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中心幼儿园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在紧急情况下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

减少全园师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园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园相关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应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

三、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园负责人;园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第一时间通知120,园保健医生协助)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委办,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同时现场有关人员和幼儿园负责人要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固定证据。

四、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告,对于不报、漏报、迟报和伪报、篡改数字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幼儿园发生一般、较重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

况报镇教委办。

幼儿园发生师生伤亡、园所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镇教委办;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

安全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米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

(5)事故抢救的简要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事故报告者的姓名及电话号码。

五、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分类及报告对象幼儿园安全事故分为重大事故(I类)、较重事故(H类)、一般事故(皿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安全事故在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

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事故包括:

(1)重大火灾事故:指因园管理不善引发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交通事故:指在园内或园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指园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废液处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

漏、扩散,造成中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的。

(4)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指园所建设工程中和教学用房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重伤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指园内的锅炉、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重伤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指在幼儿园教学过程和外出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教职工失职,重伤1人以上;或者导致死亡1人以上。

(7)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幼儿园,因管理不善, 措施不当,而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食物中毒事故:指幼儿违反《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导致死亡1人以上; 或者中毒重伤1人以上。

(9 )自然灾害事故:指幼儿园或其幼儿遭受洪水、暴雨、雷击、台风、地震等侵害,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0)幼儿园失盗,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或者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

(11)幼儿发生踩踏事故,造成重伤一人以上或有死亡的。

(12)教职工行为不当,造成幼儿或教职工重伤一人以上或死亡的。

(13)幼儿私自一人从学校出走20小时内,联系不上;或2人以上同时私自从幼儿园出走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4)其它导致重伤一人以上或死亡的或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重安全事故。

(1)无论以什么方式造成幼儿或教职工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上严重程

度的,以及伤害在重伤以下的为较重安全事故。

(2)有较重安全隐患。幼儿有严重的轻生言论或迹象、有较重的自残现象等均视为较重安全隐患。

3?其它各种方式或行为造成了幼儿或教职工受到伤害或影响,但不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下轻微程度的为一般安全事故。

4?报告对象:现场人员或知情者或有关责任人,预料或发现有安全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一般安全事故应报告到相关领导干部(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处理;较重安全事故要报告到园委会处理;重大安全事故要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处理。

5?安全事故报告时限

各部门要做到及时报告事故,园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镇教委。最迟时限为:

(1)一般安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0小时;

(2)重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8小时;

(3)特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4小时;

(4)特别重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小时。

4?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服从指挥、调度, 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工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关于《幼儿园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关于《xx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的建议 一、问题: 据有关部门对全国11个城市4.3万名幼儿及中、小学生进行的意外伤害调查显示,每年我国有20%-40%的儿童因意外伤害需要给予医学关注。儿童意外伤害,已被视为当今最严重的社会、 经济、医疗问题之一。 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使更多的孩子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幼儿园不仅接收3-6岁入园儿童,还把受教育者范围扩展到3岁以下。目前在北京2-6岁幼儿入托率已达90%以上,幼儿园承担了全社会大部分孩子的教育和看护责任。服务对象的增加,幼儿活动范围的扩大和活动形式的多样,使幼儿意外伤害的机率也自然上升。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幸事故发生后,许多幼儿园在处理过程中,因为没有专门的处理在园幼儿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某些纠纷无法可依,从而一拖再拖,给幼儿身心和幼儿园的正常工作,都带来不良影响;另外,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事故,因为缺乏明确的处理办法,给教师工作带来一定压力,使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谨小甚微,有些幼儿园不敢组织园外社会活动,不敢开展大运动量的体育活动,对孩子过度保护和照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代幼儿的成长和健康发展。 二、分析: 幼儿园的事故处理,一直是我国法律的薄弱环节。目前,我市还没有关于幼儿在园伤害如何处理的规范性规定。从宏观上来看,这与幼教事业的蓬勃发展极不相称,不利于幼教改革的深入发展、不利于幼教事业健康发展。从微观上看,幼儿园出现事故后就如何合理地解决,缺乏一些法律依据,不能很好地保护园方、幼儿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由于没有合理的法律保护,给教师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影响了师资队伍的稳定,影响了幼儿园日常工作质量的提高。同时,也很难保证保护幼儿、幼儿园和家长各自的合法权益。三、建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最新)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 三、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事故调查工作原则 1、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3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制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工作的管理,确保我园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幼儿园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儿园实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食品监管各相关部门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生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 第三条食品安全小组主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各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监管报告工作。 第四条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指挥部,配备专人负责日常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电话:)。 第五条各相关部门根据法定职责,负责组织健全本部门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组织机构。 第六条食品安全信息资料组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情况收集、报告和管理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 第七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信息报告实行随时、逐级报告制度,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报告。 第八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的范围,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或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有可能造成严

重社会影响的以及事故性质恶劣,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和其它有证据表明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第九条各食品的制作、加工和饮用过程中,一经发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信息,需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实验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市教育局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上级市政府。(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指挥小组电话:)经幼儿园食品安全小组批准后,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十一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从发生至终结上报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一)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2小时内报告,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尽可能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二)进展报告。进展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应当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三)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当报告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结论、对事故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

幼儿园事故报告制度

幼儿园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在紧急情况下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全园师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园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园相关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应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 三、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园负责人;园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第一时间通知120,园保健医生协助)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委办,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同时现场有关人员和幼儿园负责人要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固定证据。 四、幼儿园发生一般、较重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镇教委办。 幼儿园发生师生伤亡、园所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镇教委办;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 五、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分类及报告对象幼儿园安全事故分为重大事故(Ⅰ类)、较重事故(Ⅱ类)、一般事故(Ⅲ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安全事故在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财产损失50 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事故包括: (1)重大火灾事故:指因园管理不善引发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交通事故:指在园内或园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指园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废液处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中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的。

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及处理办法

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及处理办法 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事故的发生,会扰乱幼儿园的正常的工作,因此要切实加强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和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同时,要理性分析安全事故。在事故发生后,要努力将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一、幼儿园安全事故概念的界定。 幼儿园安全事故,是指入园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它主要是幼儿在幼儿园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也包括虽不在园内,但属于幼儿园组织的活动。日常生活中,出现了幼儿事故后,就幼儿园、幼儿家长和肇事者之间各应承担哪些责任,困扰着幼儿园园长。因此,了解幼儿园事故处理的法制责任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 (1)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使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教师在现场,幼儿的伤害也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幼儿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但幼儿园如果没有尽自己的义务,就很难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2)因教学设施引起。滑梯、攀登架、小城堡、海洋球、蹦蹦床、秋千等大型玩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幼儿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幼儿园如未及时更换已经陈旧老化的器械,形成事故隐患,而教师又未发现存在的问题,就很容易发生事故。此外,园舍中楼房占大多数,教室、楼道、走廊、上下楼梯也是容易出事故的地方。(3)儿童走失。儿童走失属幼儿园严重事故。儿童走失是幼儿园管理的失误,是幼儿园未尽看管之职。儿童在幼儿园期间(指幼儿从踏入幼儿园门到离开幼儿园这段时间),教师应该像家长一样看管幼儿。幼儿离园必须经教师同意,或者幼儿家长的许可。(4)体罚和变相体罚幼。体罚分两种,一种是指肢体上的体罚。另一种是指言语上的体罚。变相体罚,如罚蹲下起立。(5)幼儿被他人接走。由于幼儿园管理制度有漏洞,造成幼儿被他人接走。(6)外来人员侵入。幼儿园的门卫制度不严,外来人员容易趁人不备,溜进幼儿园,造成损失。(7)幼儿园组织校外活动引发事故。幼儿园外出活动,如果组织不够严密,教师麻痹大意,偶发事件将会不期而遇。(8)幼儿自身原因所致。很多场合下是由于幼儿身体的状况而产生的,如幼儿患某种疾病、体质弱、身体残疾等。 三、幼儿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 由于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幼儿园在教育活动中有防止幼儿的身体或生命因教育活动而遭受侵害的义务。尽管幼儿园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但是,幼儿园一旦因过失行为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中将这种过失原因归类为过错责任,幼儿园在幼儿安全事件中是否有违法、违规等行为,是幼儿园承担责任的前提。如果幼儿园的过错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幼儿安全事故的发生,那么安全事故的发生,幼儿园要负相应责任。反之,幼儿园可不负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村旅游公路(以下简称“旅游公路”)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村旅游公路建设南(北)区指挥部(以下简称“南(北)区指挥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监理、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各单位必须设立事故信息报告电话,由专人负责,并在现场显著位置公示。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农村旅游公路建设的南(北)区指挥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 第三章事故等级划分 第五条事故等级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

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章事故报告及处理 第六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立即报告项目经理, 事故单位迅速封闭事故现场,及时疏导和转移现场周围可能波及的人员和设备。要首先确保人员安全,尽可能控制事故的规模和损失。并及时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 (二)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后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南(北)区指挥部、监理单位、本单位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发生1人以上(含1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在1小时内填写《交通运输行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灵源街道语馨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在紧急情况下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全园师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园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园相关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应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 三、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园负责人;园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第一时间通知120,园保健医生协助)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委办,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同时现场有关人员和幼儿园负责人要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固定证据。 四、幼儿园发生一般、较重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镇教委办。 幼儿园发生师生伤亡、园所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镇教委办;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 五、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分类及报告对象幼儿园安全事故分为重大事故(Ⅰ类)、较重事故(Ⅱ类)、一般事故(Ⅲ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安全事故在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事故包括: (1)重大火灾事故:指因园管理不善引发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交通事故:指在园内或园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幼儿园事故处理制度

幼儿园事故处理制度 一、幼儿园事故的类型 1、幼儿园事故的概念 幼儿园事故,是指入园幼儿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园组织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它主要是幼儿在园接受或参加教育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也包括虽不在园内,但属于幼儿园组织的活动(如节假日的庆祝活动等)发生的人身伤害。 2、幼儿园事故的类型 (1)设施伤害(2)保育教育伤害 (3)幼儿自身伤害(4)园外活动伤害。 二、幼儿园事故原因分析 1、制度问题 制度不严、管理不善或虽然幼儿比较完善的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均易造成不良后果。 2、设备问题 幼儿园的设备陈旧、老化、又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这就潜伏着幼儿园事故的发生。 3、教学管理问题 主要是教职工在保育教育过程中引起的包括:(1)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的幼儿伤害。(2)违反国家有关的幼儿管理法规发生伤害。(3)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差造成幼儿伤害。(4)安全措施保障不力。 4、儿童自身问题 三、幼儿园事故的赔偿责任 在对幼儿园事故的类型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遵循谁有过错谁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原则,在幼儿园事故中涉及赔偿主体主要有三个:幼儿园、监护人、保险公司。 1、幼儿园赔偿责任

幼儿园赔偿责任既包括幼儿园过错引起的伤害赔偿,也包括园教职工过错引起的伤害赔偿。幼儿园赔偿可分为完全责任、部分责任和免除责任。 (1)完全责任。过错全在幼儿园。 (2)部分责任。即幼儿园发生的事故,其过错一部分是由幼儿园因素引起的,一部分是由幼儿或其他因素引起的。 (3)免除责任。事故的发生,纯属幼儿自身原因引起的。 2、监护人赔偿责任 监护人对其子女给他人造成的伤害,应依据事故的原因、情节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不能一味归结为幼儿园负责;至于纯属由幼儿自身原因造成伤害,监护人应承担完全责任。 3、保险公司责任 幼儿在幼儿园内发生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依据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所签合同的险种、险别条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的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并由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任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发生死亡事故后(即四级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报企业主管部委和建设部。发生重死亡事故(即一、二、三级事故)也照此办理。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各级组织抢救伤者,想方设法医疗,使之尽快恢复身体健康。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标志,派专人看护,使被厂址的物件、碎片、残留物、致伤人的位置保护原样,不准移动和冲刷擦试。 3、事故发生后,企业要立即成立3-5人的事故调查小组,按“四不放过”原则,一是勘察事故现场,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致伤物体,并拍摄事故现场。二是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接受教育情况和发生事故原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要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并责成写出书面材料,签字盖章。三是查清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及措施的实施情况。 在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要根据《只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及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结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按应负的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别给予事故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触及刑律的上报人民检察院处理。 感谢您的阅读!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在紧急情况下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全园师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园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园相关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应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 三、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园负责人;园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第一时间通知120,园保健医生协助)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委办,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同时现场有关人员和幼儿园负责人要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固定证据。 四、幼儿园发生一般、较重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镇教委办。 幼儿园发生师生伤亡、园所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

时间(2小时内)报告镇教委办;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 五、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分类及报告对象幼儿园安全事故分为重大事故(Ⅰ类)、较重事故(Ⅱ类)、一般事故(Ⅲ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安全事故在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事故包括: (1)重大火灾事故:指因园管理不善引发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交通事故:指在园内或园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指园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废液处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中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的。 (4)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指园所建设工程中和教学用房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重伤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指园内的锅炉、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重伤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幼儿园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与处理制度

-- -- 幼儿园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教职工安全意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安全事故责任。 二、关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产生医疗、慰问等相关费用的,按照园长( 10%)、直接领导( 20%)、直 接责任人( 30%)、班级老师( 20%)、班级老师( 20%)的比例进行承担。 三、关于安全事故等级及处理意见 安全事故等级 安全事故内容 1.缝针三针以上 2.中度骨折及以上 第一级别 3.走失未造成严重影响 4.因安全事故退学的 1.烫伤 2.缝针三针以 内(含三针) 3. 轻度 第二级别 骨折 4.影响形象的损 伤 5.头部受到重伤 1.头上有胞 2.擦伤、 抓伤、咬伤严重 3.摔 第三级别 伤严重 1.擦伤、抓伤、咬伤 不太严重 第四级别 2.摔伤不太严重 处理意见 1.产生费用的按对应比例承担 2.事故直接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一次,一年内不参与评优评先。 3.全部关联人员全额扣除当月安全奖 4.所在班级一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5.所在班级教师要写出事故总结并制作安全教育课件进行分享。 1.产生费用按对应比例承担 2. 事故第一责任人通报批评一次,半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3.事故直接责任人全额扣除当月安全奖,关联人员扣除 50% 4. 所在班级教师要写出事故总结并制作安全教育课件进行分享。 .1.产生费用按对应比例承担 2. 对事故第一责任人给以通报批评处分一次。 3.事故直接责任人当月安全奖扣除 50%,关联人员扣除 30% 4. 所在班级教师要写出事故总结并制作安全教育课件进行分享。 1.产生费用按对应比例承担 2. 对事故第一责任人给以通报批评处分一次。 3.事故直接责任人当月安全奖扣除 20%。 4..所在班级教师要写出事故总结并制作安全教育课件进行分享。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31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版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企业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建筑法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便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一、事故报告制度 1.未发生事故前,上险率达到100%。 2. 单位发生轻伤事故、应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人事部门或公司安委会。 3. 单位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或安全

部,发生火灾应立即打119 电话报警,并报告以上部门。 4. 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安全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报告后,应由公司人事部和安委会立即报告市劳动局、市公安局、社会保险局、市总工会。 5.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单位应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调查制度 1、积极配合调查组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工作。 2、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

生,所采取措施和建议,并接受调查组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建议。 4、写出事故报告。 三、事故处理制度 在处理事故时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发生后: (1)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 (3)负责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4)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负责人不查处不放过。 (5)发生事故后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四、伤亡事故统计制度伤亡事故统计是国家对伤亡事故的发生进行控制的一项措施。 1、它及时反映国家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和形势,便于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拟定改进措施,杜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 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北京中通威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报告和处理,并对其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可分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概况或项目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幼儿园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幼儿园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篇一: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园安全工作,强化幼儿园的安全意识。我园将定期对本园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并努力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教师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事故通报工作制定以下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对教师和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确保幼儿园及各班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上报。 二、安全事故报告的主要任务 幼儿园(班)要做到及时报告园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幼儿意外伤害、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教师及幼儿非正常死亡事件等。 三、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安全事故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原因、现况等。 四、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责任制

为确保幼儿园(班)及时、准确的报送安全事故信息,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个班级或部门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等问题由哪个班级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安全事故报告办法 各班级或部门人员出现安全事故,主班教师或其部门负责人立即报告园领导,另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六、跟踪了解并及时报告安全事故进展情况 教师或领导在获悉幼儿或员工发生安全事故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有关人员对教师、幼儿或员工进行救治的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等情况,并应将相关情况及时逐级报告上级领导主管部门。 XX年9月 篇二:幼儿园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化作乡中心幼儿园幼儿园学生 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常见的幼儿园安全事故急救方法及措施

常见的幼儿园安全事故急救方法及措 施 常见的幼儿园安全事故急救方法及措施 1.扭伤处理 一立即让患部休息不要过度移动患部。 二对患部施用冰敷以降低肿胀及疼痛。 三抬高患部。 四二十四小时后对患部施以温湿敷。 2. 擦伤(伤口止血)的处理 伤口若有出血情形表浅的划伤和擦伤先用肥皂和干净水清洗伤口然后涂上抗菌软膏再贴上创可贴或扎上绷带。绷带的压力通常能促使血液在伤口处凝固。 出血较多或伤口较深 1、用无菌绷带或干净的衣服牢牢地压迫伤口2、如果伤口在腿上或手上要抬起受伤肢体使伤口高于心脏。 3、经过 3、4分钟的直接压迫后检查一下血是否止住如果血没有止住应该继续压迫伤口如果血渗透了绷带或衣服请不要把绷带去除而是在上面再加一块绷带如果直接压迫5分钟后仍未止血需赶快寻求医生的帮助同时还要继续压迫伤口过长或者过深的伤口可能需要缝

针。 4、一旦血止住用肥皂和干净水或无菌的布轻轻地清洗伤口涂上抗菌软膏以防感染和减少结疤的可能性然后用无菌绷带包扎伤口。5.如果出血不止在出血很多的情况下应采取指压动脉止血法即压迫供应出血区域组织的动脉来达到止血目的此方法适用于头部和四肢某些部位的大出血。 6.如果擦伤面积太大伤口上沾有无法自行清洗掉的沙粒、脏物或受伤位置重要如脸部建议还是带幼儿就医。 3.烫伤处理 1.及时用冷水冲洗烫伤(10-30分钟)。 2.不要用冰块冷敷伤处避免冻伤。 3.不要在伤处涂抹植物油或者其他油脂不仅对伤口无益还容易引起感染。 4.用干净的棉布包裹伤口。 5.如果伤口严重立即到医院去诊疗。 4.吞异物处理 让孩子向左右侧位躺下头向后仰如异物在喉部附近可以用手指伸进口腔刺激舌根催吐切忌手指在咽喉部乱动以免将异物推向更深处让孩子趴在救护者膝盖上头朝下托其胸按向头部冲击的方向拍其背部四下刘孩子尽量咳出异物不要在孩子直立时拍打其后背这样可能把异物震到气管的更深处如果这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标 准版)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处理应当严格遵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三、事故调查 1、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轻伤、重伤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死亡1人的运输安全事故,由相应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死亡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死亡2人及以上的运输安全事故,由运管所上报至上级机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幼儿意外事故的处理与办法

意外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1、幼儿发生意外事故的原因分析 (一)幼儿运动机能不完善 自幼儿学会独自走路时起,意外伤害事故便相伴而生。1岁时,幼儿学会 了走路,但动作生硬、笨拙,头占身体的比例大而且重,常使幼儿摔倒。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动作能力的提高,幼儿受伤的部位扩展到了四肢。2~3岁的幼儿已行走自如,但跑步却不熟练,缓慢的反应速度,较差的平衡能力,较小的注意范围,常使幼儿在跌跌撞撞的小跑中摔伤身体。 2、幼儿对危险因素缺乏认识 幼儿认识水平较低,缺乏对外界事物的理解和判断,更不会推理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经常由茫然无知的行为引来意外伤害事故。如幼儿突然从跷跷板上跳下;挥舞木棍玩耍时,丝毫不考虑会对别人有什么危害等。 (三)幼儿好奇、好动、活泼、易冲动的特点 幼儿具有强烈的好奇心,活泼好动,有时还会情绪激动和冲动,这些都有可能使他们忽略了周围的环境因素,丧失了理智和判断能力,从而出现各种事故。如想看看窗台上的东西或窗处的情景,于是就站在小椅子上不慎摔倒;当垮他人争抢玩具时,拿起玩具向他人头上扔去或去推他人等。 (四)集体环境中,幼儿人数较多、教师人数较少,也容易引起事故的发生保育者人数不足、师生距离比较远的情况下,意外事故发生频率会提高。 幼儿常见意外事故的简单处理 (一)小外伤 1.扎刺的处理 先将伤口用自来水或生理盐水清洗,然后,用消毒过的针或镊子顺着刺的方向把刺全部挑、拔出来,不应有残留,并挤出淤血,随后再用酒精消毒伤口。如果刺扎在了指甲里或难以拔除,应送医院处理。 2.跌倒蹭破皮肤的处理 蹭破皮肤后应先观察幼儿伤口的深浅,若伤口较浅仅仅蹭破了表皮,只需将伤口处的泥沙清理干净即可。如果伤口较深有出血,应该用自来水或生理盐水清洁伤l3,并用酒精消毒伤口,处理后无需包扎。若伤势较严重,需去医院治疗。 3.挤伤的处理 若无破损,可用水冲洗,进行冷敷,以便减轻痛苦;疼痛难忍时,可将受伤的手指高举过心脏,缓解痛苦。若有出血,应消毒、包扎、冷敷。若指甲掀开或脱落,应立即去医院。 4.剪刀、小刀等文具的划伤与切伤的处理 用干净的纱布按压伤口止血,止血后,在伤口周围用75%的酒精由里向外 消毒,敷上消毒纱布,用绷带包扎。如果是玻璃器皿扎伤,应先用清水清理伤口,用镊子清除碎玻璃片,消毒后进行包扎。

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及处理办法

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及处理办法 【摘要】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的重要内容之一扰乱幼儿园的正常的工作,重则危及幼儿的人身安全,扰乱幼儿园的正常的工作,重则危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因此要切实加强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和教师的安全防范要切实加强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和教师的安全防范加强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意识,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在事故发生后,意识,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在事故发生后,要理性分析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归属,努力将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归属,努力将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安全教育 安全事故幼儿园安全教育案例分析责任归属 一、幼儿园安全事故概念界定幼儿园安全事故, 幼儿园安全事故,是指入园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它主要是幼儿在幼儿园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也包括虽不在园内,儿园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但属于幼儿园组织的活动(如春游、秋游、节假日的庆祝活动等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日常生活中,出现了幼儿事故后,就幼儿园、幼儿家长和肇事者之间各应承担哪些责任困扰着幼儿园园长。因此,了解幼儿园事故处理的法制责任困扰着幼儿园园长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 (1)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使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教师在现场,幼儿的伤害也往往是不可避免的。教师在现场,幼儿的伤害也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幼儿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活动时不小心绊倒、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但幼儿园如果没有尽自己的义务,就很难证明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但幼儿园如果没有尽自己的义务,自己是没有过错的。自己是没有过错的。(2)因教学设施引起。滑梯、攀登架、小城堡、海洋球、蹦蹦床、因教学设施引起。滑梯、攀登架、小城堡、海洋球、蹦蹦床、秋千等大型玩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幼儿园必秋千等大型玩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幼儿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幼儿园如未及时更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有效的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紧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伤亡事故的报告制度 1.伤亡事故的分级。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以上的事故。 2.发生重伤或一次负伤两人以及死亡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经理部及经理部主要要领导,并且最迟于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初步分析伤情及现场处理情况简要报经理部,其中重伤及以上事故,经理部最迟事故后12小时内报相关部门。 3.发生机动车辆重大、大事故,事故发生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并最迟于事故后2小时内将事故地点、时间、肇事人姓名、驾驶车牌照号、车型、车辆受损部位损坏情况简要报经理部。如有随车后其他人员伤亡,必须同时报告受伤人员姓名、伤情及初步救治,处理情况。发生一般事故,亦必须在事故当天报经理部。机动车辆重大及以上事故经理部最迟于事故后24小时内报相关部门。 4.发生铁路行车事故,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及其他施工安全大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报经理部,经理部最迟于事后12小时内报相关部门。 5.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6、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经理部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度 1轻伤、重伤事故,由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实施细则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实施细则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实施细则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幼儿园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园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特制定安全责任制及安全责任追究的细则。 教职工因工作疏忽而引起的事故均属责任事故,需追究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责任事故: 1、在岗位上,各人员职责范围内,按照从上到下的原则进行责任划分。 2、老师责任的划定: (1)教师一人当班时,发生责任事故的教师承担全部责任;在两位教师同时上班时,发生责任事故的教师每人承担50,的责任;以此类推,按照班级教师和保育员的人数进行责任划分。 (2)按规定,班级所有教师应同时进班,擅自离岗者承担事故的60,责任(因公离岗不计) (3)幼儿在户外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安由各班教师全权负责;全事故责任由班主任承担第一责任,班主任不在时,责任由配班老师共同承担) (4)幼儿午睡时,各班教师各负其责,应将本班幼儿安全的交给值班教师,午睡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值班教师负责。 (5)学校坚决不允许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有违反,造 - 1 - 成的事故后果由当事人教师负全部责任,学校视情节予以相关处罚。 (6)各班教师应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口杯、毛巾等消毒制,如不遵守造成幼儿被冒领、丢失、中毒等事件的,追究当事人教师的直接责任。

3、厨房 厨师、采购员、炊事《食员应品卫严格生法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因不遵守规章制度造成幼儿及教职工食物中毒的,追究其直接责任,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4、医务人员因以下情况引起事故的,追究其直接责任 : (1)流行病没有有效的预防措施、监督,造成疾病蔓延; (2)消毒的用具没按时消毒,造成传染病蔓延; (3)给幼儿服错药,造成幼儿身体不适。 5、幼儿园安全检查小组应定期检查等容易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械,各班老师、门卫、保育员、后勤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小组的工作,发现大型玩具或相关器械存有安全隐患时要及时上报。 6、门卫应严格执行幼儿园制定的工作制度,坚守岗位,不可擅自离岗,坚决杜绝幼儿自行走出幼儿园大门的事件发生。(如有家长提前进入学校接幼儿,应提前给班级教师打电话,不能私自让家长进入) 备注: 1、幼儿在学校购买保险的出现问题有保险公司承担,幼儿在家购买保险的由家长去保险公司报销后剩下的费用有班级教师责任人 - 2 - 补齐、幼儿没有任何保险的出现问题如果是学校的责任学校负责,如果是班级教师的责任,班级教师负责承担(门所有诊上的医药费用。的费用保险公司不给报销,根据责任制由所有责任人承担。) 2、出现磕碰现象请老师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报告领导、报告保健医,切勿个人擅自处理。不按照流程执行的追究全部责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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