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利用、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收集、利用、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收集、利用、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收集、利用、贮存、处置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七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二)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换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禁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口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电子类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2009年12月10日)。

第二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可参考本《指南》附一的要求,提交有关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所规定许可条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详实充分并合理组织,利于查阅。”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

(一)下列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1.年焚烧1万吨以上危险废物的;

2.处置含多氯联苯、汞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的危险废物的;

3.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

(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四)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自治区环保厅审批颁发。

四、行政审批条件

(一)许可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储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二)许可变更

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在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

2.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

3.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

4.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

5.未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的。

(三)许可延续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广西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经营活动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

六、申请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七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有关规定:

(一)新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一式两份(可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ca14713031.html,下载);

2.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3.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要求的运输工具的证明材料;

4.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5.项目环保审批与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6.项目现有设施最近一年内的监督性监测报告(复印件);

7.与所经营类别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处置(或利用)技术报告(纸版一式3份,电子版一式2份);

8.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等证明材料及安全管理制度;

9.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0.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初审、复审意见。

(二)重新申请

同新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所需提交的材料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需提交的材料

1.换证申请书;

2.经营期内的经营报告(应包括经营废物的种类、数量以及来源的统计汇总、经营期内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技术和设备改造情况以及突发事故的处理情况等);

3.经营期内的环境保护监测报告(由有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出具);

4.原危险废物经验许可证(原件)。

七、办结期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过程中依法需要听证、监测、鉴定和专家评审、征询意见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八、行政审批数量

以企业实际处置能力为准。(依照《广西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对广西危险废物经营处置企业数量进行设定)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

(一)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咨询电话:0771-*******

(二)自治区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771-*******

(三)各市、县咨询、投诉电话由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收集、利用、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申请单位情况

二、地表水及地下水功能和监测本底

(注明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和监测本底值,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为准)

三、周围1公里范围内居民及周边土地使用情况

(注明居民区、村屯名称,居民数量,土地使用情况工业用地、农业用地、荒地等)

四、设施的地理位置图

(将设施位置标注在附5万分之1地图内)

五、厂房面积:单位m2

六、拟接收的危险废物特性分析和描述(可附页)

七、主要设备

八、污染物排放

(以上数据以环保验收监测为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可在自治区环保厅网站(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ca14713031.html,)下载

危险废物处置的原则和基本原理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危险废物处置的原则和基本原理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危险废物处置的原则和基本原理 1.危险废物的处置原则 危险废物的最终安全处置,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区别对待、分类处置、严格管制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根据不同废物的危害程度与特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对具有特别严重危害性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上应比一般废物更为严格并实行特殊控制。这样,既能有效地控制主要危害,又能降低处置费用。 (2)集中处置原则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把推行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作为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的重要措施和原则。对危险废物实行集中处置,不仅可以节约人力、物力、财力,有利于监督管理,也是有效控制乃至消除危险废物污染危害的重要形式和主要的技术手段。 (3)无害化处置原则 危险废物最终处置的基本原则,是合理地、最大限度地将危害废物与生物圈相隔离,减少有毒有害物质释放进入环境的速度和总量,将其在长期处置过程中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程度。2.危险废物处置的基本原理 危险废物的处置,在设计上采用三道防护屏障组成的多重屏障原理。 (1)废物的屏障系统 根据填埋的危险废物的性质进行预处理,包括固化或惰性化处理,以减轻废物的毒性或减少渗滤液中有害物质的浓度。 (2)密封屏障系统 利用人为的工程措施将废物封闭,使废物渗滤液尽量少地突破密封 第 2 页共 4 页

屏障,向外溢出。其密封效果取决于密封材料品质、设计水平和施工质量保证。 (3)地质屏障系统 地质屏障系统包括场地的地质基础、外围和区域综合地质技术条件。 地质屏障的防护作用大小,取决于地质介质对污染物质的阻滞性能和污染物质在地质介质中的降解性能。良好的地质屏障应达到下述要求: 1)土壤和岩层较厚、密度高、均质性好、渗透性低,含有对污染物吸附能力强的矿物成分; 2)与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动力联系较少,可减少地下水的入浸量和渗滤液进入地下水的渗流量; 3)从长远上,能避免或降低污染物质的释出速度。 地质屏障系统决定“废物屏障系统”和“密封屏障系统”的基本 结构。如果经查明地质屏障系统性质优良,对废物有足够强的防护能力,则可简化这两道屏障系统的技术措施。所以地质屏障系统制约了固体废物处置场的工程安全和投资强度。 第 3 页共 4 页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求

危险废物储存场所要求 、场地要求 贮存场所地面须作硬化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要分类存放,中间有明显间隔(如过道、围栏等),贮存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危废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粘贴危废识别标志,配备称重设备;危废的贮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限的,需报经环保部门批准。 二、场所警示标志 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规格颜色 形状:等边三角形,边长40cm 颜色:背景为黄色,图形为黑色 2、警告标志外檐2.5cm 3、使用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房屋的,建有 围墙或防护栅栏,且高度高于100CM时;部分危险废物 利用、处置场所。 三、包装物标签 (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杓产宜韋世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坤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tUS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科人I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mAi ?■> 尸議日i*h 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 尺 寸:20 X 20cm 底 色:醒目的橘黄色 字 体:黑体字 字体颜色:黑色 2、 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 类选择。 3、 材料为不干胶印刷品。 (系挂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1、 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 尺 寸:10 x iOcm 底 色:醒目的橘黄色 字 体:黑体字 字体颜色:黑色 2、 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 类选择。 3、 材料为印刷品。TIMM ?? "Hat

国内危险废物处理技术现状参考文本

国内危险废物处理技术现 状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国内危险废物处理技术现状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危险废物治理包括处理和安全处置两个方面。其目的 都是使其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目前工程上处理危险 废物的方法有:焚烧、热解、安全填埋、固化处理以及物 理、化学与生化处理等。据国家环保局统计,2006 年,全 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084 万t,其中52.2%得到综 合利用,26.6%得到安全处置,24.6%处于贮存状态, 1.8%被排放至环境中。2013 年,我国危废产生量降低 8.8%,为3157 万吨,但2014 年和2015 年两年,产 生量逐年上升,到2015 年底,全国工业危险废弃物产生 量为3976.1 万吨,同比2014 年增长了9.4%。2013 年,中国工业危废综合利用量为1700 万吨,同比降低- 15.21%,主要是因为危废总产量降低。2014 年和2015

危险废物储存库管理规定规定

危险废物储存库管理规 定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危险废物临时存放规定 一、各中心、车间设立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并有醒目的 危险标志。 二、一般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盛放容器要有识别标志,必 须分类储存、禁止混放。当日产生的一般废物有保洁 人员于每天下午5:00前清理,危险废物有专人于下班前送到危险废物储存库,并做好记录。 三、车间主管每天要不定时进行检查危险废物储存情况, 坚决杜绝一般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 四、易挥发、液体、半固体的危险废物必须按规定装入容 器内存放,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 袋、编织袋盛装。 五、禁止将不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 装。 六、装载液体、半固体的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需留足够的空 间,容器顶部与液体需留有100毫米的空间。 七、装有液体的容器上必需粘贴标签注明废物的名称和识 别标志。 八、禁止露天存放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储存库管理规定规定

1、危险废物储存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 不得进入库内。 2、危险废物储存库规定开放时间,每天上午11:00- 11:30和下午4:30-5:00开放,各中心应按时收 集、存放,其他时间封闭,以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3、各中心在指定时间内有专人将危险废物送入库房, 不得将危险废物在库房外存放。 4、危险废物库房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危险废物储存库盛 装容器是否有渗漏,如发现应及时采取措施更换。 5、各中心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次送危险废物储存库要进 行登记,并作好记录保存完好,每月汇总一次。 6、危险废物储存库内的危险废物应分类登记存放、禁 止混放。

危险危废-危废处理处置常见方法

对于危险废物处理方法很多,但根据不同性质,不同危险废物其处理的方法各不相同。危废处理在处置时,会根据废物的组成、性质、状态、气候条件、安全标准、处理成本、操作及维修等条件。虽然有许多方法都能成功地用于处理危险废物,但常用的危废处理方法仍归纳为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热处理和固化处理。 1、物理处理:物理处理是通过浓缩或相变化改变固体废物的结构?使之成为便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形态,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2、化学处理:化学处理是采用化学方法破坏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从而达到无害化,或将其转变成为适于进一步处理、处置的形态。其目的在于改变处理物质的化学性质,从而减少它的危害性。这是危险废物最终处置前常用的预处理措施,其处理设备为常规的化工设备。 3、生物处理:生物处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体废物中可降解的有机物,从而达到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生物处理方法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和兼性厌氧处理。与化学处理方法相比,生物处理在经济上一般比较便宜?应用普遍?但处理过程所需时间长,处理效率不够稳定。 4、热处理:热处理是通过高温破坏和改变固体废物组成和结构,同时达到减容、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的目的。其方法包括焚化、热解、湿式氧化以及焙烧、烧结等。热值较高或毒性较大的废物采用焚烧处理工

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回收焚烧余热用于综合利用和物/化处理以及职工洗浴、生活等,减少处理成本和能源的浪费。 5、固化处理:固化处理是采用固化基材将废物固定或包覆,以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是一种较安全地运输和处置废物的处理过程,主要用于有害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固化体的容积远比原废物的容积大。 6、各种处理方法都有其优缺点和对不同废物的适用性,由于各危险废物所含组分、性质不同.很难有统一模式。针对各废物的特性可选用适用性强的处理方法。

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一)危险废物定义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油漆桶、油漆渣、废矿物油、废带油棉纱、废活性炭、带油(漆)过滤棉、废原子灰固化剂及其包装八类。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禁止车间随意使用(如做垃圾桶等)、倾倒、堆置危险废物,必须放入指定的危废库。空酒精桶、空树脂桶、空矿物油桶等由原生产厂家回收的包装物与其他危废分库存放,也不得用作他用。 (三)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

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四)除空酒精桶、树脂桶、矿物油桶等厂家回收的危废外,其他危废需要转移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电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六)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环部。 (八)各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九)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禁止出现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危险废物产生后,要及时运至贮存场所进行贮存。 (十)安环部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一)危险废物定义 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如废碱液、废催化剂、油泥、废油手套、废棉纱、废活性炭等。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禁止车间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三)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四)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六)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 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我国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现状调研报告

我国危废处理处置现状 调研报告 设计部:徐涛 二〇一七年九月

目录 1危废简介 0 1.1危废的定义 0 1.2典型危废处理种类及处理特点 0 2我国危废处理处置现状 (1) 2.1危险固体废弃物产量及处理量 (1) 2.2处理能力分布不均 (3) 2.3处理处置方法 (3) 2.3.1安全填埋法 (3) 2.3.2焚烧法 (4) 2.3.3稳定化/固化技术 (5) 2.3.4快速碳酸化技术 (6) 2.3.5等离子气化技术 (6) 2.3.6超临界水氧化技术 (7) 3我国危废处理行业前景分析 (8) 3.1工业危废处理市场空间巨大 (8) 3.2新司法解释+“土十条”延伸影响,危废管制走上正轨 (9) 3.3收购焚烧处置企业是快速扩张方式 (10) 3.4危废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10)

1危废简介 1.1危废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 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危废处理行业是一个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引导,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方法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而实现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后基于产品或产品所含金属成分的市价出售)和无害化处理(按政府指导价格收费)来盈利的行业。 1.2典型危废处理种类及处理特点 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废有 49 大类600多种,涉及行业近百,重点行业20余项,种类繁杂,处理难度大。危废分类主要有物理形态、化学组成、热值、危险性及危废来源等方式。危废来源决定其性质即热值和危害性,危废的性质影响危废的处理方式。按照危废来源简要对危废进行分类,并对其污染类型及处理等特点进行梳理。危废来源主要有生活商业、农业种植、工业生产、医疗科研及环保设施5个方面,具体见表1。 目前农业种植以及冶炼、选矿、化工等用地,对土壤等环境造成了污染,但由于资金、技术等原因很少进行土壤修复。生活商业产生的危废多以生活垃圾及废水的形式转嫁到环保设施中,转移到水处理的污泥、垃圾焚烧飞灰甚至填埋场中。工业系统产生的固废、污泥和电子垃圾存在综合利用的空间,这些需要专业领域针对性进行有价元素的提取和相应产品的制造。对于垃圾焚烧飞灰含有大量二恶英、重金属,以及工业危废中含砷等剧毒元素的危废往往难以综合利用,须高温焚烧玻璃化、水泥固化等方式处理。固化、稳定化处理后满足有害元素浸出标准再进行贮存。通过表1描述可见我国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方案及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方案及要求 一、地面要求 贮存场所地面须作硬化处理,以混凝土、砖、或经过防止腐化处理的钢材料进行建设 , 地面涂至少 2mm 高的环氧树脂,以防止渗漏和腐蚀。存放液体性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必须设计导流槽和收集井。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场所需要密闭且有通风口。 1、地面建设剖面图: 2、导流槽和收集井建设剖面图:

导流槽和收集井效果图: 3、危废库的面积大小根据各企业产生的危废数量确定,一般根据环评要求建设。 4、危废库内四周如果不是水泥墙(主要指彩钢房搭建的危废贮存库)时,四周要做高 50cm ,宽 12cm 的围堰(门口处围堰根据企业情况,可以降低高度,以便于搬运废油桶出入库),并用水泥抹好。 二、标识标志 1、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 填写说明: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1)危险废物产生规模:分为1吨/年以下、1(含)-10吨/年、10(含)-100吨/年、100(含)-500吨/年、500(含)-1000吨/年、1000吨/年及以上共六个等级。 (2)贮存设施数量:仓库×处,储罐×处。仓库包括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储罐包括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储罐、贮槽等。 (3)贮存设施建筑面积(容积):仓库×平方米,储罐×升。仓库面积指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等建筑面积之和,以平方米计;储罐容积指企业所有贮存危险废物的储罐、贮槽等容积之和,以升计。 (4)厂区平面示意图:绘制厂区建筑平面示意图,突出显示厂区每一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厂区的相对位置。 (5)危废名称:列出企业实际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名称。 (6)危废代码:危险废物对应的八位码。 (7)环评批文:公开企业实际产生危险废物的环评情况。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填写批复文号,未取得环评批复的填“无”。 (8)产生来源:指危险废物产生环节或产生工序。 (9)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全封闭式仓库、围墙或防护栅栏隔离区域、储罐、贮槽等设施贮存的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确

危险废物接收、产生和利用处置记录

危险废物接收、产生和利用/处置记录 说明:1、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全名。2、废物转移联单号:填写此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编号。3、时间:为危险废物入库或出库时间。4、废物编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各危险废物确定唯一的内部编号。5、废物序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所接受的每批危险废物确定唯一的内部序号。6、废物名称:与废物编号所对应的废物名称。7、废物物理状态:按固态、半固态、液态、其他填写。填写其他的,应简要描述物理状态。8、废物存放位置:此危险废物实际转入的贮存库及在贮存库内的具体位置。9、容器材质及容量: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容器的最大容积。10、容器个数: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数量。11、废物重量:入库废物的重量,以公斤计。所收集危险废物属于包装容器的,数量单位可以“桶”计。12、本批总量:此表格所填写危险废物总量。13、废物取出位置:此危险废物取出时所位于的贮存库。14、废物送达位置:此危险废物所送达的利用/处置部门或利用/处置地点。15、废物利用处置方式代码。如利用方式包括:R1作为燃料(直接燃烧除外)或以其他方式产生能量,R2溶剂回收/再生(如蒸馏、萃取等),R3再循环/再利用不是用作溶剂的有机物,R4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R5再循环/再利用其他无机物,R6再生酸或碱,R7

回收污染减除剂的组分,R8回收催化剂组分,R9废油再提炼或其他废油的再利用,R15其他;等。处置方式包括:D1填埋,D9物理化学处理(如蒸发,干燥、中和、沉淀等),不包括填埋或焚烧前的预处理,D10焚烧,D16其他;C1水泥窑共处置;等。其他方式,C2生产建筑材料,C3清洗(包括容器)。填写R15、D16的,应简要描述利用处置方式。16、接收和处置最终日期:分别填写危险废物接收和处置完毕的时间。

危废经营单位经营情况活动报告

经营活动情况报告内容表6.1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 —24—

—24—

表6.2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所接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报表表6.2.1 利用处置废物类别报表 —32—

表6.2.2 利用处置方式报表 表6.3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新产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报表 —33—

总说明: 1.经营活动情况报告内容包括表6.1基本情况表,表6.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所接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报表和表6.3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新产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报表。可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一式三份或多份。 2.表6.3按危险废物编号填写。原则上每个编号的危险废物填写一张,特性及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完全一致的同类废物可仅填1张,同时在废物编号栏注明相应的多个编号。 3.所有表格格式为示意,可以适当调整栏目大小以便填写;可以在此基础上附加列或新的表格。 表6.1填表说明: —33—

1-3.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填写单位名称/法人名称,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及邮政编码。 4.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填写经营设施地址、行政区划代码、经纬度。行政区划代码按照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可参见国家统计局网站。可利用GPS 等仪器设备测量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所在厂区中心位置的经纬度,如“E116o28’ N39o54’”。 5-10.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填写许可证编号,发证日期,经营方式,核准年经营规模(包括总规模及利用、处置)。 经营方式中,收集许可证填写1;综合许可证填写2。 核准年经营规模以“吨”计。清洗包装容器的,数量单位以“桶”计。以其他方式处置(如焚烧)包装容器的,数量单位以“吨”计。 11.经营单位类别:只从事收集活动的,填写0。只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的,填写1。只处置医疗废物的,填写2。同时焚烧处置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的填写3。 12.填写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经营规模(包括利用和处置规模)。 13.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未制定填写0。制定填写1。制定并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确定了应急协调人或建立类似制度的,填写2。 演练情况:填写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演练次数及参 —33—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0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 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促 进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收 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3.0定义 3.1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 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

的废物。 3.2 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3 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3.4 集中贮存: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中所附设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的集中贮存设施。 3.5 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装危险废物的器具。 4.0一般要求 4.1 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贮存单位必须依法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4.2 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4.3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

危险废物产生及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情况

危险废物产生及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情况 2003年表号: 表4 制表机关: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批准机关: 上海市统计局 批准文号: 沪统审字(2004)04号 有效期至: 2004年底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出日期:2004年月日

表4 危险废物产生及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情况表填表说明: 本表所指的危险废物,是被调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所有固态、半固态的除废水以外的液态废物。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列入调查对象的起点数原则上如下规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ttps://www.360docs.net/doc/ca14713031.html,网址中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栏可查阅)中01-47的废物,产生量≥0.01吨/年的企业即为本次调查的对象。单位内的一般工业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建筑弃料)均不列入此次范围。 [类别编号]: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编号。同类废物去向不同,处理类型不同须分行填报。 [废物名称]:产生废物的实际名称,为了便于企业填报,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出了部分危险废物名称,供检索参考。 如果一种废物中含有多种污染物,成份比较复杂,可按如下原则来适当选择废物名称和对应的编号: (1)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出的来源或内容含义的含有污染物质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择适当的名称和对应的编号。 (2)根据废物中含有的主要污染物成份进行选择适当的名称和对应编号。 [形态]:按废物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的三种形态之一填报。污泥经脱水,其含水量〈85%时,按固态填写,但在后面“含水量”一栏内要填写含水量。 [废物产生来源]:指废物产生于何种过程,如铬渣是“铬矿经高温焙烧浸取铬酸盐后的残渣”等。 [产生量]:2003年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2003年生产不正常,应该按正常年份的废物产生量填报,并在数量后面注明年份。 [含水量]:指半固态危险废物(或含水量>30%的废物)中的含水量(以百分含水率表示,即%),可采取估算方法确定,或按在105℃烘干至恒重的称量的测定方法确定。

危废场所建设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方案及要求 一, 地面要求 贮存场所地面须作硬化处理,以混凝土、砖、或经过防止腐化处 理的钢材料进行建设,地面涂至少2mm 高的环氧树脂,以防止渗漏和 腐蚀。存放液体性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必须设计导流槽和收集井。场 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场所需要密闭且有通风口。 1、地面建设剖面图: 2、导流槽和收集井建设剖面图: 10-15cm

导流槽和收集井效果图: 3、危废库的面积大小根据各企业产生的危废数量确定,一般为12平米以上。 4,危废库内四周如果不是水泥墙(主要指彩钢房搭建的危废贮存库)时,四周要做高50cm,宽12cm的围堰(门口处围堰根据企业情况,可以降低高度,以便于搬运废油桶出入库),并用水泥抹好。 如果地面没做防渗漏措施的危废库,也可将存放废矿物油或其他液体危废的容器放入定制的铁皮槽内,并在铁皮槽的一个拐角留一个可以闭合操作的开关,便于收集渗漏的液体危废。 效果图如下:

二,标识标志 1、危废库外警示标志 (图一)这个标志室外1个,室内1个。 (图二)注:40*40cm标识,室外贴一张,主要成分一栏,填写危废库内所有危险废物名称。 内容填写标准:

(图三) 2、危废库内分类标识 场所内危险废物要分类、分区贮存,种类之间要设定明显的分区标识,如设定围栏或地面画分区线。在每一类贮存区墙上张贴标识,在每一类物品上张贴标识。 (1)墙上标识标准:

(图四) 注:室内40*40cm的标识,根据企业产生危废的种类,确定需要做的张数。 (2)危废容器包装物(主要指危废桶)上标识标准: (图五) 注:室内20*20cm的标识,根据企业盛放各类型危废的容器数量确定需要做的张数。图四和图五的内容根据图三的标准填写。 (3)其他危废的标识,常用的主要有以下三类: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42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一)危险废物定义 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如废碱液、废催化剂、油泥、废油手套、废棉纱、废活性炭等。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禁止车间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三)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四)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促进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3.0定义 3.1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2 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3 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3.4 集中贮存: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中所附设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的 集中贮存设施。 3.5 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装危险废物的器具。 4.0一般要求 4.1 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贮存单位必须依法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4.2 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 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4.3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4.4 除4.3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 4.5 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4.6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4.7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 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 4.8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或防漏胶袋)上必须粘贴与之相符合的标签。 4.9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及设计原则。 4.9.1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 ①地质结构坚硬,距离居民区800米以外,距离地表水水源地150米以外;

污油泥处理处置企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指南

陕西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监督管理指南 (试行)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我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我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的监督管理,特制定《陕西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监督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在分析我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项目构成及主要工艺、废物产生环节与规律的基础上,明确该行业环境监督管理的要点和方法,指导企业规范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时参考使用。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的日常环境管理和监督检查。 2监管依据 2.1法律、法规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 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 2.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2.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2.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令第39号,2016年) 2.1.6《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1999年) 2.1.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2004年) 2.1.8《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2007年修正本)》(陕西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8号,2007年) 2.1.9《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2015年) 2.2政策 2.2.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 2.2.2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 号) 2.2.3《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18号) 2.2.4《关于进一步规范油泥、泥浆等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陕环函[2010]766号) 2.2.5《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发[2012]144号) 2.2.6《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 2.3标准、规范 2.3.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 2.3.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2.3.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2.3.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2.3.5《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及其修改单) 2.3.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3.7《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DB61/T1025-2016) 2.3.8《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2.3.9《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危险废物标志标识设置指引,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警告标识

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工具、处置场所及包装物 危险废物标志标识设置指引 鉴于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场所危险废物标志不规范、不统一的现状,为了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标志,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场所及包装物、转运设备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标准,制定本指引。 一、主要依据 GB 15562.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9217-2003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HJ 1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环发[2003]206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二、术语 1、警告图形符号。本文所指警告图形符号是用于提醒人们注意废物贮存、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危害的符号。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指危险废物产生、临时存放、暂时存放、贮存等有危险废物短期或长期存在的场所。 3、危险废物处置场所。是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的场所。 4、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5、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包括桶、袋、箱、框等等。 三、标志内容及规定 (一)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的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具体设置要求是: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房屋的,应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1)悬挂于房屋外面门的一侧,靠近门口适当的高度上;当门的两侧不便于悬挂时,则悬挂于门上水平居中、高度适当的位置上。 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有围墙或防护栅栏,且高度高于150CM的,应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1)悬挂于围墙或防护栅栏比较醒目、便于观察的位置上;当围墙或防护栅栏的高度在150-100CM之间时,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1)则应靠近上沿悬挂;围墙或防护栅栏的高度不足100CM时,应当设立独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2)。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其它箱、柜等独立贮存设施的,可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 -1)悬挂在该贮存设施上,或在该贮存设施附近设立独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2)。 4、危险废物贮存于库房一隅的,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1)悬挂在对应的墙壁上,或设立独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2)。 5、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密封不外排存放的,可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1)悬挂于该贮存设施适当的位置上,也可在该贮存设施附近设立单独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2)。 (二)危险废物处置场所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的设置。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场所应当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具体设置要求是: 1、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外建有厂房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1)设置要求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2、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外未建厂房或不便于悬挂的,应当设立独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附件A-2)。

危废储存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危废储存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7567危废储存管理规定办法 Hazardous waste storag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危废储存管理规定怎么样拟定请看下面: 危废储存管理规定【1】 1、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回收,交予有资质的厂商处理。 2、现场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分类好,存放在指定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防治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3、现场将危险废物运往危废暂存区时必须使用防滴漏台车,不同种类危险废物一起运输时,必须每种废弃物用单独的胶袋装好。 4、危废暂存区工作人员必须将现场送过来的危险废物,分类装到相应的蝴蝶篓中,由中转站人员用叉车拉走。 5、危废暂存区人员必须将危废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6、危废暂存区内必须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与安全防护

设备,暂存区人员必须经过应急救援的训练,定期参与应急演练。 7、危险废物回收厂商回收危险废物,必须有相关资质,与公司签订回收合同,且合同报送环保局备案。 8、危险废物厂商进厂必须符合公司门禁与环安规定,且装车时必须穿好防护用具,设定警戒范围,不允许其它人进入。 9、厂商必须按照法规规定当场开出本次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且出厂时必须具备环境管理课开出的出厂放行单。 危废储存管理规定【2】 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万迎春、曾玉华 3、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618 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危险废物的处置,是指将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其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处置危险废物的办法主要有地质处置和海洋处置两大类。海洋处置包括深海投弃和海上焚烧。陆地处置包括土地耕作、永久贮存或贮留地贮存、土地填埋、深井灌注和深地层处置等几种,其中应用最多的是土地填埋处置技术。海洋处置现已被国际公约禁止,但地质处置至今仍是世界各国最常采用的一种废物处置方法。 1.填埋法 土地填埋是最终处置危险废物的一种方法。此方法包括场地选择、填埋场设计、施工填埋操作、环境保护及监测、场地利用等几方面。其实质是将危险废物铺成一定厚度的薄层,加以压实,并覆盖土壤。这种处理技术在国内外得到普遍应用。土地填埋法通常又分为卫生土地填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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