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环境会计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介绍

发挥环境会计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介绍
发挥环境会计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介绍

充分发挥环境会计

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尤艳馨

近年来,中国经济在保持连年高速增长的同时,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环境会计除了更多地作为一种理论探讨和专家学者发表研究成果的意义外,并没有在会计实务上带来更多的实质性影响。在经济全球化和环境问题全球性的推动下,中国企业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外部压力将与日俱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呼声也将日益高涨。目前,关于环境会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已基本为人们所认同,推行环境会计的时机正在成熟,但环境会计理论研究及其应用还面临着诸多挑战。因此,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严格环境保护,分析当前中国环境会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出环境会计在中国的实践与发展需要采取的可行性建议显得非常必要。

一、深刻认识环境会计的重要作用

首先,环境会计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

环境会计在理论界的提出已有一段时期,但科学发展观、节能减排战略、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使它的意义更加凸显出来。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五体一体”总体布局,指出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痛定思痛、总结教训后树立新的发展观、构建新的发展战略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在这样的背景下,实行环境会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就进一步显现出来。

在我国,环境保护问题已成为企业经济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企业环境污染事件不断发生,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为此,必须把资源环境因素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从根本上改变企业经营价值观,提高其社会责任意识,推动粗放型增长模式向低消耗、低排放、高利用的集约型模式转变,从而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经济建设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可以说,环境会计概念的提出,找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有效利用资源的一个结合点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切入点。

其次,环境会计是建立自然环境资产负债表与绿色核算体系的坚实基础

以国内生产总值为主要指标的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只注重经济产值及其增长速度,忽视资源基础和环境

条件,从而造成人们单纯追求产值、互相攀比经济发展速度,而不顾资源毁损、环境恶化。这种拼资源、拼投资现象的背后,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片面追求GDP增长速度,忽视资源和生态环境成本,其带来的负面效应已经显现,尤其是对资源、环境的破坏已造成严重的“后遗症”,给国家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风险。因此,要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能够真实地反映经济增长速度,必须加入资源环境成本因素,对其进行调整,即建立绿色核算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绿色核算体系的构建,包含三个层次:一是国家宏观层面的绿色核算,二是各省市中观层面的绿色核算,三是微观企业层面的环境会计核算。其中,微观企业层面的环境会计核算是宏观层面和中观层面绿色经济核算体系构建的基础,可以为调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确定环境成本因素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提供科学依据。然而,在传统的经济活动中,企业只注意自身发展的直接成本和增加值,无视其经济活动对资源和环境的巨大破坏,没有建立起对环境影响的成本核算体系。因此,要使绿色经济核算体系在宏观和中观层面领域的应用和推广,加强企业环境会计核算是其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

第三,环境会计是企业获取可持续竞争优势的有力举措企业环境会计核算不是停留在企业运用各种手段控制其污染源并对环境质量施加影响的传统管理上,而是更多地要求企业环境会计管理有助于其运营效率的提高和精细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形成企业的竞争优势并增加赢利。现在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企业已开始将环境会计管理视作赢得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工具。主要体现在:一是有助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二是有助于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三是有助于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四是有助于减少环境事件发生。

最后,环境会计是贯彻落实环保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有力保障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各项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逐渐增多。在国际上,全球性、区域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文件所涉及的领域日趋广泛,且多与国际贸易挂钩,这使得贸易壁垒转向更为苛刻的绿色壁垒。在国内逐步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及《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为核心的一系列配套法规和政策体系。这些法规与政策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有关环境行为作了明确规定。

特别是即将于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增加了企业环境责任条款。加大处罚力度,让污染者切实

承担环境污染成本,进一步明确排污企业污染防治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责任,增加了按日计罚、暗管渗坑排污可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力度,这些条款加强了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

从政府方面看,今后将会不断加大环保制度建设力度,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更加严格、有效的环境保护法规,在环境经济政策方面将会更加准确把握和限定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总量,逐步提高收费和处罚标准,推行企业限量排污许可证制度,增大企业重视环境管理的外部压力,加快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的进程。由于环境保护法规日臻完善,法规实施日益加强,社会相关方的环境要求日渐严格,企业排放污染物和废弃物将付出很高的代价。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加强环境会计核算,关注企业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不但可以降低环境风险,而且可以增强企业,以至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有利于国家环境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中国环境会计面临的三大挑战

一是认识和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

观念指导实际行动。目前,社会各方面对环境会计的认识还不成熟、不全面,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环境会计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关于环境会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已基本形成了共识,但仍有相关一部

分领导和企业家对此认识不足,“重生产、重利润、轻环保”的经济增长决定论的观念仍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还没有树立正确的资源环境价值观。由于环境会计力求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统一起来,综合性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的环保成果与代价,一旦实施环境会计,必将带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重大变革。许多企业担心实施环境会计后,自身真实的排污行为和环境信息被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所知,影响其形象;同时担心将环境会计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会遇到许多难度和问题,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这种想法同样在相关政府部门领导中存在,从而使环境会计的实施从多方面形成阻力。因此,要使企业完全接受环境会计的观念,提高其对实行资源环境核算必要性的认识,还需要较长一段时间。

第二,对环境会计的复杂性认识不够。目前,在理论界,环境会计只是提出了一个概念和探讨性理论框架,就像一个美丽的“神话”,给人们以向往和追求,但环境会计具体的范畴、分类、标准和界线尚还不清晰,也没有达成广泛共识。许多人认为,环境会计似乎只是一个主观认识问题,只要有关方面认识到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就可以完成其核算并加以广泛应用。事实上,由于环境概念和分类的复杂性、环境保护活动的多样性以及环境资产、环境成本和环境效益在计量方法上的巨大困难,使得环境会计

目前仍然是一个充满探索、争论的研究领域,尚不是一套成熟、规范的会计实务。这就是说,目前环境会计距离可以实际准确计量处理环境资产、环境成本和环境效益,并形成广泛共识,还存在着许多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困难。

第三,对企业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认识不清。环境会计涉及面广,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它要求会计人员既要精通财务会计知识,又要熟悉环保法规、环境科学知识。由于我国开展环境会计时间不长,实践中会计人员多是以财务会计知识见长,对于环境会计核算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和手段等,离全面开展环境会计的要求尚有距离,环境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相对财务会计而言,我国企业环境会计几乎是“零的记录”。即使有的企业进行的所谓与环境有关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也仅仅围绕直接环境成本和重要环境事件线展开,很少有企业对生产领域、研发领域、供应销售领域等环节发生的污染预防成本、维护成本、损失成本及效益进行计量、账务处理、分析评价和报告,环境会计并没有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与管理工具。

二是环境会计处理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

广义而言,环境会计将自然资源和环境污染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建立资源环境与经济一体化核算体系,拓展了传统会计核算体系的功能。但是,当前实行环境会计

核算存在许多重大技术难题。可以说,技术与方法的不先进是环境会计核算从理论走向实践面临的最大挑战。主要包括三方面:

第一、环境资产的产权界定较为复杂。环境资产指所有自然形成的,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被开发利用以提高人们生活福利水平和生存能力并同时具有某种“稀缺性”的实物性资产,如:空气、土地、水体、森林、矿产、海洋、野生动植物等。环境资产分为生产性环境资产和非生产性环境资产,其中,所有权已经界定,所有者能够有效控制并可从中获得预期经济收益的环境资源称为生产性环境资产;不属于任何具体企业单位,或即使属于某个具体的单位但不在其有效控制下,或不经过生产活动也具有经济价值的环境资产,称为非生产性环境资产。但实际情况是许多环境资产同时具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资产的属性。因此,其产权界定非常困难。使得企业在确认环境资产时,哪些应该作为或不作为企业的资产处理面临较大的难题。

第二、环境资产的市场定价困难较大。由于环境资产的天然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外部性,虽然某些环境资产和环境资产的某些服务功能看似有价可循,但实际上由于市场机制的缺陷或不完备,其价格很难界定或会被严重扭曲和低估,如矿产资源价格、森林资源价格、水资源价格、生

态服务功能价格。同时,空气、非培育生物中的不能为人类所控制的野生动植物,以及目前还不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地下矿藏等非生产性环境资产尚无价可循。如何界定环境资产产权并为其合理定价,一直是环境会计核算研究领域的一个主要难点,也是环境会计核算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环境成本的计量较难处理。环境成本计量是环境会计核算的基础。所谓环境成本是指某一主体在其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因进行经济活动或其他活动,而造成的资源耗减成本、环境降级成本以及为管理其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支出的防治成本总和。确定环境成本的概念比较容易,而实现环境成本的计量非常困难。这种困难又主要来源于环境成本的时间因素和空间因素。环境成本的时间因素是指从时间上看,环境损失和生态破坏往往不是均衡的,资源环境的损失与经济发展不是同步的。比如:工业发展引发的生态破坏和健康损失,是污染发生之后逐渐显现的,有的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被发现,其成本核算很难分摊到哪一年。环境成本的空间因素是指环境成本所包含的内部、外部因子范围。由于环境污染损失的多因性,许多外部环境成本难以计量。比如对水污染损失成本的量化,有毒污水排到河里,使渔业受损失,人们饮用水导致生病、精神上受损失以及迫使人们到很远的地方去寻找新

的饮用水源,这些损失都应计入水污染损失成本。在实际中,对这些成本的量化很难考虑全面。可以说,对环境成本累积效应的处理和确定环境成本的内外部范围是困扰环境会计发展和应用的关键问题。

三是环境会计制度安排比较薄弱

环境会计从概念的提出到现今,已有一段时间,之所以没有从理论到实践取得突破性进展,除了环境会计核算技术与方法的复杂性之外,另一个挑战,就是与环境会计的相关法规制度还基本空白,主要包括环境法规和会计法规等。

一是环境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国外的环境会计之所以能够得到迅速的发展,与各个国家社会各界对环境会计的高度重视是分不开的。政府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与环境会计有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同时社会组织也在积极开展对环境会计的研究,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在环境保护和企业自身的发展上进行权衡,组建环境管理部门,针对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有效的核算和管理。在我国,近年来环境法规与政策逐渐增多,尽管这些环境法制的力量对保护环境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这些法律法规的覆盖面还不全面完善,各项实施细则也待明确,与实务操作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在有关环境会计核算方面的规定较少甚至几乎没有。随着环境会

计核算理论与方法的完善,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方面的环境法规与政策,从而为环境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应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是会计法规有待进一步细化。现行《会计法》作为指导会计工作的根本规范,未涉及任何环境会计方面的内容。若想成功的推行环境会计,必须完善现行会计法律法规,完善《会计法》,制定环境会计准则、环境会计指南和环境会计制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在内容上与国际接轨。同时为了使环境会计准则和制度切实可行,在制定的过程中,应当让会计实际工作者和会计中介机构等广泛参与,广泛地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

三是工作规程有待进一步规范。日本、美国等国际环境会计经验表明,对复杂的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研究与实施,有必要将复杂的问题划分成比较简单的部分而加以逐步解决,比如环境成本的内部与外部问题处理、环境效益的直接与间接问题处理、环境会计在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推行等。同时,环境会计的实施要建立工作规程和效果评价标准,这是基于我国环境会计工作比较薄弱以及环境核算本身复杂性的考虑。工作规程和评价标准的建立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环境会计的科学理论价值;环境会计的应用前景和应用效果;环境会计研究成果从小尺度上扩大到更

大尺度上应用的潜力;环境会计试点的内容、范围;环境会计的培训与推广体系等。

三、创新和深化中国环境会计的几点建议

一是搭建统一的工作平台

由于环境会计的研究与实施对应的层次是“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处于资源学、生态学、环境学、管理学、会计学、社会学等众多学科研究的范围,同时,环境会计也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并且环境资产、环境成本和环境效益核算技术方法十分复杂,所以,需要进行跨学科研究,各部门之间、各课题组之间以及国际国内之间需要协调配合。因此,首先,应在组织形式上应搭建由财政部统一组织,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统一工作平台,下设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专家组成的若干研究专题小组,在财政部统一协调部署下,制定工作方案,出台各专项环境会计指南和准则,并负责组织试点及实施工作。其次,建立财政、环保等部门合作机制,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环境会计的指导意见》,明确双方合作内容,实质性推进这项工作。或聘请专家,充分利用外部专家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环境会计工作。第三,加强对现有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或轮训,提高其环境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保证环境会计工作的常规性开展。同时,加强对从事环境专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会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在会计方面的业务水

平,以更好地协助做好环境会计工作。

二是选择合适的目标模式

国际上关于环境会计实施的目标模式选择大致有三种:第一种是由总到分模式。先从总体上和概要上制定出台企业环境会计指南框架,再从指南框架的各个方面,如环境资产、环境成本、环境效益等分别突破和细化,比如日本就采用这种模式,环境省先后制修订《环境会计指南》,然后分别颁布了《环境报告指南2001——关注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成本分类指南》和《环境现状与课题指南》。第二种是由分到总模式。采用由易到难,各个击破的方式,分阶段出台不同领域的环境会计指南。例如,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在环境会计方面采用先易后难方式,已经完成了多份环境会计指南,其中包括《环境审计与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环境成本与负债:会计与财务报告问题》、《废弃物管理系统:执行、监督与报告准则》等几份指南。第三种是总与分结合模式。比如美国,既制定总体《环境会计导论》,再分别出台各行业的环境会计指南;同时,美国也采用各个突破的方式,分别出台了《环境损失金额的合理预计》、《石棉清理成本的会计处理》、《处理环境污染成本的资产化》、《环境负债会计》等指南。鉴于我国国情,建议环境会计目标模式的选择采用日本或美国模式,即先出台总体环境会计指南框架,再分别出台各行业

或各重点领域的环境会计指南,最终建立完整的环境会计体系。

三是确定推进的重点与范围

根据中国环境会计目标模式的选择,当前,环境会计的推行需要确定以下几个重点内容:第一,建立环境会计指南的总体框架。通过研究和借鉴国际经验,建立一个与国际接轨、比较科学全面的、与当前企业会计制度衔接的、分步实施的环境会计指南总体框架,包括环境会计的界定、特征、对象和分类,环境会计的科目设置,环境会计主要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成本、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环境会计的账务处理方法,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内容和形式等。第二,推行重点行业环境会计指南。在总体框架下,选择基础较好,环境影响较大的若干行业重点突破,建立重点行业的环境会计指南。第三,建立环境成本会计体系。这是环境会计的一个重点,也是开展环境会计核算的难点。环境成本会计体系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环境成本的定义、环境成本的分类、环境成本的确认、环境成本科目设置、环境成本的计量与记录、环境成本的会计处理等。与财务成本不同的是,环境成本会计体系的建立更加复杂,尤其是环境成本的计量,由于涉及环境外部损失的计量和非市场价格因素,其计量方法多种多样,目前并没有取得一致性结论。同时,由于环境成本的分类和计

量的复杂性,使得其会计处理和账户设置也更为困难。为此,应加强环境成本会计体系的研究,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环境成本会计体系,首先可以建立企业内部环境成本会计,并进而拓展到企业外部环境成本会计的处理。第四,实施环境会计报告(信息披露)。环境会计报告作为环境会计的一部分,在完善环境会计理论体系,满足有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环境会计报告(环境信息披露)也是国外许多发达国家,特别是欧洲国家推行环境会计的首要突破点。在我国,首先可以在上市公司中实施企业环境会计报告(信息披露)制度。在环境会计报告形式方面,建议采取单独编制的环境会计报告形式,与财务会计报告共同构成的企业年度报告的一部分;在环境会计报告内容方面,建议披露环境会计项目、环境会计政策和其他说明事项等三部分内容。

四是完善环境会计的法规依据

国外成功经验表明,政府在环境会计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我国在这方面有些滞后,应尽快加强环境会计法规和环境会计准则制度的建设。一是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规保障体系。在修改“环境保护法”、“会计法”、“会计准则”时增加环境会计的内容,明确环境会计的具体实施办法,在“证券法”、“公司法”中增加环境会计内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等等。二是建立

可操作的环境会计准则体系。借鉴国际环境会计准则的经验,结合中国国情,研究提出环境会计的定义、对象、范围、内容等可操作的环境会计规范和工作细则以及具体的环境会计业务准则。三是研究出台企业内部环境会计核算标准规范,针对环境资源可靠计量的难题,应建立统一的环境资产、环境成本、环境效益计量方法,形成规范指南。四是完善环境审计制度,将涉及环境的内容列入企业环境审计框架内,制定专门的环境审计准则和行为规范。五是建立和完善环境会计相关经济制度,主要包括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排污收费制度、许可证交易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环境税收制度、绿色GDP核算制度等。

五是加强环境会计能力建设

目前,我国环境会计的研究、实践和管理能力比较薄弱,迫切需要加强投入,增强能力水平。一是组织机构建设。加强政府、科研高校、企业不同层面的环境会计管理、研究和实施机构建设,明确相关职责。加强环境会计决策支持机构建设,成立环境会计研究中心。二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环境会计资格考试管理制度,规范环境会计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加强环境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环境会计专家人才库。三是开展培训教育。加强环境会计相关教材或技术规范的出版,加强环境会计的知识培训和教育。四是加强环境会计信息化建设。加强环境会计相

关数据库、信息化能力建设。五是加强国际合作,提升环境会计国际合作能力。六是加强经费投入,增加环境会计研究和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

六是加快开展环境会计试点工作

环境会计作为一项新的核算制度,不仅存在着与传统会计核算制度不接轨从而相关数据收集分析的困难,而且由于涉及环境市场价格和非市场价格的定价,推行起来比较困难。为此,应加快环境会计的试点,按照我国环境会计的目标模式和重点内容,采取先简后全、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的方式。试点工作可以分三步走:第一,在近2年内,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研究制定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环境会计指南框架》和《若干重点行业环境会计指南》。第二,在近5年内,选择一批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对国民经济影响比较大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如电力、矿业、化工、石油、造纸、钢铁等作为试点,可先行试点环境成本会计和环境会计报告。第三,在未来5-10年内,在制定出较为完善的环保法规和环境会计法规,形成比较完整的环境会计理论与环境资产、环境成本、环境效益计量方法和在试点基础上,将环境会计的应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企业。

以上是我的汇报,研究的还不够深入,观点难免存在偏颇,不当之处,敬请指教。

最后,非常感谢财政部给我们提供这么一个难得的学

习交流机会;亦感谢两所大学提供的一切帮助。

环保事业,事关千秋万代,还望大家身体力行,多关心、多支持。谢谢大家!

新环境保护法试题及其规范标准答案

新环境保护法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 1.新环保法明确规定,本法自起施行。每年6月5日为。(C ) A、2014年10月1日;联合国环境日 B、2014年11月1日;世界环境日 C、2015年1月1日;环境日 D、2015年1月1日;世界环境日、 2.新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的。(ABC) A、技术; B、设备; C、材料和产品; D、工艺; 3.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损害担责的原则。(ACD) A、预防为主; B、防治结合; C、综合治理; D、公众参与; 4.新环境保护法规定,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CD ) A、社会教育机构; B、职业技术学校等; C、教育行政部门; D、学校;

5.新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中规定,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 的和负责。(BC ) A、科学性; B、真实性; C、准确性; D、及时性; 6.新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中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 据和,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AB ) A、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B、国家经济、技术条件; C、国际环境质量标准; D、环境质量标准协会标准; 7.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ABC) A、环境保护技术装备; B、资源综合利用; C、环境服务; D、环境保护研发; 8. 新环境保护法规定,和,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AC )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独家】环保部权威解读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

【独家】环保部权威解读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记者郭小燕) 新《环境保护法》已实施近一个月的时间,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自公布前就备受关注的4个配套办法,是执行新《环境保护法》的有效工具,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体现之一。套用文中的一句话,可以很形象地描述新《环境保护法》与4个配套办法的关系———如果把新《环境保护法》比作利剑,那么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4大措施就是最锋利的刃。《中国冶金报》本期《纵深》将根据新《环境保护法》4个配套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情况,并结合钢铁行业的环保现状,剖析这4个配套办法的提出背景、内容、特点,以及相关政策对钢铁行业的影响,以期为钢铁企业提高自身环保水平、规避法律风险提供有益的参考。 事件2015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同时,为了将新法赋予环保部门的新的监管权力和手段落到实处,对违法排污“零容忍”,打“组合拳”严惩不法企业,同步实施的还有4个配套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8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9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

部令第30号)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 深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明确了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规范了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程序,明确了责令改正的内容和形式,确定了拒不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的评判标准,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的计罚方式,明确了按日连续处罚制度与其他相关环保制度的并用关系。●《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主要解决一线环境执法人员“不会用、不敢用”查封扣押手段的问题,在规范权力运行的同时,也能有效降低乱用、滥用查封、扣押措施带来的执法风险。●《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明确了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和报请政府关闭的适用情形,细化了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实施程序,加大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监管力度。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坚持既要满足公众对企业环境信息的基本需求,又要兼顾企业的信息公开能力,坚持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重点解决了谁公开、公开什么、如何公开、如何监督,即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方式、监督等4个问题。 背景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的迫切需要。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曹立平表示,新《环境保护法》赋予了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和手段,如按日计罚、查封扣押、

环保教育经验交流发言

环保教育经验交流发言 为了生命,为了子孙后代,保护每一块绿地,爱护每一棵树木,节约点滴资源,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环保教育经验交流发言为推进中国的环境教育和可持续发展教育,共同促进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中国中小学绿色教育行动”(Environmental Educators’ Initiative, 简称EEI)的合作三方:中国教育部、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和BP公司今天在北京联合举办“合作,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环境教育案例分享暨经验交流会”。 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介绍EEI教育项目的主要成效,交流和分享不同机构支持和参与环境教育和可持续发展教育的实践经验和成果,并通过更大范围的合作,以教育为途径更有效地促进中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来自相关政府部门、国内著名高校和NGO,以及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将参与此次会议,并围绕“环境与教育项目对中国可持续发展教育的支持与贡献”以及“企业如何与学校携手支持可持续发展教育”等话题进行交流和探讨。此外,来自“中国中小学绿色教育行动”环境教育中心的教研员代表还将结合自身参与和实践讲述该项目在中国正规教育领域所发挥的作用和成效。 1997年7月,中国教育部、世界自然基金会与BP公司

联合发起了“中国中小学绿色教育行动”。作为一个国际合作的环境教育项目,“中国中小学绿色教育行动”旨在将环境教育和可持续发展教育融入中国中小学课程中。这一项目是中国教育部门、跨国公司以及国际非政府组织的首次合作。 经过过去八年多的努力,“中国中小学绿色教育行动”已覆盖了全国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在十多所高等师范院校建立了环境教育研究中心,建设了一支环境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的师资队伍。项目为全国近3000名教研员进行了可持续发展教育理论与方法的培训,开发了相应的教育资源,并通过学科渗透、综合实践活动、班团队活动、学校管理、校园建设等方式进行环境教育,受益学生已达150多万人次。此外,该项目还在北京、云南、上海、重庆等地建立了野外环境教育实习基地。 作为该项目工作的重要成果,《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于XX年11月由教育部正式颁布。这是中国第一份国家级环境教育指导文件,确保了环境教育成为新的国家课程中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将对全国近两亿中小学生产生积极有益的影响。 为期10年的“中小学绿色教育行动”是BP在华最大的社区投资项目之一。公司积极参与了项目的运作管理,并提供资助。此外,BP中国还于去年春季启动了一项名为“携手校园”的学校合作项目,通过BP公司员工与学校老师的共

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精选3篇)

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精选3篇) 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一:学习新环保法心得体会几经反复的新环保法,终于表决通过。这是近年来环境保护领域最为严实的一道防火墙。它以立法的形式,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要求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在重点区域、流域联合防治中实行统一标准,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对拒不改正的违法企业,可以“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这意味着,新环保法的处罚标准,将上不封顶。由此,社会上诟病已久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环保问题,有望得以从源头上解决。一直以来,作为污染排放的可能主体,不少企业缺乏自律意识,偷排偷放只罚款数万元与清洁处置需耗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悬殊,“理性的经济人”当然会趋利而从之。环保执法面临的这种尴尬,在处罚无上限的新法之下,必将无限放大执法处罚的威慑,以经济杠杆矫正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当下,新环保法体现出的立法精神,实际包括了“奖”与“惩”两个维度。守法企业的自觉环保,本身也是对社会共同利益的增进,需要适当的激励措施。比如,在细化的立法、司法解释中,给予必要税收优惠,或者公共清洁设备的补贴。只有张弛有度,才能让违法者无指望,守法者有盼头,从而形成对青山绿水的共同守护。 更深层次看,这次处罚标准的调整,凸显了在法治框架内解决冲突的思路。曾经的一些环保事件,无论无良企业的肆意排放,还是地方政府的包庇纵容,或者少数群众的情绪过激,一个重要的诱因就是没用法律来算环保账、经济账。而今,依法律来厘清奖励与处罚的标准,从而引导各方回归法院与谈判桌上。可以设想,有法律来勾勒各方权益,用法治来平衡各方得失,这不正是用良法促进社会的理性与公正吗? 但是,有法律并不自然等于有法治。如此良法,如何执行,将成为社会舆论共同关注的焦点。法治的效果,等于立法的科学性与执法的严肃性的乘积,任何一方的缺失或松驰,都可能造成整体效果的大幅折扣。这就要求,一方面,执法不应有例外,要避免寻租、合谋的腐败,加大处罚和监督的密度与力度;另一方面,赋予公权力如此大的执法能力,就必须提防执法者对守法企业可能的“挑刺”,甚至是吃拿卡要、勒索敲诈等隐形腐败。这些都是环保法治的底线所在,犹需关注。 明年1月1日,新环保法将要正式施行。我们期待第一张罚单的依法出炉,以儆效尤。当然,最好是所有的企业都能严守法律,让环保罚单不必开出。 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二:学习《新环境保护法》心得(825字)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体现了强烈的底线思维,生态保护红线被首次写进法律之中,这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一个重大亮点,也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不但从法律制度上确

脱水企业环保工作经验交流

脱水企业环保工作经验交流 脱水企业环保工作经验交流 强化监管明责任服务发展上水平 **镇人民政府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脱水蔬菜作为我镇特色优势产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全省最大的脱水蔬菜生产加工和销售集散地之一,给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但随着果蔬产业的发展壮大,其烟尘污染、废水污染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我镇将紧紧围绕国家级生态镇创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有效举措,提高环保水平,为“天蓝、水清、路净、地绿”的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一、深化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一是加强宣传求广度。继续利用会议、广播、标语、过街横幅、有线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清山”的环保意识,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格局。二是组织培训重深度。举办新《环保法》专题培训班,邀请市检察院、环保局专家领导来我镇进行讲解、教育,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全镇社会各界,尤其是脱水企业业主的环保意识,让保护环境成为全镇上下的自觉行动。三是因势引导增力度。通过宣传发动、行政推动、典型带动、上下联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生产。 二、注重队伍建设,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环保办、园区办、安全办、派出所、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负实责,村和单位共同抓、各负其责。二是建强环保队伍。配齐配强环保队伍,加强队伍的组织建设、素质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严格队伍的教育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响。三是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由政府、环保办、各企业、企业所属村共同组成的管理网络,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签订好四个环保管理责任状,即政府与环保办、政府与企业、政府与村、环保办与工作人员分别签订责任状。同时强化环保办的内部管理,制定严格的考核意见,真正做到奖惩兑现、不打和牌。 三、加大硬件投入,提高工作成效 一是加大投入排污水。往年的脱水果蔬蒸煮水和下脚料都靠清运公司运往城南污水处理厂和垃圾中转站处理。去年,我镇结合省级生态镇创建工作,以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为契机,投入70多万元,将污水处理支管网铺设到园区内7个脱水蔬菜企业的污水处理池,未收企业一分钱,为企业排污打造了绿色通道。二是千方百计控烟尘。去年,我镇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了台资企业热华能源公司的集中供热项目。目前主体工程已建成,即将向各企业铺设供热管网,项目竣工投产后,所有脱水加工企业的锅炉将全部拆除,统一实行集中供热,这样既可根除脱水蔬菜企业的烟尘排放,又可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三是严格监管强入轨。为了降低生产成本,部分脱水企业有污水偷排,下脚料偷抛现象,针对这些不良行为,我们将落实有效举措,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监管到位。一方面,采取统一清运和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办法,做好垃圾清理和下脚料清运。同时借助市环保局的行政

新环境保护法介绍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介绍 EHS部门根据有关资料改编 2014年4月2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从我国国情出发,着重解决当前环境保护领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更新了环境保护理念,完善了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对旧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新环保法总则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公民应当增强环保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五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新环保法从信息公开到环境公益诉讼,这些条款都旨在确保和赋予公众更大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这是从源头上克服和破除生态环境保护障碍的关键一环,也是让环境污染防控不至于陷入‘越罚越排’‘罚得越多排得越多’等尴尬境地的重要保障。环保法中每个人都是主体,都对环境污染有责任,环保问题要先从自身做起,同时也有与责任相适应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的权利。 二、环境保护置于优先位置 新环保法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新版环保法确立了环境保护优先原则,由原来规定环境保护工作要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到现在的坚持经济发展要和环境保护相协调。这第一次将环境保护置于优先位置,同时亦是立法理念的重大转变。这不仅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也是经济转型和发展的自身需求。 三、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三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 国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就是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根本出发点,根据生态功能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等多种因素进行核算,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调整各区域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 四、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红线范围包括: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等。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体现了强烈的底线思维,生态保护红线被首次写进法律之中,这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一个重大亮点,也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不但从法律制度上确保了生态保护红线在具体实践中的落地,也使得这条生态保护“高压线”变得更有威慑力。 红线就是底线,是最后一条防线,没有退路,也不允许逾越。生态保护红线,实质上就是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经济发展的环境承载底线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底线之一。

国外环境保护地做法及经验启示

国外环境保护的做法及经验启示

摘要:如何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同时防止环境污染,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道路,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心的问题。在环境法执法、提高公民自身的环保意识、发展生态文化、减少环境污染给人类带来灾难等方面,发达国家已经有了一些比较好的做法,可供我们学习和借鉴。 关键词:环保意识环境执法经济发展方式可持续发展 自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全球性影响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当前不仅发生了区域性的环境污染和大规模的生态破坏,而且出现了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的耗损与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酸雨蔓延、森林锐减、土地荒漠化、大气污染、水污染、海洋污染和危险性废物越境转移全球十大环境问题。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着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地球是一个有机整体,地球系统各部分之间相互作用密切。人类是地球系统的核心,已经成为地球环境变化的主要驱动力。人类活动对某一圈层施加的影响,将会通过各圈层之间的物理、化学、生物过程对其他圈层产生作用,针对某一全球环境问题的治理措施也会对其他圈层产生影响。由于地球的整体性和地球各圈层之间的相互作用,由水圈、土壤圈、大气圈、生物圈和岩石圈所组成的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的变化问题受到国际学术界的普遍关注。 一、我国环境发展现状 1、我国的土地在持续荒漠化多年来的气候变化和人们漫不经心的活动,对土地的破坏作用甚 大,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乱砍滥伐、过度放牧及重用轻养的恶习使草地逐渐退化,加上水土流失的不断侵蚀,致使这盲目改造自然的恶果悄然袭来。我国沙漠化速度在不断升高。目前我国现有荒漠化土地面积约270多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28%,而且每年还在增加1万多平方公里;我国18个省的471个县,近4亿人口的耕地和家园正受到不同程度的荒漠化威胁,整个生态系统在急剧恶化。其中草原沙化很突出,一些牧区牲畜存栏大幅度下降,绵羊的体重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相比下降了一半以上。 2、我国水环境在不断恶化。多年来,我国向水环境中排放的废水总量年均值约为500亿吨,其 中1996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高达约1356亿吨,早已超过环境容量的80%。据几年前统计,只有5%的生活污水和17%的工业污水在排放前经过了处理,其它都直接排入江河湖泊。迄今为止,全国745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28%的断面劣于水环境V类标准,62%的断面达不到III类;我国已有90%以上的城市河段、湖泊受到严重污染,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大部分江河湖海都出现了富营养化,水华和赤潮发生频次在持续增加。

环境保护法期末考试要点整理.doc

1.2014年新环保法对环境的定义: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当今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当今人类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1)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一般是同工业化和技术发展有关,主要是由于高发展和高消费造成环境的污染、破坏和自然资源的浪费。 对策:发达国家可以率先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以降低对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污染、破坏和浪费;可以带头开发更洁净、非资源密集型的技术,为社会提供更平等的发展机会和社会服务,在财力和科学技术诸方面支持经济落后国家的发展。 (2)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大多是由于发展不足造成的。除了贫穷之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掠夺自然资源和转嫁污染,也是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状况恶化的重要原因。 对策:发展中国家必须致力于发展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扩大生产以满足不断增加的人口的需要;另一方面,更有效地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免过度使用农药、化肥,要使用清洁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维持生物多样性、控制人口,努力保护和改善环境。 3.环境保护的概念:所谓环境保护,是指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使环境符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4.环境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 5.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1)概念:指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2)《环境保护法》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新环境保护法试题及标准答案

新《环境保护法》试题及答案 单位:姓名:得分: 一、选择题(30个小题,共30分,每个小题1分,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少选或多选均不得分) 1.新环保法明确规定,本法自起施行。每年6月5日为。(C ) A、2014年10月1日;联合国环境日 B、2014年11月1日;世界环境日 C、2015年1月1日;环境日 D、2015年1月1日;世界环境日、 2.新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的。(ABC) A、技术; B、设备; C、材料和产品; D、工艺; 3.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损害担责的原则。(ACD) A、预防为主; B、防治结合; C、综合治理; D、公众参与; 4.新环境保护法规定,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CD ) A、社会教育机构; B、职业技术学校等; C、教育行政部门; D、学校;

5.新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中规定,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 和负责。(BC ) A、科学性; B、真实性; C、准确性; D、及时性; 6.新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中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和,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AB ) A、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B、国家经济、技术条件; C、国际环境质量标准; D、环境质量标准协会标准; 7.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ABC) A、环境保护技术装备; B、资源综合利用; C、环境服务; D、环境保护研发; 8. 新环境保护法规定,和,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AC )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B、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C、军队环境保护部门;

市环境保护工作典型经验材料

市环境保护工作典型经验材料市环境保护工作典型实战经验材料 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市 努力开创环保教育工作新局面 市人民政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市的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让,在自治 区环保厅和地区环保局的下,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 八届党代会,第七次全国环保年会,自治区环保工作会议和地区环保 会议精神,以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为根本,聚焦经济发展“三大战场”,全面推进市经济开发区建设。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建 设和污染防治力度,各式各样有效的控制了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保 持了环境质量的总体稳定,改善了区域环境,促进了市经济、社会及 生态环境的可持续。 一年来,市紧紧围绕加快经济特区的发展目标,以促进污染突破 口减排和改观区域环境质量为突破口,创新机制,扎实工作,环境监 管政策能力不断提高,环保基础进一步打牢。吐曼河总体水质大幅提 高国家ⅴ类水标准;城市废气空气环境质量急遽改善;区域噪声环境 平均值为60.7分贝,交通振动平均值为67.9分贝,环境监测明显改善。 ,我们将从以下六个方面做好环境保护教育工作。 一、坚持把环保优先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环保牵头、部门配合、舆论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始终脚踏实地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

市跨越式发展的首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环保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 展评价范围把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国民经济和科技 进步社会发展目标管理办法》,增加环保目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中的 比重,扩大环保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和内容,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责任制。不断完善环保投融资渠道,增加财政投入比例,全面落实环保 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政策,建立环保直接投入与辖区gdp增长相协调 机制。严格执行环保干部双重管理,切实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建立 环保“一票否决”制,把环境保护作为评先选优的首要条件,营造良好 的环境保护舆论监督舆论导向和氛围。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认真贯彻国务院33号文件精神,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控 制新污染源产生,做到环保评估结果不明不批、防治方案不行不批、项 目选址不良不批。严格执行“先算、后审、再批”的环保审批程序,在 项目受理之前先算清项目建设是否影响市污染减排刚性任务的完成,再 对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再批复。重点做好市 工业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督查钢铁、热电、纺织、粮油等新建 项目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完善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制度、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环保、援疆、民生、政府投资及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绿色通道”审批,积极做好市重点民生等重点项目环评和前期工作。强化工业园区环境监管,突出一源实业招商局有限公司水处理建设,加 快工业园区供热、供电、供气、排水、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入园 企业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 三、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严格落实《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排)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倒排计划,加强督查。保障市污水处理总厂地市设施运行正常,推进华电分公司中国电建热电联产项目,抓好市空心砖隧道窑生产 线建设项目,扩大城镇污水管网搜集率,确保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淤 泥处置率;重点督促华兴燃气督促公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节能减排工 程建设。继续加快市红旗水泥厂当新厂建设,推进天山多浪水泥厂安装

我市环保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我市环保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进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是落实十七大精神的体现,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 一、环境整治成效显著,环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近年来,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环境基础设施得到加强,生态建设、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发展迈出重要步伐,被国家列为全省唯一循环经济试点城市。 一是专项整治和环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继续狠抓了陶瓷水泥企业污染整治和中心城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到20XX 年6月27日止,全市已拆除燃煤倒焰窑472座、烟囱323根、锅炉84台,有83家陶瓷生产企业完成了倒焰窑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制定了我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工作方案和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开展了取缔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专项行动,对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进行了整改,关停取缔排污企业5家;强化了环境执法,20XX年对环境违法案

件立案38起,行政处罚35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4起;建设完善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并投入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按计划进行。 二是环境质量状况明显改善。20XX年,我市城区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质量为优良以上的天数达348天。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好转,五陂下、麻山水厂两个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市五条主要河流出境水水质均保持在三类水标准。降尘量持续下降,全市每月每平方公里降尘均值为吨,比20XX年下降吨,湘东、青山地区环境状况明显改善,青山测点每月每平方公里降尘均值为吨,比20XX年下降吨。噪声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绿色生态建设全面启动。启动了××市水源保护工程、××市创建生态县、绿色生态社区、生态工业园区工程、××市水、空气质量达标升级工程等“十大工程”,袁河、莲江源头保护污染物零排放专项行动、城市中心区有毒有害气体零排放专项行动、工业园区污水达标排放专项行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水零排放专项行动等“七个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生态县”、“生态村”建设,目前芦溪县被列为国家第九批生态示范区之一,正在加紧建设,莲花县已经进入江西省首届“十佳绿色生态县”,安源区的安源镇荣获江西“十佳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同时涌现出湘东区麻山 XX镇幸福村、安源区略下村等一大批生态环境优美乡村。

德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

德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 摘要:现在的德国,不仅是世界上环境最好的国家之一,而且在技术领域中,也是最先进的国家之一。它空气洁净,河水清澈,各种水动物也都恢复了往日的生机。这些都充分地体现在了对水与空气的污染控制和消除中。 关键词:环境最好,先进,控制,消除 在德国,从北部到南部,从工矿到乡村,到处都是迷人的景色和清新的空气。那连绵不断的森林,开阔的草地,无污染的风力发电、大风车以及清澈流淌的河流,无不体现着由环境保护所带来的祥和与恬静。但事实上,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德国急于改变战后的落后面貌,积极的发展经济,也曾忽视环境保护。例如,莱茵河沿岸有的企业将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河中,致使河流污染严重。曾有人形象地比喻,把照片底版扔到莱茵河里都能显影。那么,德国的环境是怎么变好的呢?德国人的环保意识是怎样培养起来的呢?大家都知道环保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正如德国最大的环保非政府组织“自然保护联盟”主席契普克所说:“德国人的环保意识是通过惨痛教训而逐渐形成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整个德国的工业都陷入了瘫痪状态,百业待兴。由于德国为工业国家,因此恢复工业、发展工业成为重新振兴德国经济的首要任务。而在美国的帮助下,德国的工业发展迅速,冶金业与化学工业尤其突出,出现了举世闻名的鲁尔工业区。鲁尔河两岸的多特蒙德、波鸿、埃森、杜依思堡等城市依据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采煤、机械制造业蓬勃发展,但是当大多数西德人都是怀着希望和自豪感关注着经济奇迹般地发展时,他们的生活环境却悄悄发生着变化。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经济的发展对土壤、空气、水的污染日益严重,70年代初环境问题最为突出。工厂林立,高大的烟囱冒着浓烟,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达到每年770万吨;工业污水横流,环境质量急剧恶化,河流、湖海等水域中的生物多样性急剧减少。以莱茵河水为例,原来水中有200多种鱼类,可是到了70年代初只剩下80多种;矿山在过量开采,地面植被严重破坏,废渣、尾矿堆积成山,垃圾堆放场的垃圾滤液对周围土壤、地下水造成了污染。严酷的现实,震惊了德国人。他们不得承认,经济的腾飞所花费的环境代价太过巨大。 而自60年代起,保护环境的呼声日渐高涨,随之而来的是各种与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并日趋完善。在科技界与企业界

2018年新《环境保护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新《环境保护法》考试试题 部门:姓名:分数: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40分) 1.以环境的构成要素为标准进行分类,环境可分为:() A.农业环境、工业环境、生活环境等 B.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 C.城市环境、区域环境、流域环境等 D.人工环境、生态环境、生活环境等 2.直接体现预防为主原则的环境法基本制度是:() A.排污收费制度 B.限期治理制度 C.“三同时”制度 D.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3.根据环境质量影响评价制度,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编制: () A.环境影响报告书 B.环境影响报告表 C.环境保护方案 D.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4.破坏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危险责任原则 5.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主要针对的是:() A.大气污染 B.水污染 C.自然界中的灾害性事故 D.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与损害 6.国家对直接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实行()制度。

A.征收水资源费 B.取水许可证 C.节约用水 D.合理开发利用7.排污费的()部分可适当用于补助环境保护部门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环境保护部门自身建设等业务支出。 A.20% B.80% C.50% D.40% 8.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连续处罚。 A.季度 B.月 C.日 D.年 9.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 A.环境监察 B.环境影响评价 C.环境检查 D.安全验收评价 10.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A.自给自足 B.节约低碳 C.奢华 D.铺张 11.《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规定,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和有关部门报告。 A.地方政府 B.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C.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公安机关 12.新修订的《环保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当在编制时向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最新版新《环境保护法》试题及答案

最新版新《环境保护法》试题及答案 单位:姓名:得分: 一、选择题(30个小题,共30分,每个小题1分,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少选或多选均不得分) 1.国家实行和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CD ) A、环境保护监督制度; B、环保公开制度; C、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D、考核评价制度; 2.新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保障,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AD ) A、生物多样性; B、自然资源; C、和谐可持续发展; D、生态安全; 3. 新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中规定,和的其他组织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AC )

A、国家机关; B、企业单位; C、使用财政资金; D、环保志愿者; 4. 国家在、和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BCD ) A、自然保护区; B、重点生态功能区; C、生态环境敏感区; D、生态环境脆弱区; 5.新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中规定,引进外来物种以及、和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ABC ) A、研究; B、利用; C、开发; D、使用; 6.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 ABD ) A、同时设计; B、同时施工; C、同时监督;

D、同时投产使用; 7. 新环境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ABCD ) A、统一规划; B、统一标准; C、统一监测; D、统一的防治措施; 8.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ABC) A、转产; B、搬迁; C、关闭; D、停产; 9.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AD) A、停止建设; B、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C、关闭; D、恢复原状; 10.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经验材料】环保部门事迹材料

【环保部门事迹材料】 ××省环保厅经验材料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按照国家的要求和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厅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结合本部门实际,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201×年,我厅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按照《××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省政府令×××110号)的要求,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狠抓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现将我厅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交流如下: 一、建立机构,落实责任 为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备案工作的落实,主管厅长亲自召集有关处(室)和二级机构负责同志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部署安排此项工作。我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其他领导成员任副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具体指导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政策法规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有关处室副职及

法规处全体成员组成,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处牵头,有关处室各负其责,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协助配合的工作机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人员、责任的落实到位,有效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稳妥、扎实工作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办发[201×]××号文件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政办[201×]××号)、《××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梳理执法依据和确定执法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1×]×号)的要求,我厅及时制定了《××省环境保护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在任务目标、组织领导、实施步骤、保证措施以及考核内容和评议项目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为使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我厅要求各单位在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要求严格,规范程序 我厅在发布规范性文件之前,规定应当经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发布施行。代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也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后上报。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必须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适用。 合法性审查的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一是起草机构在形成规范性

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试题

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模拟题 一、单项选择 1.我国新《环境保护法》第五条规定,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 )、损害担责的原则。5条 A.政府为主 B.公众参与 C.部门配合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A )。57条 A.举报 B.检举 C.报告 3. 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 B )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44条 A.停止审批 B. 暂停审批 C.减缓审批 4.我国新《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的( C )为环境日。12条 A.4月22日 B.5月31日 C.6月5日 5.我国新《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A )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28条 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B.一切单位和个人 C.各级环保部门 6.我国新《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 C )和有关部门备案。47条 A.国务院 B.地方政府 C.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7.我国新《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A )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56条 A.建设单位 B.审批单位 C.监督单位 8.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C )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66条 A.一 B.二 C.三 9.向已制定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 B )的有关规定。16条 A.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B.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C.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0.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 ( B )65条 A. 按份连带责任 B.连带责任 C.损害赔偿责任 11.我国新《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 C )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13条 A.生态补偿 B.优化环境 C.污染防治 12.我国新《环境保护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 C)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9条 A.生态保护 B.新能源 C.环境保护 13.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1、为什么将保护环境确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 答:新《环境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基本国策是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决定性影响的基本准则。《环境保护法》将保护环境确立为国家的基本国策,从政策层面上升为法律层面,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首先,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是带有全局性的问题。缺少大气、水等任何一个环境要素,人类都难以生存,并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其次,保护环境具有长期性。改善环境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无论是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改变公众的生活方式,还是污染防治和生态破坏,都是十分艰巨的任务。最后,环境保护是一项战略任务。我国将保护环境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体现了国家的意志,体现了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加强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也是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战略任务,对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 2、为什么称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是我国史上最严的环保法? 答:环境保护领域“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重点解决了这一问题,提出多种强有力的措施。一是赋予了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权。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二是规定了按日计罚制度。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三是规定了责令停业、关闭。第六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四是规定了行政拘留。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规定,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有以上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为什么将6月5日环境日在《环境保护法》中予以规定? 答:新《环境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世界环境日最早是在1972年确立的。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联合国人类宣言》,会议同时建议将本次会议开幕日这一天,即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1972年10月,第二十七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接受了该建议。 我国从1985年6月5日开始举办纪念世界环境日的活动。自此之后,我国每年的6月5日都要举办纪念活动,并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的世界环境日主题,确定中国的环境日主题。《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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