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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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注:1.除专业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之外,其余毕业论文(设计)不需通过学院答辩委员会重新组织答辩。

2.重新组织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由学院答辩委员会评定成绩。

3.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对专业答辩小组的意见及成绩或学院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及成绩做最

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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