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发工资”与“实发工资”的财税处理差别【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应发工资”与“实发工资”的财税处理差别【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应发工资”与“实发工资”的财税处理差别【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应发工资”与“实发工资”的财税处理差别【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应注意应付工资与实发工资之间的区别,不能按实发工资直接进行账务处理,应付工资和应扣款项都应进行账务处理,才能符合税务和会计的规定。

一般企业的工资表包括:应发工资、应扣款项、实发工资、领款人签章和备注五个部分。应发工资包括标准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应扣款项包括应扣个人负担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应扣职工请假、罚款等。应发工资减去应扣款项等于实发工资,那么,应扣款项即应发工资与实发工资之间的差额,税务和会计如何处理。

例如,某公司共有10名员工,2014年10月工资表金额合计如下:

应发工资45000元,应扣个人负担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1950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500元,应扣职工请假、罚款1500元,实发工资34050元。

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1950元,属于个人支出行为,与取得收入无关,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因为应付工资总额45000元已在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对本单位职工请假扣发的工资、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给予的罚款1500元,属于企业的其他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经计算该公司2014年10月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500元。

各行业会计账务处理大全

各行业会计账务处理大全 企业办理增资,增资款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其间有一个临时账户,停留在该账户时,要计入“银行存款——增资临时款”吗?还是等资金到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时再入账? 企业办理增资,应该以企业的名义开立临时账户进行验资,所以要确认银行存款增加。 借:银行存款——临时户 贷:其他应付款 等办理完验资手续后,转为基本户,撤销临时户: 借:其他应付款 贷:实收资本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贷:银行存款——临时户 房产代理公司的账务 房地产代理公司是收取卖房佣金的,请问如何核算其收入和成本费用?科目是哪些? 房地产代理公司收取的卖房佣金收入属于代理费收入,应当在销售房产确认代理费的时候确认收入(一般是开具代理费的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成本费用核算,可以设置“劳务成本”科目,核算与销售房子直接相关的人工等费用’在确认收入时’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在发生的时候计入管理费用 简化核算也可以不设置“劳务成本”科目,发生的所有的经营、管理等费用在发生的时候计入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 银行承兑汇票处理 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在销售产品时与另一公司协议。一部分货款以港币支付给我公司,付款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而我公司又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其他公司,而付港币这部分货款我公司不开具增值税发票,那么请问我这笔收入该怎么做分录和交税,是不是就不交增值税了? 您的理解不对。即使不开具发票,销售商品也要确认收入并缴纳增值祝收到港元时要按即期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进行账务处理正常计算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假设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原始凭证附汇票的复印件)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将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 贷:应收票据 包装物核算

员工工资包括什么 单位扣发员工工资合法吗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c71140438.html, 员工工资包括什么单位扣发员工工资合法吗 工资是员工生存的依靠、是他们工作的最大动力,也是用人单位众多义务中最重要的义务之一。可在实践中,不少员工并不是很清楚工资的组成。那么,在工作的过程中,员工工资包括什么内容呢?请跟随赢了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工资包括什么 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1989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件工资; 2、奖金; 3、计时工资;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单位扣发员工工资合法吗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是对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的法律保护。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应得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有两方面的标准,一是看劳动者是否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二是看用人单位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无过错的正常劳动,而用人单位又不具有扣除工资的法定理由的,就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是对劳动者工资权的侵犯。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该规定第16条还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述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不得视为克扣工资。 2、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下列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得视为克扣工资: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

扣事假工资账务处理,怎么做会计分录

扣事假工资账务处理,怎么做会计分录? 每月计提工资的时候,根据应付各部门人员工资确认相关的成本费用,具体会计分录如下所示:借:管理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工资 研发支出—工资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一般情况下,企业都是在下月对上月工资进行发放,并且对上月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进行缴纳。发放工资时具体会计如下所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上述会计分录中其他应付款中的社保公积金指的是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保、公积金。 发工资的时候,扣除请假的费用,该怎么做分录呢?计提工资的受可以不对请假这部分费用进行计算。也就是无需对会计分录单独编制,在计提工资的分录中对借方计入成本费用及应付职工薪酬金额进行减少即可!

当上月发放工资多计提了应该怎么处理?会计分录要怎么做? 假设员工是存在个人借款的,那么在发工资的时候应当冲减,也就是减少发放工资的银行存款金额,冲减其他应收款-员工借款,具体会计分录如下所示: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员工借款 银行存款 知识延伸:工资结算表介绍 工资结算表指的是工资表。每个月一张,按照车间或者部门编制的。一般情况下,工资正式发放前的1至3天,需把工资表发给员工。如果工资表出现问题,个人可向上级反映。 工资结算表中将以工资卡、考勤记录、代扣款项及产量记录等资料为依据,按照人名对"应付工资"、"代扣款项"、"实发金额"三个部分进行填列。 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是怎么入账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由《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可得:

薪酬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薪酬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财务部工资核算会计员的基本职责及权限, 工作内容要求, 以及与其它相关岗位的协作关系等事项。 1.2 本标准适用于财务部工资核算会计员岗位。 2职责 2.1 基本职责 2.1.1 负责工资、奖金、保健费的计算、审批、发放工作。 2.1.2 办理工资的明细核算和帐务处理。 2.1.3 正确计提职工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 2.1.4 办理往来帐户的帐务处理工作。 2.1.5 编制工资分配明细表、单项工程计算。 2.2 权限 2.2.1 有权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2.2.2 有权拒付手续不完备的各种费用支出。 2.2.3 有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考核。 2.3 协作关系 接受主管领导,业务受总厂财务处指导,协助部门其它人员搞好本部门工作。 3 工作内容要求 3.1 正确发放工资、奖金、保健费, 每月20日前收回工资、奖金、保健费发放表, 30日装订完毕。 3.2 每月28日开始分配工资, 28日分配完毕。 3.3 每月20日完成上交总厂各项保险, 每季度上交总厂工会经费。 3.4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 予以退回, 要求更正、补充。 3.5 工作程序

根据审核无误的工资表制单→到总厂人事教培处薪酬管理科、人事科审批→回本厂开具工资支票→到龚分处领款→正确发放→收回发放表→分配→计提→登记台帐→编制报表→送主管。 3.7 完成领导交办临时任务。 工资核算岗位职责 2017-06-30 8:27 | #2楼 1. 监督工资总额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总额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工资政策及不按规定擅自更改工资的现象,要予以制止,同时要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2. 严格审核工资计算的有关凭证,对各部门上报的当月计件产量、工资情况表及各种加、扣款项的通知单,都要严格的审核,确认无误后,输入电脑,正确地编制出当月人员工资发放表。 3. 根据工资汇总表中的有关数据填制好工资支付审批表,备份好工资盘,每月底按时发放工资。工资发放后,及时收回各部门由领款人签字或盖章的工资表,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 负责工资明细核算并进行帐务处理,按照工资支付的对象和帐务处理要求,对工资汇总表中各项栏要按科目进行帐务处理,对工资栏中其他各款项,要进行明细分类,正确编制会计分类,进行帐务处理。 5. 负责工资的查询解释。 6. 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缺勤如何扣工资

缺勤如何扣工资 转三茅邹善童老师 【案例】 赵丽在公司办公室工作,2-3月份,因个人有事,赵丽请了三天假。休假时间正好是2月28日一天,3月1、2日两天。 赵丽的月工资标准是6000元。2、3月份的工资表出来后,赵丽发现,2月份休了这一天,公司扣了她400元。3月份缺勤的这两天,公司扣了她552元。为什么同样的休假扣款标准不一样? 为此赵丽找到了人事部,人事部的解释是:公司在核算员工工资的时候,采用缺勤扣款的方式。2月份有15个工作日,每缺勤一天扣工资的1/15,赵丽缺勤一天,扣400元。而3月份有22个工作日,根据国家计薪日的规定,按照21.75天计算,每缺勤一天,扣1/21.75的工资,所以扣了552元。 赵丽提出,2月份也应该按照21.75个工作日计算,缺勤一天扣276元。人事部的回答是:2月份总共就15个工作日,按这样算,员工2月份一天班不上,公司还要给发6天多的钱,当然是不对的。所以不能这么算。 本案例中为什么两个月缺勤扣款的标准不同?公司在操作中是否存在着问题?

【知识点】 知识点一:工作日的计算: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同时规定了日工资的折算方法为,“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知识点二:《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知识点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案例分析】 在以上的案例中,公司在确定扣款标准时,明显存在着一些问题。

工资核算及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核算办法——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的会计核算分二步,第一步工资的计提,第二步工资的发放。应发工资是指工资合计扣减病事假、迟到早退,加加班工资等收入后的工资合计;实发工资是指在应发工资的基础上扣除社会保险费、代缴税费、房租、水电等后,实际发放给职工的工资数。 一、工资、工会经费的计提: 1、根据工资表应发工资合计减应扣项病事假合计数计提工资: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针对管理人员工资)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费-工资(应发数,针对生产人员工资) 制造费用—工资(应发数,针对生产管理人员工资) 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工资(应发数,针对在建工程人员工资)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针对在建工程人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基本工资(应发数) 2、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会经费(针对管理人员)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工会经费(针对专设销售机构人员) 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工资(针对在建工程人员)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费-工会经费(针对生产人员) 制造费用—工会经费(针对生产管理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来源—计提的工会经费

二、工资的发放: 1、工资发放及各种费用的代扣 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表个税合计)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承担养老保险(工 资表代扣个人养保合计)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医疗保险(个 人代扣部分)(工资表代扣个人医保合计)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重特病统筹—个人承担重特病统筹(个人代扣部分)(工资表代扣个人医保合计) 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个人承担失业保险(工资表代扣个人失保合计)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来源—工会会员会费(工资表代扣个人工会经费合计) 管理费用--水电费(工资表中代扣职工水电费)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应税货物-内贸-17%(代扣职工水电费视同销售) 管理费用—房租(工资表中代扣职工房租)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经营活动)—非关联方—公司员工及部门(扣员工个人借款) 现金或银行存款(现金流量项目: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工资或支付给工程人员以及为工程人员支付的现金-工资)

公司交纳社会保险-会计分录怎么做-

公司交纳社会保险,会计分录怎么做? 篇一:会计分录处理(五险一金) 五险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一金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中由个人负担的保险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各负担一半。新会计制度下五险一金如何做会计分录?小编找来大侠帮忙!帮学员汇总了五险一金做会计分录的方法。 下面介绍相关的会计分录: 1.分配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个人部分)5.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注意事项: 社保没办理之前不能计提,“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各地不一样。企业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比例缴纳部分,可列入“管理费用”。 一、五险的会计账务处理 (一)个人负担部分 发放工资时(按个人缴纳比例,从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贷:库存现金(实际发放的金额) (二)企业负担部分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事业、工伤、生育保险)(三)交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单位+代扣个人应缴的金额)贷:银行存款(总交纳的金额)二:住房公积金的账务处理 1.单位负担部分(按工资总提取,各地方提取比例不一样)提取

收入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收入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上) 一、收入概念的界定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 会计准则与税法界定的收入概念的差异,体现在若干方面: 第一,税法中的收入总额,是一个包含收入容往往比会计准则规定更广的概念,一切能够提高企业纳税能力的收入,都应当计入收入总额,列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收入总额应是使企业资产总额增加或负债总额减少,同时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纳税能力提高的收入。如果收入使资产与负债同额增或减,结果未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纳税能力提高,则不是应税收入,如从银行贷款、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等,都不应当确认为收入总额。 第二,会计准则与税法界定收入的围不同。会计收入准则只规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税法计入收入总额的收入项目要比会计上的收入更多,企业的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企业资产溢余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企业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等,都应当计入收入总额。 第三,企业所得税有不征税收入的概念,会计上没有此概念。税法上的不征税收入,是

收入会计处理方法

岗位职责 1.按照《会计准则-收入》分类,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和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收入等。 2.分类汇总各类收入的凭证、核签、编造、档案整理,保管事项。 3.根据工作期间会计资料对各类收入进行。 4.各种收入在预测计划掌控与执行。 收入的分类 企业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的收入、提供劳务的收入和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的收入等。其中: 1.销售商品的收入主要指取得货币资产方式的商品销售,以及正常情况下的以商品抵偿债务的交易等。这里的商品则主要包括企业为销售而生产或购进的商品,如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商品流通企业购进的商品等。企业销售的其他存货如原材料、包装物等也视同商品。但企业以商品进行投资、捐赠及自用等,会计上均不作为商品销售处理。 2.提供劳务的收入主要有提供旅游、运输、饮食、广告、理发、照相、洗染、咨询、代理、培训、产品安装所获得的收入。 3.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主的收入则是指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所获取的收入,包括因他人使用本企业现金而收取的利息收入,因他人使用本企业的无形资产等而形成的使用费收入,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等。 收入的确认 收入的确认原则应依不同的收入类别而定。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总的来说,当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时,即可确认收入的衫现: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如果提供劳务的期间跨越一个以上会计期间,并且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上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交易结果的可靠估计,要满足以下条件:(1)劳务总收放与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3)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而劳务完成程度的确定又可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百分比和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完成合同法则指在完成或基本完成合同规定的劳务时确认收入的方法。在使用完成合同法时,只要劳务已以提供,价款已经收讫,或者已经取得取价款权利时,即可确认收入。 如果资产负债表上不能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的估计,应按已经发生并预付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三)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收入的确认 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的收入包括利息收放和使用费收入,应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定:(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对于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其确定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利息收入应按他人使用本企业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应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2019新制度下,工资发放会计处理(分步骤会计分录)

2019新制度下,工资发放会计处理 一、预算下达后,通过单位计划录入申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附件: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财务会计)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实际申请额度金额) 贷:财政拨款收入(实际申请额度金额)(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实际申请额度金额)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实际申请额度金额) 二、计算当月工资(附件:当月工资表) (财务会计)借:业务活动费用—业务活动成本——基本支出(辅助核算“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应发公积金-单位缴20%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20%部分)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12%部分) ——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70%部分) ——医疗费(随工资发放的医疗补助) 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应发公积金-单位缴20%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费20%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12% ——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70%部分) ——医疗费补助 三、代扣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个人部分8%、职业年金4% (财务会计)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代扣养老个人8%部分) ——基本工资(代扣职业年金个人4%部分)

——基本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8%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个人代扣代缴(代扣养老个人8%部分) ——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个人代扣代缴(代扣职业年金个人4%部分) ——住房公积金——个人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个人8%部分) 四、使用额度发放当月工资(附件:授权支付回单、支票存根、代发清单) (财务会计)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代发清单所列金额) ——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70%部分,代发清单位所列金额) ——医疗费补助(代发清单位所列金额)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授权支付回单金额)同时缴住房公积金,借:应付职工薪酬——个人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12% ——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代扣代缴8% 贷:财政拨款收入(公积金12%+8%部分)(预算会计)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辅助核算,工资福利支出下)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医疗费补助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授权支付回单金额) 同时缴住房公积金,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12%部分)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工资福利—基本工资(公积金8%部分)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2%+8%) 五、缴养老保险(附件:授权支付回单、养老缴费发票等) (财务会计)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费20% ——个人代扣代缴8%

房屋租赁收入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 1、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000 2、代开发票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3000(60000*5%)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210(3000*7%)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90(3000*3%) 贷:银行存款 3300 3、月末,根据缴纳的税金做提取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3300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3000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210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90 4、提取出租办公楼的折旧费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累计折旧 5、月末,结转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支出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一、交纳税款具体种类及相关规定 我国企业出租房屋,具体需要交纳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

现将各税种分述如下: 第一,营业税。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税率为5%计算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税目税率表、《营业税税目注释 (试行稿)》) 第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1994年1月1日至今,教育费附加比率为3%。同时在国家总局2010年10月18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中,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1985年及1986年以来国务院及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法规、规章、政策同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即外资企业同内资企业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三,印花税。以财产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金额为计税依据,按“财产租赁合同”税目,税率为1‰计算缴纳印花税,或按财产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金额按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工资发放代扣款说明

2010年5月份工资发放代扣款说明 根据澧财函[2010]5号关于《在职职工缴纳2010年度防洪保安资金的通知》精神。本月在工资扣款项目的集资捐献中扣款83元,其中对全县在职人员一次性缴纳防洪保安资金80元,每人每月缴纳联防费2元、义务兵统筹1元。 1、对防洪保安资金扣款有异议的单位请与非税收入管理局联系。 2、联防费为每人每月2元、义务兵统筹为每人每月1元,分月在工资项目中的政府捐献栏目中录入3元。(含全县所有统发内统发外在职人员) 澧县工资发放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附:《关于在职职工缴纳2010年度防洪保安资金的通知》

澧财函〔2010〕5号 关于在职职工缴纳2010年度防洪保安资金的 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防洪保安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办法》(湘政发〔2001〕31号)及《湖南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湘财综〔2007〕3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在职职工缴纳2010年度防洪保安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县范围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都应缴纳防洪保安资金。在职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与用人单位事实存在一年以上劳务关系的从业人员。 二、缴纳标准每人每年80元。 三、凡属在县工资发放中心打卡发放工资人员,在五月份工资发放中一次性扣缴,未在县工资发放中心发放工资的在职人员,由单位在五月份工资发放中一次性扣缴后上解县财政。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一

个人懂你,就是时时关心你;就是刻刻在乎你;就是凡事想着你。懂你的人,会想着你的冷暖,想着你的忧乐,想着你是否安好。 懂你,是心灵的一种呵护,是生命的一种温度,是彼此间的一种温馨。 因为有人懂你,你流在眼角的泪水有人擦;因为有人懂你,你欢笑时有人陪你笑;因为有人懂你,你寂寞时有人陪;因为有人懂你,你有难时有人帮;因为有人懂你,你痛苦时有人安慰。 懂你的人是你的知己,甚至比知己更知己。知己也只能是无话不说,心心相印,情同手足,休戚与共。

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核算

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住房公积 金核算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分 录 现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因此企业的工资通过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进行核算,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在一个自然月月末计提本月应付职工薪酬包含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然后分配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相关费用科目中。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工资除车间管理人员)制造费用——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车间管理人员) 生产成本——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车间工人) 销售费用——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销售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 注意:有些公司人事部提供的工资表中的应发工资为实际到银行提现的工资,但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核算的工资是全体人员的实际工资即应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所得,里面包含工资表中涉及的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现插入个表举例一下更能说得清楚些: xxx有限公司 2012年05月工资汇总

只为举例社保和住房公积 金比例不准 财务:人事:负责人: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本月总工资为159444元,未领工资151000元即为本月实际需要从银行提现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即职工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已经扣除企业代扣代缴个人需要交纳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然而企业本月发生的总工资应该是:员工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员工需要支付但在工资表中扣除的个人需交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151000+8030+414=159444元即为总工资。公司支付的社保为个人缴纳的三倍左右(本文暂定为三倍),因此公司承担的保险金额为: 8030*3=24090元,公司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按1:1的比例缴纳为414元(本文为举例只暂列414元的住房公积金)。因此工资需要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为159444元,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为24090元,应付职工薪酬——住房为414元。 因此上面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为:管理费用中含车间主任四人工资为10707元。 1.计提工资、住房公积、社保 借:管理费用——工资 16057 (管理人员工资扣除车间主任工资+仓储物流科工资) 生产成本——工资 121980(一、二、三、四车间工人)

公司扣员工工资怎么办

公司扣员工工资怎么办 公司克扣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到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因此,只有在法定的情况下,公司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通常情况下,公司是不能随便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 公司扣员工的工资是要符合法律相关的规定,是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公司克扣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到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

收入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1)

收入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1) 、收入概念的界定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 会计准则与税法界定的收入概念的差异,体现在若干方面: 第一,税法中的收入总额,是一个包含收入内容往往比会计准则规定更广的概念,一切能够提高企业纳税能力的收入,都应当计入收入总额,列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收入总额应是使企业资产总额增加或负债总额减少,同时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纳税能力提高的收入。如果收入使资产与负债同额增或减,结果未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纳税能力提高,则不是应税收入,如从银行贷款、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等,都不应当确认为收入总额。 第二,会计准则与税法界定收入的范围不同。会计收入准则只规范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税法计入收入总额的收入项目要比会计上的收入更多,企业的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企业资产溢余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企业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等,都应当计入收入总额。 第三,企业所得税有不征税收入的概念,会计上没有此概念。税法上的不征税收入,是指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从性质上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的收入。因为从企业所得税的立法精神来看,所得税的税基应是企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所得,而政府预算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对这种性

工资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工资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篇一:工资核算岗位职责 工资核算岗位职责 1. 监督工资总额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总额的执行情 况,对违反工资政策及不按规定擅自更改工资的现象,要予以制止,同时要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2. 严格审核工资计算的有关凭证,对各部门上报的当月计件产 量、工资情况表及各种加、扣款项的通知单,都要严格的审核,确认无误后,输入电脑,正确地编制出当月人员工资发放表。 3. 根据工资汇总表中的有关数据填制好工资支付审批表,备份 好工资盘,每月底按时发放工资。工资发放后,及时收回各部门由领款人签字或盖章的工资表,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 负责工资明细核算并进行帐务处理,按照工资支付的对象和 帐务处理要求,对工资汇总表中各项栏要按科目进行帐务处理,对工资栏中其他各款项,要进行明细分类,正确编制会计分类,进行帐务处理。 5. 负责工资的查询解释。 6. 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二:财务部岗位职责及薪酬体系 财务部 内部管理体系手册 编制:审核:批准: 目录

财务部组织架构图 (2) 财务部经理岗位说明书.......................................................................................5-7 会计主管岗位说明书...........................................................................................8-9 税务主管岗位说明书.......................................................................................10-11 往来会计岗位说明书.......................................................................................12-13 出纳岗位说明书.. (1) 4 资金/预算管理会计岗位说明书...........................................................................15-16 代收款会计岗位说明书....................................................................................17-18 薪资体系说明 (19) -27 财务部KPI考评体系………………………………………………………………………….……X 财务部工作流程图…………………………………………………………………………………..X

这5种情况下扣工资

这5种情况下扣工资,单位严重违法可起诉! 很多时候,遇到起公司扣工资的情况,小伙伴们都是一脸懵,其实,用人单位其实是不能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的,迟到早退“罚款”最为常见,事实上这属于违法行为,因为一般而言,迟到早退几分钟,并不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且企业应当在人力资源管理中设置,应急预案加以解决,旷工半天罚一天的工资也违法,工作半天也应有半天的工资。 “严格来说,一般的用人单位是不具有罚款权的,罚款是《行政处罚法》赋予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力,比如,公安局罚款等。” ——《行政处罚法》不过也别高兴的太早,关于迟到的问题,公司有的是杀手锏,用人单位虽不能对劳动者进行罚款,但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等合法手段奖勤罚懒,这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必要手段。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是可以对迟到员工扣工资惩罚的,但不能超过合理范围,什么是合理范围,一起来看看这些硬性规定。 ▼ 暴雨被困导致上班迟到,扣工资合法吗? 大雨、大雾、大雪这样的天气不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只有地震、水灾火灾等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

所以,迟到会不会扣工资,还得看公司人不人性化了~毕竟有句歌词是这样唱的,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公司照样算你迟到。 堵车迟到能扣工资吗? 一旦在上班路上遇到交通类的突发状况,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出示以下证据,以此与主观故意违纪相区别,避免因迟到导致的损失~ 1.交警出警记录 如果遇到突发的交通意外,可以向用人单位出示交通事故发生时的交警出警记录,以此证明自己并非故意旷工迟到。 2.国家统一通知 如果遇上大风、大雨等极端天气,国家也曾统一发布过此类通知。此外,还有一些突发状况还有可能会发布停课通知。 3.地铁致歉信 地铁发生故障后,会有地铁公司的致歉信。此外,乘客如需要向单位证明迟到原因,可通过网上下载“延误告知”,不必在车站当场索取致歉信。

2019新制度下,工资发放会计处理(分步骤会计分录)

2019新制度下,工资发放会计处理(分步骤会计分录) 1 / 3 2019新制度下,工资发放会计处理 一、预算下达后,通过单位计划录入申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附件: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财务会计)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实际申请额度金额) 贷:财政拨款收入(实际申请额度金额) (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实际申请额度金额)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实际申请额度金额) 二、计算当月工资(附件:当月工资表) (财务会计)借:业务活动费用—业务活动成本——基本支出(辅助核算“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应发公积金-单位缴20%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20%部分)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12%部分) ——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70%部分) ——医疗费(随工资发放的医疗补助) 贷:应付职工薪酬 ——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应发公积金-单位缴20%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费20%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12% ——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70%部分) ——医疗费补助 三、代扣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个人部分8%、职业年金4% (财务会计)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代扣养老个人8%部分)

——基本工资(代扣职业年金个人4%部分) ——基本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8%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个人代扣代缴(代扣养老个人8%部分) ——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个人代扣代缴(代扣职业年金个人4%部分) ——住房公积金——个人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个人8%部分) 四、使用额度发放当月工资(附件:授权支付回单、支票存根、代发清单) (财务会计)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代发清单所列金额) ——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70%部分,代发清单位所列金额) ——医疗费补助(代发清单位所列金额)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授权支付回单金额) 同时缴住房公积金,借:应付职工薪酬——个人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12% ——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代扣代缴8% 贷:财政拨款收入(公积金12%+8%部分) (预算会计)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辅助核算,工资福利支出下)——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医疗费补助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授权支付回单金额) 同时缴住房公积金,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12%部分)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工资福利—基本工资(公积金8%部分)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2%+8%) 五、缴养老保险(附件:授权支付回单、养老缴费发票等) 2 / 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