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税规定

个人转让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税规定

个人转让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税规定个人转让房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计税价格及可抵扣税费将发生一定变动,现小编将营改增后个人转让房屋个人所得税税款的计算规则整理如下。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个人转让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税规定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据实征收税款计算规则调整

1、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 号)第二条

《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 号)第四条

2、计算规则:

对转让房屋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以其房屋转让不含税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价格(不含税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

计税价格:按照增值税价外税计征方式,对现有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进行价内税至价外税的计算方式调整,公式如下:

计税价格(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转让过程中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及计算方法

表1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一览表

表2 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2011年9月1日执行) 所谓的“速算扣除数”就是: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法中,对计税依据直接乘上最高税率,得到的结果与真实的税额之差,这个差在每一级都是一个常数。事先推出这个常数,对于快速计算税额很有帮助,所以这个数叫“速算扣除数”。 快速计算个税的公式是【计税依据×最高税率-速算扣除数=最终税额】。 税率3%对应速算扣除数为0 税率10%对应速算扣除数为1500*(10%-3%)+0=105 税率20%对应速算扣除数为4500*(20%-10%)+105=555 税率25%对应速算扣除数为9000*(25%-20%)+555=1005 税率30%对应速算扣除数为35,000*(30%-25%)+1,005=2,775

税率35%对应速算扣除数为55,000*(35%-30%)+2,775=5,505 税率45%对应速算扣除数为80,000*(45%-35%)+5,505=13,505 例二:如果某人扣保险后工资10,000,怎么计算个税呢? 10,000-3,500=6,500元。 6,500介于4,500和9,000之间,使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 6,500*20%-555=745 表3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2011年9月1日执行)

表4 劳务报酬所得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在个人所得税中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有3个税目,一是工资薪金,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二是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承包承租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三是劳务报酬,适用20-40的3级超额累进税率,而且要注意计税依据的差异,工资薪金是按月、劳务报酬按次、个体户及承包承租按年。 +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最新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

超过15000元的不超过1425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超过79750元的部分3514750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新税法规定主要对个税四个方面的修订1、工薪所得扣除标

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财税[2003]158号 成文日期:2003-07-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管理,确保依法足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现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个人投资者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的处理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中关于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后剩余利润、不分配、不投资、挂账达1年的,从挂帐的第2年起,依照投资者(股东)出资比例计算分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个人所得税习题集

个税习题集 一、单选题 1、以下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是()。 A.美国人甲2008年9月1日入境,2009年10月1日离境 B.德国人乙来华学习180天 C.法国人丙2008年1月11日入境,2008年12月20日离境 D.英国人丁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11月20日离境至12月31日 标准答案:C 解析:对于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必须要在中国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指1月1日到12月31日),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90天,才能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因此A、B、D不符合要求。 2、以下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有()。 A.托儿补助费 B.劳动分红 C.投资分红 D.独生子女补贴 标准答案:B 解析:AD不属于纳税人工资薪金收入,是个人所得税不予征税的项目;C不属于工资薪金项目,属于利息股息红利项目;B属于工资薪金项目。3、张某还有10个月至法定退休年龄,2009年1月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从原任职单位取得了一次性收入21000元。张某原月工资为2200元,则张某应就其领取的一次性收入的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3000 B.3225 C.3355 D.3055 标准答案:D 解析:首先找税率:一次补助收入算至真正退休平均每月的金额=21000/10=2100元;2100(平均数)+2200(当月工资)-2000=2300元,找出适用税率15%、125; 之后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1000+2200-2000)×15%-125=3055元 4、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李某以企业资金为其本人购买汽车和住房,该财产购置支出应按()计征个人所得税。A.工资薪金所得 B.承包转包所得 C.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标准答案:C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5、某公司代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2008年5月支付给王某的工资为7000元人民币。请问单位应该为其负担()元个人所得税。 A.676 B.800 C.600 D.781.25 标准答案:D 解析:由于王某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应纳税所得额=(7000-2000-375)÷(1-20%)=5781.25(元) (2)应纳税额==5781.25×20%-375=781.25(元)6、2008年12月张琴取得如下收入:当月工资收入为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为5500元。请计算张琴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 A100 B400 C125 D275 标准答案:B 解析:(1)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3500-2000=1500(元) 应纳税额=1500×10%-25=125(元) (2)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步,先将张琴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5500,除以12个月,得到458.33元,以458.33元为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5500×5%=275(元)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一、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前提是个人因任职、受雇取得的应税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内容: 1、基本工资、工龄(司龄、军龄)工资、职务工资等; 2、各种补贴、津贴; 3、奖金、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 4、与任职受雇相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或个人未建立长期的劳动合同,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而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具体内容 1.设计。指按照客户的要求,代为制订工程、工艺等各类设计业务。 2.装潢。指接受委托,对物体进行装饰、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作业。 3.安装。指导按照客户要求,对各种机器、设备的装配、安置以及与机器、设备相连的附属设施的装配和被安装机器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4.制图。指受托按实物或设想物体的形象,依体积、面积、距离等,用一定比例绘制成平面图、立体图、透视图等的业务。 5.化验。指受托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检验物质的成分和性质等业务。 6.测试。指利用仪器仪表或其他手段代客户对物品的性能和质量进行检测试验的业务。 7.医疗。指从事各种病情诊断、治疗等医护业务。 8.法律。指受托担任辩护律师、法律顾问,撰写辩护词、起诉书等法律文书的业务。 9.会计。指受托从事会计核算的业务。 10.咨询。指对客户提出的政治、经济、科技、法律、会计、文化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说明的业务。

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及经典案例分析

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及经典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10-1-14 10:54:40 来源:作者:何太寿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2月10日下发了《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就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企业年金的内涵 (一)企业年金的定义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主要由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年金投资收益三部分组成,即企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主要形式。 (二)企业年金的适用条件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可以采取年金计算方法的应为符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相关条件的部分,并非所有的补充养老保险都可以采用年金的方法去进行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八条“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年金的税务处理 (一)企业年金中个人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个人缴费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9]694号的第一条规定:“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

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即个人缴费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 (二)企业年金中企业缴费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处理:纳入工薪征个税 国税函[2009]694号的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第二款规定:“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如:假设某企业职工年金账户中每月个人缴费100元、企业缴费400元,其100元的个人缴费不得在工薪所得税前扣除,属于个人税后工薪的缴费;企业缴入其个人账户的400元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直接以400元对应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的适用税率计算应扣缴的税款。 (三)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部分的税务处理:应退还已经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9]694号的第三条规定:“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其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税款=企业缴费已纳税款×(1-实际领取企业缴费/已纳税企业缴费的累计额) 参加年金计划的个人在办理退税时,应持居民身份证、企业以前月度申报的含有个人明细信息的《年金企业缴费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复印件、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等资料,以及由企业出具的个人实际可领取的年金企业缴费额与已缴纳税款的年金企业缴费额的差额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予以退税。 (四)不符号条件的补充养老保险的税务处理 国税函[2009]69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对个人取得本通知规定之外的其他补充养老保险收入,应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个人所得税 1、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围有哪些规定? 3、如何确定所得来源地? 4、个人的哪些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个人哪些所得和津(补)贴免税? 6、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如何纳税? 7、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何纳税? 8、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承包、承租人如何纳税? 9、劳务报酬所得如何纳税? 10、稿酬所得如何纳税? 1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何纳税? 1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纳税? 13、财产租赁所得如何纳税? 14、财产转让所得如何纳税? 15、偶然所得如何纳税? 16、如何确定在中国境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 17、外籍个人因履约在中国境提供劳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所得支付地在中国境外,是否要在中国纳税? 18、外籍纳税人在中国几地工作如何确定纳税地点? 19、纳税人在境、境外分别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纳税? 20、个人取得董事费如何纳税? 21、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在境外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怎样抵扣? 22、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如何纳税? 23、个人所得为实物、有价证券或外国货币的,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4、个人所得税法对“次”有哪些规定? 25、同一纳税人兼有两项以上应纳税所得的,应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6、纳税人一次取得属于数月的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如何纳税? 27、捐赠给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所得是否可以免税? 28、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代付税款时,如何计算应纳税? 29、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有哪些? 30、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31、个人所得税应在何时进行纳税申报和缴清税款? 3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33、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不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解缴税款或偷税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4、纳税人所得为外国货币如何办理退税和补税?

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及计算举例

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及计算举例 一、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00元)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方法(2008年3月1日生效)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表(一)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500元的50

2500—2000的部分1025 32000—5000的部分15125 45000—20000的部分20375 520000—40000的部分251375 640000—60000的部分303375 760000—80000的部分356375 880000—100000的部分4010375 9超过100000的部分451537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的规定,以每月 收入额减除费用 2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表(二)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5000元的50 25000—10000的部分10250 310000—30000的部分201250 430000—50000的部分304250 5超过50000的部分356750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 所得,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后的余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以每一纳 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

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版)

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将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七)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三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八)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 (九)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居民个人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当期境内和境外所得应纳税额:

(一)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二)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经营所得,应当与境内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居民个人来源于境外的经营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来源于同一国家(地区)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按中国税法规定弥补; (三)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下称其他分类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三、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所得来源国家(地区)税收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允许在抵免限额内从其该纳税年度应纳税额中抵免。 居民个人来源于一国(地区)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其他分类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为其抵免限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一)来源于一国(地区)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依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收入额合计 (二)来源于一国(地区)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依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的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 (三)来源于一国(地区)其他分类所得的抵免限额=该国(地区)的其他分类所得依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四)来源于一国(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综合所得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经营所得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其他分类所得抵免限额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新政汇编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新政汇编 201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多项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已近岁末,小编这就给您盘点盘点。 1 要点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修订 自2019年1月1日起,启用新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1)根据新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完善了原《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 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相关填报内容和说明;(2)根据新税法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制发《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3)根据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有关政策规定,制发《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和《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 2 要点 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明确 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 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 3 要点 明确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 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个人所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个人所得税分为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主要包括以下11项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卷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也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去的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组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劳物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货款利息和购买各中种债券的利息。股息,是指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

2020个人所得税政策

2020个人所得税政策 1 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政策 一、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所得确认:该文件明确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收入计价:该文件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实现:该文件明确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申报期限:该文件要求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期缴纳:该文件特别规定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执行时间:该文件规定的分期缴税政策自2015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2 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征管问题 一、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个人为纳税人。 自行申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纳税地点: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余额纳税:该公告第四点“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纳税所得额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 其合理税费是指纳税人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与资产转移相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对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非货币性资产原值的,文件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非货币性资产原值。 分期缴纳:该公告明确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 日内,自行制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纳税人身份证明、投资协议、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格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 备案管理:该公告规定分期缴纳实行备案管理。 违章处罚: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和被投资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缴税和报送资料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也就是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时间:该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3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 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 年第28 号)。 二、主要内容 该公告的主要内容隐含于附件中。 附件 1 与此前相比,此次申报表修改将按当期数填报的方式调整为按当年累计数填报的方式,使得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情况与生产经营状况更加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个税基本规定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个税基本规定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基本规定 从下面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来看,个人所得税税率依据收入来源,分为八类。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法定扣除 1、五险一金:不超过当地计提基数标准计提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商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2、公益性捐赠: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扣除。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率及计算举例 一、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基本规定 每到年底,很多企业要根据企业的效益情况,以及员工的贡献情况,发放年终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对个人取得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此外,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政策一个年度只能够使用一次。 二、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率确定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资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即为年终奖个人 所得税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 雇员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工资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的,以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雇员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所得规定的普遍适用的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2000元。对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第月再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 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三、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 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举例 例1:12月份工资超过个人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 某股份公司雇员2009年12月份取得工资5200元,独生子女费30元,考勤奖300元,加班 费300元,年终奖金36000元。 (1)当月工资薪金部分应纳个人所得税: 独生子女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5200+300+300)-1600]*15%-25=38(元) (2)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①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36000/12=3000(元)商数为3000,适用15%的税率,速 算扣除数为25。 ②年终资金部分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15%-25=515(元) (3)该雇员当月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8+515=553(元) 例2:12月份工资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 某有限公司职员2009年12月份取得当月工资1400元,年终奖金3000元。 (1)确定应纳适用税率:[3000-(1600-1400)]/12=233.33(元)商数为233.33,适用税 率5%,速算扣除数为0。 (2)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600-1400)]*5%=140(元)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及计算方法

表1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一览表

表2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2011年9月1日执行) 所谓的“速算扣除数”就是: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法中,对计税依据直接乘上最高税率,得到的结果与真实的税额之差,这个差在每一级都是一个常数。事先推出这个常数,对于快速计算税额很有帮助,所以这个数叫“速算扣除数”。 快速计算个税的公式是【计税依据×最高税率-速算扣除数=最终税额】。 税率3%对应速算扣除数为0 税率10%对应速算扣除数为1500*(10%-3%)+0=105 税率20%对应速算扣除数为4500*(20%-10%)+105=555 税率25%对应速算扣除数为9000*(25%-20%)+555=1005

税率30%对应速算扣除数为35,000*(30%-25%)+1,005=2,775 税率35%对应速算扣除数为55,000*(35%-30%)+2,775=5,505 税率45%对应速算扣除数为80,000*(45%-35%)+5,505=13,505 例二:如果某人扣保险后工资10,000,怎么计算个税呢? 10,000-3,500=6,500元。 6,500介于4,500和9,000之间,使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 6,500*20%-555=745 表3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2011年9月1日执行)

表4劳务报酬所得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在个人所得税中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有3个税目,一是工资薪金,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二是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承包承租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三是劳务报酬,适用 20-40的3级超额累进税率,而且要注意计税依据的差异,工资薪金是按月、劳务报酬按次、个体户及承包承租按年。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doc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0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将个人所得税的若干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对个体工商户的征税问题 (一)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的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证明的,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兼营上述四业并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按规定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四)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七)对按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九)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最新个人所得税题

最新个人所得税题(一) 1.下列人员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 A.2016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为156天的台湾同胞 B.自2016年3月12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专家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外籍人员 D.在北京开设小卖部的个体工商户中国居民王某 2.下列收入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某公司高管从经贸大学取得的讲课费 B.退休后再受雇取得的收入 C.在任职单位取得董事费收入 D.个人购买彩票取得的中奖收入 解析:B工资薪金所得C工资薪金所得,在非任职单位取得董事费收入劳务报酬D偶然所得 3.下列各项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B.律师以个人名义聘请的其他人员从律师处获得的报酬 C.任职于杂志社的记者在本杂志社上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 D.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 解析:D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4.下列所得中,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编剧从任职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 B.雇主为员工购买的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 C.任职、受雇于报社、杂志社等单位的记者,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所得 D.非本单位任职人员为本单位提供设计劳务取得的所得 解析:A不再区分是否从任职单位取得的所得,都是特许权使用费。BC为工资薪金所得 5.李某是某企业正式员工,2015年人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2019年1月起李某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且夫妻二人商定,该扣除项目由李某一人全额扣除,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2019年1月李某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元。 A.35 B.50 C.75 D.105 解析:1月应纳税额所得额=10000-1500-5000-1000=2500元

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

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 个人所得税随着最新税制改革已经不断创新,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摘要:随着我国税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个人所得税作为收入增长中最为强劲的税种之一,其在我国的税制改革中的地位不言而喻。本文立足于现状,首先介绍了个人所得税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基本目标进行了分析,最后结合上述内容对个人所得税的完善策略进行了阐述。 1引言 从1980年实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至今,我国的经济结构与市场环境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个人收入水平一直在持续增长。与其他的税收模式相比,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整体税收布局中所占比例不高,但是却与人们的生活质量具有密切的关系,其更是直接牵扯到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为了进一步分析个人所得税设计的优化策略,本文就个人所得税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简要分析。 2个人所得税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征收模式问题 征收模式方面的问题往往是导致征收效率与公平性的

主要问题。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在征收模式方面采取了全国统一的方式,其结果就是无法掌握实际纳税人的整体收入水平以及负担能力,导致一些负担较重的人依然需要交纳大量的税费。另外,负担较轻的人可能没有交纳较高税费也是导致国家损失的原因之一。 征税范围问题 目前我国的税制规定当中对于独立劳动所得以及非独立劳动所得都给予了十分明确的分级管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对于不同的税务种类以及征收标准都进行了量化。从客观上来看,有资本所得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往往会高于劳动所得,而其付出的代价却比劳动所得小得多,这也是导致必要生活费的相关程度下降的因素之一。 征收方式问题 目前我国的个税管理主要依靠代扣代缴以及自行申报两种模式。其中代扣代缴是大多数纳税人的纳税的方式,能够省去交税的时间,但是同样也会导致代扣人缺乏纳税的经验与意识。另外,自行申报在一些小城市当中难以普及管理和实现,这也是征收方式方面的弊端。 3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目标 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结合我国的国情以及个人所得税的设置情况来看,处理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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