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医疗器械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医疗器械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一、凡属科室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出现异常现象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需要修理,应及时通知综合科修理。

二、修理人员必须定期到各科室了解各种仪器使用和保

三、凡需修理的医疗仪器修复后,必须详细记录,分析发生故障的原因,加强保养,总结经验,不断改善维修工作。

四、维修人员必须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业务技能的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医疗仪器和器械

五、医疗器械发生故障由于本院条件所限无力维修时,应报请器械科领导和院领导批准由维修组对外统一联系,而后办理一切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六、维修人员定期下科室对贵重仪器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备的防护是否符合要求,计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以及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

医疗器械维修 保养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全体维修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有计划地对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和器械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使绝大部分机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以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利用一切空余时间加强业务学习和专业技术学习,熟悉和了解本专业有关仪器设备的用途、性能、保养和维修知识,全面掌握机、电、光、放射、化学、物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素质,提高解决疑难杂症的能力。 三、维修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对各自所负责的仪器设备和器械要定期做好保养工作和指导使用人员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经常深入临床一线征求意见,在技术力量许可的条件下,尽可能开展部分技改工作。协助各部门制订好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四、对于定期检查中发现有故障和将要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器械要主动进行检修和处理;对于送修的仪器设备器械要及时进行修理,修好后及时通知送修部门或送货上门,对于报修的仪器设备器械在接到请修通知后,应尽快赶赴现场进行抢修,修好后要请使用部门验收签字,以便考核。 五、维修人员在修理工作中要认真负责,按机器说明书要求仔细操作,切忌马虎从事,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凡因粗心大意或人为造成仪器设备重大损坏,视为责任事故,须按赔偿制度和其它相关规定处理。 六、对于需请人来院修理的或送出院外修理的仪器设备,必须报告器械科,维修人员应积极主动与他人联系或及时送修,并积极配合做好工作,直至修好验收合格。 七、故障仪器设备器械修好后,维修人员应认真填写好“设备维修情况登记表”,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维修记录应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和原因、故障分析、排除故障的方法、维修时间、更换零配件改变情况。 八、维修人员对医院选购及更新仪器设备器械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对新购仪器设备器械要配合做好安装、调试工作,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拆装程序进行,对于需报废的仪器设备要做好审定工作。

新版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目录 1 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 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 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2) 营业员岗位职责 (3) 2 质量管理的规定 (4) 3 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 (6) 4 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管理制度 (9) 5 贮存检查和入库管理制度 (11) 6 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12) 7 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3) 8 医疗器械退、换货管理制度 (15) 9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 (16) 10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 (16) 11 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18) 12 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8) 13 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19) 14 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20)

一、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为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确保质量体系正常运转,保证购进及销售医疗器械质量,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各相关职能岗位,明确各岗位在质量工作方面的职责任务。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领导和动员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在“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对所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2.制定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和有关管理制度。遵纪守法,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经营中应保证消防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3.做到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积极支持质量员开展质量管理工作,监督、指导质量员工作。 4.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组织机构,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质量把关职能,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并保证其必要的质量活动经费。 5.教育员工树立“质量第一”思想,强化全员质量意识教育,支持员工参加业务培训,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的管理要求,正确处理质量与经营及企业信誉的关系。 6.认真处理质量查询、投诉及事故,热情、耐心听取客户意见。积极配合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培训试题及答案

械得分:姓名: 分)分,共40一、填空题(每空2)起施 1、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公布,自(行2、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 条例。 4、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实行()分类管理。评价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应当考虑 医疗器械的预期目的、结构特征、使用方法等因素。 5、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 布。 6、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前向原注册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的申请。 7、()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 进行临床试验; 8、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临床试验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应当经( )批准。临床试验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 整并公布。 9、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 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10、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 11、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 ()。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1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建 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 还应当建立()制度。记录事项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供货者或者购货者的名称、 地))、有效期、销售日期;()、数量;((. 址及联系方式;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等。 13、运输、贮存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医疗器械()标示的要求;对温度、湿 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医疗器械的()。 1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 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15、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是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已注册或者()的医疗器械。进口的医疗 器械应当有()。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在 说明书中载明医疗器械的原产地以及代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16、医疗器械广告应当(),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医疗器械广告应当经医 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批准,并取得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办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 ()制定。 17、国家建立(),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时进行收集、分析、评价、 控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对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开展

医疗仪器设备保养及维护制度

医疗仪器设备保养及维护制度 1、凡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或价值虽不到1万元,但其灵敏度较高;稍有不慎极易损坏者;属精密贵重仪器设备。 2、所有仪器必须指定保养人,定操作规程,定存放地点的“三定”办法。仪器设备的保养人由使用单位领导指定,经管仪器的使用、保养、校正和维修等工作。 3、保养人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有操作经验,其职责为:3.1、仪器设备的验收、启用、检验工作。 3.2、制作操作规程。 3.3、登记使用情况,或督促检查使用人登记使用情况。3.4、进行各级保养,办理修理、校验以及报停、报废等事项。 3.5、审查使用人员是否掌握操作技术,进行技术指导。认为程度不合格的,有权拒绝交给使用。 4、仪器应建立详细的档案交总务设备科按规定保存。 4.1、出厂时所带一切技术文件(各种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图纸、保证书等)。 4.2、仪器设备申请、选型、订购过程中的文件资料。 4.3、购置后的验收记录及性能鉴定书。 、技术操作规程。4.4.

4.5、事故报告。 4.6、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档案由设备科指定人员保管,凡须借阅应经设备科同意,办理借阅手续。说明书如须长期借阅,应以复印制本借出。 5、每件仪器设备须有详细的中文操作规程,任何人在未掌握使用方法以前不得擅自使用。特别贵重的仪器,其操作人员应经过使用单位领导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操作,如因违反操作规程以致损坏仪器设备,按公物损失赔偿制度处理。 6、设备仪器使用维修记录簿,每次使用后要逐项登记日期、用途,使用的技术指标、操作时间、实际使用时数、仪器情况,使用人签名后保养人验收签字。 设备要有保养维修记录,凡进行保养或者维修以后要详细记录修理日期,使用人主诉仪器故障现象,修复后的检验情况,并须由修理人、保养人签字。(修理人如系院外人员应注意所在单位) 7、仪器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7.1、日常保养。由保养人进行,主要内容为表面清洁,注意在使用过程中仪器工作是否正常,进行表面检查和调整。、一级保养。由保养人按计划进行,主要内容为内部7.2.清洁,检查仪器有无异常情况,进行局部检查和调整。 7.3、二级保养。由保养人会同修理人员共同进行,是一种

医疗设备维修组工作制度

医疗设备维修组工作制度 及时、高效的维修、维护服务,是设备科门的基本职责,为确保本职责的有效落实,特制定以下制度。 1、维修人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所有设备责任到人。 2、维修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临床服务的理念,竭力为临床排忧解难。 3、维修人员应当树立全局意识,团结协作,互帮互助。 4、原则上,小型仪器、器械,由科室送设备科维修(送修),不宜搬动的设备,由设备科技术人员到设备现场维修(下修)。 5、维修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维修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及设备安全。 6、对送修设备,接件人应在送修设备登记本上进行详细信息登记,对标识不清的设备,及时做好必要标识。 7、需要现场维修的设备,一般应于接到报修电话后30分钟内(急救设备10分钟内)到达现场。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的,应随即向报修科室说明情况,重新约定到场时间。 8、一般故障,应力求在一个工作日内修复并交付使用。一个工作日内不能确诊的故障,应及时请求会诊(包括咨询厂方工程师)。会诊后仍不能解决问题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外修手续,积极跟踪并及时向科室反馈相关工作进度。因缺配件不能在一个工作日内修复的,及时向科室说明情况,并迅速联系、办理配件申购手续,

并及时向科室反馈相关工作进度。 9、故障排除后,及时通知使用人员验收(必要时进行相关质量检测),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对送修设备,取件人必须在送修设备登记本上签字。 10、定期对医疗仪器设备安全巡查,做好巡查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积极探索预防性维护工作方式方法,稳步推进预防性维护工作,有效降低设备故障发生概率,提高仪器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2、零配件的购买与使用,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必要的申购、审批、入库、出库手续。 13、对处于保修状态的设备,相关责任人应经常了解其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保修方联系,并全程跟进维修过程,监督故障处理情况,学习相关知识、技能。 14、有独立的维修工作台,分区设置,平时保持工作区域的安全与环境整洁,保管好各种维修工具、仪器,防止丢失与损坏。 15、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业务学习、经验交流,实时开展疑难问题的分析与讨论,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6、建立并逐步完善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相关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及职责培训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及职责培训一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购进、销售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公司的规定,坚持“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 首营企业应按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品种质量审核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核手续。 凡经质量管理部门检查或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过期失效、变质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开票销售,已销售的应及时通知收回。需报损的医疗器械,应按公司的规定进行。 销售医疗器械应开具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征求或函询顾客意见,认真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处理顾客投诉和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质量改进。 2.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品种质量审核管理制度 ①“首营企业”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医疗器械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②首营品种是指公司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审批首营企业和品种的必备资料:① 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的授权委托书,并标明授权范围及授权时限;医疗器械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质量保证协议及售后服务书。 购进品种时,应提供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登记表。 3.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由质量管理部的质量验收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和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验收时应按照医疗器械的分类,对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① 验收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应包括: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编号、产品标准编号、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编)号,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有效期限、依据产品特性应当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等。

医疗处理单位设备巡检保养维护规章制度规范(修订版)

医疗设备巡检、保养、维修制度 医疗设备是医院开展医、研、教的重要工具,是医院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医院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各种先进医疗设备在医疗、科研、教学中的运用,维修维护工作变的日趋重要。为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率、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降低医院运行成本、优化经费结构、保证临床医疗的正常进行,本着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提高医疗质量为目的,制定制度如下: 巡检要求: 一、巡检保养周期:设备维修人员每季度定期对全院在用医疗设备进行全面巡检保养。维修人员每月对重点科室(急诊科、手术室、ICU、产房、血液净化)进行科室巡检,从氧气口到麻醉机、呼吸机,无论大小设备逐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二、维修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到眼见、耳听、鼻闻、手摸。对所有医疗设备的运行环境(防静电、防尘、防潮、防蚀、防霉等问题),水电气路进行巡查,对设备的运行情况、磨损程度进行检查校验,及时发现潜在问题,提出改进维护措施,有针对性的做好维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提高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 三、医疗设备保管人员或操作人员有义务对医疗设备基

本状况进行日检查,每日下班前或交班时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反馈。维修人员立即响应,单独重点巡检。 实行分级保养: 一、日常保养:由仪器保养人负责,进行机器表面污渍的清洁、机械部分的紧固和润滑;紧固易松动的螺丝和零件,检查运转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设备使用人员交接班时,做好设备检查和交接工作。 二、一级保养:由仪器保养人按计划进行,主要是内部清洁,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如声音、湿度、指示灯等),局部检查和调整,清除机器内部灰尘,清洁电路板脚的氧化层,相关电位器的清洁以及光学医疗设备光路灰尘的清洁。 三、二级保养,属预防性修理,由仪器保养人会同维修人员共同进行,对设备的主体部分或主要组件进行检查,调整精度,必要时更换已达到磨损限度的机械易损部件,抽样检查一些性能变差的电子元器件(电位器、电容、电阻等),提前更换。 四、重点科室所有设备必须实行二级保养措施(属预防性维修,对设备的主体部分或主要组件进行检查,调整精度,必要时应更换易损件)。对抢救设备必须进行插电测试,保证该类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五、按照设备要求,定期对不同设备进行保养。以不影

医疗器械维修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在医疗器械使用前,严格遵循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 一、医院采购医疗器械,要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进行索证。凡证件不齐者,一律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二、医疗器械投入使用前,必须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签标识,建立真实完整的记录,记录应包括供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产品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购进数量、购进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 三、根据采购计划、进货发票或送货单,对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供货单位、数量、日期等逐项核对、清点。如有不相符或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严禁投入临床使用。 四、医疗器材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其中: 1、外包装检查:包装、密封等是否牢固;外包装上的中文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包装注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准文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等是否清晰齐全;有关特定储运图示及使用的包装标志是否清晰。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2、内包装检查:医疗器械内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无污染、无变形、封口应严密。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设备科工作职责制度 1、负责医疗设备、医用耗材日常使用的监管和年度采购计划的审核、上报。 2、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验收、维修、保养、培训、等工作。 3、负责全院医用耗材的计划汇总、审核、论证及库房验收和领用等工作。 4、负责医疗计量仪器的定期强制检定工作。 5、医疗设备的保养、维修,保证处于正常状态。 6、负责组织大型设备购置的可行性论证,并按照法规进行配置许可。 7、负责对接省、市、区的卫计、环保、药监、质监等监管部门的事务性工作。

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篇1 1职责 1.1全院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信息设备管理部负责和承担。 1.2使用科室的重要设备(包括急救设备及大型贵重设备)应有专人保管、操作人员人,该保管、操作人员要对仪器实行一级保养,即每天的清洁除尘,机械运转应按时润滑,开机前检查各种工作条件是否具备?经验证无误后可开机使用。其他仪器的操作人员对使用的仪器也要做一级保养工作,科室设备负责人要经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设备信息管理部。

1.3 设备信息管理部主任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医疗设备各级维护和保养工作。设定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4 设备信息管理部定期(2次/年)对全院的医疗设备(主要是急救设备及重要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在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记录巡查结果,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或设备负责人确认签字后交设备信息管理部保管。 1.5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医疗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临床使用科室有医疗设备需要维修,及时上报设备信息管理部,维修人员要尽快组织力量检修或请厂商维修,修理完毕,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告知使用科室。 1.6 凡大型贵重设备和急救设备尽量与供应商签订保修或保养合同,厂商技术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临床工作顺利进行。 1.7每年年底针对使用科室操作人员及科室设备负责人的保养状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有关职能科室。对厂商技术人员保养状况也进行考核。 2 工作流程 2.1使用科室的重要设备(包括急救设备及大型贵重设备)及常规设备应由保管、操作人员对仪器实行一级保养,即每天的清

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制 度范例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6756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制度范例 Examples of medical equipment maintenance management system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装备处设备维修部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装备处设备维修部维修技术人员应定期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医学设备出现故障时,由使用人员及时向设备维修部报修,说明设备所在科室、设备名称、故障现象等情况。 四、设备维修部设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日常业务和应付紧急维修任务,值班人员接到报修任务,要做好报修记录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对急修设备、抢救设备优先处理,做到随叫随到。 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根据设备故障情况带好维

修工具尽快到现场维修,设备修复后,由使用人员验收设备正常工作,填写仪器维修记录单,设备交付科室使用。 六、对现场不能修复的大型、急救设备,维修人员及时逐级上报组长和设备维修部负责人,组织人员抢修,需要外修或购置特殊配件时,由使用科室填写《科室购置配件、维修申请表》报批执行。 七、对设备常用的零配件、易损件等,设备维修部制定配件目录,组织论证、比价后由设备管理科统一采购、入库,根据科室需要按招购置/领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医学设备做出鉴定,凡属使用科室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要及时上报,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未经装备处批准,任何人不得维修医院设备,因私自维修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十、医疗仪器设备因老化或不能修复等原因需报废时,按照医院报废制度执行。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制定部门:后勤部修订年限:三年一次版本号:1.0 页数:1/3 发行日期:2019-04-01 修订日期:__ /__/__ 已修订次数:0次 1.目的 为提高医疗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延长使用寿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完好、安全、可靠、正常地运行。对医疗仪器设备实行分级维护保养制度。 2.范围 医疗设备使用科室的维护及保养 3.定义(无) 4.职责 设备使用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医疗设备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5.标准 5.1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启用前,使用科室应参照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使用注意事项和维护保养要求,报设备科审核供使用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遵照 执行。 5.2一级保养:仪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由使用科室负责(日常保养):由使用人员或责任人在 每天开始工作前完成。包括: 5.2.1仪器设备表面清洁、设备配置完整、废液的清除、紧固松动的螺丝和零件、 加润滑油等。 5.2.2整理各类连接线(电源线、导联线等)及附件,保持仪器设备整洁。 5.2.3检查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设备功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设备科解决。 5.2.4 核查仪器设备的附件有无缺失损坏现象。 5.2.5定期清洁滤尘网,对暂不使用或较长时间停用的仪器设备定期定时通电。 5.2.6经常检查用电仪器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 5.2.7经常检查仪器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发现异常,立即停用检查。 5.3二级保养: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由设备科维修人员按《医疗设备年度维护保养计划》 并参照随即附带的设备维护手册定期进行。 5.3.1对仪器设备的主体部分和主要零部件进行检查和调整,擦拭光学零部件,清 洁机内灰尘及更换易损部件等。 5.3.2检查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仪器设备要求的指标。 5.3.3仪器设备的安全检查参照《医疗设备定期安全检查(测)制度》执行。 5.3.4设备的维修以预防为主,注重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 5.3.5维护保养、检修(测)设备时,将“暂停使用”标志放置在仪器设备的显著位置 (例如:悬挂于电源开关处),并停止使用设备。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医疗器械) 执行日期:2014年10月1日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一、企业负责人职责 二、质量管理人职责 三、验收员岗位职责 四、维修养护售后人员职责 五、产品采购索证管理制度 六、进货验收管理制度 七、仓库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八、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九、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十、不合格品的确认和处理制度 十一、购销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十二、产品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十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十四、质量查询、质量投诉及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十五、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十六、有关质量记录的管理制度 十七、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企业负责人职责

一、领导和动员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在“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对公司所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组织机构,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 充分发挥其质量把关职能,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并保证其必要的质量活动经费。 三、表彰和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员工,批评和处罚造 成质量事故的人员。 四、正确处理质量与经营的关系。 五、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 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六、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的质量要求相适应。 七、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质量管理人员职责 一、全面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对本企业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确保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负责对供货企业质量审核。 三、负责开展对单位职工产品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器械验收、保管、养护中的质量工作。 五、对不合格医疗器械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医疗器械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医疗器械处理的监督工作,监督做好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相关记录。 六、负责种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七、负责产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八、定期检查配送中心(门店)的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医疗设备维修保养制度2015

医疗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使我院医疗设备的预防保养、日常维护、故障请修、备品零件管理、维修绩效作业有章可循,以维持医疗设备正常运转,降低故障率,提高使用率,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范围 1.中大型医疗设备是指单机价值超过人民币万元以上(重点十万元以上)用于医疗急救、诊断、治疗和医学科研设备。 2.设备分为:X线诊断机械设备类、监护及手术室设备类、眼科及碎石设备类、超声诊断及检验设备类、供氧及呼叫设备类、消毒及常规设备类。 二、工作职责与保养 1.保养维护人员 (1)协助新购置设备的安装、试机和验收。 (2)故障修护的执行。 (3)定期检修计划的拟定和执行。 (4)设备使用异常反应和故障原因分析。 (4)委托外部修理的申请、督导与验收。 (5)对使用部门的清洁保养实施情形的检查。 (6)建立各项设备档案。 (7)闲置设备的整修或报废建议。 (8)工作改善、设备改善方案的实施情形追踪。 (9)督促各使用部门依规范执行保养维护工作。 (10)会同财会科定期盘点使用部门设备。 2.设备操作人员 (1)协助新添置设备装机、试车、验收等作业。 (2)设备清洁、整理及周围环境整洁的维护。 (3)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清洁保养作业。 (4)协助设备定期保养、故障维修作业。 (5)设备改善建议及报告研究如何提高利用率。 3.设备保养规范+(三级保养) (1)一级保养:使用科室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每天进行表面除尘和基本参数校正。应该做到: 班前检查:开机前应按要求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规范操作: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及《标准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操作设备。 班后清理:下班前,彻底清洁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整理工具使之摆放整齐。 设备维修人员每月月底收齐《设备使用记录》,建立档案保管。 (2)二级保养:设备维修人员配合并指导使用设备科室专管人员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设备内部清洁和技术参数校正,填写《设备二级保养记录》并由设备使用主管核实验收签字。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修订)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修订)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17年5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医疗器械产业规划和政策。 第四条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评价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应当考虑医疗器械的预期目的、结构特征、使用方法等因素。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器械的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并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及时对医疗器械的风险变化进行分析、评价,对分类目录进行调整。制定、调整分类目录,应当充分听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使用单位、行业组织的意见,并参考国际医疗器械分类实践。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医疗器械的研制应当遵循安全、有效和节约的原则。国家鼓励医疗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 (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20XX年 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医疗器械产业规划和政策。 第四条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

械。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评价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应当考虑医疗器械的预期目的、结构特征、使用方法等因素。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器械的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并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及时对医疗器械的风险变化进行分析、评价,对分类目录进行调整。制定、调整分类目录,应当充分听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使用单位、行业组织的意见,并参考国际医疗器械分类实践。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医疗器械的研制应当遵循安全、有效和节约的原则。国家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 第六条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重复使用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不列入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对因设计、生产工艺、消毒灭菌技术等改进后重复使用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医疗

医院医疗设备维修维护和保养制度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现代化医院的设备维修,是事前维修保养、事后及时修复的高科技、高效率的一整套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过程。这个过程与临床医疗工作是息息相关,它关系到病人的生命和医院的经济效益与救死扶伤的职能。 提高维修效率的关键是不断提高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医院的设备维修人员应尽可能的多学一些先进技术和经验,努力向维修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知识化迈进,切实提高医疗设备的完好率,从而更好地为医疗工作服务的同时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 一、医疗设备的档案管理 1、设备验收合格后,由设备科人员进行登记并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将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入档。档案里的资料包括设备购买合同、设备和厂商家相关资质证明、验收单、随机技术资料(产品样本、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线路原理图、设备装箱单、合格证、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等)。设备入档时要认真填写设备档案(设备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价、国别、厂商、主要配件名称、使用科室、到库日期、启用日期和主管人姓名、设备预计使用年限等)。有条件的要将建档文件内容输入微机的医疗设备管理子系统中,实现自动化管理、方便查阅。 2、将医疗设备分类: 第一类设备(A类)为重点设备:如MRI、CT、DR、DSA、X光机等贵重医疗设备。 第二类设备(B类)为准重点设备:如心电监护仪、血球计数器等实验室设备。 第三类设备(C类)为非重点设备:如加湿器等。 3、建立科室设备分户台帐、明确使用人的职责并进行日常维护和使用登记。

二、医疗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使用管理主要由使用科室完成。对操作人员,要进行上岗培训(大型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要取得《大型设备上岗许可证》),加强事业心、责任心教育。 1、医院要成立由医务科和设备科组成的管理监督小组,每个月到各科室检查一次。对违反医疗设备管理规定的使用科室,将进行全院通报,若造成经济损失的,医院将给于经济处罚,从科室奖金中扣除。 2、对C类设备制定出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及管理细则,随机悬挂。对B类以上设备,要专人管理专人使用,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填写详细的交接手续。 3、各类设备都要建立科室分户台帐,由主任或护士长管理,要求管理人员充分了解科室的设备分布及使用情况。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交接帐,并有管理小组成员在场监督,交接双方及监督员在交接清单上签字。 4、认真及时填写设备使用记录,如实反应设备运转情况。不得随意编造,不得事后补写。 三、医疗设备巡检、保养、维修制度 医疗设备是医院开展医、研、教的重要工具,是医院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医院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临床医疗的正常进行,本着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提高医疗质量为目的,制定制度如下。 1、医疗设备巡检要求: (1)、巡检保养周期:设备维修人员每季度定期对全院在用医疗设备进行全面巡检保养。维修人员每月对重点科室设备(急诊科、手术室、ICU、产房、血透)进行科室巡检,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2)、维修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到眼见、耳听、鼻闻、手摸。

医院医疗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初稿

医院医疗设备维修保养制 度初稿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峨眉山佛光医院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现代化医院的设备维修,是事前维修保养、事后及时修复的高科技、高效率的一整套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过程。这个过程与临床医疗工作是息息相关,它关系到病人的生命和医院的经济效益与救死扶伤的职能。 提高维修效率的关键是不断提高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医院的设备维修人员应尽可能的多学一些先进技术和经验,努力向维修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知识化迈进,切实提高医疗设备的完好率,从而更好地为医疗工作服务的同时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 一、医疗设备的档案管理 1、设备验收合格后,由设备科人员进行登记并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将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入档。档案里的资料包括设备购买合同、设备和厂商家相关资质证明、验收单、随机技术资料(产品样本、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线路原理图、设备装箱单、合格证、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等)。设备入档时要认真填写设备档案(设备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价、国别、厂商、主要配件名称、使用科室、到库日期、启用日期和主管人姓名、设备预计使用年限等)。有条件的要将建档文件内容输入微机的医疗设备管理子系统中,实现自动化管理、方便查阅。 2、将医疗设备分类: 第一类设备(A类)为重点设备:如MRI、CT、DR、DSA、X光机等贵重医疗设备。

第二类设备(B类)为准重点设备:如心电监护仪、血球计数器等实验室设备。 第三类设备(C类)为非重点设备:如加湿器等。 3、建立科室设备分户台帐、明确使用人的职责并进行日常维护和使用登记。 二、医疗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使用管理主要由使用科室完成。对操作人员,要进行上岗培训(大型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要取得《大型设备上岗许可证》),加强事业心、责任心教育。 1、医院要成立由医务科和设备科组成的管理监督小组,每个月到各科室检查一次。对违反医疗设备管理规定的使用科室,将进行全院通报,若造成经济损失的,医院将给于经济处罚,从科室奖金中扣除。 2、对C类设备制定出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及管理细则,随机悬挂。对B类以上设备,要专人管理专人使用,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填写详细的交接手续。 3、各类设备都要建立科室分户台帐,由主任或护士长管理,要求管理人员充分了解科室的设备分布及使用情况。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交接帐,并有管理小组成员在场监督,交接双方及监督员在交接清单上签字。 4、认真及时填写设备使用记录,如实反应设备运转情况。不得随意编造,不得事后补写。 三、医疗设备巡检、保养、维修制度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2014年7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公布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及时公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信息。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批进度和审批结果,公众可以查阅审批结果。 第二章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 第七条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三)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四)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五)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

医院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制度职责

医院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制度职责 目录 管理制度篇 一、医疗设备购置论证制度 二、医疗设备更新制度 三、医疗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四、医疗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五、医疗设备安全保管制度 六、医疗设备交接班及运行维护登记制度 七、医疗设备使用人员岗位考核与再培训制度 八、医疗设备、物资临床使用安全监测小组工作职责 九、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监测管理制度 十、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十一、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及特种医疗设备应急保障及调配细则 (一)呼吸机故障应急处理 (二)监护仪故障应急处理 (三)输液泵、注射泵故障应急处理 (四)急诊科医疗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五)手术医疗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六)放射、放疗医疗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七)压力容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十二、医用物品仓库管理制度 资料篇 一、医疗设备质量控制与安全监测小组名单 二、科室生命支持与急救类医疗设备清单 三、科室医疗设备分户账 四、科室计量医疗设备清单 五、固定资产管理卡片 六、医疗设备操作规程医疗设备操作流程汇总

七、医疗设备运行维护记录本存档 八、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再培训与考核资料 九、医疗设备及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监测与报告登记表(包括不良事件上报记录) 十、医疗设备安全监测管理指标 十一、医疗设备定期的安全监测与自查记录与分析资料 十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定期的学习记录(可学习器材供应部定期共享的资料)。 十三、急救与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应急调配记录资料 十四、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应急调配演练相关记录 十五、各种工作流程图 十六、设备技术手册 十七、器材供应部向本科室提供的设备合理使用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安全保障与咨询服务的记录/证明资料 十八、设备监管委员会和职能部门下发的其他未分类资料 管理制度篇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0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le2014年3月7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医疗器械产业规划和政策。 第四条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评价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应当考虑医疗器械的预期目的、结构特征、使用方法等因素。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器械的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并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及时对医疗器械的风险变化进行分析、评价,对分类目录进行调整。制定、调整分类目录,应当充分听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使用单位、行业组织的意见,并参考国际医疗器械分类实践。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医疗器械的研制应当遵循安全、有效和节约的原则。国家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 第六条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重复使用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不列入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对因设计、生产工艺、消毒灭菌技术等改进后重复使用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应当调整出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 第七条医疗器械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引导企业诚实守信。 第二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 第八条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第九条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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