策制度。 一、成立学校校务委员会 二、学校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界定的范围与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2、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包括所属下级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 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使用、推荐和奖惩; 4、学校学期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5、办公设施购置计划和校舍改建、职工福利安排、财务收支等问题; 6、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7、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8、其它重大问题。 三、学校民主决策的原则 1、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3、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四、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 1、提出方案。校长或主管领导提出重大问题的实施方案。 2、校务会议讨论。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

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3、教代会会议。对校务会议已经通过的议题,提交教代会会议讨论,需要有会议材料的,应准备书面的上会材料。 4、广泛听取意见。 (1)、首先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对讨论的议题向教代会代表做实事求是的说明,让教代会成员对议题和议题的原因背景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并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2)、然后听取民主的意见。通过教代会了解教职工对议题的意见和态度。 (3)、校务公开。最后把议题进行校务公开。抓住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有序地公开。对每学年初的人事安排、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组和评审组成员的选举产生、中层领导的竞聘方案等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全面有序地公开。 5、意见汇总。将听取的各个方面的意见进行汇总梳理,为议题表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6、议题表决,做出决策。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方能举行。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形式,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记录。会议须形成记录。重大问题会议记录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须报分管领导。行政首长否定多数人的意见做出最后决定的,须在记录中说明理由。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推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发挥集体智慧,避免工作失误,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后勤工作高效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范围 1、中心发展规划、工作计划; 2、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和重大决策的出台; 3、机构改革、科室职能界定、内设机构调整; 4、班子成员分工、人事任免和人员的调入、调出; 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定及干部职工的考评推优与惩处; 6、年度各类资金收支预算及年终各类资金的决算,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添置及处理,一次性支付30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上级规定的除外),全局性有关费用的支付; 7、临时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8、涉及中心的其他重要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民主决策议事的程序和原则 1、民主决策方式通过中心支部委员会议或中心主任会议的形式进行。 2、重大决策会议的举行必须由主持人或办公室在会前进行通知,并原则要求全体班子成员都能参加。

3、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要问题的决策要进行表决。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讨论,必要时暂缓作出决定,经调查研究并交换意见后,待下次会议复议。对民主集中形成的决议,班子成员要共同承担责任,不得推诿、扯皮。 4、会议讨论的内容属于保密事项的,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密。 5、会议要有专人记录,必要时形成纪要或决议,以便贯彻执行。 三、决策的实施及监督 1、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的事项要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抓紧落实,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凡是需要协同配合或全力以赴完成的中心工作或突出任务,应当相互协商、支持、配合,较大的问题及时通气,防止各行其是。 2、凡决定的事项在贯彻实施中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并确实对贯彻实施带来难度或因情况有重大出入而难以贯彻实施的,应及时提出复议,在紧急情况下,由主任(书记)临时决定并提交下次会议通过。 3、坚持群众监督,虚心听取基层和干部职工意见,使方案贯彻实施更有成效。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局实行党组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一、决策的形式和规则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是党组会议。根据会议内容或需要,党组会议可邀请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列席。 二、决策的范围和内容 1、讨论和研究中央、省、市、县和上级人事部门的指示、决议和决定贯彻落实事项。 2、讨论和决定本局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的规划和实施事项。 3、讨论和决定局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的配备、任免、考察、培养等事项。 4、讨论和决定本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经费开支等事项。

5、讨论和决定局各科室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6、党组认为有必要提交讨论和研究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确定决策议题的原则和程序 1、党组会议讨论的决策,必须符合上述规定的范围和内容。 2、凡须提交党组会议的讨论事项,事先向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汇报,由书记审定同意后列入议题,再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对需决策事项事先要作充分准备,并拟定提出决策和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供讨论参考。 3、未经党组书记审定同意和未作充分准备的议题,不列入党组会讨论和研究。 四、决策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也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讨论问题时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实行民主集中制。 2、议题内容由会议主持人提出或指定专人汇报。决策议题应逐项汇报、讨论,一事一议,事事有结论。

3、在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会议主持人应综合讨论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慎重考虑;对问题的看法或意见差距较大时,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或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或将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求裁决,但必须议而有决,决而必行。 4、对重大决策应认真作好记录,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对外泄露会议讨论经过。 五、决策的实施检查 1、党组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由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指定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进行贯彻落实,并做好检查、督办工作。 2、重大决策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般问题,应及时沟通情况,并积极主动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汇报,提请党组会议专题讨论。 3、凡按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应受上级领导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为健全完善单位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转变党政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校党委《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的通知》,特制定本细则。 一、科学民主决策的范围 (一) 重大事项的决策 采取党团联席会议、团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等形式决定。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决定的方案和意见; (2)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3)重大改革方案与改革措施; (4)党建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计划; (5)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实验室建设规划与方案; (6)师资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等; (7)人员的奖惩和奖酬金发放规定; (8)单位管理制度的建立与修订; (9)人事安排; (10)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重要事项; (11)涉及单位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二) 一般事项的决策 由决策承办部门或所属单位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二、基本原则

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 坚持科学决策 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规律。 (二) 坚持民主决策 切实做到群众参与、专家论证和主管部门决策相结合,体现和反映最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 (三) 坚持高效决策 凡列入需要决策的事项,必须明确责任和时限。防止扯皮和拖拉。 (四) 坚持公开决策 除规定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决策的内容应进行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三、决策程序 需由党团联席会议、团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研究决策的重大工作事项, 按决策事项提出、决策准备、决策确定及决策实施四个步骤进行。 (一) 决策事项的提出 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由各科室提出,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 (二) 决策事项的准备 由分管领导提出的决策事项,准备工作由与决策事项相关的科、教研室承办,各科室应根据工作内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决策事项的意见。决策事项涉及其它部门的,应充分协商;协商未果的,由分管领导进行协商。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必须如实、明确、具体地列举有关不同意见。凡未经认真研究或充分协商的问题不得上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

xxx中心校“三重一大”工作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2、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党支部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落实。 3、党支部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造成工作上的重大失误。党支部书记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二、“三重一大”的范围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包括: 1、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计划、重要举措和工作部署。 2、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及方案的制定。 3、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的制定。 4、各部门新增职能、部门间职能调整。 5、副科以上党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及增加。 6、上级下达编制的分配方案。 7、机关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 8、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及其调整。 9、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后备干部人选推荐; 2、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3、其它应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三)大额资金使用包括: 1、大宗物品采购在5000元以上项目; 2、日常经费一次性支出5000元以上的款项; 3、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决算报告; 4、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三、“三重一大”的运行程序 对“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决策结果的公正合理。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主要按以下程序: 1、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的事项,以会议的形式讨论通过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重大决策会议形式为主任办公会。 2、召开决策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办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会议决策的,由主任审核决定,但事后应召开会议予以确认。 3、主任提出的决策事项,直接进入决策程序。其他办领导提出的决策建议,经主任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各股、室和个人提出的决策建议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任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 4、进入决策程序的事项,由综合股汇总相关材料,交主任审定,由主任确定是

科学决策制度

科学决策制度 为保证政协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尽可能地减小决策失误,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1、系统分析原则。在决策时要运用系统的观点,全面地分析决策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内容,避免做出顾此失彼的决策。 2、信息准全原则。掌握准确全面的信息,并进行归纳、整理、比较、选择,作出科学决策。在决策时,要重视收集信息,注重调查研究,准确全面地掌握决策所需的各种信息资料。 3、科学预测原则。在决策过程中,要通过已有的数据、资料和信息,对事物的未来进行科学的估计和推测。 4、切实可行原则。决策要符合经济合祘、技术合理、方案合法等要求。 5、对比选优原则。决策时要拟出两个以上不同的方案并进行分析对比,选出最佳的方案。 6、集中决策原则。充分采用行政领导集体的决策方法和发挥咨询参谋机构在决策中的作用。 7、民主决策原则。在决策过程中要发扬民主作风,以保证决策的可靠性和合理性。 二、决策应遵循的程序 1、明确问题。要善于发现问题和确定问题。

2、确定目标。要根据客观需要和现实可能的环境条件,确定必须达到或希望达到的结果。 3、拟定方案。要根据目标性、可行性和独立性的原则,拟定两个以上的方案供选择。 4、选择方案。选择方案是行政决策的关键步骤,要认真组织抓好确定选择方案的标准和组织专家评选方案两项工作,使选择方案工作扎实可靠。 5、实施方案。要通过动员组织力量,加强监督检查等步骤抓好实施方案工作。 三、决策的具体方法 1、先拟出需要决策的问题和方案。 2、根据需要将拟定的决策问题和方案提交讨论,广泛听取意见。 3、根据广泛听取和收集的意见修订方案。 4、根据决策内容将正式修订方案提交讨论,以多数赞成通过,并作出正式决定。.

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只有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要加快健全以下制度:(一)依法决策制度。决策的合法性,是决策的第一要件。违法决策、越权决策,决策的合法性就无从谈起。对于重大决策,必须实施决策者资格审查制度和依法备案制度。对已经作出的重大决策,要进行复查,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要及时修正或撤销。现在,在一些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决策中流行的“一支笔”审批等现象,有一些明显不合法,必须加以改变。 (二)调查研究制度。调查研究是领导决策活动的前提、依据和基础性环节,贯穿于决策活动的始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更不应有决策权。要把不深入调研不决策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在进行决策特别是重大决策之前,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抓住主要矛盾,作出准确判断。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各级领导干部调查研究的制度。 (三)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是调查研究制度的经常化、制度化的特殊表现形式,主要是对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受理机构、处理方式等作出规范。这项制度有助于党政机关迅速、准确地捕捉到复杂多变的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群的思想动态、活动趋势。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一是要把各级党员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群众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渠道,进一步完善提案议案制度。二是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群众团体联系不同社会阶层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三是发挥信访作为社情民意晴雨表的作用。四是发挥大众传媒表达群众意愿、交流社会信息、执行社会监督的功能。五是完善社情民意调查网络,不断整合和培养民间调查力量。 (四)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通过民主程序决定重大事项,保证决策层每一个成员享有同等的发言权、决定权。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都要经过领导集体内部充分讨论才能作出决策,有的还要经专家和研究机构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在决策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平等讨论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要特别注意倾听少数人的意见。建立投票表决制度,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未经集体讨论,任何个人不得作出决策,要坚决杜绝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五)专家咨询制度。现代社会是分工社会,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同时现代社会又是信息社会,科技和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决策者不可能样样精通。为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完善专家咨询制度,一要发挥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作用。二要加强党政机关内部研究机构建设。三要重视培育和发展民间咨询机构。此外,在进行专家咨询过程中,要保证专家组成的全面性,尤其是要重视人文社会科学专家的作用。应改变现在一些重大决策很少经过人文社会科学论证的状况。还要保持专家咨询的独立性。杜绝领导先下结论、然后专家论证的不良现象出现。 (六)决策公开制度。决策公开的本质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保护。要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除重要机密外,属于党内的,应向党员公开;属于国家和政府的,应向社会公开。完善决策公开制度,一是决策事项要公开。凡是需要领导机关作出选择或者决定的事务,都应当向社会公开。二是决策依据要公开。决策的规定,包括有关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规定都要公开。三是决策结果要公开。 (七)社会听证和公示制度。这既是决策公开制度的要求,也是提高行政决策质量的保证。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社会公示的范围

泰州市胡庄小学民主管理制度

泰州市胡庄中心小学 学校民主管理制度 第一条: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监督制度 1、建立健全学校教代会制度,定期召开教工大会,使全体教职工都能参与学校管理,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2、教职工代表大会制是在党支部校长室领导下,教职工实行民主权利,参加民主管理的一种正常渠道和法定的基本形式,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决定,监督评议干部。 3、校长每学期要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教代会开展的工作 4、支部成员加强对教代会的领导,保证教代会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5、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形式,是教职工发扬民主、确立主人翁地位、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团结的重要措施,是学校科学管理体制中职责权相统一的责任制。 6、健全民主管理档案,每学期向全体教职工通报一次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家校合作制度 1.家校合作领导小组机构 校长、副校长、质量管理处主任、质量管理处助理、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

2.家校合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家庭教育的研讨。 (2)联系校外组织,推展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 (3)联系校内各部门、各组室,强化家校合作的意识。 (4)协助“家长教师会”促进家长与教师之间彼此的感情。 (5)协助家长安排参与学校的活动。 (6)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社区的教育资源。 3.家校合作委员会制度 (1)家长可以随时到校,向教师、学校领导提出建议。 (2)组织家长定期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能力、质量进行评价。同时,家长定期汇报孩子的思想动态,孩子在社会、家庭的表现,及时通报突发事件。 (3)每位家长都要参加子女所在班级的家长会,了解子女的成长情况和该班的管理情况,并按要求的形式对班主任进行考核评价。 (4)家长有权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5)家长要支持班级、学校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 (6)家长要积极参与班级、学校的管理,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热情帮助学校、班级解决困难。 4.家长教师会制度 (1)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 (2)加强家长教育,促进家长与子女的沟通。 (3)推动家长彼此之间的交流,建立家长互助支援系统。 (4)支援学校共同发展教育。 第三条教育质量监察制度 1.教育质量管理员职责 (1)负责制定教育教学质量标准、质量管理规定及程序化文件,报校长批准后执行。 (2)负责对教育教学过程实施监控,执行质量管理的日常检查工作。 (3)负责对教育的教育教学情况,及时提供反馈意见,帮助教师及时改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负责接受来自学生、家长、社会的教育教学真实情况的反映,汇总后报质量管理处和校务会议。

关于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情况的汇报

关于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情况的汇报 满洲里市委、市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在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工作中,把工作重心放在全局性大事、要事的研究和谋划上,放在重大决策、重点部署的推进落实上,放在重要问题的解决上,有效保证了市委、政府工作的高效运转。 一直以来,满洲里市委、市政府注重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使市委、政府的决策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了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统筹兼顾、高效务实的决策制度体系,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切实提高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办公厅下发了《中共满洲里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厅发〔XX年〕87号),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市委、政府的决策事项进行了科学分工,进一步强调坚持和完善市委常委会集体领导制度,明确和落实市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建立和健全了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协调机制,要求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要严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凡按规定应由常委会议事决策的事项,必须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做出决定。凡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多个部门职能和权力的事项,必须经过充分协调会商,确保市政府决策的顺利执行。以上规章制度的制定从行政决策的范围、权限、程序、效能、反馈、评价等多个方面建立健全了我市行政决策的体制和机制,为推进我市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奠定了坚实基础。XX年和XX年年,市委共召开了36次常委会议,政府共召开97次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题研究,主要议题包括: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换届选举,完善财政体制,干部任免,“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为民办实事工程,招商引资,大额资金使用,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扎煤公司退休职工工资问题,XX年我市重点工作、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部署,XX年年建设任务安排及城市基本建设项目、造林绿化、城市新功能区规划,XX年年中国北京—满洲里国际青年节,俄罗斯中国年筹备,工业重点项目,查干湖旅游景区项目及扎赉诺尔国家矿山公园建设,全市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及出口加工园区环境污染治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扎区XX年年弱势群体脱贫,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筹建,解决南区居民饮用水、成立满洲里市航空产业发展管理局等重大事项。在决策过程中,始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保证了决策层每一个成员享有同等的发言权、决定权,体现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在重大决策的实施和召开常委会的过程中,要求人大和政协领导同志列席会议,同时,市委定期向市人大、政协通报工作、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如重大项目的实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都组织专家学者和有关研究咨询机构论证评估,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参与重大决策,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实行决策责任制,落实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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