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重大突发事件、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重大突发事件、事故报告制度

XX学校重大突发事件、事故报告制度

一、凡学校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必须及时汇报校长室,学校在事发后两小时内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包括:师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在校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生走失事件,校舍及设施危及师生安全的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学校停课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火灾事件,重大盗窃案件,师生违法犯罪情况,政治事件及严重影响学校安定的其他事件。

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XX学校

二○一四年五月

15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2011年修订稿)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处臵银监会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突发事件,减少对银行业造成的损害,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可能严重危及银监会系统正常运转或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经营、偿付能力、信誉水平及影响区域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三条银监会派出机构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实际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发现、报告和问责制度,建立清晰有序、及时有效的报告流程,明确报告的具体要求和责任人员,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接收、分析、上报工作。 第四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应遵循及时、准确、真实、全面的原则。 第五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标准 (一)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事件 1.金融挤兑事件。 2.150人以上聚众上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及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3.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可能影响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事件。 4.盗窃、出卖、泄漏或丢失涉密资料,可能影响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事件。 (二)严重影响正常经营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务事件 1.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正常营业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2.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导致两个(含)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1小时(含)以上的事件,或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3小时(含)以上的事件。 3.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省级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银监局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城市商业银行总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重伤、失踪、非正常死亡等不能正常履职的事件。造成银行业金融机构3人以上(含)重伤、失踪、非正常死亡的事件。 4.银监会系统在职工作人员重伤、失踪、死亡的事件。 (三)严重损害银行和客户利益事件 1.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 2.重要数据损毁、丢失、泄漏,或重要账册、重要空白凭证损毁、丢失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事件。 3.抢劫银行业金融机构、运钞车或盗窃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的案件。 (四)其他需要作为重大突发事件对待的事件。 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涉及敏感人物的事件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第六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程序和时限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事发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处臵,并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机构及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在开展处臵工作的同时,应在接报后2小时内、事发6小时内向银监会应急办报告。如有必要应指定专人跟踪核实,于事发24小时内报告事件后续情况。 重大突发事件原则上应逐级上报,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第七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起应急处置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一)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事故、爆炸事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或严重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二)本预案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四)设立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

(五)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造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于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预防与应急组织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卫生院副院长 卫生院副院长 成员: 职责: 1、全面领导本镇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

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办公室职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负责与县突发事件应急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组织 1、医疗救治小组及医疗救护队 (1)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卫生院副院长(业务) 成员: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附件: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应急管理,全面掌握、及时应对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重大突发情况,降低重大突发事件对本行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国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影响或可能影响本行持续稳定经营、正常营业、偿付能力、信誉水平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应遵循及时、全面和真实的原则。 第三条总行办公室作为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本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第四条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发现、报告和问责制度,建立清晰、快捷、有效的报告流程,把重大突发事件的接受、分析和上报工作安排到人,落实到位。

第二章报告内容 第五条各部门发生以下情况应及时向总行办公室报告。 (一)符合中国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要求报告的事件。 (二)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报告的事件。 (三)包括但不限于: 1.发生的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爆炸、绑架等治安案件。 2.发生的挤提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出现存款大幅非正常下降;众多客户同时要求提款而使头寸不能满足客户要求;因不能满足提款要求,发生客户聚众示威、堵塞交通、围攻营业网点等事件。 3.受到当地监管机构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或导致某些营业网点被迫停止营业。 4.业务核心系统出现异常并影响正常业务开展或清算。 5.因发生火灾,导致金融机构无法正常营业1小时(含)以上的。 6.因发生火灾,导致人员重伤、失踪、死亡的。 7.因发生火灾,导致重要数据损毁或重要账册、重要空白凭证损毁并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 8.因发生火灾,导致损毁现金10万元以上的。

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制度

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制度 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建设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 二、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以及对我市城市建设历史资料和危害现状的科学分析。 三、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局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臵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2)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

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我局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臵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3)较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政府调度多个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处臵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我局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臵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市建设系统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五、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臵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范文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

附件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暂行) 为及时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根据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型银行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及我行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流程。 一、重大突发事件的范围 重大突发事件指可能对我行自身经营发展、区域或全国金融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违法违规经营事件; (二)被诈骗、抢劫、盗窃等外部事件; (三)因IT系统故障导致金融业务中断的事件; (四)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无法正常经营的事件; (五)重大涉诉事件和舆情事件; (六)客户经营出现危机引发重大风险事件; (七)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处理流程 (一)事发机构出现突发事件后,由各一级分行及时报送总行办公室和相关牵头部门。发生在总行、附属公司的突发事件,

由部门、附属公司报送分管行领导和总行办公室。 (二)总行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负责报送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分管行领导。牵头部门不明确时,办公室就处置突发事件的牵头部门提出建议。 (三)牵头部门在分管行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主要流程包括:1、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等作出评估,提出处理措施;2、向行领导报告最新情况;3、指导分行做好应急处理;4、拟订媒体应答口径报办公室;5、持续向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及有关部委进行报告。 (四)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总行可成立临时应急小组。组长由分管行领导担任,小组设在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参与。 (五)办公室统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协调牵头部门和相关分行应对舆情。 三、牵头部门 (一)IT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由信息科技部牵头负责。 (二)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引发我行营业场所无法正常经营的事件,由渠道管理部牵头负责。 (三)聚众上访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由党务工作部牵头负责。 (四)外部侵害且无我行人员参与的涉案事件,由安全保卫部牵头负责。 (五)管理人员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不能正常履职,或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

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

学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学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 本制度中的安全事故是指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以及在校内发生的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一般安全事故、较大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的统计、报告 (一)凡发生上学、放学途中、校内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交警、保险公司、120报告,同时立即向学校有关负责人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负有安全管理职能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运管所、交警、安监、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故大小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未及时报告或隐瞒事故的,对责任人停班学习,直至解聘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事故发生后,学校根据事故大小积极开展救援工作,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并由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出事故原因后安全技术科写出事故报告,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四)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三、事故的调查处理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

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早餐。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有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公司抗御灾害及危机管理的能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公司品牌美誉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可能与公司相关的、突然发生的,可能影响或者危及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运行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上访事件以及公司认为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其他重大事件。 第三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到位。各支公司要遵循这一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和处理。 第四条办公室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各支公司建立相应制度,并协调、检查、督促市分公司相关部门及各支公司做好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五条各支公司主要负责人是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各支公司要根据情况,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第六条市分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是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主要责任人。市分公司办公室是负责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专门机构,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进行全过程地了解和监控,主动实施报告制度。 第七条符合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重大突发事件,各支公司要及时向市分公司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一)台风、地震等严重的自然灾害; (二)暴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涉及或可能涉及我公司承保责任,可能造成报(估)损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者死伤人数10人(含)以上的; (三)突发性严重传染性疾病或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涉及或可能涉及我公司承保责任的; (四)特大火灾爆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事故或意外交通事故等,涉及或可能涉及我公司承保责任,报(估)损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者发生死伤人数10人(含)以上,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五)我公司承保的飞机失事、轮船航行事故等特殊风险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 (六)20名(含)以上被保险人或员工、相关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集体上访、静坐或采取其他过激行为,或者虽然

突发事件应急制度

保安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突发事件处理的标准作业规程 (1)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第一:快速反应原则: a)当值保安/领班接警后:1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b)保安部主管在当值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1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c)保安部主管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10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第二:统一指挥原则: a)处理突发事件由主管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b)在特殊的情况下,由保安部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c)保安部主管协助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三:服从命令的原则:

保安部领班需无条件服从保安部主管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 第四:团结协作原则: 保安部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行使公司赋予的指挥权和处理权,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应干预。在保安部作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均应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保 安部处理好突发事件。 2、灭火应急方案 (1)灭火应急方案的内容 a、消防中心接警后迅速辨别火情大小,及时通知保安主管及经理,并判断火情是否在消防控制中心能力范围内,如火情过大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通知当值所有保安立刻赶往现场进行必要的扑救,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

b、由消防中心通过消防广播、警铃、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社区内其他人员,由在场主管领导对人员进行疏散,并确定疏散路线,严密组织,细致分工。 c、消防中心必须做出如下反应:启动水泵。组织人员使用水枪、运送灭火剂、灭火器材,启动排烟窗、防火门、安全口、空调口,启动送风排烟机械设备。 d、在场人员划分出警戒区域,指导无关人员、车辆撤离现场,消除路障,确保消防通道的通畅,以便消防车的进入。清走易燃易爆物品至安全地点 (2)起火后,灭火自救行动时间要求: 项目内容完成项目的时间要求(分钟)起火后至实现时间(分钟) 接警确认0.5 0.5 保安经理到场 1.5 2.0 物业公司领导到场人做出决定0.5 2.5

校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校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

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巨大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学校紧急情况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紧急情况事件报告制度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理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确保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促进我校学生安全管理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地震、火灾事故、用电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校内食物中毒、学生校内活动伤害事故和社会实践伤害事故、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事故、学生24小时以上离校走失等事故、学生非正常死亡等情况。 二、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处室主任 三、报告程序及内容。 1、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立即向校长报告。重特大事故(学生死亡)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地政府部门。 2、学校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还应及时进行补报。

4、突发事件况报告人: 书面报告人:突发事件第一发现人、各年级班主任。 报告核准人:校长 四、报告原则 1、突发事件发生后,以“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迅速上报。 2、突发事件知情者必须在知情后20分钟内报告异常情况处置领 导小组,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防止漏报。 五、报告制度类别: 1.向上级部门报告制度,重大事故直接报告制度,即对意外重大人身伤亡、集体或群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直接向校长报告。学校一方面组织力量进行及时更有效的应急救护,另一方面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部门报告制度,即对一般偶发事故或较轻微事故报告部门责任由部门责任人作初步应急处理,再向校长室报告的制度。

51120上海市外资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上海市外资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妥善处臵上海市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大突发事件,减少对辖内银行业造成的损害,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11〕84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对象为上海市各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和代表处(以下简称外资银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可能危及外资银行正常经营、偿付能力、信誉水平及影响辖内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各类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报送标准为本制度第四条至第十条所列的内容。 第四条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事件有下列情形的: (一)金融挤兑事件; (二)聚众上访引发社会关注及产生社会影响的事件; (三)因资产负债管理出现困难,影响经营稳定的事件; (四)盗窃、出卖、泄漏或丢失资料,可能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的事件。 第五条影响正常经营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务事件有下列情形的: (一)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外资银

行无法正常营业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重要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导致两个(含)以上城市范围内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1小时(含)以上的事件,或一个城市范围内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3小时(含)以上的事件。 第六条损害银行和客户利益事件有下列情形的: (一)发生案件; (二)重要数据损毁、丢失、泄漏,或重要账册、重要空白凭证损毁、丢失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事件; (三)抢劫银行、运钞车或盗窃银行现金30万元以上的案件; (四)造成银行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自然灾害。 第七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重伤、失踪、非正常死亡等不能正常履职的事件; (二)造成银行3人以上(含)重伤、失踪、非正常死亡的事件。 第八条外资银行境外股东或总行有下列情形的: (一)外资银行境外股东或总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出现重大问题; (二)外资银行境外股东或总行发生重大案件; (三)外资银行境外股东或总行所在国金融监管当局对其实施的重大监管措施。

学校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事故报告制度 篇一: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并做好安全工作,学校各部门要认真排查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各种事故隐患,并逐一落实各项防患措施,对重点部位、易发事故的环节,更应做好安全防患工作,为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订此应急报告制度。 一、报告流程: 1、安全事故发生后,直接或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第一时间、及时迅速上报学校相关部门领导。 2、各部门责任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应视事故性质、情节、后果等,临机决断,是否立即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通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迅速调集力量,采取应急措施,积极组织施救。 二、安全事故的类别: 1、溺水、交通意外与人身伤害等报告制度; 2、实验室、微机室、体育课意外等报告制度; 3、防火、用电安全意外事故等报告制度; 4、饮食卫生安全意外事故等报告制度。 三、报告制度类别:

1、重大事故直接报告制度。重大事故即意外重大人身伤亡、集体或群发饮食中毒事件。当重大事故发生时,任何在现场的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学生,按照“谁在场,谁负责”的原则, 可以直接向校长室报告,以便学校更及时、更有效采取应急救护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加重,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人身和生命安全。 2、一般事故部门报告制度。一般事故即一般偶发事故或较轻微事故。当一般事故发生时,直接或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及时迅速地报告给部门责任人,由部门责任人作出初步应急处理,再向校长室报告。 篇二: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赵湖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

学校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篇一:学校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处理预案 者腊中学关于应对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及处理制度 为应对学校的突发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作出相应处理,最大努力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突发事故”主要指危及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 1、传染性、季节性或暴发性疾病,特别是“非典型肺炎”、病毒性肝炎、流行性感冒、感染性腹泻等。 2、群体性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3、来自校内外的袭击、伤害性事故。 4、组织师生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交通事故。 5、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学生的相互挤压事故。 6、校内发生的意外性伤害事故。 7、校内的火灾事故。 8、建筑和设备的安全事故。 9、教职工、学生家长中可能激化的矛盾。 10、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恶性事件。 二、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即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

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 各种隐患。 2、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关注学校每位师生的健康状况和情绪倾向,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早报告。即要求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信息;一旦发现突发性事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必要时向公安和医疗、防疫等部门发出求助信息。 4、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的,对密切接触病人的人群和班级,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疏散、隔离、检查和观察等防治措施,并及时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三、一旦学校出现突发恶性事件,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人员,全力投入事故的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1、组长:廖忠保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汇编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学校突发事故的发生,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学校各项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办公及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常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应对意识。 2、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控制,保障学校安全。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宣传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及时采取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4、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发生突发事件后,在学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5、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控制和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及时快速对突发事件做出反应。 6、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三、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处置。 2、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 3、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控制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4、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并以多种方式通知用户。 5、写出突发事件的情况报告。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时值秋季,正是肠道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易发生的时节。 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效防止肠道传染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市、县相关会议要求,结 合我县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各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的高度,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组织机构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制定相应的预防与控制预案。 二、严格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为保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各学校要健全并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相关岗位责任制度。教育局草拟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系列规章制度样本,望各校参照样 本,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出本单位的各项制度,要于一周内公 布上墙,制度样本见附件2。 三、责任要落实,严把各个关口。 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到责任落实,严格把好以下四个关口: 1、严把食品采购关。学校食堂采购员必须做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学校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

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2、严把餐具消毒关。各学校要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工作,加强餐具消毒管理,没有配备消毒柜的学校必须配备消毒柜,认真做好消毒记录。 3、严把食品贮存、制售关。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2)不得为学生提供豆角、海鲜、蘑菇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菜品,没有冷配间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3)食品在烹任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 2 小时。若超过 2 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 5 度或低于1 0 度的条件下存 放。 (4)食堂不得为学生提供剩饭、剩菜。 (5)每餐所有饭菜均要保留150 克,48 小时,冷藏,以备查验。 4、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 (1)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都必须先体检,合格后 方可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操作规范。(3)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食堂管理员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为了提高我校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与水平,指导与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与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与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与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与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

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与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与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与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她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早餐。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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