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租用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租用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租用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租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业务部门的租车管理,保障生产施工和安全用车,提高用车和工作效率,特制订租车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车辆租赁。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使用部门根据工程项目的车辆租赁需求,由项目经理提出租车申请,经产品经理审批复核,最后通过产品部门经理审核确认。

第四条用车工程师需将每日的车辆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准确的填报在公司租车管理软件APP中,以便租车管理员录入租车数据。

第五条公司管理员负责对包月车辆月度结算费用进行审计,并生成《整月整包租车费用结算单》。

第六条公司管理员负责对零散用车进行每周费用统计,并提交给第三方公司进行支付。

第七条公司管理员负责核实结算周期内所有产生的租车费用,通知第三方公司开票并提交至公司财务进行支付。

第三章租车标准

第八条工程需要携带一般施工工具和货物的可租用三轮车,需要携带大型机具仪表的可租用皮卡、解放双排或小箱货等车辆,需要携带测试设备进行站点勘察、

单站验证、优化测试或集中进行督导调测站点的可租用小型轿车。

第九条车辆租赁按照租用时长来进行区分,分为临时租车和包月租车两种类别。单月租车辆次累计大于等于22车次的方可按照包月租车形式租用车辆,小于22车次的按照零散车辆租用。

第四章包月租车流程

第十条施工现场在确定需要包月租车时,由项目经理填写《整月整包租车申请单》提交至产品部,产品部依据工程项目的交付量对其进行核准审批,提交至公司管理员。

第十一条公司管理员接收审批通过的《整月整包租车申请单》后,向第三方租车公司发起《整月整包车辆派单》,由第三方租车公司填写完《整月整包车辆派单》反馈。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依据《整月整包车辆派单》中的车辆信息与相应司机联系确认后指派给相应工程师使用该车辆。

第十三条租用车辆到达起始地点后,用车工程师每次用车都需要认真填写《整月整包车辆使用记录表》。每月度租车完成之后需要将该表交给项目经理留存备案。

第十四条由三方公司反馈《整月整包车辆结算单》至公司管理员进行费用结算。公司管理员需对车辆使用数量、行驶里程数及金额进行审计确认。确认无误后通知第三方公司开具发票。收到发票之后提交至公司财务进行付款。

第五章临时租车流程

第十五条零散用车需要项目经理在综合办公系统的租车管理中进行申请,正确选择租车用途及实际租车所对应的工程号和工程名称,认真填写计划使用车次和预计费用,详细备注如何使用租赁车辆来完成具体的相关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用车工程师依据公司备案车辆信息,按照项目经理安排的施工任务进行车辆使用。车辆使用出发前用车工程师使用本人的账号信息启用租车管理软件APP,记录车辆基本信息,并上传起始公里数进行订单创建。车辆使用结束后用车工程师正确填报日租费、加油费等,并详细录入完成站点情况和上传结束公里数进行订单结束。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依据工程师实际使用的车辆APP订单号,在综合办公系统中完成相应的信息录入。综合办公系统中可填报3日内的租车信息。

第十八条车辆租赁过程中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实际用车工程师直接进行个人票据报销。费用申报科目为综合办公系统-->交通费-->交通工具-->其它。

第十九条由第三方公司反馈月度零散用车信息至公司管理员进行费用结算。公司管理员需对车辆使用数量、行驶里程数及金额进行审计确认。确认无误后通知第三方公司开具发票。收到发票之后提交至公司财务进行付款。

第六章租车安全

第二十条租车安全管理规定:

(一)用车前工程师需督促驾驶员检查车辆安全状态,检查各项证件资照及灭火器、警示标的配备,不得驾驶“带病车”上路,行车要做到“人不合格不上车,车不合格不上路”。

(二)用车前工程师需对驾驶员进行口头安全技术交底,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

法规,不得开车接打电话、不得酒后驾驶、不得超速行驶,不得强行超车,行车要注意保持安全间距,做到“礼让三先”,不开斗气车、英雄车。

(三)用车前工程师需督促司机系好安全带,原则上用车工程师不得坐在车内副驾驶位置,不论用车工程师坐在车内任何位置,均必须系好安全带。

(四)恶劣天气或环境原则上不得租车作业,例如出现较大的雨、雪、雾、塌方、泥石流滑坡等,尤其不得在极端恶劣天气租用车辆进入山区或危险地段作业。

(五)严防疲劳驾驶,连续行车3小时以上至少要求司机休息20分钟;因工作需要需晚上连夜进行租车作业的,必须更换司机;租用车辆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个小时,特殊情况超过10个小时的,第二天不得再次租用该车辆司机,避免司机连续疲劳驾驶发生安全风险。

(六)租用车辆不得公车私用,用车过程中不得随意搭载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货物。

(七)租车过程中如果发现租用车辆性能较差,经常发生故障或者司机存在野蛮驾驶行为的(例如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佩戴安全带,经常违反交通规则,态度较差的),工程师应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对租用车辆坚决进行退租处理。

(八)项目组需至少以月度为单位对零散车辆司机及用车工程师进行行车安全培训教育,观看行车安全案例视频,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输出签到表、会议照片及会议录音,同时至少以月度为单位开展对租用车辆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剔除不合格车辆及司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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