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200523193048)

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200523193048)
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200523193048)

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行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问

题已成为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问题的一个重点。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新认识

国有资产,顾名思义,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是一个很大的范畴,它存在于各个经济领域当中,虽然其表现的形态不一样,但涉及的却都是国有资产管

理的问题。具体地讲国有资产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

权益。具体地说,经营性国有资产,指存在于产品生产、流通、经营服务等领域,以盈利为

主要目的,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根据经营活动的不同性质,经营性国有资产可以划分为金融性国有资产和非金融性国有资产两大类。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广泛存在于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科学

研究、文化教育、国防产业等公共领域。随着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深入,以公共事业为

主的国有资产投入将迅速增长,发展空间和活力很大,是国有资产拓展的一个重要领域。

3、资源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是指在人们现有的知识、科技水平条件下,对某

种资源的开发,能带来一定经济价值的国有资源。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国家拥有的土地、森林、矿藏、文物等。这一形态的国有资产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是一种国家可以支配的资产;另

一方面这种支配对于生态、环境等又存在较大影响,因此需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统筹规划、科学利用。

二、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国有资产进行规范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立法滞后,适应新体制要求的法律法规短缺,没有相关的国有资产管理法规来调整国有资产关系、规范国有资产运行,使国有资产的监管与经营缺少必要的依据。

(二)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尚未健全

目前的情况是资产形成上渠道多头、来源复杂,资产管理分散,相关部门工作缺乏有效

协调,甚至严重影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因此,必须认真研究谁在实际上履行出资

人代表的职责,更好地建立出资人制度。

(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过于单一,管理目标不明确

目前我们在国有资产管理上,单纯以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目标来衡量所有资产,

没有针对不同类型国有资产进行差异化管理和建立不同的管理体系、评价体系,从而导致了

不同类型的国资管理与其目标职能发生扭曲和错位,在制度的基本层面上为国有资产管理的

低效率现象提供了容留的空间。另外,在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中还存在如下问题:

1、对国资委缺乏有效监督。按照十六大精神设立的国资委集管资产、管人、管事于一

身,如果缺乏有力监督,国资委的权力就无限大,由少数人专权和操纵,极易形成内部人控

制,各种规章制度等都可能成为牟利的工具。

2、政企分开仍未彻底解决。目前,我国国资改革一些先行地区在国资管理体制上采取

“三个层次”构架模式,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出于保证社会稳定的考虑,或多

或少超越出资人职责范围,干预国资管理机构及其下属营运机构的经营活动,干涉国有企业的人权、事权和资产处置权。

3、金融性国有资产等的出资人缺位问题依然存在。新成立的国资委仅管理非金融类的

国有经营性资产。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没能解决金融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源性资产的出资人缺位问题,特别是多龙治水的局面仍存在于金融领域,无人对金融业经营的盈亏负责。

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一)逐步完善国有资产法体系,立法规范国资管理

1、国有资产法体系应当反映国有资产运行的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始终把保障国有资产

运行符合全民利益,作为国有资产法体系的结构据以定型和变动的宗旨。

2、国有资产法体系应当符合市场经济对国有资产运行的基本要求。在制定统一适用于

各种国有资产的法规的同时,分别制定经营性国有资产法规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法规,并且把经营性国有资产法规作为国有资产法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将确立国有资产所有者、投资者和占用者的市场主体地位的法规和保障国有资产实现价值化、货币化、证券化的法规,置于国有资产法体系中的突出地位。

3、国有资产法体系应当与国有资产运行系统的结构相吻合。国有资产法体系的结构,

在具有一定超前性的同时还要适当兼顾国有资产运行的过渡模式的某些要求;把关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作为国有资产法体系中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

(二)国有资产有进有退,逐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政府作为公共机构,主要职责应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不应是经营国有资产或收取企业利润而应是税收,并将收入用于公共建设和服务,其目的在于为整个社会提供基础性服务,促进社会的平等和整体发展。因此,规范的国有资产布局应逐步向公共领域和基础性产业倾斜。但在目前国有企业依然在竞争性领域大量存在的情况

下,对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就成了重中之重。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因此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除极少数与国家战略和安全

息息相关的企业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促进竞争性国有企业产权的多元化和流动化。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继续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

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继续支持和帮助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预防国有资产流失,治理企业腐败。

1、搞好资产评估,准确量化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定价应以市场为基础,由市场的供求

关系决定,即在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下,由中介机构根据当时的市场供需情况来评估确

定。在交易过程中严格审查参与交易各方的资质,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服务、监督作用,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

2、规范产权交易行为。进一步落实产权责任主体,建立规范的交易决策和运作制度,

防止少数人权力过分集中,搞暗箱操作。有效发挥产权交易所和技术产权交易所的作用,加强产权交易的监督力度,指导产权市场有序发展,为国有资产的交易提供透明的平台。

3、健全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长效机制。明确上市公司对经营者实施股票激励制度的股

票来源渠道,应允许经营者将股权通过指定的产权交易进行交易,交易价格由市场决定。

4、完善国有大中型企业资产运作的相关政策。对进行资产运作前存在的不实资产,可

以按规定进行核销;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国有资本退出企业过程中进行的资产评估,使评估价值更接近市场价值;对在资产置换过程中,债权债务同时转移给受让方的,有关因转让资产行为应缴纳的增值税中的地方收入部分,准予先征后返;对资产运作中企业直接支付

的税收和费用,也作适当的降低和调整等。

5、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四)建立科学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1、纵向上,以国家所有为前提,以出资人为根据,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国有资产范

围,并赋予其完整而统一的权力与责任。坚持以国家所有为前提,已不同于传统的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这里的国家所有,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

职责,而非单纯由中央政府来履行。

2、横向上,要区分国有资产的不同类型,确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在分别确定

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角色之后,需要进一步落实专门的国有资产出资人

代表机构。政府应研究出台相应政策,对业已成立的国资委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防止其权力过大。

按照上述原则,应逐步完善金融性、行政事业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应该特别提出的是,在进行金融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时,不应将其归入国资委管理,因为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国有企业的债权人,如果都由国资委行使所有者权益,就会存在利益冲突,国资委甚至有可能安排金融机构为国有企业发放定向贷款,最终延误企业改

革。

3、一步健全非金融竞争性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对于非金融性国有资产,可以参照先行

地区的成功经验,构建三层管理体制:第一层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出资人主体,对政府负责,主要职责是管资产、管产权;第二层是控股公司,是资本运营主体,在国有资

产调控的范围内决定具体投资行为,选派国有资产产权代表;第三层是国有资产所投资的具

体公司,为经营实体,是国有资产能够增值与否的决定性环节。

管理的分层级授权,强化了不同层级的相对独立性。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条件下,

事实上存在双重授权,即国务院授权国资委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责;国资委对授权代理的资产也可采取授权方式,选择有条件的资产经营公司代理经营。在授权的范围内,每一个层级可以独立运作,并拥有不受干预的权力。由于中间层是代表政府对企业行使国有资产的所

有权,以股东身份对企业进行控制并对控股企业行使股东权利。因此,中间层离企业距离更近,控制更直接,利益关系更明显,因此应逐步制定相应规范,规定其不可行使行政管理和

行业管理职能,防止其对企业的管理控制与公司治理规则发生冲突。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图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管理,理顺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工作程序,建立内部控制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单位其他各项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市、县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职责和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图。 审批综合流程图 限额以下 国有资产配置审批流程图 ;买价值1万元以下、以及用其他资金购置资产的购置事项。 资产配置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申请文件,要写明需配置资产的品目、数量、预算金额、经费来源等;

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3、单位资产存量状况说明; 4、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审批流程图 用财政拨款及结余资金对外投资,不得投资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 资产对外投资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申请文件,要写明对外投资资产的品目、数量、金额等; 2、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主管部门自身或无主管部门的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 3、产权权属证明及价值凭证; 4、可行性论证报告等; 5 、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核查(债权核销)工作流程图 ( 1 、正式文件;

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3、工作报告(清查基本情况和结果)、数据报表、需处置的资产损益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的审计报告等; 4、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审批流程图 务(含执法执勤)用车、股权和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资产处置事项,以及原值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资产处置事项。 资产调拨(划转)需提交的材料 1、调拨(划转)申请文件;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一)》; 3、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有效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因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而移交资产的,须提供相关批文和单位的资产清查情况以及相关报表;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

十六大报告指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要继续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体现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 理论创新首先,突出体现在所有权的理论问题上,明确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思想。十六大报告指出“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完全符合中国当前的实际。 归纳起来,对于国有资产归属与管理目前主要有两种提法:一是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统一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二是社会上有人提出的分级所有,授权经营;三是十六大明确的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履行出资人职责。 “分级管理”的提法是针对当时国有资产管理状况提出的,但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表明这种提法缺乏可操作性,管理的涵义和范围也比较模糊,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出资人到位的问题,更无法明确权、责、利。 “分级所有”的提法是借鉴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试图改变政府直接经营管理国有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现状,彻底廓清各级政府管辖范围内国有资产的边界,以避免政府的随意、短期行为。这种方式涉及修改宪法等一系列法规,理论认识也不尽一致,具体操作也相当复杂,既不利于中央集中体制的巩固和政令、法规的统一,而且也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一旦面对各个利益部门,反而会引起一些争论和认识上的混乱。 “分级产权”的提法,实际上就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建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法律规定和管理实际上都是与现实相符的。“分级产权”的表述不仅结束了“分级管理”还是“分级所有”的争论,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权理论的重大发展,而且有利于做到分权合理、集中有度、责权明确,有利于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 体制创新十六大报告指出“建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就为国有资产管理创新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 首先,在体制框架上,确立了要与建立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相联系,即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坚持国家统一所有的基础上,政府分级行使出资人职责,委托专门机构管理经营,探索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 坚持国家统一所有。一是明确最终所有权归国家。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员,归国家统一所有。二是在于各级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营运和监督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法律和法规,这在现实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政府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必要时有权统一配置资源。 分级行使出资人职责。通过逐级授权,明确管理国有资产的范围,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行使出资人职责,负责所辖国有资产的管理、收益和处置等。这

国办发[2015]7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https://www.360docs.net/doc/c46056854.html,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 资产流失的意见 国办发[2015]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市场活力普遍增强、效率显著提高,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与此同时,一些国有企业逐渐暴露出管理不规范、内部人控制严重、企业领导人员权力缺乏制约、腐败案件多有发生等问题,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中多头监督、重复监督和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也日益突出。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切实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充分体现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时效性,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实现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全覆盖,加强对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坚持权责分明,协同联合。清晰界定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工作合力,形成内外衔接、上下贯通的国有资产监督格局。 坚持放管结合,提高效率。正确处理好依法加强监督和增强企业活力的关系,改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 【摘要】笔者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对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对策做了探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属国家所有,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我国目前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仍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体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整个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虽然不能直接为社会创造经济价值,但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受计划经济时期管理模式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不仅给国有资产的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而且使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加大了政府运行成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重视不够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属于非经营性资产,不能直接投入到生产经营过程中去创造经济效益,一些地方政府和单位只重视抓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而忽视了对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思想上的轻视,导致这部分资产在利用和管理上出现漏洞。 (二)账实严重不符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账面原值与现值存在很大差距。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实行会计集中代理核算的地方,由于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的脱节,加之人员素质、责任心以及核算软件的缺陷,有些连固定资产明细账(台账、卡片)也不设,更谈不上固定资产账账、账实、账卡核对,造成固定资产所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此外,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是造成这一问题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部分单位占有大量与行政管理无直接关系的国有资产,“非转经”后存在诸多问题 如:出租的铺面、经营的宾馆、培训中心、印刷厂、修理厂、内部商店等,这些资产并不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所必需的,与行政管理无直接关系。况且,“非转经”后还存在着盲目投资、产权不清、管理混乱、收益分配向个人倾斜等问题。巨额的资产闲置与低效率运行,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和政府运行成本较高。 (四)国有资产占有量差距较大,形成部门之间办公条件苦乐不均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主要来源于财政投资,由于投资和占用的无偿性,使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无计划或计划性不强,盲目攀比。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支出时,也没有将资金拨付与单位拥有资产挂钩。特别是在安排修缮费和基建支出时,没有参考人均资产比率,导致部门间办公条件苦乐不均,一部分资产闲置浪费,利用率低,损耗严重。 (五)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国家在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撤销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执法主体资格不复存在,有效的监督无从谈起。同时,尽管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先后制定了部分法规制度,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这些法规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缺乏完善的配套措施,导致对这部分资产管理手段落后,下列现象较为普遍: 1.随着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变动,国有资产移交手续不全,损失严重; 2.一些单位不经批准,不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擅自低价出售国有资产; 3.一部分国有资产被本单位或外单位职工长期无偿占用,不能回收。少数干部离退休后,不按规定交回为其配备的办公用具,据为己有; 4.借工作调动或机构改革之机,私分国有资产,化公为私。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一一、我院国有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具体分工:财务科负责流动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的总分类明细账;总务科管理各类办公家具,病床及后勤物资;设备科负责医疗器械;信息科管理电脑,打印机等;基建办负责新建工程立项报批、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办公室负责房屋建筑物及交通工具的管理;药剂科负责药品管理;材料科管理卫生材料。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应收和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药品采用“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报实销”的管理办法;其它存货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大型医疗设备,要确定专人保管,制定操作规程,维修保管制度,实行专管专用,以提高使用效益,并定期报告设备状况及使用情况。 三、各科室需要购置国有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经院长审批,由相关科室负责购置。要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做好资产验收工作,加强资产入库管理,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批准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每月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账相符。

四、各科室对占有、控制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负责,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核对实物,要求账实相符,防止物资挤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质、增值。 五、科室之间不准自行对国有资产转移、私自动用和任意拆卸。科室不用或使用效率不高的国有资产应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进行院内调剂使用,以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整体效益。 六、科室分科或负责人变动时,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对国有资产进行分割和监交,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科对国有资产做分户账调整。 七、国有资产处置即国有资产无偿调拨、有偿转让、对外捐赠、置换、报废、报损等事宜。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院领导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报财政局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八、资产管理部门至少每年对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工作,发现余缺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领导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九、归口管理部门和科室在计划、购置、保管、使用、维修、报废、报损、出租、转让、出售等环节都必须认真、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医院定期对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现象,要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问题和思路word版本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问题和思路 --- 研究文献述评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进展 从总体上讲,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到目前为止仍处于探索阶段,且各地的改革也极不平衡。1999 年9 月中共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要坚持“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即“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国有资产,授权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控股公司经营国有资产”,“从体制上、机制上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由于实践上尚未找到成熟的管理模式,所以“允许和鼓励地方试点,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方式”。从目前进展情况看,除了中央政府管理的国有资产,国务院有了较大动作外,地方政府管理的国有资产,主要是上海、深圳等少数地区进行了积极探索,其他大部分地区1998 年之后由于面临机构改革总体上基本处于滞后的状态。 1、中央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探索。为了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中央政府在最近几年连续出台了几项力度较大的改革措施。 一是国务院机构改革顺利实施,撤消了主管工业企业的十个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改为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同时转变职能,不再直接管理企业,将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改为按投入资本享受所有者权益的资产纽带关系。 二是采取坚决措施,停止军队系统、中央公检法系统的一切经商活动,同时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及管理的直属企业坚决脱钩。到1998 年底,原属52 个中央党政机关的530 个国有企业和企业集团,全部解除了行政隶属关系。 三是在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组建一批特大型的企业集团公司,进行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即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并相应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2、以深圳、上海为代表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探索。在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上海和深圳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头。以上海为例,从1993 年7 月起,上海市便着手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经过六年多的探索,目前基本形成颇具特色的“两级管理、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所谓“两级管理”,即通过市对区县的综合授权,市、区县两级政府对所属企业中的国有资产行使所有者职能; 所谓“三个层次”,即经过改革,两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均

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几点思考

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几点思考 田刚 〔内容摘要〕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已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仅就国有资产是如何流失、原因分析以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作一个肤浅的探讨。 〔关键词〕国有资产流失原因分析基本对策 〔作者简介〕水城矿业集团公司高级政工师 如何从制度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笔者主要从国有资产流失途径、原因分析以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进行初浅的探讨。 一、目前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途径 首先企业财务管理、经营管理中的流失。一是处置固定资产不入账。二是应收账款不入账。三是通过投资转移资金。四是在担保中的国有资产流失。五是购销环节的国有资产流失。六是在工程发包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七是私设“小金库”。八是偷漏国家税款,利用虚假发票报销,虚列成本。 其次是企业改制重组、产权转让过程中的流失。具体表现为:1、财产清查不彻底。2、资产评估不规范。3、资产剥离不严格。4、产权交易不透明。5、执行优惠政策不严肃。6、逃废债务。 第三是国有资产隐性流失。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是当前国资流失的一种新形式。一是“三产”企业无偿占用国有资产。一些国有企业投入资金、技术、物资开办大集体等各类“三产”产业。或让出适销产品的经营权给“三产”公司,或将国有企业的某个车间整建制地划出成为“三产”公司,或者为没有产权关系的“三产”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在进行这些产权转移程序时,仅凭协商或领导意见确定,手续不全,资产转移无账可查,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二是国企“寄生公司”侵吞国有资产及其收益。主要表现是:一些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高利润企业,把主营业务中高收益部分独立出来,由企业领导、员工私人投资成立的“民营”公司经营,获取的高额利润就成了职工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福利”。这类“寄生公司”不仅会造成巨额隐性国有资产流失,而且因其脱离监管易成为腐败行为的多发地带,但由于相关法规不完备、监管层认识不到位等原因,在刑法中仍是空白,这在客观上造成“寄生公司”的蔓延。三是国有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实物形态,有的尚未资本化,管理难度大,也容易流失。这在一些经济状况良好,企业品牌效益好的国有企业转制中尤为突出。 第四是决策失误导致的流失。决策失误有多种原因,如局部利益或区域利益驱动、个人利益驱动、决策不符合程序、不民主、个人说了算、盲目决策等。决策失误往往体现在盲目跟进、重复建设、项目流产、没有市场竞争力的项目建设方面等等,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第五是资金帐外运作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一些企业通过转移或截留收入、利用虚假发票等虚列成本,设立“小金库”或“寄生公司”,使大量国有资产帐外运作,减少收益。如前几年查处的山西电科院山西省电力公司下属分公司在1998年到2003年间,就通过此法以发放各种奖金、为职工投资民营公司等将截留收入4285万元私分给个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是经营管理者能力局限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有些国有企业经营者受其经营管理能力所限,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财务管理混乱,缺乏必要的内控制度或制度执行不力,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形成大量坏帐、担保损失、生产成本失控、债务到期不能支付等,使得企业连年亏损,甚至破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第七是企业高管人员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利用职权,侵吞国有资产。如涉嫌广东省较大国有资产流失案的珠海某集团房产案,在其集团旗下的压缩机公司总经理采取各种方式套取企业资金,侵吞企业资产,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 第八是有关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不当行政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运营或监督、管理机构等在行使出资权、监督权、管理权时,越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或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不当行政行为,造成企业决策失误、经营不善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完整版)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经过学院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部分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在下级部门相对淡薄。除了负责资产管理的主要部门,其他相关部门虽然有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但基本上是“谁用谁管”,保管人员众多,责任不明确。办理出入库后不能及时入账,对于部门固定资产的内部管理不能做到心中有数,造成资产管理的不规范。 二是对报废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处理。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超过使用期限确已不能继续使用的、因管理不善造成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按规定的权限批准后,注销其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卡片。但由于部门管理人员缺失,近年存在没有及时处理不能使用和到期报废的部分固定资产的情况。 三是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力量需要充实。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对相关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看家理财的本领。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是固定资产的直接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负有重要的责任,如果由于其业务素质不高,使固定资产在管理时发生损失,是万万不该的。所以,除了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也要对行政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加强以会计法、会计制度、固定

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行政单位的财政文件制度为主要内容 的培训,使相关管理人员熟练掌握资产管理中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更新知识,从而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 二是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工作。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对一些长期不能使用或报废的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进行清理、处置。注销其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卡片,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充实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力量,加大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进行政策培训,集中学习资产管理办法、处置办法及配置标准等有关文件,进一步熟悉有关政策规定,提高工作水平。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解决八大问题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解决八大问题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解决八大问题世界经理人周刊 https://www.360docs.net/doc/c46056854.html, ( 日期:2003-12-05 ) 【https://www.360docs.net/doc/c46056854.html,编者按】形成从管理机构到管理内容的“集中”与“集权”,存在一定的风险。概括起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解决八个重大问题。 今年5月27日,国务院颁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解决了国有企业多年未能解决的“九龙治水”问题,使得政府得以借助其委托的特殊机构实现“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的有机结合。但是《条例》的设计也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空间,如对国有资产管理由过去的“分而治之”,转为“统而治之”,形成从管理机构到管理内容的“集中”与“集权”,存在一定的风险。概括起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解决八个重大问题。 一、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问题 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是关系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首要问题。世界银行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通过对100多个国家国有企业的调查,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国企都不赢利,国有企业效率低下,国有企业不是赢利的工具,而是政府用来弥补市场不足或者纠正市场失灵的工具。但是,由于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关系着我国国体、政体的格局,是保持国家稳定的一块基石;同时,我国国有经济的规模非常巨大,不可能通过疾风暴雨式的私有化手段来提高这部分资产的运营效率,因此,中国的国有企业不仅是政府用来弥补市场失灵的工具,还应当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关注经营管理能力。由此可见,我国国有企业从总体上来看,其功能应该是多元的,而不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资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资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和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本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本单位的资产,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条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督,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五条资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办公室是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本单位法人代表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责。 第六条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由办公室、财务室统一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资产的帐、卡管理及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

帐卡相符、帐物相符。 (三)负责规定权限范围内国有资产的购置、使用、调拨、处理等的审核报批、核算、控制和监督; (四)负责本单位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和实现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总账和明细账目,固定资产管理设卡片登记,统一编号,做到定人、定位、定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实行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财务部门统一建账、核算。明确财务部门、财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部门的责任。 第九条本单位应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做到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手续健全,责任明确,管理有序,监督有力,家底清楚,物尽其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第三章国有资产配置及使用 第十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根据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 第十一条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有资产无法满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 (二)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相关资产; (三)难以通过市场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或者采取市场购买方式的成本过高。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资产,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协商后有权调剂处置。拒绝调剂处置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建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其缓拨或停拨有关经费。 第十三条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

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 国有资产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物质基础,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资产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然而目前我国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十分严重,不仅数量巨大,而且影响恶劣。现在如何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本文从国有资产流失的现状、原因及对策方面进行了探讨,该篇论文出发点既是对国家财产的保护意识,意义在于让大家认识到国有资产的安全有待大家共同去维护,可以维持国家利益。 【关键词】国有资产流失产权交易激励机制 国有资产是国家得以存在,国家机器得以运转的物质基础。尤其是在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中国,国有资产更是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处于转轨中的中国一直面临着一个严酷和令人困惑的现实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从生活经验和实际案例来看,这种流失是触目惊心的。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不仅会使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的外部条件受到破坏,而且还会威胁到社会财富的积累进而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因此,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应当引起国家及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并从法律上探讨遏制和解决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 一、我国国有资产流失的概述

(一)国有资产流失的内涵 1.国有资产的定义 国有资产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物质基础。国有资产的快速增长,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源泉保障。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国有资产总额约十多万亿元,每年因种种原因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达数百亿元,且呈递增态势,其中大部分是企业国有资产,这已经成为困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因此,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建立约束机制,预防国有资产流失,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2.国有资产流失的定义 所谓国有资产流失,主要指运用各种手段将国有产权、国有资产权益以及由此而产生出来的国有收益转化成非国有产权、非国有资产权益和非国有收益,或者以国有资产毁损、消失的形式形成流失。改革开放以来,国有资产有了很大的增长,规模在迅速扩大,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对这样庞大的国有资产,在资产经营、管理和监督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很明显的一点是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一些国有企业在实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和民营化等的改制过程中,以各种方式低估或低价转让国有资产,在出售国有资产时,不是在市场中公开进行,而是私下交易,有的甚至一卖了之,或把国有资产直接量化到个人。一些国有企业在实行市场经济改革中,由于不善于经营,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效益流失。(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国有资产流失的关系 党的十五大以后,股份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普遍推广。这种新体制的实施,为我国国有企业走出困境、重振雄风、注入活力提供了政治保证。但由于一些企业在操作中的不规范,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其现象为:一是将国有资产低估或不进行评估就低价入股。一些股份制企业在组建过程中,对国有资产高值低估。最常见的手法是对其中有形资产部分按原值等价折合入股,如对土地、房产等大宗不动产按原购入价评估,不计其市场升值部分。相当一部分企业甚至把原来国家拨给的土地,不计价折合成国家股份划作自己企业的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笔者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进行了剖析,并对今后应采 取的措施和对策做了探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属国家所有,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资源的总和。我国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仍坚持所有 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体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整个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物质 基础,虽然不能直接为创造经济价值,但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 的作用。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对行政事 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受计划经济时期管理模式的,行政事业单位国 有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不仅给国有资产的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而且使国有资产使用效 率低下,加大了政府运行成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重视不够由于行政事业 单位国有资产属于非经营性资产,不能直接投入到生产经营过程中去创造经济效益,一些地 方政府和单位只重视抓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而忽视了对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思想上的 轻视,导致这部分资产在利用和管理上出现漏洞。 (二)账实严重不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 产账面原值与现值存在很大差距。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实行集中代理核算的地方,由 于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的脱节,加之人员素质、责任心以及核算软件的缺陷,有些连固定资 产明细账(台账、卡片)也不设,更谈不上固定资产账账、账实、账卡核对,造成固定资产所 反映的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此外,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是造成这一问题发生的一 个重要原因。 (三)部分单位占有大量与行政管理无直接关系的国有资产,“非转经”后存在诸多问题如:出租的铺面、经营的宾馆、培训中心、印刷厂、修理厂、内部商店等,这些资产 并不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所必需的,与行政管理无直接关系。况且,“非转经”后还存在着盲目投资、产权不清、管理混乱、收益分配向个人倾斜等问题。巨额的资产闲置与低效率运行,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和政府运行成本较高。 (四)国有资产占有量差距 较大,形成部门之间办公条件苦乐不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主要来源于财政投资,由于投资和 占用的无偿性,使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无计划或计划性不强,盲目攀比。同时,各级财政 部门在安排支出时,也没有将资金拨付与单位拥有资产挂钩。特别是在安排修缮费和基建 支出时,没有人均资产比率,导致部门间办公条件苦乐不均,一部分资产闲置浪费,利用率低, 损耗严重。 (五)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国家在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撤销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执法主体资格不复存在,有效的监督无从谈起。同时,尽管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 局先后制定了部分法规制度,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这些法规制度对行 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缺乏完善的配套措施,导致对这部 分资产管理手段落后,下列现象较为普遍: 1.随着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变动,国有资产移交 手续不全,损失严重;2.一些单位不经批准,不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擅自低价出售国有资产;3. 一部分国有资产被本单位或外单位职工长期无偿占用,不能回收。少数干部离退休后,不按 规定交回为其配备的办公用具,据为己有;4.借工作调动或机构改革之机,私分国有资产,化公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与原则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 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1.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包括: (1)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 (2)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 (3)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4)接受捐赠的资产接受捐赠的资产 (5)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2.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包括: (1)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 (2)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3)接受捐赠的资产; (4)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按照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的要求,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管理体制,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运作高效”的目标。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3)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5.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活动中行政事业单位应遵循的原则: (1)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2)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3)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二、资产配置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2.与行政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 3.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4.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勤俭节约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财政部门对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举措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举措 企业国有资产主要是指国家作为一种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产多少以及其理应获得的权益。我国企业的国有资产流失是指企业的国有资产经营者在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通过各种途径,造成国有资产的非正常损失,因此而使国家在企业的权益减少。 1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 国有资产通常有三种表现形式:国有企业的资产或国有股权、政府的现金和公共设施。当国有资产在价值形态或表现形式的转换中,交换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时,则视为资产流失。国有资产流失是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有很多方面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1.1 在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的过程中发生国有资产流失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国对一些经营不善或收益过低的中小型国有企业进行了股权的转让,将这些企业出售给非公有制企业或者个人。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由于国有企业的出售并没有严格按照市场的原则进行,所以国有企业总是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被出售,这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极大损失。同时,在国有企业出售的过程中,一些企业的经营者以及政府部门的主管与部分私有企业勾结,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部分企业在合并、分立、破产和终止时不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没有按照规定清算企业的国有资产,造成这些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损失。部分企业的经营者利用企业破产的机会大肆侵吞国有资产,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破产的主要动机是为了逃避债务,当企业破产之后银行贷款自然销毁,如此这些国有资产就无法收回。 1.2 企业用人制度存在缺陷企业的高层多为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甚至有部分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自身就是由政府官员兼任,这些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只对任命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而不对企业和企业的职工负责,他们在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决策时就有可能只注重上级主管部门的利益甚至自己的私人利益,而不注重企业的经营利润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造成企业经营利润降低,国有资产出现流失。我国正规的经理人市场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造成了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评价都没有实现市场化,使得企业的管理人员大多不是专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对经营者的外部约束作用十分微弱,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四个创新

十六大报告指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要继续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体现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 理论创新首先,突出体现在所有权的理论问题上,明确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思想。十六大报告指出“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完全符合中国当前的实际。 归纳起来,对于国有资产归属与管理目前主要有两种提法:一是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统一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二是社会上有人提出的分级所有,授权经营;三是十六大明确的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履行出资人职责。 “分级管理”的提法是针对当时国有资产管理状况提出的,但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表明这种提法缺乏可操作性,管理的涵义和范围也比较模糊,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出资人到位的问题,更无法明确权、责、利。 “分级所有”的提法是借鉴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试图改变政府直接经营管理国有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现状,彻底廓清各级政府管辖范围内国有资产的边界,以避免政府的随意、短期行为。这种方式涉及修改宪法等一系列法规,理论认识也不尽一致,具体操作也相当复杂,既不利于中央集中体制的巩固和政令、法规的统一,而且也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一旦面对各个利益部门,反而会引起一些争论和认识上的混乱。 “分级产权”的提法,实际上就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建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法律规定和管理实际上都是与现实相符的。“分级产权”的表述不仅结束了“分级管理”还是“分级所有”的争论,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权理论的重大发展,而且有利于做到分权合理、集中有度、责权明确,有利于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 体制创新十六大报告指出“建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就为国有资产管理创新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 首先,在体制框架上,确立了要与建立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相联系,即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坚持国家统一所有的基础上,政府分级行使出资人职责,委托专门机构管理经营,探索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 坚持国家统一所有。一是明确最终所有权归国家。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员,归国家统一所有。二是在于各级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营运和监督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法律和法规,这在现实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政府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必要时有权统一配置资源。 分级行使出资人职责。通过逐级授权,明确管理国有资产的范围,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行使出资人职责,负责所辖国有资产的管理、收益和处置等。这与现行体制的区别在于,不再由国务院统一行使全部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地方政府将明确享有所投资企业的产权和产权收益。 委托专门机构管理经营。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与行使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分设。各级政府成立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代表政府统一管理国有资产。由国资委授权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产营运主体,具体行使所投资企业的出资人职责。 其次,在管理机构上,明确要求在“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这是对多年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践的总结和提高,是尊重实践、尊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市场活力普遍增强、效率显著提高,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与此同时,一些国有企业逐渐暴露出管理不规范、内部人控制严重、企业领导人员权力缺乏制约、腐败案件多有发生等问题,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中多头监督、重复监督和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也日益突出。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切实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充分体现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时效性,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实现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全覆盖,加强对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坚持权责分明,协同联合。清晰界定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工作合力,形成内外衔接、上下贯通的国有资产监督格局。 坚持放管结合,提高效率。正确处理好依法加强监督和增强企业活力的关系,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方法,尊重和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完善制度,严肃问责。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监督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责任主体,严格追究责任。 二、着力强化企业内部监督 (三)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企业集团应当建立涵盖各治理主体及审计、纪检监察、巡视、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工作体系,强化对子企业的纵向监督和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监督。健全涉及财务、采购、营销、投资等方面的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进一步发挥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的财务、法律审核把关。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工作的联动配合,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流程管控的刚性约束,确保内部监督及时、有效。 (四)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对经理层的监督。深入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加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约束,依法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和董事长履职行为,落实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的法定责任。切实加强董事会对经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情况的监督。设置由外部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董事会依法审议批准企业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增强董事会运用内部审计规范运营、管控风险的能力。 (五)加强企业内设监事会建设。建立监事会主席由上级母公司依法提名、委派制度,提高专职监事比例,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大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落实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纠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等职权,保障监事会依法行权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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