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2015最全面)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商铺的位置、用途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商铺位于西安市高新路33号新汇大厦一层101号。乙方租赁该商铺用于经营烟酒超市。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所租赁房屋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除甲方书面同意续租外,乙方应及时交回该租赁商铺。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的交纳方式与期限

1、乙方所租赁商铺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2、乙方所租赁商铺交款方式按年缴纳。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一年计人民币(¥)元整和一个月押金计人民币(¥)元整。以后下年提前15天交纳下年租金,直至合同终止。乙方交纳的押金(不计利息)于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未违约甲方方可退还乙方。合同期未到期乙方提前退房,乙方所交押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应交(按租金日息4‰

计算)滞纳金,直至交清租金及滞纳金为止,如逾期十五天未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租赁商铺的使用权,同时停止供水供电,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商铺装修

乙方自行对商铺进行装修。乙方装修应保证不影响主体商铺结构。一切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在装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条物业管理

乙方承租商铺应遵守甲方委托西安忠诚物业管理有限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按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具体内容详见物业管理合同)。

第六条商铺租赁期内乙方责任

租赁期内,乙方须严格按照政府的消防标准进行消防设置,因消防设置不当或人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害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条件

1、因不可抗力的天灾或国家政策调整等非人为因素,或政府有关部门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免除责任,本合同终止执行,乙方所租商铺立即交还甲方。

2、因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金,延迟十五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乙方不得改变商铺用途,不得将商铺分租、转租、转让、转借、或他人调剂交换,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在七日内将自己的物品搬出,并将商铺钥匙交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将商铺另租他人,并将乙方物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