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期末存货的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期末存货的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期末存货的会计处理

期末存货的会计处理

(1)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如果期末存货的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则不需作账务处理,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仍按期末账面价值列示。

(2)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如果期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则必须在当期确认存货跌价损失,并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

每一会计期末,比较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然后与“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余额进行比较,若应提取数大于已提数,应予补提;反之,应冲销部分已提数。提取和补提存货跌价损失时:借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按恢复增加的数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但冲减的的准备金额,应以本科目的余额冲减至零为限。例:某小企业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期末存货的计价核算。假设,2001年年末存货的账面成本为100 000元,预计可变现净值为90 000元,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10 000元。应作如下处理: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10 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1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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