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规范北京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引导、支持企业创名牌,指导和督促企业提高质量水平,增强我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XX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和我局职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北京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效益居同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第三条北京名牌产品评价工作以市场评价、社会公众及中介机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顾客(用户)满意,促进首都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北京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平、公正、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

第五条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政府部门负责北京名牌战略的推进工作。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北京名牌战略推进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北京名牌战略推进办公室由有关政府部门、全市性社团组织组成。

第六条北京名牌战略推进办公室根据需要聘任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若干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依据产品及行业类别制定北京名牌产品专业评价细则,进行具体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委员会自行解散。

第七条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北京名牌产品

评价工作目标及原则,对评价工作进行的监督和管理,并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北京名牌产品及生产企

业进行表彰。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申请北京名牌产品,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商标注册两年以上。商标归北京地区注册企业所有。

(二)产品实物质量在本市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三)产品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产品形成适度的经济规模,消费类产品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非消费类产品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并有一定的出口创汇能力或潜力。

(四)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五)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或国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六)企业具有适宜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七)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八)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用户)满意程度高。

第九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北京名牌产品申请:

(一)使用国(境)外注册商标生产、销售的产品,商标不属注册地在北京的企业拥有;

(二)近三年内市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抽查判为不合格、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其商品检验检疫有不合格的;或者出现出口产品因质量不合格遭到国外索赔的;

(三)列入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等管理范围尚未获证的产品;

(四)未经加工的天然产品(如:石油、矿产品、初级农副产品等);

(五)近三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属实的;

(六)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四章评价指标

第十条建立以市场评价、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和发展评价为主要评价内容的评价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市场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产品的市场占有水平、用户满意水平和出口创汇水平等;质量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和申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等;效益评价主要对申报企业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水平和总资产贡献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价;发展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企业的技术开发水平、销售增长率,资本积累率及企业规模水平。

评价指标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技术进步带动性强和循环经济的产品适当倾斜。

第十二条不同产品评价细则的制定、综合评价中评分标准的确定、不同评价指标权数的分配、不能直接量化指标的评价方法、评价中复杂因素的简化以及综合评价结果的确定等,均由北京名牌战略推进办公室组织各专业委员会确定。

第五章评价程序

第十三条北京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企业可连续申报。

第十四条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如实填写《北京名牌产品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实、说明性材料,并按规定日期报送企业所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也可按隶属关系报送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总公司等);中央在京单位、合资、外资等企业可直接报送北京名牌战略推进办公室。

第十五条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日期内对申请企业依照申报条件提出推荐意见,并报送北京名牌战略推进办公室。

第十六条北京名牌战略推进办公室汇总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分类,并将申报材料委托有关专业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十七条各专业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及评价细则对申报产品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票数的产品列入本专业的北京名牌产品建议名单。

第十八条北京名牌战略推进办公室将各专业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北京名牌产品名单。

第十九条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对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的北京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北京名牌产品奖牌及证书。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北京名牌产品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可使用名牌称号、统一规定的标志进行宣传(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必须注明所获得北京名牌产品称号的有效期。

第二十一条北京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的范围。对符合有关条件的产品优先推荐申报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免检产品等。

第二十二条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年对名牌产品进行跟踪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将对企业提出预警。

第二十三条对已经获得北京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如产品质量发生较大波动,消费者(用户)反映强烈,市级以上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出口商品遭国外预警通报,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出现重大问题等,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分别做出警告,限期整改,直至撤销该产品的北京名牌产品称号的决定。

在有效期内北京名牌产品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北京名牌产品条件的将注销北京名牌产品称号。

第二十四条北京名牌产品标志是质量标志。未获得北京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不得冒用北京名牌产品标志;被撤销北京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超过有效期未重新申请或重新申请未获通过的产品,不得继续使用北京名牌产品标志。

第二十五条申请企业及有关机构所提供的数据应当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对于采取不正当方法获取北京名牌产品称号的,将予以取消,并通报批评,下一申报周期不再受理该企业的北京名牌产品申请。

第二十六条对盗用、冒用北京名牌产品及标志者或伪造其特有或者与其近似的标志,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参与北京名牌评价工作的有关机构和人员,要保守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护知识产权。参加北京名牌评价工作的有关人员,应严于律己、公正廉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评价,对于违反规定者,将取消其评价工作资格。凡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未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二○○六年四月一日起实施,20XX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北京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技监质管发[20XX]134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川办发[2004]1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四川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七月十日 (盖章)

四川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名牌兴川战略的实施,加强四川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四川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引导和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积极争创名牌产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增强我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四川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省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第三条四川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建立以企业自律、市场评价为基础,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用户(顾客)满意为宗旨的总体推进机制。 第四条四川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负责四川名牌产品的培育、争创、确认和管理。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四川名牌产品推进工作的目标、计划和任务。四川省名

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级各行业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四川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并积极推进四川名牌产品的宣传和培育。 第七条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关行业专家组成若干专业委员会,按照产品类别分别提出四川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和方案进行具体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委员会自行解散。 第八条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四川名牌产品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并组织实施对四川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九条申请“四川名牌产品”称号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 (二)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 (三)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四)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4、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采购行为,根据《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是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的互联网交易和监管平台。 第三条湖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 第四条电子卖场的交易和监管遵循公开透明、高效简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电子卖场由湖南省财政厅委托运营商建设和运营。 第二章供应商、商品 第六条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法人 —1—

和其他组织,同意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驻承诺书》(见附件1),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或电子卖场注册即可成为入驻供应商。法律法规规定需特定资质、资格的供应商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注册时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七条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获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机构、商业银行以及担保、信用评级机构也可作为服务机构申请入驻。入驻的行业协会应及时公布国家强制标准,发布本地区、本行业的团体标准,组织成员通过协商来确定本地区、本行业商品的核心参数,认定协会成员的企业标准为推荐标准,行业协会暂未入驻的行业由运营商代行其职责。入驻的检验机构应邀对入驻供应商的商品进行检验,认定商品达标并发布检验报告。入驻的商业银行、担保机构为入驻供应商提供信用、担保、融资等服务,在信用、担保额度内承担扣划的连带责任。公务卡支付结算由银联支持实施。 第八条入驻供应商应建立商品库,按财政部规定的品目分类标准和电子卖场的商品分类标准分类登记所有商品,包括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注册商标、最高限价、政府采购折扣以及参数配置或服务内容、检验报告等信息。商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独立于商品的配件、服务,应作为独立的商品,分开计价,但市场报价中包含的配件、服务不得分拆。未登记入库的商品不得上柜销售或参与竞价。 拥有注册商标的入驻供应商为品牌商,可授权其他入驻供—2—

上海市推进品牌经济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

上海市推进品牌经济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快推进上海产品经济向品牌经济转型升级,加强本市自主品牌建设和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品牌建设工作的要求和《关于本市加强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府办…2012?93号)、《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使用原则) 专项支持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加强品牌建设的政策和导向,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聚焦重点、注重绩效、加强监督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第三条(管理职责)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专项支持资金预算,会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商务委)、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量技监局)确定专项支持资金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发布年度项目指南,受理项目申报,开展项目初审,组织项目评审,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负责项目的验收。 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专项支持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对专项支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支持对象和条件) 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拥有自主注册商标的权益,或具有商标独占许可权益。 (二)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财务状况良好。 (四)申报单位应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五)其他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支持范围) (一)支持品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支持各类机构围绕品牌孵化、品牌标准、价值评估、交易运作、品牌数据库、品牌咨询、宣传推广、展览展示、人才培训、信息资讯、区域品牌、海外商标注册和维权、地理标志保护和推广等领域建设品牌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开展提升相关品牌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级的工作,聚焦服务于本市品牌培育工作。 (二)支持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开展品牌培育。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在品牌发展战略指导下开展商标注册维权、品牌宣传推广、国内外市场开拓、投融资创新、提质增效等工作。 支持老字号企业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加强传承创新,发掘和发展濒临失传的特色工艺,重点开展老字号文化和品牌的保护、盘活、形象提升等工作。 支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在加强商标保护的同时,积极制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开展品牌培育管理相关各项工作。 (三)其他经上海市品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批准支持的项目。 第六条(除外规定)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支持资金不再予以支持。已有项目未完成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的新项目,不予以受理。

省级名牌产品认定准则 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政〔〕号)和《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名推委〔〕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品牌建设,培育和发展省名牌产品,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企业自愿申报、严格标准、择优认定的原则; 3、坚持以市场认定和消费者、用户认可为基础,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用户满意度和市场质量信息为依据,以政府引导、推动、监督、规范为保证,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行业专家认定为主要方式的原则; 4、坚持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的原则。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依法在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且连续生产经营3年(含3年)以上。申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产品实物质量(或服务质量)在同类产品(或同行业)中处于全省乃至全国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居全省乃至全国同类产品前列; 3、企业具有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4、产品(或服务)按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5、企业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6、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7、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度高; 8、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近三年产品在国家质量监督检查、出口商品检验中合格;未出现重大质量、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 三、申报程序 1、省名推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发布省名牌产品申报通知或公告。 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填报《省名牌产品申报表》、《省服务名牌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申报表包括企业承诺书。 3、由省辖市名牌战略推进机构或政府质量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报送省名推委秘书处。 4、省名推委秘书处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提出符合初选申报产品名单。 四、认定程序 1、省名推委秘书处组织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对申报企业和产品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环保政策,有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情况进行客观认定。具体审查要求:(1)申报条件审查:申报产品必须符合本准则规定的八项申报条件。 (2)商标审查:商标注册和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申报产品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 (3)许可资格审查。申报产品凡列入行政许可要求的,必须取得许可资格。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3C认证)、“生产许可证管理”、“出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执行其他行政许可的产品,申报企业应出具有效证书,未提供有效证书的,不予受理。 (4)其他方面的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a、近三年内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 b、企业环保治理未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 c、企业近三年内出现过偷漏税被曝光或被处理的行为; d、出口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较大损失遭到外方索赔的; e、企业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1

国内常见标志认证环保国际重要组织标志

国内常见标志认证环保 国际重要组织标志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中国环境标志中国环境保护徽绿色食品标志 A级标志为绿底白字,AA级标志为白底绿字。该标志由中国绿色食品协会认定颁发。 。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回收标志 植树节标志 家电常见认证标志图鉴 中国强制认证: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为“CCC认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3C认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规定各类产品进出口、出厂、销售和使用必须取得的认证,只有通过认证的产品才能被认为在安全、EMC、环保等方 面符合强制要求。 ISO9000体系认证标志:各类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同时也是美国QS9000及德国的认证机构。 长城标志: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质量认证标志。已经实施强制认证的产品有:电视机、收录机、空调机、电冰箱、电风扇、电动工具、低压电器。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是依据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要求,经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确认并通过颁发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为节能产品的活动。

CE标志:欧洲共同市场安全标志,是一种宣称产品符合欧盟相关指令的标识。使用CE标志是欧盟成员对销售产品的强制性要求。目前欧盟已颁布12类产品指令,主要有:玩具、低压电器、医疗设备、电讯终端(电话类)、自动衡器、电磁兼容、机械等。 香港安全标志:香港安全认证中心成立于1998年,是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全资拥有的独立机构。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非牟利独立产品测试及检定机构。自1963年创立以来,为促进香港出口贸易的发展,香港工业的发展及保障消费者扮演重要的角色。 中国名牌产品:是指经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工作委员会认定、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顾客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中国制造的产品。 GS标志:德国安全标志。它是一种经政府授权由特殊的TUV法人机构实施的一种世界各地进行产品销售的欧洲认证标志。 国家免检产品:免检标志属于质量标志。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将免检标志标示在获准免检的产品或者其铭牌、包装物、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上。 CB认证:是IECEE(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制定的一种认证体系,它主要针对电线电缆、电器开关、家用电器等14类产品。拥有CB标志意味着制造商的电子产品已经通过了NCb (国际认证机构)的检测,按试验结果相互承认的原则,在IECEE/Cb体系的成员国内,取得Cb测试书后可以申请其它会员国的合格证书,并使用该国相应的认证合格标志。 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标志。进口家电产品必须有此标志才能在中国市场上销售,说明该产品是经正规途径进口的商品,质量可靠。 EMC认证:CETECOM是欧盟认可的能力机构(Competent Body),隶属于TUV中部集团(TUV MITTE GROUP)。CETECOM-EMC标志根据欧共体电磁兼容指令以及德国EMC法规要求对设备进行检验测试。CETECOM更可以为客户提供产品EMC系列认证服务(Series Approval),这样便能让客户不需要对每个型号进行测试从而节省大量费用。而这样的系列认证服务,欧洲只是承认从欧共体能力机构(Competent Body)所发出的证书。 国际电磁兼容认证: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必须通过EMC认证,才能进入欧盟。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际标准化组织(简称ISO)汇集西方发达国家质量管理专家,在总结发达国家质量管理科学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并正式颁布的一套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的国际标准,并以此作为质量体系认证的依据。 UL标志:美国保险商实验所认证标志,是出口到北美国家的比较权威的产品安全认证标志。

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提高我省产品(服务)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浙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1998-2010年)》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发展名牌产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浙江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省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经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依据本办法认定的产品(服务)。 第三条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工作建立以企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以市场评价为依据,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用户(顾客)满意为宗旨的总体推进机制。 第四条浙江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浙江名牌产品的认定、管理工作,并推进浙江名牌产品的宣传、培育。 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是由省级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综合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及社会团体和有关专家组成的非常

设机构。浙江名牌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浙江名牌认定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浙江名牌认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承担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六条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若干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在浙江名牌认定委员会的组织下,根据产品类别分别提出浙江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和方案,进行具体评价,评价工作按《浙江名牌产品评价办法(暂行)》进行。评价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委员会自动解散。 第七条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并处理投诉,组织实施对浙江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 各市(经济强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浙江名牌产品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并对辖区内浙江名牌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八条申请浙江名牌产品的要求: 1)、申请浙江名牌产品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与申请产品(服务)的注册商标和核准范围一致; 2、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3、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4、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中国名牌产品质量管理中心

中国名牌产品质量管理中心(China Famous Brand Product Quality Management Center)成立于1999年12月1日。是中国企业发展促进委员会理事单位,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法人机构。中心的任务是配合政府及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开展以轻工行业为主的消费产品的质量保证、质量监督、质量服务工作;实施扶优限劣,打击假冒,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做好对优质消费产品的宣传、推荐;健全和完善消费产品的售后服务网点,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 中心自成立以来,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河南、陕西、湖北、湖南、广东、山西等十余省市建立了质量管理分中心,形成了质量保障体系的服务网络,为广大轻工企业提供了质量保障服务,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党的十七大提出,共同创建和谐社会。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中心协助以政府部门为号令,有力打击假冒行为,以保护产品品牌的无形资产。与此同时,中心还围绕生产优质产品的企业开展了一系列的质量保障工作,包括:对优质产品实行质量保证的跟踪和售后服务;为优质产品及企业进行宣传推广;听取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意见,并支持受理质量投诉。 中国名牌产品质量管理中心的宗旨:积极推动中国的品牌企业走国际化发展道路,促进中国品牌事业的有效发展,使中国优秀企业及品牌更好地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做好“研究品牌、培育品牌、引导品牌、服务品牌”,帮助品牌企业全面实施装备与管理信息化、现代化,提升并促进品牌企业的品牌发展效应! 中国名牌产品质量管理中心本着“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竭诚服务”的精神开展工作,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品牌调研和入选活动,大力培育中国著名品牌,积极推进品牌战略的实施,同时加强对中国品牌产品的质量监督,配合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打击假冒伪劣,保护名优品牌,规范品牌培育发展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帮助企业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为推动中国名优品牌企业和产品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培育更多的中国名优品牌脱颖而出,为把中国名牌事业推向前进而努力奋斗。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十大品牌中华老字最

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十大品牌、中华老字号、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之间的区别 中国驰名商标(Well-known Brand in China) 什么是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目前中国驰名商标的查询网站: 中国驰名商标的荣誉和优势? 商标法律侵权纠纷中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力度,截止2008年9月1日,全国中国驰名商 标总数大约有2300余个,具备非常高的荣誉价值。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中级和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驰名商标的性质? 法律术语,具备法律依据和法律保护手段 中国驰名商标的有效期? 与商标的有效期一致,即为10年 认定方式? 被动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出于保护的需要,只是针对个案;企业的驰名商标必 须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提出申请,经认定后才为驰名商标并享有驰名商标 的各项权利。 认定对象? 国内企业的注册商标,也包括外国企业在华注册的商标

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序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局和商评委认定驰名商标遵循行政裁定程序,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遵循民事审判程序,且商标局和商评委的认定不是终局裁定,仍要接受司法监督。 中国名牌(China Top Brand)世界名牌(World Brand) 什么是中国名牌? 中国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目前中国名牌的查询网站:中国名牌的荣誉和优势? 中国名牌是产品的荣誉称号,从2005年到2010年的五年(即有效期内),全国中国名牌产品总数大约为2800个。 中国名牌的有效期? 有效期为5年,比如在2008年9月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为2008年9月到2013年9月 因为三聚氰胺奶粉问题,国家取消22个涉及检验出三聚氰胺的“中国名牌”产品企业。买购网将做相应更新。 中国名牌世界名牌的认定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认定。 中国名牌的性质? 授予企业产品的一种荣誉,属于国家奖励机制的一部分,企业作为荣誉宣传使用 认定方式? 主动评价,成批保护。企业主动申请,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凡不在当

商品价格管理办法

商品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商品价格调整权限,完善商品价格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到的店铺,含xx公司国内外自营店铺和加盟客户店铺。 (一)所有授权仅限于:店铺自行组织的或参加商场促销的活动;滞销商品促销活动; 批量售卖及特殊商品推广活动等。 (二)运营中心及各运营部第一负责人价格调整的权限只适用于其所辖区域范围。 第三条xx公司商品的零售价格以统一吊牌价为基准,XX商品吊牌价格由xx品牌事业部研发总监或其授权人确定,其它人员无权调整商品吊牌价格。 第四条所有商品的价格调整均以商品吊牌价为基准进行折扣调整。折扣低于五折的商品为特价商品,五折以上(含五折)商品为非特价商品。特价商品只能在特卖场出售,正常情况下店铺或商场组织的正常促销活动商品折扣不得低于吊牌价的五折,特殊情况下需在非特卖场进行五折以下商品销售的须经品牌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并报财务总监签批。 第五条所有商品调价必须由品牌事业部在决定调价的前一天临近营业终了时,才可以将相关调价信息通知至运营中心,运营中心相关人员应尽快知会店铺人员。(需提前将调价通知信息知会商场配合做商场系统调整的除外) 第六条特价商品的范围: (一)滞销商品:所有品牌季节性商品上市60天,销售数量排名后30位的商品,非季节性商品上市90天,销售数量排名后30位的商品,(注:品牌总经理确定的形象款和长青款不纳入此范围)。 (二)严重断码、断色库存数量低于20对,且研发部门不再生产补货的鞋品。 (三)有瑕疵但不影响销售的商品。 (四)品牌事业部认为需要清理的其他库存商品。 第七条赠送活动中商品价格折扣系数换算方式为:折扣系数=购买商品金额/(购买商品金额+赠品金额)。 第八条运营中心无权对上市60天内季节性商品,上市90天内非季节性商品的所有品牌商品进行任何价格调整。若确实有需要调整价格,必须经品牌事业部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第九条特别推广商品的价格调整可由品牌策划、物流或运营中心提出调价方案,报品牌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 第十条所有商品价格调整须由品牌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核,由本办法规定的授权人审

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管理办法

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规范广东省农业名牌产品的评价和管理,保证广东省农业名牌产品的质量和信誉,提高我省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广东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系会议工作制度》和《广东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系会议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是指产品质量处于省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顾客满意程度高,由本省企业生产,经广东省农业名牌带动战略委员会确认的农业投入品、农林牧渔的产品及其加工品等农业类产品。 第三条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评价工作由企业自愿申报,坚持市场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坚持不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各级政府应积极引导,加强监督,保证广东省名牌产品(农

业类)评价工作的科学、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评价工作由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推进委员会(简称委员会,下同)负责,在广东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系会议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委员会由省农业厅牵头,会同海洋与渔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社团组织和专家组成,办事机构设在省农业厅。负责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拟订、修改名牌产品(农业类)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负责对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种植业产品、畜牧业产品、海洋与渔业产品、林业产品、农产品加工产品、农业投入品等若干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在委员会的组织下,依据产品类别分别提出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评价的实施细则和方案,具体开展评价工作,并向委员会提交评价报告。 第七条各地级以上市(简称市,下同)农业、畜牧业、林业和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推动、引导和监督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八条申报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报单位(简称企业,下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 2 -

奢侈品、知名服装品牌logo大全、国内品牌服装

品牌标志中英文对译隶属公司产地品牌简介 古驰Gucci 历峰集团意大利始人Guccio Gucci古琦欧·古琦于1923年创立Gucci。位于佛罗伦萨的Gucci集团是当今意大利最大时装集团,Gucci除时装外也经营皮包、皮鞋、手表、家饰品、宠物用品、丝巾、领带、皮带、香水等。 米索 尼 Missoni 服饰意大利 品牌线:1、米索尼(Missoni),1958年2、米索尼·尤莫(Missoni Uomo),1985年 3、米索尼·运动装(Missoni Sports),1985年针织系列为世界顶级产品 高田贤三 KENZO 服饰法国 高田贤三这位日本籍的法国时装设计师用自己的名贤三命名的KENZO品牌,已经不仅仅是时装业的精品, 在化妆品、香水领域一们是大名鼎鼎。KENZO的时装不是那种标新立异的拔高,它有一点点传统,有许多 热情的颜色,有活生生的图案,还有几分狂野。几乎每一款都能找到实际穿着的场合,但吸引力之强却使你 绝不厌倦。当高田贤三还是青年的时候,他远赴巴黎开始他的国际时装设计师生涯,他有备而来,已经在 日本对服装有了深入的研究,虽然,他设计的服务对象从东方人转为西方人,但丝毫没有碍障,而从此,他 开始了不以国界为设计范畴的国际性工作 雅格狮丹Aquascutum 服饰英国 英国Aquascutum「雅格狮丹」于1851年在伦敦创立。YGM贸易于1998年成为Aquascutum大中华地 区、星加坡及马来西亚的总代理、特许制造及经销商。品牌专走高档路线,顾客对象是企业家、专业人士及 行政人员等。现时Aquascutum的专门店逾140间,遍布香港、澳门、台湾及中国各大小城市。 鳄鱼 Lacoste 服饰法国在国际市场众多的服装品牌中,将一第张嘴的鳄鱼绣在上衣左胸前的服装最引人注目,虽然其售价不菲,但相当抢手,它行销世界80个国家,每年销量约2500万套(件)。上个世纪30年代初期,法国网球名将 文档

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制度格式

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制度格式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附件1 北京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规范北京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引导、支持企业创名牌,指导和督促企业提高质量水平,增强我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和我局职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北京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效益居同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第三条北京名牌产品评价工作以市场评价、社会公众及中介机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顾客(用户)满意,促进首都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北京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平、公正、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 第五条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政府部门负责北京名牌战略的推进工作。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北京名牌战略推进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北京名牌战略推进办公室由有关政府部门、全市性社团组织组成。

第六条北京名牌战略推进办公室根据需要聘任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若干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依据产品及行业类别制定北京名牌产品专业评价细则,进行具体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委员会自行解散。 第七条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北京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目标及原则,对评价工作进行的监督和管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北京名牌产品及生产企业进行表彰。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申请北京名牌产品,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商标注册两年以上。商标归北京地区注册企业所有。 (二)产品实物质量在本市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三)产品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产品形成适度的经济规模,消费类产品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非消费类产品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并有一定的出口创汇能力或潜力。 (四)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五)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或国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六)企业具有适宜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湖南名牌产品申报表doc - 年度湖南名牌产品申请表

湖南名牌产品申报表doc - 年度湖南名牌产品申请表附件3: 年度湖南名牌产品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企业章) 填写日期: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申报企业要诚实守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可查。相关数据按规定由地市级以上统计局、海关、税务局、质监局、省级以上质量检测机构等权威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其他组织提供的证明、排名不作为评价依据。 2、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除申请表要求的项目外~不接收其他格式~其他内容的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使用统一的申请表。使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申请表不另制作封面及封底~不采用硬皮材质~沿长边装订。整册的厚度不得超过15mm。 3、表一中经济指标填写申请前一年的数据。 4、企业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 5、本申请表所涉及的经济指标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必须提供经税务部门盖章的销售数据或经会计事务所出具、有注册会计师签名的销售额审计报告或是经海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是经市级统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相关指标说明:

总资产贡献率,%,=,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 /平均资产总额×100% 企业基本情况表1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邮编企业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编号企业所属行业 经济性质企业总资产规模万元 企业销售总额万元企业交税金额万元企业总利润万元申请产品名称 及型号规格 产品执行标准 管理体系认证 类别及时间 是否属于安全认证,3C, 产品获安全认证 管理产品时间 是否属于食品质量安全产品获食品质量安全 市场准入,QS,时间市场准入管理产品 依是否属于生产许可证管获生产许可证法理产品时间生是否属于制造计量器具获制造计量器具许 许可证管理产品可证时间产 是否属于出口质量许可获出口质量许可证情 证管理产品时间况 是否属于出口食品卫生获出口食品卫生注册 注册登记管理产品登记时间

品牌经理考核管理办法

南昌市烟草公司品牌经理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局“大市场、大企业、大品牌”的总体方向和培育“532、461”的品牌发展战略目标,提高我公司品牌经理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品牌培育能力,实现品牌经理对内开展公司品类管理与品牌营销管理工作,指导市场一线营销人员进行品牌培育实践;对外服务工业企业,通过与工业企业的全面协同,实现卷烟价值链的通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昌市烟草公司营销中心从事品牌经理工作岗位的人员。 第二章品牌经理的管理 第三条营销中心原则上配备三至四名专职品牌经理,分别负责不同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商协同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目前初步拟定为品牌经理(A岗)负责包括江西、上海(含北京)、广东、深圳(含国外烟)、浙江、广西;品牌经理(B岗)负责包括湖南、湖北、川渝、安徽、贵州、福建;品牌经理(C岗)负责包括云南、山东、河南、河北、江苏、吉林。随着品牌培育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可根据实际状况增加配备品牌经理(D岗),分担A、B、C岗部分工业企业。 第五条品牌经理为专职岗位,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第六条品牌经理的考核实行按季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公司考核与部门考核相结合,考评结果与绩效薪酬挂

钩,并作为续聘和晋升调离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品牌经理的日常管理由营销中心负责。营销中心副主任负责对品牌经理所做的分析、建议等进行审核,提议由营销中心主任召开营销例会,相相关人员征集意见后决定是否采纳实施。公司要对品牌经理进行经常性的培训,尤其是目前新设岗位期间。 第三章品牌经理的岗位职责与主要任务第八条品牌经理的岗位职责 1、负责分析卷烟市场和卷烟品牌的分析工作,为制定品牌营销策划方案提供依据; 2、负责制定月度品牌培育工作计划; 3、负责制订品牌营销策划方案,指导营销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4、负责收集分析品牌培育相关信息,协调各营销部执行品牌培育措施; 6、负责开展品牌需求预测工作; 7、负责对品牌信息档案建立、更新和维护; 8、负责开展品牌生命周期的管理和评估工作; 9、负责开展市场调研工作,定期对品牌营销活动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10、负责制定各项营销活动改进措施,促进品牌培育工作和团队综合素质的提升;

河南省名牌产品管理规定

河南省名牌产品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河南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加强对河南省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河南省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引导和支持企业创名牌,指导和督促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增强我省产品和企业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和省政府制定的《河南省质量振兴实施意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同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按本办法认定公布的河南制造的产品。 第三条河南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建立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社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规范为保证,以用户满意为宗旨的总体推进机制。 第四条河南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企业自愿申报; (二)科学、公正、公平、公开; (三)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四)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河南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名推委)统一组织实施河南省名牌产品的培育、申报、评价、宣传和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负责河南产品申报中国名牌的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第六条省名推委是由政府部门、社团组织、新闻单位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非常设机构。省名推委秘书处设在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负责省名推委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实施河南省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规划; (二)组织拟订河南省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和方案; (三)组织实施河南省名牌产品申报、评审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审定并公告河南省名牌产品名单; (五)组织实施对河南省名牌产品的宣传工作; (六)组织实施对河南省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 (七)审查并推荐省内有望争创中国名牌的产品。 第七条各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辖区内所属企业的省名牌产品申报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国内女装品牌logo资料大全

女装品牌60强企业排行榜及具体资料分析 请来我这浏览,支持下,谢谢https://www.360docs.net/doc/c5125841.html,/ logo 隶属公司产地品牌创立卖点荣誉 华鼎集团集团的总部 设於香港, 在中国浙 江、江苏及 深圳拥有庞 大的生产基 地 集团是中国最大的丝绸 服装出口商之一,同时亦 是中国最大的丝绸服装 制造商 ①为国际著名时装品牌 连锁零售商及百货公司 提供丝绸及丝混纺时装 生产服务 ②在中国经营以女装为 主的品牌时装服装制造 及零售业务③家纺产品 制造及零售业务 上市公司92年香港 太平鸟集团宁波公司创业始于1989年 “太平鸟品牌”创建于 1995年把握时尚潮流发展主线, 立志将“太平鸟”打造成 为“中国第一时尚品牌” 中国名牌 中国驰名商标 国家免检 舒朗集团烟台始建于1999年秉持“阳光女性,舒朗人 生”的文化理念 陆续推出了舒朗、美之 藤、高歌等时尚品牌品牌镌语:阳光女性舒朗人生舒朗尽显知性魅力和人格魅力,美藤演绎着风格与时尚,GOGIRL 给少淑女带来了青春的 浪漫与健康 山东夏而集团高氏营销师

影儿时尚集团深圳市福田 区1996年,旗下品牌YINER 音儿开创了深圳品牌女 装之先河 品牌线由YINER音儿、 PSALTER诗篇、INSUN恩 裳、SONGOFSONG歌中歌、 奥丽嘉朵OBBLIGATO共同 构筑。 广东省名牌产品 广东省著名商标 雅莹服装嘉兴市2009年1月,公司年轻时 尚新主角TBF品牌成功推 出旗下有EP雅莹、TBF、 ELEGANT PROSPER品牌 “美丽是上天恩赐,优雅 是艺术产物” 深圳华丝深圳蛇口1985年1月华丝公司印 染厂成立主要从事真丝印染绸和 各类服装生产出口业务 全国服装行业双百强企 业 达利中国萧山区 香港新界 全球知名的丝绸纺织及 服装企业,生产的丝绸服 装出口已连续三年稳居 全国服装企业排名第一, 连续五年获得中国服装 行业百强企业 公司投资超六亿元,建设 "世界一流丝绸女装产业 基地"。 中國名牌AUGUST MOON 的純天然真絲被 玛丝菲尔深圳成立于1993年主要经营Marisfrolg高 档女装品牌 实时捕捉世界四大时装圣地时尚资讯,结合亚洲女性体型特点和生活方式,潜心设计每款服装,诠释国际时尚文化,烘托中国女性优雅气质 山东夏而集团高氏营销师

山西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山西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施质量兴晋、名牌兴企战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提高我省产品的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推动全省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西省名牌产品是指我省企业生产的质量优良,市场占有率高,企业信誉好,经济效益显著,有发展前景,消费者满意的产品。 第三条山西省名牌产品分山西标志性名牌产品、山西名牌产品两种。 第四条山西省名牌产品的申报、推选,坚持企业自愿和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产品的实物质量和市场评价为主,不实行终身制,不增加企业负担。 第五条山西省名牌产品的推选工作在山西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名牌办)履行山西省名牌产品推荐委员会的职能,负责山西省名牌产品推选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条件 第六条山西名牌产品要求具有以下条件:(一)产品设计先进,性能可靠,产品质量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二)产品适销对路,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生产规模在我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品牌意识和宣传意识; (三)企业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认真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不断强化标准化、计量技术基础工作,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四)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并按标

准组织生产; (五)企业具有较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市场评价好,消费者满意,有一定的知名度; (六)产品在近二年内,省及省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中质量全部合格,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七)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实行安全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获得相应证书;新产品必须经鉴定并批量生产两年以上; (八)企业环保必须达到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的要求,且近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 第七条山西标志性名牌产品是各种不同产品类别中的龙头产品,除必须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要求的全部条件外,还应具备: (一)产品在设计、性能、质量上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二)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三)必须是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档次高、发展前景好的产品,企业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产品在近三年内,省及省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中质量全部合格,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五)按照产品认证或质量体系认证标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第三章程序 第八条申报山西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应按要求填写《山西省名牌产品申报表》并附必要的附件材料,向所在市(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并由市(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依据本《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初审,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省名牌办。 第九条省名牌办对各市(地)的初审合格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建档,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监督抽查、市场调查、消费者评价和专家评审等形式,对企业产品实物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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