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禁用慎用药物

儿童禁用慎用药物
儿童禁用慎用药物

儿童禁用慎用药物

为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就我院现使用药品对特殊人群禁、忌使用及须谨慎使用的药品进行归纳,给予特别提示。未提示到的药品可能是在整理时疏漏,医师在首次使用每一种药品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

如何理解“慎用”、“忌用”和“禁用”

“慎用”是指可以使用,但需密切注意有无不良反应,一般药物慎用的对象多见于老人、小儿、孕妇及心脏、肝、肾等功能低下者,这些人由于机体生理或病理特点,可在使用某种药物是加重该药的不良反应。此时应及时停药。

“忌用”是指不宜使用。提醒某些用药者此药的不良反应产生的不良后果,如心得安对支气管及血管平滑肌的β2受体有阻断作用,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及鼻黏膜毛细血管收缩,故忌用于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病人,凡属忌用某药,应尽量避免使用。

“禁用”是禁止使用。如对青霉素过敏者,应禁用青霉素。凡属禁用的药品,绝对不能使用。因此,患者应遵医嘱或使用说明书上说明的“慎用”、“忌用”和“禁用”来用药。

儿童用药在许多方面与成人不同,主要由于儿童的生长发育比较快。因此不能在生理上、医学上或药学等方面认为儿童是“小尺寸的成人”。根据成人的剂量按比例确定儿童剂量,尽管这是不合适的,但是过去长期使用这种说法。临床使用治疗范围比较大而且副作用小的药物时,即使剂量不精确,也有令人满意的治疗效果。然而某些治疗与安全范围较窄的药物,微量差异即可引起毒性,、。如地高辛、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细胞毒性类药物,这些药物需根据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疾病状态、个体反应状况加以调整。就是说儿童用药需医、护、成等密切注意用药后的生理反应。1972年FDA规定:药厂必须提供充分的临床研究报告,才可以在药品标签和说明书中附儿童使用说明。目前,在美国80%的用于儿童的药物并未得到FDA批准正式用于儿童治疗。由于许多药厂不愿意花费大量金钱用于儿童的临床药物研究,因此医生无法得到关于儿童用药的指导。ADRs分A型和B型两大类。A型不良反应(量变型异常)主要是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过强所致。其特点是可以预测,通常与剂量有关,在人群中的发生率虽高,但死亡率低,如副作用、毒性作用(致畸、致癌、致突变)、继发反应、和后遗效应。B型不良反应(质变型异常)是与正常药理作用完全无关的一种异常反应。一般很难预测,常规的毒理学筛选难以发现,其发生率虽低,但死亡率高,如过敏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等。很多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尚不明确,但已注明禁用慎用范畴的药物一般是肯定的,但这些药物针对相应疾病做必要的治疗时时相对的。

一、婴儿受乳母用药影响

“哺乳期妇女禁用、忌用、慎用”

是警示乳母在常规剂量服用某药时,该药物进入乳母乳汁的量已超过乳儿对该药的安全用量或适用量,可导致乳儿发生不同程度不良反应。或进入乳汁的药物即使不直接导致乳儿发生不良反应,但可与乳汁中多种成分结合,影响乳儿对营养成分的吸取而间接影响乳儿。

经乳汁进入婴幼儿体内的药量主要决定3个因素:1.母体内的血浆药物浓度。2.药物从母体的乳汁中转运的能力。3.婴儿吸吮的乳量。由于大多数药物的分布容量均较高,血浆浓度相对较低,因此转运入乳汁中药物含量有限,一般不超过母体一日药量1%,但也有例外,如红霉素、地西泮、、巴比妥类和磺胺类药。由于乳汁中脂肪含量较高,因此脂溶性高药物易进入乳汁,药物分子量愈小,也愈容易转运,当分子量小于200时,血浆与乳汁浓度相近。乳汁的PH一般在7.0左右,低于母体血浆PH值。这样弱酸性的药物在乳汁中的浓度常低于血浆浓度(M/P≤1.0),而弱碱性药物存在乳汁中浓度等于或高于血浆浓度(M/P ≥1.0)。只有游离型的药物才能扩散进入乳汁,蛋白结合率高,进入乳汁药量少。

总之,哺乳期用药应严格掌握适应症,选择已明确对婴儿安全无不良影响的品种。应在哺乳后立即服药,并适当推迟下次哺乳时间,以减少药物进入乳儿体内。哺乳期应尽量避免使用无可靠数据作参考的药物,否则在用药期间宜暂停哺乳。

哺乳期应用对婴儿可能产生不良反应的药物

金刚烷胺:可能引起尿潴留、呕吐、皮肤潮红;胺碘酮:可能引起肺毒性;苯丙胺:可能引起不安、

睡眠障碍;溴化物:可能引起潮红、衰弱;泻药:可能引起腹痛、绞痛样症状;氯霉素:可能引起骨髓抑制、拒食、呕吐;氯丙嗪:可能引起嗜睡、致死;西咪替丁:可能降低胃酸分泌、降低药物代谢、中枢神经兴奋;氯马斯汀:可能引起不安、拒食、项强、嗜睡;可待因:可能引起心动过速;环磷酰胺:可能引起免疫抑制;地西泮:可能引起镇静、在婴儿体内蓄积;麦角胺:可能引起呕吐、腹泻、惊厥;乙醇:可能引起嗜睡、出汗、生长受阻;消炎痛:可能引起惊厥;异烟肼:可能引起维生素B6缺乏;锂盐:可能引起紊乱,心血管障碍;美散痛:可能引起骤停可产生截断综合症;甲巯咪唑:可能引起甲状腺功能低下;甲硝唑:乳汁浓度与血浆浓度相近,对中枢神经和造血的不良反应有高难度危险;萘啶酸: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烟碱(过量):可能引起休克、不安;呋喃妥因:对G—6—PD缺乏的婴儿可产生贫血;苯巴比妥:可能引起镇静,反应性下降,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吸吮反射障碍;苯妥英:可能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强的松:可能引起生长受阻;水杨酸盐:可能引起代谢性酸中毒、潮红;磺胺类:增加核黄疸危险性,过敏反应;四环素:可能产生永久性牙齿黄染;甲磺丁脲:可能引起黄疸。阿魏酸钠、肌氨肽苷、硫酸软骨素哺乳妇女慎用。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哺乳期禁用。奥拉西坦注射液:哺乳妇女不应使用。头孢呋辛酯:慎用或暂停哺乳。

二、儿童禁、忌、慎用药品

抗感染药物

氨苄西林丙磺舒:2岁以下儿童禁用。

氨苄西林钠氯唑西林钠:新生儿尤其早产儿应慎用。

氯唑西林:本品能与胆红素竞争和血清蛋白的结合能力故有黄疸的新生儿应慎用本品。

美洛西林钠舒巴坦钠:儿童尚缺乏研究资料。

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12岁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不清楚。

头孢氨苄甲氧苄啶: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头孢呋辛针剂:3个月以下儿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定,不推荐使用。

头孢克肟:早产儿、新生儿不宜使用。

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本品已被有效地用于婴儿感染的治疗;但对早产儿和新生儿尚未进行广泛的研究,因此本品在用于新生儿和早产儿前必须权衡利弊后谨慎应用。

头孢羟氨苄甲氧苄啶胶囊: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头孢曲松钠:新生儿(出生体重小于2kg者)的用药安全尚不确定。有黄疸的新生儿或有黄疸严重倾向的新生儿应慎用或避免使用本品。

头孢噻肟钠:婴儿不宜作肌内注射。

头孢替安:安全性尚不确定(包括早产儿、新生儿)。

头孢唑林钠: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新生儿不推荐因应本品。

头孢唑肟: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确定。

阿米卡星:氨基糖苷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

链霉素:本品属于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积蓄而产生毒性反应。

奈替米星:新生儿避免应用,如确有指征应用时,给药方案必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进行调整方可应用,否则,不宜使用。

克拉霉素:1个月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乙酰螺旋霉素:6个月以内小儿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定。

多西环素:8岁以下儿童禁用。

四环素: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形成稳定的钙化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本品。

甲砜霉素:新生儿避免使用。氯霉素滴眼液: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

去甲万古霉素:新生儿和婴幼儿中尚缺乏应用本品资料。

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受关节软骨发生永久性损伤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复方磺胺甲恶唑片、增效联磺片、磺氨嘧啶锌: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应禁用。

利福平:本品在5 岁以下小儿应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婴儿慎用。

乙胺丁醇:13岁以下儿童缺乏临床资料,由于在幼儿中不易监测视力变化,故本品不推荐用于13岁以下小儿。

奥硝唑:儿童慎用,3岁以下儿童不用。

呋喃拖妥因:新生儿禁用。

呋喃唑酮:新生儿禁用。

甲硝唑:儿童慎用,并减量。

磷霉素钠:对新生儿的安全性尚缺乏资料,应慎用。

复方酮康唑乳膏:小儿禁用。克霉唑:3岁以下儿童用药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立。

两性霉素B:儿童用药静脉及鞘内给药剂量以体重计算均为成人,应限最小有效量。

咪康唑:1岁以下婴儿禁用,由于儿童处在生长发育期,肝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萘替芬: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特比萘芬:儿童暂不用。

酮康唑:本品不宜用于2岁以下儿童。氟康唑:小儿不宜应用。

伊曲康唑:因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建议不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

制霉菌素: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阿昔洛韦:虽未发现特殊不良反应,但应慎用。

泛昔洛韦:18岁以下儿童安全性尚未确定。

更昔洛韦:因有潜在的长期致癌性和生殖系统毒性,对于12岁以下小儿患者,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我院主要在儿科使用本品。目前我院在技术上尚不能鉴别诊断巨细胞病毒)应引起足够的重视。金刚乙胺:儿童安全性尚未建立。

拉米夫定:目前尚无16岁以下患者的有效和安全性资料。

甲苯咪唑:2岁以下婴幼儿禁用。

神经系统药物

丙氧氨酚复方片:7岁儿童不宜使用。

丁丙诺啡:7岁儿童不宜使用。

富马酸异丙吡仑:儿童慎用。

哌替啶:婴幼儿慎用。

阿司匹林、阿司匹林赖氨酸盐:发热脱水者,易出现毒性反应,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水痘可能发生瑞氏综合征。阿司匹林精氨酸盐: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阿西美辛:儿童不推荐使用。

氨酚比林注射液:1岁以下儿童及新生儿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禁用。

氨基葡萄糖:尚缺乏临床资料,儿童也不明确。

氨珈黄敏:儿童不推荐使用。

贝诺酯:小儿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患儿有引起瑞氏终合症的危险,小儿除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外,尽量不用。

吡罗西康:儿童禁用。

对乙酰氨基酚: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复方氨酚烷胺:儿童不推荐使用。

复方北豆根氨酚那敏片:3岁以下儿童慎用。

赖氨匹林:一般12岁以下小儿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慎用。

洛索洛芬钠:不推荐儿童使用。

美洛西康;15岁以下儿童均禁用。

萘丁美酮:儿童禁用。

萘普生:2岁以下儿童禁用。

双氯芬酸钠;16岁以下儿童慎用。

酮洛芬:小儿慎用。,

小儿氨酚黄那敏: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乙哌立松;儿童安全性尚不确定。

吲哚美辛:小儿慎用。

苯溴马隆:儿童不推荐使用。

多巴丝肼:儿童慎用。

金刚烷胺: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奋乃静:儿童慎用。

氟奋乃静: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氟哌啶醇:儿童慎用。

氟哌利多:儿童慎用。

氯丙嗪:6岁以下儿童慎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氯氮平:12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三氟拉嗪: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易发生锥体外系症状,酌情减量。

舒必利:儿童慎用。

阿米替林: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

丙米嗪: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文拉法辛:儿童慎用。

阿普唑仑:影响新生儿中枢神经活动等。

艾司唑仑:影响新生儿中枢神经活动。

地西泮影响新生儿中枢神经活动,儿童慎用,新生儿禁用。

硝西泮:儿童禁用。

苯巴比妥:可引起依赖性及致新生儿撤药综合症;也可起新生儿抑制,儿童可能引起反常的兴奋,应注意。丁螺环酮:儿童禁用。

氯氮焯:6岁以下儿童慎用,6岁以上儿童减量使用。

氯美扎酮:哺乳期妇女及儿童慎用。

羟嗪:6岁以下儿童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溴米那普鲁卡因注射液: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小儿的毒性反应大于成人,应慎用。

苯海索:儿童慎用。

丙戊酸钠:本品可蓄积在发育的骨骼内,儿童用药应注意。

消旋山莨菪碱:婴幼儿慎用。

吡拉西坦:新生儿慎用。奥拉西坦:儿童尚不明确。

丙泊酚:儿童使用会导致心率减慢,心率下降,10%~20%。3岁以内儿童慎用。

布比卡因:12岁以下小儿慎用。

丁卡因:5岁以下儿童慎用。

利多卡因:可导致新生儿高铁血蛋白血症,新生儿用药可引起中毒,早产儿较正常儿半衰期长。

依托咪酯:10岁以下儿童慎用。

维库溴铵:7周至1岁的婴儿,对本品的敏感性比成年人高。

循环系统用药

洋地黄毒苷:新生儿对本品的耐受性个体差异较大,其肾清除减少;早产儿与为成熟儿对本品敏感,按其不成熟程度而减少剂量;按体重或体表面积,1月以上婴儿比成人用量大。

美西律:美西律在儿童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确定。

单硝酸异山梨酯: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地尔硫焯: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葛根素:缺乏临床数据,但由于本品吸收快、分布快、消除快、因此儿童、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不建议使用。

硝酸异山梨酯:儿童用药的安全及效果均不确定。

氨苯蝶啶氢氯噻嗪片:慎用于有黄疸的婴儿,因本药可使血胆红素升高。

厄贝沙坦:18岁以下儿童尚无安全性资料。

非洛地平:对婴儿可能有严重不良反应。

复方利血平氢氯噻嗪片:儿童慎用。

卡托普利:曾有报告本品在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卡维地洛:18岁以下病人尚无临床研究资料。

美托洛尔:对胎儿和新生儿可产生不利影响,尤其是心动过缓。

普萘洛尔:不推荐儿童使用。

特拉唑嗪:儿童安全性尚不确定。

维拉帕米: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确定。

乌拉地尔:儿童很少使用本品。

依那普利:儿童慎用。

多巴酚丁胺:儿童用药应严密监测。

肾上腺素:儿童必须应用本品时应慎用。

阿昔莫司:儿童禁用。

苯扎贝特:儿童不宜使用。

非诺贝特:不能用于儿童。

洛伐他丁:在儿童中使用有限,长期安全性未确定。

普洛布考: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未知,故不宜使用。

辛伐他丁: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不推荐给儿童使用。

倍他司丁:儿童忌用。

川芎嗪:儿童不推荐使用。

氟桂利嗪:本药能通过血脑屏障,有明确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且儿童中枢神经系统对药物反应敏感;代谢机能相对较弱,目前虽无详细儿童用药研究资料,原则上儿童慎用或忌用此药。

桂哌利特:不能推荐儿童使用。

烟酸:烟酸在儿童中降血脂作用未经临床试验,2岁以下小儿胆固醇为正常发育所需,不推荐应用烟酸降血脂。

呼吸系统用药

复方可待因口服液:早产儿和新生儿禁用。

可待因:新生儿、婴儿禁用。

愈美:2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安茶碱片:可使新生儿血浆清除率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儿童慎用。

布地奈德:2岁以下儿童慎用或不用。

多索茶碱:尚无儿童有效及安全性资料。

二羟丙茶碱:可使新生儿血浆清除率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可致危险程度。

复方安茶碱片:本品可使新生儿血浆清除率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

特布他林:12岁以下儿童与小儿的剂量尚不确立。

消化系统用药

奥美拉唑: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儿禁用。

复方枸橼酸铋钾甲硝唑胶囊:8岁以下儿童慎用。

复方雷尼替丁胶囊:不建议儿童使用。

枸橼酸铋雷尼替丁胶囊:不适宜用于儿童。

雷贝拉唑钠、泮托拉唑钠:儿童无用药经验。

雷尼替丁:8岁以下儿童禁用。

西咪替丁:幼儿容易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故而应该慎用。

丁溴东莨菪碱:小儿慎用。

肌苷:儿童慎用。

莨菪浸膏片:婴幼儿慎用。

甲氧氯普胺:小儿不宜长期使用。

昂丹司琼:3岁以下儿童无用药数据。

多潘立酮:1岁以下儿童应用时不能完全排除发生中枢系统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应慎用。儿童用药指征仅限于控制化疗相关的恶心、呕吐。

格拉司琼:对于儿童不推荐使用。

曲美布丁:儿童慎用。

酚酞:幼儿慎用,婴儿禁用。

复方地芬诺酯:2岁以下小儿禁用。

洛哌丁胺:5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甘草酸二铵:新生儿、婴幼儿的剂量和不良反应尚不确立,暂不用。

苦参素:尚无儿童用药经验。

泌尿系统药物

布美他尼、呋塞米:在新生儿的半衰期明显延长,用药间隔应延长。

氢氯噻嗪:慎用于有黄疸的婴儿,因本类药可使血胆红素升高。

影响血液及造血系统药物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较大量维生素K3可在新生儿特别是早产儿硬气溶血性贫血、高胆红素血症及核黄疸症。

鱼精蛋白:对新生儿有毒性,新生儿禁用。

羟苯磺酸钙:儿童禁用。

激素及有关药物

地塞米松:小儿使用须十分慎重。

氟氢可的松:儿童慎用。

哈西奈德:一岁以内儿童尽量不使用。

甲泼尼龙:儿童慎用。

泼尼松:儿童慎用。

氢化可的松:儿童慎用。

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谨慎。

苯丙酸诺龙注射液:儿童长期应用可严重影响生长,可致早熟,儿童慎用。

丙酸睾酮:儿童长期应用可影响生长发育,儿童慎用。

睾丸片:婴儿和青春期前的儿童禁用。

甲睾酮:儿童长期应用,可严重影响生长发育。

十一酸睾酮:儿童长期应用可导致早熟、骨骼早闭,影响生长发育,应慎用。

甲羟孕酮:儿童慎用。

阿卡波糖:18岁以下儿童也不用。

吡格列酮:不宜用于儿童。

罗格列酮:不推荐儿童患者使用。

瑞格列奈:12岁以下儿童禁用。

胰岛素注射液:儿童易产生低血糖,血糖波动幅度较大,调整剂量应0.5~1单位,逐步减少或增加;青春期少年适当增加剂量,青春期后再逐渐减少。

丙硫氧嘧啶:小儿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观察,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

甲硫氧嘧啶:小儿用药过程中,应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

甲巯咪唑:儿童注意调节用量,用药过程中酌情加用甲状腺片,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

左甲状腺素钠:在甲状腺替代治疗期间,必须严密监护,避免造成过低或过高的甲状腺功能,以免对胎儿及婴儿造成不良影响。

阿仑膦酸钠:儿童慎用。

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用药

葡萄糖:儿童补液过快、过多,可致心悸、心率失常,甚至急性左心衰竭。

抗变态反应药物

氯苯那敏:新生儿、早产儿不宜用。

氯雷他定:2岁以下儿童慎用。

氯马斯丁: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曲普利啶:12岁以下儿童慎用。

特非那定:3岁以下儿童一般不用本药。

异丙嗪:小于3个月小儿体内的药物代谢酶可能不足,不宜用本品,此外还有可能引起肾功能不全。新生儿或早产儿、患急性病或脱水的小儿以及患急性感染的儿童,在注射异丙嗪后易发生肌张力障碍。儿童一次口服75~125mg时,可发生过度兴奋、易激动或恶梦等异常。

专科常用药

丁苯羟酸乳膏:儿童慎用。

复方氟氢松尿素膏:儿童慎用。

维A酸片:儿童慎用。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不适于12岁以下少年儿童散瞳验光,儿童宜慎用。

呋麻滴眼液:长期使用可造成鼻黏膜损伤,萎缩性鼻炎禁用、小心慎用。儿童用药可用0.9%氯化钠液稀释1倍后使用。

盐酸卡替洛尔滴眼液:儿童慎用。

中药注射剂均需注意变态反应

引起中药注射液过敏休克的原因可能有三种:

A.经典变态反应过程,绿原酸及其类似物作为抗原进入机体使其处于致敏状态,当这一抗原再次进入机体时,产生强烈的抗原—抗体反应,使特敏体质者产生过敏反应包括过敏休克。首次用药即产生过敏反应休克者,可能是用药前接触过这些抗原,如口服含绿原酸的中成药或食物而使机体致敏。(绿原酸是中药金

银花所含具有抗菌作用的主要化学成分,是一种植物蛋白抗原,对机体有致敏作用,是易于引起变态反应的原因。多种复方中药注射剂中含有金银花,如双黄连、痰热清、热毒宁、清开灵等。)B.有些中药对心脏具有负性肌力和负性频率作用,而产生心脏抑制,血管扩张作用,可使血压下降。C.含有皂甙中药,用量过大或浓度过高的静脉用药,可致使呼吸中枢麻痹,上述三种作用相加、对肺功能产生负面作用。如遇高敏体质、心肺功能发育不全的儿童或心肺功能衰退的老年患者,尤其3岁以下儿童要慎用。

2007/05/18

药物禁用和慎用

禁用慎用 孕妇甲氧苄啶(TMP),SMZ-TMP,诺氟沙星(氟哌酸),氧 氟沙星,环丙沙星,洛美沙星,利福平、利福喷丁、氨苯砜、 咪康唑、制霉菌素、利巴韦林、阿糖腺苷、氯喹、乙胺嘧啶、 奎宁、伯氨喹、阿苯达唑(肠虫清)、左旋咪唑、噻嘧啶、美 法仑(溶肉瘤素)、苯丁酸氮芥、噻替哌、白消安、甲氨蝶呤、 硫嘌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羟基脲、丝裂霉素、平阳霉素、 阿霉素、表柔比星、吡喃阿霉素、长春碱、长春新碱、高三杉 酯碱、紫杉醇、他莫昔芬、丙卡巴肼、顺铂、卡铂、门冬酰胺 酶、咪哒唑仑、维库溴铵、苯噻啶、吲哚美辛(消炎痛)、双 氯芬酸、萘普生、金刚烷胺、多巴丝肼、甘露醇、茴拉西坦(三 乐喜),二甲弗林(回苏灵)、氟哌啶醇、地西泮、氯硝西泮、 碳酸锂、丙咪嗪、硝酸异山梨酯(消心痛)、硝笨地平(心痛定)、 地尔硫卓、阿替洛尔、比索洛尔、乌拉地尔、盐酸笨那普利(洛 汀新)、硝普钠、非洛地平、硫酸镁、肾上腺素、非诺贝特(力 平酯)、洛伐他汀(美降脂)、氟伐他汀、辛伐他汀、枸缘酸 铋钾(德诺)、西咪替丁、奥美拉唑(洛赛克)、兰索拉唑(达 克普隆)、酚酞(果导)、熊去氧胆酸、三乙丁酮(舒胆通)、 奥典肽、生长抑素(施他宁)、布美他尼(丁尿胺)、非那雄 胺(保列治)、前列地尔(pGE1)、华法林钠、低分子量肝 素、醋酸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格列齐特、复方碘口服液、 降钙素、阿仑瞵酸钠、达那唑、丙酸睾酮、司坦唑醇(康力龙)、 笨甲酸雌二醇、乙烯雌酚(乙菧酚)、结合型雌激素(妊马雌 酮)、孕三烯酮、氯米芬、特非那定、阿斯咪唑(息斯敏)、 色甘酸钠、硫唑嘌呤、左炔诺孕酮、硝酸毛果芸香碱(匹鲁卡 品)、双氯非那铵、乙酰唑胺 异烟肼、链霉素、哌奎、氮芥、 环磷酰胺、桂利嗪(脑益嗪)、 二氢麦角碱(海特琴)、吡拉西 坦(脑复康)、硫利达嗪、硫喷 妥钠、丙泊酚、布比卡因、丁卡 因、氯化琥珀胆碱、泮库溴胺、 哌库溴胺、卡马西平、五氟利多、 氯哌噻吨、氟地西泮、氟西汀、 哌甲酯(利他林)、匹莫林、奎 尼丁、美西律、利血平(降压灵)、 吲哚帕胺(寿比山)、羧甲司坦 (强利痰灵)、沙丁胺醇(舒喘 灵)、特布他林(博利康尼)、 丙卡特罗(美喘清)、强力安喘 通、替普瑞酮(施维舒)、胰酶、 甲氧氯普胺(胃复安)、多潘立 酮(吗丁啉)、西沙比利(普瑞 博思)、甘草酸二銨(甘利欣)、 螺內酯(安体舒通)、氨苄碟啶、 盐酸黄酮哌酯(泌尿灵)、红细 胞生成素、倍氯米松 哺乳妇女甲氧苄啶、SMZ--TMP、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洛 美沙星、乙胺嘧啶、甲硝唑、喷他脒、阿笨达唑、美法仑、白 消安、平阳霉素、长春新碱、异长春花碱、高三杉酯碱、门冬 酰胺酶、吗啡、阿司匹林、吲哚美辛、布洛酚、萘普生、萘丁 美酮、金钢烷胺、氟哌啶醇、硝笨地平、比索洛尔、乌拉地尔 (压宁定)、盐酸苯那普利、非洛地平、非诺贝特、洛伐他汀、 辛伐他汀、阿桔片、西咪替丁、奥美拉唑、奥曲肽、生长抑素、 降钙素、阿仑膦酸钠、孕三烯酮、盐酸苯海拉明、特非那定、 左炔诺孕酮、麦角胺咖啡因 酮康唑、奎宁、伯氨奎、环磷酰 胺、丙泊酚、卡马西平、硫利达 嗪、氟哌噻吨、氟地西泮、氟西 汀、奎尼丁、安可来(扎鲁司特)、 胰酶、甲氧氯普胺、螺內酯、红 细胞生长素、 新生儿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磺胺多辛(周效磺胺)、阿曲库铵、阿 司匹林、地西泮(安定)、盐酸笨海拉明 硫喷妥钠、吡拉西坦 婴、幼儿四环素、呋喃唑酮(痢特灵)、乙胺丁醇、咪康唑、阿糖腺苷、 甲笨咪唑、阿笨达唑、噻嘧啶、吗啡、哌替啶、阿司匹林、对 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舒必利(止吐灵)、阿桔片、奥美 拉唑、酚肽、地酚诺酯(止泻宁)、特非那定、安定 氟地西泮、丙卡特罗、颠茄、甲 氧氯普胺、多潘立酮、倍氯米松 儿童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洛美沙星、维库溴胺、吲裰布比卡因、氟奋乃静、氟哌利多

老年慎用禁用的药品

老年人要慎用与禁用的药品 镇静催眠药 如舒乐安定(艾司唑仑)、佳静安定(阿普唑仑)、鲁米那(苯巴比妥)、速可眠(司可巴比妥)、阿米妥(异戊巴比妥)等,若经常使用,会形成耐受性,需不断加大剂量,才能维持原来疗效,继而又易产生依赖性(成瘾性)。长期应用还可发生和加重慢性中毒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思睡、乏力、抑郁,以及思维迟缓、判断力下降、记忆力减退、情绪低落、精神错乱等症,故应间断性慎用,或数种药物相互交替使用,青光眼与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已成瘾者不能突然停用。 解热镇痛消炎药 如感冒高热用过量阿司匹林治疗,会发生大汗淋漓、体温骤降,甚至虚脱。吲哚美辛可发生头痛、眩晕、腹痛、腹泻、消化道溃疡或出血,也可引起肝功能损害,故应慎用。 平喘药 如氨茶碱,服后易发生体内蓄积中毒,出现烦躁、头痛、恶心、呕吐、失眠、腹泻、心动过速,甚至精神混乱和癫痫样发作等,故应慎用。若已患有甲状腺机能亢进、低血压、急性心肌梗死者,则禁用。 胃痛药 如山莨菪碱、阿托品是治疗胃肠道疼痛的要药,老年人尤其前列腺肥大者服后,可引起膀胱无张力,而出现排尿困难,故需改用它药,青光眼病人禁用。 止吐药 如甲氧氯普胺能治疗恶心、呕吐、嗳气等症,一般毒性较小,但对老年人与糖尿病患者,则容易引起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主要为困倦乏力,急性肌张力障碍,并呈阵发性发作,还会有癔病、癫痫样等症状,故应慎用。 泻药 如长期服用石蜡油(液体石蜡)可干扰脂溶性维生素的吸收引起缺乏症,同时也会影响钙、磷的吸收。长期应用果导片会导致肝脏损害。 利尿药 如用强效的呋噻米、依他尼酸,可使老年人发生排尿困难,故应改用氢氯噻嗪或螺内酯等中效、低效利尿药。

目前儿童禁用药品一览表

目前儿童禁用药品表 禁用药品:Cisapride 副作用说明 Cisapride从二千年迄今,在全球造成三百多名病患发生心律不整甚至死亡。Cisaprid与抗生素、抗霉菌剂、蛋白质分解酶抑制剂、胰岛素、及某些抗忧郁药物共同服用,会影响心跳频率,某些病患也最好不要使用Cisapride,如慢性肺阻塞疾病、癌症、电解质不平衡、上吐下泻等患者。过去部分医师开此药用于消除孩子的肚子不舒服,但卫生署两年前即公告禁用,因为当时发生了服用此药造成死亡案例。 禁用药品:codeine 副作用说明 可待因,为吗啡类药物,可直接抑制大脑控制咳嗽的中枢神经,达到减轻咳嗽的疗效;但两岁以下的幼儿肝脏功能未发育完全,无法代谢可待因成份,会出现呕吐、昏睡、走路不稳等副作用。

禁用药品:theophylline 副作用说明 为气管扩张剂,不建议给一岁以下或一般感冒病童使用。 禁用药品:Dexchlirpheniramin/chlopheniramin 副作用说明 抗组织胺,不建议两岁以下幼儿使用,因宝宝各脏器官功能不成熟,易受损伤。 禁用药品:aminoglycoside 副作用说明 为抗生素药品氨基糖苷类,卫生署明确规定六岁以下儿童禁止使用这类药品。比如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链霉素等这些可导致耳聋,还可能导致肾功能衰竭。 禁用药品:Macrolides

副作用说明 大环内脂类为抗生素药品,红霉素、罗红霉素、阿其霉素等,这些治疗衣原体、军团菌、支原体的特效药,往往对肝脏的损伤大,若药剂量大、用药时间长,可能造成肝功能衰竭、药物性肝炎,甚至死亡。 禁用药品:chloramphenicol 副作用说明 氯霉素类,这类药现在临床使用少,宝宝使用这类药可能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灰婴综合症,使肝功能衰竭。 禁用药品:Quinolones 副作用说明 奎诺酮类药,氟诺沙星、环丙沙星这类成人普及的药品,建议基本最好不要用或慎用,目前已有实验资料表明,这类药物可导致软骨发育障碍,影响宝宝生长发育。

药物的禁用与慎用

药物的禁用与慎用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药物的禁用与慎用 禁用慎用 孕妇甲氧苄啶(TMP),SMZ-TMP,诺氟沙星 (氟哌酸),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洛美 沙星,利福平、利福喷丁、氨苯砜、咪康 唑、制霉菌素、利巴韦林、阿糖腺苷、氯 喹、乙胺嘧啶、奎宁、伯氨喹、阿苯达唑 (肠虫清)、左旋咪唑、噻嘧啶、美法仑 (溶肉瘤素)、苯丁酸氮芥、噻替哌、白 消安、甲氨蝶呤、硫嘌呤、氟尿嘧啶、阿 糖胞苷、羟基脲、丝裂霉素、平阳霉素、 阿霉素、表柔比星、吡喃阿霉素、长春 碱、长春新碱、高三杉酯碱、紫杉醇、他 莫昔芬、丙卡巴肼、顺铂、卡铂、门冬酰 胺酶、咪哒唑仑、维库溴铵、苯噻啶、吲 哚美辛(消炎痛)、双氯芬酸、萘普生、 金刚烷胺、多巴丝肼、甘露醇、茴拉西坦 (三乐喜),二甲弗林(回苏灵)、氟哌 啶醇、地西泮、氯硝西泮、碳酸锂、丙咪 嗪、硝酸异山梨酯(消心痛)、硝笨地平 (心痛定)、地尔硫卓、阿替洛尔、比索 洛尔、乌拉地尔、盐酸笨那普利(洛汀 新)、硝普钠、非洛地平、硫酸镁、肾上 腺素、非诺贝特(力平酯)、洛伐他汀 (美降脂)、氟伐他汀、辛伐他汀、枸缘 酸铋钾(德诺)、西咪替丁、奥美拉唑 (洛赛克)、兰索拉唑(达克普隆)、酚 酞(果导)、熊去氧胆酸、三乙丁酮(舒 胆通)、奥典肽、生长抑素(施他宁)、 布美他尼(丁尿胺)、非那雄胺(保列 治)、前列地尔(pGE1)、华法林钠、低 分子量肝素、醋酸氢化可的松、地塞米 松、格列齐特、复方碘口服液、降钙素、 阿仑瞵酸钠、达那唑、丙酸睾酮、司坦唑 醇(康力龙)、笨甲酸雌二醇、乙烯雌酚 (乙菧酚)、结合型雌激素(妊马雌 酮)、孕三烯酮、氯米芬、特非那定、阿 斯咪唑(息斯敏)、色甘酸钠、硫唑嘌 呤、左炔诺孕酮、硝酸毛果芸香碱(匹鲁 异烟肼、链霉 素、哌奎、氮 芥、环磷酰胺、 桂利嗪(脑益 嗪)、二氢麦角 碱(海特琴)、 吡拉西坦(脑复 康)、硫利达 嗪、硫喷妥钠、 丙泊酚、布比卡 因、丁卡因、氯 化琥珀胆碱、泮 库溴胺、哌库溴 胺、卡马西平、 五氟利多、氯哌 噻吨、氟地西 泮、氟西汀、哌 甲酯(利他 林)、匹莫林、 奎尼丁、美西 律、利血平(降 压灵)、吲哚帕 胺(寿比山)、 羧甲司坦(强利 痰灵)、沙丁胺 醇(舒喘灵)、 特布他林(博利 康尼)、丙卡特 罗(美喘清)、 强力安喘通、替 普瑞酮(施维 舒)、胰酶、甲 氧氯普胺(胃复 安)、多潘立酮 (吗丁啉)、西 沙比利(普瑞博 思)、甘草酸二

禁用的鱼药大全

1、地虫硫磷(大风雷); 2、六六六; 3、林丹(丙体六六六); 4、毒杀芬(氯化莰烯); 5、滴滴涕(DDT); 6、甘汞; 7、硝酸亚汞; 8、醋酸汞; 9、呋喃丹(克百威、大扶农); 10、杀虫脒(克死螨); 11、双甲脒(二甲苯胺脒); 12、氟氯氰菊酯(氟氰菊酯); 13、五氯酚钠; 14、孔雀石绿(碱性氯); 15、锥虫胂胺; 16、酒石酸锑钾; 17、磺胺噻唑; 18、磺胺脒(磺胺胍); 19、呋喃西林(呋喃新); 20、呋喃唑酮(痢特灵); 21、呋喃那斯; 22、氯霉素; 23、红霉素; 24、杆菌肽锌; 25、泰乐菌素; 26、环丙沙星; 27、阿伏帕星; 28、喹乙醇; 29、速达肥; 30、乙稀雌酚; 31、甲基睾丸酮。 以下列出几种禁药的危害: 林丹、毒杀芬――均为有机氯杀虫剂,后者也用为清塘剂。其最大的特点是自然降解慢,残留期长,有生物富集作用,有致癌性,对人体功能性器官有损害等。 甲基睾丸酮、己烯雌酚――属于激素类药物。在水产动物体内的代谢较慢,极小的残留都可对人类造成危害。甲基睾丸酮对妇女可能会引起类似早孕的反应及乳房胀、不规则出血等;大剂量应用影响肝脏功能;孕妇有女胎男性化和畸胎发生,容易引起新生儿溶血及黄疸。 己烯雌酚可引起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头痛反应,使正常人的生理功能发生紊乱,损害肝脏和肾脏;可引起子宫内膜过度增生,导致孕妇胎儿畸形。

孔雀石绿――致癌、致畸、致突变,能溶解足够的锌,引起水生生物中毒。 锥虫砷胺――杀虫剂。由于砷有剧毒,其制剂不仅可在生物体内形成富集,而且还可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它具有较强的毒性,国外已被禁用。 五氯酚钠――它易溶于水,经日光照射易分解。常用于杀螺剂。它造成中枢神经系统、肝、肾等器官的损害,对鱼类等水生动物毒性极大。该药对人类也有一定的毒性,对人的皮肤、鼻、眼等粘膜刺激性强,使用不当,可引起中毒。 杀虫脒和双甲脒――农业部、卫生部在发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中,把杀虫脒列为高毒药物,1989年已宣布杀虫脒作为淘汰药物。双甲脒不仅毒性高,其中间代谢产物对人体也有致癌作用。该类药物还可通过食物链的传递,对人体造成潜在的致癌危险。 氯霉素――该药对人类的造血系统毒性较大,抑制骨髓造血功能造成过敏反应,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此外该药还可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及抑制抗体的形成。该药已在国外较多国家禁用。 呋喃唑酮――呋喃唑酮残留会对人类造成潜在危害,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残病。目前已被欧盟等国家禁用。 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和吡啶基醋酸汞――汞对人体有较大的毒性,极易产生富集性中毒,出现肾损害。国外已经在水产养殖上禁用这类药物。 对于这些知识,许多养殖户和经销商不甚了解,容易造成违规使用的现象,对人类的身体健康构成很大的威胁。因此,大家必须认清禁用渔药的危害及其相关知识,提高警惕,严格把关,坚决杜绝禁用渔药的使用,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长期利益,广大养殖户应慎而对之。

常用药品禁忌

常用药品禁忌大全 1、阿奇霉素心脏病患者慎用。 2、甲硝唑哺乳期妇女、妊娠3个月内的孕妇、有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和血病患者禁用。 3、阿司匹林: (1)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症,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4)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4、氨咖黄敏胶囊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5、消炎痛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忌用。 6、双氯灭痛肠溶衣片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引起的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7、双氯芬酸钠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忌用。 8、腰痛宁胶囊 (1)孕妇小儿及心脏病患者禁服。 (2)脑溢血后遗症及脑血栓形成的后遗症偏瘫患者试服时遵医嘱。 (3)癫痫患者忌服。 9、盐酸苯海索片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10、维生素AD滴剂(胶囊型) 慢性肾功能衰竭、高钙血症、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者禁用。

11、参一胶囊有出血倾向者忌用。 12、(富露施)乙酰半胱氨酸颗粒剂患有支气管哮喘的病人禁用。 13、甲巯咪唑片(他巴唑片) 结节性甲状腺肿伴甲状腺功能亢进者,甲状腺癌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4、盐酸塞庚啶片青光眼、尿潴留、幽门梗阻、前列腺肥大忌用。 15、葡萄糖酸钙注射液应用强心甙期间禁用。 16、科恒滴眼液霉菌性角膜溃疡,树枝状、地图状角膜炎禁用。 17、润洁滴眼露(蓝) 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 18、(意可贴)醋酸地塞米松粘贴片严重活动性结核病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早期妊娠,角膜溃疡,严重心或肾功能不全者均禁用。 19、人工牛黄甲硝唑: (1)三个月以内孕妇忌用。 (2)禁酒,有器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20、强力痔根断完全性机械性肠梗阻、绞窄性肠梗阻、脱肛患者及孕妇忌服。 21、净石灵胶囊双肾结石,直径超过37.5px或结石嵌顿时间很长者忌服。 22、前列泰片过敏体质(尤其是花粉过敏者)禁用。 23、酚酞片: (1)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粪块阻塞、肠梗阻禁用 (2)哺乳期妇女和婴儿禁用。 24、氨基酸螯合钙胶囊肾功能不全或血钙过高者禁用。洋地黄化的病人禁用。 25、多抗甲素片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禁用、支气管哮喘和支气管炎患者禁用。 26、颠茄片青光眼患者忌服。

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一、管理 1、所需兽药必须从合法的供货单位采购,所须兽药必须是通过GMP认证厂家生产的,并依法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 3、兽药要分类陈列,类别标签要准确,字迹清楚; 4、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5、不购进和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 6、有专人管理,出库、入库要有准确详尽的登记,每月清账一次,账物要相符; 8、超过有效期、变质的药品按规定处理 二、使用 1、所用兽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药生物制品质量标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 4、严禁滥用、乱用抗生素类药物; 5、禁止使有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等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 6、处理好兽药使用后的注射用具、药瓶等废弃物,防止二次感染。 一、为了规范使用兽药、器械及生物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减少药物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三、建立用药申报制度

2、除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采购药械,如特殊情况必须经 公司分管经理批准。 五、领取生物药品,如疫苗、血清、类毒素等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必须用保温箱装取,否则司药员不予领给。 六、所有器械根据生产单元造册,落实到人,药房对车间,必须以旧换新。各车间必须设有用药登记本,由使用兽医、防疫员填写,兽医主管及时核对药品领取和使用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兽医、防疫员对每一批新药,新疫苗,用前要做小范围试验,并对生产技术管理部书面上报试验结果,无异常方可大范围使用。 对每次防疫一定做好以下记录: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准文号, 使用猪只的阶段、头数、反应情况等,出现异常及时停止使用,报 技术管理部,如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由使用者负责。 九、兽药的使用依照上海市《规模化养猪场生产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十、严禁使用国家《无公害食品、生猪生产使用准则》规定中的禁用药品,严格执行允许使用药品休药期,由兽医主管负责落实, 如造成危害,由场长和主管兽医负责解释并承担责任。 十一、以上各项必须严格执行。 所用兽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药生物制品质量标准》《饲料药 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 1、为了规范使用兽药、器械及生物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减 少药物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2、保管员在新购药品、器械时,依据发票查清件数,根据产品 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如有近期药品及时通知技术部,过期药品报财 务注销。 3、建立用药申报制度各生产区兽医主管到总药房取药,常规药 品由总药房做计划,由公司采购。专项疫苗、贵重药品、特殊药械

怀孕母猪禁用或慎用的药物

怀孕母猪禁用或慎用的药物 母猪妊娠期间,如果药物使用不当,会发生严重的不良后果。特别是妊娠早期,可影响胎儿发育,甚至导致畸形胎;妊娠后期又会引起流产。因此,要禁用或慎用下列药物。 1 禁用子宫收缩药 如缩宫素(又名催产素)注射液、脑垂体后叶素注射液(内含“催产素”和“加压素”)、马来素酸麦角新碱注射液等,它们能直接收缩子宫平滑肌而引起流产。 2 禁用前列腺素类 如前列腺素F2a注射液、氯前列醇钠注射液等,它们能直接刺激子宫平滑肌收缩而引起流产或早产。 禁用拟胆碱药 如氨甲酰胆碱注射液、硝酸毛果芸香碱注射液、甲基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等,它们能增加子宫平滑肌的活动而引起流产。 4 禁用糖皮质激素(皮质甾体类激素)+ U) Y9 |. _' Q 如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氟美松)、醋酸泼尼松龙注射液(强的松龙)等,妊娠后期使用大剂量会引起流产。 ~% l% 5 禁用性激素、促性腺激素及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 如丙酸睾丸酮注射液、苯甲酸雌二醇注射液、乙烯雌酚(乙芪酚)、PG600、(内含孕马血清促性腺激素400单位+绒毛膜促性腺激素200单位)、注射用孕马血清促性腺激素、注射用绒促性素、注射用促黄体素释放激素A3(促排卵素3号)等,以上药物用于怀孕母猪,属于知识性错误,应严格禁用。 6 禁用抗病毒药利巴韦林(又名病毒唑)混饲或混饮8 M8 }% i; o( g; ^ " L2 u* k3 T# }, N 怀孕母猪每吨饲料添加利巴韦林200g或每吨饮水中超过60g,连用4天以上即可中毒,表现为全身黄疸、尿液呈酱油色、流产或死亡。 禁用峻泻药+ h( O, h7 y0 w% Q4 m" T* G & m; [, g+ k2 H' n 如硫酸钠、硫酸镁、蓖麻油、中药大黄、芒硝(朴硝)、元明粉(主含硫酸钠)、番泻叶、巴豆等,它们通过刺激胃肠道,反射性间接兴奋子宫平滑肌而引起早产或流产。3 Z0 x. ~3 Z' Y3 w2 D; D . u% y% `9 u4 R# A$ d. i, i 8 禁用剧毒农药敌百虫内服或外用驱除体内、外寄生虫 因其安全性小,稍有不慎极易引起中毒、流产或死亡。2 j# ?( W4 l# n

饲料及药物管理制度

饲料及药物管理制度 1、协会会长负责养殖鮰鱼养殖所用饲料及药物的全面管理工作。 2、饲料、药物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饲料、药品行业的相关知识或有相关工作经验。 3、饲料选用原则:经协会统一抽样送省检验检疫局检验,检验合格并来自经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饲料加工厂的饲料作为我们协会的指定鮰鱼养殖饲料。 4、协会所有养殖鮰鱼渔户必须使用协会指定的饲料进行饲养,否则协会有权开除其会员资格,经整改合格后才允许重新入会。 5、所选用的药物应符合无公害水产品生产的要求,严格执行农业部制定的《禁用清单》,禁用含氯霉素、呋喃类等抗生素药。所使用的药物必须遵照协会制定的《药物使用清单》进行采购使用,并接受质量监督员的监督。 6、养殖技术员负责饲料及药物的贮存和使用管理。饲料、药物的采购入库要有记录,饲料仓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并具有防鼠防蝇设施。 7、设有专用的药房,做到上锁并专人管理。药品分类标识清晰,禁、限用药上墙公示。 8、遵守国家有关药物管理规定,不存放和使用国家、输入国或地区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药物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药物必须标明有效成份,使用药记录,并严格遵守停药期。记录真实完整并保存二年。 9、相关记录 饲料及药物采购入库记录 饲料及药物领用记录 药物使用处方制度 1、饲养员发现鮰鱼发病时要及时报告养殖技术员进行诊断。 2、技术员确定病因,运用直观、镜检、解剖等多种手段,确定鮰鱼病害的致病原因。如是细菌、病毒、寄生虫、还是水质污染、缺氧等其它原因。

3、确定病因后对症药,由技术员开处方到库房拿或到外面正规药店采购。切忌在不明病因的情况下盲目用药。 4、所选用的芗应符合无公害水产品生产的要求,严格执行农业部制定的《禁用清单》,禁用含氯霉素、呋喃类等抗生素药。所使用的药物必须遵照协会制定的《药物使用清单》进行采购使用,并接受质量监督员的监督。 5、用药剂量符合标准要求。严格NY5071 -2002《无公害食品、鱼用药物使用标准》。切忌随意加大药物用量,以免造成养殖品种出现药物中毒甚至集中死亡。 6、逐步建立健全养殖网箱档案,尤其对药物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应详细记录。 7、质量监督员对药物的购进、贮存和使用要定期进行监督和指导。 环境卫生的要求 1、各分会养殖场负责人负责网箱养殖水面及周边环境卫生的全面管理。 2、养殖技术员和质量监督员负责督促和检查环境卫生。 3、各养殖户负责人负责各自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清洁和维护工作。 4、鮰鱼养殖环境要求: 4.1周围无畜禽养殖场、医院、化工厂、垃圾场等污染源,具有与外界环境隔离的设施,内部环境卫生良好。 4.2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水面无油膜或浮膜,死鱼、水面漂浮物要及时清除并保持网箱及附属设施清洁。养殖用水水质必须符合《渔业法水质标准》(GBll607-89)。 4.3网箱密度、布局合理,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特殊人群用药之儿童用药(附禁用的药物)

特殊人群用药之儿童用药(附禁用的药物) 1.儿科疾病特点基本特点有三方面:①个体差异、性别差异和年龄差异都非常大;②对疾病造成损伤的恢复能力较强;③自身防护能力较弱。儿童期所罹患疾病与成年人相比有一定的差别:(1)疾病种类儿童疾病发生的种类与成人有非常大的差别,如心血管疾病,在儿童中主要以先天性心脏病为主;儿童白血病中以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占多数。新生儿疾病常与先天遗传和围生期因素有关,婴幼儿疾病中感染性疾病占多数等。(2)疾病表现往往表现为体温不升、不哭、纳呆、表情淡漠,且无明显定位症状和体征。婴幼儿易患急性感染性疾病,由于免疫功能不完善,感染容易扩散甚至发展成败血症,病情发展快,来势凶险。(3)疾病诊断儿童对病情的表述常有困难且不准确。全面准确的体格检查对于儿科的临床诊断非常重要,有时甚至是关键性的。发病的年龄和季节,以及流行病学史往往非常有助于某些疾病的诊断。不同年龄儿童的检验正常值常不相同,应该特别注意。(4)疾病治疗儿科疾病的治疗应该强调综合治疗,不仅要重视对主要疾病的治疗,也不可忽视对各类并发症的治疗,有时并发症可能是致死的原因;不仅要进行临床的药物治疗,还要重视护理和支持疗法。小儿的药物剂量必须按体重或体表面积仔细计算,并且要重视适当的液体出入量和液体

疗法。(5)疾病预后儿童疾病往往来势凶猛,但是如能及时处理,度过危重期后,恢复也较快,且较少转成慢性或留下后遗症。药圈(6)疾病预防已有不少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急性传染病可以通过预防接种得以避免。2.儿童药效学方面的改变(1)中枢神经系统特点:儿童期由于血脑屏障尚未发育完全,通透性大,导致某些药物容易透过血脑屏障,这一特点有利有弊。例如:利——脑炎、脑膜炎的治疗;弊——抗组胺药、氨茶碱、阿托品等可致昏迷及惊厥;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起第8对脑神经损伤;四环素、维生素A等可致婴幼儿良性颅压增高、囟门隆起等。使用镇静剂时,年龄越小,耐受力越大,剂量可相对偏大。(2)内分泌系统特点:儿童期内分泌系统不够稳定,许多激素和抗激素制剂会扰乱儿童内分泌,导致甲状腺、甲状旁腺、肾上腺、垂体等功能发生变化,影响生长发育。例如:糖皮质激素可影响糖、蛋白质、脂肪代谢,长期服药会导致发育迟缓、身材矮小、免疫力低下。人参、蜂皇浆等中药可影响垂体分泌;促性腺激素的药物可影响儿童性腺发育,导致儿童性早熟;对氨基水杨酸、磺胺类可抑制甲状腺激素合成,造成生长发育障碍。(3)血液系统特点:正常人体血细胞是在骨髓及淋巴组织内生成,胎儿刚出生时全身骨髓普遍能够生成血细胞,5岁后由四肢远端向心性退缩。儿童期骨髓造血功能较为活跃,但容易受到外界因素影响。药圈例如:儿童使用某些药物可

常用降压药的那些禁用与慎用

常用降压药的那些禁用与慎用 2016-07-20 全科医学论坛 利尿剂 1.痛风患者禁用噻嗪类利尿剂,如氢氯噻嗪、吲达帕胺、氯噻酮等,以免干扰尿酸由肾小管排出,使血中尿酸水平升高,加重痛风病情。 2.高血钾与肾衰竭患者禁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如螺内酯、依普利酮。因为醛固酮受体拮抗剂为保钾利尿剂,使血钾浓度进一步升高,加重高钾血症病情。 钙拮抗剂 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作为一线降压药物用于各年龄段、各类型的高血压患者,疗效的个体差异较小,只有相对禁忌证,没有绝对禁忌证。 1.合并快速性心律失常患者相对禁用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因为二氢吡啶短中效的钙拮抗剂在降压的同时会出现反射性心率加快。 2.二至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患者禁用维拉帕米和地尔硫卓,并相对禁用于心衰患者。因为非二氢吡啶类CCB的心脏亲和性及其对心肌、窦房结功能、房室传导具有负性肌力和负性传导作用。 3.左室收缩功能不全的高血压患者,避免应用硝苯地平、维拉帕米与地尔硫卓。 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断剂(ARB) 1.妊娠高血压患者禁用,因为ARB可致畸; 2.高血钾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禁用。ARB扩张肾小球出球小动脉,导致肾小球滤过率下降,肌酐水平升高,血钾升高。 3.慢性肾脏病4期或5期患者,初始剂量减半;血肌酐水平≥3mg/dL者,慎用,原因同上。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 1.妊娠患者绝对禁忌使用。因为ACEI影响胎盘发育; 2.血管神经性水肿患者绝对禁忌使用。ACEI引起喉头水肿、呼吸骤停等严重不良反应,危险性大。一旦发现血管神经性水肿,终身避免使用ACEI; 3.双侧肾动脉狭窄绝对禁忌使用。患者可因急性肾缺血肾小球灌注压不足而引起急性肾损伤; 4.高钾血症(>6.0mmol/L)患者绝对禁忌使用。ACEI抑制醛固酮分泌导致血钾浓度升高,

水产养殖业中禁用的药物

水产养殖业中禁用的药物 摘要: 在我国水产养殖业中,有一些药物被禁止使用,对人类的身体健康构成很大的威胁。因此,大家必须认清禁用渔药的危害及其相关知识,坚决杜绝禁用渔药的使用,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在我国水产养殖业中,有一些药物被禁止使用。被禁用的药品有:1、地虫硫磷(大风雷);2、六六六;3、林丹(丙体六六六);4、毒杀芬(氯化莰烯);5、滴滴涕(DDT);6、甘汞;7、硝酸亚汞;8、醋酸汞;9、呋喃丹(克百威、大扶农);10、杀虫脒(克死螨);11、双甲脒(二甲苯胺脒);12、氟氯氰菊酯(氟氰菊酯);13、五氯酚钠;14、孔雀石绿(碱性氯);15、锥虫胂胺;16、酒石酸锑钾;17、磺胺噻唑;18、磺胺脒(磺胺胍);19、呋喃西林(呋喃新);20、呋喃唑酮(痢特灵);21、呋喃那斯;22、氯霉素;23、红霉素;24、杆菌肽锌;25、泰乐菌素;26、环丙沙星;27、阿伏帕星;28、喹乙醇;29、速达肥;30、乙稀雌酚;31、甲基睾丸酮。 以下列出几种禁药的危害: 氯霉素——该药对人类的造血系统毒性较大,抑制骨髓造血功能造成过敏反应,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此外该药还可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及抑制抗体的形成。 该药已在国外较多国家禁用。 呋喃唑酮——呋喃唑酮残留会对人类造成潜在危害,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残病。目前已被欧盟等国家禁用。 孔雀石绿——致癌、致畸、致突变,能溶解足够的锌,引起水生生物中毒。 锥虫砷胺——杀虫剂。由于砷有剧毒,其制剂不仅可在生物体内形成富集,而且还可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它具有较强的毒性,国外已被禁用。 五氯酚钠——它易溶于水,经日光照射易分解。常用于杀螺剂。它造成中枢神经系统、肝、肾等器官的损害,对鱼类等水生动物毒性极大。该药对人类也有一定的毒性,对人的皮肤、鼻、眼等粘膜刺激性强,使用不当,可引起中毒。 杀虫脒和双甲脒——农业部、卫生部在发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中,把杀虫脒列为高毒药物,1989年已宣布杀虫脒作为淘汰药物。双甲脒不仅毒性高,其中间代谢产物对人体也有致癌作用。该类药物还可通过食物链的传递,对人体造成潜在的致癌危险。 林丹、毒杀芬——均为有机氯杀虫剂,后者也用为清塘剂。其最大的特点是自然降解慢,残留期长,有生物富集作用,有致癌性,对人体功能性器官有损害等。 甲基睾丸酮、己烯雌酚——属于激素类药物。在水产动物体内的代谢较慢,极小的残留都可对人类造成危害。甲基睾丸酮对妇女可能会引起类似早孕的反应及乳房胀、不规则出血等;大剂量应用影响肝脏功能;孕妇有女胎男性化和畸胎发生,容易引起新生儿溶血及黄疸。 己烯雌酚可引起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头痛反应,使正常人的生理功能发生紊乱,损害肝脏和肾脏;可引起子宫内膜过度增生,导致孕妇胎儿畸形。 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和吡啶基醋酸汞——汞对人体有较大的毒性,极易产生富集性中毒,出现肾损害。国外已经在水产养殖上禁用这类药物。

14种儿童禁用或慎用的药物

14种儿童禁用或慎用的药物 1、镇静、催眠与抗癫痫药 哌醋甲酯:6岁以下避免使用 氨甲丙二酯:6岁以下不用 苯妥英钠:癫痫持续状态,小儿不作首选 地西泮:6月以内的婴儿慎用 苯海索:4岁以下儿童不用或慎用 2、麻醉药相关 丙泊酚:诱导麻醉2~2.5mg/kg;维持麻醉 0.1~0.2mg/kg;3岁以下不宜使用利多卡因:早产儿半衰期延长慎用 泮库溴铵:对新生儿、未成熟儿作用时间长,使用警惕过量 吗啡:1岁以内不用 氨酚待因:7岁以下不宜使用 3、呼吸系统 溴己新:多用于年长儿(>6岁) 喷托维林:一般用于5岁以上 右美沙芬:2岁以下要遵医嘱 福莫特罗:<4岁要遵医嘱 丙卡特罗:早产儿、新生儿、年幼儿慎用 沙美特罗氟替卡松:4岁应慎用,遵医嘱 孟鲁司特钠:2岁国外有颗粒剂,但需遵医嘱 4、消化系统用药 胶体次枸橼酸铋:年幼儿一般不宜服用本品 雷尼替丁:8岁以下禁用

奥美拉唑:婴儿慎用 比沙可啶:6岁以下禁用 酚酞:婴幼儿禁用 活性炭:小于3岁如伴长期腹泻腹胀禁用 消旋卡多曲:不推荐1月以下儿童使用 东莨菪碱:乳幼儿、婴儿慎用 多潘立酮:1岁以内应特别慎用 西沙比利:早产新生儿不建议使用 磷脂酰胆碱: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注射液 柳氮磺吡啶: 2岁以下小儿禁用 5、泌尿系统 螺内酯:小于2岁应用应遵医嘱 6、内分泌系统 二甲双胍:不推荐10岁以下儿童使用 7、抗微生物药物 头孢呋辛酯:药品不可嚼碎服用,5岁以下不宜用 头孢孟多:早产儿、新生儿不推荐使用 头孢丙烯:小于6月婴儿不推荐使用 头孢哌酮:早产儿和新生儿应慎用 头孢克肟:小于6月婴儿慎用 头孢泊肟酯:小于2月小儿安全性未确立 头孢吡肟:小于2月小儿安全性及疗效未确定 美罗培南:小于3月暂不推荐使用 氯霉素:新生儿及早产儿禁用 乙酰螺旋霉素:小于6月安全性尚不清楚 克拉霉素:小于6月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清楚 阿奇霉素:6月以下小儿口服用药安全性及小于16岁儿童静脉注射安全性均不清楚(新增加)氨基糖苷类:药典小于6岁慎用,浙江省版抗生素应用指导为禁用 多粘菌素B:不推荐小于2岁小儿使用 克林霉素:小于1月新生儿不宜应用,(某些药品说明书中为4岁以下慎用) 去甲万古霉素:新生儿禁用 磺胺嘧啶:小于2月婴儿禁用 甲氧嘧啶:小于2月婴儿禁用 呋喃妥因:新生儿禁用 喹诺酮类:一般不用于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如病情需要,应完善知情告知。

十种药物儿童禁用!

警惕!十种药物儿童禁用! 儿童体质的特殊性,使得很多用于成人无异的药物,在孩子身上,却是万万不能使用的!以下十类药物, 可要请宝爸宝妈们擦亮双眼。 1 四环素类药物 四环素类药物可引起牙釉质发育不良、牙齿着色变黄和骨生长抑制,所以8岁以下儿童禁用。这类药物有:四环素、土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米诺环素(美满霉素)、胍甲环素、地美环素、美他环素等。 2 喹诺酮类药物 这类药物可引起幼年狗及其他哺乳动物的骨关节,特别是负重骨关节软骨组织的损伤,故18岁以下未成年人禁用。这类药物很多,常用的有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 3 激素类药物 这类药物会遮盖炎症症状,还可引起内分泌功能紊乱,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如可的松、泼尼松(强的松)、地塞米松等。雄激素如甲睾酮、丙酸睾酮等长期应用会使骨骼闭合过早,影响小儿生长发育,尤其是正在患水痘的小儿更要禁用。 4 解热镇痛药 含吡唑酮的复方制剂如氨非咖片、安乃近、去痛片、散利痛片等,其解热镇痛效果肯定,但小儿不宜连续使用,很容易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紫癜。又如新生儿使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的制剂易导致雷耶氏(Reye's)综合征(一种常见的急性脑部疾病,病死率高达50%)。阿司匹林对婴幼儿的听神经也有损害。 感冒通的主要成分之一的双氯芬酸钠,儿童服用易引起血尿,不宜作为儿童治疗感冒的常用药,3岁

以下儿童禁用。双氯芬酸钠缓释片因剂量较大(每片75mg),儿童及青少年也不宜使用。 对乙酰氨基酚也是目前应用最广的解热镇痛药,其疗效好,口服吸收迅速、完全,但应注意使用剂量不宜大,3岁以下儿童应慎用。 5 氨基糖苷类药物 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小诺霉素、阿米卡星、西索米星等,连续使用易造成小儿听神经和肾功能损害,6岁以下儿童禁用。 6 止泻药 复方地芬诺酯(复方苯乙哌啶),适用于急、慢性功能性腹泻和慢性肠炎的治疗。该药每片含盐酸地芬诺2.5mg、硫酸阿托品0.025mg,其中地芬诺酯对肠道作用类似吗啡,可直接作用于肠平滑肌。由于国内外不断有应用该药致小儿中毒甚至致死的报道(死亡病例集中于小于2岁的婴幼儿),又因该药小儿用药剂量至今尚无统一标准,因此2岁以下婴幼儿禁用,2岁以上小儿应慎重使用(严格控制用药剂量)。 洛哌丁胺(易蒙停),适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泻的治疗。但其作用较地芬诺酯强而迅速,用于低龄儿童易致药物不良反应,如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等,加之曾有新生儿用药致死的报道,故国内外均限制其用于低龄儿,如我国易蒙停使用说明书中就规定:5岁以下儿童禁用。 药用炭,能吸附导致腹泻及腹部不适的多种有毒与无毒刺激物,减轻对肠壁的刺激,减少肠蠕动,从而起到止泻作用。但由于该药吸附作用强烈且无选择性,对消化酶如胃蛋白酶、胰酶的生长活性均有影响,长期应用可致小儿营养不良,所以禁止3岁以下小儿长期应用。 7 驱虫药 肠道寄生虫病(如蛔虫、蛲虫等)在儿童中感染十分普遍,尤其在我国农村,几乎有95%的儿童都有不同程度感染。因此,对儿童来说,定时化验大便,弄清体内有无寄生虫,有哪种寄生虫,很有必要。有的家长一发现孩子面黄肌瘦、食欲不振,未经检查便认为有虫,盲目服驱虫药后不见虫体排出,又再服,以致影响了孩子的健康。 驱虫药有很多种,有的对多种寄生虫有效,有的仅对少数寄生虫有效。常用的驱虫药有阿苯达唑(肠虫清)、哌嗪(驱蛔灵)、噻嘧啶(抗虫灵)、左旋咪唑、甲苯咪唑、苦楝皮、乌梅、使君子等。这些药都有一定毒性和副作用,如阿苯达唑、驱蛔灵虽然毒性低,但常服或过量都可引起头晕、头痛、呕吐及肝功损害,故药品说明书规定2岁以下儿童禁用。苦楝皮苦寒败胃,过量还可引起中毒死亡,5岁以下儿童禁用。 8 抗感染药物 如磺胺类、呋喃妥因、呋喃唑酮、氯霉素、新生霉素可使新生儿出现溶血、灰婴综合征、高胆红素血症,故新生儿禁用。按药品说明书规定:头孢克肟,6个月以下婴幼儿不宜使用;替硝唑注射液,12岁以下少儿禁用;奥硝唑注射液,3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9 抗酸药

水产养殖禁用渔药简介

水产养殖中禁用渔药简介 水产养殖中,禁用药不少,许多养殖户不知道到底为啥禁用这些药。现将相关知识介绍如下: 氯霉素---该药对人类的毒性较大,抑制骨髓造血功能造成过敏反应,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白细胞减少、红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此外该药还可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及抑制抗体的形成。该药已在国外较多国家禁用。 呋喃唑酮---呋喃唑酮残留会对人类造成潜在危害,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残病。目前已被欧盟等国家禁用。 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和吡啶基醋酸汞---汞对人体有较大的毒性,极易产生富集性中毒,出现肾损害。国外已经在水产养殖上禁用这类药物。 锥虫胂胺---由于砷有剧毒,其制剂不仅可在生物体内形成富集,而且还可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它具有较强的毒性,国外已被禁用。 五氯酚钠---它易溶于水,经日光照射易分解。它造成中枢神经系统、肝、肾等器官的损害,对鱼类等水生动物毒性极大。该药对人类也有一定的毒性,对人的皮肤、鼻、眼等粘膜刺激性强,使用不当,可引起中毒。 孔雀石绿---孔雀石绿有较大的副作用。它能溶解很多的锌,引起水生动物急性锌中毒。更严重的是,孔雀石绿是一种致癌、致畸药物,可对人类造成潜在的危害。 杀虫脒和双甲脒---农业部、卫生部在发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中,把杀虫脒列为高毒药物,1989年已宣布杀虫脒作为淘汰药物;双甲脒不仅毒性高,其中间代谢产物对人体也有致癌作用。该类药物还可通过食物链的传递,对人体造成潜在的致癌危险。该类药物国外也被禁用。 林丹、毒杀芬---均为有机氯杀虫剂。其最大的特点是自然降解慢,残留期长,有生物富集作用,有致癌性,对人体功能性器官有损害等。该类药物国外已经禁用。 甲基睾丸酮、己烯雌粉---属于激素类药物。在水产动物体内的代谢较慢,极小的残留都可对人类造成危害。 甲基睾丸酮对妇女可能会引起类似早孕的反应及乳房胀、不规则出血等;大剂量应用影响肝脏功能;孕妇有女胎男性化和畸胎发生,容易引起新生儿溶血及黄疸。 己烯雌粉可引起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头痛反应,损害肝脏和肾脏;可引起子宫内膜过度增生,导致孕妇胎儿畸形。 酒石酸锑钾---该药是一种毒性很大的药物,尤其是对心脏毒性大,能导致室性心动过速,早博,甚至发生急性心源性脑缺血综合症;该药还可使肝转氨酶升高,肝肿大,出现黄痘,并发展成中毒性肝炎。该药在国外已被禁用。 喹乙醇---主要作为一种化学促生长剂在水产动物饲料中添加,它的抗菌作用是次要的。由于此药的长期添加,已发现对水产养殖动物的肝、肾能造成很大的破坏,引起水产养殖动物肝脏肿大、腹水,造成水产动物的死亡。如果长期使用该类药,则会造成耐药性,导致肠球菌广为流行,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在欧盟等已被禁用。(来源:中国淡水养殖网)

常用降压药的那些禁用与慎用

常用降压药的那些禁用 与慎用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常用降压药的那些禁用与慎用 2016-07-20 全科医学论坛 利尿剂 1.痛风患者禁用噻嗪类利尿剂,如氢氯噻嗪、吲达帕胺、氯噻酮等,以免干扰尿酸由肾小管排出,使血中尿酸水平升高,加重痛风病情。 2.高血钾与肾衰竭患者禁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如螺内酯、依普利酮。因为醛固酮受体拮抗剂为保钾利尿剂,使血钾浓度进一步升高,加重高钾血症病情。 钙拮抗剂 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作为一线降压药物用于各年龄段、各类型的高血压患者,疗效的个体差异较小,只有相对禁忌证,没有绝对禁忌证。 1.合并快速性心律失常患者相对禁用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因为二氢吡啶短中效的钙拮抗剂在降压的同时会出现反射性心率加快。 2.二至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患者禁用维拉帕米和地尔硫卓,并相对禁用于心衰患者。因为非二氢吡啶类CCB的心脏亲和性及其对心肌、窦房结功能、房室传导具有负性肌力和负性传导作用。 3.左室收缩功能不全的高血压患者,避免应用硝苯地平、维拉帕米与地尔硫卓。 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断剂(ARB) 1.妊娠高血压患者禁用,因为ARB可致畸; 2.高血钾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禁用。ARB扩张肾小球出球小动脉,导致肾小球滤过率下降,肌酐水平升高,血钾升高。 3.慢性肾脏病4期或5期患者,初始剂量减半;血肌酐水平≥3mg/dL者,慎用,原因同上。

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 1.妊娠患者绝对禁忌使用。因为ACEI影响胎盘发育; 2.血管神经性水肿患者绝对禁忌使用。ACEI引起喉头水肿、呼吸骤停等严重不良反应,危险性大。一旦发现血管神经性水肿,终身避免使用ACEI; 3.双侧肾动脉狭窄绝对禁忌使用。患者可因急性肾缺血肾小球灌注压不足而引起急性肾损伤; 4.高钾血症(>L)患者绝对禁忌使用。ACEI抑制醛固酮分泌导致血钾浓度升高,常见于慢性心衰、肾功能不全肌补充钾盐或联用保钾利尿剂的患者。 5.下列患者相对禁忌使用 血肌酐水平显着升高(>265μmol/L) 高钾血症(>L) 有症状的低血压(<90mmHg),多见于心衰、血容量不足等RAAS激活的患者 有妊娠可能的女性 左室流出道梗阻的患者 β受体阻滞剂 1.不宜首选的人群包括: 老年人; 肥胖者; 糖代谢异常者; 卒中患者; 间歇跛行患者; 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

使用禁用渔药的法律责任

水产养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国家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二)超量超范围使用国家限制的农业投入品; (三)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处理农产品; (四)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五)收获、捕捞、屠宰未达到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的农产品; (六)在禁止生产区内,生产禁止生产种类的农产品; (七)使用苯肼等化合物用于活畜引流胆汁; (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监督其对生产的农产品作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危害或者隐患的,依法予以赔偿。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目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饲养者应当向购买者或者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者屠宰者应当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使用水产养殖用药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5071—2002)。使用药物的养殖水产品在休药期内不得用于人类食品消费。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其他化合物和生物制剂。原料药不得直接用于水产养殖。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责令其对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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