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养猪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标准养猪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标准养猪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标准养猪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采购、使用管理

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2、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时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

3、疫苗等生物制剂符合“兽医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要求,并按规定运输、保管和使用。

4、对入库的所有疫苗要及时检查验收并填写入库记录,发现疫苗情况异常立即报告。检查验收项目包括:疫苗名称、外观、供应商名称、运输保温或冷藏措施、批号、有效期、数量、规格和保存条件等。

5、所有疫苗必须按说明书要求的保存条件分类保存。

6、每周检查一次疫苗的库存情况,疫苗等兽用生物制品出库应进行质量检查,遵循“先进先出”和按批号,先生产先使用的原则使用并填写出库使用记录。

7、每天上下午对冰箱等储存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温度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对相关设备进行养护,确保疫苗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8、发现停电或设备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同时考虑长期停电的补救措施。停电后对所有存放冻干生物制品的冰箱和存放油乳剂灭活苗的冷藏柜的门不得开启,若停电时间达12--24小时,要放置冰块进行降温、保温;停电24小时以上或储藏设备出现异常时,所有疫苗等生物制品要设法转移到其他冰箱和冷藏柜中保存。

9、对废弃库存疫苗必须无害化处理(焚烧、高压灭菌、煮沸灭菌等)。

10、无关人员严禁开启冰箱等疫苗储存设备,疫苗储存设备中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11、杜绝使用、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驰药。

12、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

13、坚持科学用药,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14、严格遵守药物安全使用规定和休药期规定。

15、建立并保存全部购药、用药记录。

16、禁止使用人用药物和兽用药物原粉。

17、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兽药制度休药期制度动物养殖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动物养殖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时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所用兽药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三、疫苗等生物制剂符合“兽医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要求,并按规定运输、保管和使用。 四、杜绝使用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驰药。 五、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 六、坚持科学用药,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七、严格遵守药物安全使用规定和休药期规定。 八、建立并保存全部购药、用药记录。 九、禁止使用人用药物和兽用药物原粉。 十、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动物养殖场兽用药品休药期制度 一、兽药保管员在新购药品时,依据发票查清件数,根据产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如有过期药品及时销毁。 二、各车间取药必须凭处方取药,由兽医、防疫员开处方,主管兽医签字方可取药,所有处方药司药员必须凭执业兽医师签字发药。 三、生物制品,如疫苗、血清、类毒素等必须严格执行冷链制度,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必须用保温箱装取,并做到随用随取。 四、使用饲料添加剂,应具有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正规企业生产的,并具有产品批准文号。 五、不得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兽用原料药,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违禁药物。

六、配合饲料中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含量符合GB13078规定。 七、严禁使用国家《无公害食品、生猪生产使用准则》规定中的禁用品。 八、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60kg以上生猪使用了有休药期的兽药必须作好记录并单独饲养,达到休药期之后方可出售,产蛋期的禽类,产乳期的乳用药物、使用兽药,必须严格执行弃蛋期和弃乳期,并作好记录。

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一、管理 1、所需兽药必须从合法的供货单位采购,所须兽药必须是通过GMP认证厂家生产的,并依法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 3、兽药要分类陈列,类别标签要准确,字迹清楚; 4、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5、不购进和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 6、有专人管理,出库、入库要有准确详尽的登记,每月清账一次,账物要相符; 8、超过有效期、变质的药品按规定处理 二、使用 1、所用兽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药生物制品质量标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 4、严禁滥用、乱用抗生素类药物; 5、禁止使有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等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 6、处理好兽药使用后的注射用具、药瓶等废弃物,防止二次感染。 一、为了规范使用兽药、器械及生物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减少药物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三、建立用药申报制度

2、除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采购药械,如特殊情况必须经 公司分管经理批准。 五、领取生物药品,如疫苗、血清、类毒素等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必须用保温箱装取,否则司药员不予领给。 六、所有器械根据生产单元造册,落实到人,药房对车间,必须以旧换新。各车间必须设有用药登记本,由使用兽医、防疫员填写,兽医主管及时核对药品领取和使用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兽医、防疫员对每一批新药,新疫苗,用前要做小范围试验,并对生产技术管理部书面上报试验结果,无异常方可大范围使用。 对每次防疫一定做好以下记录: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准文号, 使用猪只的阶段、头数、反应情况等,出现异常及时停止使用,报 技术管理部,如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由使用者负责。 九、兽药的使用依照上海市《规模化养猪场生产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十、严禁使用国家《无公害食品、生猪生产使用准则》规定中的禁用药品,严格执行允许使用药品休药期,由兽医主管负责落实, 如造成危害,由场长和主管兽医负责解释并承担责任。 十一、以上各项必须严格执行。 所用兽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药生物制品质量标准》《饲料药 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 1、为了规范使用兽药、器械及生物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减 少药物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2、保管员在新购药品、器械时,依据发票查清件数,根据产品 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如有近期药品及时通知技术部,过期药品报财 务注销。 3、建立用药申报制度各生产区兽医主管到总药房取药,常规药 品由总药房做计划,由公司采购。专项疫苗、贵重药品、特殊药械

养猪场规章制度

养猪场规章制度 一、员工守则及奖罚条例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受奖励: 1.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提合理化建议,主动协助领导搞好工作者。 2.在特定环境中见义勇为者,敢于揭发坏人坏事者。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操作水平较高者 4.认真执行猪场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者. 5.胜任本职工作,生产成绩特别显著,贡献很大者。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受罚(警告、罚款、开除) 1、违反劳动纪律者。 2、违反操作规程者。 3、出现责任事故、造成损失者。 4、不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者。 5、挑拨离间、无理取闹、搞分裂者。 6、对坏人坏事知情不报者,见危不救、袖手旁观者。 7、以权谋私、化公为私者 8、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收取回佣及厚礼者。 9、盗窃、赌博者。 10、语言行为粗暴及欺骗者。 二、员工休请假考勤制度

(一)休假制度 1、员工每月休假4天,正常情况不得超休。 2、正常休假由组长、生产线主管逐级批准,安排轮休。 3、有薪假:婚假7天,丧假(直系亲属)5天,产假45天,人流休假6天,上环休假3天,下环休假1天,女结扎休假13天,男结扎休假5天。 4、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可领取加班补贴。 5、休假天数积存多的由生产线主管、场长安排补休,省内可积休8天,跨省12天。 (二)请假制度 1.除正常休假,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病假等例外。 2.请假需写《员工请假单》,层层报批,否则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薪2天,连续旷工5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请假期间无工资,因公负伤者可报公司批准,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4.生产线员工请假4天以上者由主管批准,7天以上者须由场长批准。 (三)考勤制度 1、生产线员工由生产线主管负责考勤,生产线主管、后勤人员由场长负责考勤,月底上报。 2、员工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2次扣1天工资。

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范本精选

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范本精选 公司兽药销售工作必须遵守《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公司凡与兽药相关的部门、岗位 必须严格遵守兽药销售管理制度。 1、兽用生物制品销售要由销售内勤根据业务员订货单微机打印 三联销售出库凭证。销售出库凭证要载明兽用生物制品商品名、通 用名、批号、规格、生产单位、购货单位、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销售内勤电脑保存销售信息,并将第一联交会计与业务员对账。 2、业务员凭销售出库凭证到仓库提货。库管员要遵循先进先出 的原则按批号和有效期先后给予出库。并留存销售出库凭证第三联 作为出库和记录。业务员在出库凭证上签字。 3、出库时库管员和质量检验管理员要对出库产品质量进行逐一 检验。有外观破损超期或其它任何质量问题的一律不准出库销售。 4、零盒或零支药品要分类,按运输保管要求打包。兽用生物制 品必须装疫苗保温周转箱加冰袋或冰瓶密封避光运输,并建立记录。 5、兽用生物制品送到客户处要现场按销售出库凭证一一点验, 核实产品数量及相关信息。并将销售出库单第二联交客户作为购货 凭证备查。业务员要把生物制品放到客户指定的保存仓库内摆放整齐。 6、业务员送货必须结算现款,不得赊销。 7、业务员送货回公司当天或第二天必须与财务部会记核对销售帐,并交回货款。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使用兽用生物制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开办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必须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列项目计划。开办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的“三资企业”必须在确定意向之前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批准后,方可确定意向。 第四条现有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MP)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改方案并尽快实施,对确无条件进行改造的兽用生物制品厂要逐步转向生产其他产品,逾期达不到GMP要求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农业部将明令其停止生产兽用生物制品。 第五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应加强和健全质量检验监督检查,配备必需的检验设备和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从事生产和检验,严禁出售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监察室(质检室)主任具有质量否决权。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兽医科研、教学及其他单位研究兽用新生物制品。兽用新生物制品的研究、中试及区域试验,必须严格遵守《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严禁未经试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用“中试”产品进行扩大区域试验。 第七条提倡和鼓励研究单位通过有偿转让、有偿服务或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与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横向联合。 第八条农业科研、科学单位生产兽用生物制品必须遵守《生物制品生产车间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单位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试产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批准文号一律由农业部畜牧兽医司核发,严禁生产和销售无批准文号产品。 严禁不符合《生物制品生产车间管理办法》规定的任何单位生产兽用生物制品。 第九条“三资企业”的产品批准文号由农业部畜牧兽医司核发。

兽药采购管理制度

兽药采购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兽药采购管理制度,以规范本公司兽药采购的管理。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兽药采购计划的制度与管理。 3、责任:采购员、质量管理负责人、企业负责人、 4、内容: (1)、兽药采购人员应收集兽药质量信息和市场动态信息,制定兽药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采购。 (2)、兽药购进必须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合同法》及《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购进。 (3)、兽药必须从具有法定资格的合法企业购进,供货方应该有《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与证照内容一致。 (4)、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应进行审核,要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程序办理审批事项。 (5)、进口兽药应有中文说明书和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进口兽药注册证》、《进口兽药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包装和标签必须使用中文注明兽药名称。只要成分及注册成品,且符合储运要求。 (6)、购进兽药时应与供货方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并有合法的票据。质量条款应包括兽药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兽药包装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兽药销售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兽药销售管理制度,规定和规范本公司经营兽药的销售工作。 2、范围:本公司经营兽药的销售。 3、责任:销售人员、质量管理员等。 4、内容: (1)、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兽药。 (2)、兽药经营城市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兽药经营许可证》,并按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3)、兽药销售人员应熟悉所售兽药的性能、规格以及国家的相关规定,能够正确介绍兽药的性能、用途、用法、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夸人和误导消费者。 (4)、严格执行“先产先销”、“近期先销”、“按批号出库”的兽药销售原则。 (5)、兽药经营企业及其人员离开经营场所流动推销兽药,应有销售合同或供货凭证。(6)、处方兽药销售要执行兽医审核、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且认真填写处方药销售记录,留存处方签字复印件。 (7)、销售兽药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销售记录,做以票、账、货相符。 (8)、注意收集本公司售出兽药的不良反应情况,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应按规定上报质量管理部门,执行《兽药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

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人员着装管理和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个人卫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 理发;勤换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做到个人卫生整洁。 二、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要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三、库房管理人员进出冷库要注意穿防护服装,做好个人防护。 四、每年对直接接触兽用生物制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可能污染兽用生物制品的疾病的人员应当调离直接接触兽用生物制品的岗位。 第二条兽用生物制品出入库核对制度 一、兽用生物制品入库时,首先由质量管理员进行质量核对,质量合格后由库 房保管员进行实物核对,出库时由库房保管员进行核对; 二、质量管理员进行质量核对,逐批、逐品种核对生产单位、批准文号、标签、说明书、中国兽用生物制品监查所的批签发证明、包装质量、生产批号、出厂日期和有效期,填写《兽用生物制品验收记录》,对具有特定管理要求的兽用生物制品,要核对有关证明和文件。不符合规定的兽用生物制品不得入库或者出库; 三、库房保管员进行实物核对,首先按生产单位提供的随货同行单内容进行核对,然后按购进记录要求记录的内容对购入的每一批兽用生物制品都要进行逐批检查验收,填写《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单位购进记录》; 四、库房保管员进行出库核对时,要按出库单和销售记录要求记录的内容,对售出的兽用生物制品进行逐项检查、核对,并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兽用生物制 品经营单位销售记录》; 五、做好真实、准确、完整的检查验收核对记录,记录至少保存至兽用生物制

品有效期后二年。 第三条兽用生物制品订购制度 一、严格按《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全省动物防疫所需的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用兽用生物制品,全部由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订 购,省、市、县、乡逐级供应; 二、订购国内兽用生物制品应当为中国合法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并 依法取得产品批准文号、具有批签发证明的兽用生物制品; 三、订购的进口兽用生物制品应当为国外企业依法在国内设立的销售机构或者依法委托的国内代理机构销售的合法产品,并取得进口产品注册证书的合法产品; 四、单位定购的兽用生物制品应保存生产单位的供货凭证,建立真实、完整的 采购记录; 五、采购记录应当载明兽用生物制品通用名称、批准文号、批号、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入数量、购入日期、经手人或者负责人以及国务院兽 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退回和不合格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一、退回兽用生物制品产品管理规定 1、质量负责人会同仓库管理人员对退回兽用生物制品按兽用生物制品验收制度 进行逐批验收; 2、退回兽用生物制品应先存放于待验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移入合格品区; 3、怀疑兽用生物制品产品有内在质量问题时,应将退回兽用生物制品送有关部 门检验; 4、不合格的退回兽用生物制品产品按不合格兽用生物制品处理规定处理。 二、不合格兽用生物制品管理规定

养猪场的规章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养猪场的规章制度 篇一:规模化猪场各项管理制度 瑞金市鑫隆养猪场 规模化猪场各项管理制度 一、场长工作职责 1、负责猪场的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及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4、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落实和完成猪场(公司)各项任务; 5、负责监控本场的生产情况,员工工作情况和卫生防疫,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6、负责编排全场的经营生产计划,物资需求计划; 7、负责全场的生产报表,并督促做好月结工作、周上报工作; 8、做好全场员工的思想工作,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

态,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向上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9、负责全场直接成本费用的监控与管理; 10、负责落实和完成公司下达的全场经济指标; 11、直接管辖生产线主管,通过生产线主管管理生产线员工; 12、负责全场生产线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每周或每月主持召开生产例会。 二、生产线主管工作职责 1、负责生产线日常工作;协助场长做好其他工作; 2、负责执行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卫生防疫制度和有关生产线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生产线报表工作,随时做好统计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4、负责猪病防治及免疫注射工作; 5、负责生产线饲料、药物等直接成本费用的监控与管理; 6、负责落实和完成场长下达的各项任务; 7、直接管辖组长,通过组长管理员工。 三、组长工作职责 1、配种妊娠舍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严格按《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每周工作日程进行生产。及时反映本组中出现的生产和工作问题。负责整理和统计本组的生产日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审批制度(精)

黑龙江省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审批制度 一、审批事项 兽用生物制品(非强制性)经营许可。 二、法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与所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贮存、运输条件; (三)具有与所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办公用房; (四)具有与所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药学或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四、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一)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申请报告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审批表》(审批表可从黑龙江省畜牧兽医信息网中下载)各1份; (二)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质量管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三)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学历和技术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四)从事销售兽用生物制品的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和技术职务(复印件)等相关资料1份; (五)管理制度文本: (1质量管理目标; (2各组织机构、岗位和人员的职责; (3对供货单位和采购兽用生物制品的质量评估体系; (4兽用生物制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储存、出库、销售、陈列等环节的管理; (5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 (6兽用生物制品不良反应报告等质量信息的管理; (7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 (8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 (9有关记录、档案和凭证的管理; (10质量管理方面教育、培训、考核的管理。 (六)经营企业管理记录文本: (1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2控制温度、湿度的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洁、运行状态的记录; (3兽用生物制品采购、验收、入库、陈列、储存、运输、销售、出库等记录; (4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投诉、质量纠纷、质量事故、不良反应等情况的记录;

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兽药经营秩序,确保兽药真实、可追溯,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便于追查质量源头,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依据:部、省、市等关于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有关规定。 3、适用范围:兽药的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4、责任: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采购员、营业员、保管员等。 5、内容: 5.1、公司全面实施兽药经营追溯管理工作,推进兽药经营进存销信息管理,实现兽药生产、经营、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 5.2、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二维码识读设备,对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品,实行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和信息管理。并适时传送相关数据,实现兽药追溯的全程、闭合运行。 5.3、采购人员只能采购有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的兽药,并保证包材上的兽药二维码标识真实、清晰、准确,正确识别。 5.4、质量验收员对购进的兽药进行全面检查与验收,对无追溯码、不能正确识别、和识别内容与标识有差异的产品,立即通知采购人员和质量管理员处理,一律不得入库销售。 5.5、保管员对兽药进行入库、出库追溯码识别、登记管理。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并通知采集数据信息。对无码、不能正确识别、不完整、和识别内容与标识有差异的产品,立即放不合格处,一律不得销售。保管员只能对追溯码符合规定的兽药发货出库。 5.6、对经营的兽药,质管、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等岗位的人员应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伪造、冒用、重复使用监管码的,或发现监管码信息与兽药包装上实际信息不符合的,应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经质量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由质管部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当地畜牧兽医监督管理部门。 5.7、对不遵守本规定、失职等致使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采购、入库和销售的,对责任人按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a

养猪场管理制度

养猪场管理制度 一、员工守则及奖罚条例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受奖励: 、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提合理1 化建议,主动协助领导搞好工作者。、在特定环境中见义勇为者,敢2 于揭发坏人坏事者。、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操作水平3 较高者、认真执行猪场各项规章制度,4

遵守劳动纪律者。、胜任本职工作,生产成绩特别5 显著,贡献很大者。(警告、符合下列条件者受罚(二)罚款、开除)、违反劳动纪律者。1 2、违反操作规程者。 3、出现责任事故、造成损失者。 4、不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者。 5、挑拨离间、无理取闹、搞分裂者。 6、对坏人坏事知情不报者,见危不救、袖手旁观者。 7、以权谋私、化公为私者 8、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收取回佣及厚礼者。

9、盗窃、赌博者。 10、语言行为粗暴及欺骗者。 二、员工休请假考勤制度 (一)休假制度 1、员工每月休假4天,正常情况不得超休。 2、正常休假由组长、生产线主管逐级批准,安排轮休。 3、有薪假:婚假7天,丧假(直系亲属)5天,产假45天,人流休假6天,上环休假3天,下环休假1天,女天。5天,男结扎休假13结扎休假. 4、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可领取加班补贴。

5、休假天数积存多的由生产线主管、场长安排补休,省内可积休8天,跨省12天。 (二)请假制度 1.除正常休假,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病假等例外。 3.员工请假期间无工资,因公负伤者可报公司批准,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4.生产线员工请假4天以上者由 主管批准,7天以上者须由场长批准。 (三)考勤制度 1、生产线员工由生产线主管负责考勤,生产线主管、后勤人员由场长负责考勤,月底上报。 2、员工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使用兽药、器械及生物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减少药物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管员在新购药品、器械时,依据发票查清件数,根据产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如有近期药品及时通知技术部,过期药品报财务注销。 三、建立用药申报制度 1、各生产区兽医主管到总药房取药,常规药品由总药房做计划,由公司采购。专项疫苗、贵重药品、特殊药械等报公司技术部安排采购,如不能采购,必须在3天内反馈给猪场技术管理部说明情况。 2、除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采购药械,如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分管经理批准。 四、各车间取药必须凭处方取药,由兽医、防疫员开处方,主管兽医签字方可取药,饲养员一律不准随便取药,司药员必须监督执行。 五、领取生物药品,如疫苗、血清、类毒素等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必须用保温箱装取,否则司药员不予领给。 六、所有器械根据生产单元造册,落实到人,药房对车间,必须以旧换新。各车间必须设有用药登记本,由使用兽医、防疫员填写,兽医主管及时核对药品领取和使用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对一些特殊药品、疫苗空瓶或受污染物品、场地,查清数量,依据要求派专人消毁和无害化处理。 八、兽医、防疫员对每一批新药,新疫苗,用前要做小范围试验,并对生产技术管理部书面上报试验结果,无异常方可大范围使用。对每次防疫一定做好以下记录: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准文号,使用猪只的阶段、头数、反应情况等,出现异常及时停止使用,报技术管理部,如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由使用者负责。 九、兽药的使用依照上海市《规模化养猪场生产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十、严禁使用国家《无公害食品、生猪生产使用准则》规定中的禁用药品,严格执行允许使用药品休药期,由兽医主管负责落实,如造成危害,由场长和主管兽医负责解释并承担责任。 十一、以上各项必须严格执行。

养猪场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doc

养猪场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1、负责猪场的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及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4、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落实和完成猪场(公司)各项任务;

5、负责监控本场的生产情况,员工工作情况和卫生防疫,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6、负责编排全场的经营生产计划,物资需求计划; 7、负责全场的生产报表,并督促做好月结工作、周上报工作; 8、做好全场员工的思想工作,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向上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9、负责全场直接成本费用的监控与管理; 10、负责落实和完成公司下达的全场经济指标; 11、直接管辖生产线主管,通过生产线主管管理生产线员工; 12、负责全场生产线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每周或每月主持召开生产例会。

二、生产线主管工作职责 1、负责生产线日常工作;协助场长做好其他工作; 2、负责执行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卫生防疫制度和有关生产线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生产线报表工作,随时做好统计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4、负责猪病防治及免疫注射工作; 5、负责生产线饲料、药物等直接成本费用的监控与管理; 6、负责落实和完成场长下达的各项任务; 7、直接管辖组长,通过组长管理员工。

三、组长工作职责 1、配种妊娠舍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严格按《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每周工作日程进行生产。及时反映本组中出现的生产和工作问题。负责整理和统计本组的生产日报表和周报表。本组人员休息替班。负责本组定期全面消毒,清洁绿化工作。负责本组饲料、药品、工具的使用计划与领取及盘点工作。服从生产线主管的领导,完成生产线主管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负责本生产线配种工作,保证生产线按生产流程运行。负责本组种猪转群,调整工作。负责本组公猪、后备猪、空怀猪、妊娠猪的预防注射工作。 2、分娩保育舍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严格按《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每周工作日程进行生产。及时反映本组中出现的生产和工作问题。负责整理和统计本组的生产日报表和周报表。本组人员休息替班。负责本组定期全面消毒,清洁绿化工作。负责本组饲料、药品、工具的使用计划与领取及盘点工作。服从生产线主管的领导,完成生产线主管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负责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所用兽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药生物制品质量标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 1、为了规范使用兽药、器械及生物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减少药物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2、保管员在新购药品、器械时,依据发票查清件数,根据产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如有近期药品及时通知技术部,过期药品报财务注销。 3、建立用药申报制度各生产区兽医主管到总药房取药,常规药品由总药房做计划,由公司采购。专项疫苗、贵重药品、特殊药械等报公司技术部安排采购,如不能采购,必须在3天内反馈给牛场技术管理部说明情况。 4、除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采购药械,如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分管经理批准。 5、取药必须凭处方取药,由兽医、防疫员开处方,主管兽医签字方可取药,饲养员一律不准随便取药,司药员必须监督执行 6、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厩舍和器具进行消毒。 7.允许在临床兽医的指导下使用钙﹑磷﹑硒﹑钾等补充药﹑微生态制剂﹑体液补充药﹑电解质﹑抗贫血药﹑维生素类药﹑止血药﹑收敛药和助消化药等。 8、兽医、防疫员对每一批新药,新疫苗,用前要做小范围试验,并对生产技术管理部书面上报试验结果,无异常方可大范围使用。对每

次防疫一定做好以下记录: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准文号,使用阶段、头数、反应情况等,出现异常及时停止使用,报技术管理部,如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由使用者负责。 9、所有器械根据生产单元造册,落实到人,药房对车间,必须以旧换新。各车间必须设有用药登记本,由使用兽医、防疫员填写,兽医主管及时核对药品领取和使用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药﹑平喘药﹑抗胆碱﹑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和解热镇痛药。 11、对一些特殊药品、疫苗空瓶或受污染物品、场地,查清数量,依据要求派专人消毁和无害化处理。 12.建立并保存免疫程序记录,全部用傲激烈,给药途径﹑给药剂量﹑疗程﹑治疗时间,预防或生长混饲给药记录,建立并遵守用药停药期。 13、禁止使用麻醉药﹑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弛药。 14、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兽药。 15、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16、严格执行禁限用兽药管理、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管理培训考试题(附答案)

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管理培训考试题(附答案)姓名:得分: 一、不定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5分) 1、质量管理部门应履行生产全过程的(AB )职责。 A、质量管理 B、检验 C、监督 D、控制 2、GMP中规定的自检是指 C 。 A、产品质量的检查 B、生产过程的验证 C、企业内部的质量审核 D、产品质量的验证 3、公司哪些人员必须进行GMP培训?(ABC ) A.各级管理人员. B.质量检验人员 C.生产操作人员(包括维修、清洁人员) D.炊事员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兽药的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使用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的法规是( B )。 A、《动物防疫法》 B、《兽药管理条例》 C、《湖北省兽药管理实施办法》 5、新建、改扩建和复验企业应当在《兽药GMP证书》有效期满(B)前提交申请。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6、兽药GMP证书申请中,申请资料不存在严重缺陷但需补充资料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在( C )工作日内补充有关资料,逾期未补充的,驳回申请。 A、10个 B、15个 C、20个 D、30个 7、兽药监管的主要方式有:(ABCD ) A、GMP检查验收 B、兽药监督检验 C、飞行检查 D、驻厂监督 8、产品包装盒上应注明(BC )。 A、生产日期 B、生产批号 C、有效期至 D、以上都是 9、关于产品说明书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D )。 A、应注明兽用标识及兽药名称 B、应说明其接种对象 C、应标明主要成分、含量及有效期 D、产品名称可以用企业宣传名 10、批签发报告中,必须有生产企业的( ABC )签字,缺一不可。 A、质管部负责人 B、企业质量负责人 C、企业总经理 D、生产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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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场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及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4、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落实和完成猪场(公司)各项任务; 5、负责监控本场的生产情况,员工工作情况和卫生防疫,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6、负责编排全场的经营生产计划,物资需求计划; 7、负责全场的生产报表,并督促做好月结工作、周上报工作; 8、做好全场员工的思想工作,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向上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9、负责全场直接成本费用的监控与管理; 10、负责落实和完成公司下达的全场经济指标; 11、直接管辖生产线主管,通过生产线主管管理生产线员工; 12、负责全场生产线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每周或每月主持召开生产例会。 二、生产线主管工作职责 1、负责生产线日常工作;协助场长做好其他工作; 2、负责执行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卫生防疫制度和有关生产线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生产线报表工作,随时做好统计分析,以便及时发

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4、负责猪病防治及免疫注射工作; 5、负责生产线饲料、药物等直接成本费用的监控与管理; 6、负责落实和完成场长下达的各项任务; 7、直接管辖组长,通过组长管-理-员工。 三、组长工作职责 1、配种妊娠舍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严格按《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每周工作日程进行生产。及时反映本组中出现的生产和工作问题。负责整理和统计本组的生产日报表和周报表。本组人员休息替班。负责本组定期全面消毒,清洁绿化工作。负责本组饲料、药品、工具的使用计划与领取及盘点工作。服从生产线主管的领导,完成生产线主管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负责本生产线配种工作,保证生产线按生产流程运行。负责本组种猪转群,调整工作。负责本组公猪、后备猪、空怀猪、妊娠猪的预

猪场的生物安全措施

猪场的生物安全措施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猪场生物安全措施 良好的生物安全措施是猪场取得好的经济效益的保证,因此应视其为猪场的首要工作。 对一头猪的健康影响最大的是另一头猪。 传染病发生的三个方面: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动物 一.减少和消灭传染源 1.猪场禁止从外地购买猪肉以及相关的猪肉制品(如:火腿,香肠,熏肉等); 2.不得从不明健康状况的猪场购买种猪,商品猪; 3.病猪应及时隔离,及时治疗,死猪应焚烧或深埋; 4.弱毒苗不得随意丢弃,必须要用火烧或灭活处理; 5.应鼓励3KM之内的养猪场实行与本场相同的免疫程序; 6.保育室应建在上风口,化粪池及死猪处理坑应放在远离猪舍的下风口;7.饲料走道与运粪道要分开; 二.切断传播途径 1.人员 1)所有的外出人员必须隔离2天后才能进入猪场; 2)参加养猪会议,访问屠宰场,集贸市场的人员必须隔离3天; 3)凡是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彻底淋浴,彻底更衣后方可进入; 4)尽量减少参观人员; 5)进入各个生产区必须有脚浴盆;

6)访问时应该先看保育室,再看产房,配种,最后看育肥室; 7)各个区之间不能随意走动; 8)猪场内的所有走道,淋浴房每周消毒一次(3%火碱); 2.车辆 1)外地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 2)饲料车在进入生产区之前就应进行清洗消毒; 3.工具 1)所有内部使用的工具必须经熏蒸消毒后方可带入; 2)给猪打针的针头必须每猪一个针头; 3)各个区的工具应单独使用,不能窜用; 4)猪舍内采用全进全出的制度,每栋必须经充分冲洗,彻底消毒干燥后方可进猪; 4.其它动物及昆虫 1)猪场内不得养狗,猫及其它的宠物; 2)猪场内不得养任何其它的家畜家禽; 3)猪场内应定时除蚊,蝇老鼠; 5.饲料 1)选择合适的饲料厂,其原料不能含有严重的污染源; 2)谨慎使用动物制品(如:肉骨粉,) 3)所购饲料必须先放仓库中干燥消毒一周后方可使用; 三.降低动物的易感性 1.进行适当的免疫接种,定期进行免疫检测(口蹄疫,猪瘟,伪狂犬);

养猪场管理制度

养猪场管理制度(一) 一、场长工作职责 1、负责猪场的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及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4、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落实和完成猪场(公司)各项任务; 5、负责监控本场的生产情况,员工工作情况和卫生防疫,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6、负责编排全场的经营生产计划,物资需求计划; 7、负责全场的生产报表,并督促做好月结工作、周上报工作; 8、做好全场员工的思想工作,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向上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9、负责全场直接成本费用的监控与管理; 10、负责落实和完成公司下达的全场经济指标; 11、直接管辖生产线主管,通过生产线主管管理生产线员工; 12、负责全场生产线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每周或每月主持召开生产例会。 二、生产线主管工作职责 1、负责生产线日常工作;协助场长做好其他工作; 2、负责执行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卫生防疫制度和有关生产线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生产线报表工作,随时做好统计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4、负责猪病防治及免疫注射工作; 5、负责生产线饲料、药物等直接成本费用的监控与管理; 6、负责落实和完成场长下达的各项任务; 7、直接管辖组长,通过组长管理员工。 三、组长工作职责 1、配种妊娠舍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严格按《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每周工作日程进行生产。及时反映本组中出现的生产和工作问题。负责整理和统计本组的生产日报表和周报表。本组人员休息替班。负责本组定期全面消毒,清洁绿化工作。负责本组饲料、药品、工具的使用计划与领取及盘点工作。服从生产线主管的领导,完成生产线主管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负责本生产线配种工作,保证生产线按生产流程运行。负责本组种猪转群,调整工作。负责本组公猪、后备猪、空怀猪、妊娠猪的预防注射工作。 2、分娩保育舍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严格按《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每周工作日程进行生产。及时反映本组中出现的生产和工作问题。负责整理和统计本组的生产日报表

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章制度

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兽药经营秩序,确保兽药真实、可追溯,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便于追查质量源头,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依据:部、省、市等关于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有关规定。 3、适用范围:兽药的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4、责任: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采购员、营业员、保管员等。 5、内容: 5.1、公司全面实施兽药经营追溯管理工作,推进兽药经营进存销信息管理,实现兽药生产、经营、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 5.2、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二维码识读设备,对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品,实行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和信息管理。并适时传送相关数据,实现兽药追溯的全程、闭合运行。 5.3、采购人员只能采购有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的兽药,并保证包材上的兽药二维码标识真实、清晰、准确,正确识别。 5.4、质量验收员对购进的兽药进行全面检查与验收,对无追溯码、不能正确识别、和识别内容与标识有差异的产品,立即通知采购人员和质量管理员处理,一律不得入库销售。 5.5、保管员对兽药进行入库、出库追溯码识别、登记管理。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并通知采集数据信息。对无码、不能正确识别、不完整、和识别内容与标识有差异的产品,立即放不合格处,一律不得销售。保管员只能对追溯码符合规定的兽药发货出库。 5.6、对经营的兽药,质管、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等岗位的人员应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伪造、冒用、重复使用监管码的,或发现监管码信息与兽药包装上实际信息不符合的,应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经质量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由质管部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当地畜牧兽医监督管理部门。 5.7、对不遵守本规定、失职等致使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采购、入库和销售的,对责任人按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1页脚内容

生猪养殖生物安全管理办法

生猪养殖生物安全管理办法 为应对外部疾病流行带来的挑战,尽最大限度保护合作户与公司的利益,结合目前集团生猪板块的生物安全现状,特制定本办法,对落实相关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人员消毒通道 (一)严禁使用烧碱(可用复合酚、戊二醛)。 (二)消毒水每周至少更换两次,需添加消毒药至有效浓度,消毒水液面高度不低于3cm。 (三)保证人员消毒通道的合理性(人员进出只能踏过消毒池,无法走消毒池两边台阶及砖头)。 (四)保证气雾消毒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人员消毒时间不少于2分钟。 二、洗手消毒 (一)消毒药水:应使用季胺盐类消毒药(如新洁尔灭、百毒杀),严禁使用强刺激性消毒药(如烧碱、酚类)。 (二)在猪场第一道大门入口处、进入生产区的人员消毒通道旁增加两处洗手消毒点,包含脸盆架、洗手盆与擦手毛巾。洗手盆放置的位置高度适中,内置消毒水。 (三)洗手消毒要求:清洗整个手掌至腕关节以上;消毒水每日更换并记录。 三、汽车消毒 (一)汽车消毒池内消毒水液面高度不低于10cm;消毒液每日添加,每周至少更换两次消毒水。 (二)进入消毒池、消毒通道前,由专人对汽车轮胎、底部进行彻底冲洗消毒(无泥块等),消毒池内可用烧碱、酚消毒液,冲洗消毒可用季铵盐等阳离子表面活性剂。

(三)须保证汽车消毒通道的气雾消毒设施正常使用。 (四)转运猪只时,须对外来的运猪车体、车厢进行彻底消毒(可用过氧乙酸、季胺盐类)、干燥后,才能上猪。卖猪完毕后,须在原地用消毒水对人员(鞋子、手)及物品进行消毒,且必须洗澡、更衣后才能进入猪舍。上车的猪只严禁返回圈舍进行饲养。 具体消毒操作请见消毒程序。 四、生物安全劳保服、劳保鞋等着装要求 进入猪场内相关区域的人员需按《猪业板块生物安全劳保服与劳保鞋的穿配要求》要求进行着装。 五、生物安全记录要求 猪场需填写的生物安全记录表包括:《人员进出记录表》、《车辆进出记录表》、《消毒液更换记录表》,以上报表由合作户负责记录、保管,要求如下。 (一)人员进出记录表:包括进出人员姓名,进出时间,进入事由,7天内是否进入猪场、屠宰场、集市等。 (二)车辆进出记录表:包括车牌号、司机姓名、进出时间、进入事由、7天内是否进入猪场、屠宰场、集市等。 (三)消毒液更换记录表:包括消毒水的更换、加药记录、消毒液名称、操作人员、操作时间等。 (四)其他:公司督查人员进入猪场需严格执行上述程序,洗澡、更衣后才能进入生产区。 六、抽查要求 上述生物防疫工作责任人为合作户,总部猪业生产技术部及下属公司将组织人员对上述要求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需附加照片及文字说明,由抽查人员、合作户签字确认,对于抽查结果集团进行通报公告。 七、处罚措施 若违反以上生物安全规定,公司人员将按职位高低进行处罚:普通员工及外来人员500元/次,经理助理级、副经理级、经理级人员2000元

养猪场饲养管理制度

养猪场饲养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防疫制度,隔离制度,消毒制度等几个重要方面,做好日常的饲养管理是预防疾病的主要方法 猪场隔离制度 商品猪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饲养管理,每批猪出栏后,圈舍应空置2周以上,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灭病原,防止连续感染和交叉感染。 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本场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人员、车辆,应进行严格的消毒。 饲养人员不得随意窜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设备。 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严禁携带与养猪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生产区,严禁从生猪有关的疫区购买种猪和草料。 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猪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种猪。种猪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患病猪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严禁场内兽医人员在场外兼职,严禁场外兽医进入生产区诊治疾病,确因需要必须从场外请进的兽医,进入生产区产应更换服装鞋帽,进行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猪场消毒制度 根据生产实际,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确定消毒用的药物及其使用浓度、方法,明确消毒工作的管理者和执行人,落实消毒工作责任。 做好日常消毒。定期对圈舍、道路、环境进行消毒;定期向消毒池内投放消毒剂,保持有效浓度,做好临产前产房、产栏及临产猪的消毒,同时要严格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 加强所在圈舍的强化消毒,包括对发病或死亡猪的消毒,在出现个别猪发生一般性疫病或突然死亡时,应立即对此处理。 加强终末消毒。全进全出制生产方式,在猪出栏后,应对全场或空舍的单元、饲养用具等进行全方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或在周围地区发生国家规定的 一、二类疫病流行初期,或在本场发生国家规定的 一、二类疫病流行平息后,解除封锁前均应对全场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严格消毒程序。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清扫、高压水冲洗、喷洒消毒剂、清洗、熏蒸消毒或干燥(或火焰)消毒、喷洒消毒剂,转入猪。 加强环境卫生整洁,消灭老鼠、割除杂草,填干水坑,防蚊、防蝇,消灭疫病传播媒介。猪场免疫及药物预防制度应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病学情况对生产的危害,可用疫苗的性能及来源等情况,制定切合农户实际的免疫程序,并严格按程序实施免疫预防,建立免疫档案。免疫程序应包括预防接种疫苗的种类,预防接种的次数,剂量、间隔的时间等。 对规定的强制免疫的病种,应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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