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工作管理标准及规定

物业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工作管理标准及规定

物业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工作管理标准及规定提要: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班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需离开司机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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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工作管理标准及规定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公司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

2、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3、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4、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这疲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车内不准吸烟。其它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外来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6、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话。

7、接送领导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8、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班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需离开司机班时,

要告知车队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9、对车管人员的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10、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管人员,并说明原因。

11、任何时间,司机必须保证手机畅通,以便于与领导或车管人员及时取得联系。

12、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车学开车。

13、收车时,必须将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或将车辆在非指定停放地点过夜。

附: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2、机动车驶员提高服务质量、征询用户意见的补充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

提高服务质量、征询业主意见的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机动车驾驶员应认真学习公司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爱岗创优"服务活动。目的在于提高服务及管理水平,达到业主满意,同时特补充规定如下:

1、定于每月开展一次业主征询意见,时间为月初或月末。

2、主要征询车容、车貌;车辆保养;服务质量;服务态度;遵守时间;安全行车等方面内容,共计100分。

3、采取用车单位对驾驶员每月出车情况打分评比的办法。

4、征询意见的方法,每月末先由车辆管理人员提供驾驶人员每月出车记录及用车单位,再由物业办公室分发、收集征询意见表,后公布征询意见结果。

5、最后结论:满意为95分以上含95分;基本满意为90分以上含90分;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不满意。

6、对90分以下的驾驶员一次不满意为警告,二次不满意者罚款100元,三次不满意者做辞退处理。接到用户严重问题投诉的一次罚款100元,二次罚款200元,三次做辞退处理。

7、对连续一年在征询意见中被评为满意者,公司评优并给于奖励,对连续二年获优的人员,公司给于提高工资待遇。

司机工作程序

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标准

7时-8时市内五区早班通勤提前等候,准时到单位

8时-12时各支行及业务单位各部门工作用车热情服务、

耐心守候、禁止下线

13时-17时各支行及业务单位各部门工作用车热情服务、耐心守候、禁止下线

17时-19时市内五区晚班通勤安全送到,准时入库

四、车辆肇事处理办法

1、下列情况视为肇事

(1)汽车相撞或为它种车辆相撞,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的;

(2)汽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它物品,致有损害伤亡的;

(3)汽车行驶失慎倾倒,他人故意置障碍物于路中,因撞及或倾翻,致人或车有伤亡损害的;

(4)汽车行驶遭受意外的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突然崩塌、损坏致人或车有伤亡损害的;

(5)其他情况致人或车有伤亡损害的。

注:以上情况所称损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

2、肇事的处理

(1)主管部门接到肇事通知后,应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小组报告,并迅速赶往肇事地点查勘处理;

(2)应先急救伤员,后查勘现场;

(3)尽量寻觅目击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

地址、通讯手段;

(4)填写肇事报告

①肇事时间、地点、气候;

②肇事原因(研究判断影响肇事的因素,动与静物的状态及车辆和行人的行进方向与位置等);

③肇事车号(包括对方车);

④驾驶员(包括对方车)姓名、地址;

⑤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

⑥伤亡人员姓名、地址、伤亡原因与情形、救护方法;

⑦现场图的绘制及摄影。

(5)本公司汽车肇事责任,由本公司会议鉴定,会前通知该肇事驾驶员列度。

3、肇事过失的处分

(1)肇事驾驶员依法负其应负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2)肇事后经法院判决徒刑者,自判决之日起即予开除,并令其赔偿肇事损失;

(3)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即予开除;

(4)驾驶员因肇事被取消驾驶员资格者,即予开除;

(5)肇事后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者,即予开除,并赔偿损失。

4、肇事赔偿

注:行车肇事责任判明后,如当事双方愿意和解,应当场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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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程度,赔偿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责任属于对方车辆或行人过失的,保险公司概不负责赔偿;

(2)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负担,但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须由该车驾驶员负担。

(3)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的比率分担,其损害赔偿按前款办理;

(4)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或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驾驶员负责按照第二款处理。

五、机动车油料管理、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规定

根据车队车辆多、车库分散等特点,为使车辆、油料管理、车辆维修、车辆保险等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特制定此规定。

1、油料管理

油料管理坚持厉行节约、集中管理、定额领取的原则。

(1)机动车辆油料的采购手续由机关办公室统一采购和管理,各单位(部门)应建立油料领用登记簿,坚持按行车里程核定用油标准,驾驶员凭油票用油。

(2)驾驶员每次领取油票应由本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对领用人车辆上的"里程表"进行登记,每次领取油票不得超过100公升,每月每台车油料控制在200公升。因工作需要增加油票时,应写出书面原因报车队队长审核,再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批。

(3)各单位车辆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驾驶员所用油料是否与行车里程相符,杜绝油料外流和私自卖油票现象,一经发现违纪行为,将对当事人做辞退处理,数额巨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车辆的日常检查

车辆驾驶人员应做好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包括:车辆燃油量、各轮胎气压、水箱冷却液、发动机润滑油、灯光系统、喇叭、刹车系统、车辆发动后发动机是否有异响声音等。

3、车辆的维修

(1)各单位的车辆维修费用由该单位承担。

(2)车辆的维修应根据该单位车辆的购置年限、价值、

使用状况、单项维修价格确定维修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养路费、车船费、停车费、高速公路费、车库租赁、保险费等费用均由车辆所属单位承担,费用指标由车辆所属单位进行控制和掌握。

(3)车辆的维修保养按《车辆保养规程》执行。

(4)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到车辆所属单位指定的维修定点单位进行操作。

(5)车辆的维修申请

车辆需要维修时,由车辆驾驶员提出修车申请并填写"费用预算单",在预算单上注明需要维修的部件(不包括日常维护用料)、预计格后交给本单位车辆管理人员,由本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车辆进行现场技术鉴定。

4、审批

(1)经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后,根据维修内容到车辆所属单位所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询价。经过询价后,将"预算单"上报,由车队队长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在"预算单"上签字,报主管领导审批。

(2)各单位根据审批意见,由车辆驾驶员负责将维修车辆送到经批准的维修厂家进行修理,未经批准私自将车辆送修和更换零件所发生的费用不预报销。

5、车辆的保险

为便于机动车辆的保险,实行统一指定的保险公司进行

投保的原则,应由车辆所属单位统一办理车辆保险。车辆出险后必须根据保险条款有关内容及时进行索赔,保险中如出现问题由车辆所属单位同保险公司进行协调。

六、机动车驾驶员工作管理规程

为了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安全、便捷、即时服务"的宗旨,确保一线用车的需要,更高完成各项任务,特指定本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架车并严格遵守有关规程。

(2)文明行车,晚间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3)因驾驶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违章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保持车内外整洁、干净、不准在车内吸烟,其他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滴制止。外来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5)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主动打招呼、使用文明用语。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问话,不准随便插话。主动协助乘车人搬运物品,贵重物品轻拿轻放,保证物品安全。

(6)所有驾驶人员接派车任务后,要准时出车,不得

误点,要准确、安全地完成任务,乘车人满意率要达到百分之百。

(7)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在司机班等候出车,不准随便走动到其他办公室。有事需要离开司机班时,应告知车队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完成任务回来,应立即到车管人员处报道。

(8)对车管人员的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能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

(9)驾驶人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即使设法同志车管人员,并说明原因。

(10)任何时间驾驶人员必须保证传呼机或手机畅通,对领导和车管人员的传呼应及时复机,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11)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联系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车辆学习开车。

(12)收车时必须将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未经领导比准不得私自用车,或将车辆在非指定地点停放过夜。

(13)严格按照车辆的"三级"保养规程做好车辆的定期维护保养(此项工作由车管人员安排有序进行)。保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检修,或报告车管人员,不得拖延检修

或私自送厂维修。

(14)对车辆完好率、出勤率车辆使用率及满意率较高的驾驶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15)驾驶员要积极参加安全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驾驶技能和技术水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通过资源整合更有效的发挥驾驶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工作的热情,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建设一支政治可靠、技术过硬的驾驶员队伍。

七、

物业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工作管理标准及规定提要: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班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需离开司机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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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1、车辆档案

2、车辆维修申请表

3、机动车驾驶员评分考核办法

4、车辆部件的保养规程

5、车辆一级保养规程

6、车辆二级保养规程

7、派车单

8、(

)月份证询用户意见表 9、员工违纪过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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