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假错案申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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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申诉状

申诉人:金xxx,汉族,xx市xx街道办事处辖区人,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申诉人:金xxx,汉族,xx市xx街道办事处辖区人,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被申诉人:xxx,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申诉事项:

依法监督撤销被申诉人滥用职权作出的阆城执罚字(20xx)第27号处罚决定书。

1、申诉人xx村xx草房湾的合法房产认定是违法建筑。

2、申诉人两兄妹的共同房产认定是一家人的房产。

3、与本案直接关系的合法有效的证据认定与本案无关和有力的证据故意不使用。

4、申诉人有部分建房依据还在完善期因行政规定而停止办理的事实不顾,认定手续不具备。

5、局长xxx利用职权故意使用了与本案不适用的法律条款作为定案依据。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位于xx村xx地名草房湾的房产是xxx年国道212线道路拓宽拆迁,申诉人没有领取补偿款,是村领款对拆除我祖业的房产修建的还房,妹金xxx也是同类型期段拆除搬迁户,xxx年与申诉人的房子连接自建并投入使用,连层顶简易钢架棚共3层,面积380.69

平方米,是两家人的共同房产,属合法房产,这次因商业开发拆迁补偿争议,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xx年7月8日举行了听证会后,滥用职权,错误的作出了阆城执罚字(20xx)第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侵害了申诉人兄妹的合法权益。现申诉到xx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依法请求督查办理。

听证会上,申诉人提供了与本案息息相关的六份证据是,xx市规建局的房屋合法面积确认标准,申诉人向xx办申请的危房新(改、扩)建初审表,申诉人之妻(马xx)责任地房屋征收提出问题答复意见,xx 市人民法院对金xxx建房子违规作出处罚,不履行义务对该房的查封令,xx市人民法院对金xxx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李xx(系申诉人之母亲)祖业房产的证明书,申诉人在听证会上口头上又再次陈述了本房产是两兄妹的共同房产,代理人提出了依法时间失效问题。而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滥用职权,不讲事实依据,将其提供的六份证据写为五份,少的是我祖业的房产证明故意不用,把与本案息息相关的证据说成与本案无关,把兄妹的共同房产说成是一家人的房产,把还在完善的建房手续因行政规定而停办认定手续等等,滥用职权作出了阆城罚字(20xx)第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xx年5.12汶川大地震,申诉人兄妹房子受损严重,为了家人的生活及安全需改建,当时地方行政就有规定,同时申诉人还执有xx市安检局的危房鉴定备案书,本人的申请改建书上有xx村镇建设管理所批复同意改建,并加盖有单位印章,才进行的危房改建,改建性质合法,应该认定为合法房产。

听证会叫做听证,应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0条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决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金xxx的房屋修建虽因土地占用与国土资源局发生有争议,但最终有xx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而不顾,目视枉法,确以权定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办事指南(一)》的通知第21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的公告,允诺等形势为自己设定的义务,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判断是否对原告负有法定职责的依据。xx市规建局对房屋合法产权的确认标准中有条款规定,是报xx市分管副市长杜永龙批示并在按依据实施,就是说是行政在职权范围的允诺,应当执行,但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使用了与本案不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1款和64条规定,《法工委办公室意见》是明显的故意行为侵害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滥用职权,侵害了申诉人兄妹的合法权益,使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严重的受到侵害,致使合法房产未按相关规定得到合法补偿就被拆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它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为了依据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无权对房屋产权性质作出认定,请求xx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依法监督撤销阆城执罚字(20xx)第27号处罚决定书。

xx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

申诉人:金xxx

20xx年9月26日

附:证据复印件

相关知识

一、申诉状的概念

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要求人民法院复查纠正所制作的诉状。在申诉状中,当事人双方提出申诉的一方称为申诉人,另一方称为被申诉人。

二、申诉状的特点

申诉状与上诉状一样,也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充分的说理性的特点。但二者有区别:申诉状是对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而提出的书状。上诉状是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提出的书状。

三、申诉状的作用

保护当事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申诉是法律赋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被害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和民主权利,其目的在于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保护当事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如果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诉状。

四、申诉状的结构、写法

申诉状一般包括首部、案由、申诉请求、申诉事实和理由、尾部几部分。

1.首部

包括标题和申诉人基本情况两部分。

(1)标题。应写明案件的性质和文种,如"经济纠纷申诉状"。

(2)申诉人基本情况。应写明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申诉者不是被告本人,而是被告的辩护人,应写明其姓名、职业、同被告人的关系,并加写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另外,还应将对方当事人(即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写明。

2.案由

应写明申诉人因何案,不服何处人民法院的何字号判决而提出申诉。表述为:"申诉人因XX一案,现对你院X年X月X日XX字第X 号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3.申诉请求

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概括地写明请求人民法院给予解决什么问题,说明原来所受到的处理有什么不当之处,要求给予怎样的改变处理。如写为:"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原裁定),予以改判(或重新审理等)

4.申诉事实和理由

这部分是申诉状的核心内容,也是能否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发生的重要依据,因此一定要写清楚。这部分主要是针对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者决定书)的不当之处,从认定事实、运用法律和诉讼程序上存在的错误,分别加以阐述。在指出错误的同时,要提出有关的证据并根

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论证,以此来论证提出的申诉请求是合理合法的,原生效裁判应予撤销、变更或重新审理。

5.尾部

写明致送机关:"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诉人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附项,应说明一、二审判决副本份数、申诉状副本份数,物证、书证的名称、件数、存放地点,证人姓名、住址等。

五、申诉状的写作要求

1.要求要明确。认定判决或裁定有错误,才提出申诉。是认定原判完全错误,要求撤销原判,还是认定原判部分错误,要求减判,都要明确。

2.说理要充分。判决和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不会轻易改动。要达到申诉的目的,一定要摆出确凿的人证、事证、物证,说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文,进行合乎逻辑的分析,以证明判决或裁定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不能成立。这样,司法机关才会接受当事人的申诉,才会产生审判监督程序,进一步去研究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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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这一量刑斟酌情节若得以认定,对申诉人的量刑是意义重大的。二、诉讼程序方面:二审法院没有依法为申诉人指定辩护人。申诉人一审被判死刑,二审直至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才宣告判决,期间1997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施行,该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于该款是否适用于二审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死刑上诉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否应为其指定辩护人问题的批复》(1997年11月12日,法释【1997】7号)中指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关于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规定,也应当适用于第二审死刑案件。即第一审人民法院已判死刑的被告人提出上诉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刑事申诉书范文推荐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本案二审虽然没有开庭审理,但依据二审判决书所载:“本院……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律师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申诉人一、二审均没有委托辩护人,没有律师的辩护意见,申诉人无法依法得到有效的法律协助。据此,二审法院没有为申诉人指定辩护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裁判。本案中,同案李光华、韩劲松均供述申诉人是“组织、提议者”,一审庭审中两人聘请的律师(两辩护人向燕、沈远贵均为四川省万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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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鱼台建行、鱼台人行委托代理人周金才、邢同舟,王炳礼的委托代理人徐永前、黄启力到庭参加诉讼,工程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经审理查明:1997年7月7日,王炳礼委托其亲戚藏传伟携带中国建设银行海坊市坊子区支行签发的200万元银行汇票一张、中国银行海坊市开发区支行签发的200万元汇票一张、交通银行海坊市分行签发的444.7万元银行汇票一张,与工程公司刘荣启等人一起到鱼台建行营业部办理汇票解付和存款业务。上述三张银行汇票的持票人均是王炳礼,王炳礼在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并在汇票背面写明身份证号码和出具身份证机关,鱼台建行营业部收到三张银行汇票后,将其中两张共400万元的汇票转入鱼新二路储蓄所专柜,开出三张定活两便存单和两张活期存单,存单上的存款人为王炳礼,但该存单由工程公司持有。截至1997年10月9日,工程公司将400万元全部取出。另一张444.7万元的银行汇票,在王炳礼签章的左边及第二背书人签章栏盖有工程公司财务专用章和两个人名章,第一背书人签章栏空白,背书明显不连续。该银行汇票由鱼台建行受理,鱼台建行向鱼台人行提供了收款人为工程公司的帐号,由鱼台人行作为代理兑付行兑付,款项转入工程公司帐户。 刘荣启在办理存款业务当天,向臧传伟出具了金额为1000万元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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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那么,案发当晚肖某是何时实施的盗窃作案?多达660件套的服装是怎样由某某市服装大世界转移出去?如此数量之大的服装盗窃案件,是否系肖某一人独自完成?从某某服装大世界转移出去660件服装,是否存在共同犯罪嫌疑人?案发当晚,窃取660件套服装后是直接联系车辆运送转移至他处隐藏还是直接雇佣车辆运送至其母亲张某处?上述案件事实在(2008)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中没有明确记载。与本案具重大关涉的上述案件事实都没有查清,如此一来又怎么能轻易对肖某定罪处罚呢? (3)某某市服装大世界的服装于2007年12月13日晚上被盗,而步某所述在2007年12月中旬肖某未到过台球厅,该证人证言对认定申诉人涉嫌盗窃服装一案无任何价值。当下国家经济发展程度高、人员流动量大,步某作为台球厅老板,其不可能准确记住每一位来台球厅打台球消遣的顾客。这里存在步某记忆错误的可能,不排除肖某当时确实到过步某开设的台球厅,但是步某却无法清楚记住。反之,即使当时肖某确实没有到过步某开设的台球厅,对于本案某某市服装大世界的服装于2007年12月13日晚上被盗有何价值?充其量证实肖某在撒谎,即便如此步某之证言也不能作为据以证实肖某实施盗窃服装之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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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5条及第157条的规定,法庭调查合法公正。公诉人依法讯问了各个被告人,并依此举出了各项犯罪事实的证据。这些证据,有侦查机关通过合法的程序取得,在法庭上亦已经过公诉方和辩护方的质证,并被法庭记录在案。从公诉人举出的证据来看,被告人蔡伟军、陈志法贪污、受贿、行贿一案的犯罪事实,有被告人蔡伟军的任职文件,单位工程的批文,与陈建民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支付工程款及财务明细帐,私人别墅的各项支付凭证等书证的证实,也有陈建民、陈培明、陈捍卫等证人的证言证实。更多的证据请阅证据清单。 以上的证据取证合法,确实充分,足以证明被告人陈志法在被告人蔡伟军担任九峰酒厂副厂长、厂长期间(1998年8月),以其自有的一辆浙GA2878桑塔纳轿车,经九峰酒厂司机张国平驾驶,在浙江省金华市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要求蔡伟军以公车私用为由,由九峰酒厂承担车祸责任。经蔡伟军签字同意,陈志法于1999年7月5日从九峰酒厂财务部门领取车辆赔偿款人民币20万元,这一行为构成贪污,系共同犯罪。 以上的证据还证实了1997年至XX年其间,被告人蔡伟军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建设承包九峰酒厂工程的包工头陈建民为蔡伟军本人建设别墅支付的设计费

诈骗罪上诉书范文

诈骗罪上诉书范文 现今诈骗份子越来越猖狂,那关于诈骗罪上诉书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诈骗罪上诉书范文。 诈骗罪上诉书范文【1】 上诉人:何**,又名何**,男,1 9 xx年1 0月1 5日出生,广东省吴川市人,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吴川市梅录街道何屋底村168号。 因本案于20xx年6月6日被吴川市公安局监视居住,于20xx年1 2月2 0日被吴川市人民法院监视居住。 辩护人冼日生,广东仁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冼琼炜,广东仁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何**因涉嫌诈骗一案,不服吴川市人民法院(20xx)湛吴法刑初字第158号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撤销吴川市人民法院(20xx)湛吴法刑初字第158号刑事判决(以下简称“原判决”),改判宣告上诉人无罪。 上诉理由: 一、上诉人何**无诈骗的主观故意和行为,原判决忽略上诉人供述以及其他证人证言之间存在矛盾之处,主要凭上诉人何**的供述认定其具有诈骗的主观故意和行为是认定事实错误。

(一)、从主观上看,何**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 非法占有目的是指行为人意图非法地改变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审判实践中一般是根据现有证据对“非法占有目的”进行推定: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年12月颁布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及2001年1月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也全面肯定了刑事推定在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司法认定中的运用。 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不能过分强调何**的讯问笔录这一点,而应综合考虑书证与其他证据,这样才能排除因不确定因素导致冤假错案的可能性。 根据诈骗犯罪的特点,在诉讼证明和司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过程中,一般是根据行为人有无履约能力、行为人有无采取诈骗的行为手段、行为人有无履行协议的实际行动、行为人的履行态度是否积极等行为要素来认定。

合同诈骗罪申诉状

合同诈骗罪申诉状范文 诈骗罪如何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合同诈骗罪申诉状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合同诈骗罪申诉状范文1 申诉人:杨某某,系原审被告人闫某某妻子,女,汉族, 1968年6月3日出生,河南#县人。 申诉人对某市某区区人民法院(xxxx)某刑初字第143号刑事判决书不服,特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闫某某合同诈骗案原判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均严重错误,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依法改判被告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认为,某市某区区人民法院(xxxx)某刑初字第143号刑事判决,无论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还是在适用法律方面,都存在着严重错误。尤其重要的是:在原审判决作出之后,被告人被粗暴的剥夺了上诉的法定权利,这个事实是申诉人在判决生效之后通过会见被告人时才得知的。 一、被告人被拘留于某市第一看守所时,有关人员采取非法手段迫使被告人失去自由意志,无法提起上诉,使被告人的上诉权利被粗暴的剥夺,失去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机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9条之,被告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法律赋予了被告人上诉的权利。但是本案中,被告人的上诉权利却被粗暴剥夺,严重侵害了被告人的刑事诉讼权利。 原审判决之后,被告人亲属包括申诉人都不服原审判决,坚决要求上诉,然而在上诉期间,办案人员对申诉人称,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在看守所里直接上诉。另人匪夷所思的是被告人接到判决书后又表示不上诉,而且被告人说要尽早下监,下监狱会舒服些,况且刑期也不长,争取在监狱表现好些,尽可能争取减刑,申诉人由于法律实践限制不能见到被告人,无法了解被告人的情况,加上办案人员的劝诱,于是就相信了。 但是,当申诉人在原审判决生效后到监狱里探望被告人时,问被告人为什么不上诉时,被告人告诉申诉人,自己在接到原审判决后,明确表示不服,要求上诉,但是却被有关人员采取非法的手段对其肉体和精神上予以折磨,使用诸如不让被告人吃饭、喝水、睡觉等手段,迫使被告人放弃上诉的念头,致使

无罪刑事申诉状范例

无罪刑事申诉状范例 无罪刑事申诉状例1 申诉人:刘,男,汉族,年9月生,住平顶山市新华区培新街2号院2号楼6号。 案由:申诉人不服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于年12月31日出的平新法刑判字第99号刑事判决书,提起申诉。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平新法刑判字第99号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申诉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法院认定申诉人犯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原审法院认为申诉人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可是,原审法院在判决书中根本就没有提到凭什么证据来认定。从卷宗材料来看,除了彭的控告材料和对彭的询问笔录提及申诉人犯强奸罪外,没有其他任何能够证明申诉人犯强奸罪的证据。而彭的控诉材料和询问笔录,存在很多不能排除的合理怀疑。 第一、原判决认定:“被告刘以巡逻为名,于年7月5日凌晨1点半左右。。。。。。”实际是申诉人到火车站时间是5日凌晨2点15分,在火车站于卖烟发生争执时间是凌晨3点,离开火车站时间是凌晨3点以后,详见卷宗105页和109页两位铁路民警证言。不知处于什么目的在整个办案中把时间确定为1点半左右?第二、据彭自称是在凌5点多时发生

的事情,当时是夏天天已大亮了,附近有扫大街的环卫工人了,要强奸一个人为什么不在深夜天黑无人而是在天亮有人时才强奸?这个时间不合乎常理;第三、在附近有人的情况下,只要喊一声,就会被发现,从而免遭强奸,彭为什么不呼叫求救?彭明知在申诉人第一次“欲行不轨”的时候,有人出现,申诉人只好罢。那么,这一次,周围也有扫大街的人,不呼叫求救,不合乎常理;第四、彭被强奸之后,为什么还愿意坐申诉人的自行车,让申诉人带其回家?被强奸后,彭没有仇恨,没有悲伤,继续谈话走路,而切送她到家时她仍不愿回去,以天太早家里人没有上班怕挨大为由,要求申诉人继续陪自己,在家附近一个广场逗留,在此期间申诉人继续对其盘问和了解当天是否上班,还继续了解彭的真是情况,而后彭又提出让申诉人送其到同事家,并提出应该走那个路线害怕见到家里人,这些都不合乎常理;第五、彭为什么没有把被强奸的事情告诉自己的同事关义春?凌晨的时候自己的家不愿意回而愿意去同事家,由此可见,彭与同事关义春关系极为密切,到了关义春家没有把自己的被强奸的屈辱经历倾诉出来,也不合常理;第六、彭为什么不保留证明申诉人强奸她的最有力的证据,偏偏一到同事关义春家就把内裤洗了?为成年人非常清楚,保留证据的重要性,悄悄把内裤洗了,这种做法,不合乎常理;既然洗掉内裤,没有“证据”了,就应该为自己不能提供“证据”的行为,承担相应

诈骗举报信

诈骗举报信与流程 上网时被钓鱼网站或APP诈骗了该怎么办呢?本文为您详细分解: 第一章诈骗举报信范本 诈骗举报信 **公安分局: 我是李**,在2019年**月**日在浏览今日头条看资讯 的时候,看到一个**贷款平台的广告,并按照该广告的指引,下截了**APP。 因刚好资金短缺,平台宣称贷款可以秒批,而且利息超低,就想试试在该平台申请贷款,我按照APP的指引进行了 注册,并填写了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码,住址,身份证号 码等,申请贷款**元。 我在APP上填写了相关信息和材料,完成了贷款申请手续,随后APP平台客服人员加了我微信,说我把身份证号码 和金额填写错了,导致贷款资金被冻结,需要上交****元的 保证金到平台解冻,解冻后保证金再退回我的账号。并发送 给我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的信息,声称:“我申请贷款提交 的身份证号码有误,为保障资金安全,对贷款资金进行冻结。”

基于这些情况我当时就完全相信了这个与我联系的APP 客服,转付了他***元的解冻保证金。 后来,我再联系该人员解冻情况时,该客服人员说需要时间,后来就把我拉黑了,我感觉情况不妙,打APP服务电话咨询情况,APP客服人员又说没有这回事。此刻我已明白,我是被他们被骗了。 综上,**APP平台以非法占有我的钱财为目的,以申请贷款获得我的个人信息,又以信息有误,要求支付解冻保 证金的方式,虚构事实,骗取了我***元的资金。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他们的行为属构成诈骗罪。请公安机关依法 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人: 年月日 第二章举报材料 如发现自己被诈骗后,在向公安机关报案时,可提交以下报案材料(以案例示范): 一、举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盗窃罪刑事上诉状量刑过重

盗窃罪刑事上诉状量刑过重 盗窃罪刑事上诉状量刑过重1 上诉人:____,男,xxx年9月14日出生,汉族,________人,初中文化。xxx 年12月31日因涉嫌盗窃被____公安局城区分局取保候审,20xx年5月24日经____城区人民法院决定被逮捕,现羁押于____看守所。 上诉人因盗窃一案,不服____城区人民法院(20xx)城刑初字第29号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20xx)城刑初字第29号刑事判决书; 2、依法改判减轻对上诉人的量刑。 上诉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影响了对上诉人的量刑。 1、上诉人不慎参与的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盗窃的犯罪成员中作用明显有区别,应当分清主从、公正量刑。 在上诉人参与的盗窃犯罪中,犯意的产生者、成员的组织者、犯罪主要工具特别是车辆的准备者都是第一被告人yyy,每次销赃后的赃款保管者都是第二被告人上诉人在盗窃过程中仅仅在开发区那一起他们三人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叫上诉人一起搬动赃物,其余多次上诉人只是为他们开开车门,仅仅起到较小作用,上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明显属于辅助和次要性质,应当依法认定上诉人为从犯,根据《刑

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由于一审判决在主从犯事实上的认定不清,直接导致上诉人这一法定从轻情节在量刑时被忽略,加重了对上诉人的量刑。 2、上诉人接到公安机关的传唤通知,就及时主动到公安机关,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就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盗窃犯罪事实,上诉人的这种情节应当在量刑时得到酌情考虑,一审判决对此没有认可。 3、为了体现上诉人的悔罪态度,上诉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按照司法机关要求随叫随到,并且说服家人积极交纳了罚金5000元,在上诉人参与盗窃金额元的情况下,交纳罚金的表现也应当在量刑时得到体现,一审判决对此体现不够。 二、一审判决对上诉人适用法律不公,量刑畸重,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上诉人犯罪情节,对上诉人可以宣告缓刑,以体现我国刑法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量刑原则。 1、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2、上诉人在犯罪情节上具有从犯法定情节,又有相当于主动归案的表现,且能全额及时交纳罚金,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符合适用缓刑的要求;从上诉人的犯罪过程可以看

合同诈骗案刑事上诉状

合同诈骗案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云南××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住址:昆明市穿金路××号 辩护人:吴黎明,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因不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XX)官刑初字第654号《刑事判决书》中第一项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严重侵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提起上诉,恳请二审法院撤销该项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 一、本案诈骗事实系李××个人行为,上诉人在客观上没有授权、组织或参与李××的诈骗活动,主观上对李××以单位名义虚构“××村省委经济适用房工程”诈骗一事不知情,同时也尽到了应有的合理注意义务。一审法院对本案以下证据的认定过于简单臆断,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1、从“昆明市规划局的证明”和“云南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情况说明”这两份证据就简单否定云南××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XX年6月20日会议纪要的真实性,是不能让人信服的。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虽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应当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招标,参与招

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资本金、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但上诉人负责人听说在此之前的很多开发商拿到经济适用房开发指标却并不都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上诉人负责人也听说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想以集资的形式改善干部职工的住房条件。因此,上诉人负责人认为只要把用地问题解决好,把开发成本估算出来,以较低房价向省委机关干部职工出售房屋,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指标就有可能拿到。这虽然不是法律规定的方式,但上诉人负责人当时认为是现实可行的方法,上诉人负责人至今仍在揣测:现在正卖得火爆的一些经济适用房项目是以哪种方式拿到开发权的? 后来,上诉人董事长何××专门到昆明市城市规划设计院了解到该土地不能变更用途,又因土地产权不清、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及其他原因,云南××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决定放弃办理相关开发手续,停止在××村工程上的工作。为阻止公司职员参与××村工程,特在XX年6月20日召开会议,禁止工作人员参与××村工程的一切活动。 如果公司已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云南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授权,开发行为就会继续下去,就没有必要召开XX年6月20日这样的会议了。因此,不能以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云南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授权,就简单否定XX 年6月20日会议纪要的真实性。

最新版刑事申诉状近亲属(范文)

刑事申诉状近亲属 刑事申诉状近亲属 申诉人:徐XX,男,汉族,xx年8月22日生,农民,文盲,系本案被害人徐XX的父亲,住XX市XX乡XX村XX号,联系电话:137XXXXXXXX。 代理人:肖XX,广东德崇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诉人:徐XX,男,身份证号:5322XXXXXXXXXXXX,住XX市XX路XX号。 系本案被害人徐XX的弟弟,联系电话:137XXXXXXXX。 申诉人:徐XX,男,身份证号:5303XXXXXXXXXXXX,住XX市XX街XX号。 系本案被害人徐XX的哥哥。 申诉人:徐XX,女,身份证号:5303XXXXXXXXXXXX,住XX市XX乡XX村XX号,系被害人徐XX的大姐。 申诉人:徐XX,女,身份证号:5322XXXXXXXXXXXX,住XX市XX路XX号,系被害人徐XX的二姐。 被申诉人:代XX,男,汉族,xx年10月12日生,小学文化,住XX市XX乡XX村XX村XX号,现服刑于云南省第四监狱一监区。 被申诉人代XX入室杀人、抢劫一案,申请人因不服原审

判决,以徐XX的名义已于2012年1月6日提交了正式申诉书和手续。 现因该案同案犯均已归案,申请人也阅取到了原审全部案卷卷宗材料。 全部申请人除坚持上次申诉请求和意见外,现依法提出以下补充申诉请求和意见: 请求事项: 1、再审时依法撤销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曲刑初字第72号刑事判决书,将案件发回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并与代XX同案犯肖X、浦XX并案审理; 2、依法建议检察机关追究代XX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判处被告代XX死刑,并立即执行。 事实和理由 一、代XX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尤其在起诉、第一审程序中,存在诸多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 1、一审公诉机关没有依照刑诉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强制性规定,通知作为被害人近亲属的申请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 也没有按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强制性规定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剥夺和变相剥夺了申请人的诉讼参与权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诉权。

刑事再审申诉状范例

刑事再审申诉状范例 当当事人认为判决结果不满意或者不正确可以进行申诉,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刑事再审范例,供大家参考。 刑事再审申诉状范例1 申诉人:刘xx,男,85岁,汉族,伤残军人,住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文圣11组 越xx,女,79岁,汉族。住址:同上。 刘xx,男,57岁,汉族,工程师住址:同上。 刘xx,女,53岁,汉族,住址同上

被申诉人(单位):原审刑事被吿人.李xx.或(原审法院法官渎职, 徇情枉法) 原审案由:寻衅滋事罪 再审请求事项:依法撤销(xxx3)本刑终字第88号;辽宁省中级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依法撤销本溪市中级法院(xxx4)本立刑监字第00036号;驳回申诉再审书;和(xxx5)辽立刑监字第00031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审纠正错案 申请事由: 原审判决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故意漏判人身伤害赔偿费用(二人住院治疗费,一人重伤残)及房屋被砸毁18年无法居住的扩大

损失等大数额的款项。 原审法官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原审法官采纳证据不合法;、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本案被告李xx聚众夜间突然打砸被害人刘凊山住宅, 并打伤残住宅内二人. 重伤害的犯罪事实,本案被害人至今没有得到依法伸冤. 显系枉法裁判。且不服(xxx5) 辽立刑监字第00031号. 辽宁省高级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 特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厅或审判委员会提出申诉再审。 事实理由如下 根据辽宁省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xxx2) 本刑终字第13号,(经本溪市中级法院审理) 本院认为,原审法院没有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越xx、刘xx、刘xx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或裁定,程序违法。裁定如下;发回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重审。

刑事上诉状(无罪)

刑事上诉状(无罪) 刑事上诉状(无罪) 第1篇:故意伤害罪 上诉人胡____,男,16岁(19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____省____县人,____中学高一学生,住____市____路____号。因故意伤害罪,于20____年4月xx日被拘留,4月22日被逮捕。上诉人因故意伤害一案,不服____区人民法院20____年7月16日(20____)___刑初字第___号刑事判决,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上级人民法院撤销____区人民法院20____年7月16日(20____)___刑初字第___号刑事判决,宣告上诉人无罪。 上诉理由 上诉人认为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的行为不构成伤害罪,而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其理由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从以上刑法的条款来看,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对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而合法行为则不能实行防卫;(2)必须是对实际存在并且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可以实行正当防卫;(3)必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本人实行防卫,而不能对第三者实行;(4)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法律是裁判案件的准绳,以上述法律精神来衡量上诉人的所作所为,得出来的结论只能是上诉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从案件发生过程来看,上诉人既无伤害死者胡___理的动机与目的,又无伤害行为。4月

第六课.公共利益的维护.教案

第六课公共利益的维护 第一节社会组织的公共责任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懂得政府是提供公共利益的最主要且最重要的主体,了解政府提供公共利益的途径和手段;懂得不同的组织和个人承担不同责任。 能力目标:初步学会观察社会、考察社会的方法;学会为他人服务的最基本的方法。 态度、情感、价值观:形成公共服务意识,关注社会公共福利。 教学重点、难点: 了解政府提供公共利益的途径和手段。 教学课时: 2 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政府的力量) 教学环节教学活动设计设计意图

阅读资料,引出主体 1.学生阅读教科书第 45 页社会学家做的实验研究结果,自由交流由故事引发的感想。 2.教师:这块公共草地就好比是社会公共利益。照理说,公共利益应由大家共同来维护,但是如何维护,需要有人来负责,否则就会变成人人负责,但又人人都不负责。社会上有很多组织和个人在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之义务。(请学生交流自己所了解的提供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组织和个人)点出本课的中心思想,故事有趣且寓意深刻,很能反映主题意图。 活动一:政府的力量 1. 教师:在这些所有力量中,政府作为人民授权履行公共管理的责任者,是公共利益最大的提供者和最大的维护力量。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提供政府所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的公共利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政府的存在就在于维护国家的公共利益。像公共教育、医药卫生、社会福利、国家安全等公共利益的提供和维护,只能依靠政府,或者在政府领导下实现。 2.学生列举反映政府在提供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的事例。 如青藏铁路的开通、南水北调工程、西气东输工程、长江三峡水利工程等,如果没有政府投资组织,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无法启动和完成这样重大的项目。

刑事申诉状经典范文

刑事申诉状经典范文 引导语:所谓刑事申诉状,其实是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制作并使用的文书。。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刑事申诉状的经典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郑某明,男。 申诉人因盗窃一案,对某县人民法院(2011)某刑初字第112号刑事判决书不服,依法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1、撤销某县人民法院(2011)某刑初字第112号刑事判决书。 2、判决申诉人无罪。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严重错误,是一起重大冤案,申诉人根本未参与盗窃。 基本事实是:2011年6月14日晚12点,同乡郑某亮在某县某公园睡觉,被巡防员带走调查,随后郑某亮被放出来,打电话要申诉人接他回旅店,申诉人打车去接郑某亮,结果巡防员将两人一起扣押,民警在郑某亮放在旅店的黑包里发现赃物,就认定是共同盗窃。可申诉人根本就不知道郑某亮黑包里是什么东西。民警就开始实施严重的刑讯逼供行为,让申诉人跪地,戴手铐,然后踢足球一样拳打脚踢地暴打,申诉人牙齿碰掉了,痛得头冒大汗,快要昏倒,就咬舌自尽,民警才暂停暴打。此后,不断折磨我,逼迫我签字,为了保命,我只有先签字。送到看守所后,管教发现申诉人多处青紫,牢友也发现申诉人已成残疾。申诉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补充侦查、法院四次庭审过程中,都作无罪辩解,一再强调那些供述是公安人员刑讯逼供,强迫自己签字的,与自己所说的完全不相符。 二、原审认定申诉人犯盗窃罪,完全是一起冤案,申诉人根本未参与盗窃,指控申诉人的证据也不足。具体理由如下: 1、指控我的有罪证据之一是同案犯郑某亮的供述,可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在没有其他目击证人的情况下,仅有郑某亮的口供也不能认定申诉人参与盗窃,而且郑某亮在第四次的庭审中,也改变了供述,

刑事上诉状(诈骗罪)

刑事上诉状(诈骗罪) 上诉状分为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和行政上诉状。下面是一份刑事上诉状(诈骗罪),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周x(曾用名周xx),女,19xx年xx月xx日生,回族,初中文化,住xx市市中区xx街xx号。20XX年3月2日因涉嫌诈骗罪被xx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xx市xx区看守所。 上诉人不服xx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XX)市中刑初字第15号刑事判决书,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撤销原审判决,依法认定上诉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审理查明的事实是错误和歪曲的。

原审认定错误一:20XX年至20XX年,被告人以办理党x、杨x、李x到山东师范大学上学,通过党xx,以交学费、赞助费、花钱请客送礼等接口诈骗党xx及党x、杨x、李xx家现金65400元。该查明歪曲事实真相。 上诉人在与党xx等人交往过程中,并没有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取他们的财务。主观上更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上诉人在办理上述几名学生的事宜时,均是他们主动找到上诉人,要求上诉人为其提供帮助。上诉人并没有虚构事实、夸大自己的能力,诱骗他们找上诉人帮忙。而且上诉人在接受他们的委托后反复、多次往返xx-济南两地,积极主动为他们所托事宜奔波操劳。而且随时将所托事情的进展情况告知他们,并未隐瞒任何真相。在此过程中,上诉人不仅仅耗费了许多时间和精力,而且还动用了自己大量的社会关系,支出了较大数额的费用。上诉人的行为完全是一种受人所托的委托代理行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据此,上诉人在为其办理受托事务时要其垫付相关费用不仅仅合乎情理,也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况且,在接受他们委托之初,上诉人就一再向他们承诺:如果办不成事,就把所收费用退还给他们。在20XX年9月,上诉人还专门为此出具了一份保证书,郑重承诺:如果办不成事就把钱退还给他们。

家属刑事申诉状范文

家属刑事申诉状范文 家属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刘××(被害人死者刘××之兄),男,31岁,汉族,××市人 案由:××市高级人民法院(××)高刑终字第××号判决书对于杀人犯彭××在定罪和量刑上均有失公正,认定的事实亦有出入。 申诉请求:请求终审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从头审理此案。 事实和理由: 1.判决书定彭××为损害致死人命罪是不恰当的。我认为彭应定为故意杀人罪。因为刘×平并未对彭或其他人造成任何人身威胁,彭××没有必要用三棱刮刀来主持“正义”。他如果真是出于“正义”,不是出于故意杀人的动机和目的,在刘××赤手空拳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采取劝阻和以理服人的方法。为什么要选择最要害的部位——心脏,并一刀剌死刘××呢? 2.判决书认定事实有出入。判决书说修建队书记要去医院看病,刘××进行拦截和挑衅,这与事实不符。事实是:我母亲多次去找××镇修建队要求解决工作问题,遭修建队队长袁××毒打。为此,我母亲找到××区委和××法院,但都未作处理,仍叫我母亲找修建队书记。6月19日我母亲找到书记杨××后,又遭到书记的打骂。 然后书记要坐卡车上医院,我母亲拦车不让去,因他打了我母亲,问题还没有解决。可是他们强行把我母亲拉开,把车开走了。我和我母亲也走路去了医院。在这个过程中,我弟弟刘××根源不在场,何来的“拦截”和“挑衅”呢?到了中午餐12点,刘××找我母亲回家吃饭,彭××从仓库里拿出三棱刮刀,一刀剌中刘××的心脏然后穿过马路逃跑了。我弟弟怎么会跟他们“挑衅”?彭××剌死我弟弟并逃跑,为什么判决书对此只字不提? 3.高级法院终审判决书以刑法第134条第2款之规定,判处彭××有斯徒刑七年,实属定性不当,适用法律错误,判刑太轻。本案被告人犯的是故意杀人罪,应按我国刑法第×××条惩处。为此,申诉人请求法院对此案从头复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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