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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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违章管理办法

阳电安〔200x〕xxx号

关于印发《山东济矿鲁能阳城电厂反违章治理方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保证#1、#2机组168后试生产及正式投产后的人身和设备安全,杜绝和防范电力生产过程中各类违章现象,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确保主任各项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订下发《山东济矿鲁能阳城电厂反违章治理方法(试行)》,请各部门按要求,认真执行。

附件:山东济矿鲁能阳城电厂反违章治理方法(试行)二○○x年xx月xx日

附件:

山东济矿鲁能阳城电厂反违章治理方法

(试行)

为认真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保证#1、#2机组168后试生产及正式投产后的人身和设备安全,杜绝和防范电力生产过程中各类违章现象,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确保主任各项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方法

1、适用范畴

本方法明确了反违章的职能、治理要求及考核细则。适用于我主任内部及自营工程的反违章治理与考核。

2、引用规范及文件

2.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1994-04

2.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1991-09-01

2.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1992-09-01

2.4 鲁电集团安[2001]537号文《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反违章治理方法》

3、术语和定义

3.1 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基建中,不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3.2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3.3 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4 治理性违章:从事电力生产、施工的各级行政、技术治理人员,不按国家电力公司、省电力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4、治理职能

4.1 组织机构

4.1.1 反违章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主任

成员:分管生产的副主任、总(副总)工程师、安监处、生技处、运行处、检修处(副)处长。

4.1.1.1 监督、指导修订反违章治理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4.1.1.2 监督各级生产治理人员,履行职责,杜绝治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4.1.1.3 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厂反违章工作的开展成效进行检查考核,提出改进意见;

4.1.1.4 决定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奖惩事项。

4.1.2 反违章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长:安监处(副)处长;

成员:安监专工、生技专工、运行处、检修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

4.1.2.1 负责贯彻落实反违章治理实施细则、各类安全治理标准及奖惩方法;

4.1.2.2 和谐解决排除装置性违章所需的人、财、物;

4.1.2.3 和谐解决各车间在反违章工作中显现的咨询题;

4.1.2.4. 检查生产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形,总结体会持续提出改进措施;

4.1.2.5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的检查;

4.1.2.6 对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奖惩事项,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奖惩意见。

4.2. 安监处:是反违章工作的归口治理部门,全面负责主任的反违章检查考核工作。

4.3. 生技处:是现场反装置性违章治理的主管部门。

4.4. 运行处、检修处负责对本单位的反违章工作检查与考核。

4.5. 查禁违章人人有责,各单位领导、安全员负责好本单位的反违章治理工作,查禁违章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负责全厂的反违章治理工作。

5 治理内容

5.1 总体要求

5.1.1 反违章工作,各单位都要设置违章曝光栏,并建立违章档案。做到对违章“曝光、教育、处罚、整改”四同时。张贴对违章者处罚决定,并在决定中讲明所违反规程的条款。违章曝光栏的位置应当设在该单位、车间每个职工都能看到的地点;违章者的姓名和处罚决定应书面公布。

5.1.2 各单位及班组对发生的违章,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找出缘故,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并进行整改。

5.1.3 反违章工作,各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具体情形制定本单位考核方法。

5.2 离岗培训按集团公司《反违章治理方法》第12条执行。

5.3 反违章奖励规定按集团公司《反违章治理方法》第14条执行。

5.4 装置性违章:由生技处牵头,安监部门监督并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装置性违章进行监督检查,每季许多于一次。

6.1 反违章考核见附件《反违章考核细则》

6.2 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中,如果重复显现装置性违章或一些装置性违章得不到根除,按照情形联责考核生技处专工100-500元。

6.3 对违章人、部门的罚款按照财务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罚金如数列入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6.4 本方法每年修订一次,讲明权归安全监察处。

6.5 本方法执行中如有不当之处请各部门及时反馈,未尽事宜参考有关安全工作规定处理。

附件:

反违章考核细则

1 作业性违章

1.1 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配戴不符合要求,考核违章人100元。

1.2、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考核违章人100元,联责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

1.3、安全带不符合要求或未挂在牢固的物件上,考核违章人100元,联责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

1.4、高处作业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或携物登高,考核违章人100元,联责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

1.5、在升压站无栏杆的物架上行走而无防止坠落措施,考核违章人10 0元,联责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

1.6、倚坐高处平台、天桥、楼梯的栏杆,考核违章人100元;跨过栏杆、皮带,考核违章人200元。

1.7、检修作业或运行操作未安排监护人(工作负责人),考核班长或机组长200元。

1.8、监护人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或擅自离开现场,考核监护人200元。

1.9、在不合格的检修平台(临时平台)上工作,而又不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考核违章人100元,工作负责人100元。

1.10、接触或靠近灼热工件时,不戴手套,不穿工作服,考核违章人1 00元。

1.11、搬迁和使用浓酸或强碱性物质时,不按规定戴口罩、橡皮手套、防护眼镜,不扎橡皮围裙,不穿长筒胶鞋,考核违章人100元,联责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

1.12、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考核违章人100元。

1.13、使用磨光机、无齿锯等电动工具时,不戴防护眼镜,考核违章人100元。

1.14、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复原设备运行,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考核违章人300—1000元;

1.15、在地下爱护室、沟道和金属容器内工作无人监护,考核违章人5 00元,联责考核工作负责人100元。

1.16、在备用的皮带上站立、行走,考核违章人200元。

1.17、在运行及备用的设备、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行走或站立而无专门安全措施,考核违章人200元。

1.18、跨过或穿越安全围栏,考核违章人100元。

1.19、女同志进入生产现场不将长发盘在安全帽内,考核违章人100元。

1.20、进入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背心、短裤,考核违章人200元。

1.21、酒后作业,考核违章人200元,联责考核工作负责人100元。

1.22、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按照主任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3、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违章载人,考核驾驶司机100元;乘员100元。

1.24、氧气瓶、乙炔瓶同车搬运,在作业时摆放距离不符合规定,考核使用人100元,联责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

1.25、在现场未经承诺用汽油清洗设备,考核使用人100元。

1.26、拆下的管道、阀门没有用布(或塑料布)包封(严禁用棉纱封堵),考核工作负责人100元。

1.27、利用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考核违章人200元、工作负责人100元。

1.28、未经分管技术部门同意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挖洞,工作完毕后未复原原状,考核工作负责人200元。

1.29、施工现场孔洞未设临时围栏和专门标志,考核工作负责人100元。

1. 30、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穿带铁钉的鞋,违反专门区域安全治理规定的,考核违章者200—1000元;

1.31、运行人员无票操作,考核操作人500元,发令人300元,运行处分管专工100元。

1.32、运行人员执行不合格的操作票,属操作前填写票面不合格时,考核操作人100元、监护人200元、批准人100元。属执行过程不合格时扣操作人300元、监护人200元。

1.33、检修人员无票工作,考核违章人500元。

1.34、检修人员执行不合格的工作票,已许可的工作票属签发票面不合格,考核工作负责人200元,工作票签发人200元,工作票许可人200元;属许可不合格,考核许可人100元;执行过程不合格,考核工作负责人20 0元,有关责任人100元。

1.35、不经批准擅自使用万能钥匙解匙,考核违章人300元,监护人1 00元。

1.36、运行操作时不执行“三核对”,不唱票,不复诵,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考核操作人200元,监护人100元。

1.37、未经批准,未实施完善的安全措施,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考核焊接人300元,工作负责人300元。

1.38、随便拉接电源线,非电工接线,考核违章人100元。

1.39、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工作票,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考核违章人500—1000元;

1.40、其他违反安全工作规定的作业性违章,视具体情形扣100—1000元。

2 装置性违章

2.1、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电气工具、登高工具等,考核使用人10 0元,工作负责人100元,工具保管专责人100元。

2.2、使用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工器具和测试外表,考核设备主人100元,使用者100元。

2.3、使用没有防护罩或防护罩不牢的砂轮机和无齿锯等,考核使用者100元。

2.4、在容器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行灯和电气工具而又不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扣使用人200元,工作负责人100元。

2.5、事故按钮无防护罩盖,考核设备主人100元。

2.6、消防器材不齐全或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考核消防专职人200元;消防器材使用后不通知消防干事更换考核运行处300元。

2.7、现场低压开关设备护盖不齐,导线部分裸露,扣设备主人200元。

2.8、使用的脚手架不合格,考核工作负责人200元,搭设负责人200元,验收人200元。

2.9、沟道、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考核设备主人100元。

2.10、使用的梯子端部无防滑装置,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考核使用者100元,联责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

2.11、立体交叉作业无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措施,考核责任人200元,联责考核工作负责人100元。

2.12、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爱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而连续使用,考核使用人100元,设备主任300—1000元。

2.13、使用的起吊索具、承力部件未经试验或存在缺陷,考核保管人1 00元,工作负责人100元。

2.14、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考核保管人1 00元,分管班长100元。

2.15、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考核工作负责人300—1000元。

2.16、设备的标志牌不正确、不完整、不规范、不齐全,考核设备主人50元/处,运行未发觉考核50元/处。

2.17、高处作业临空面未设防护栏杆或安全网,考核作业人员100元,工作负责人100--300元。

2.18、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位置、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考核放置人100元/处,部门负责人100元/处。

2.19、其他装置性违章,视情形扣100—1000元。

3 指挥性违章和治理性违章

3.1、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和技术等级等进行分工,考核责任人200--500元。

3.2、没有工作交底,没有技术安全措施,没有制造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即下令开工,考核责任人200--1000元。

3.3、应办理工作票、操作票而未办,即下令开始工作(操作),考核责任人200--1000元。

3.4、对职工发觉的装置性违章以及反映的阻碍安全生产的咨询题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事故措施不闻不咨询,不组织落实,考核责任人200--500元。

3.5、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考核责任人200--500元。

3.6、擅自决定设备带病运行、超出力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或安全保证措施,考核责任人200--1000元。

3.7、让职工冒险作业而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考核责任人30 0--1000元。

3.8、其他指挥性、治理性违章,按照安全工作制度视情形考核有关人员200—1000元。

主题词:治理方法通知

山东济矿鲁能阳城电厂综合处200x年xx月xx日印发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42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通用范 本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班组安全生产反违章,根据机具设备分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工作是指机械班在预防违章、查处违章、整治违章等过程中,在制度建设、培训教育、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违章界定 第三条违章是指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

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应承担的相应处罚后果。 1.2 本标准适用于对本公司范围内员工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公司日常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处理。 2.2 公司安委会、工会、安全环保部、生产调度中心、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公司领导有权对劳动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检查,检查结果计入相关部门及人员考核。 2.3 各部门对本部门所属范围人员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并对日常执行情况进行布置、监督、落实、检查。 3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3.1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凡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缺勤者即视为旷工。凡旷工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考核分数; 3.1.1 进出公司必须刷卡;如未带卡,须及时到门卫登记;未带卡也未在门卫登记的作旷工处理;弄虚作假代他人刷卡的每人次扣绩效考核5分。 3.1.2 各部门考勤人员应每日进行如实考勤,发现有弄虚作假、作弊现象等不实情况,扣考勤人员绩效考核10分,扣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1分。 3.2 员工上班迟到的处理: 3.2.1 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5分; 3.2.2 10至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10分; 3.2.3 30至60分钟(含6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15分;

3.2.4 60至120(含120分钟)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20分; 3.2.5 2小时以上至4小时(含4小时)记旷工半天,扣绩效考核50分; 3.2.6 4小时以上记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100分; 3.2.7 旷工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待岗两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生活保障金]; 3.2.7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旷工两次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扣绩效考核100分; 3.2.8 一个月连续两次违纪另扣绩效考核10分,连续三次另扣绩效考核15分,四次以上另扣当月绩效考核30分。 3.3 当月或当日睡岗一次扣绩效考核20分,两次睡岗扣绩效考核50分,三次睡岗扣绩效考核100分; 3.3.1 上班时间闭目、打盹,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视作睡岗并按睡岗条款处理。 3.3.2 离岗或借故外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均按离岗处理,离岗、早退按迟到条款扣绩效考核分数。 3.3.3 离岗睡觉、关灯睡岗、躺倒睡岗及其他严重睡岗等严重违纪行为扣除绩效考核100分; 3.4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半日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3.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属旷工行为: 3.5.1 休假逾期的; 3.5.2 以欺骗方式获得假期的; 3.5.3 涂改伪造证明未来上班的; 3.5.4 在应勤日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上班的; 3.5.5 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 3.5.6 拒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及安排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出勤的。 3.6 偷拿公司财物或未经公司同意将公物转送他人、搞私有或私自对外加工的,违者扣当月绩效考核100分。情节严重的公司视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失窃财物价值或非法获利金额的2 倍追究赔偿责任。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 办法正式版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班组安全生产反违章,根据机具设备分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工作是指机械班在预防违章、查处违章、整治违章等过程中,在制度建设、培训教育、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违章界定 第三条违章是指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

中,违反国家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本单位及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设备构成危害并容易诱发事故的管理的不安全作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四条违章按照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三类。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407-38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项目部在开工一周内未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的罚款500元(罚项目部)。 2. 项目部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500元(罚项目部)。 3.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未设专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罚款300元/人。 4. 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未设兼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罚款300元人/月。 5. 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接公司项目经理聘任书,分包施工任务通知书和签订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一周内未与公司工程科签订

安全责任书、做工协议的罚款500元/周(罚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 6. 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签定安全责任书(协议)后一周内未按规定数量向分公司交纳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的罚款500元,以后每延期一周增加罚款10%(罚项目经、分包施工队和专业分包单位)。 7.项目部在进场施工一周内未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电工的合格上岗证复印件存档的,罚款100元/人(罚项目部)。 8.项目管理人员进场施工一周内,项目经理未与每个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存档案的罚款100元/人。 9.项目分包施工队在所属班组入场施工一周内未与班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存档的,罚款100元/人(罚分包队伍)。 10.项目部在开工前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土石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年版本)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三章调查取证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交通技术监控 第四章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五章行政处罚 第一节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章执法监督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二章管辖 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777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 办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实 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深 入开展班组安全生产反违章,根据机具设备分 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工作是指机械班在预防违 章、查处违章、整治违章等过程中,在制度建 设、培训教育、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方面开 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违章界定 第三条违章是指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本单位及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设备构成危害并容易诱发事故的管理的不安全作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四条违章按照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三类。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生产

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 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广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管理力度,以提高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等有关规程、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广源公司《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规定了违章行为分类、记分办法及经济扣罚等内容。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广源公司所属各企业。 第二章定义和术语 第四条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管理办法。 第五条员工指公司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

第六条违章行为指在生产经营区域发生的违反电业安全规程、电网调度规程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广西分公司、广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违章当事人指发生违章行为的直接责任者。 第八条违章指挥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公司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织结构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相对应: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含副职)等公司领导担任。 成员由公司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担任。 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反违章工作要求,领导本公司的反违章工作。 (二)统领和协调公司反违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反违章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审核违章处理意见和考核决定,对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课件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定义及其特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妨害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侵犯公民交通权益,依法应受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行为。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一)社会危害性 (二)违法性 (三)行为的情节轻微性 (四)行为的应受处罚性 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才能构成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一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必须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所保护的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和畅通以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交通权益。 二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必须有客观存在的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的行为。 三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成立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四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无责任能力的人除外)。主观过错,即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对其实施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所具有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的基本原则 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的种类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中的行政强制措施 1. 现场处理适用的行政强制措施 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收缴非法装置,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需要采取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行政强制措施的,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①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③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公司车辆违章、交通事故管理办法

陕西国林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车日常管理及违章、事故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管理公司车辆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意识特制订《公车日常管理及违章、事故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车辆的管理办法 1、凡我公司分派各部门使用的车辆,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操作,无固定操作人员的,由部 门负责人进行日常统一管理。各部门应如实做好本部门车辆的相关记录,包括《公车使用审批单》、《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公车使用登记表》、《公车信息登记表》 《公车加油记录表》,用以作为日后违章、事故及其他问题的处理的依据。 2、无分派的车辆归公司办公室管理调配和总工毛常健管理调配。 3、《公车使用审批单》由用车部门负责人上交公司办公室或总工毛常健审批。 4、《公车加油记录表》和加油卡由总工毛常健登记和管理。 5、《公车信息登记表》由公司办公室登记,包括基本信息、年检、保险、违章、维修等。 6、《公车使用登记表》随车由驾驶员登记如实填写。 7、部门负责人,应了解掌握车辆的使用情况,严格禁止公车私用。 、违反以下交通法规产生的违章和事故,由驾驶员自行解决: 1、货车司机无货运资格证的。 2、闯红灯的;

3、遮挡车牌的; 4、不按规定限速行驶的; 5、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6、机动车违规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员不在现场的; 7、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8、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 9、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处掉头的; 10、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1、无证驾驶的; 12、酒驾、醉驾的; 13、违反交警指挥的; 14、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如下: 1、负全部责任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完毕后,剩余部分有当事人承担。 2、负次要责任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完毕后,剩余部分由公司按事故责任的划 分来决定当事人赔付比例。 3、如当事人不主动承担责任,公司则采取强制办法,追究法律责任。

反违章实施细则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90 反违章实施细则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反违章实施细则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施工管理,规范职工的行为,对习惯性违章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和减少发生各类人员伤害事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专业人员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各单位要把反违章作为安全施工工作的重点,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三不伤害”的能力,确保安全施工。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1996年-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009.2-9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1995年-04-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009.3-98《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1998年-04-01实施。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7739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 Penalties for violations of rules and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落实,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认识和重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方针,杜绝事故,防患于未然,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 1、公司主要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指导各安全职能部门的工作和责任落实。 2、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制定科学的安全技术和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治事故,

减少损失,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将制度严格把关落实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切实可靠的制度保证。 二、奖惩制度: 1、为加强安全目标管理,促进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保障和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实行奖励先进、惩罚违章。 2、实行各责任领导、班组、个人,对安全生产与月工资挂钩,基本工资占50%,安全占50%,全月遵章守纪,考核达标,无安全事故,按工资100%核发,对安全生产有违章现象的,打分从工资中扣除。 3、对安全员、守护人员、库管员全年达到安全责任目标,分别嘉奖30000元,对安全责任目标除与当月工资挂钩外,发生安全事故1次以上的除书面检讨外,根据情节罚款10000元,全年2次以上辞退。 4、保管员、货物配送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保管员应保持库内干净整齐、无杂物、产品堆码规范,否则按照

2020年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年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 理办法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年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班组安全生产反违章,根据机具设备分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工作是指机械班在预防违章、查处违章、整治违章等过程中,在制度建设、培训教育、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违章界定 第三条违章是指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本单位及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设备构成危害并容易诱发事故的管理的不安全作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四条违章按照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三类。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三)装置违章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对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五条违章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 严重违章是指可能直接造成人身、设备事故,或虽不直接对人身、电网和设备造成危害,但性质恶劣的违章现象。 一般违章是指对人身、设备不直接造成危害,且达不到严重违章标准的违章现象。 第三章职责分工

解读修改后的道路交通违法处理规定及其执法规范.doc

解读修改后的道路交通违法处理规定及其 执法规范- 2008年12月20日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程序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2008年11月15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公通字[2008]58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程序规定》的主要特点 (一)明确执法教育的操作性规定,强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坚持减少处罚面、扩大教育面,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警告数量明显增多,2008年上半年教育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达到2800万人次,占纠正交通违法总数的25%,较上年同比上升28%。为进一步体现教育优先的执法理念,《程序规定》明确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为使适用口头警告的范围更符合各地的实际,规定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确定适用口头警告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目前,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天津、上海、重庆等部分省、市相继推出对部分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口头警告教育的措施,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二)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解决突出问题。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拍摄取证,已成为交通管理的一种重要执法手段。据统计,2008年上半年在纠正的各类交通违法中,采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的交通违法数量占总量的30%。为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的程序,解决一些突出问题,《程序规定》重点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中的几个环节做了明确规定。一是在设备要求上,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收集违法行为证据,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保持功能完好。二是在设置地点上,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三是在设置要求上,规定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四是在证据要求上,规定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三)规范违法信息的管理和转递,体现执法服务。《程序规定》在违法信息的审核、录入、消除、转递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要求。一是在使用环节,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二是在转递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43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正式 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班组 安全生产反违章,根据机具设备分公司《安全生产反 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工作是指机械班在预防违章、 查处违章、整治违章等过程中,在制度建设、培训教 育、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违章界定 第三条违章是指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

国家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本单位及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设备构成危害并容易诱发事故的管理的不安全作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四条违章按照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三类。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三)装置违章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对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

(完整版)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XX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全行各级机构和全体人员遵纪守法、规范经营、防范风险,保障各项业务快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行规章制度应受到处罚的行为。对于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影响的违规行为,应依据本办法给予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对于未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影响的轻微违规行为,应依据《XX银行违规处罚办法》给予扣分或处罚;对于案件发生的严重违规行为,应依据《XX银行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责任人,是指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包括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 (一)经集体研究决定的违规行为,参加研究决定的主要负责人、持赞同意见的人为责任人,其中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二)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人指令下级人员违法、违规办理业务,发出指令的领导或上级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三)下级人员明知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行为是违规的,不制止、不报告,并参与违规活动,该下级人员同为主要责任人; (四)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人明知下级人员违规不制止、瞒报的,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人同为主要责任人;

(五)未经领导和上级部门同意,经办人员擅自进行的违规行为,该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 (六)因个人决策失误发生的违规行为,决策人为主要责任人; (七)因经办人员隐瞒、变造或篡改事实,造成决策失误的行为,经办人员为主要责任人; (八)发生违规行为责任不清时,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同为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以及教育、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要与其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给本行带来的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员工。 第六条违规处罚信息来源包括机构自查、内部日常管理、条线检辅、审计检查、信访核查、主发起行检查、外部监管部门检查、客户投诉以及媒体报道等渠道。 第七条员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等依法处理。 第二章处理方式及规则 第八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方式: (一)纪律处分:由轻到重依次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或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二)经济处罚:包括扣减绩效收入、赔偿经济损失等。 (三)其他处理:扣分处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对于未转正员工也可根据情况采取延期转正、不予转正等处理方

交通违法处理标准一览表

交通违法处理标准一览表 代码违法行为违法依据记分 分值 行政处罚强制措施及其它措施 罚款处罚依据罚款 金额 其它处 罚种类其它处罚依据 强制 措施种 类 法律依据其它措施机动车通行 1001 驾驶拼装的 机动车上道 路行驶的 《法》第 二十一条 《法》第一百条第二 款、《山西省实施办 法》第八十六条 1000 吊销 《法》第一百条 第二款、《山西省 实施办法》第八 十六条 扣证《法》一百一十 条第一款强制报废 收缴《法》第一百条 第一款 1002 驾驶已达报 废标准的车 辆上道路行 驶的 《法》第 十四条第 三款 《法》第一百条第二 款、《山西省实施办 法》第八十六条 1000 吊销 《法》第一百条 第二款、山西省 实施办法》第八 十六条 扣证《法》一百一十 条第一款 强制报废 收缴《法》第一百条 第一款 1003 造成交通事 故后逃逸,构 成犯罪的 《法》第 七十条第 一款 吊销《法》第一百零 一条第二款扣证 《法》一百一十 条第一款终身禁驾 1004 违反道路交 通安全法律、 法规的规定, 发生重大事 故,构成犯罪 的 《法》第 二十二条 第一款 吊销《法》第一百零 一条第一款扣证 《法》一百一十 条第一款

代码违法行为违法依据记分 分值 行政处罚强制措施及其它措施 罚款处罚依据罚款 金额 其它处 罚种类其它处罚依据 强制 措施种 类 法律依据其它措施 1005 未取得驾驶 证驾驶机动 车的 《法》第 十九条第 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 一款第一项、《山西省 实施办法》第八十九 条第一款 2000 可以并 处十五 日以下 拘留 《法》第九十九 条第二款、《山西 省实施办法》第 八十九条第一款 10051 未取得机动 车驾驶证,机 动车驾驶证 被吊销或者 被暂扣期间, 驾驶低速载 货汽车、三轮 汽车、拖拉机 或者摩托车 的 《法》第 十九条第 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 一款第一项、《山西省 实施办法》第八十九 条第一款 300 可以并 处十五 日以下 拘留 《法》第九十九 条第二款、《山西 省实施办法》第 八十九条第一款

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1、**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建立和完善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反违章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流程进行规范,提升反违章工作管理水平或工作水平。 第四条反违章的目的 为了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建立****公司反违章工作常态机制,做到反违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反违章工作积极性,严抓、严防违章行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违章现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违章的定义 1.违章: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2.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第六条反违章的工作方法 (一)反违章活动是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改善作业环境,力争达到本质安全,最大程度地保证安全生产,实现“预防为主”方针的一项重要手段。 (二)反违章管理应采用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连带、全员控制、自我约束的方法,要通过长期的、连续的、一贯的宣传、教育、整治、管理,最终达到实现消灭违章的目的。(三)反违章工作应坚持“奖惩教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狠抓习惯性违章,深层次挖掘管理和装置性违章,严惩一切违章行为,重奖在反违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 (四)**公司要积极参与并大力组织开展创建无违章**公司和无违章班组活动,明确各级人员反违章工作职责,有效形成反违章工作人人有责,群防群治的管理局面。 (五)**公司每年年初,要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年度反违章行动计划,**公司要根据公司反违章行动计划,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反违章行动实施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六)为加强对反违章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由场长为组长,**公司安全专责为副组长,值长(班长)为成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场长全面负责反违章管理工作,落实本**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公司反违章工作的完成质量负责;**公司安全专责负责监督本**公司反违章工作,对本**公司反违章工作的执行过程及完成质量负责;**公司值班长(班长)对本班组反违章工作的执行过程及完成质量负责。 第八条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落实反违章管理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编制和落实公司反违章行动计划; (三)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所需的人、财、物;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简易 版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1. 项目部在开工一周内未成立施工现场安 全生产领导小组 的罚款500元(罚项目部)。 2. 项目部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500元 (罚项目部)。 3.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含专业 分包单位)未设专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 罚款300元/人。 4. 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分包单位(含专 业分包单位)未设兼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 的罚款300元人/月。 5. 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

分包单位)在接公司项目经理聘任书,分包施工任务通知书和签订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一周内未与公司工程科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工协议的罚款500元/周(罚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 6. 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签定安全责任书(协议)后一周内未按规定数量向分公司交纳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的罚款500元,以后每延期一周增加罚款10%(罚项目经、分包施工队和专业分包单位)。 7.项目部在进场施工一周内未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电工的合格上岗证复印件存档的,罚款100元/人(罚项目部)。

公务车辆违章管理制度.doc

公务车辆违章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违章管理系统 第一章总则 的第一个条目 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安全管理,督促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杜绝违章, 公务车辆交通违章管理规定 第二原则 1年:公司公务车辆交通违章处理原则是:违章处理,自负盈亏,加倍处罚。 2:交通管理部门现场查处或电子记录的违章属于管理范围。 3:对责任人进行交通违章调查,不追究责任的,由部门经理承担处罚。 第3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驾驶公务用车:商业用车造成的交通违章 第二章规范 第四条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以交通管理局提供的信息为依据,由综合管理部举报。违规责任由违规车辆所属部门划分。 第五条外出经营的车辆,应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填写驾驶记录,归还车辆后报告车辆使用情况,归还车辆钥匙。未经同意使用车辆的,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第六条试驾车辆应当专用,并按照规定的试驾路线行驶。当试驾车辆用于其他目的时,必须得到总经理的批准。 第七条车辆离开本市或借给其他单位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第八条驾驶人擅自使用公共汽车或者将公共汽车交给他人驾驶的,公共汽车交通违章责任为256元以上 会员承诺 第九条公司除向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外,还将对交通违章行为进行追加处罚。闯红灯: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进入紧急车道的,处以交通管理部门处罚两倍的罚款,其他违法行为处以交通管理部门处罚两倍的罚款。 第十条车辆分部门使用的,实行人员管理,部门经理负责驾驶员教育,防止违章和违章交通 199年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涉及个人隐私的事故,个人应当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销售人员应代表客户试驾:试驾前,必须查验客户的驾驶证,办理试驾手续,并督促安全驾驶。如果试驾期间发生事故,陪同人员应负责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 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以下简称 反违章)工作,规范反违章管理,保证公司系统安全局面 的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程规 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违章是事故之源,违章是伤亡之源。深入开展 反违章工作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规范现场作业行为,强 化企业安全管理,遏制人员责任事故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武 器。 第三条反违章工作应坚持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

程管理原则。公司系统每一位员工都有反违章的权利和义务,发现有违章行为,均应立即制止。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网省公司);地市级供电、发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业、多经和非电力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地市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包括网省公司代管的县供电企业。 第二章违章界定 第五条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条按照违章的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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