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办关于印发开展民主评议机关活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办关于印发开展民主评

议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甬高科党办[2014]31号

【发布部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

【发布日期】2014.12.15

【实施日期】2014.1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办关于印发开展民主评议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

(甬高科党办〔2014〕31号)

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梅墟、新明街道办事处:

经党工委同意,现将《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办

2014年12月15日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决定开展2014年民主评议机关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机关活动,督促各部门(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民生,为推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作风保证。

二、评议时间

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15日

三、评议内容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机关各部门(单位)工作特点,着重评议机关各部门(单位)服务基层和群众的作风意识、能力水平、工作效能、廉洁形象等四方面内容。2014 年为民主评议年,2015 年为整改落实年。

四、被评议单位的范围、分类及参评人员

(一)评议范围

管委会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和市直部门派驻机构

(二)单位分类

此次列入被评议对象的部门(单位)共28个。根据工作性质、工作职能以及同群众接触的方式等因素,分类予以评议:经济服务与管理部门(单位)共10个;公共服务与管理部门(单位)共10个;综合服务与管理部门(单位)共8个。(详见附件1)(三)参评人员

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由以下5个层面组成:

1.机关部门等代表。管委会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市直部门派驻机构和管委会直属公司代表66名。(每个部门或单位领导和员工各1名,名单由监察室提供)

2.区属规模以上企业代表。选择区属规模以上企业60家,随机抽取参评代表50名。(每家企业1名代表,60家企业代表由经发局提供)

3.创业企业和研发机构代表。选择60家创业企业和研发机构,随机抽取参评代表40名。(每家单位1名代表,60家单位代表由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和软件与服务外包管理服务中心各提供30家)

4.街道所属企业代表。在梅墟街道和新明街道辖区内选择70家企业,随机抽取参评代表50名。(每家企业1名代表,70家企业代表由梅墟街道和新明街道分别提供40家、30家)

5.“两代表一委员”及基层群众代表。从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区的党员干部、居民群众和外来务工者中选取80名代表,随机抽取参评代表50名。(代表名单由梅墟街道和新明街道分别提供50名、30名)

请相关部门(单位)将代表人员姓名、手机号码、所在单位/社区,通讯地址(详见附件3)务必于12月18日前报送区组织部组织科。

五、评议办法及评议结果的产生

此次评议采取网上评议方式进行。

(一)网上电子评议

向参评人员发放电子问卷,参评人员在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登录管委会网站上的“民主评议机关电子测评系统”,对各被评议对象进行评定。民主评议机关的电子问卷上显示三项内容:

1.被评议部门(单位)的名称。

2.被评议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

3.包括民主评议内容四个方面情况的评定档次表格。电子测评系统对被评议的部门(单位),设“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不了解”6 个综合评价栏目,并赋予每个栏目一定分值,参评人员根据被评议部门(单位)4个方面评议内容的实际情况,分别标示出档次。

(二)电子测评系统相关重要事项设置

每个IP地址只享有1次有效参评。每次民主评议机关活动都有测评期限,参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测评,否则过期无效。系统对有“不太满意”或“不满意”选项的,将征求不满意的具体内容,参评人员需在“发表意见”中输入具体意见,方为有效评议。

(三)参评票权重及评议得分的计算

为提高系统评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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