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建筑法规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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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建筑法规的认识

我对建筑法规的认识

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土木工程-班

摘要: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方方面面都需要法律的监督和维护。在建筑行业,建筑法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作为当代的土建类专业的大学生,学好建筑法规是非常必要的。建筑法规对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比如说,对建筑质量的提高和保障、合同的完善、工程结算等方面给工程建设提供了法律的依据。

关键字:建筑法规;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合同

在半个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中,让我对建筑法规有了新的认识。在学习之前,感觉建筑法规只是中国万千法律中的普普通通的一个,现在才知道,过去的自己是何等的肤浅,何等的无知。

建筑工程的法律体系包括建筑工程法人制度、建筑工程代理制度、建筑工程物权制度、建筑工程债权制度、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制度、建筑工程担保制度等等。建筑工程法律不仅具有综合性的特点,还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具有自己的完整体系。它是指已经制定的和需要制定的建设工程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地方规章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的一个具有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体系。

下面我将对建筑法规在工程质量、建筑工程合同、工程结算等问题中的体现分析和解释,让我们一同去理解建筑法规的重要性。

(一)建筑法规对建筑质量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建筑法规为对提高建筑质量产生作用的的监管部门,提供了一种法律途径,有助于建筑质量的管理,提高建筑质量。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二、建筑法规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出要求规定,规范有关建筑工程等各方面活动。质量低劣的建筑工程,不仅影响建筑物正常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损害用户的利益,而且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这方面已有不少血的教训值得吸取。针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极端重要性,以及实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筑法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作为立法重点,建筑法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的基本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各方面应当履行的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义务和责任,作了明确的、有较强针对性的规定。在建筑工程的各项质量要求中,有关保证建筑工程安全的质量要求无疑是最重要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如果不符合保证建筑物安全的要求,将会留下严重的质量隐患,危及使用安全。一段时期以来,因一些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保证安全的要求,以至频频发生房倒屋塌的重大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使用安全的要求,是从事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活动必须始终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则,也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

三、加强公民法律意识,促进建筑质量的提高。在建设过程中,我们每每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而这些质量的出现与补救毫无疑问的会让我们联想到建筑法规。的确,建筑法规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会让施工人员在建造的过程中由于法律的约束而变得在某段时间上出现好的一面,建筑法规是作为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而出现在大众的眼前的,我们可以很透明的知道一些问题,很透明的知道一些该做,一些不该做,哪些质量的存在在法律的范围之类,而哪些质量问题又是开发商在钻法律的空子,所以这样的结果就是,在法律的面前,建筑的质量问题会在很大的程度上而有所收敛,比如在我们的父母在买了一套住宅之时,而紧接着我们在搬入之后发现了房屋的质量存在了一些

或大或小的问题,这时,我们就可以将建筑法搬出,在其中找到对于这种问题的条条款款,然后在国家的法律部门通过一些途径而将我们的权利发挥到最大的效应,在这种的情况下,建造商们就会在法律的强制性下而不得不低头,并且在为了维护建造商自身名声的情形下而变得小心谨慎,所以建筑法律在这种循环的作用之下而对建造商们起到了警钟长敲的局面。

(二)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等。对于合同的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合同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合同的分类,有利于当事人找到能达到自己交易目的的合同类型,订立符合自己愿望的合同条款,便于合同的履行,也有助于司法机关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准确的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合同纠纷。建筑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均应承担自己的义务。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包括不得违法发包,还要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及时验收工程和支付工程价款;而对于承包人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接受发包人的有关检查,且要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对于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无偿修理。

对于建筑工程合同中的赔偿损失,发包人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包括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造成的损失,未按照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等造成的损失,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的损失,提供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且怠于答复等造成的损失,中间变更承揽工作要求造成的损失,要求压缩合同约定工期和验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而承包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等造成的损失,转包、违法分包造成的损失,偷工减料等造成的损失,与监理单位串通造成的损失,不履行保修义务造成的损失,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的损失。

(三)建筑法规对于工程结算问题也是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

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这是工程结算的首要标准。包括:合同约定是按照固定价格结算的,应当尊重合同约定,不能据实结算,也不能采用其他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结算。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是成本加酬金方式或者可调价结算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结算。施工中当事人就工程量或者工程价款变更达成的洽商记录,像签证、会谈纪要、工作联系单等意思表示明确的,应当认定其性质为合同变更的情形,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应当认定洽商记录有效。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可以参照”是一个倡导性条款,即一般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按照这一标准结算工程价款,相对而言,符合当事人签约时的客观实际情况,符合随行就市的商业交易惯例,一般讲也有利于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但并不是对所有的案件而言都是公平的,个别案件在适用这一标准结算时,可能出现不公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参照定额标准或者清单计价规范等标准结算工程价款。总之,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时,无法按照原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原合同丧失了应当适用的基础,失去了结算工程价款的标准;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首先应当鼓励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重新确立结算标准;协商不成的,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不宜参照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其他结算标准。

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就

应当结算。结算中,一般先由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由发包人审核。而有的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文件后迟迟不予答复或者根本不予答复,以达到拖欠或者不支付工程价款的目的。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制止这种不法行为,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合同对答复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约定期限均为28天。这条规定对制止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拖欠工程款的不法行为,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很大作用。为了更好地约束双方当事人,使建设部的这条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解释》第2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体现了充分尊重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原则。

总的来说,虽然我们只用很少的时间学习建筑法规这门课程,但是它让我知道了建筑法规对国家工程建设的重要性,无论在以后的学习还是生活中,我都要把建筑法规的知识应用到我未来的工作中。我相信,这不是我对建筑法规认识的结束,而是开始,老师通过讲课,丰富了我们的法律知识,提高了我们的法律意识。因此,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多读一些建筑法规方面的书籍对我们的人生一定大有裨益。

收稿时间:201 /11/21

作者简介:参考文献:建筑法规相关的学术期

刊、建筑法规咨询热线、建设工程法规

1999版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通用文本1999版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业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建筑安全法律法规word版

附录试题 一、《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单选题 1.《建筑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筑活动的( A )。 A.法律B.法规C.规章D.规范性文件 答案:2.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 C )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A.口头B.口头或书面C.书面D.其他形式的 答案:3.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 C )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A.允许B.原则上禁止C.禁止D.原则上允许 答案:4.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 B )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A.全部B.部分C.绝大部分D.任意比例部分 答案:5.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 C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A.总承包单位B.分包单位 C.建设单位D.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6.《建筑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的行政处罚,由( B )决定。 A.劳动部门B.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C.中国建筑业协会D.国务院 答案:7.依照《建筑法》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 C )吊销其营业执照。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B.中国建筑业协会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各地人民政府 答案:8.《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 B )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A.可以B.应当C.可以不D.应当不 答案:9.《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 B )。 A.独立承担各自的责任B.承担连带责任 C.不承担责任D.承担适当的责任 答案:10.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 D )。 A.独立承担各自的责任B.不承担责任 C.承担适当的责任D.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11.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B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A.允许B.禁止C.原则上禁止D.原则上允许 答案:

浅淡建设法规和合同管理论文

浅淡建设法规和合同管理 随着我国加入 WTO,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对于建筑企业既是一次严峻的生存挑战,也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目前我国的中小型建筑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管理水平,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与国内先进企业相比差距较大,与国外建筑企业比较更是不可同日而语。主要表现在合同体系不健全、合同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较低。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一个的合同就有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中小型建筑企业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加强对控制合同风险对策的研究,重视建设施工合同,以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在日益竞争的建筑市场上求生存、谋发展。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二)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

建筑法规经典案例分析

建设法规经典案例分析 案例一:龙门吊拆除事故 ?1、事故经过: 2007年10月17日,某地铁盾构区间实现盾构贯通,随后,承包商着手进行施工机械拆除等收尾工作。11月2日承包商与河南某公司(以下简称分包商)签订合同,委托对方进行龙门吊拆卸工程。2007年11月14日上午8:00左右,分包商租用110T、50T汽车吊各一台,准备拆除左线45T龙门吊机。承包商在对分包商租用的汽车吊和作业人员上岗证进行检查时发现两台汽车吊均没有随车携带安全检验合格证,遂要求分包商停止施工,分包商以证件在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工期紧张、保证不会出现问题等为由,不顾禁令仍进行拆除作业。中午11:30左右,市安全监督站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分包商的资质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遂责令停止施工。承包商收到停工令后立即要求分包商停止施工,但分包商以龙门吊大梁螺栓已经拆除,如不吊放到地上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由继续施工。由于待拆除龙门吊大梁长达21m,宽4.5m,重约21T,受场地制约,拆除时需要两台吊车抬吊大梁。中午12:00左右,在分包商把用两台汽车吊把大梁吊起来平移的过程中,110T的汽车吊突然倾倒,致使大梁和110T汽车吊的臂杆一起砸向50T汽车吊。事故造成110T汽车吊臂杆变形、驾驶室损坏,50T汽车吊局部受损,汽车驾驶室被砸坏,龙门吊大梁变形,无人员伤亡。 ?2、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发现: 1)110T吊车外表比较新,其部件实际比较陈旧,属于翻新车辆; 2)吊车的左前支腿(受力腿)伸出量比左后支腿伸出量少14cm; ?3)分包商对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无教育考核记录。 ?直接原因: 1)分包商在收到停工指令后多次冒险左右;

最新建筑类法律法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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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考试卷(专科) 2012-2013年度秋季学期期末(2013.3) 《工程合同管理》 主讲教师:陈丽兰 学习中心: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奥鹏学习中心 专业:____工程合同管理__ 姓名:林炳星 学号:115364280001 成绩:___________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颁布实施三年多了,但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人们对合同的管理仍还不够重视。作者通过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合同管理的内容、合同管理的方法和措施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试图使人们对合同管理有更深一步的了解,以便更好地从合同管理方面 实现“三控”目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种类;合同管理;管理措施;探讨 中图分类号: F284 文献标识码:A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 三、建设工程合同重要性 (1)合同的重要性 (2)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 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围 (1)工程进度控制 (2)工程质量控制 (3)工程付款控制 五世行贷款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参考文献 引言 自从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完善我国建筑市场,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加强建筑工程执法力度,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三控”目标的实现,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诸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合同订立人对有关法律和法规不清,合同无台帐,无专人管理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针对工程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合同,从合同条件的拟订、协商、制定、履行、索赔等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着手进行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工作。通过实行对合同的正确管理,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预控目标,以法公正地 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在: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励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 2)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建筑施工企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合同的内容也直接关系双方的根本利益。 3)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约率。 4)合同管理对开拓国际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也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 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中相关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它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管理是为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服务的,保证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的实现。具体地说,合同管理目标包括: (1)使整个工程项目在预定的成本(投资)、预定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要求,实现工程项目的三大目标。 (2)使项目的实施过程顺利,合同争执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协调,都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责任。 (3)保证整个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符合法律的要求。 (4)一个成功的合同管理,还要在工程结束时使双方都感到满意,最终业主

建筑法规概论案例分析题

建筑法规概论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有两个项目被直接发包,理由是一个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另一个项目属于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你认为这个理由充分吗?答: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分为两种情况:不适宜招标的和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前者经批准可以不招标而直接分包,后者则经批准后需要邀请招标。所以,仅仅以涉及国家安全为由就不招标是不适宜的。 对于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项目,经批准可以不招标。这个理由是充分的。 案例二:2006年6月8日,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日期为2006年6月25日。某投标人认为这个时间的规定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因为《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的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你怎样认为?答:是否违法应根据具体项目来确定。 必须招标的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应该符合两个条件:既要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也要符合相应的规模标准。如果不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就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 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也可以招标,但是就不受《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的“不得少于20天”的限制了,而仅仅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就可以了。

所以,如果这个案例中的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的行为就不违法。相反,就是违法的。 案例三:某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06年9月9日上午9:00.但是,某建筑公司的投标文件却于2006年9月9日 10:00送达。招标人拒绝该标书,理由是该标书送达的时间超过了投标有效期。你认为该理由成立吗? 答:不成立 招标人对投标有效期的认识存在误区。他认为投标有效期是一个时间段,在此时间段内所投的标书是有效的,超过了这个时间段所投的标书是无效的。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有义务保证其所投的投标文件持续有效,投标有效期起始于开标的时间,也即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投标有效期开始后,投标人所投的标书就不再被接收了。 此案例中招标人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的做法的是正确的,但是提出的理由是错误的。 案例四:某建筑公司超越资质承揽了某施工任务,2006年10月8日该项目竣工。但是建设单位却以该建筑公司不具备资质,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2006年10月20日,建筑公司将建设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工程款。法院支持了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有人认为,这是对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纵容。你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论文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论文 篇一:浅淡建设法规和合同管理论文 浅淡建设法规和合同管理 随着我国加入 WTO,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对于建筑企业既是一次严峻的生存挑战,也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目前我国的中小型建筑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管理水平,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与国内先进企业相比差距较大,与国外建筑企业比较更是不可同日而语。主要表现在合同体系不健全、合同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较低。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一个的合同就有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中小型建筑企业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加强对控制合同风险对策的研究,重视建设施工合同,以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在日益竞争的建筑市场上求生存、谋发展。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 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二)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讲,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 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建筑法规知识点】建筑法规学习心得

【建筑法规知识点】建筑法规学习心得【--建筑工作总结】 通过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规范,也有了一些,最明显的感想就是建筑法规很难掌握,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求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在建筑行业正是建筑法规的作用,约束着建设者的活动,使建筑业文明有序的正常运行。因此我们必须学好,真正的提高建筑法规方面的意识,增强对建筑法规的重视。 首先,应该明确建筑法规的概念,建筑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制定的,旨在调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在建筑领域中所发生的诸种 __中所运用的法律和规范的总称。 它有它的一些相应特征,例如:行政性、经济性、政策性和技术性等特征: 1、以行政管理手段作为调整方法;如授权禁止、许可、计划等词的应用。

2、消耗资源、创造财富 3、有投资意愿、另外依据政府控制经济政策。反映基本建设政策。 4、质量保证、技术性规范、标准。 从上面建筑法规的概念和特征可以很容易的看出,建筑法规很重要,它管理和约束着建筑业以及建筑市场的各个层次,对建筑师而言既有约束也有指导作用,换句话说也就是在建筑师的构思到建筑的实体出现,建筑法规的意识始终贯穿与建筑师的思想之中。 一、建筑法规具有约束性,形成一个“度”来贯穿着建筑领域。 建筑法规在社会中的约束性,是因为它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保证建设活动顺利进行和建筑产品安全可靠,必须建设法规原则: 1.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对工程建设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一系列指标的要求。建设法规通过一系列规定对建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毕业论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毕业论文篇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本科毕业论文 题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研究 院(部):xxxxxx 专业:xxxxxxxx 班级:xxxxx 姓名:xx 学号:123456789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摘要 ABSTRACT 1前言 国内外研究背景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发展 2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及任务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管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3研究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意义 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 加强合同管理是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 4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 . 与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配套 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势在必行 5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合同风险防范的基本措施 6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议 宏观调整 中观控制 微观操作 摘要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经济合同中的一种,是整个合同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具体指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为完成一定的建设工程任务而签订的合同。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具有涉及面广、个体差异性突出的特点,合同管理的成败,将影响到整个项目的运作和最终目标的顺利实现。虽然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体系日渐规范,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本文通过对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领域的现状分析,找出普遍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明确了项目合同管理的重点,运用研究分析的方法,从完善健康发展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和加强合同双方内部合同管理体系建设两方面入手,制订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提出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贯彻项目合同管理理念,建立法制的、政府监督的、自我约束的管理体系,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中介市场,加大投资中介服务的法律责任,为工程咨询和项目管理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最后指出随着我国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研究工作将有着广阔的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机构;FIDIC 合同条款 A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Research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论文

建筑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对工程的影响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中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实际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维持良好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同时也是形成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竞争机制、提供工程质量、降价工程造价和缩短工程工期等工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建筑筑市场述: 建筑市场是进行建筑商品及相关要素交换的市场,是建 筑活动中各种交易关系的总和。它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 场。 一、招标投标概述 (一)招标投标主体介绍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主体包括:建设工程招标人,建设工程投标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关。 1.招标人 建设工程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常为该建设工程的投资人即项目业主或者建设单位。 (1)招标人的权利 ①自行组织招标或者委托招标的权利作为评标组织的组成人员之一。 ②进行投标资格审查的权利。 ③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权利。 ④享有依法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2.投标人 投标人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另一主体,它是指响应招标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工程投标人主要是指: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工程材料设备供应(采购)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及咨询、监理单位等。 投标人通常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必须有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务;必须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的权利 ①有权平等地获得和利用招标信息。

(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选编》复习题 第一章法律 一、单选题 1、(P1)我国《建筑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D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 2、(P2)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C 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1、 2、3 3、(P3)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A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4、(P10)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和开发并举,把(C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5、(P10)《节约能源法》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A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P19)安全生产管理,坚持(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3 7、(P21)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D淘汰)制度。 8、(P2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C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9、(P30)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B三个)以上具备承担

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1 0、(P32)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A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11、(P3 6)消防工作贯彻(B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 12、(P43)谎报火警的,依照(C《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13、(P46)我国《环境保护法》所称环境,是指(D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14、(P47)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5、(P49)抗震减灾工作,实行(D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16、(P53)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的抗震(D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17、(P6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B推荐性)标准。 1、2 18、(P65)下列(C保险赔款)个人所得,免缴个人所得税。 19、(P68)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B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P68)当事人订立合同,有(D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21、(P10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_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专业:土木工程 年级:09级土木(3)班 姓名:李龙 学号:12009243170 指导老师:于新花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摘要]论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他的目的以及任务,目标特点.要想研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就必须学会理解其以上的东西,深刻的体会他的作用,以及日常生活中的运用,不紧要学会这些,我们也要学会在工程方面合同的作用,在一个工程中双方必须依靠合同来维持合作,不可违反合同。否则要受法律的制止,所以说它与法律是相辅想成,具有一定关系的,我们也要知道合同体系,合同担保和保险,合同的索赔问题,合同的检定与实行问题. [关键字]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索赔规范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在: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励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 2)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建筑施工企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合同的内容也直接关系双方的根本利益。 3)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约率。 4)合同管理对开拓国际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也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需要经历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鉴订的合同可能有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种: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法人(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日期和质量要求、费用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是此合同的签订依据。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业主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协议,该协议称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

建筑安全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大全 1.第一部分国家法律、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22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3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0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9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50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57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65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89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92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00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07 1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18 1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127 1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39 18.工伤保险条例142 19.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51 20.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53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56

2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62 2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165 2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168 25.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173 26.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76 2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79 28.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183 29.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85 3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0 3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193 32.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33.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197 34.第二部分地方法规、规章第三部分规范性文件 35.关于颁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230号263 36.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的通知建法[2002]223号274 37.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82号277 38.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号281 39.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论文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论文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论文一: 1.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建筑活动,受建设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政府管理职能部门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等。 2.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3.社会中介组织指作为建设法律关系主体的中介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法 人。 4.建设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建筑物(有形产品)及咨询服务(无形产品)。 5.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对他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 务。 6.建设法律事实的类型1)事件2)行为 7.《建筑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为法令,条例为行政法规。 8.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包括1)有损害事实发生2)存在违法行为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违法者主观上有过错 9.建设工程的主要民事责任1)违约责任2)侵权责任 10.竞合:违约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时一般选择违约。 11.工程项H的建设程序:先勘察,再设计,后施工。 12.工程报价标志着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结束,工程项LI可以进入建筑市场,转入建设该项工程的实施阶段, 13.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口,不得办理招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丄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讣和施丄任务。

14.建筑许可制度是指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活动的组织、个人的申请,依法准许建设单位开工或者确认单位、个人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行政行为。 15.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行政行为。 16.建筑工程开工之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17.建筑单位取得建筑工程用地使用权,包括出让(有偿70年)和划拨(无偿无 年限)。 18.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9.施丄许可证的有效期和延期: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 月内开工2)工程因故不能开工的,可以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3)施工许可证的自行废止(一是既不在三个月内开工,乂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二是超过延期的次数和时限,即建设单位在申请的期限内仍没有开工)。 20.建筑企业资质等级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2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的资质等级均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22.我国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 23.撤销注册情况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受刑事处罚的3)因过错发生丄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4)脱离建设匸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5)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执业的6)严重违反职业道徳 24.不与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情形1)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2)受过刑事处罚, 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3)在工程造价业务中有

建筑法规案例分析答案

建筑法规案例分析答案

一、某省国道主干线高速公路土建施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招标人提出了招标方案和工作计划。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组织项目土建施工招标,招标过程中出现了下列事件: 事件l:7月1日(星期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告载明资格预审文件自7月2日起发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于7月22日下午16:00之前递交至招标人处。某投标人因从外地赶来,7月8日(星期一)上午上班时间前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被告知已经停售。 事件2: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委员会发现某省路桥总公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部分是其下属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业绩证明材料,且其下属的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资质。考虑到属于一个大单位,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可了其下属公司业绩为其业绩。 事件3:投标邀请书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发出,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因为项目较大,要求每个标段100万元投标担保金。 事件4: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其中3人为工程技术专家,其余2人为招标人代表。

事件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B单位投标报价远低于其他报价。评标委员会认定B单位报价过低,按照废标处理。 事件6: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报告,确定各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按照要求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事件7: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认为中标人C的价格略高于自己期望的合同价格,因而又与投标人C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考虑到招标人的要求,中标人C觉得小幅度降价可以满足自己利润的要求,同意降低合同价,并最终签订了书面合同。 请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答: 1、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需要什么条件? 2、所有事件中有哪些不妥当,请逐一说明。 3、事件6中,请详细说明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应于何时做其后的这些工作? [参考答案] (1)《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5号令)第四条规定,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①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②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参考范本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参考范本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在: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励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 2)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 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建筑施工企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合同的内容也直 接关系双方的根本利益。 3)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约率。 4)合同管理对开拓国际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也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需要经历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鉴订的合同可能有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种: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法人(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日期和质量要求、费用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是此合同的签订依据。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业主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协议,该协议称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对象,双方权利、义务、责任、酬金、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其主要特征是高智能的技术性服务。《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等为监理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开工与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条款等。其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建筑法规与案例分析

法和法律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有区别的。法律强调的是具体的、明确的规范,法则是这些具体规范的总和。法是抽象的、伦理性的事;法律是具体的、应用性的事。。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建筑法》、《招投标法》都属于法律;《……条例》都属于行政法规。。建筑法规: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在建筑活动中相互之间所发生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筑法规的作用:1.规范指导建筑行为2.保护合法建筑行为3.处罚违法建筑行为。。建筑法律关系三要素:建筑法律关系主体、建筑法律关系客体、建筑法律关系内容。。法律关系客体分类:表现为财的客体;表现为物的客体;表现为行为的客体;表现为非物质财富的客体。建筑法律关系的变更:主体变更(主体数目发生变化、主体的改变)客体变更(客体范围的变更、性质的变更)内容变更(权利增加、减少)。。《建筑法》的第二条对适用该法规定的建筑活动的调整对象作了限定:是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建筑法》确立的基本制度:建筑许可制度、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常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建筑安全生产政府监督管理制度和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等组成。安全责任制度是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核心。。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是建筑安全生产的条件,安全教育制度是前提,政府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是保障,而伤亡事故报告制度是调查处理事故的基础。。建筑法规的表现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技术规范以及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标准。。项目建议书,应对拟建工程的必要性、客观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逐一进行论述。我国工程建设程序的阶段:1.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又称决策分析阶段)2.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3.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4.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 5.工程建成后评价阶段(又称终结阶 段)。“一书两证”中一书,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两证,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报建:对于需要报建的项目,应在项目被批准立项后再报建。报建的范围: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报建。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没有该证的用地单位属于非法用地,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制度:没有该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设属于违章建筑,不得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领时间:应在建筑工程开工前申请领取。开工日期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计划开始施工的时间,以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为准。申领施工许可证的范围: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外,其余所有在我国境内的建筑工程均应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与延期: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2.工程因故不能开工的,可以申请延期3.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4.。1个月内向有关部门报告。。从业单位资格许可 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管理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科目:《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或安装)》、《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招标投标法》的概念:是国家用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调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投标活动的,适用本法。调整对象: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各项活动,也包括政府部门对活动的行政监督和规范。。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招标条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①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②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③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④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⑤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招标方式:按其性质划分,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按竞争范围划分,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按价格确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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