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济法第八章(一)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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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ANGJIAN

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

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2009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2007年教材在第九节新增了“赠与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等内容

2008年教材根据新《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生效)对第五节进行了重大调整

2009年教材基本未进行调整

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了解)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格式条款(P311)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大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情形时(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无效。

4、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5、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例题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格式条款的使用必须合法,否则格式条款无效。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有()。(2002年)

A、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

B、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C、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

【答案】ABD

【例题2】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属于无效格式条款有()。(2008年)

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格式条款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

D、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答案】BCD

二、合同订立的方式(P311)

(一)要约(P312)

1、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果缺少某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则属于要约邀请。

(2)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例题1】要约是只能向特定的人发出的,邀请他们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003年)

【答案】×

【例题2】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

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B

2、要约的生效(P312)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①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②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达到时间。

(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到达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即为送达。

【例题】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于3月8日发出承诺信函,3月10日承诺信函寄至甲,但甲的法定代表人当日去赈灾,3月11日才知悉该函内容,遂于3月12日致函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2004年)

A、3月8日

B、3月10日

C、3月11日

D、3月12日

【答案】B

3、要约的撤回

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

4、要约的撤销

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

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②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

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例题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2001年)

A、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对要约作出承诺

【答案】BCD

【例题2】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的有()。(2005年)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B、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发出承诺的通知

【答案】ACD

【例题3】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

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可以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证据是()。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答案】ACD

5、要约的失效(P313)

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例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2007年)

A、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

D、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答案】BCD

(二)承诺

1、承诺期限的起点(P313)

(1)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2)要约以电话、传真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例题】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2007年)

A、5月8日

B、5月9日

C、5月11日

D、5月15日

【答案】B

2、受要约人发出承诺的时间

(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为新要约。

(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3、承诺内容(P314)

(1)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

(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例题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答案】A

【例题2】2007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

A、2007年4月30日

B、2007年5月3日

C、2007年5月8日

D、2007年5月9日

【答案】B

三、实际履行原则(P315)

(1)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定金】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例题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有()。(2006年)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B、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C、甲、乙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一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D、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至5月20日,乙于5月18日发出承诺信函,该信函5月21日到达甲

【答案】BC

【例题2】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2007年)

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

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

【答案】C

四、缔约过失责任

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泄露或不正当地使

用的。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生效(P316)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生效。

【例题】甲于2月14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2月28日承诺同意,甲、乙双方在3月13日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于3月25日生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A、2月14日

B、2月28日

C、3月13日

D、3月25日

【答案】B

二、无效合同(P317)

1、无效合同的界定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解释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撤销合同。

【解释2】双方恶意串通,不管损害国家利益,还是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均属于无效合同。

【解释3】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包括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属于无效合同。

【司法解释】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的,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例题1】甲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该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而不是可撤销合同。()

【答案】√

【例题2】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2003年)

A、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C、显失公平的合同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答案】ABD

2、部分无效合同(P318)

(1)约定了免除或者限制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应承担责任的条款

(2)约定了免除或者限制人身伤害责任的条款

(3)约定了违法的违约责任或者解决争议的方式

(4)约定了免除或者限制法律禁止免除或者限制的责任条款

3、免责条款的无效(P318)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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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与合同法课程论文

经 济 法 与 合 同 法 课程论文 系别:土木工程 班级:建工0703 姓名:

经济法与合同法课程论文 本学期选了赵老师的经济法与合同法,受益匪浅、老师讲的很认真很细心。为我以后的生活、学习、工作都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会让我受益终生。下面本人浅谈一下合同法的学习心得. 合同法作为调整交易关系、维护交易秩序的法律,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法律规则。自1981年我国《经济合同法》颁布以来,立法机关先后制定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从而形成"三足鼎立"的合同立法局面。围绕这三个合同法律,国务院及各部委又先后制定了一大批合同条例及规章,1986年《民法通则》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债和合同立法在走向完善过程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然而,由于现行"三足鼎立"的合同立法,彼此间存在着内容重复、不协调甚至相互矛盾的现象,尤其是缺乏规范合同关系的一些最基本的规则和制度。因此,我国合同立法还极不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需要,有鉴于此,立法机关决定制定一部统一的合同法,使"三足鼎立"的合同立法趋于统一和完善。 一、关于合同的概念 合同概念的探讨是统一合同法的制订首先应解决的课题。讨论合同的概念并不在于单纯获得某种学理上和逻辑上的满足,而主要在于明确统一合同法的规范对象和内容。换言之,鉴于合同已广泛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我国需要首先考虑统一合同法中的合同概念是什么?它应当包括哪些合同、规范哪些合同关系? 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合同的概念在适用范围上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一是广义的合同概念。此种观点认为,合同是指以确定各种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协议。换言之,只要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均为合同,不管它涉及哪个法律部门和何种法律关系。因此,合同除应包括民法中的合同外,还包括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国际法上的国家合同等。二是狭义的合同概念。此种观点认为,合同专指民法上的合同,"合同(契约)是当事人之间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因此,凡是以确定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可称为合同。至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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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经济法合同法模板 第一节合同法概论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合同又称契约或协议,是指有关当事人之间确定、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产生债的原因之一。在债的体系中,合同属于约定之债,称合同之债。 2债的种类 1)合同之债 2)侵权行为之债 3)不当得利之债 4)无因管理之债 3、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识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 4. 合同的类型 根据《合同法》,合同类型主要包括: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行纪合同 委托合同 居间合同 理论上的分类: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诺成 合同与实践合同;有名合同 与无名合同;主合同与从合 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 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等 等。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属于什么合同5、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含义及条件 1、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状态。合同的订立描述的是动态与静态的统一 结合体。 合同订立、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有效的区别。 经批准或登记生效的合同类型 1. )针对市场准入资格的批准: 房地产销售、证券/期货经纪业务 2. )针对交易行为:国有企业转让国有资产、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 3. )关于合同登记的规定: (1)不动产担保物权的生效 (2)特殊动产的对抗效力 此处要注意区分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即合同成立并生效以及合同中相关权利取得的区 别。 2、合同订立的条件 (1)缔约人; (2)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形式 (1)书面合同 (2)口头合同 (3)其它形式的合同 二、要约 (一)含义 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 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二)有效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特定人是指能够为外界所客观确定的人,至于是自然人、法人或合伙企业等则在 所不问。 自动售货机是否可视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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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合同法

第六章合同法 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 1.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_________。A.不利于条款提供人的原则 B.平等原则和自愿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公平原则 答:A 2.要约是__________的表示。 A.希望他人邀请自己与之订立合同 B.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 C.希望他人与自己约定订立合同 D.希望他人提出合同主要条款 答:B 3.一般来说,要约的生效时间是________。 A.要约发出的时间 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的一段时间内 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 D.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居住地的时间 答:C 4.承诺是_______的意思表示。 A.受要约人部分同意要约,但就价款不同意 B.受要约人部分同意要约,但就履行形式不同意

C.受要约人接到要约,经研究同意要约 D.受要约人部分同意要约,但就发货时间不同意 答:C 5.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____合同成立。 A.仅当盖章时 B.仅当签字时 C.签字或者盖章时 D.签字并且同时盖章时 答:C 6.口头订立的合同一般以______地点为合同生效地点。 A.口头承诺地点 B.交货地点 C.确认书签字的地点 D.看样品的地点 答:A 7.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对方接受的,合同____。A.成立 B.不成立 C.已履行的主要义务的条款成立 D.视为新合同 答:A 8.“已经成立的合同在某种事实发生时,才发生法律效力”,属于_____的合同。 A.附生效条件B.一般C.附解除条件D.附期限

年经济法合同法

年经济法合同法 篇一:经济法合同法重点 合同法 1 合同的概念(我国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合同,又称为契约,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分类(实践性合同与诺诚性合同)。根据合同成立除了当事人的合意外是否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条件,可将合同分为诺诚合同和实践合同。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合同成立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诺诚合同(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就能成立的合同。 ? 实践合同(要物合同),是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3 要约与承诺(全部规则)。 4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种类。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生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产生于合同成立之后,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适用于合同未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等情况) 种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

立,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的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5合同效力(各种效力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合同效力的判断)。 1】不同类型的合同的生效的时间: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指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的时间。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3.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4.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2】附条件合同与附生效期限合同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以将来不确定实现(不一定实现)的事实的发生与否,限制其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存续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的促进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以将来确定发生的(一定发生的事情)事实,限制其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存续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 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这与附条件法律行为中所附的条件不同。 可以约定期限,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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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1合同的概念(我国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合同,又称为契约,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2合同的分类(实践性合同与诺诚性合同)。根据合同成立除了当事人的合意外是否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条件,可将合同分为诺诚合同和实践合同。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合同成立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诺诚合同(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就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要物合同),是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3要约与承诺(全部规则)。 随意一 点 要约承诺 概念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的表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条件1,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结缔合同的相 对人发出 3,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 思表示的拘束 4,内同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要求内容必须是确定的和完整的。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的方式【包括口头和书面等明示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效力到达主义,采用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为到达时间; 否则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到 达时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撤回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是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则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再撤回承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经济类经济法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法概论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合同又称契约或协议,是指有关当事人之间确定、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 协议。合同是产生债的原因之一。在债的体系中,合同属于约定之债,称合同之债。 2 债的种类 1)合同之债 2)侵权行为之债 3)不当得利之债 4)无因管理之债 3、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识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的类型根据《合同法》,合同类型主要包括: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 理论上的分类: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等等。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属于什么合同5、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 3 )数量; ( 4 )质量; ( 5 )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含义及条件 1、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状态。合同的订立描述的是动态与静态的统一结合体。 合同订立、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有效的区别。 经批准或登记生效的合同类型 1.)针对市场准入资格的批准: 房地产销售、证券/ 期货经纪业务 2.)针对交易行为:国有企业转让国有资产、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 3.)关于合同登记的规定: (1)不动产担保物权的生效 (2)特殊动产的对抗效力此处要注意区分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即合同成立并生效以及合同中相关权利取得的区别。 2、合同订立的条件 (1)缔约人; ( 2 )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形式 (1)书面合同 (2)口头合同 (3)其它形式的合同 二、要约 (一)含义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二)有效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特定人是指能够为外界所客观确定的人,至于是自然人、法人或合伙企 业等则在所不问。自动售货机是否可视为要约 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相对人一般为特定的人,如某一具体的自然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在特殊情况下,要约也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发出。 例如:悬赏广告。 3、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 判断: (1)甲对乙说:“我正在考虑购买你公司生产的‘考试无忧牌大脑芯片 '。” (2)甲对乙说:“我愿意购买你公司生产的‘考试无忧牌大脑芯片 '。”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内容一般也是合同的内容,为了让受约人清楚明了以致决定是否做出承诺,因此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例如:在商业买卖中,要约一般应包括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或付款的时间地点等。 5、要约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如:某汽车销售商于报纸上发一广告,称“新到一批德国原产奥迪轿车,价格为40 万元人民币,见报后10天内保证有货。”1“0 天内保证有货”即为受约束的意思表示。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什么是要约邀请(invitation for offer)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又称为要约引诱或 邀请要约。常见的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 例:顾客甲在逛商店时看到一时装,上前询问销售员:“这件时装多少钱可以卖”乙即问:“你出多少钱”甲回答:“400 元,你卖不卖”乙应声回答:“至少800 元,少了不卖!” 分析:哪些是要约邀请,哪些是要约 2、区别 如果是要约,它一经对方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则必须受其约束;如果是要约邀请,即使对方完全同意或接受该要约邀请提出的条件,那么,发出该项要约邀请的一方仍然不受其约束,除非他对此表示承诺或确认,否则合同仍然不能成立。 喜好网球和游泳的赵某从宏大公司购买某小区商品房一套,交房时发现购房时宏大公司售楼部所展示的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并不存在。经查,该小区设计中并无网球场和游泳池。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赵某有权要求退房 B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缔约过错责任

经济法-7--合同法(2)

教学设计(讲稿)

教学内容与设计 导入课题: 合同成立是否一定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效力!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的强制力。 二、合同的一般有效要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案例分析1: 甲长期担任A公司的业务主管,在A公司有很大的代理权限。在甲的努力下,A公司生意兴隆,新老客户遍及世界。由于A公司的董事长嫉妒甲的才能,无理解雇了甲。甲怀恨在心,于是再遭解雇一个月后,继续假冒A公司的名义从老客户B公司处骗得货物,逃之夭夭。B公司要求A 公司付款,A公司则以甲假冒公司名义为由拒绝付款。B公司坚持认为在其与甲做生意期间,他并不知甲已被A公司解雇,并且也未收到关于A 公司已解雇甲的任何通知,故B公司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A公司仍应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负责。双方相持不下,对簿公堂。 问:(1)按照我国合同法,A公司是否要为甲的无权代理行为负责? (2)甲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案例分析2: 李某为一16周岁的中学生,偷了邻居家1000元钱,到商场花了900元钱买了一条金项链欲送给其女友,另100元钱买了一个书包给自己,其父母知道后,以李某为未成年人且钱是偷的为由要求退还该物品,请求商场返还1000元钱,商场不同意,双方争持不下,其父母将商场诉至法院。 问:商场有没有义务退货? 案例分析3: 下面哪些合同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 A、13岁的小学生李某向学校附近小食品店的王大妈买了一把塑料玩具手枪; B、20岁的大学生张某为了有钱请班里漂亮女生去高级酒吧,偷偷将父亲的一本邮票册卖给了邮票贩子葛某;复习导入5′ 讲授 案例分析20′ 案例分析20′ 案例分析20′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分析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分析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分析 一、A公司为大型棉毛制品公司下属有两个公司一个为B制衣公司(独立法人)为A公司的子公司;另一个为C制衣公司为A公司的分公司已由王某承包 在承包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在承包期间债权债务由王某负责 XX年6月在某市经贸洽谈会上A公司董事长李某遇到了某棉纺厂厂长孙某 孙某说:本厂有一批质地良好的棉布待销 A公司董事长李某想到下属两个公司正需要棉布就给孙某牵线介绍 XX年7月份棉纺厂与B、C两个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棉纺厂供应各种棉布240包价值120万元 B公司和C公司为共同需方各提货120包价款各为60万元合同规定货到一个月后付款 但是棉纺厂发货后三个月两个公司以各种借口拒不付款 棉纺厂就以A、B、C三个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货款 问:1、该合同是否有效? 2、B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与A公司有何关系? 3、C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与A公司有何关系? 4、法院应如何判决?

答:1、本合同完全有效 从法律角度上讲两个公司可以为共同需方签订一份合同 2、B公司为独立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其60万元的货款与利息应由B公司独立承担与A公司无关系 3、C公司是A公司的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然已经承包给王某王某所签的承包协议规定了债权债务由王某承担但是承包协议为企业内部承包性质对外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因此C公司所欠棉纺厂的60万元货款及利息由A公司承担 4、法院应判:B公司给付原告货款及利息A公司给付原告货款及利息 二、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一批木板卖给乙乙于收到货物后一定期限内付款 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经乙与甲、丙协商同意甲又与丙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约定丙以其可转让商标专用权出质为乙担保(已向有关部门办理了出质登记)当乙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丙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合同生效后甲依约将木板运送至乙所在地乙认为木板质量不合标准要求退货

经济法-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买卖关系、租赁关系) 2.特征:(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2)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3)特定权利和义务。 (4)法律效应。 二、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 1.特征:是调整平等主体间商品交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特征:(1)强调主体平等、自愿协调、等价有偿的原则。 (2)贯彻契约自由的原则。(而不是强制性) (3)动态角度为当事人提供财产关系的保护。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一指合同关系中当事人之间的平等;二是仅指合同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 (2)自由原则:依法享有自愿签订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缔约自由(订与不订) ·选择相对人自由(与谁签订的自由) ·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选择合同形式。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自由。 (3)公平原则:利益大体平衡(不是绝对公平,而是一个指导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5)遵纪守法原则。 4.合同的分类: (1)有名与无名合同:即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 (2)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单务-赠予合同双务-买卖合同)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是否需要从合同利益中支付相应代价。) (4)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保管合同、借款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是否按法律特定形式) (6)主合同与从合同:(是否可独立存在。从合同-保证合同) 第二节合同的内容及其订立 一、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1.合同的内容: 即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各项具体意思表示,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合同内容当事人依法约定。 ·合同的一般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经济法4第四讲 (第六章)合同法(练习题)

第四讲(第六章)合同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服装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视为( ) 。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既是要约又是承诺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其合同成立时间为()。 A、要约人提出要约时 B、合同内容协商一致时 C、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时 D、承诺方接受要约方的要约意思表示时 3、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只有()一种。 A、继续履行 B、赔偿损失 C、采取补救措施 D、支付违约金 4、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甲公司的要约于()失效。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5、某企业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雇佣工作期间的伤残、患病、死亡,企业概不负责。如果员工已在该合同上签字,该合同条款( )。 A、无效 B、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当事人双方有效 C、不一定有效 D、只对一方当事人有效 6、一般情况下,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依法须经被代理人追认而未被追认的,()。 A、归于无效 B、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C、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D、由相对人承担责任 7、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意借给2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 ) 。 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B、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C、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D、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8、甲乙双方就某一执行国家定价的产品订有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应于当年6月30日提货并付款,但乙方迟延付款至7月15日。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为1万元,但自7月1日起该产品国家定价调整为1.1万元,则该合同的结算单价依法应按()执行。 A、1万元 B、1.1万元 C、A或B D、双方另行商定的价格 9、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家具,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则()。 A、双方若有相关交易习惯的,可按该习惯确定 B、甲公司可以随时提出履行,乙公司必须接受 C、乙公司可以随时履行,甲公司必须接受 D、甲公司可以随时要求乙公司履行,但应给乙公司必要的准备时间。 10、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若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 A、乙承担违约责任 B、丙承担违约责任 C、乙或丙共担违约责任 D、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11、债务人提前或者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负担。

经济法公司法合同法

名词解释: 1、公司:是指由股东共同投资形成的、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 人。 2、控股子公司:即母公司持有子公司超过50%但不足100%的股权或虽然低于50%,但 仅仅依赖该股权或者股份的表决权足以控制子公司。 3、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符合法定人数股东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4、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5、优先股:是可以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 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的股份。 6、合同:亦称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7、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法 律效力能否发生还不能确定,一般须经权利人确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8、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 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就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9、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 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旧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10、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 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1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 的一定款项,以保证合同义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12、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而将该标的物交给提 存机关,从而消灭债务、终止合同的制度。 简答题: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有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人以上五十人一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现无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内容 (1)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 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00以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资本总额

经济法合同法

200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讲义 第二章企业法打印 考情分析 本章近3年平均分值约为5.5分。从近年考题来看,本章出题的类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本章不会出现计算分析题。但考生应注意《合伙企业法》会出现综合题,复习本章内容应注意将《个人独资企业法》与《合伙企业法》进行比较复习。2003年教材新增了“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内容, 05年新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与其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的规定”,另外,对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了一些文字修改。 本章客观题的考点有: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 (3)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执行 (4)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 (5)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清偿 (6)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的事项 (7)合伙企业损益分配的原则 (8)合伙企业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 (9)国营企业联营兼并权 (10)国营企业资产处置权 (11)利用外资改组国企的要求 近三年主观题的考点有: (1)利用外资改组国企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期限

(2)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规定 考生应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资格 (2)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 (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 (4)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家庭与企业财产的区别 (5)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 (6)不适用合伙企业法的情形 (7)合伙企业的财产转让及处置 (8)必须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重大事项 (9)合伙企业损益分配的原则 (10)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11)入伙、退伙的法定情形及债权债务的承担 (12)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其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13)国有企业的资产处置和联营兼并权 (14)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 (15)厂长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区别 本章重点与难点 (一)企业法概述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营利不等于盈利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共同特征: 依照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是自然人投资→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区别:

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习题

第七章《合同法》配套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可撤消合同的撤消,具有撤消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间内没有行使撤消权,则该撤消权消灭。该期间是() A、1个月 B、3个月 C、1年 D、5年 2、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用作抵押的是( ). A、土地所有权 B、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 C、依法被扣押的财产 D、抵押人所有的厂房 3、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一买卖纯净水的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急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乙饮料厂行使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4、甲公司与乙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由乙企业将一张1万元的国债单据交付甲公司作为合同的担保,该种担保方式在法律上称为()。 A、抵押 B、动产质押 C、留置 D、权利质押 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采取的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是() A、只能适用定金条款 B、只能适用违约金条款 C、合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D、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6、甲于2月14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2月28日承诺同意,甲、乙双方在3月13日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于3月25日生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A、2月14日 B、2月28日 C、3月13日 D、3月25日 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有效期限是() A、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B、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C、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经济法第九章合同法

第九章合同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法的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合同法是私法 B.合同法是自治法 C.合同法是主要调整财产归属及利用的财产关系 D.合同法是从动态角度为财产关系提供法律保护 2.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的是()。 A.招标B.投标C.开标D.定标 3.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信函,且要求乙企业在3月12日前回复。3月8日乙企业收到该要约的信函,3月10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撤销该要约的传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要约撤回B.要约撤销C.要约生效D.要约失效 4.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遭受损失。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乙、丙、丁无须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A.王某乘人之危以1万元自李某处购得宝马轿车一辆 B.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张某订立的买卖合同 C.自然人甲、乙、丙、丁各自出资10万购买轿车一辆,丙未经其他人同意以60万将该轿车转卖给戊 D.12岁的小丽将自己的铅笔以1元卖与同班的小明 6.甲是丙公司业务员,丙公司授权甲可自行决定10万元以内的交易,2010年6月1日甲自作主张以丙公司的名义向乙订购价值15万的货物。乙有理由相信甲有代理权,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根据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丙公司有追认权 B.乙可行使催告权 C.甲有撤销权 D.乙有权基于表见代理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 7.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10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2个月后交付图

经济法中的合同法

经济法中的合同法 经济法中的合同法 一、基本原则 1.XXX 2.XXX 3.XXX 4.XXX 5.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二、合同中的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三、合同法特征

1.合同法是私法 合同法规范当事人之间因私人利益产生的合同法律关系强调主体平等、意思自治 因此合同法为私法 2.合同法是自治法 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法律规范而不是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合同关系 合同法通过任意性规范或引导当事人的行为或补充当事人意思的不完整 合同法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即合同法中的强制性规范被严格限制在合理与必要的范围之内 3.合同法是财产交易法 合同法与物权法均属财产法范畴其中物权法主要调整财产归属及利用的财产关系是从静态角度为财产关系提供法律保护而合同法则调整财产的流转关系即商品交换关系是从动态角度为财产关系提供法律保护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分总则、分则、附则三篇共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是一部较为详尽、严密、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

经济法项目4-合同法习题及答案上课讲义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在以下协议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A.离婚协议 B.收养子女协议 C.人身保险协议 D.转移监护权的协议 2.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赠与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银行贷款合同 3.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 A.5月1日 B.5月8日 C.5月9日 D.5月10日 4.以下情形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A.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无权代理合同 D.显失公平的合同 5.甲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但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下列有关甲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请求丙承担 B请求乙承担 C请求丙和乙共同承担 D请求丙或乙承担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合同中,不适用我国《合同法》的有()。 A.甲收养乙的协议 B.农贸市场上的买卖协议 C.甲赠与乙一台计算机的协议 D.甲与乙签订的婚姻协议 2.张某向李某借款,李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分别找到友人甲、乙、丙、丁,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构成保证担保的有()。 A.甲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有保证条款的借据上签署“见证人甲” B.乙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李某表示接受 C.丙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没有保证条款的合同上签署“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负责” D.丁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3.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以20万元卖给乙。其后,甲将其对乙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甲将名画依约交付给乙前,该画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判断中,不正确的有()。 A.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B.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C.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D.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4.以下合同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A.11岁的王某到商店购买电子游戏机 B.甲公司的销售代理商在代理期限届满后继续销售甲公司的产品 C.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视,后又将该电视赠给乙,乙随后将电视出售给丙

经济法_第八章_合同法 课后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经济法第八章案例分析答案 1、什么是代位权与撤销权,债权人行使这些权利的法定要件是什么?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的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4)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行为的权利。它是一种债的保全制度。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在债权成立后实施了一定的法律行为。 (3)债务人实施了严重降低债务人自身偿付能力的行为。 (4)债务人实施的上述行为,危及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2、B公司能否向C公司行使代位权? 可以。 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的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4)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本题中,A商场欠B公司货款50万元,双方约定于2000年3月10日之前付清货款,到期后A商场仍未付款。而A商场对其母公司C享有同年1月15日到期的债权70万元,但A 商场从未要求C公司还款。B公司要求A商场还款遭拒,所以,B公司有权向C公司行使代位权。 3、B公司能否要求撤销A商场向他人设定的抵押? 不能。 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具备以下条件:“债务人在债权成立后实施了一定的法律行为。”即债权成立之前已存在的行为,不作为撤销权的标的。 本题中,A商场向他人设定的抵押是在A商场和B公司之间的债权成立之前就存在的。所以,B公司不能要求撤销A商场向他人设定的抵押。 4、B公司能否要求撤销A商场与D公司之间的无偿转让合同? 可以。 本题中,B公司于2000年5月12日从他人处得知在同年的4月5日A商场曾向D公司无偿转让资产。B公司应在2001年5月12日前向法院提请撤销A公司对D公司的无偿赠与合同。题中提到B公司是于2000年5月25日向法院起诉的,该时间属于规定时间。所以,B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

经济法主要内容第三章合同法

第三章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合同: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特征: ●合同是双方行为 ●是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三、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法律作出规定并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 ●买卖、赠与、租赁、融资租赁、借款、承揽、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保管、仓储、技术合同、委托合同。 ●无名合同是指《合同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十五类合同之外的合同 ●保险、担保、典当、合伙合同、旅游、雇佣、劳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悬赏、培训、演出。 ●2、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这是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划分的。 ●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如买卖合同就是典型的诺成性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合同就成立。 ●实践性合同是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借用合同就是实践性合同,只有在出借人将借用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

成立。 ●区分意义:两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时间不同 ●3、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 ●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区分的法律意义:如果是要式合同,合同缺乏形式要件就不能成立和生效;而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采用任何形式,合同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4、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是负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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