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类文件编制规范

规章制度类文件编制规范
规章制度类文件编制规范

规章制度类文件编制规范

二、规章制度的名称规范

(一)规章制度的命名应当概括出制订规章制度调整的对象,命名应当完整、准确、简洁。

(二)规章制度命名一般结构为:单位名称+调整对象+名称类别(制度、办法、规定、细则)。

(三)某些规定性的规章制度,因为客观要求需要尽快增加新的内容,对原规章制度内容并不改变的,为避免因修订程序延误时间,可以制定“补充规定”。

(四)规章制度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或修订)机构、制定(或修订)日期。

三、规章制度制定目的和依据规范

(一)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是规章制度的必备条款,应当在规章制度的“第一条”做出表述。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是指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要获得的直接结果的高度概括。按照具体到抽象、直接到间接、微观到宏观、由近及远的顺序依次表述。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是指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法律依据主要指依据的具体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制度规定,事实依据主要是指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规章依据的表述一般应采取以下方式:

1、涉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制度规定较单一,并间接涉及的,可以表述为“根据XX 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如果涉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制度规定的名称较多,或者是间接涉及的,一般不需列举,可以表述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3、无直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制度规定依据的,可以表述为:“为了……,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四、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规范

(一)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是指规章所适用的空间、人、行为和物。

(二)空间,指规章制度适用的公司管辖范围。通常按以下方式表述:按管辖权表述的,一般为“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本部”、“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大区及下属分中心”等;

(三)人,指规章制度所调整的人或者组织。通常表述为“员工”等。如“公司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的规定”。

(四)行为,指规章制度所调整的行为。如“本规定适用于分中心单证操

及相关活动”。

(五)物,指规章制度所调整的物。如“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业务”。

(六)规章制度适用的表述,应当结合实际需要,可以是空间、人、行为和物的单一表述,也可以组合表述(一般按照“本规定适用于……空间……行为……物、人”的顺序表述)。

五、规章制度确定的管理机构规范

(一)管理机构是指规章制度确定的主要管理某一方面工作的部门或协助管理某一方面工作的部门,其表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主管部门的表述有实写(如财务部)和虚写(如各业务部门)两种方式。一般采用虚写的方式,虚写可以避免因部门名称的变更而频繁修改规章。但是如果虚写指代不明,难以认明该表述实指哪一个部门,或者会产生歧义时,则应当实写。

2、一个规章制度一般明确一个主管部门;不便统一管理的可以明确分别主管的部门;需要在统一主管部门下分管的,可以明确统一主管部门和分工主管部门。

3、既有主管部门又有协管部门的可以明确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方式表述:

1、明确一个主管部门的,可表述为“XX 部门主管(或称归口管理)XX 工作”。

2、以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部门共同作为主管部门的,可以表述为“XX 部门和XX部门是XX 工作的主管部门,分别在XX、XX 范围内负责XXXX”。

3、既有主管部门又有若干分管部门的,分管部门应当一一列举,可表述为“A、B、C、D 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或协助)做好XX 工作”。

六、责任追究和激励措施规范

(一)为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规章制度可以设定责任追究和激励措施条款。

(二)责任追究和激励措施条款一般可以表述为“奖励与处罚”、“奖惩”或“检查与考核”等。

(三)规章制度对奖励有具体规定的,奖励内容与处罚内容放在同章或条内表述。对奖励只有原则规定的,奖励部分应当在总则中表述,处罚部分则单独设章或条,一般表述为“罚则”、“责任追究”等。

(四)规章制度对奖励的表述,可采取以下方式:

1、原则表述:“对XXXXXX 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具体表述:“对XX 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并根据创造XX 效益或挽回经济损失的大小,分别给予XX 元至XX 元的奖励”。

(五)规章制度对处罚的规定,通常采取以下方式:

1、条文对应表述:依次引述规章制度中设定的违规行为的有关条款序号,然后表述所给予的相应处罚。如“违反本规定第X 条(第X 款)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XXXXXX、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种类,也可原则规定经济处罚”。

2、行为归纳表述:直观地引述某种违规行为,然后规定相应的处罚种类。如“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XX……(指违规行为的归纳表述或者直接表述),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部门负责人XX、XX 处罚”。

七、规章制度的附则

规范附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过渡性条款。就新设定的规范对既存事实和行为的溯及力问题做出的限制性规定和过渡性安排。可以表述为“本规定实施前XX(原既存事实和行为),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XX 期限内,按照本规定的规定办理”。

(二)规章制度的实施日期。规章制度一般应当明确规定实施的具体日期。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分为三种表述方式:

1、需要有一定的时间宣传和准备后才能生效实行的规章,可以表述为“本规定自XX 年XX 月XX 日起实施”。

2、需要立即生效实施的规章,可表述为“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3、需要某种条件成熟后才能实施的规章,可以表述为“本规定自XX(指条件成熟)起实施”。

(三)废止事项。一般紧接在规章制度施行日期之后表述,被废止的规章制度应当注明该规章制度的名称、通过日期、公布文号及与之相配套的有关细

则等。

八、规章制度其他需要规范的有关问题

(一)概念和术语的定义

1、规章制度中某些概念、专用名称和专业术语有的是特定所指需要加以定义,有的是高度概括和抽象用语需要解释,有的在规章制度中反复使用需要简称。

2、贯穿规章制度始终的概念、专用名称和专业术语,其定义条款应当在总则一章中表述;不需贯穿规章制度始终的,其定义一般在做出具体行为规范的有关条款中一并表述。

3、规章制度中概念、专用名称和专业术语,一般表述方式为“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XX,是指……;XX,是指……”(适用于多个概念);或者表述为“本规定所称XX,是指……”(适用于单个概念)。

4、规章制度中单位名称和一些常用语应当使用全称,为了简明清晰,也可以使用简称,但其在规章首次出现时应当使用全称,并注明以下简称的称谓。如“中远物流仓储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仓配)”、“安全技术部(以下简称安技部)”等。

5、规章制度中单位名称和一些常用语使用全称或者简称时,应当贯穿规章制度的始终,全称和简称不得前后交叉使用,避免指代不明、互相矛盾、发生歧义的现象。

(二)但书条款

1、规章制度中的但书是指规章制度条文中的一种特定的句式,是对前文所作规定的转折、例外、限制、补充或附加条件的文字。

2、但书条款一般用“但是”表述。如“相关业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但是不限于XX”。

(三)有关词语的选用

1、以双音节构词的常用字,在规章制度条文中应当使用“可以”、“应当”、“或者”、“按照”,不用“可”、“应”、“或”、“按”等。

2、指示代词的选用。规章中的指示代词,不论是指人或者物,均用“其他”,不用“其它”。

(四)日期和数字的表述

1、凡涉及法定日期的表述,用“日”、“月”、“年”,不用“天”表述。

2、规章制度条款中的日期、量数、比例数、百分比等,一般用汉字小写数字表示。

3、含有日月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一般用汉字表述,如“五四运动”、“五一国际劳动节”等。

4、成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词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应当使用汉字。如一律、星期五、“十五”规划、第三季度等。

5、按照《民法》的规定,规章制度中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均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卓展百货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008年8月29日发布实施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严密性、适用性、时效性和可行性,明确规章制度的制定、宣传、贯彻、执行、修订、废止的流程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的各类制度性文件,包括各类章程、制度、办法、条例、规定、方案等(以下统称为规章制度)。 三、职责和权限 (一)总裁负责规章制度的批准和签发; (二)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负责规章制度的审议; (三)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负责本部门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核定或审议等,并有责任、义务收集、听取相关信息和建议(包括来自下属的信息和建议); (四)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为公司规章制度提供信息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总裁办公室是规章制度唯一的发放和管理部门。 四、内容 (一)规章制度的制定 1、编制 (1)为明确某项工作要求,统一步调,提高工作效率和加强管理的严密性,各一级部门可按公司领导要求或按部门需要自行提出建立某项规章制度;

(2)编制规章制度时应做到内容充分、全面、适用,可操作性强,易于宣传贯彻和执行; (3)规章制度应结构清晰合理,表意清楚,不可带有不确定性语言; (4)规章制度应按本公司规定的统一格式进行编写; (5)规章制度在正式定稿发布前应注明“征求意见稿”字样。 第 1 页共 4 页 卓展百货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008年8月29日发布实施 2、审批 (1)新制定的规章制度由拟稿部门报总裁办公室进行审核,避免工作冲突和制度的不连贯性; (2)各部门编制的规章制度草案统一交由总裁办公室向公司领导报审; (3)总裁办公室负责跟踪审批过程,并及时将领导审批意见反馈给责任部门; (4)规章制度草案按审批意见修改后应再交总裁办公室报公司领导复审,依此循环,直至公司领导批准发布为止。 3、发布 (1)各类规章制度统一由总裁办公室以公司文件的形式发布; (2)公司规章制度文本的统一格式为: , 页眉左侧标注规章制度标题;(小五号宋体字) , 页眉右侧标注规章制度发布实施的日期;(小五号宋体字) , 页码采用“第X页共Y页”格式;(小五号宋体字) , 正文标题采用小二号宋体字; , 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字,行间距为25磅。 (3)总裁办公室应根据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选择相关部门以电子公告的形式进行发放;

规章制度流程类文件编制规范

精心整理 规章制度编制规范 一、规章制度的结构 (一)规章制度的结构一般由名称、题注、正文三部分组成。正文由总则、分则、附则等组成。 1、总则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规章的目的、依据、原则、适用范围、应对的主要风险(可选项)等。 制定 等。 二、规章制度的名称规范 (一)规章制度的命名应当概括出制订规章制度调整的对象,命名应当完整、准确、简洁。 (二)规章制度命名一般结构为:单位名称+调整对象+名称类别(制度、办法、规定、细则)。

(三)某些规定性的规章制度,因为客观要求需要尽快增加新的内容,对原规章制度内容并不改变的,为避免因修订程序延误时间,可以制定“补充规定”。 (四)规章制度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或修订)机构、制定(或修订)日期。 三、规章制度制定目的和依据规范 (一)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是规章制度的必备条款,应当在规章制度的“第一条”做出表述。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是指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要获得的直接结果的高度概括。按照具体到 1XX规2 3 遵守本规定的规定”。 (四)行为,指规章制度所调整的行为。如“本规定适用于分中心单证操作 及相关活动”。 (五)物,指规章制度所调整的物。如“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业务”。 (六)规章制度适用的表述,应当结合实际需要,可以是空间、人、行为和物的单一表述,也可以组合表述(一般按照“本规定适用于……空间……行为……物、人”的顺序表述)。 五、规章制度确定的管理机构规范

(一)管理机构是指规章制度确定的主要管理某一方面工作的部门或协助管理某一方面工作的部门,其表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主管部门的表述有实写(如财务部)和虚写(如各业务部门)两种方式。一般采用虚写的方式,虚写可以避免因部门名称的变更而频繁修改规章。但是如果虚写指代不明,难以认明该表述实指哪一个部门,或者会产生歧义时,则应当实写。 2、一个规章制度一般明确一个主管部门;不便统一管理的可以明确分别主管的部门;需要在统一主管部门下分管的,可以明确统一主管部门和分工主管部门。 3、既有主管部门又有协管部门的可以明确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 1 2XX工作3C、D部门 等。 “责 1、原则表述:“对XXXXXX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具体表述:“对XX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并根据创造XX效益或挽回经济损失的大小,分别给予XX元至XX元的奖励”。 (五)规章制度对处罚的规定,通常采取以下方式: 1、条文对应表述:依次引述规章制度中设定的违规行为的有关条款序号,然后表述所给予的相应处罚。如“违反本规定第X条(第X款)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XXXXXX、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种类,也可原则规定经济处罚”。

淳安县财政地税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

淳安县财政(地税)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维护财税法制和政令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淳安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由本局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发布的,涉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财政、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以下简称“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行政文件。 下列情况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机关规定由本局制定具体规定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机关的规定比较原则,在本县实际行政管理中需要具体化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机关没有涉及,面本县的实际财税行政管理经常遇到,迫切需要作出规定,且属本局职权范围内的。

2、本局原文转发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局内部不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工作管理制度,向上级机关报送请示或报告,以及针对特定管理相对人的特定事项作出的批复、决定等,不适用本制度。 3、本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机构、临时性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 1、规范性文件一般由业务主管科室起草,内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由局领导指定牵头起草科室。 2、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的科室,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应当充分征求本局内部相关科室、基层单位、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文件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应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征求意见;文件内容涉及相关专业问题的,应召集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咨询、论证。 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以及网上公示等多种形式,对听取的意见应当记录并形成文字材料。 3、规范性文件定稿后,起草科室应写出包括制定目的、制定依据、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以及有关方面不同意见、协调情况等内容的起草说明书,连同规范性文件草稿一并送法规科审查。 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要求

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中国****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2012年4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建设活动,建立和完善体现企业特色的、科学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发布、废止、执行、监督和评估等程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根据本办法制定和生效的制度、规定、办法、细则、守则、规程、标准等。 第三条规章制度管理指导原则 (一)符合性原则。规章制度要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单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稳定性原则。从公司长期发展的角度制定规章制度,避免因经营环境的快速变化而频繁修改。 (三)实效性原则。从公司运营实际出发制定规章制度,认真调查研究,确保规章制度的可执行。 (四)系统性原则。从公司全局出发制定规章制度,避免规章制度间相互冲突。

第四条为提高制度的管理效率,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和涉及范围,制定统一的分级管理权限,对不同级别的规章制度实施分级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行政规章制度的管理,涉及党务工作或工会工作的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各市分公司、中移**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标准与分级 第六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名称格式要规范,结构层次要统一,具体内容要清晰。 第七条公司规章制度名称格式要求规范,一般冠“中国****公司××××”字样,具体名称可以为:制度、规定、办法、细则、守则、规程、标准等内容。需要试行后再作修订的,可在名称后加上“试行”或“暂行”。对于文件名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结尾命名的规章制度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以前没有进行这方面的管理规定; (二)运作效果难以预测或判断; (三)规章制度执行可能会产生风险。 第八条公司规章制度结构层次要求统一,具体分为:章、节、条。章、条依次排序,“节”在本章内依次排序。(具体模板见附件1)

规章制度编写规范

规章制度编写规范 第一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体制度。制度起草时须严格遵循规范进行起草,公文印发时的制度附件也须符合本规范。 制度汇编或单行本的印刷版式、打印设置、装订要求须遵照公司的印刷要求进行排版、印刷、装订,此处不另行规范。 第二条制度编写总体要求 (一)依法合规:制度应正确体现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公司上位制度要求,不得与上位规定存在矛盾或冲突。 (二)全面具体:制度应将所涉业务逐一阐明,制度内容详尽,流程明确,体现闭环管理的思路。对所规定的适用范围、操作步骤、评价标准等要具体、明确。 (三)严谨规范:制度撰写时应按照制度示例进行撰写,符合格式规范。制度的行文用语应尽量准确,不使用弹性语言和模糊性描述。 第三条制度标题规范 (一)制度统一按照“适用范围+制度内容+体现制度级别的名称”进行命名。“适用范围”是指该制度施行时所涵盖的范围,如“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制度内容”是指该制度针对哪个领域或业务进行规范,如“煤矿安全管理”等;“体现制度级别的名称”指符合相应级别的规范名称,如“章程”,“规定”、“办法”、“细则”等。

(二)制度的“试行”、“暂行”等版本,应加括后在标题下方标注。正式版本的制度,应在标题下方的括号中标明当次修订的年、月,如XXXX年XX月修订。 第四条制度结构规范 (一)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第一章为总则,规定本制度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执行原则、关键名词术语解释等。 2.第二章为组织与职责,规定业务相关的组织体系、管理模式以及相关组织和部门(中心)的职责等。 3.关于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以及相应的考核、问责等内容,一般应独立成章,置于附则之前。 4.最后一章为附则,规定一般名词术语解释、所属单位实施说明、解释权归属、生效日期、修订记录等未尽事宜。 5.除上述四章之外,中间各章规定具体的业务流程、执行标准、管理措施等。 6.附则之后,给出制度的附件列表。 (二)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制度的体例结构可依次分为“章”、“节”、“条”、“款”、“项”、“目”。 1.“章”是制度内容划分的基本单元,以中文数字配合文字依次表述,如“第一章”、“第二章”。编号应从“总则”章开始直到“附则”结束。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第四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应当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 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情况通报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备案审查的部门(以下简称备案审查部门)可以与党委、人大、司法机关的有关工作机构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衔接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制定 第七条下列行政机关可以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各级人民政府;

草拟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即时性、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对规章制度的长效管理,不断完善集团公司各级规章制度体系,促进集团公司各项事务的规范管理,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根据管理职权,以集团公司名义制定发布的,用以调整集团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工作关系的工作制度、细则、办法、规定、标准及其它政策性文件等。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建、改、废并重,并且根据实际需要,坚持规章制度的经常性清理。 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的汇编管理制度,方便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及干部职工查阅使用,促进内部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相抵触,并应及时在企业策划部备案,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企业策划部(以下简称“企划部”)负责组织并监督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规章制度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集团公司职工均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据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二)管理人员负有培训、指引和监督职工依据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的责任,应确保职工遵守管理制度,按要求开展工作。 (三)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职能范围内规章制

度的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宣传、执行和检查等。 第二章体例 第六条规章制度的名称应当准确、规范,并符合集团公司有关公文制定规范。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讲求实际,注重实效,严格程序,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一般应包括下列事项:(一)制定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二)管理对象、适用范围和主管部门; (三)主客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四)工作程序(如果管理内容涉及工作流程); (五)实施期限。 第八条规章制度应当措辞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简明、用词准确,不得使用有歧义或易误解的词汇、概念。 第三章申报、立项、起草 第九条规章制度申报。规章制度的建、改、废,必须提前申报,申报包括计划性申报和即时性申报两种形式:(一)计划性申报 企划部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年度规章制度需求调查,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进行合理安排,科学预测本部门当年的规章制度建设需求,填报《年度规章制度建设申请表》(附表1)。 (二)即时性申报 根据工作需要,当出现未列入《年度规章制度建设申请表》

(完整word版)规章制度文件编制指引

**局**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文件编制指引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指引旨在规范公司规章制度文件的编制。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文件编制过程中的格式设置、内容、文字表述、发放、装订、更新等。各单位的规章制度文件编制可参照本指引。 第三条术语及注释 本指引中所称“公司”包括**局**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指引中所称“公司各部门”包括**局**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各部门及深圳**房地产有限公司各中心、部门及项目部。 本指引中所称“公司各单位”包括深圳市**创业有限公司、**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供水有限公司和深圳**供电有限公司。 本指引中所称格式术语均采用Microsoft公司生产Word软件简体中文版术语。本指引中所指纸张规格均采用ISO9000体系规格。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规章制度文件的编制格式审定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在起草规章制度文件时应遵循本指引。 第五条公司各单位、各部门须指派专人负责公司发放规章制度文件的归卷、登录目录、填写更新记录及保管,并接受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的定期检查。 第六条根据公司:《关于颁布实施**局**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控发字[2002]076号)新订规章制度的程序如下图:

规章制度文件编制指引 第三章排版格式 第七条用纸 规章制度文件印刷用纸为80g/m2复印纸或胶版纸,规格为A4,特殊情况下可使用A3。 页面设置:天、地头(上、下白边)各2.54cm,左、右边(左、右白边)各3.17cm;拼页;竖向用纸(必要时横向用纸)。 第八条页眉 规章制度文件编制时应设定页眉。在Word的页面设置中设奇偶页不同、首页不同。 页眉中:首页取消下边框,不键入文字;其余为小五号常规宋体字列示文件名称;奇数页右对齐,偶数页左对齐。 2

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神农架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管理,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林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包括乡镇政府、林区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和其他依法行使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其他上位法(包括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规范行政管理事务,公开发布并反复适用,在所管辖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区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评估、清理,适用本办法。 行政机关的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和奖惩决定以及对具体事项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林区政府法制办主管全区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与备案监督工作,并具体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和报送

林区政府备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林区政府所属部门的法规科或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 第五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不得违背上级规范性文件。 第六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从实际出发,依法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第七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体现改革精神,有利于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符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事项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 (六)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可以使用“办法”(暂行办法)、“规定”(暂行规定)、“决定”、“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意见”、“通告”等。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与实施管理办法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与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十四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六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doc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1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一、管理职能 1、行政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5)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6)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规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1)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2)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3)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5)现场规程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室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汇总上报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6)编制或修编规程制度的依据: 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篇一: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xx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保证规章制度制定质量,提升规章制度管理水平,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保证公司有序、高效运转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适用性、权利与义务并存的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规章制度种类主要包括:办法(实施办法)、制度、规定、细则(实施细则)、章程、规则、指导意见等。 第四条规章制度管理坚持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原则,不断健全规章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废、改、立管理流程,统一应用规章制度格式模板及其他相关规范。 第五条规章制度制订(修订)的基本流程:计划→起草→审核与审查→审批与发布。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组织编制和督促落实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归口审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协调性,定期汇编出版规章制度。 第八条公司本部各部门是其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建设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配合建立规章制度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建划,起草并发布规章制度,负责业务范围相关规章制度的专业性审核,以及本部门规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 公司审计部是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规章制度在公司系统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九条系统各单位规章制度管理归口于其承担企业管理职能的部门,工作职责参照前款执行。 第三章计划 第十条规章制度建设实行计划管理,本部各部门、系统各单位应将规章制度建设纳入年度计划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规章制度管理年度报告报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 规章制度管理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和变更情况,规章制度培训情况,

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规范制定程序,维护法制统一, 确保政令畅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9〕93号)和《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 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 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制定机关制定发布的内部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就单位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制定的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审议、公布、备案、 解释、清理、评估、修改、废止以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市政府(含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为政府规范性文件;以政府部门名义制发的规范性

文件为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五条市司法行政部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查、修改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组织发布; (三)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解释、清理; (四)编辑规范性文件汇编以及其他有关工作。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授权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权机关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 (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虽有规定,但规定不具体、不便操作的; (四)其他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第七条下列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临时性机构; (二)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 (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 (四)受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机构; (五)议事协调机构。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可以使用“规定”、“办法”、“决定”、“实施

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试行

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以公司名义制定和发布的具有公开性、普遍性、确定性和权威性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包括条例、规定、制度、办法、实施细则等。不包括各部门制度的内部工作操作流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管理规定,是指对各类规章制度的计划、起草、审批、发布、执行、解释、清理、修订、废止、监督检查等工作的管理。 第四条规章制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原则;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 (四)坚持依法治企,规范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计划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负责根据年度各部门的制度建设计划,编制规章制度年度制定计划,汇编公司印发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业务工作范围,根据实际在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的规章制度需作出计划安排,并填写《年度规章制度制订计划表》(附件1)。

第八条综合管理部汇总各部门计划,并形成《公司全年规章制度制订计划》(附件2),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由提出计划的部门具体承担起草工作,起草部门应明确起草人员、完成时间并督促其按期完成,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由公司领导明确一个牵头负责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起草 第九条规章制度由各部门按照制度制订计划或公司会议决定,由起草部门承办人员拟定草稿后,经部门内部意见统一后,将制度文本发给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后续报批、发布工作。 第十条规章制度一般分为四类: (一)条例 条例是公司针对每一类业务所作出的带有根本性、原则性的规范。 (二)规定、制度 规定及制度是公司对某一方面的工作和业务作出的原则性规范。公司的基本规章制度称为“规定”或“制度”。 (三)办法 办法是公司对某项具体工作和业务作出的比较具体的规范,一般规章制度称为“办法”。 (五)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是公司对规定、办法的实施作出的详细规范。 规章制度的命名应按照上述分类确定。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一)总则

规章制度类文件编制规范

规章制度编制规范 一、规章制度的结构 (一)规章制度的结构一般由名称、题注、正文三部分组成。正文由总则、分则、附则等组成。 1、总则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规章的目的、依据、原则、适用范围、应对的主要风险(可选项)等。 2、分则是规章制度的主体,应当内容详实,具有操作性,权责统一,其内容主要包括:制定机构及职责,执行规章制度的具体方式方法,详实的权利义务要求,责任追究及激励措施等。 3、规章制度附则内容主要包括:解释权、实施日期等。 (二)规章制度的文本格式

二、规章制度的名称规范 (一)规章制度的命名应当概括出制订规章制度调整的对象,命名应当完整、准确、简洁。 (二)规章制度命名一般结构为:单位名称+调整对象+名称类别(制度、办法、规定、细则)。 (三)某些规定性的规章制度,因为客观要求需要尽快增加新的内容,对原规章制度内容并不改变的,为避免因修订程序延误时间,可以制定“补充规定”。 (四)规章制度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或修订)机构、制定(或修订)日期。 三、规章制度制定目的和依据规范 (一)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是规章制度的必备条款,应当在规章制度的“第一条”做出表述。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是指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要获得的直接结果的高度概括。按照具体到抽象、直接到间接、微观到宏观、由近及远的顺序依次表述。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是指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法律依据主要指依据的具体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制度规定,事实依据主要是指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规章依据的表述一般应采取以下方式: 1、涉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制度规定较单一,并间接涉及的,可以表述为“根据XX 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如果涉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制度规定的名称较多,或者是间接涉及的,一般不需列举,可以表述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3、无直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制度规定依据的,可以表述为:“为了……,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四、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规范 (一)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是指规章所适用的空间、人、行为和物。 (二)空间,指规章制度适用的公司管辖范围。通常按以下方式表述:按管辖权表述的,一般为“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本部”、“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大区及下属分中心”等; (三)人,指规章制度所调整的人或者组织。通常表述为“员工”等。如“公

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模板】

XX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促进依法行政,根据《XX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结合XX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规则等行政公文。 本办法所称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是指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办法所称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是指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制定并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办法所称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上述两种情形。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登记、编号、公布等制定程序和备案、评估、清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决定、对具体事项的处理决定、工作部署、应急预案、请示和报告的批复类文件、单纯的调价或调

整标准文件,以及不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文件和其他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没有直接影响、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以反复适用的公文,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依程序制定,严禁以行政机关部门内设机构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应经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后方可实施。公布后应按时报送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部门规范性文件应经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本部门相关会议集体研究(须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还应按程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后方可实施。公布后应按时报送区司法局备案。 第五条规范性文件不得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得再重复制发规范性文件或者再作重复性规定。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范文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____发展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依据公司章程,参照二〇xx年七月二十四日 ____控股集团印发的《____控股集团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劳动、管理等各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二)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三)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创新; (四)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第五条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岗位; (四)实际性: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五)稳定性:能在一定范围内稳定适用一定时间; (六)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第二章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分别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三)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四)起草或组织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五)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六)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文字审核等工作; (八)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号、保管、存档工作; (九)联系律师进行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的衔接,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公司章程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规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的建议。 (二)将需要审议的规章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制度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 第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的整体制订规划,整体规划每年滚动调整。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起草

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教育制度 一、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 进入项目工程的各分包单位的施工操作人员,入场后必须经过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施工生产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工程进行上岗作业。 二、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及复审工作严格执行《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 三、班前安全活动: 四、周一安全活动: 五、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工程项目经理应及时派有关部门和人员对 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六、工程项目经理的安全教育: 七、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八、外协队伍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分包单位进场须知 一、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签发的入场许可单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二、分包单位必须在进场的同时提供本单位的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进京许可证》4《安全生产认可证》 5《企业进京人员(注册)花名册》、《入场人员花名册》 6公司概况介绍、组织机构系统表及通讯电话。 7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人员、质量人员的职称证书。 8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健康证》。9负责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机械工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所有入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交3张1寸免冠照片及相应的费用,用以办理各种

证件。 第二节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一、分包单位责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专、兼职安全员,纳入总包安全保证 体系。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执行总包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总分包合同 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协议书》,实现总包的安全生产目标。 3、必须具备与分包工程相应的企业资质,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 证》。 4、所管辖人员必须具备合法的用工手续和持有各种合法有效证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各种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二、业主指定分包单位责任制: 1、必须具备与分包工程相应的企业资质,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 证》。 2、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接受总包的监督、协调和指导, 实现总包的安全生产目标。 3、独立完成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对本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措 施、设施进行验收。 4、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管辖职工的身体健康负责,为职工提供 安全的作业环境,自带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5、履行与总包和业主签定的总分包合同及《安全管理责任书》中的有关安全生 产条款。 6、自行完成所管辖职工的合法用工手续。 7、自行开展总包规定的各项安全活动。 一、大型机械(塔吊、外用电梯等)租赁、安装、维修单位责任制: 1、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租赁 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2、所租赁的设备必须具备北京市建委统一编号,其机械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 全、灵敏、可靠。

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规范4.doc

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规范4 公司管理制度制定规范 据和准则。 公司管理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偏重于工作内容、范围 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细则、行政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侧重于规范责任、职权和利益的界限及其关系。一套科学完整的公司管理制度可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多数中小企业在建立公司管理制度时,多是参照样本文档稍加修改来作为自己的管理 制度。 不少企业设定了管理制度也只是放在资料柜的角落,在需要时拿出来读一下,而很多员工根本不清楚自己公司的管理制度。这种情况使公司的管理制度失去了其存在的实际意义,并形同虚设。 首先,并不排斥参照样本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因为有了参照才能让我们取长补短,切不可全部照抄,在制定管理制度时,首先应确认以下几方面,企业的行业性质、企业的工作性质、员工类别等等。 比如,广告公司由于行业性质决定了他们多数采用弹性工作

制,所谓弹性工作制是指每周达到一定工作时间,但这些时间是可以由实际情况而安排的,并非严格的朝九晚五工时制。新的一些网络游戏开发公司也实施这种工作制。 另一方面,公司的管理制度会对员工的着装及发型等都会做明文规定,但由于行业性质的不同,比如广告、公关等等相关设计宣传类的公司就比较注重形象的前卫时尚,不会对员工的打扮做要求,而像金融业、服务业等等就会对员工的仪表做严格统一要求。 作为新建企业在借鉴学习其他企业先进的管理制度时,要巧学活用,但绝不等同于生搬硬套的拿来主义。我们要围绕自身企业的实际,学习同行同业先进企业的管理新理念,管理者要大胆地解放思想,追求管理创新,彻底摒弃陈旧的管理观念,将所学到的、借到的科学管理理念、方法来统一企业员工的认识,使全体员工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合乎自身企业发展前进的要求,主动参与管理、配合支持管理。 任何事物的先进与落后与否都是相对的。作为管理者,应当清晰的认识到,其他企业管理中最好的东西,放在本企业中运用并不一定是最好的,要树立管理中的自信:“适合自 企业就不可能在企业管理制度体系正常运行下,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 2、一个具体的专业性的企业管理制度一般是由一些与此专业或职能方面的规范性的标准、流程或程序、规则性的控制、检查、奖惩等因素组合而成的,在很多场合或环境里,规则=规范+程序。从一个具体的企业管理制度的内涵及其表现形式来讲: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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