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时效

赠与合同时效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___(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二、赠与物的交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____________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

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赠与标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货币(包括外国货币),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某种权利。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等。

(2)权利转移涉及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订立清楚。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

(3)合同中要写清楚赠与人有权处理赠与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房屋赠与合同范文(1)

房屋赠与合同范文 Model of house donation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房屋赠与合同范文 前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本文档根据赠与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 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 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 第三条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事项。 第五条乙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七条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附条件赠与合同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292-49 附条件赠与合同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附条件赠与合同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写明赠与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写明证明甲方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二、赠与财产的状况: 1.名称: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

关于赠与合同的几个问题(一)

关于赠与合同的几个问题(一) 赠与合同作为有名合同的一种,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合同法将其作为一章加以规定有其必要性。但是,由于成文法本身的局限性,使得法律的制定,或因概念不够明确,或因法条之间有矛盾或抵触之处,总须借助于法律解释,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注:杨仁寿:《法学方法论》,96~97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因此,对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解释,以促进法律的妥当适用,应是不可回避的问题。笔者在此拟就赠与合同的相关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赠与合同的标的 《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由此可见,只要是赠与人以自己之财产而为赠与的,均无不可。而依我国许多学者的观点,赠与合同移转的是标的物之所有权(注:郑立、王作堂:《民法学》,32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孔祥俊:《合同法教程》,585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因此,赠与的标的物可以是各种法律不禁止的实物、货币和有价证券。不以有价证券表示的权利不能成为赠与的标的物(注:王利明:《民法学》,293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笔者认为前述观点有失偏狭。因为赠与之根本目的在于使受赠人无偿获得利益,因此,凡是能够在客观上给受赠人带来经济利益,而受赠人此种利益之取得与赠与人利益之所失又有对应关系,即只要能满足赠与法律关系要求且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财产,均可成为赠与合同之标

的物。故除移转所有权的情形以外,“为他人设定某种物权,而不取对价,或无偿的免除责任”的(注:梅仲协:《民法要义》,362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以及以知识产权、债权,甚至是将来可以取得的某种权利为无偿给予的,均可成立赠与。如担保人以其物为债务人利益设定担保而不要求债务人提供对价的情形,担保人之物在物理上虽未贬值,但担保人在出卖该物之时,由于其上存有担保物权,买受人在同等条件下可能会因此而不愿购买此物,或因此而要求担保人降低其物之价格以抵消其将来可能之不利益时,对担保人而言,因其物之价值评价降低或因此而无法售出其物的,亦为一种不利益。而债务人将因此担保之存在而获得贷款,或因此而可以被债权人同意延期清偿债务的,亦为一种利益之获得。此种利益之获得与担保人之不利益(包括其物不易售出或其物被拍卖偿债的风险),有对应的关系,因此这种无偿获得利益的行为也完全可以认为是一种赠与关系。再如,专利权人允许其他人在某一特定地域内可以无偿地利用其专利技术的,虽属对无形财产权而为之,并非转移某实物之所有权,然而其利益之授予关系也十分明显,应为赠与无疑。由此可见,赠与合同之标的物非必限于前述学者所称之实物、货币、有价证券这一范围,而且称赠与乃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说法也不甚恰当,因为毕竟不能说无偿设定担保物权之赠与移转的是担保物权的所有权。在仅赠与专利之使用权的场合也同样如此。 实际上,传统的仅以有形物之所有权为赠与合同标的看法,在现代社

关于赠与合同的几个问题(一)

关于赠与合同的几个问题(一)赠与合同作为有名合同的一种,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合同法将其作为一章加以规定有其必要性。但是,由于成文法本身的局限性,使得法律的制定,或因概念不够明确,或因法条之间有矛盾或抵触之处,总须借助于法律解释,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注:杨仁寿:《法学方法论》,96?97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因此,对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解释,以促进法律的妥当适用,应是不可回避的问题。笔者在此拟就赠与合同的相关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赠与合同的标的 《合同法》第185 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由此可见,只要是赠与人以自己之财产而为赠与的,均无不可。而依我国许多学者的观点,赠与合同移转的是标的物之所有权(注:郑立、王作堂:《民法学》,328 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孔祥俊:《合同法教程》,585 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因此,赠与的标的物可以是各种法律不禁止的实物、货币和有价证券。不以有价证券表示的权利不能成为赠与的标的物(注:王利明:《民法学》,293 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笔者认为前述观点有失偏狭。因为赠与之根本目的在于使受赠人无偿获得利益,因此,凡是能够在客观上给受赠人带来经济利益,而受赠人此种利益之取得与赠与人利益之所失又有对应关系,即只要能满足赠与法律关系要求且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财产,均可成为赠与合同之标的物。故除移转所有权的情形以外,“为他人设定某种物权,

而不取对价,或无偿的免除责任”的(注:梅仲协:《民法要义》,362 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以及以知识产权、债权,甚至是将来可以取得的某种权利为无偿给予的,均可成立赠与。如担保人以其物为债务人利益设定担保而不要求债务人提供对价的情形,担保人之物在物理上虽未贬值,但担保人在出卖该物之时,由于其上存有担保物权,买受人在同等条件下可能会因此而不愿购买此物,或因此而要求担保人降低其物之价格以抵消其将来可能之不利益时,对担保人而言,因其物之价值评价降低或因此而无法售出其物的,亦为一种不利益。而债务人将因此担保之存在而获得贷款,或因此而可以被债权人同意延期清偿债务的,亦为一种利益之获得。此种利益之获得与担保人之不利益(包括其物不易售出或其物被拍卖偿债的风险),有对应的关系,因此这种无偿获得利益的行为也完全可以认为是一种赠与关系。再如,专利权人允许其他人在某一特定地域内可以无偿地利用其专利技术的,虽属对无形财产权而为之,并非转移某实物之所有权,然而其利益之授予关系也十分明显,应为赠与无疑。由此可见,赠与合同之标的物非必限于前述学者所称之实物、货币、有价证券这一范围,而且称赠与乃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说法也不甚恰当,因为毕竟不能说无偿设定担保物权之赠与移转的是担保物权的所有权。在仅赠与专利之使用权的场合也同样如此。 实际上,传统的仅以有形物之所有权为赠与合同标的看法,在现代社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需要了。因为,一方面现代社会中财产的范围日益广泛,已远远突破传统的以有形物为财产对象的范围,而且对物的评价也已经由重视物之所有转向重视物之利用,前者如知识产权、企业的商誉权甚至于网络、通信频率的

房屋赠与合同范本简洁(一)

房屋赠与合同范本简洁(一)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赠与目的 赠与人因受赠人无力独自承担购房费用,又因其为赠与人独子,为受赠人今后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够和睦,更好的对赠与人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及共同生活,赠与人独资购买本房屋,并附义务条款赠与受赠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和分割之前有权利撤消赠与。 第二条:受赠人的权利 1、赠与人与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权、使用权; 2、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没有出让权、转卖权,该房屋永远不能作为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 3、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交付任何关于该房屋的费用; 4、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该房屋今后的费用全部由赠与人独自承担; 5、受赠人对该房屋有自由装修、合理支配的权利; 6、受赠人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赠与人的义务; 7、如赠与人逝世,该房屋可作为遗产由受赠人独自继承。 第三条: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对赠与人有虐待、遗弃、辱骂等行为的; 3、受赠人不履行本附义务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4、受赠人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分割等现象发生的; 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或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部分民

事行为能力的、住院治疗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6、受赠人拒不承担赠与人的治疗费、赡养费的;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十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本赠与合同系双方自愿申请______________为其进行见证,并系自愿签订。本合同一式三份,由赠与双方与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合同有任何涂抹均系无效。如有纠纷,双方可在签订合同管辖地起诉违约方。 赠与人(签章):______________受赠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范本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户: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动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付 (写明交付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交付,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能够约定其它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能够写自分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几项: 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 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贪污需要办理登 记等手续的,理应办理相关手续。 赠一合同系无偿合同,所以,依照《合同法》第189条,赠与人 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 担保义务。但有如下两种例外。首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 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 所谓附义务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因为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所以, 附义务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 义务为抗辩。原则上,赠与人履地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后,始发生受 赠人履行其所附义务的义务。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和附条件、附期 限赠与不同。目的赠与是指为实现一这目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其与附义务赠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目的赠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 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而只能在结果不能实现时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 得利;而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得 请求其履行。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或期限直接关系到赠与 合同的效力无关,所附义务的履行与否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其次 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 受赠人损失的,理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赠与合同案例分析.doc

赠与合同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原告曾某与被告王某于1993年结婚,婚后于1994年、1996年分别生育女孩小曾、儿子小王。后因感情破例,于2006年协议离婚。根据协议第三条约定,共有房屋属原告的一半份额原告同一处分其女儿小曾、儿子小王共同所有。婚姻关系解除后,原告无房居住仍在该房第三层居住。2006年5月26日,被告以原告居住的房屋为其所有为由强行要原告交出房门及大门钥匙,并将原告赶出大门。在原告离开后,被告将大门及房门锁全部换掉,致使原告无法进入该房屋,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告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通过赠与的方式已对房屋作了处分,丧失了房屋的所有权,当然丧失了居住权。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在与被告协议离婚时,虽然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但双方的子女并未在协议上签字,因而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做出意识表示只是单方法律行为。不够成合同法意义上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并没有成立,原告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第三种意见认为,原告在与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原告可以通过行使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维护其对房屋的

所有权。 「点评」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主要理由如下: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原告所有的房屋赠与自己子女,该种行为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即"一诺即成"的合同。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不排斥合同采用书面、公证等形式,只是合同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赠与合同既可采用口头形式,又可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也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因赠与合同属于非要式合同,其在形式上比较随意,即可以是口头上赠与,也可以以书面方式的赠与。据此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在离婚协议中将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因没有子女在协议上签字而使得赠与合同不成立的说法不能成立。所谓的签字只是能证明当事人意识一致的体现,因赠与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在表现形式上具有灵活性,法律没有要求受赠与人要做出书面的意识表示;另外对于受赠与人小曾(14岁)、儿子小王(12岁)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要其对接受赠与的行为做出书面的表示,太过苛刻,故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任意撤回权(1)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任意撤回权(1) 论文摘要 长期以来,对于赠于合同究属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理论上存在广泛争论,而在人们的思想上更各致一说,无法达成一致见解,合同法的出台并未能使这场争议平息,赠与合同为典型的无偿合同,它在无偿合同中的地位与买卖合同同在有偿合同中的地位相当,而实际上人们意识中存在这们两种看法。一、当赠与人表示它的意思时,不论是否采取书面方式,赠与即成立,这些赠与应以买卖为范例,转让是必要的,但是即便没有转让行为,转让也有完全的效力,并使赠与人负有转让义务,因此,根本不需要登记,其本身完全有效;二、赠与人将这些赠与转让后,应为没有采取书面形式,也未采取公正,即不能完全满足合同的要义,所以合同法中规定的某些条款并不适合于赠与合同,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促成了当赠与人收回赠与时产生究纠,即赠与人行使任意撤回权的问题。 关键词: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 一、赠与合同的概念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主为受赠人。

二、赠与合同的特征 1、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利的合同,赠与合同的目的,最常见的是发生财产所有权的移转,这使其无偿服务合同和无偿借贷合同区别开来,赠与的财产不限于财产所有权,也包括其他权利。 所有权以外的物权的让与,如让与抵押; 无形财产权的让与,如无偿许可受赠人使用专利发明权; 债权让与,债务免除及债务承担而不要求对价; 有价证券及股权的无偿赠与。 2、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 传统理论认为赠与是典型的实践合同,即赠与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要件,但这种对赠与合同的定性导致在司法操作中弱化了对受赠人正当权益的保护,因此《合同法》中规定了保护受赠人利益的相关条款,从原则上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 3、赠与合同无偿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即赠与人不要求受赠人作出对待给付。 4、赠与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赠与合同可为书面形式,也可以为非书面形式,非书面的赠与在未履行之前各当事人得以撤销,对于某些财产,如

附条件股权赠与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附条件股权赠与合同范本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赠与标的 1、甲方拥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是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2、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的公司股权赠与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第二条赠与条件 为取得上述赠与,乙方应为公司提供如下服务: 1、乙方为公司连续服务每满一年,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的1%赠与乙方,所赠与的股权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的%。 2、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是连续的,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中断。

第三条赠与程序 1、乙方连续服务每满1年,自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提请公司股东会通过,并负责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2、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第四条赠与的撤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一年累计造成10万元以上损失的; 3)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的服务或擅自中断服务。 2、因上款第1)项、第2)项撤销赠与的,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合同受赠 的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因上款第3)项撤销赠与 的,乙方无须返还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权。 3、赠与撤销后,本合同终止履行。 4、除本条第1款规定之情形外,若乙方已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服务,甲方不得撤销赠与。

(合同制定方法)合同法释义赠与合同

(合同制定方法)合同法释 义赠与合同

合同法释义-赠和合同 本章共十壹条,对赠和合同的概念、赠和合同的成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瑕疵担保责任、赠和的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 第壹百八十五条赠和合同是赠和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和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对赠和合同概念的规定。 赠和合同,是指赠和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赠和的合同。我们能够从赠和合同的概念中见出如下内涵: 1.赠和是壹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和合同虽为单务、无偿合同,也需有当事人双方壹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壹方有赠和意愿,而另壹方无意接受该赠和的,赠和合同不能成立。于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壹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和的情形,如遇此情况,赠和合同即不成立。 2.赠和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和合同是以赠和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为内容的合同,是赠和人转移财产所有权于受赠人的合同。这是赠和合同和借用合同的主要区别。 3.赠和合同为无偿合同。所谓“无偿合同”,是指仅由当事人壹方为给付,另壹方不必向对方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于赠和合同中,仅由赠和人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取得赠和的财产,不需向赠和人偿付相应的代价。这是赠和合同和买卖等有偿合同的主要区别。

4.赠和合同是单务合同。所谓“单务合同”,是指仅由当事人壹方负债务,另壹方不负债务,或者虽负有债务,但无对价关系的合同。于壹般情况下,赠和合同仅由赠和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且不负有义务。于附义务的赠和中,赠和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且非赠和人所负义务的对价,其间的义务且不是相互对应的,因此赠和合同为单务合同。 5.赠和合同为诺成合同。赠和合同是实践合同仍是诺成合同,和赠和合同自何时成立直接关联。赠和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国外立法例上有不同规定,我国法学界也有不同认识。所谓“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间的意思表示壹致以外,仍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它以当事人的合意和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所谓“诺成合同”,又称“非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壹致,即能成立的合同。它以当事人的合意为成立要件。前苏联和东欧壹些国家将赠和合同作为实践合同;德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则于其立法中将赠和合同规定为诺成合同。于我国法学界,有的学者主张赠和合同为实践合同;有的主张赠和合同为诺成合同。 于合同法赠和合同壹章的起草和修改过程中,对应当将赠和合同规定为实践合同仍是诺成合同,赠和合同自何时成立也有不同的见法。有的意见认为赠和应为实践合同,自标的物交付时成立。否则当事人之间达成赠和之合意,如果赠和方不履行赠和义务,即要受到强制执行,则对赠和人实于不公平。同时也会使赠和人于表达赠和意愿时心存顾虑,从而打消赠和的念头,这反而使受赠方减少了更多的受赠机会。有的意见认为赠和应为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壹致时合

赠与合同公证书范本(共8篇)

篇一:赠与合同公证书 赠与合同公证书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赠与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县хх乡хх村)与受赠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县хх乡хх村)于хх年х月х日来到我处(或在хх地),自愿签订前面的〈赠与合同〉,并在我的面前,在该合同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ххх与ххх签订上述〈赠与合同〉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篇二:赠与合同公证告知书 赠与合同公证告知书 本处已受理你的赠与合同公证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告知所办理的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赠与合同经公证后,赠与人将丧失任意撤销权,赠与人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这是公证赠与合同与未公证赠与合同最重要的区别。 三、赠与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你合法所有并有权处分的财产。当事人应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真实、合法的身份材料、财产凭证等证明材料。如虚构、隐瞒事实(如赠与人虚构、隐瞒婚姻状况,虚构、隐瞒财产转让真实方式、隐瞒财产存在共有人的情况等),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合法,将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由此给对方当事人或他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发现前述情况,公证处将不予办理公证,预收的公证费按规定不予全额退还。 四、签订赠与合同应出于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自愿,如有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必须如实告知公证员。 五、赠与可以附义务。但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即所附义务应当低于赠与物价值。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六、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是否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所赠与的财产只归受赠人一方所有,不作为其与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协商决定。 七、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八、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赠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十、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赠与,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而无效。 十一、赠与已被抵押的财产,抵押权不受影响。 十二、赠与合同公证书收到后,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要马上到有关部门去办理登记

2020房屋赠与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ZY─60090 2020房屋赠与合同模板(标准版) This contract applies to both parties to negotiate their respective obligations and rights, and to perform their respective obligations during the contract perio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房屋赠与合同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房、

2020新编房屋赠与规定及合同范本(标准版)

编号:ZY─77382 2020新编房屋赠与规定及合同范本 (标准版) This contract applies to both parties to negotiate their respective obligations and rights, and to perform their respective obligations during the contract perio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房屋赠与规定及合同 赠与合同范本 甲方(赠与人):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浪潮386型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 (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________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 )

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

篇一:浅析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浅析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刘鹏飞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所谓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因赠与合同特别是不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处于纯受益的状态,故法律赋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第一款即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随即增加了但书条款,对行使撤销权进行了相应的限制,该条第二款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即该款规定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对于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中,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难理解,对于社会公益的争议亦不大,因为对于该类合同可以找到相应的判例或者依据文理解释得出答案。法律既然规定社会公益与道德义务性质两中并列,那么必然存在着具有社会一般评价的道德义务但又非公益,但对于具有道德义务由非公益性质怎么理解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均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用一般的文理解释亦不易得出答案,因为所谓的道德随着时代的变迁意义亦在不断变化。 根据词典中的解释,所谓道德义务简称义务,是指个人对他人、集体、社会应尽的道德责任。大致包括对他人和对社会两大类:前者是对自己的家庭、亲属、朋友、同事等应尽的责任,后者是对祖国、民族、集体等应尽的责任。是人们基于对他人和社会利益的理解,在内心信念的引导下自觉履行的责任。那么道德责任应该如何理解呢?词典上的解释是:“人们对自己行为的过失及其不良后果在道义上应承担的责任。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对自己的行为具有一定的选择自由,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肯定人的行为的是进行道德评价的前提。”。将前述两个词合并在一起表达应该是:道德义务是指人们因为自己行为的过失及其不良后果对他人、集体、社会在道义上应当承担的责任。对于此类责任,法律将之升级,在规定赠与合同时将该类赠与合同规定为赠与人负有不可撤销的义务。 那么这类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即有道德义务但又不属于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在实践中主要有哪些呢?就笔者目前所见,较为常见的有两类:一类是某些单位为了“花钱消灾”,在认可其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下或者避免讼累的情况下,愿意拿出一部分钱去补偿与他们有纠纷的一方。对于此类问题,特别多见的是学校对在上学期间因意外伤害、死亡或者自然死亡的情况下给予死者家属补偿;医院对于在其处就医非因医疗事故及医疗过错导致病人伤害或死亡的情况下给病人及其家属补偿。其实该类案件,因大多数并不存在诉讼程序双方就调解处理,即并无司法确认单位是否存在法律上应尽的赔偿责任,但在调解协议中往往注明出钱的一方并不负法律上的赔偿责任,只是基于人道主义考虑给予的补偿。因对于索赔方而言,是否承担责任的结果都是为了赔偿,因此在签署此类协议时未必会再特别要求明确赔偿责任。对于此类,如果单位确不存在法律上的义务的话,那么该类协议是否就应当理解为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对于此类案件,如果理赔方在签署协议后不履行协议,那么索赔方是否可以依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去起诉?或者抛去这个协议,起诉要求重新确定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目前为止,笔者尚未见过此类案例,即对于双方达成的协议特别是注明的理赔方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应否需要重新进行审查?另一类较为常见赠与是在婚恋中一方因道德上的良知减轻自责或者避免社会上给予的道德谴责而给予的以“赔偿”或“补偿”为名义的赠与。恋爱过程中发生纠纷,一方即使对另一方造成伤害,亦无法律意义上的赔偿义务,即使以所谓“补偿”或者“赔偿”名义签署协议亦只能将之归入赠与。对于此类案件,分如下几种:未婚单身男女恋爱分手后给予以另一方的赠与;已婚者与未婚者(分知道已婚者已婚及不知道其已婚两种)婚外恋,分手后为摆脱纠缠而给予的赠与;两个已婚者婚外恋后发生纠纷给予对方的赠与。 对于此类案件,笔者认为应当区别对待的列入是否属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之中。

房屋赠与合同简单范本

房屋赠与合同简单范本 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一)座落于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 至范围见附件一(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 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____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 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 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 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 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 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 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 于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 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 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 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 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附条件赠与合同模板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21988 附条件赠与合同模板Template of conditional donation contract

附条件赠与合同模板 附条件赠与合同样本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浪潮386型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 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 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 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 (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 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 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 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 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 然是单务行为。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 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赠与标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货币(包括外国货币),也可以 是有价证券、某种权利。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将 房屋赠与他人等。

赠与合同 完整版

编号:TQC/K590赠与合同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甲方乙方系父子关系。甲方自愿出资为乙方购买一辆小型汽车赠与乙方,并将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出资为乙方购买一辆小型汽车赠与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机动车。 二、此机动车所有款项和税费均由甲方代乙方支付。此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在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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