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场开采承包合同

开采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xx石场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_条承包标的物:xx石场(证号:)。

第二条承包范围:开采石头工程。

第三条承包期限:x年(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第四条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

(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

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o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承包综合单价:x元/吨(立方米)。

第八条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来计算。

第九条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星期结算一次,于次星期三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一星期的工程款,不得拖延,如果迟延给付则甲方按拖欠金额的日千分之一来给付违约金。

第十条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电、炸药、导爆管等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第^一条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石头的利用率和质量。第十二条权利与

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置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

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堆场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6、提供电源、水源及乙方人员基本生活设施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关法律、开采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4、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置、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6、乙方承包期满,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如有损坏应予修复。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

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x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

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米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

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

o

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台同予以

解除或终止:

1、承包期限届满;

2、双方一致同意;

3、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十五条合同的续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

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开工时间初步拟于x年x月x日,具体时间根据天气、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5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2、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3、乙方负有现场保管矿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

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

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签字)住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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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场开采承包合同

石场开采承包合同 导读:本文是关于石场开采承包合同,希望能帮助到您! 石场开采承包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充分利用集体资源,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座落在亩发包给乙方从事采石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北至,东至,南至 二、承包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日。 三、承包费为元,以乙方所用运输车辆为准,所使用车辆规格不超过22方。 四、承包费方式预付以双方对帐单为准。 五、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在本年度没有进行采石生产,乙方每年向乙方缴纳元作为补偿。付款方式为在3 月1日前一年后不采视为乙方自行放弃,此合同自行解除,采石场归甲方收回。 六,在承包期间国土局、工商局、安监局等国家各职能部门所需收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在生产期间,应做到安全第一,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付任何责任。 八、乙方在经营采石期间,负责维修好采石场至道路,以确保道路通畅,便于村民出行。

九、乙方在经营采石场期间,本自然村村民用于自己建房、本自然村村民修道护河等非经营性所需石料,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免收石料费用。但甲方在需要使用石料期间,必须听从乙方安排,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甲方经营性所需石料,乙方可拒绝提供。 十、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负责经济补偿。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干扰乙方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甲方将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十二、对本合同条款,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乙方经营承包。 十三、此合同在生效期间,由于使用权产生相关纠纷以及道路相关纠纷事宜,由乙方负责处理。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村民代表签字: 年日月 石场开采承包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了合理利用、开采矿产资源,充分挖掘资源甲、乙双方在公正平等、

矿山开采施工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矿山开采施工合同

编号:FS-DY-69313 矿山开采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云南省石屏县柏木租铅锌多金属矿矿石开采项目。 2、工程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洲石屏县柏木租 3、工程内容:土石方开挖、剥离、爆破、运输、矿石开采等。 4、工程量:以甲方矿山总工程量为准。 二、工程开采施工方式: 1、乙方负责将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洲石屏县柏木租铅锌多金属矿的覆盖层土石方剥离及矿石采矿事项。 2、乙方包工包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施工现场内所发生的

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工期 l、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以相关部门签发的验收合格依据为准)。 2、本矿山采矿总工期为:日历(天)。 四、采矿计价: (一)综合单价 l、土方:每立方米11.5元; 2、涉及爆破的石方:每立方米21.5元;矿石每立方米28.5元。 注:涉及爆破的石方及矿石其均价不低于每立方米23.5元。 以上综合单价不含税费。 (二)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 1、土石方(含矿石)的开挖(剥离)、装运(1km以内),施 工过程中的排土、排水、进出施工便道(含土石方开挖、

石场开采承包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617-66 石场开采承包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石场开采承包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了合理利用、开采矿产资源,充分挖掘资源甲、 乙双方在公正平等、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下, 并经双方多次协商,甲方将合法取得开采的位于XX镇 XX村XXX矿山承包给乙方开采,现就开采事宜达成如 下合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XX镇XX村XXX矿山的剥离 及磷矿开采承包给乙方开采,乙方自愿承包。 二、承包期限、开采范围、承包方式 1、承包期限: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到磷矿石开采 完毕为止。

2、开采范围:以甲方指定的矿权范围(政府、国土部门文件规定的回室范围)。 3、承包方式:全包干式整体承包,即乙方自筹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安全投入等。 4、燃油供应:①本工程乙方所需用的燃油由甲方负责提供,但必须保质、保量地保持乙方所有设备用油,不得有误。②甲方供应乙方的燃油是按市场直销价格供应,并按每次供油出库单及发票价格为准和乙方结算。 三、乙方承包采矿应具备的资质和条件。 1、乙方必须有国家管理机关认可的磷矿山开采资质。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2、乙方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垫资1个月的开采费用,生产机械设备投入和工人工资及运输费用。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生产要求进行作业。

采掘工程承包合同

采掘工程承包合同甲方: 乙方: 二o—年月日

采掘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身份证号: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单位地址: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身份证号: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矿业开发、生产、施工、安全方面的规定、条例,在遵纪守法、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公平、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及内容; 工程名称:**** 矿业有限公司***** 磷矿采掘工程 工程内容:矿区井下采矿、开拓、采准、采切掘进及支护、井巷 安装等工程。具体为:2011 年度内完成矿井20 万吨/ 年改扩建井巷 主体工程,矿井下1150m 中段至1050m 中段采掘工程及其 附属工程,包括开拓工程、采准工程、切割工程、采矿出矿生产、巷道探矿工程; 1150m 至1169m 东南盘区采准、切割、回采。 工程地点: 2、承包方式及范围: 实行采掘工程单价总承包的方式,包括风、水、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采掘工程所有工序及相关费用。(1)、掘进:含凿岩、 爆破、出扒渣、支护、掌子面通风、运输、管线架设等掘进的相关工作。(2)、采矿:含落矿、采场通风、顶帮管理、大块处理、漏斗搭设、平台制作、天井支护及安装、设备安装、出矿、运输、系统通风、对应管线路维护等采矿相关工作。(3)、新增永久设备、设施的安装。 (4)、甲方负责提供现有的变压器、主扇风机、主电缆给乙方使用, 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及修理,保证移交甲方时完好无损。(5)、乙方以包施工、包生产、包设备(除甲方上述提高洪设备之外)、包设施、 包材料、包人工、包安全的承包形式对甲方项目进行总承包。(6)、 不允许乙方对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 (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必须由乙方直接负责实施,不允许

砂石场生产承包合同

砂石场生产承包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前锋砂石场,以生产费用、机械损耗、安全责任事故以全包方式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人员安排、做工和安全等,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各种砂石生产承包单价:砂单价为12元/方,毛石单价7元/方。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各种证照和道路畅通,保证乙方在砂石场内安全生产。 2、甲方负责每月月底(30号)按当月生产销售方量结算承包费,次月的15日付给乙方上月承包费。 3、甲方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现有设备)。 4、甲方负责销售和资金回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人员安排和生产、隐患的排除,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乙方负责机械的保养及各种机械的维修,所有机械保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生产中,油费、炸材由甲方垫付,工人工资、生活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生产,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停工、罢工、必须每月根据甲方的销售需求生产砂石,不得以任何借口造成短缺,如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按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的事项进行作业,在生产过程中如违反了有关部门的要求,所被处罚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事故,造成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承包人必须带领所有工人进行社保部门要求的体检,如体检不合格,乙方不得用,乙方中途换工人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进场生产后,以十五日为试用期,如达不到甲方的生产要求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动退场,甲方不支付任何退场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戴安全帽、安全绳,甲方有权对其罚款,不戴安全帽一次罚款人民币500元,未系安全绳一次罚款人民币2000元。 6、乙方在签订合同接管生产后有任何机械设备的损坏,乙方必须照价赔偿,乙方负责(含爆破、解炮、炸材、挖机、装车、片石运输、柴油、设备维护、配备件采购、相关人员、人员工资)等一切生产所需和损耗的费用。 7、乙方必须使用潜孔钻进行爆破,潜孔钻由甲方提供,石口开采须以台阶式进行,符合国家对石场的开采规范,乙方必须保证清除盖山,保证砂石的质量,做到砂石中不含泥,如发生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损失。 四、甲方交给乙方使用的一切机械设备、工具等要妥善保管,并做好保养,必须定人定时建立保养制度和保养登记,甲方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查,如保养不到位,甲方有权一次性处罚人民币5000元,不得遗失、被窃、到期满时要按数交回甲方,所有机具必须保持60%的新旧成度,否则按原价赔偿。 五、由于下雨、炸药、停电等原因每月超过十五日,按当月销售方量每方3元计算,实发工资所差部分由甲方补贴。 六、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保证金贰拾万元人民币,合同期满一次性退还乙方,由于乙方一次性缴不齐贰拾万元保证金,经协商,先缴伍万元,其余从每月的生产利润中扣,扣足贰拾万元后,每月按当月方量结账。 七、如发现乙方私自卖砂石,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保证金作罚款处理,同时当月的方量甲方不能再计算给乙方。 八、乙方进场生产后,甲方每月垫付生活所需的炸药、油费,其它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九、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讨价还价,如合同期内乙方提出不再承包,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和不结算当月承包费。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付乙方所损失的一切费用。

矿山开采承包合同范本

矿山开采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甲方拥有矿山的开采权,为了整合矿山资源,共同开发灰色石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开采矿山的承包范围 本合同约定的矿山位于,面积为平方公里,权属证书号:,具体方位及相关面积见附件一《矿山红线图》。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10月1日至年月日。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协商续签承包合同。 第三条承包价款及结算 一、矿山承包价款 1、乙方按照每年实际使用荒料的数量向甲方支付矿山承包款,其中在贵州省行政区划范围内使用的以100元/立方的标准计算,在

贵州省行政区划范围以外使用的以300元/立方的标准计算。 2、在租赁期前两年乙方每年实际使用的荒料数量计算少于人民币150万元/年的,以150万元/年的标准支付承包款;在租赁期后十年乙方每年实际使用的荒料数量计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年的,以200万元/年的标准支付承包款。 3、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人民币50万元,该定金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用于冲抵第一年的承包款。 二、支付及结算方式。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承包款,其中租赁期前两年每季度支付元,租赁期后十年每季度支付元,每年实际承包款高于约定保底价格的,高出部分由乙方统计后于后一年2月前支付。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正当、合法的经营承包矿山,有权利要求乙方按时支付承包款; 2、甲方须保证其对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矿山具有完全、合法、有效的开采权。 3、甲方须保证和协助乙方在承包矿山范围内完成设立石材加工厂所需要的全部合法手续。 4、甲方应积极创造乙方的开采环境,排除他方的干扰,并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及更

采石场生产承包合同

采石场生产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为了促进采石安全生产,提升整体经济效益,甲方将所有采石爆破工程、采掘装载、石料加工生产线等全部生产承包给乙方,为明确生产承包内容和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协作、分工负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采石场生产具体情况,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甲、乙双方遵照执行。 一、承包内容: XXXXX采石场所有采石爆破工程、采掘装载、石料的加工生产线至成品等全部生产。 二、承包方式: 采用按月完成石料开采,加工至成品完成销售的产品计算薪酬,生产费用承包方式。具体由甲方下达生产指标,乙方负责保持保量按时完成,甲方按销售过磅的产量,计算薪酬支付给乙方。

1、质量指标: 乙方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要求不包含有泥土、云母石、不均匀石子,最高限度不超过5%的泥土(如产品超过5%的泥土影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停止生产,由乙方负责清好盖山土及石头中的夹土,清到达标为止。 2、安全要求: 乙方要保证整个采石场的安全稳定生产,杜绝一切安全事故、设备事故。负责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对采石场安全生产负责。所有员工工伤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生产成品价格: 外卖未经存储加工的块石元/吨,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格的加工产品元/吨,再次加工的制砂元/吨。 4、计算方式: 销售过磅计算为准。 5、生产费用: (1)生产过程中费用由乙方支付,包括:电费、油料费,用气费、生产设备维修费、爆破炸药费、生活用水用电费、生活费等等。 6、结算及付款方式: 按月计算,结算日为当月的最后一天,甲方在每月15

矿山采掘工程承包合同书[1]

采掘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温州锐峰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工程承包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对采掘施工工程有关事宜充分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地点:德化县汤头乡格中村丘埕矿区。 二、作业范围及工程内容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范围内进行掘进、支护、采矿、运输及相关作业均符合本合同条款规定,超出该范围不符合本合同规定。 2、工程内容: 乙方在作业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有:井巷掘进,落矿、放矿、装车、运输、支护、敷设风水管道和照明电路。其中: (1)掘进:采区内开采所需要掘进的开拓井巷(含硐室)、采准工程及探矿工程,掘进工作要按计划有序进行,掘进中遇到矿岩时,应分采、分运,矿石按副产矿石计价。 (2)落矿:落矿作业在矿房中进行,不稳固处要支护;采幅和采高须符合采矿方法的要求,夹石要剔除或留作矿柱,严格避免矿石的损失和贫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开采顺序开采,落矿量应按存窿量和选矿处理能力进行。 (3)矿石乙方负责运输到井口的装车台,碴岩运输至废石场。 三、双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义务: ①负责矿山设计、技术等问题,并提出可能遇到的破碎带、溶洞等问题。需要变更施工时,提前告知乙方。 ②负责爆破材料的报批和代采购(材料款由甲方先预付)。 ③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人员的住房、材料库、修理间等。 ④提供空压机、通风机等大件设备。 ⑤乙方人员进场时,预付工程款壹万伍仟元作为进场启动资金,

此款项从工程款中逐月扣回)。 2、乙方责任义务: ①乙方履行协议时须接受甲方统一调度指挥。 ②凡甲方提供的图纸、数据等资料,必须专人妥善保管,并做好技术和矿山资源保密工作;遗失或泄密,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③提供合法、具备井巷施工资质的各类证明。保证安全文明生产,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工伤保险、劳保和工伤事故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负。 ④杜绝偷矿(含捡矿)或伙同他人盗矿,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乙方发现有人偷盗矿石,不及时报告或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者,每人次罚当事者1000元。 ⑤承担井下采掘作业的各种材料:炸药、雷管、导火线、电力、合金头、钢钎、风管、水管、运输设备和矿山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等费用。 四、承包工程规格和单价 下述单价包含直接费、管理费及各种税费。 1、掘进单价: 主平巷掘进:规格2.3m×2.4m,单价为:680元/m 平巷掘进:规格2m×2m,单价为:600元/m 天井掘进:规格2m×1.5m,单价为:600元/m 2、采矿单价 采矿25元/吨 副产矿石4元/吨 上述1、2条款的单价系矿山无轨运输,无人力二次倒运,无提升、排水,无任何支护形式,如工程项目变更,由甲方参照工程变更费用调整方式。 3、工程变更费用调整方式: ①采掘工程需毛石浆砌拱支护的,由乙方包工包料,甲方按如下验收工程。2.3m×2.4m规格拱:750元/m;2m×2m规格拱:550元/m; 1.8m×1.5m规格拱:450元/m;直墙150元/m3。

石子承包合同

篇一:石子厂生产承包合同 石子厂生产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开发山石,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秉承平等、公平的原则,共同制定本合同,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 双方充分了解协商后一致同意,乙方独立承包甲方负责的老湖镇石料厂的生产管理,包括生产环节的打眼,敲,挖,运,破碎,筛分,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协助放炮以及销售环节的仓下放料,接料,倒料和料厂发货装料。甲方将生产线设备(后附设备清单),及附属设施给乙方生产使用管理,乙方有生产,管理自主权和承包收益权,甲方有权委派管理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并下达生产任务和发货安排以及产品销售的全部环节。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5年,自甲方试生产成功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即 20 年月日至20年月日。如果甲方提出变更承包形式时(大包),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本合同自动解除。 三、甲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生产场地外所有关系的协调和与地方的一切稳定工作(包括①道路的建设②场地扩建③供药的审批④政府部门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协调⑤当地村民关系的协调等)、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派代表负责承担的人员管理,协调工作,并下达生产,供应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安排与处理。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法行为,有权对乙方生产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指令。 3、甲方安排会计、过磅人员统计每天销售情况,管理实施销售工作的各项事项,并准确计算成本利率和生产销售分配。 4、甲方选派培训安全员,共同对外联系爆破物品,所需费用甲方负责。 5、甲方负责承包山林、土地的关系协调,费用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所有固定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伙房、库房、油库等)的建设。生产设备、维修工具以及生活设施给乙方无偿使用,生产车辆及机械由乙方负责。 7 、甲方负责甲方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各种费用开支,发生意外由甲方处理,费用甲方承担。 四、乙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当全面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乙方聘用人员的管理,应当给所属人员购买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如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处理,费用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生产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生产的费用包括炸药、油料、水电费、维修费、耗材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乙方遵照执行。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律的规定的要求,聘用自己的管理人员及生产施工人员,因此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得招聘不明身份的人员并对招聘人员严格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安检部门的指导检查。 6、乙方必须使用甲方前期确定的两个打眼机,如需增加人员和其他机械,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工作中必须佩带安全防护用品,不准酒后上岗,更不准疲劳作业,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安全监督,如发现违章,按规定处罚,如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自付,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8、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范围开采,所采石料只能用于本山场使用,不准私自对外出售石料。乙方不得将整个项目直接或变相转包给第三方。

矿山开采承包合同书

矿山开采承包合同书 篇一:矿山开采承包合同 矿山开采承包合同 发包方:岳阳智翔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兹就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物: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证号:岳预采(20XX)009号)。 第二条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脉石英矿开采工程。 第三条承包期限:一年(20XX年6月~20XX年6月)。 第四条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

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承包综合单价:合格矿石36元/吨(包括出渣运距篇二:. 甲方(发包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为了矿山经济开发,甲方同意将其位于本矿区内指定矿洞(具体位置按现场指定为准)承包给乙方经营矿山开采。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根据矿山开采的有关法律、法规,平等协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保证承包给乙方的矿山用地权属清楚,并合法取得山地使用权,且非生态公益林或水源林的山地。并且保

采石场承包合同样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5676-36 采石场承包合同样本(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采石场承包合同样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 乙方: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钨和稀土矿资源,确保全省钨和稀土矿开采总量严格控制在年度配额指标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要求,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度65%钨精矿和稀土氧化物指标____吨。 第二条甲方依法保障乙方开采钨和稀土矿资源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工商、税务、安监等部门的合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钨矿生产、经营环境。 第三条乙方必须在国家和省下达的配额指标内

进行生产。不得超配额指标开采,不得将开采配额指标进行转让。 第四条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矿产品销售凭证制度,不得销售无销售凭证的钨和稀土矿产品,不得将产品销售给无钨和稀土矿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收购非法开采的钨和稀土矿产品。 第五条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钨和稀土矿生产、销售台帐月、季报制度,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钨和稀土矿生产、销售情况如实报送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 第六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矿区范围、期限、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进行开采,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充分和合理利用资源。不得以承包等形式擅自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超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生产。每超过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0万元; (二)将钨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转让给他人。

采掘工程承包合同

采掘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龙岩市天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540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更好的搞好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效益,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奋斗目标。经研究决定将采矿、掘进进行发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龙岩市天山矿业有限公司540硐+540水平~+305水平绞车提升开采系统、+440水平、+410水平划分的开采范围。 二承包范围内各项单价 1、410水平以上的人工出矿单价为25元/吨。如要改用铲车,乙方自购铲车单价不变,如铲车由公司购买则单价为24元/吨(二次装载)。 2、410水平以上的铲车出矿单价为18元/吨。 3、410水平以下的人工采矿单价为26元/吨。385水平改用铲车,土炮车运输时单价调整为18元/吨。365水平以下如要改用铲车装车绞车提升時,乙方自购铲车单价不变,如铲车由公司购买则单价为25元/吨。 4、410水平以上的掘进单价S≦9m2为150元/m3 5、410水平以下的掘进单价S≦6m2为170元/m3,S>6m2时为160元/m3。 6、斜井上山掘进单价为250元/m3,下山掘进单价为300元/m3。 7、立井(天井)10米以下掘进单价为250元/m3,10米~20米掘进单

价为275元/m3,20米以上掘进单价为300元/m3。 8、巷道遇地质变化需现浇时,砼标号(200#)支护:单价为350元/m3。 9、下山刷帮铲车装车按70%计算,人工装车按100%计算。 三、工程承包单价包括范围 1、乙方要负责安装、使用和维护甲方所提供的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主井空压机房至各工作面风水管路的维修,道床设施的维护及维修工作。 2、负责各下山、车场、硐室的监控设备、线路、照明线路的维护及维修工作,必须保障正常投入使用。 3、负责施工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工作面所用风水管(固定供风水管除外)、风筒和采掘所用材料费及电费。(注:矿主扇风机、掘进局部通风机、440水平主抽水泵、410轨道下山主排水系统、410绞车所用电费、410水平以下绞车工工资、把钩工工资、机修工工资、主排水工工资由公司负责)。 四.工程验收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甲方每月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按规定标准进行验收一次,验收质量合格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支付80%的工程款,余款列入下个月付清。依此类推。 2、若由于地质原因造成的片帮冒顶,冒落一次体积在20m3以上,按照定额有关规定另行计价,要求支付的按支架数量计价。 3、附产铁矿石按10元/吨补贴,零星工程补工按60元/工日标准补贴。 4、矿安排的临时工作及该队范围内的整改安装等工作补贴是按60元/工日标准计量补贴。 五、双方职责:

砂场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

砂场承包合同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协商至至,就甲方将砂石厂承包给乙方开采达成如下协议: 编号 号: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砂石厂加工劳务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从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 月_______ 日至 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二、劳务费按生产砂石量计算,每方砂石_______________ 元,承包期间的一切生费用(含水、电费、 油费、维修费、工人工资、需向国家各国部门缴纳的税费(注:此费用甲乙双方各一半、工伤保 险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按每方砂石____________________ 元的标准给付乙方劳务费。 三、甲方卖出砂石收回款项后再把劳务费结算给乙方,每月结算一次。并于次月_________ 号前支付给乙方。(如甲方确实有困难,最多不能超过_________________ 个月)。 四、乙方应配齐安全生产管理员,保证安全生产,费用乙方承担。乙方应委托有资质的爆破公 司进行爆破。爆破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承包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及时进行赔偿,甲方予以 协助。 因发生安全事故引起堵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堵工超过三日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按正常生产 所得赔偿损失外,可解除合同; 因发生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被责令停业整顿的,乙方除按正常生产所 得赔偿甲方损失外,被责令停业_______________ 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被吊销许可证或工 商执照的,双方合同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开办沙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乙方应买齐工人工伤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将现有的机器设备及厂房清点并移交给乙方,风险自移交后后转移给乙方,乙方承包期间应合理使用厂房和机器设备,正常维修费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及损坏的,乙方应及时进行修复及更换。因乙方怠于履行职责给甲方造成的停工损失乙方应进行赔偿;

矿山开采施工合同书

矿山开采施工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真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与昆明金赵海砂石料矿业销售公司合作开发之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内外中心沟矿山开采工程项目,与乙方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土石方剥离、磷矿石开采 2、工程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内外中山沟。 3、工程量:以实际开采量为准(不限量)。 4、开工日期: 5、施工单价:<1>土石方开挖按每立方人民币元计价,含运距在1公里内,如超出一公里,每立方另加元。 <2>磷矿石开采 %品位以上每吨挖、装每吨人民币元(含一公里堆场运距),如超出一公里每吨另加元。 <3>以上单价不含爆破,如需爆破双方另行协商计价,由乙方负责施工,爆破材料甲方承担。

6、工程施工内容:本工程为露天开采;废土、石方、矿石剥离开采,乙方将土、石方、矿石运到采矿区域1公里以内,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第二条、计量方式: 矿石开采的方量按吨计算,以过磅单据双方委派的施工现场代表签证为准,双方签字生效,土石方按实际方量(测量方)计算,双方签字生效。 第三条、结算方式及材料供应: 1、结算方式:每月日向甲方报量,作为当月结算基本依据,甲方在次月五日内审定付款。已开采的矿石若甲方未能及时支出,则按方量折算吨位报量,并计入当月工程量结算(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以现金支票方式或转帐方式支付乙方当月已计算总工程款的 %,余款下月付清,以此类推)。 2、以上单价不含税收,所有税收由甲方负责。 3、甲方提供现场施工的常用油料、炸料以及火工材料等。油料按现行市场价计算(油料按市场行情供给)。此油款在每月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以后火工材料以及燃料上涨5%,甲方应随行就市相应调整乙方的整体施工单价。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施工中乙方施工场地,安排生活场地及设备停放,检修场地等。

石场开采承包合同

开采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XX石场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物:XX石场(证号:)。 第二条承包范围:开采石头工程。 第三条承包期限:X年(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 第四条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置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

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承包综合单价:x元/吨(立方米)。 第八条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来计算。 第九条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星期结算一次,于次星期三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一星期的工程款,不得拖延,如果迟延给付则甲方按拖欠金额的日千分之一来给付违约金。 第十条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电、炸药、导爆管等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第^一条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石头的利用率和质量。第十二条权利与 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置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堆场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采矿工程承包合同

采矿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合同签订地:陕西省xxx 鉴于: 1、甲方拥有xxxxxxxx 2、乙方具有采矿施工相关证照,具有国家三级以上《矿山井巷施工总包资质》及技术安全等资格证,并具有采矿施工经理和相关的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确保矿山安全,完成甲方的采矿周、月任务计划的专业施工企业。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矿山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工程内容 1.1工程名称:xxxxx矿井巷采矿工程施工。 1.2工程地点: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村。 1.3承包工程范围:采矿工程大包形式,包括采矿、剥离废石、采掘井巷工程、挑石费等所有矿山施工项目。 1.3.1采矿工程承包。(大包形式) 1.3.2采矿队具有采矿工程必须的运输、通风、输变电、给排水、通讯、防火、防洪等辅助工程和必要的生活设施。 2、合同期限 2.1合同期限: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 3、技术标准 3.1乙方采矿方案应征得甲方事先同意。以“安全、环保、经济、高效”为原则。

3.2采矿回采率达到85%以上,贫化率≤5%,水份≤10%。 4、合同价格及质量 4.1矿石质量标准:30 mm≤矿石块度≤700mm,无土,废石量控制在3%,最高不得超过5%,具体质量标准以甲方购货商的质量标准为准,并且以购货商的质量标准随时调整。 4.2报酬:乙方开采出矿石,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筛选分类,并运输至甲方指定装矿点,由乙方负责装矿点场地、道路的维护和现场装车,甲方负责运输出装矿点。交货点为甲方指定的装矿点,按照双方约定的技术指标计量,每吨80元(不含税)。 4.3本协议所述之采矿工程承包报酬,系双方商定价,不受国家定额等政策性调整因素及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5、矿石验收和报酬价款结算 5.1矿石数量验收以甲方过磅计量为准,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5.2废石及不合格矿石应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因乱堆放造成的环境、林地、国土等处罚由乙方负责。 5.3结算方式和付款日期:根据验收矿量结算采矿工程款,以双方签字认可的验收单为据,满3000吨矿石结算一次,结算扣除甲方供应材料费等后付已验收工程的80%,剩余的20%在一个合同周期(一年后)统一结算,工程价款自结算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5.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采矿工程承包款属大包形式。(包括乙方的装车费、挖掘机租赁费用、采矿设备、人员工资、火工器材费和燃油费等费用。火工器材费按当地公安机关供应价格计算) 5.5乙方须每月定额完成甲方下达的采矿生产任务计划(定额按甲方生产需要确定),每少完成5%,按减少的矿石量2元/吨进行处罚。 6、双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有权决定乙方工程施工顺序、开工、停工和调整,督促工程施工进度和检查工程质量。

矿山开采承包合同

矿山开采承包合同(一) 发包方:陕西格兰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陈景华(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文家湾花岗岩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物:宁陕县新场乡文家湾花岗岩矿(证号:************)。 第二条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石材荒料开采工程。 第三条承包期限:五年(**年4月~**年4月)。 第四条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险额为20万元/人,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承包综合单价(按工程项目计价) 1、土方开挖:6元/m(包括出渣运距<200m的运费)。 2、石方开炸:23元/m(包括出渣运距<200m的运费)。 3、荒料开采:770元/ m(包括装车费)。 第八条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土、石方工程按自然量方(实方)计取;荒料开采工程按原矿石计取体积(以现场量方为凭)。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荒料甲方可拒收。 第九条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 第十条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乳化炸药12000元/T;电雷管 3.60元/枚;导爆管(毫秒管、秒管)7.50元/枚。上列单价为甲方向乙方提供物品的结算价(包括运费),不随市场进行调价,涨跌的价格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的民爆物品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第十一条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荒料的利用率和成材率。如有夹层,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置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石场承包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石场承包合同范本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石场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对采石场的管理,加大开采力度,提高矿石开采量,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采石场从事矿产开采,本协议期限暂定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除在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 二、上缴利润: 1、乙方应按照每开采一方石料向甲方计提元作为其承包甲方石场的承包费用。 2、乙方应保证在承包期内每月开采石料数量不低于立方。如乙方开采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最低标准的,应按照每月元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3、上缴利润应经双方确认,每月月底进行结算。 三、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甲方应承担办理矿山证照、手续和职能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 甲方应做好矿山开采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建设维护用于出入石场的道路、水电设施等,确保道路通畅。

甲方负责协调与村民关系,保证石场的开采工作能正常进行。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在承包期限内,甲方有权派员对乙方的开采状况进行监督,以确定石料的开采数量。 乙方: 在本协议约定承包期限内,乙方自行承担开采石料所需的采矿及运输设备。开采过程中所需的工人由乙方自行招募,并承担其工人的工资、保险、石场经营所产生的水电费、运输费等费用。 乙方为承包期内采石场的法定代表人,对采石场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对在采矿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担责任。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做好矿山采矿的安全措施,如因乙方在采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导致甲方采矿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缴利润或延长承包期限。 2、乙方完不成当月开采指标,应按照约定开采指标支付甲方承包费。如乙方无故拖延承包费的结算,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或要求乙方按照最低开采指标一次性支付个月的承包费。 五、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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