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支付制度

集中支付制度
集中支付制度

集中支付制度

由于公司的各类支付款项将逐步集中到总公司财务企划部进行统一集中支付,为了加强集中支付后的风险管控,规范操作流程,保证集中支付的质量和效率,在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集中支付基本内容与支付方式第一条总公司财务企划部集中支付的类型包含业务类支出及费用类支出,具体支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赔款、批单、费用报销等。集中支付方式包含银企直联支付、网银逐笔支付等。

第二章集中支付基本原则第二条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流程,以标准化运作控制风险,提高集中支付的服务时效和客户满意度。

第三条加强用友财务系统用户名密码和网银证书及其密码的保管,并且定期不定期更改相关密码。

第四条各支付操作岗位必须严格按照内控岗位分工原则,独立操作,不兼容岗不得一人担任,建立严密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

第五条强化操作日志及支付档案的管理,做到集中支付作业规范操作,有据可查。

第六条不同付款类型所需交接的单据详见具体的业务操作规

定。

第三章集中支付的资金计划以及资金调拨第七条集中支付以后,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总公司财务企划部的要求在每周四下午两点之前及时上报下周资金计划,其中总公司各部门的用款计划直接上报给总公司财务企划部,分公司各部门的用款计划(包括费用类及业务类支出款项)及时上报给分公司财务部,由分公司财务部再上报给总公司财务企划部。总公司财务企划部进行汇总之后统一进行资金安排。对于超过资金计划10%之外的付款申请,财务企划部有权延迟支付。紧急情况可以追加资金计划,但必须经过业务部门及财务部领导审批。

第八条各部门及各分公司财务部在向总公司财务企划部申请资金调拨前,必须将各分公司的有权签字人在总公司财务企划部进行备案,同时如有权签字人进行变更,也应及时通知总公司财务企划部,并报备新的有权签字人备案登记表。

第四章集中支付操作管理规定第九条总公司财务企划部严格按照用友财务系统操作手册和各项业务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条在各种支付方式下,支付来源可以分为业务系统数据、财务系统数据。

第十一条来源于业务系统的数据支付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所有的数据必须来源于业务系统,集中支付数据不

能进行任何人工的修改,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财务部不负责确认待支付数据以及账户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规性,数据及账户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规性由各业务申请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各分支机构财务企划部委托总公司集中支付前,必须核对财务系统待支付的数据是否和业务系统的一致,一致即可委托支付,如有不一致,应及时反馈支付数据提交部门或者上报IT部门,查明原因以后才能委托支付。相关的业务单据定期由业务部门转交给财务部门存档即可。

第十四条总公司财务企划部必须及时处理集中支付数据,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异常支付数据,支付数据提交部门必须通过书面确认并经OA签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先请示领导通过公司邮件确认,后补签报说明报备)后方可执行,OA签报需报送给总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总公司财务部及IT。相关签报、书面文件或邮件必须报财务企划部资金岗存档。异常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已传到财务系统但临时被正式通知暂停支付、不支付数据。

第十五条来源于财务系统的数据支付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所有的数据必须来源于财务系统,集中支付数据不能进行任何人工的修改,总公司财务企划部不负责确认待支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规性由各分支机构负责。

第十七条总公司财务企划部必须及时处理集中支付数据,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异常支付数据,支付数据提交部门必须通过书面确

认并经OA签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先请示领导通过公司邮件确认,后补签报说明报备)后方可执行,OA签报需报送给总公司财务部及IT。相关签报、书面文件或邮件必须报财务企划部资金岗存档。异常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已传到财务系统但临时被正式通知暂停支付、不支付数据。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重要意义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重要意义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重要意义 财政国库管理改革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十分重视,财政部对这场改革进行了具体部署。*县自200*年*月就着手开始策划和部署我县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工作。 目前财政国库管理是世界上每一个国家每一级政府面临的一项十分相似的政府管理职责。其基本目的是怎么管好国库,主要是如何把国民缴给国家的钱用最简洁有效的手段缴入国库,并让缴款人在最短的时间内知道他所缴的税、费已经进入了国库;另一方面是国库要如何把资金直接支付到最后的收款人。国库集中收付增加了财政收入和支出的透明度,目的是要让国家的每一分钱都用得合理,用得适当。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推行和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制度”。全国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改革国库制度,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现代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务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已经过国务院第95次总理办公会原则同意。“在‘十五’期间全面推行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什么是国库集中支付: 简单地说,就是由过去财政部门业务股室根据预算单位的年度预算代编用款计划,每月初一次性拨付全月的资金给预算单位,改为由预算单位根据年度预算提出分月用款计划,在计划范围内依据实际需要提出用款申请,由国库支付系统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具体来说,有如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1、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对财政性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相应的撤销各预算单位重复和分散设置的账户,预算资金不再拨付给各预算单位分散保存; 2、各预算单位可根据自己履行职能的需要,在批准的预算指标基础上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在批复的用款计划的额度内提出用款申请,按有关规定自行决定购买何种商品和劳务,但款项要通过财政部门集中支付系统来支付; 3、资金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属于直接支付类型的支出,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属于授权支付类型的支出,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收款人。 为什么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需要。 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都是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这已形成了一种国际惯例。这种方式适应并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国家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统一要求。 从当前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大局来看,实行现代国库管理制度下的国库集中支付,是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改革的重点之一,也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 3、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解决我国现行支出管理制度中存在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分散支付制度,也就是将预算确定的各部门和各单位年度支出总额,按期拨付到各部门或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由其自主使用。这种支付制度主要存在四个问题: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支出过程脱离财政监督,容易滋生各种腐败现象;

付款管理制度

付款管理制度 一、对外付款业务一般分为:“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 二、付款业务有关规定及审批流程如下: 1、付款业务的规定:公司日常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如:“资金业务付款”、“合 同履约付款),均应按本条的相关规定办理付款(一切业务付款,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具体如下 2、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付款申请单》注明款项的用途, 金额及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开户银行并附相关资料交财务部备案(特殊情况下,无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验原件流复印件)。 3、担保业务 4、提前终止业务合同,多收费用的退款业务,原则不予退款,如确需退款需附 有对方退款申请书、相关退费补充协议《退款申请表》 5、客户多交费用的退款业务:退款需附有对方的退款申请书 6、合同履约付款:需附发票、收据、采购计划、经济合同、协议书等交财务部 备案 7、付款业务没有涉及合同或协议的,必须在付款申请单的备注栏注明:“无合同” 字样 三、 1、付款申请单的内容,不得涂改。 2、对金额超过-----万的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3、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驶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4、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5、财务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申请单》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申请单》进行对照,审核。审核无误后交出纳办理付款。 6、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人)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通过银行转帐结算),出纳将银行汇款回单交财务会计作为会计凭证附件。 四、权责: 1、付款方式分为:预付,现付(货到付款)、月结(月结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与对方签订月结合同)月结的时间按合同付款

国库集中支付章程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共同构成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拔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整个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分类 国库单一帐户由五类帐户体系构成:一是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帐户;二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帐;三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清算;四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权授权支付和清算;五是经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性资金专户。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模式,由于各国的实际情况不同,其具体形式也有差异。在我国,这还是一个新的课题,对国库集中支付的概念尚无一个规范的表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组成部分。 其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相对于现行的财政国库资金分散支付而言的。现行的财政资金拨付,是由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上报用款计划,再由财政按下达的预算,将资金从国库拨付到一级单位,一级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下拨到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再根据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形成财政资金实际支出。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就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

金层层拨付程序,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 再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为基础的,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控制目标和依据是财政预算指标,没有功能强大、快速的财政预算管理和信息反馈系统是无法实现的。另外,还要求有一个准确、及时的银行结算系统作保障。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的普及,2012年已完全能够满足这一改革的需要。 综上所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将所有财政资金存入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单位在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的国库资金管理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内容 改革现行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首先要改革财政部门现行的机构设置和现行的财政核算体系,建立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部门有机结合的支付体系,确立预算审核、资金支付、监督管理为一体的预算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 改进资金管理方式 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国外经验,应当建立单一账户和分类账户相结合的账户体系,实现集中资金、集中核算、集中支付。现阶段我国应在坚持资金使用权和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各预算单位原来的一切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支出改革,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x〕167号)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 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现行财政性资金缴拨运作方式还存在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部分资金经常滞留于预算单位、资金在途时间长、使用效率低等问题。要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支出改革,必须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指示精神,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科学、规范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1、主体不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不改变预算执行主体,不改变会计责任主

体,确保实行“五权不变”,即: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自主权不变,单位资金筹措渠道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单位经济责任不变。 2、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资金支付都按规范程序在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管理有制度,安全有保障。 3、便利透明。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全程、有效监管。 4、积极稳妥。为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确保改革后新老模式的磨合和转换,按照改革目标总体要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必须做到准备充分、积极实施、稳步推开。 三、主要内容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把财政支出从过去的“资金流”变为今后的“指标流”和“额度流”,把传统的“以拨列支”变为“以支列支”。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构成。建立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为辅助,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为网络的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体系。(1)财政部门在人

采购付款管理制度

采购付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以下简称“公司”)合理采购,保障生产经营需要,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购买物资(包括购买劳务)及支付款项等相关活动。第三条公司采购业务应注重防范下列风险: (一)采购计划安排不合理,市场变化趋势预测不准确,造成库存短缺或积压,导致企业生产停滞或资源浪费; (二)供应商选择不当,采购方式不合理,招标或定价机制不科学,授权审批不规范,导致采购物资质次价高,出现舞弊或遭受欺诈; (三)采购验收不规范,付款审核不严,导致采购物资,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 第四条公司通过全面梳理采购业务流程,完善采购业务相关管理制度,统筹安排采购计划,明确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采购后评估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建立价格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物资采购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第二章采购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物资需求信息,选择和管理供应商,组织确定采购价格,订立和管理采购合同,控制采购供应过程,参与采购验收及结算付款申请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物资需求部门配合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提交已审定后的物资需求、进度要求和技术规范书;采购付款管理制度

(二)负责合同履约过程中的技术问题,配合合同变更技术谈判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物资验收、资产移交并配合项目决算; (四)配合物资采购、监造和检验;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七条公司采购管理的具体目标是: (一)确保物资采购的质量和及时供应,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二)控制库存水平,降低库存成本,减少库存损失; (三)尽可能实现采购物资的标准化; (四)发展优质的供应商合作伙伴; (五)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六)降低公司运营总成本,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八条为了实现采购作业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采购组织应贯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 (一)请购与审批岗位分离; (二)供应商选择、采购执行、审批岗位分离; (三)采购业务的询价岗位与确定供应商岗位分离; (四)采购合同或协议的拟定与审核、审批岗位分离; (五)采购、验收与记录岗位分离; (六)付款申请、审批与执行岗位分离。 第三章需求及采购管理 第九条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对物资需求的编制、报送提出规范管理的要求。物资需求部门提交的物资需求,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退回重报。 第十条在实施物资采购过程中,由于市场供求关系、采购周期、技术能力等原因,不能满足物资需求要求的,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向物资需求部门进行反馈,物资需求部门应调整后重新提出物资需求。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所需的技术规范等技术资料,必须经生产技术部或其他相关技术管理机构审核。采购付款管理制度

最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尝试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 革的尝试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尝试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摘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 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 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实施,实现了财政资金使用的“中转”变“直达”,账户管理由分散到统一,提高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作为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基石,是预算执行制度的创新,是我国财政资金运作方式的根本变革。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框架的客观要求,对逐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监督、减少资金周转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作用意义重大。为了积极推进并不断完善我市财 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市政府早在2004年就将个别县市和市财政 局、水利局等八个部门确定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财政部门也加大了对试点单位改革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力度,收到了明显成效。2005年市政府进一步扩大了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范围,于8月1日起对纳入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的155个单位全部实行国

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并对市直单位的近200名财务人员就试点前预算单位应准备的各项工作、财政直接(授权)支付办理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了专门培训,以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一)改革目标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其最终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减少财政资金的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原则 1.有利于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由于我国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是在几十年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形成的,无论是从体系的建立还是理财观念的改变和接受上都会有很多阻力和困难,不可急于求成,应当实事求是地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从易到难,积极稳妥。 2.有利于监督管理。改革要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在基本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自主权和资金使用权的前提下,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变过去预算单位按银行存款数掌握支出为按财政部门核定的用款计划指标控制支出。

付款管理制度

付款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付款流程,规范公司付款管理。 2.0 范围 有采购订单或有购买合同、委托加工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的应付帐款的管理。 3.0 权责 3.1 财务部门必须对采购部门所下订单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是否有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签字;该定单的付款方式如何等。付款方式分为预付、现付(货到付款)、月结、项目类付款四种(月结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与对方签定月结合同)月结的时间为三个月以内。付款方式为预付或现付的订单需总经理特别核准,并将总经理核准付款方式后的订单立即报财务部备案。凡未经总经理核准预付、现付方式的订单一律采用月结货款的方式。物料订单一式三份,采购部门一份;仓库一份;财务部门一份。 3.2 所有采购物料和外发加工费的报价单必须由采购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凡未经采购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报价单而购进的原材料(加工),财务部门有权进行拒付货款(加工费)。采购部门应将审批后的报价单报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付款或拒付的依据。 3.3 货仓收料必须以采购订单为依据,超过订单数量送货(备品除外)或未到交货期的送货仓一律不予接受;财务一律不予付款。物料入库时,首先应将物料作为暂收物料存放待检区,待检验合格后,仓管员方可填制物料入库单。物料入库单必须有品管部、仓库主管签字确认方能生效。财务在支付货款时,必须凭采购部门所下订单、总经理审批后的报价单、品管部、仓库主管签字确认后的物料入库单、供货商提供的送货单及发票五单齐全才能付款,缺其中一单,财务部门有权进行拒付。 3.4 仓库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物料入库单,凡属月结的物料入库单,必须在当月底以前交财务部门入帐;凡属现付的物料入库单,必须当时交财务部门便于结算。每张物料入库单必须附有对应的送货单。 3.5 当月送货经品质部检验品质不良,品质部判定退货的物料必须当月退货,或将物料存放退货区,同时填制退货单。退货单一式四联,仓库一联;品质部一联;财务部一联;供应商一联。交财务部门的一联当月底连同月结商的物料入库单一并上交财务部门。退货单上必须有品质部及仓库主管签字确认,并请注明退货原因,同时附上品质报告。 3.6 当月仓库所进物料,品管部必须在当月检验完毕,并及时传递检验报告至财务部。若有加工商损耗原材料比率超过合同规定范围,需财务部门扣款的情况,必须在检验报告上注明损耗数量及品名,以便财务部门结算。 3.7 财务部门结算时所需单据(采购订单、外发加工费的报价单、送货单、物料入库单、退货单、检验报告及购货发票、)必须由各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按供应商整理归集后送至财务部。具体规定如下:采购订单、外发加工费的报价单,由采购部按供应商整理归集后送至财务部(;物料入库单、退货单、送货单,由仓库管理员按供应商整理归集后送至财务部;检验报告由品管部按供应商整理归集后送至财务部;购货发票由财务部直接向供货商索取。有预付款或现付款的物料,各部门应在总经理审批后的当日将以上单据交财务部;凡属月结的单据,各部门应于购进物料的当月底以前将以上单据交财务部,以便财务部门根据当月的物料采购情况作出资金安排。

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细则

**县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财政性资金的支付管理: (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其它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所有财政性资金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 第四条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 (一)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 (二)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零余额账户)。 (三)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四)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简称预算外资金专户)。

(五)经国务院和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的特设专户。 第五条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其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账户。人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管理监督。 第六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原则上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向人民银行和代理财政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办法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供应商、劳务提供者等。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授权支付额度,向代理财政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通过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办法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 第七条代理银行与国库单一账户的资金清算,按照《**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银行清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部门预算批复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支出的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随着改革的深入,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问题对策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其实质就是将政府所有财政性资金集中在国库或国库指定的代理行开设的帐户,同时所有财政支出均通过这一账户进行拨付,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支出的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随着改革的深入,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运行模式 当前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运行是:由政府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等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统一存储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预算资金不再拨付给各单位分散保存;各单位可根据自己履行职能的需要,在批准的预算项目和额度内自行决定购买何种商品和劳务,但支付款项要由财政部门来进行审核;国库执行机构通过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拨付财政资金。 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的编制和管理还不够科学化精细化 部门预算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和前提。单位编制用款计划的前提条件是该单位的部门预算。因此部门预算是否科学规范将直接影响到国库集中支付的实行。当前我们的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预算编制还比较粗糙,大都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二是预算刚性不够,挤占、混用现象时有发生。资金使用缺乏预见性,年初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资金支出管理,明确资金支付程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集团公司实行资金支出统一管理,由财务部具体负责。 3 工作程序 3.1 现金管理 3.1.1 必须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开支使用现金,支付现金开支范围以外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需要超限额支付现金,必须报财务部领导批准。 3.1.2 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控股子公司财务科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1500元,每日现金结余金额不得超过库存限额,超过限额的必须于当天送存资金管理室或银行。 3.1.3 严禁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 3.1.4 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坚持日清月结制度。 3.1.5 支出在500元以下的,可由各财务科以现金支付;支出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由各财务科开具内部银行现金支票,通过资金管理室支取现金;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先由各财务科开具内部银行付款委托书,再由资金管理室开具银行现金支票,通过银行支取现金。控股子公司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应开具银行现金支票,通过银行支取现金。3.1.6 会计主管每月对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并和出纳签字确认,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1.7 财务部主管部长每季会同会计主管抽查一次库存现金,编制现金盘点表并签字确认。对差异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库存现金盘点报告,提出改进意见,以书

面形式呈报总会计师。 3.2 各二级单位和控股子公司,要制定付款审批制度和付款程序,根据资金预算由所驻财务科按规定办理。 3.2.1 凡能够网上支付的,应通过网上提交付款指令,经过系统预算自动检测后,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审批付出。 3.2.2 不能实现网上支付的,按规定由所在单位出纳根据会计传递的付款凭证开出相关的银行付款票据,经财务主管审批后人工传递到商业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3.3 公司所有支出纳入资金预算管理,遵循下列程序办理: 3.3.1 电费根据财务部成本管理室的付款信息付出,每月15日预付当月电费的50%,每月30日前结清本月电费。 3.3.2 铁路运费按预算金额根据财务部销售核算室的付款信息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根据资金头寸以现款支付。 3.3.3 税金根据财务部会计核算室和集团会计核算室的纳税申报和完税凭证,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按时以现款上缴。 3.3.4 工资及奖金、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待业保险金等工资性规费,根据财务部费用报销室相关的付款信息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安排现款支付,其中工资每月18日、22日支付,养老保险金每月20日支付,住房公积金每月29日支付。 3.3.5 退休工资根据离退休处的付款信息分别在每月6日、16日、26日前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以现款付出。 3.3.6 支付借款利息时,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和资产管理室根据合同予以复核。 3.3.7 采购款的支付坚持采购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凡公司未授权的采购委托,招标中心不得组织招标,审计部不得审核,财务部不得付款。并在采购合同中按下述规定明确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3.3.7.1 国内设备采购 3.3.7.1.1 100万元以下的设备采购合同,不支付预付款。 3.3.7.1.2 100 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合同,预付款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30%,设备制造过程中不支付进度款,设备到厂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额的60%,设备到厂安装合格,取得供方开出的发票并入帐后安排付款,但最多到合同总额的90%,余额10%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后安排支付。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副总经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精选多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第一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第二篇:浅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第三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之我见第四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尝试第五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问答更多相关范文第一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处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深入,其在体制、机制、制度、源头上遏制和防范腐败的作用逐步显现,实践证明这项改革是规范财政性资金收支较彻底、完善、可靠的模式。 一、我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取得的成效 我县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至今已4年多,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调度周转和使用效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存款余额集中在财政部门,单位实际发生支出时才从财政

国库的账户中支付资金,有效回笼了国库资金,增强了财政资金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上遏制和防范腐败; 2、提高了财政部门对资金的监控力度,用款单位发生的每一笔支出,财政部门在当天或者到第二天即能掌握,实现了财政部门对支出拨付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3、简化了资金拨付环节,提高了基层单位用款效率,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了各项支出的用款; 4、更新了预算单位用款观念,提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约束,促进今后部门预算、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等相关改革的工作; 5、进一步规范了银行账户管理,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种先进的、规范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客观上需要与科学健全的预算管理制度、金融体系及规范的政府运作机制相协调。这项制度作为财政预算执行制度的根本性改革,打破了传统的资金运行方式,一定程度会对各部门的既得利益进行重新整合。这就决定了在推进这项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或存在一些困难或问题: 1、对改革的认识不够统一。有的预算单位片面认为是财政部门收权,会削弱本单位的管理职责和资金运作自由权,影响单位利益,态度不积极。

材料款、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材料款、工程款付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一)确保有计划、有组织、及时准确向承包商和供应商付款,减少违约行为; (二)杜绝错付、超付,以确保工程进度并控制成本; (三)确保工程尾款的支付,不产生遗留问题。 二、适用范围 (一)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的审批、支付; (二)材料、设备款的审批、支付; (三)设计、营销、策划、行政、财务等部门合同类付款。 三、付款原则 (一)工程款支付必须依据合同,严格按计划进行支付; (二)工程款支付要严格执行公司审批的制度 (三)对于超出公司月度资金计划的工程款项的支付,须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经特别的审批程序审批; (四)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工程验收办理结算付款。 四、付款分类 1、工程款支付,分为两类:1、合同类(即指签订合同的各项付款,包括签订有合同的各种材料、工 程费、机械租赁费等) 2、非合同类(例如:各种零得人工费,零星工程费、零星机械租赁费)2、材料采购支付,分为五类:1、批量大额采购(必须签订合同) 2、量不大但每个月都存在的固定材料(例如:氧气、乙炔、柴油、等) 3、紧急零星小额采购(例如:各种小五金、小辅材) 4、紧急但金额较大的采购 5、维修费用 3、设备款、设计、营销、策划相关款项支付,必须签订合同或协议,按合同或协议规定付款 五、付款价格界定 1、有合同的,按合同单价执行 2、机械设备租赁费、零星人工费、零星工程费、无合同的,可以参照同类有合同的单价,无同类合同 参考单价的,必须有价格审批表 3、月固定材料,必须有经公司负责人审批的价格审批表 4、零星采购,单价高于20元,且数量较大的,必须有经公司负责人审批的价格表,单价低于20元, 数量较少的,可以由部门经理及部门负责人批准生效。 5、紧急且单价较高的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必须有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同意的价格审批单

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

附件 陕西省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需要,确保财政 资金及时支付与清算,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规范财政资金银行支付清算行为,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陕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陕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银行支付清算。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性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是指通 过人民银行陕西省内各分支行和商业银行资金汇划系统,将财政性资金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划拨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以下简称收款人)账户,以及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账户之间资金划拨的行为。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当地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零余额账户);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简称预算外资金专户);经财政部和陕

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特殊专户(简称特设专户)。 上述账户体系中的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与清算必须遵循安全、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五条代理银行是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与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代理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和本行的资金汇划系统,根据支付方式和支付地点的不同,采用大、小额支付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等方式实现财政性资金的支付与清算。 第六条代理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地办理财政性资金的 支付与清算业务,对本系统经办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资金汇划中出现的问题,并接受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当地财政部门的管理监督。 第七条代理银行办理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支付清算业务,必须经过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资格认定。代理银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金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 (二)参加大、小额支付系统等先进的资金汇划系统,保证 行内系统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汇划及时划出; (三)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支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定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以国库 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的财政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制度。有利于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过程的有效监督,有利于预算单位用款及时和便利,解决了财政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二、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有下列银行帐户 构成。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 帐户(简称国库单一帐户)。记录核算 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 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代理银行应 当按日将支付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 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与国库单一 帐户进行清算。该帐户在总预算会计 中使用。(行政事业单位不设置该账 户) 2、财政部门零余额帐户。用于直接支付

和与国库单一帐户清算。该帐户每日 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与国库 单一帐户清算。该帐户在国库会计中 使用。(500万元以上及时与国库单一 帐户清算)(行政事业单位不设置该账 户) 3、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政授权 支付和清算。该帐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 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 帐户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可以 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也 可以向本单位按帐户管理规定保留的 相应帐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 及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 特殊款项。本帐户在行政事业单位中 使用。 4、预算外资金专户。专门用于记录、核 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付活 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 预算外资金专户在财政部门设立和使 用。

5、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 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 与国库单一帐户清算。特设专户在按 规定申请设置了特设账户的预算单位 使用。 三、收入收缴程序 1、收缴方式: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 2、收缴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 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 经征收机关审核后,纳税人通过开户 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帐户,非税 收中的现金缴入预算外资金专户。集 中缴入的,由征收机关于收缴的当日 汇总缴入国库单一帐户或预算外资金 专户。 四、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的类型: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 转移性支出。根据支出管理的需要, 具体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 支出、转移支出。其中工资支出是指 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购买支出是 指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以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 策》 范文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摘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支出的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随着改革的深入,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问题对策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其实质就是将政府所有财政性资金集中在国库或国库指定的代理行开设的帐户,同时所有财政支出均通过这一账户进行拨付,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支出的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随着改革的深入,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运行模式 当前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运行是。由政府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等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统一存储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预算资金不再拨付给各单位分散保存;各单位可根据自己履行职能的需要,在批准的预算项目和额度内自行决定购买何种商品和劳务,但支

付款项要由财政部门来进行审核;国库执行机构通过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拨付财政资金。 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的编制和管理还不够科学化精细化 部门预算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和前提。单位编制用款计划的前提条件是该单位的部门预算。因此部门预算是否科学规范将直接影响到国库集中支付的实行。当前我们的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预算编制还比较粗糙,大都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二是预算刚性不够,挤占、混用现象时有发生。资金使用缺乏预见性,年初最新【精品】 范文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预算不到位,“年终突击花钱”也影响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正常运行。 2.信息系统建设尚不能完全满足集中支付的要求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资金的支付面广量大,只有以现代化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国库管理、支付系统和银行资金清算系统为依托,才能确保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高效和快捷。但目前我市财、税、库、行之间虽已实现横向联网但程度不高,支付系统的数据还无法和其他相关部门共享共通,即使是财政部门内部各科室之间也尚未能实现信息共享。配套信息大平台建设若不尽快推进,将直接影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进一步发展。

采购付款管理制度97386

采购付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的采购与付款业务,提高付款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失职、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采购部采购原材料、机物料、车间内使用的易耗品(暂不包括机器设备)的付款行为规范及管理。 三、定义: 四、原则: 4.1单证齐全原则:《付款申请单》在内及相关支撑附件单据必须齐全,包括但不 限于《入库单》、《发票》、《采购合同》等。 4.2先计划后支付原则:除紧急采购以外,付款必须在月初先计划报批,后办理付 款手续。 六、内容描述 6.1付款计划 6.1.1每月1日前采购部合同台账与财务部应付款表核对完毕。 6.1.2每月3日前采购部根据核对后的前期应付款及本月采购计划,制定采购付款 计划,每月5日前采购付款计划需审批完毕。 6.1.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计划安排资金,准备付款。 6.1.4账期付款日为每月15日,其它时间原则上不予安排付款。 6.2付款申请 6.2.1采购部根据付款计划,填写《采购付款申请单》,申请单内容填写完整,字 迹清晰。 6.2.2按合同付款条款,分预付款支付和账期内支付。 6.2.2.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支付需在《采购付款申请单》注明预付款,申请单附 件必须有采购合同原件。 6.2.2.2账期内支付:账期计算按财务部收到发票和入库单最晚时间开始计算。按

账期支付需在《采购付款申请单》注明账期付款,申请单附件必须有《入库 单》采购付款联的原件。 6.3处罚: 6.3.1如发现付款申请单填写错误(主要包括金额填错,重复填单等),将给予经 办人处罚(警告、罚款)。 6.3.2如款项错误支付,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责任人罚款。 6.3.3如公司发现恶意支付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6.4解释权限: 本规定由XX部负责解释并监督。 6.5生效日期: 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原有相关规定废止。 七、附件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规范学校的国库集中支付行为,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教育部《关于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库集中支付是指财政性拨款资金不再拨付到学校,而是通过财政部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代理银行(由财政部确定的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设立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学校只能依据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办理资金的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下达我校的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基本建设经费及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其他经费的支付管理。 第四条国库集中支付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学校按照财政部的授权,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财务处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国库集中支付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 作; 负责学校零余额账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负责根据教育部批复的预算控制数,确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具体项目; 负责组织、指导有关职能部门编制“校内各预算项目分月用款计划”,审核并汇总编制“学校分月用款计划”,按时上报教育部; 负责根据教育部批复的额度,及时拨付并通知经费主管部门及用款单位; 负责监督、检查各预算项目年度、季度分月用款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的执行情况; 负责办理国库集中支付项目资金的归垫事宜;负责与财政部、教育部、财政专员办的联系工作,负责与教育部、财政部和银行进行对账; 负责办理与国库集中支付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经费主管部门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所管经费的分月用款计划并按时报送财务处;负责提供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所需的有关资料。 第七条预算项目负责人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按项目进度及时编制、报送分月用款计划,并严格按批复的计划执行; 负责提供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所需的有关资料。 第三章零余额账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零余额账户是财政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用于反映、核销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用款额度的收入和支出的专用银行账户。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由代理银行垫付,当日营业终了前代理银行与国库进行清算,清算后该账户存款余额为零。 第九条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我校的相应账户划转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款项,除此之外,不得违反规定向我校其他账户、上级主管单位账户和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转资金。 第四章分月用款计划的编制和用款额度的拨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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