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新加坡劳务合作合同主要条款

外派新加坡劳务合作合同主要条款

一、为促进我对新加坡劳务合作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保护我输新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新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新加坡劳务合作业务协调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合同主要条款。

二、外派新加坡劳务合作合同是指以经确定开展对新加坡劳务合作业务的公司(以下简称经营公司)为一方、新加坡雇主(含经商务部批准的在新加坡注册的中资分公司、子公司)为另一方的有偿提供劳务的合作协议。

三、合同主要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签署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以及联系电话、传真;

(二)合同工作内容:职务(工种)、人数、技能要求;

(三)合同期限:以新加坡政府批准的工作准证期限为准,雇佣起止日期,合同期限可以延长;

(四)报酬:明确劳务人员月基本工资应不低于650新元、确定工资及奖金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和日期;

(五)工作/休息时间:明确按照新加坡雇佣法令的规定确定每周工作时间。明确法定节假日和劳务人员带薪病假、带薪休假的具体标准;

(六)加班费:按新加坡《雇佣法令》明确超时工作以及节假日加班付费标准;

(七)国际旅费:明确劳务人员往返国际旅费的承担方式;

(八)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明确劳务人员应享有的工作条件与安全措施;

(九)食宿和工作交通:明确劳务人员食宿的承担方式,若由雇主提供,雇主应提供符合新加坡政府规定的居住条件和必不可少的设施,负责住处至工地的往返交通;

(十)保险、医疗:合同中必须明确雇主应为每名劳务人员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明确劳务人员病、伤、亡的具体处理办法;

(十一)税金:明确外国劳工税由雇主承担;

(十二)保证金:明确5000新元履约保证金不交付新方雇主,新方雇主也不得从工人的工资中逐月扣除该笔费用;

(十三)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明确在执行合同期间因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发生而造成中止合同的处理程序和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十四)解聘:明确劳务人员被解聘的条件及解聘程序和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十五)仲裁:明确执行合同期间产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明确仲裁机构名称;如通过民事诉讼,适用的法律和诉讼地;

(十六)法律手续:明确雇主(或中介机构)应负责办理劳务人员的入境、工作准证、居留手续,并负担有关费用。经营公司应负责办理劳务人员的出国手续、护照和出境手续。劳务人员应负责提供本人真实无误的履历表、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十八)明确劳务人员在国内与新方雇主直接签定雇佣合同,且该雇佣合同适用于新加坡法律。雇主不得在工人抵新后另行签定新的合同;

(十九)明确凡雇佣合同内容与新加坡《雇佣法令》相抵触的,以《雇佣法令》规定的内容为准。

四、经营公司应严格按本合同主要条款签约。对违反本合同条款签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报请我国政府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五、本合同条款自2003年7月22日承包商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书面表决通过后实施。

六、本合同主要条款经承包商会第四届理事会授权,由承包商会常设办事机构负责解释。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新加坡劳务合作业务协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我对新加坡劳务合作业务经营秩序,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对新加坡劳务合作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行业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行业规范》)、《对外劳务合作协调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新加坡劳务合作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批准的具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根据与新加坡雇主(含经商务部批准的在新加坡注册的中资分公司、子公司)或中介机构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从国内选派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赴新加坡务工,并提供派出后管理的业务。

第三条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以下简称“承包商会”)根据新加坡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状况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建议对经核准获得新加坡劳务合作业务经营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经营公司”)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有关经营公司开展对新劳务合作业务经营资格条件将另行下发。

第二章协调机构

第四条根据对新加坡承包劳务合作业务发展的需要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建议,承包商会在新加坡设立分支机构(下称“新加坡分支机构”)。凡开展对新劳务合作业务经营公司须加入新加坡分支机构。

第五条新加坡分支机构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在新依法注册。新加坡分支机构接受承包商会管理和领导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配合我国驻新加坡使馆,代表承包商会负责对新加坡协分支机构成员开展新加坡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进行指导、协调、监督与服务,并接受劳务人员投诉,调节劳资纠纷,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第三章经营公司行为规范

第六条必须严格遵守我国和新加坡的法律法规,依法签约、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自觉接受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和我驻新加坡使馆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自觉接受承包商会的协调管理,遵守行业规范。

第八条坚持自签、自选、自派、自管的原则,不得接受其他任何经济组织、个人的挂靠和代理。

第九条在签订外派劳务合作合同时必须认真核实新方雇主的用工项目,所签合同应在通过新加坡分支机构核准后,在我驻新加坡使馆经商处进行项目确认。

第十条经营公司不能以任何形式、名义招收赴新劳务自由工,劳务人员必须取得新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工作准证。

第十一条在与任何引进中国劳务的新加坡公司或就业代理公司(以下统称“新方雇主”)签订《外派新加坡劳务合作合同》前,必须经我驻新加坡使馆对新方雇主的资格予以确认。严禁经营公司与任何未经我驻新加坡使馆资格认证的新方雇主合作。

第十二条自觉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依照合同约定的法律程序与新方雇主交涉。

第十三条在新加坡设立办事机构或专职管理人员,办事机构必须长期有人驻守,对所派劳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并定期向我驻新加坡使馆和新加坡分支机构汇报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按照中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承包商会的有关规定对外派劳务人员进行严格培

训和考试;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综合素质、法制、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增加其依法务劳意识。

第十五条建立规范的企业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并按照承包商会有关要求及时汇总报送业务开展情况。

第四章经营公司收费

第十七条经营公司应严格遵守承包商会制订的“每派出一名劳务人员向其收取的服务费及个人负担的各项费用总计不得超过每人19000元人民币(不含新加坡建设局要求的培训、考试及与其有关的食宿等费用)”的行业指导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经营公司收取的费用应逐笔向劳务人员进行说明,据实收取并开具收据,不得加收任何附加费。经营公司一次性收取服务费的,劳务人员在合同期间如果无过失被提前解聘,经营公司应按比例退还未满合同期的服务费。

第十九条经营公司不得支付和以任何方式向劳务人员收取应由新方雇主支付的入境保证金;并不得以签订《欠款委托扣款书》等方式由新方雇主以管理费等名义向劳务人员收取违规费用;经营公司按我国政府有关规定收取的劳务人员履约保证金应全额存放国内,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交给新方雇主。劳务人员按期履约回国后,由经营公司在国内返还劳务人员。

第五章签约

第二十条经营公司在新加坡开展劳务合作业务,必须与新方雇主签订《外派新加坡劳务合作合同》,《外派新加坡劳务合作合同》主要条款应符合我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外派新加坡劳务合作合同》主要条款将另行下发。

第二十二条经营公司与劳务人员或合作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须在国内公证。合作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中必须明确其派出公司(即经营公司)名称。经营公司与合作单位之间的合作合同中应明确对劳务人员的管理由经营公司负责。

第二十三条经营公司须指导和协助劳务人员直接与新加坡用工单位签订《劳务雇佣合同》,并就合同条款向劳务人员进行宣讲。

合同条款须符合中新两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合同中须有适用法律的约定。

第二十四条《劳务雇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应与《外派新加坡劳务合作合同》的相关条款相一致。

第二十五条若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经营公司与同一雇主进行合作,后签约的经营公司必须保证劳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条件不低于先行签约经营公司已经签订的合同标准。

第六章考试中心

第二十六条经批准设立的赴新加坡建筑劳务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须接受承包商会的管理,严格执行本办法,认真落实各项培训、考试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考试中心除经承包商会核准的经营公司外,不得接受其他企业及相关机构提出的有关赴新建筑劳务考试申请。

第二十八条各考试中心接受经营公司提出的赴新建筑劳务考试申请后,须填写《赴新加坡建筑劳务考试确认表》(附件)向承包商会提出申请,承包商会同意后方能组织实施。考试

结束后,通过考试的劳务人员数量和派出单位须及时通报承包商会及我驻新加坡使馆经商处。

第二十九条各考试中心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考试费用。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条经营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各项规定。对不遵守本办法的经营公司,将依据《行业规范》和《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经营公司,报请我国政府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03年7月22日,承包商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书面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经承包商会第四届理事会授权,由承包商会常设办事机构负责解释。

日本劳动法令须知

以下是有关对在日本工作的人所实施的劳动基准法的规定事项及「外国人劳动者雇用、劳动条件的方针」中要求雇主做到的事项。

1、禁止以国藉为由的歧视

禁止以出生国的劳动条件等比日本差为理由的歧视。(劳动基准法第3条)。

2、讲明劳动条件

在签订工作合同时,必须向雇员讲明工资、工作时间。特别是工资,应以书面说明。(劳动基准法第15条)

在就职时,最好先把写明工资、劳动时间等主要劳动条件的书面资料(雇用通知书)确认一下。

3、禁止强制劳动·居中榨取

雇主不得以暴力或威胁的方式强迫雇员从事违背其意志的工作。此外,除受到法律许可外,不得以中介他人工作为业而从中谋利。(劳动基准法第5条、第6条)

4、禁止签订支付因不履行劳动契约时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费等合同。

禁止签订要求雇员在合同满期前离职时支付违约金、预计损失赔偿费等合同。(劳动基准法第16条)

5、限制解雇因工伤正在疗养的雇员

禁止解雇因工伤或疾病而正在疗养及其后30日之内的雇员。(劳动基准法第19条)

6、解雇预告

解雇雇员时,原则上应在至少30天之前通知本人。如未在30天之前通知时,必须向其支付未满30天数差的平均工资(解雇通知补贴)。但是,由于天灾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时和因雇员本人之故而解雇其时,不受此限。(劳动基准法第20、21条)

7、支付工资

工资应至少每月一次定期以货币的方式全额向雇员直接发放。(劳动基准法第24条)全额中需扣除的税、雇用保险费等法定税额除外。

另外,雇员辞职时,应在其提出要求后的7天以内支付尚未支付的工资。(劳动基准法第23条)

8、最低工资

雇主应支付给雇员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最低工资法所规定的)最低工资因地区和产业而异。

9、工作时间、休息日

法定劳动时间为1天8小时、1周40小时(其中一部分职业为46小时)(劳动基准法第32、40、131条)。法定休息日数为1周1天或4周4天以上。(劳动基准法第35条)。

10、8小时以外、假日和深夜工作的加班补贴

让雇员在法定劳动时间外、法定休息日工作时,根据法律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劳动基准法第36条)

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补贴应比正常劳动时间或劳动日的工资高25%。法定假日的加班补贴则应高35%。

此外,应支付给在深夜(下午10时至上午5时)工作的雇员比正常工资高25%的补贴。(劳动基准法第37条)

11、有薪休假

连续工作6个月、出勤率达80%以上的雇员有权享受有薪休假。(劳动基准法第39条)

12、归还财物

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必须随身携带护照或外国人登录证。(入管法第23条)护照不要交给他人保管。

雇员辞职时,必须在本人提出要求后的7天以内将属于其的财物交还于本人。(劳动基准法23条)

13、安全卫生

为确保雇员的安全和卫生,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定防止雇员的危险或健康损害,实施安全卫生教育(对新雇员的教育等)、健康检查。

中国对外劳务合作政策及管理体制

一、中国对外劳务合作政策

中国拥有丰富而优良的劳动力资源,中国政府鼓励中国公司在国外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合作。中国的对外劳务合作是一项互利互惠的经济活动,是按合作项目有组织进行的,中国政府对经营对外劳务业务的中国公司实行经营资格审定制度,没有经营资格的企业,不得擅自开展外派劳务业务。具有对外劳务合作资格的企业必须以现金或保函的形式交纳一定金额的备用金,用以处理境外劳务突发事件。中国政府还要求有关公司对其派出的劳务人员进行前期培训和派出后的管理。劳务人员与外国雇主合同到期后回国,所以不存在着移民问题。

二、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管理体制

我国对外劳务输出最初是通过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援助项目带动的。经过多年实践,至今已发展成为由经批准的对外劳务输出企业与境外雇主和外派劳务人员三方签约,有组织地派遣

各类劳务人员到有关国家或地区为境外雇主提供服务,并通过经营企业对外派劳务人员进行后期跟踪管理,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一项双边经济合作活动,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内外管理体制。

首先,商务部宏观管理。商务部制订对外劳务输出的促进和监管政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上述制度主要包括经营资格核准及年审制度、外派劳务培训制度、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制度、外派劳务援助制度、统计制度等。

其次,各部门协调合作。商务部与公安部门合作,共同完善外派劳务人员出国手续,建立劳务人员出境证明制度;与外事部门合作,共同建立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与公安、工商、外事等部门合作,联手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秩序;与财政部门合作,制订了外派劳务收费制度并通过外派劳务人员履约保证保险制度,大大减轻了劳务人员经济负担;与有关专业部门合作,加强对外派海员、空乘劳务的管理。

第三,对经营企业实行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地方政府部门在对外劳务输出工作中的组织领导作用,由其具体负责对外劳务输出项目审查,监督经营公司依法经营,协调和解决所属区域经营企业在对外劳务输出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第四,行业组织协调自律。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是经民政部批准设立的负责全国对外劳务输出的行业社团组织。由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通过与劳务输入国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工作机制,协助国内经营企业开拓国际劳务市场,并在我经营企业内部建立协调机制,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对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具体指导、协调、咨询和服务,实行行业自律。

第五,驻外经商机构一线监管。对外劳务输出监管是我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有关机构均已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主要是对对外劳务输出项目进行确认,协调与驻在国主管部门的关系,指导、监督经营企业的工作,协助处理劳务突发事件等。第六,双边政府间合作。目前,在双边政府经贸联委会框架下,商务部已与主要劳务输入国或地区建立了政府间磋商机制,与有关国家签署了政府间双边劳务合作协议,如与俄罗斯签订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俄罗斯联邦和俄罗斯联邦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短期劳务协定》,与巴林签订了《关于劳务合作及职业培训领域的合作协定》,与马来西亚签订了《关于雇用中国劳务人员合作谅解备忘录》等。目前,商务部正在与毛里求斯、哈萨克斯坦等有关国家商谈签署双边劳务合作协议。上述磋商机制对促进双边劳务合作和加强双边政府对对外劳务合作的共同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对外劳务输出已基本形成“商务部宏观管理、各部门协调合作、地方政府部门属地管理、行业组织协调自律、驻外经商机构一线监管、与有关劳务输入国共同管理”的体系。

关于切实加强保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通知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迅速发展,外派劳务数量不断增加,我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危及其生命安全,极大地损害了我劳务人员的经济利益和人格尊严。这些问题的发生,除了雇主方面的原因外,也暴露出我少数外派劳务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保护劳工合法权益的严重倾向。有的企业为了达到同雇主达成协议的目的,签订合同时不敢坚持保护我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必要条款。当雇主严重侵害劳务人员权益时,有的企业不敢据理与对方进行严正交涉,对受害劳务人员搪塞了事; 有的企业甚至与雇主串通,蒙骗我劳务人员,签订假合同,侵害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为了切实加强保护我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使其利益受到损害,特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派劳务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外派劳务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外派劳务企业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劳务合作合同,必须对劳务人员的工作地点、职业工种、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保险待遇、生活条件、交通、劳动纪律、劳动争议处理、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及需要双方协商的事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工资不得低于我国外派劳务协调机构规定的最低标准或当地同类工种的最低工资标准。对女工和特殊工种须有相应的特殊劳动保护条款。外派劳务的主要情况,要及时报告我有关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

三、外派劳务企业应充分利用劳务输入国和地区劳动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劳工权益的条款,争取和保护我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外派劳务企业在输出海员渔工劳务时,必须在合同中规定雇主应定期向派出单位通报我派出海员渔工所在的船名和作业海域。外派劳务企业据此通知我有关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以便其协助处理损害我海员渔工利益的事件或其他突发事件。

五、我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外派劳务企业应根据劳务合作合同规定与境外雇主进行交涉,及时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按劳务合作合同中约定适用的法律处理。在签订劳务合作合同时未选择适用法律的,按工程所在地和劳务实施地的法律或国际惯例处理。有关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外派劳务企业在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必须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以上请转发各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企业按照执行。

新加坡(Singapore)

申请:在劳务人员抵达新加坡以前,新加坡雇主与新加坡劳工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准证。原则上,工作准证发给雇主并寄给外国从事劳务输出机构或劳务人员。上述程序约需1个月。签证签发方式:可以在劳务人员抵达新加坡以后的两个月以内,由劳工部的工作准证管理机构签发工作签证。

签证有效期:3个月。

日本(Japan)

申请:由雇主向日本法务省为劳务人员申请签证批准。经法务省审批同意,在2个月以内批准法定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并通知雇主和日本驻劳务输出国使、领馆。

签证签发方式:日本驻劳务输出国大使馆接到法务省的通知后,在3天内为劳务人员签发入境签证。签证有效期:3个月,可延期。

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向日本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者需备齐下列文件:

(1)护照;

(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

(3)日本入境签证申请表(由日本使、领馆发给,在右上角贴申请人照片1张);

(4)入国理由书1份,本人自备纸书写;

(5)本人简历1份(中学以后),本人自备纸书写;

(6)誓约书1份,由日本使、领馆提供,申请人签名;

(7)入学许可书复印件1份(赴日研修和兴业人员不用);

(8)“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复印件1份;

(9)就学生状况调查票(日本驻华使、领馆提供,非就学者不用);

(10)赴日研修人员,需提供研修计划书、同日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

(11)有技能去日本工作的人员,需提供职业公证书同日方的合同或协议。

中国中日研修生协力机构成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中国中日研修生协力机构(下称机构)在行业中的协调、指导、咨询、服务职能,加强机构组织建设,根据《中国中日研修生协力机构工作条例》(下称《工作条

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加入机构

第二条凡申请加入机构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

2.足额缴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

3.当年通过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年度审核;

4.系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下称“承包商会”)会员;

5.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服从承包商会的协调;

6.承认并遵守机构的《工作条例》和《中国中日研修生协力机构成员公司行为准则》;

7.已建立较完善的对日研修生合作业务管理体制,并已开展对日研修生合作业务,有一定的

外派业绩。

第三条企业在申请加入机构时应向机构递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附件1)及申请表(附件2)1份;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通过主管部门年审的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缴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证明1份;

5.承包商会会员证复印件1份;

6.申请日期前两年内与日方签订的研修生派遣协议书复印件、该协议项下派遣的人员名单及其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复印件各1份。

第四条秘书处对企业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机构理事会进行讨论。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申请企业即可获得机构成员资格,成员资格从理事会批准之日

起生效。

第五条为提高机构成员整体素质,机构对成员企业实行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构成

员数量每年增长幅度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机构成员总数的10%。

第六条未获批准的申请企业如继续申请加入机构,须在下一年度理事会召开之前按照

本办法重新办理加入手续。

第七条经批准获得机构成员资格的申请企业,在成员资格生效后三十日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三章变更登记

第八条机构成员资格可随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变更而变更。变更成员资格时,机构成员应向机构提交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批文复印件和本办法第三条2、3、4、5款规定的材料以及成员证书,由机构成员和变更后获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分别向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机构成员变更名称时,应在名称变更后三十日内向机构提供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和本办法第三条2、3、4、5款规定的材料以及成员证书,向机构提出更名申请。

第十条申请变更材料经机构审核合格后即予以办理变更登记并换发成员证书。

第十一条机构成员变更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应在变更后及时通知秘书处。

第四章退出机构和取消成员资格

第十二条机构成员有退出机构的自由。成员退出机构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机构的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自动退出机构:

1.不按机构规定进行季度、年度汇总工作,三次以上(含三次)超过规定之日三十日无故不报送经营情况汇总表;

2.不缴纳机构经费或自成员资格生效起三十日内不履行加入机构手续。

第十四条机构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成员资格:

1.受到政府主管部门暂停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行政处罚或取消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2.受到商会留会察看、开除会籍的行业处罚;

3.违反《工作条例》或《行为准则》规定,不服从机构协调,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

4.连续三年未派出赴日研修人员。

第十五条取消机构成员资格,需经机构理事会批准。机构秘书处应在事前通知取消成员资格的机构成员,并听取其申述。自动退出机构和取消机构成员资格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企业并抄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承包商会。

第十六条自动退出机构或被取消协力机构成员资格的企业如重新申请加入机构,应按照本办法重新办理加入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于二ΟΟ四年××月××日经中国中日研修生协力机构第六届成员大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自本办法通过实施之日起,于二ΟΟ二年四月二十八日通过的《中国中日研修生协力机构成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本办法经机构理事会授权,由中国中日研修生协力机构秘书处负责解释

外派劳务合作合同样本

外派劳务合作合同样本 The latest sample of overseas labor cooperation contrac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外派劳务合作合同样本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由甲方提供经乙方代表面试合格并录用 的劳务人员赴_______乙方履约一事, 经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事项

乙方拟通过甲方招募_____名中国员工,赴__________公 司从事_________工作。 二、工薪 乙方支付受雇员工的月底薪如下,底薪从劳务人员抵达 _______之日起计算。 三、乙方确保按以下条款履约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劳务人员抵达_______之日算起。合同期满后,可依乙方和劳务人员双方意愿签订续约合同,续约合同应告知甲方。 2.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试用期为_____个月,如不 能胜任工作,试用期将再延长_____个月。_____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人员将被遣送回国,回程机票费用由劳务人员自理。 (二)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未满因乙方或非劳务人员的原因需与劳务人员 终止雇佣关系时,乙方应支付劳务人员_____个月的底薪金额 的补偿金并免费提供返回中国的机票。

劳务服务合同范文(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2042-76 劳务服务合同范文(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劳务服务合同范文(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 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

《劳动合同书》范本下载81303

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 乙方(个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月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的工资为___/月。 第七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乙双方都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条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服从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第十二条因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按甲方有关制度予以赔偿或处理,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人生伤害,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

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劳务派遣合同(Labor dispatching contract),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劳务派遣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务派遣合同1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社会保险个人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单位名称。 (二)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 (四)乙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五)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六)甲方与用工单位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单位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用工单位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小时。 (二)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对外劳务派遣合同

编号:YB-HT-4115 对外劳务派遣合同 Foreign labor dispatch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对外劳务派遣合同 对外劳务派遣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在沧州市设立江苏南通凤洲劳务合作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等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循: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之要求提供资以办理分公司的一切法律文件;乙方予以协助。 2、甲方负责与国外雇主签订符合国务院《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切实维护分公司所招用的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江苏南通凤洲劳务合作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不具独立法

人资格,受甲方的领导,不具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 4、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发生被招用外派人员与甲方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等纠纷,以甲方与被招用外派人员所订立的《劳务输出合同》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条款确定。 5、甲方聘用乙方陈海涛为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分公司的日常事务及分公司的管理;具体权限及期限以甲方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为准。 6、自分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需承担一名工作人员的工资(暂定20xx元/月/人),按月支付;根据分公司发展需要,需另行增加工作人员数量和工资待遇的,双方另行协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分公司依法设立后,乙方负责将现有办公场地提供给甲方所属分公司使用并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 2、乙方须在沧州市所属区域内积极开展外派劳务人员的招聘业务,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3、乙方须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前述业务。

英文合同书的结构

第一讲:英文合同书的构成 我们通常见到的英文合同书格式分别来源于英美、日本、香港、新加坡,除个别地方外,整个合同的段落排列、句式和用词大同小异,主要包括下面四个部分:标题、前言、正文和结尾。 英文合同格式见图k1501-1 第二讲:英文合同书的封皮 出于保护合同书的目的,应在合同书上加封面。封面上用简洁的语言记录:合同标题、合同当事人和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封面的样本如下所示:

第三讲:英文合同的标题 英文合同要写标题。拟定标题是为了使合同内容一目了然,合同标题本身没有特别的法律效力,且对合同内容也没有影响。如果合同书有封面的话,封面与合同的标题要保持一致。 标题的书写多根据合同或协议的类型而定。 劳动人事方面包括:劳动合同(labor contract)、保密协议(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竞业禁止协议(non-compete agreement)、人事代理协议(human agency agreement); 不动产方面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contact of sale of commodity houses)、租赁协议(tenancy agreement)、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合同(contract for assignment,lease and transfer of the right to the use of land)、抵押合同(mortgage contract)、贷款合同(loan contract)、物业管理合同(property management contract)、建设工程承包、安装合同(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installation of project); 服务类包括:技术服务(technical service agreement)、咨询(technical consultant agreement)、开发(technical development agreement)、转让(technical transfer agreement)、许可协议(licensing agreement)、代理协议(agency agreement)、保险合同(insurance contract)、融资协议(financing agreement)、风险投资管理协议(ventrure capital management agreement)、法律顾问协议(employment contract for legal consultant); 公司方面包括:合资企业(joint venture contract)、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 corporate bylaw)、合伙协议(partnership agreement)、股权转让协议(agreement on assignment of equity interests)、和解协议(composition agreement); 物流方面包括: 买卖合同(sales contact)、采购合同(purchase contact)、运输合同(carriage contact)、进出口合同(import and export contact)、仓储保管合同(warehousing and safe-keeping contact)、补偿贸易合同(contact for compensation) 人身方面包括:遗赠抚养协议(legacy-support agreement)、离婚协议(divorce agreement)第四讲:英文合同前言的导入部分 英文合同前言的导入部分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点、合同当事人。 一、英文合同导入部分的样本 THIS AGREEMENT, entered into in Beijing on day of 1 July, 2007 between ABC Corporation (hereinafter called "Party A"), a New York corporation having its registered office at 20 Church St., New York 100020, USA, and DEF Coporation (hereinafter called Party B"), a Chinese company having its registered office at 236 Baishi Str., 10088,Beijing China 二、合同签订日期 如果双方当事人于不同时间在合同上签字,通常把最后的日期当作合同的签订日期。如果合同文本中没有规定合同生效日,例如,规定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认定日为合同生效日等,合同的签订日就视为合同的生效日。 三、合同签订地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范本

(协议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44256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范本Sample agreement of labor dispatch company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派遣其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至乙方工作之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劳务人员的派遣 1.乙方向甲方提出劳务派遣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确定后签订本合同。乙方可自行招聘劳务人员,也可委托甲方招聘。 2.经乙方与求职人员双向选择后,乙方将决定录用人员的名单、工作期限、拟安置的工种、工作岗位及地点、岗位要求、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提供正常工作之情况下的月工资及福利待遇、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额以及劳务人员岗位调整情况等具体列明,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甲方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有关记载着被乙方决定录用人员的具体名单、工作期限、工资福利待遇等书面材料,分别与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务人员档案,办理缴交社会保险、退工、工伤等手续。 第三条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自劳务人员应向乙方工作报到之日起至工作期限届满且劳务人员与乙方办妥交接手续止。 2.劳务人员的试用期包括在工作期限内。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工作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乙方对同一劳务人员只能试用一次。 第四条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 1.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与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由甲方与劳务人员具体协商确定并书面载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工资标准的确定应符合规定要求。乙方需要劳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应采用面洽或预先告知等适当方式与劳务人员进行协商,并依法给付加班工资。 2.甲方依照厦门市有关社会保险规定的标准,为劳务人员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特种行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逐月支付应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当月日前报到的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全月标准支付;当月_______日后报到的工资按半月标准支付,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需按全月标准支付。因劳务人员报到日期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时给付劳务人员第一个月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的,乙方应于次月_______日前一并补足支付给甲方。甲方

赴新加坡劳务服务合同

赴新加坡劳务服务合同 甲方: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号: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国对外劳务合作有关规定和行业规范、甲方与新加坡公司(以下简称“雇主或雇主代理”)签订的《中国新加坡劳务合作合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总则 1.甲方对新加坡公司(雇主或雇主代理)的合法性、招聘中国劳 务人员的资格、劳务合作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调查和核实,本合同项下的劳务项目真实可行,符合中国政府和新加坡政府的规定。 2.乙方对新加坡雇主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工作内容、工资福利等相关情况已充分理解,技能和身体状况满足工作岗位要求的能力和条件;

3.乙方将在新加坡公司(以下简称雇主,地址:)从事工作。 4.乙方与雇主签订《雇佣合同》,期限为年,合同期以新加坡政府批准的工作准证期限为准。雇佣合同期满在雇佣双方及甲方同意下,并得到新加坡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方可延期。 第二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如实地向乙方详细介绍新加坡雇主的有关情况、招聘岗位的条 件和要求、工作内容、工资福利、合同期限、新加坡国情等情况。 2.组织乙方参加考核。 3.组织乙方参加出国前的培训。 4.安排和指导乙方与雇主签订《雇佣合同》,并对《雇佣合同》的条款予以详尽的解释说明。 5.协助并指导乙方办理护照、签证、公证、体检、检疫等出境手续。 6.安排并协助乙方到达境外履约地点。 7.协助乙方解决与雇主因执行《雇佣合同》产生的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发生雇主裁员、转产、关闭、破产、变更雇主以及乙方伤亡等突发事件时,协助做好有关善后事宜。 第三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交办理出境手续所需要的身份证明、学

签了劳动合同还可以签劳务合同吗

签了劳动合同还可以签劳务合同吗 篇一:你签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你签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找到工作,过关斩将后劳务者是不是着急签下自己与单位的第一份合同,一来要稳定自己和东家的“缘分”,二来也为自己的权益多份保障。但在下笔前请先了解清楚,劳动者和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律师提醒:“劳务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了一方的劳动,另一方向对方支付报酬的协议,二者有着很大的差别。”所以,在劳动者下笔前请先了解清楚。 区别一:合同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劳务合同是

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区别二:合同的内容不同。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须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等等;而劳务合同的雇主则没有上述义务,更多体现为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 区别三: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一员,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不存在这种隶属关系,双方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提供劳务中的风险自行承

担。 区别四: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不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先行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链接: 不同类型合同适合不同人群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般劳动者与用用超声波设备人单位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自身权益才能更好地得到劳动法的保障。 其他人员,如退休后的职工再与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一律以劳务关系对待;下岗职工和内退人员与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在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不得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属于这种情况的签订的是劳务合同。

劳务派遣服务合同范本(标准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用工单位): 乙方(派遣公司): 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署地:

甲方(用工单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派遣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劳务派遣服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作内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工作所需的劳务人员,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或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长一个合同期,并依此类推。

第二章派遣费用与结算 第三条派遣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 1.派遣员工的劳务薪酬; 2.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 3.派遣服务费; 4、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费用结算 1、劳务薪酬。派遣员工试用期限及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薪酬待遇与甲方员工同工同酬,由甲方按月考核结算。 2、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按劳动部门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单位部分按派遣员工人数按月结算,个人缴费部分由乙方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缴费金额随社会保险机构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的变化而变化。 3、派遣服务费。派遣服务费按派遣员工人数按月计收。具体标准由甲、乙双方商定。 4、其他费用。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费用支付 1、所涉及费用实行当(次)月结算。甲方应于当(次)月日前,将派遣员工的劳务薪酬、社会保险费以及派遣服务费等结算资料,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送达乙方。乙方核对无误后,应即开具合法的劳务派遣发票,交送甲方。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将上述各项费用拨付给乙方。 2、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方法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执行,保持操作口径一致。甲方发生当月增、减参保人员(含当月又增又减人员)的,应当支付当月的社会保险。鉴于劳动和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滞后的现实情况,甲方应在有关数据公布后,及时补缴等待数据公布期间所涉及人员的社会保险(含离职人员个人部分)。 3、乙方在收到上述费用后,通过网上银行按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并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中马管委)劳务合作协议书最终版

劳务派遣合作合同 劳务使用方(简称甲方): 甲方地址: 劳务输出方(简称乙方):广西钦州信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2号A603房 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应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派劳务员工至甲方工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以下合同中所有费用货币单位均指人民币: 一、合同起止时间 合同期限自 2017年 9月27日至2019年9月26日。 二、派遣人员规定 1、甲方遵守劳动法和地方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尊重

派遣员工的人身权利,依法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乙 方承诺并保证其是经中国政府批准,在工商行政机关注册,可向企业提供劳务服务的公司。 2、乙方向甲方委派合格的劳务员工至甲方指定地点及 岗位进行工作。甲方需要新增员工或补充员工时,需至少 提前 7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 知 7 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要求全额派遣员工。 3、乙方所委派之劳务员工在甲方有 3 个月的考察期,甲方与劳务员工在考察期内均有自由选择去留的权利。乙 方派遣员工在协议期间,由于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能胜 任或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原因,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人员,并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将人员补充到位。 4、乙方应督导派遣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应遵纪守法及 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管理,积极 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5、乙方需保证与所委派之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乙 方委派人员之劳动关系不因在甲方工作而发生转移,除非 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6、甲方按照约定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包含劳务 人员的工人工资、保险金、管理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劳务员工在到甲方报到前,须与乙方签订书面劳动

出国劳务中介服务合同范本

出国劳务中介服务合同范本【正式版】 受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居间事项应当约定清晰明确,关键注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以居间方式帮助招投标双方违规中标的,会被认定无效。居间成功具体指向何种状态,作为居间合同中居间方的核心义务,实践中因为约定不清或者不够明确而导致纠纷的颇为常见。尤其对于居间成功如何界定,分为提供机会和提供中介服务、促成洽谈和促成签约、签订框架协议还是实现款项支付、款项支付是部分还是全部等,关键事项约定的越清楚、明确越能减少纠纷的出现。 根据甲方驻国外工作需要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提供劳务中介服务事宜,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上及费用 1、乙方提出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务工。甲方向乙方提供出国务工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出国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乙方向甲方缴纳出国劳务中介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出国劳务所需费用,包括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考试费、护照费、国内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机票和签证费合计______元人民币暂由甲方垫付,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押金_______元人民币,半年之后甲方返还乙方押金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确认,甲方一旦为乙方办妥上述出国手续,乙方无论何时或何种原因未能出国或出国后中途返回国,上述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押金等其它费用都不退还)。 二、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有权更换国外雇主,乙方必须服从。 2、负责与国外雇主之间保持合作关系,并向乙方如实介绍劳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香港公司劳动合同范本-简体中文

香港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16-11-30 编辑:莹莹手机版 一份标准的劳动合同应该包含哪些条款呢?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香港公司劳动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香港公司劳动合同范本(一) 甲方基本情况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基本情况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甲方相关制度和乙方岗位特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期望双方保持良好的长期聘用关系。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

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从事 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 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 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 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 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 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_____元/月。试用期满后,甲方以下列第种计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1、计时工资。工资为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双方 及时协商约定计件单价。 3、其他形式、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_____日。乙方月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 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 核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 的工资水平。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参照同岗位、同工种、同职务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范本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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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性别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最新外派劳务合作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最新外派劳务合作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由甲方提供经乙方代表面试合格并录用的劳务人员赴 _______乙方履约一事,经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事项 乙方拟通过甲方招募_____名中国员工,赴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从事_________工作。 二、工薪 乙方支付受雇员工的月底薪如下,底薪从劳务人员抵达_______之日起计算。 三、乙方确保按以下条款履约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劳务人员抵达_______之日算起。合同期满后,可依乙方和劳务人员双方意愿签订续约合同,续约合同应告知甲方。 2.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试用期为_____个月,如不能胜任工作,试用期将再延长_____个月。_____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人员将被遣送回国,回程机票费用由劳务人员自理。 (二)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未满因乙方或非劳务人员的原因需与劳务人员终止雇佣关系时,乙方应支付劳务人员_____个月的底薪金额的补偿金并免费提供返回中国的机票。 2.合同期未满因劳务人员自身原因需与乙方终止雇佣关系时,劳务人员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未满合同期的实际时间按比例返还乙方因申请劳务人员前往乙方履约的开支(机票、工作准证的申请费用及更换费用),返回中国的机票费用自理,按乙方安排的时间离境返回中国。 (三)工作时间、月薪金、年终奖金及支付形式 1.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每周工作_____天,每天_____小时。 2-1.计件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六工作及完成生产定额后超时工作为加班,加班薪金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1.5×加班时间计算。 2-2.月薪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超时工作或在星期六工作发给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1×加班时间计算。 3-1.计件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日或公假日加班,加班薪金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2×加班时间计算。 3-2.月薪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日或公假日超工作发给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1.5×加班时间计算。 4-1.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底薪工资由乙方在每月的_____号之前按汇款当日中国官方美圆外汇卖出最高牌价(此汇牌价仅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另加0.01后的汇率,兑换成人民币汇入劳务人员指定的个人中国帐户并承担汇费。 4-2.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加班薪金/加班津贴每月的_____号之前结算,以_______当日牌价兑换成纳币汇入劳务人员在_______的银行户头。

劳务服务合同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劳务服务合同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劳务服务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劳务服务合同 甲方:杭州聚合网络*技有限公 司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劳务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接待浙江省省长一行领导莅临视察工作事宜提供相关劳务服务。 二、视察接待时 间:年月日时分。 三、视察接待地 点: 。

四、服务项目及收费(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 (一)设备租赁与物料购买服务: □租赁备用麦克风3 只180元/ 天预定天 □租赁备用音箱、调音台一 套3000元/天预定天 □租赁专业照相机一 台200元/ 天预定天 □租赁专业摄影机一 台500元/ 天预定天 □订制领导座次 牌 每个5元预定个 □大型鲜花若干 盆 1500元 □印刷品(含横幅、文化墙印刷、会议资料打

印) 元 □租赁对讲机3个(领导随从、会议室、电梯)150元/天预定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广东省2008版劳动合同范本英文版

广东省2008版劳动合同范本英文版 No: EMPLOYMENT CONTRACT Party A (Employer):Party B (Employee): Name:Name: Legal representative or main person in charge:No. of resident ID card or other valid identity document: Domicile:Domicile: Business type: Telephone No.:Telephone No.: This Contract is concluded on the basis of principles of lawfulness, fairness, equality, free will, negotiated consensus and good faith by and between the foresaid Employer and Employe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bor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PRC Labor Law),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Employment Contracts (the PRC Employment Contract Law) and other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China and of Guangdong Province. A. Term of the Employment Contract (A) Term of the Contract The Parties agree to determine the term of this Contract pursuant to mode below: 1.Fixed-term: from day month year to day month year. 2.Open-ended term: from day month year to the date on which stipulated ending condition occurs. 3.Term to expire upon completion of a certain job: from to the completion of .The symbol of completion of the job shall be . (B) Probation Period

(通用版)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通用版)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用工单位(甲方): 地址: 电话: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劳务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年月日起派遣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二)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甲方的生产需要(用工需求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向甲方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劳务人员的数量和提供劳务的期限由甲方确定。 第二条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甲方负责组织招录,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到年月日终止。

第四条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劳务费用的核算与支付由甲方负责。甲方于每月日将上月的派遣人员考勤汇总表及工资金额发给乙方,并通知乙方开具合法的劳务费收据或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税务收据后的日之内以支票或电子汇款的方式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 1.派遣人员的报酬(甲方确定乙方派遣员工的工资每月 元,其他补贴每月元,甲方根据派遣人员的每月出勤 情况计算并支付。 2.派遣服务管理费用。 3.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本市的最低标准计算支付, 个人支付部分由乙方从其工资中代扣,单位缴纳部分由甲方 支付给乙方代缴。) 4.派遣员工工伤、病假医疗期内的基本生活费。 5、派遣员工的福利费。 (三)管理费用的标准: 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务管理费。(四)乙方应于每日发放上月日至上月日的人员报酬,派遣人员的银行卡、工资条由乙方负责办理、发放。(社保个人缴费部分、个税由乙方代扣)。 乙方确保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及乙方与劳务工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劳务工支付工资,缴纳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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