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

江苏省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
江苏省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

江苏省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

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

省定补贴对象应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居家重度残疾人:

(一)年龄在16-60周岁,具有我省常住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肢体和盲视力重度残疾人,以及一、二级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

(二)残疾人本人无业。

(三)残疾人家庭困难,为当地低保家庭或当地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帮扶对象。

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状况,扩大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省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最低发放标准为:农村不低于每人每月50元,城镇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研究确定具体发放标准。

省将根据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护理补贴最低标准。

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保障

符合省定条件的残疾人护理补贴由省和各市、县(市、区)共同承担。

省承担比例,按地区经济状况确定(附件4),具体如下:

省定46个经济薄弱地区:省按省定护理补贴最低发放标准的80%给予补助。

无锡、苏州、常州三市及所辖县(市)和南京、镇江两市市区(不含溧水区、高淳区):省按省定护理补贴最低发放标准的20%给予补助。

其他地区:省按省定护理补贴最低发放标准的50%给予补助。

省补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国家“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资金和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其中省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用于补助经济薄弱地区。

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程序

申请: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家庭困难证明等)。

审核:社区(村)在收到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申请材料后,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送街道(乡镇)残联复审;街道(乡镇)残联应深入残疾人家庭及所在社区(村)了解情况,并在该社区(村)张榜公示一周后,签署审核意见,报送县(市、区)残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15个工作日。

复核:县级残联应借助公安、民政、扶贫等部门的信息,在接受报送材料15个工作日内,确认材料的内容是否属实,提出审定意见,并告知街道(乡镇),由街道(乡镇)将审定意见及时通知申请人。

发证(卡):对确认享受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县级残联应于15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或残联)网站或当地报纸公布受益对象姓名和住址,并及时向确认对象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证(卡)》,明确自

发证之日次月起享受护理补贴。同时将申请、审核、发放信息录入到江苏省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

五、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补资金的发放

省补资金采取“全额预拨+次年结算”的方式下达。并由县级残联会同本级财政部门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按序时进度逐月发放。

各县(市、区)残联和财政局应于每年2月底前向省辖市残联和财政局上报上年度12月符合省定护理补贴发放条件的受益人员明细表、汇总表及全年资金发放凭证(附件2、3)。省辖市残联和财政局审核汇总后于每年3月15日前向省残联、省财政厅报送本市所属县(市、区)上年度12月符合省定护理补贴发放条件的受益人员明细表、汇总表及全年资金发放凭证(附件2、3)。

省残联按照江苏省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各地报送材料进行对比审核,并根据检查考核情况,提出资金分配意见,经省财政厅审核后下达。

六、监督检查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必须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各级财政和残联,要加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预算执行和监督管理工作,及时下达省补资金和当地安排的补助资金,增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均衡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残联、省财政厅将根据江苏省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及各地报送材料,于每年3-4月对各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并通报核查情况(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是否规范、

发放对象是否准确、发放是否及时足额、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是否完整等),同时向社会公布各地发放护理补贴人数。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视情扣减省补资金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护理服务日常管理

机构护理服务:服务机构应与申请人签订协议,并建立护理服务日常工作记录,接受残联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非机构护理服务:提供护理服务的人员(或监护人)应与申请人签订服务协议或提供护理服务承诺书,并在当地乡镇(街道)残联备案,并建立护理服务日常记录,接受残联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托养护理行业规范管理

省、市、县(市)残联要适时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协会,对本地区残疾人托养护理等相关服务实行规范的行业管理。要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范和要求,制定切合当地实际的托养护理服务标准,定期开展检查,公布服务达标等次,督导各级各类托养机构健康发展,规范运营。

(三)加强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各级残联要切实提高认识,重视信息录入工作,保证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同时,加强日常数据维护,定期汇总、检查。

苏州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

苏州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精简会议的有关精神,加强学校会议管理,规范会议费支出行为,节约会议开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2〕44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实行会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和费用,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第三条各单位举办、承办会议应该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活动紧密相关,经费的使用应与所举办的会议具有相关性。 第四条学校对各类会议实行分级审批、预算控制的办法。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举办、承办的各类会议。其中使用上级外事部门专项拨款举办的国际会议,按照财政部《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财行〔2012〕1号)文件执行。 第二章会议管理 第六条学校对会议实行分级审批管理。具体审批权限

按下表执行: 会议审批一览表 第七条会议经费实行会前预算、综合定额控制的管理办法。会议举办、承办单位应按《苏州大学会议经费预算表》(格式见附件一)编报会议经费预算,列明会议的主办单位、校外协作单位、会议名称、主要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会议开支项目、会议经费来源等。会议预算经财务处审核后,按第七条规定审批。会议预算执行中不得突破,如突破预算,需按原程序报批。

第八条各单位召开会议应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第九条校内管理类工作会议必须在校内召开,其他会议应尽量使用学校内部的会场和车辆,如不具备条件,应在政府或学校采购的会议定点饭店(四星级及以下)召开会议。不得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高级饭店和旅游风景名胜区度假村、宾馆、饭店等场所召开会议。对不符合会议地点要求的会议费,财务处不予报销。 第十条会议举办、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会议规模和会期召开会议,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的10%以内。 第十一条除学校党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董事大会等重要会议外,各单位举办、承办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分管校领导出席,其他校领导不陪会。各单位邀请校领导出席有关会议,应按程序提前报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审批。 第十二条收取会务费时必须开具财务处提供的合法票据,收取的会务费、票据存根和记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处入账,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三条各单位不得委托旅行社等中介机构代办各类会议。 第三章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文件资料印刷费、

2019年关于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发放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20XX年关于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发 放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临泽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情况做以汇报。 一、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意见》甘政发[2016]13号、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张掖市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80号文件精神。县残联高度重视,强化措施,会同县民政局拟定了《临泽县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确保两项补贴严格按照省市的要求贯彻实施。至目前,全县审核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522名,审核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名,正在进行资格复核和资料上报。 二、主要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两项补贴”工作落到实处 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民政局局长、县残联理事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县民政局、县残联拟定的《临泽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并以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批转了两项补贴实施方案,方案

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办理程序等都做了明确要求,为乡镇开展“两项补贴”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工作指导。同时,方案明确了民政、财政及残联的职责。县民政局主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局主要强化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残联主要做好残疾人信息的精准识别,对持第二代残疾证申领补助的残疾人再次认定身份。 2.抓好调查摸底,确保“两项补贴”工作稳步推进 自收到省市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文件,特别是5月25日收到分管县长鲁维俭批转的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张掖市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县残联就及早着手拟定本县的实施方案,并请县民政局修改后,提请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同时,于6月初,召开镇残联理事长会议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安排各镇开展两项补贴对象调查摸底,县残联将办证系统数据及时反馈各镇进行入户核查,着重核查人证相符情况,目前已完成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的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对象522名,县残联正在进行资料收集审核,待审核后报民政局审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摸底表于7月20日报民政局审核,民政局与低保系统数据进行核对,目前反馈县残联,由县残联安排收集各种资料 3.加强政策宣传和沟通协调,确保“两项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自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

关于印发《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校财字〔2018〕3号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举办会议申请表 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会议费决算表 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参会人员签到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8年1月23日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会议费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和落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49号)和《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冀财行〔2016〕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举办(含主办、承办)的教学科研业务性会议、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及其他会议等。 教学科研业务性会议是指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举办的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不含毕业论文答辩会)等。 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是指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经教育厅批准在我国境内举办的各类学术性、研讨性会议。 其他会议是指除教学科研业务会议和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之外的会议。 第三条举办教学科研业务性会议,会议次数、天数、人数以及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等,应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在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排;其它会议纳入学校会议费预算指标控制管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与规模。 第四条会议举办者对会议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承担直接责任,其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

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会议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议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农业银行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境内各级机构(以下简称各级行),境外分行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议费是指因召开会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第四条会议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预算控制。各级行应根据会议计划编制会议费预算,纳入费用总预算统筹规划,对会议开支实行年度和单项预算管理。 (二)分类管理,明确标准。各级行应按性质和重要程度对会议进行分类管理,通过明确各类会议的天数、人数、费用标准,管理和控制会议支出。 (三)严格审批、据实列支。各级行应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按规定流程审核审批会议支出,并坚持实事求是,据实列支。 第二章列支规定 第五条会议费主要包括因召开会议而发生的会议伙食费、住宿费、会务交通费、会场租用费及会议用品、资料等支出。 第六条要区分会议费与差旅费及其他费用之间的界限:

(一)职工因公外出参加会议而按规定标准报销的车(船、飞机)费用、补助费、住宿费等,应纳入“差旅费”科目列支。 (二)公派职工参加业务培训而支出的培训费,应从“应付职工教育经费”科目列支; (三)为宣传推广本行业务而举办的产品推介会、发布会、路演等宣传活动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业务宣传费”科目核算。 第七条各级行在列支会议费用时,除必须取得符合外部监管制度和我行费用管理办法要求的合规原始单据外,还需提供会议通知、会议费预算单(参考格式见附件)等证明材料,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等内容。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八条管理分工。 (一)办公室为本级行会议支出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行全年会议计划的制定、审核、会议的统筹安排,负责会议标准的控制与审核、单项会议预算的初审,协助制定本级行会议费标准及年度总预算控制等工作。 (二)各会议承办部门为会议召开的申请部门和会议预算的编制部门,负责填报会议相关要素,编制会议费用预算单,及实施经审批的会议费用预算。 (三)财务会计部门负责本级行会议费标准的制定、总预算管理、会议费核算、监测等工作。 (四)审计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行会议支出的管理和核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上述各部门分类与本行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由各级行视部门设置和业务分工情况予以明确。

公司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会议费用管理,有力支持业务发展,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将会议费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会议费定义: 经批准按规定标准召开的各项会议费用,包括因会议支付的餐饮、差旅费、会务费、会场租用费及纸张文具等费用。 二、会议分类: 会议分为内部会议和外部会议。 1、内部会议是指公司召开的各种经营分析、总结、培训讨论及激励表彰等会议,具体划分如下: (1)管理条线的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会议; (2)区域、条线季度经营分析会议、专题会议; (3)公司检视会; (4)大型项目启动或培训会议。 2、外部会议是指非我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包括: (1)监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直属专业机构举办并要求我公司人员必须参加的会议; (2)同业或其它机构举办并邀请我公司管理人员参加的专业交流会议; (3)外部以赢利为目的的机构组织的论坛、研讨会、表彰会、峰会以及各类以培训为名、行非培训之实的活动。

三、具体政策: 1、会议召开应精简节约,少于15人的内部会议原则上应在公司内召开,不得发生会议场租等费用;应充分利用视频会议和电话会议系统。 2、差旅费既包括主办方工作人员所发生的,又包括员工参加会议所发生的。 3、一般行政会议立项时需在签报中列明会议议题、参加人员、餐费、住宿标准等内容。 4、会议聘请专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会议费列支。 5、外出召开会议,主办单位应优先选择协议酒店,统一安排住宿等事宜,分公司人员参加总公司举办的会议,原则上分公司参会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应由分公司承担。 6、会议费报销起始(结束)日期不得早(晚)于会议的前(后)一天。 7、凡食宿已统一解决的,出差人员不得再回本单位报销食宿费及伙食补助。 8、区域、条线季度经营分析会议、专题可根据每季指标完成情况,适当给予上浮,凡每季度全面达成指标的,会议费报销标准最高可上浮20%。 9、高峰会、产品推销、激励等相关的活动不在会议费规定范围,应单独提交立项签报,提供投产分析。 10、会议所需纪念品、礼品应纳入招待费报账,按招待费流程

重残补助申请书范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书

重残补助申请书范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书重度残疾人补助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是城关镇十三旗村五组村民李思泉,男,汉族,未婚,1985年3月24日出生,属贫困重度一级残废低保护。 在两年前意外摔倒,经医院手术治疗无效。因此导致我 ___失去知觉而瘫痪,现在残疾的我生活完全不能治理。此时我现在大小便失禁,肌肉萎缩,最可怕的是我长期卧床,现在后背已睡起一个褥疮,还有臀部两个褥疮象小碗口一样大,为了控制褥疮感染。 妈妈每天就得帮我洗三至四次褥疮消毒放药包扎。每隔两小时左右就得翻一次身,不久父亲逝世,这一系列护理就得需要妈妈个人完成,为了每时每刻照管我,因此就只能耽误妈妈不能劳动干活。 然而没有固定收入,没有任何经济的我们生活就陷入了困境,虽然我已得政府最低生活每月发放的几十块钱保障金待遇,但是这种病会经常引起发烧,吃药打针没用,必须输液治疗才能得康复,其它控制缓解病情的药物,每月总将近需要伍佰块钱的药物费用。

为了生命得到延续,生活能够继续。因此请求各级领导帮帮我这个重度残废人。特此向各级领导申请重度残疾人困难补助金,敬请领导给予大力支助。给予批准为谢!我将万分感激! 至此! 敬礼! 申请人:李思泉 xx年8月28日 申请尊敬的残联领导:我叫XXX,现年XXX岁,XXX县XXXX镇XXXX村人。因3年前摔伤,导致身体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并办理了残疾证。现在家中只有我和老伴两人,无任何经济,恳请县残联给我救助,帮我的渡过艰难时日。此致敬礼申请人: xx年**月**日 尊敬的 ___门领导: 我叫张三,现在向 ___门申请残疾人生活费补助。 我是朔州市xxx ( ___号码xxx),现住xxx ,因为小时候发高烧时治疗不善,导致我不幸身患残疾。现在我已经长大,可是却

会议费报销细则

附件: 会议费报销管理细则 一、会议审批制度 建立内部会议审批制度,从严从紧控制会议,对确需召开的会议,应当经委领导办公会议或主要领导批准。 1、执行会议分类管理。根据《临沂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分类管理规定,我委只能召开二类、三类会议。二类会议是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县区党政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或市委、市政府确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三类会议是委组织召开的综合性工作会议。 二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各类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开到乡(镇)一级。 2、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压减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参会人员在100人以内的会议,原则上在委内部会议室召开。所有会议一律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召开。 3、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手段,控制规模,限制时间,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二、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 1、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其中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 - 1 -

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由会议代表回单位报销。 2、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3、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算,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公务支出审批单、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名单(签到表)、定点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规划财务科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单位、县区转嫁或摊派。 三、说明事项 1、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2、应当严格控制会议住宿用房标准,以标准间为主;会议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要严格控制菜品种类和数量,不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场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3、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 2 -

吉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0123

吉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责任主体。 第三条各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残联组织负责按照本细则规定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第二章补贴对象及发放标准 第四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第五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应按照一级、二级残疾人均需长期照护执行)。 第六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可同时申领。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人员不

可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 (二)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 第七条残疾人两项补贴与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不可同时申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择高申领其中一项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不可同时享受。 第八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第三章补贴申请及资格审核 第九条残疾人应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本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由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持委托书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城乡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附件2)。 - 3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方案(最新)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X市《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和XX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战略布局为统领,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二、目标任务 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制度全面覆盖,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起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积极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三、实施内容 (一)补贴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指具有X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指具有X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生活、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4、家庭中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靠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供养的,可单独立户纳入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三)资金筹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省与区财政按6:4比例共同分担。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解决。 (四)申领程序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 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财行[2014]7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4.01.26 【实施日期】2014.0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浙财行〔2014〕7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省直机关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试行)》(浙委办发〔2013〕82号)精神,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各市、县(市、区)要按照本通知精神,抓紧在省级机关会议费标准以内,制定本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浙江省财政厅 2014年1月26日 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省直机关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试行)》(浙委办发〔2013〕82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的通知》(财办行〔2013〕5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省级机关,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会议费开支范围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 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等会务需要的租车费用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文件印刷费是指与会议直接相关的讨论、交流、传达等会议文件材料印刷所发生的费用。 三、会议费标准 会议费实行综合定额控制,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人·天

[管理制度]会议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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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财政局 衡财行[2009]136 号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9-11-03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第壹条为切实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壹步规范单位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岀, 制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行[2005]3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直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费,是指市直单位确因内宾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 第四条开支标准 (壹)住宿标准。厅局级干部1人住1单间,处级干部住1标准间,其他人员2人住1标准间。具体标准按所于接待地的住宿接待标准执行。 (二)餐费标准。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于衡阳市区内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3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天按40-70元标准执行;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于衡阳市区内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天按30-60元标准执行。 (三)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中确需宴请的,壹般只安排壹次,其标准(不包括酒水、香烟)为:厅局级及其随行人员,于衡阳市区内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餐按40-70元标准执行;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于衡阳市区内每人每餐不超过7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餐按30-60元标准执行。宴请要体现湖南特色,以湘菜为主;酒水、香烟原则上采用本省产品,费用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壹。 (四)尽量减少陪餐人员。陪餐人数壹般控制于2-3人,确因工作需要最多不超过4人。 (五)市直单位之间工作交往和市州、县(市、区)来人,原则上不安排宴请或接待,确因工作需要,壹律安排 工作餐,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要素及操作规程 一、补贴对象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应按照一级、二级残疾人均需长期照护执行)。特别注意: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能够申领。 什么样的人不能申领? (一)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 (二)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 什么样的人需选择性申领? 享受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护理补贴(津贴)的人需要择高申领。 鉴别其它福利性补贴(津贴),一是靠主动申报,二是靠社区、村开展调查,三是靠乡镇、街道办事大厅进行信息比对。如果选择放弃其它补贴(津贴),需在其它补贴(津贴)停发后开始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二、补贴标准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该笔资金由各地由各地在保证支出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预算安排等多渠道筹措解决。省

级财政于每年3月底前根据省民政厅提供的全省各地上一年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实际支出额度的30%给予补助(国家级贫困县按照100%给予补助)。 三、操作规程 (一)申请 残疾人或其代理人应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什么样的能够作代理人? 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其它委托人。必须持委托书,没有具体格式。 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填写完整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见《实施细则》附件2)。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长期照护证明》(见《实施细则》附件3)。 长期照护证明如何办理? 1.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口头申请。 2.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指派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 3.在核准其确需长期照护后,由工作人员填写《长期照护证明》

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 按照《xx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会议费管理,实现相关开支标准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合理调整机制,根据《xx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鲁办发〔2014〕6号)与《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会议费标准的通知》(鲁财行〔2016〕2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馆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应当将会议费纳入预算,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并单独列示,应当严格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执行中不得突破。 第二条会计室要严把审核关,发挥好会计监督职能,对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凭证不齐全的会议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章会议分类与会议审批 第二条省直机关会议分类如下: 一类会议。省党代表大会、省党代表会议、省委全体会议,省委工作会议、省人代会和省人大常委会议,省政府工作会议,省政协全委会和常委会议,省纪委全会,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代表大会,全省劳模表彰大会。 二类会议。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除一类会议之外的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确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 三类会议。各单位召开的综合性工作会议。 第三条省直机关会议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 (一)一、二类会议 以省委名义召开的一、二类会议,需经省委常委会议或者省委书记批准。省人代会、省政协全委会及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的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规定召开,需报省委审批。 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一、二类会议,需经省政府常务会议或者省长批准。严格控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举行的会议,各单位二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公司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费管理,统一会议费开支标准,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成本控制,在总结公司会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基础上,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会议费,是指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直管项目部因召开和参加会议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会议期间的食宿费、会场租赁费、会场布置费、设备租赁费、文件资料印刷费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本部会议费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建立健全公司会议费管理制度和标准; 2、组织研究、完善、监督、执行本部会议费的审批和报销程序; 3、组织定期盘点、分析、通报本部会议费使用情况。 第四条公司本部各部门、各直管项目部为公司会议费的使用部门。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细化会议费管控措施; 2、编制、上报、执行会议费年度计划; 3、定期汇总、分析会议费使用情况; 4、对公司会议费管控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管理标准与要求 第五条依据公司下达的会议费指标,公司对会议费实行总额控制。 第六条公司部会议分类及会议组织参照会议管理制 度进行。 第七条精简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部会议场所能 满足会议要求的,不在外部租赁会议场所;可以合并召开的专业会议,要合并召开;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召开电视会议和视频网络会议(按《公司视频会议管理办法》执行),减 少和避免参会人员往来奔波以及由此发生的费用支出。 第八条在公司部会议场所召开的各类会议,遵照公司 会议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使用公司本部会议室的,由会议组织部门(或单位、直管项目部)在信息网上履行申请程序(《本部会议室使用申请单》见附件1)。 第九条公司本部各部门拟在外部场所租用会场召开 会议,须于每年1月底前填写《外部场所会议计划表》,见附件2),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室汇总,形成公司本部外部场所年度会议计划,报主管经营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直管项目部根据公司下达会议费预算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控措施,严格控制在外部场所召开会 议。 第十一条纳入公司本部外部场所年度会议计划的会议,由会议组织部门提前填写《外部场所召开会议申请表》

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

附件 云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和规范省级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部门的会议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省级部门,是指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级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和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四条除依据党章、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定期举行的省党代会、省委全委(扩大)会议、省“两会”、省政府全体会议、省纪委全委(扩大)会议外,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第二章会议分类和审批 第六条省级会议分为四类。 一类会议。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要求州(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省级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省级部门召开的,要求本系统、各直属机构或州(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省级部门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州(市)有关部门或本系统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四类会议。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第七条省级会议实行分类审批。 一类会议。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拟定方案,经省委、省政府秘书长审签后,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召开。 二类会议。由各单位拟定方案,省委各部门报省委分管领导批准后召开,省政府各部门报省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召开。 三、四类会议。各单位应当编制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会议次数。 各单位召开二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召开三类会议原则上每两年不超过1次,召开四类会议应当根据单位业务工作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标 签】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节约会议经费开支 【颁布单位】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 号】财行(2016)214号 【发文日期】2016-06-29 【实施时间】2016-07-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会议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议费管理,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财政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6月29日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的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四条 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第五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当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第二章 会议分类和审批 第六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分类如下: 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直属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四类会议。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第七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 一类会议。应当由主办单位报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会议总务、经费预算及费用结算等工作分别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 二类会议。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将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必须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户籍在广西行政区域内; 2、家庭是低保家庭;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必须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户籍在广西行政区域内; 2、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以下人员暂不列入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 1、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 2、纳入特困供养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五保人员); 3、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此类可申请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领取老年福利性护理补贴(津贴)的残疾人; 5、领取因公致残福利性护理补贴(津贴)的残疾人;

6、领取离休等福利性护理补贴(津贴)的残疾人; 二、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 (提示:递交申请材料时,请同时带上原件,以便于核对。) 1、《广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或《广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1份。(在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民政办领取)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本人户口本复印件1份; 4、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 5、本人领取补贴金的银行存折复印件1份; 6、其他材料:如残疾人领取补贴的银行存折不属于本人的,还要提交使用该银行存折(卡)的书面说明1份。 三、补贴标准与发放形式 经审核,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的,每人每月补贴50元;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每人每月补贴50元,补贴金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受理单位及审批程序 乡镇人民政府指定相应机构作为基层受理单位,接收整理、初审材料;县残联为残疾认定审核单位;县民政局为低保身份审核和资金发放单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

陕西省省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陕西省省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节约经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机关会议分类、审批和会议经费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省级机关,是指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 第三条省级机关召开会议要坚持厉行节约、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经费管理。 第四条省级机关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省级机关要严格会议经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经费预算规模。会议经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能突破。会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第二章会议分类、审批 第六条省级机关会议分为四类。 一类会议:省党代会、省委全委会、省人代会、省政府

全体会议、省政协全委会、省纪委全委会。 二类会议:经批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各人民团体的换届会议。 三类会议: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召开的本系统业务性会议。 四类会议: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第七条各类会议严格按以下程序和要求报批或备案。 一类会议:报省委、省政府批准。 二类会议: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和各人民团体的换届会议,提前5个工作日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批;省级机关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提前5个工作日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备案。此类会议建立省级机关年度会议计划编报制度(第十条所列部门除外),于11月底前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核批准。 三类会议:本部门领导办公会或党组(党委)会审批。 四类会议:本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领导批准。 第八条各类会议会期如下: 一类会议: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天数执行。

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

附件 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降低行政成本,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召开的会议,均适用于本办法。其他性质资金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是指北京市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本着厉行节约、务实高效、规范管理、充分挖掘本单位资源的原则合理安排会议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规范会议费管理,控制会议费规模。 第四条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会议费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执行中不得突破。 第二章会议分类和审批 第五条会议的分类 一类会议:市党代会,市委全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

召开的全市性会议。 二类会议: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按照有关要求承办的全国性工作会议,以及面向全市公众或提供公共服务的其他专业性会议。各主管部门召开的系统工作会议也可按此类会议申报,但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三类会议:单位内部会议以及为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召开的除上述一、二类会议外的各类小规模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年度会议计划应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每年9月底前,各单位将下年度会议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后申报下年度预算执行。各类会议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一类会议:将年度计划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二类会议:将年度计划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批准。 三类会议:将年度计划报单位领导办公会或党组(党委)会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一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类、三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类会议合计不超过2天,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第八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会议分类、审批事项、会期及参会人员等,由上述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章程规定,参照第五条至七条做

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书

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书是针对于自理较困难,且需要长期治疗、照顾的残疾人,所以申请的补助也是在护理方面的。以下小编准备了两篇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书,可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下面两篇文章由资料站提供。 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书一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是城关镇十三旗村五组村民资料管理下载,男,汉族,未婚,19xx年x月xx日出生,属贫困重度一级残废低保护。 在两年前意外摔倒,经医院手术治疗无效。因此导致我下半身失去知觉而瘫痪,现在残疾的我生活完全不能治理。此时我现在大小便失禁,肌肉萎缩,最可怕的是我长期卧床,现在后背已睡起一个褥疮,还有臀部两个褥疮象小碗口一样大,为了控制褥疮感染。妈妈每天就得帮我洗三至四次褥疮消毒放药包扎。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每隔两小时左右就得翻一次身,不久父亲逝世,这一系列护理就得需要妈妈个人完成,为了每时每刻照管我,因此就只能耽误妈妈不能劳动干活,然而没有固定收入,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我们生活就陷入了困境,虽然我已得政府最低生活每月发放的几十块钱保障金待遇,但是这种病会经常引起发烧,吃药打针没用,必须输液治疗才能得康复,其它控制缓解病情的药物,每月总将近需要伍佰块钱的药物费用。 为了生命得到延续,生活能够继续。因此请求各级领导帮帮我这个重度残废人。特此向各级领导申请重度残疾人困难补助金,敬请领导给予大力支助。给予批准为谢!我将万分感激! 申请人:资料管理下载 201x年x月x日 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书二 尊敬的西雅社区领导: 您们好。我是本社区居民资料管理下,现年xx岁。 我自幼患外伤癫痫,至今已xx年。患病后,我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需有专人照顾。我的爱人资料管理下无职业,在家照顾我。我的女儿资料管理下,现年24岁,正在读大学。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我母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及糖尿病,每天都要服药及注射胰岛素控制病情。 现我们全家仅靠母亲每月几百元的退休金及姐、弟资助维持生活。现特向您们申请残疾人补助,诚盼领导批准。 我相信亲民爱民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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