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1.目的:保证检验科急诊检验规范、安全、有序进行,确保检验数据的有效和准确。

2.适用范围:检验科。

3.定义:急诊是指紧急救治和抢救。急诊检验是紧急救治和抢救时开出的检验申请。

4.职责:急

诊检验处于医疗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优质服务,及时准确地发出报告。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急诊检验人员,从事急诊检验工作。

5.标准

5.1急诊检验的要求:。

5.1.1各科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单,注明样本采集时间。

5.1.2急诊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应尽快将标本采集完毕。血液常规标本尽可能

抽静脉血检测,如婴幼儿/新生儿由检验人员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

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可由病人留取。除血液常规标本外,

静脉血、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粪便、尿液等由支助或护士打印条码并黏

贴后送至急诊检验室。

5.1.3急诊检验值班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

验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对于特殊情况,如大出血患者的样本要优先从快检验。

5.1.4急诊检验值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项目≤60分钟)

将急诊检验完成,急诊检验完成后要及时审核发出报告或电话通知医师。

5.1.5急诊检验24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绝不允许电话聊天。

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交班记录包括值班、仪器运行、安全等情况。

5.2急诊检验的范围:

5.2.1急、危、重病人及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5.2.2急诊检验项目:急诊检验项目由检验科、临床科室和医务部根据临床需要共同商

定。

5.2.3血液常规检验、凝血四项测定、D-二聚体测定、AT-Ⅲ、疟原虫等。

5.2.4尿液常规检验、尿HCG等。

5.2.5大便常规检验、潜血试验等。

5.2.6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常规检验。

5.2.7生化检验:电解质、碳酸氢根、血糖、肾功能测定、淀粉酶测定、心肌酶测定、

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等。

5.2.8免疫学检验:肌钙蛋白测定、肌红蛋白。

5.2.9胃液、呕吐物等的潜血试验。

5.2.10其他临床特需项目,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经医务部同意后可按急诊检验

项目处理。

6.流程

6.1急诊检验流程(见附件1)

7.表单

7.1检验科急诊检验项目目录(见附件2)

7.2检验科急诊项目设定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

8.相关文件:无

附件1:急诊检验流程

附件2:检验科急诊检验项目目录编号:B00401-C1-004-001/1.0

附件3:检验科急诊项目设定征求意见表编号:B00401-C1-004-002/1.0 征询意见对象:科室:签名:

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化成一座山

最新检验科急诊标本送检、交接和签收制度

检验科急诊标本送检、交接和签收制度 为了加强急诊检验标本的管理,优化标本送检流程,加快急诊检查结果的报告时间,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检验科急诊标本的送检流程,以此严格规范对急诊标本的查对和双签,进一步完善交接制度,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一急诊检查的申请和标本的采集:临床医生应正确掌握急诊检验指征,避免急诊检验资源浪费,根据病人的急症病情开具急诊检查医嘱,并及时通知当班护士核对并采集标本,护士要在20分钟内采集完标本并打印标本签收单,同时在标本签收单上注明采血时间和采集人信息。 二.急诊标本的运送:护士采集完急诊标本后要对标本进行核对和分类,立刻通知工勤人员运送标本,与工勤人员交接标本必须在标本签收单上注明交接时间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然后将急诊标本和标本签收单一同交由工勤人员送往急诊检验科,标本采集后要保证在20分钟内送到急诊检验窗口,工勤人员要等待检验科人员核对签收后再返回。 三、急诊检验科对急诊标本的核对和签收:急诊检验科在岗人员收到急诊标本后必须和工勤人员当面核对标本数量和信息,核对无误后在标本签收单上注明签收时间并签名,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要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交由工勤人员及时退回病房重新采集送检,必要时电话告之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

四、检验科人员对急诊标本的处置: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对于异常的标本要及时电话和临床医生进行沟通,出现危急值结果必须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医生并做好登记,登记时间要精确到分钟。 五、急诊检验科收到急诊标本后报告发送时间: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检查必须在收到标本后20分钟内报告结果;生化、凝血检查必须在收到标本后一小时内报告结果;D-二聚体检查须优先处理,要在收到标本后30分钟内报告结果,对于需要稀释复检的标本,如果不能及时报告结果要打电话通知临床医生进行说明。 六、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七、急诊检验项目: 1.血液常规,尿常规,便常规 2.凝血检查项目

检验科各项制度

1.检验科工作制度 2.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3.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4.检验科值班制度 5.检验科报告单签发制度 6.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7.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8.检验科查对制度 9.检验科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10.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1.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 12.检验科消毒隔离制度 13.检验科防止院内感染制度 14.抽血中心工作制度 15.生化检验室工作制度 16.血液检验室工作制度 17.免疫检验室工作制度 18.细菌检验室工作制度 19.体液检验室工作制度 20.急诊检验室工作制度 21.血库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系统。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申报科研题,开展方法学研究,不断增加检验新项目,积极开展检验继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高检验质量。 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3建立《标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病人或有关人员宣传,强调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 4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审批报告权后方能签发报告,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有带教老师共同签发,建立报告审核制度。 5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指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对测试系统进行校准。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订质量工作手册。 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登记和统计,要填写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存放2年以上。 8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组织科研选题,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 9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6132 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抢救药品器材做到五固定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保管,点期检查外修,定期消毒灭菌。二及时及时消毒灭菌,及时检查维修,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2、抢救必备器械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3、抢救药物齐全,药品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4、各科室抢救车的急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

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5、抢救药品器材使用后24小时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在交班登记表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患者时能及时使用。 6、设有药品器械配备基数卡,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7、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护士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字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一次封条完好情况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车内药品器械一次并有记录。 8、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卡清点药品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及流程

兵团奎屯中医院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内脏破裂出血、严重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五)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 (六)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流程 (一)院前急救 现场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二)院内抢救 1、病人到达急诊科,医护人员应立即给予及时处理。 2、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按照医

嘱制度,规范下达医嘱。 3、会诊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应详细了解病情、认真查体,并制定会诊处理意见,病人需转科诊治时,及时转科治疗。 4、经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 5、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等特殊病人,必要时请示医务科、总值班、带班院领导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 6、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四、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门诊需要抢救病人,由首诊医生和护士负责现场抢救,同时应立即通知急诊科和相关科室会诊协助救治。 (二)首诊医生在交接病人时要及时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进行交接。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急诊科入口通畅,有救护车出入通道和专用停车位,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 (二)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三)执行急诊与住院连贯的服务流程,收住院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1、医院内科、外科、药学、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输血)等科室均应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按医院规定会诊和急诊。 2、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①病人到达医学影像科后,急诊平片、CT报告时限≤30分钟。 ②超声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③急诊检验报告时限,临检项目≤30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2小时出报告。

急诊检查管理制度

平山县人民医院 急诊检查管理制度 急诊工作是医院诊疗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急诊急救能力体现着一所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水平,是医院运行状态的直观反映。加强急诊病人的各科室间的协作,为急诊病人提供必需的、优质的服务是医院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医疗安全和二甲工作的要求。为此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急诊工作处于临床医疗第一线,急诊检查是抢救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强调优质服务。医技科室要牢固树立“以临床科室为中心,就是以病人为中心;为临床科室服务,就是为病人服务”的思想。 2.急诊检查确保24小时运行,医技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值班电话不能以任何借口为由,无人接听,否则视为脱岗。情节严重、造成损失或形成不良影响的,由政工、纪检部门处理。 3.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查,经常检查仪器设备、试剂,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查。 4.急诊检查申请单或急诊电子医嘱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申请单上需注明“急诊”或盖“急诊”字样章,申请时间具体到分钟。 5.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或先电话通知临床,注明报告时间(分钟),以备查询。 6、影像、B超、ECT、内镜等医技科室接到急诊申请单后,应迅速、优先安排病人检查,及时发送报告,注明报告时间(分钟),以备查询。

7、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查工作,提高急诊检查质量。 二、急诊检查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5)急症手术的病人。 三、急诊检验的要求 1、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要迅速及时地采集标本,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限时报告检验结果。急诊检验工作在日常工作时间由各实验组完成,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完成。必要时由检验科作出调整。 2、门诊急诊检验血标本由检验科人员采集。急诊科和住院急诊病人检验标本: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早送检验科(现都是电子医嘱)。 3、标本接收岗位检验人员或其它人员接到急诊检验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完成标本的核对、接收、记录等工作。 4、急诊检验完成并审核结果后,检验人员立即通过电话或电子、纸质方式将检验结果报告临床医师。 四、急诊检查项目及报告时限:急诊检查项目是在医务科指导下经检验科、影像科、功能科和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共同商定。 (一)、影像科急诊检查项目: 1、CR、DR、CT检查:30分钟内? 2、MR不属于急诊检查项目(备注:常规检查2小时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设急救药品处,根据病种保存一定基数的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 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他用。严格按规定控制适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瓶的容器回

急诊检验管理规定-检验科管理制度与采样手册

急诊检验管理规定 1.急诊检验的要求 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要迅速及时地采集标本,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用急诊检验窗口和相关设备。急诊检验工作在日常工作时间由各实验组完成,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完成。 (1)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单,申请单上需注明“急”或盖“急诊”字样章,申请单和标本由护士或健康员急送检验科,检验申请也可用电话等方式告知检验科工作人员。 (2)需由检验科采样的,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必须在5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门诊血常规标本由检验人员采集,难以行动的病人,由检验人员到床边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由护士或健康员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检验科。 (3)标本管理员或检验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特殊紧急样本可直接送交相应实验组进行标识、处理,同时再由标本管理员完成标本的核对、接收、记录等工作。 (4)急诊检验完成并审核结果后,检验人员应立即将检验结果报告送检医师,可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2.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3.急诊检验项目 急诊检验项目由检验科和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共同商定。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色素测定,凝血四项测定,3P试验,D-二聚体测定,血型鉴定,血交叉配合试验,疟原虫等。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定性试验、尿糖定性试验、酮体测定、尿沉渣镜检、尿胆红素定性试验、尿胆元试验,尿HCG等。 (3)大便常规检验:粪便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等。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二氧化碳结合力、糖、肌酐、尿素氮测定,淀粉酶测定,胆碱脂酶测定,AST测定、LDH测定、CK 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等。 (6)免疫学检验:肌红蛋白、肌钙蛋白测定。 (7)胃液、呕吐物等的潜血试验。 (8)其他临床特需项目,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主任商定,经同意后可按急诊检验项目处理。

急诊检验管理及危急值报告制度

急诊检验管理及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急诊检验的要求 (一)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要迅速及时地采集标本,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限时报告检验结果。检验科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用急诊检验窗口、相关设备、专项检验人员。急诊检验工作在日常工作时间由各实验组完成,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完成。 (二)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单或急诊电子医嘱,申请单上需注明“急诊”或盖“急诊”字样章,申请单和标本由配送急送检验科,检验申请也可用电话等方式告知检验科工作人员但事后补申请单。 (三)门诊急诊检验血常规标本由门诊检验人员采集。住院急诊检验标本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由配送人员连同检验单送至检验科(现都是电子医嘱)。 (四)标本接收岗位检验人员或其他人员接到急诊检验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科内分包、各室进行检验;特殊紧急样本可直接送至相关实验组进行标识、处理,同时再由标本接收员完成标本的核对、接收、记录等工作。 (五)急诊检验完成并审核结束后,检验人员立即将检验结果报告发送检医师,可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二、急诊检验的范围

(一)急诊病人。 (二)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三)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四)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三、急诊检验项目及报告时限 (一)急诊检验项目由检验科和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共同商定。 (二)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凝血四项测定,3P试验,D-二聚体测定,血型鉴定,疟原虫等,其中急诊血常规要求30分钟内报告。 (三)尿液常规检验:尿常规、尿沉渣镜检、尿 HCG 等,其中尿常规及尿HCG 要求 30分钟内报告。 大便常规检验:粪便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其中常规及潜血试验要求30分钟内报告。 (四))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等。要求1小时内报告。 (五)生化检验:钾、钠、氯、钙、糖、肌酐、尿素氮测定,淀粉酶测定,胆碱脂酶测定,心肌酶谱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等,其中钾钠氯(用抗凝血)、血气分析要求30分钟内报告,血糖1小时内报告、急诊生化1小时内报告,心梗标志物三项检测要求1 小时内报告。 (六)免疫学检验:术前抗体检测,要求1.5小时内报告。 (七)胃液、呕吐物等的潜血试验,30分钟内报告。

(推荐)检验科急诊患者检验程序及流程

检验科急诊患者检验程序及流程急诊检验处于医院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病人的一个重要环节,检验结果必须及时、准确,确保急症“绿色通道”的畅通。根据医院急救中心的抢救需要,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提高急诊抢救的工作效率。各临床医师,应根据病情的实际需要填写急诊化验单,注明“急”字。 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一、急诊科患者急诊检验程序 1.分析前阶段:急诊科大夫开具绿色通道急诊专用检验单,患者持检验单到急诊检验科抽血,检验科急诊检验组第一时间完成。 2.分析中阶段:急诊组检验人员及时完成检验,并在规定时限内发出检验报告,报告时限为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项目1小时,凝血1小时(脑卒中绿色通道的45分钟)。检验报告可打印出来放在急诊检验组窗口,由护工来取。医生也可通过LIS查看结果。 3.危急值报告制度:急诊的检验结果如果在危急值报告范围内,检验人员需即刻复查,复查结果一致则电话通知急诊科,并填写检验科危急值报告记录。

二.住院患者急诊检验程序 1.分析前阶段:住院大夫开具急诊检验条码,护士打印条码后抽血或者通知患者留取合适标本,由护工统一将住院急诊标本送至检验科急诊检验组。 2.分析中阶段:护工将住院急诊标本送到检验科急诊检验组窗口后,急诊组人员负责核对接收登记,核对无误后开始检验,并在规定时限内发出检验报告, 报告时限为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项目1小时,凝血1小时。 3.分析后阶段:检验结果审核后即时通过LIS回传,纸质报告随后由护工送回病房。 4.危急值报告制度:住院急诊的检验结果如果在危急值报告范围内,检验人员需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一致则电话通知病房,并填写检验科危急值报告记录。 5.标本拒收制度:检验标本不合格则尽快通知病房,并填写检验科临床检验标本拒收记录。 三.门诊患者急诊检验程序 1.分析前阶段:门诊大夫开具普通检验单,上面标注“急诊检验”,患者持此检验单缴费后到急诊采血处采血。 2.分析中阶段:急诊值班检验人员及时进行检验,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验并审核检验报告,报告时限为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项目1小时,凝血1小时。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急诊急救管理制度(内容清晰)

急诊急救管理制度 一、急诊工作时间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有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就诊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接待急诊患者。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药房主任、护士长主要负责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进行转诊。 六、急诊医疗工作质量要求 1.医护人员要按医德标准,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急患者之所急,痛患者之所痛。 2.医护人员必须了解急诊医疗工作的特点(如发病急骤、变化迅速、随机性强、集中来诊、病谱广泛、病情复杂、常需协同治疗、时间性强等),值班期间保持高度警惕,做到随到随诊。 3.急诊分诊准确率达到90~95%。 4.急诊抢救成功率达到80%以上。 5.留观察患者诊断符合率达90%。 6.心梗患者死亡率在10%以下。 7.病案、病程记录及其他登记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8.尽量减少差错,杜绝责任事故。 9.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率达100%。

急诊手术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急诊手术管理(急诊绿色通道)制度及工作流程 一、进行急诊手术时各部门人员职责 1、手术科室医生:决定急诊手术,通知手术室和麻醉科。 2、麻醉科:及时会诊、及时实施麻醉。 3、手术室:及时安排急诊手术。 二、急诊手术。是指病情紧迫,经医生评估后认为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手术,否则就有生命危险的手术。 三、特急手术。是指由于病情危重累及生命而需要进行紧急手术抢救的手术,如危及母子安全的产科急症、严重的肝脾损伤、严重的颅脑损伤、严重的开放性心胸外伤、气管异物、大血管破裂等。 四、工作制度及要求 1、急诊手术权限:病房急诊手术由病房医疗组组长或科主任决定,急诊室病人由当天值班最高级别医生决定,并遵照《手术分级管理及审批制度》执行。 2、急诊手术范围:急诊手术指病情紧迫,需在最短时间内手术,多见于创伤、急腹症、大出血、急性/严重感染、危及母子安全的产科急症等情况。 3、急诊手术流程: (1)治疗医生发现病人需要急诊手术应立即请示医疗组组长或当天值班级别最高医生,必要时应请示科主任。 (2)决定手术后,立即通知手术室、麻醉科。 (3)由急诊室尽快完成必要的术前检查、配血、术前准备。 (4)决定急诊手术后,主刀或第一助手应在急诊室详细向患者和/或家属说明病情、手术必要性、手术风险、替代治疗等情况,征得患者和/或家属签字同意。如患者因特殊原因(如昏迷)又无家属在身边,应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审批。

(5)由手术医师、急诊科护士共同护送病人进手术室。 4、手术室急诊手术安排: (1)保留一间手术室为急诊手术专用,择期手术不得占用。 (2)同时有二台以上急诊手术,对于危及生命的急诊手术,手术室应立即以最短的时间安排接台,由手术室护士长全权负责调配安排。 (3)非危及生命的急诊手术,手术室根据情况安排接台,原则上由本科室接台、病人等待手术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急诊病人所在科室应在手术室安排手术台后半小时内将病人送至手术室。 五、注意事项: 1、抢救患者的特急手术,必须争分夺秒。 2、对特急手术患者应立即开通绿色通道。 3、急诊手术应提前通知手术室和麻醉科进行术前准备。特殊情况下(如需立即手术),手术室可先接受患者,尽可能缩短抢救时间,挽救患者生命。 4、是否危及生命的急诊手术的判定,由当日最高唤值班医生负责确定,经治医生在联系手术时应予以说明。 5、对不服从手术室安排,拒不让手术台,造成后果由该主刀医生承担全责。 6、医技科室等相关科室应无条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急诊手术流程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车管理 1.每个病区需备有急救车,做到五定:定人保管、定时核对(查数量、质量并签名)、定点放置、定量供应、定期消毒。 2、急救车按封存制度管理。 3.急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急救车内备有规定抢救物品,并可按专科要求配备其它抢救用物,经科主任批准,并在抢救车配备示意图上注明。 5.急救车内物品应有限定基数,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点并签名(药物及抢救用物清点本)。抢救车内物品在抢救用后应及时补充药物及用物。 二、其它急救物品均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1.氧气吸入装置上配布袋,内备有棉签,一次性双通吸氧鼻导管。氧气袋按规定定位放置,充氧饱满。 2.吸引装置使用后按规范消毒备用,玻璃接管有保护套,如有电动吸引器,应保持良好功能状态,无积灰。 3.插灯照明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4.若备有心电监护仪、除颤机、洗胃机等均应处于配件完整、功能良好状态。 三、护士能熟练掌握常用急救仪器使用、消毒和保养方法。 1.监护仪、呼吸机、除颤机等具体保管、保养要求详见使用说明卡。 2.急救仪器、设备须配有使用或操作说明卡。

3.急救仪器、设备须建立保管、保养登记本、定期实施保养及登记。 4.急救仪器设备须定点放置,并呈备用状态。 5.护士须熟练掌握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或按操作说明卡实施操作,以免损坏仪器。 6.急救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护士须严密监测其功能状态,发现异常须及时检测排除,并及时报告护士长。 二、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为了减轻护士不必要的工作量及减少急救药品表面字体的磨损,制定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1、各科室根据病情、病种的需要配备足量的急救药品及急救物品,并分类、有序的放置于急救车内。 2、急救车表面粘贴急救药品、物品一览表(内容包括急救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及效期一览表)。 3、制作封存卡,封存卡内有封存时间,检查护士、护士长签名。 4、封存方法:由专管急救药品、物品的护士按照急救物品基数卡核对药品、物品的种类、数量、有效期,使物品处于备用状态后,用透明胶把封存卡贴好并呈“+”字型粘贴于急救车表面,以不能随便打开抢救盘为准。 5、管理要求:制订封存式管理制度,专管护士每日上班后,就检查封存卡的完整情况。封存卡完好无损,说明急救物品未动用,就在急救物品检查本上签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出车前: (1)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夜间由行政值班,特殊情况下医务科可直接调用)。 (2)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保持车辆处于随时待命状态。接到电话10分钟内必须出车。并填写有出车登记,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3)急救车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定人、定车、责任到人。车上的设备、附件不得私自拆卸,如需变动,需经院办公室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拆卸。 (4)急诊护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交接。当日出诊前必须对照《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对抢救物资进行检查。护士长每周一次检查药品、器材、物品,护理部每月检查一次。 二、出车中: (1)院办公室或行班值班接到120电话,并简单询问病情及联系方式后,立即通知驾驶员及值班医生、护士,告之简要病情和联系方式,医务人员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10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出发前出诊医生必须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再次询问病情。 (2)当班驾驶员严禁饮酒,不得酒后驾车。驾驶车辆时不得抽烟,不得与人闲谈,驾驶室内不得私自带人,病人及陪护人员上车后应关好车门后再启动车辆。 (3)救护车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认真执行操作规范。确保行车安全。完成救护任务后及时返回医院,不得路途中办私事和单独出车,私自出车。 (4)医护人员、救护车司机在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工作

牌,对病人及家属在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5)出诊人员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进入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情况,对危重病人必须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并签署《120出诊、转诊、转院知情同意书》,取得家属签字。 (6)抢救病人要严格遵守医疗急救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对待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7)使用担架搬运病人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将病人固定于担架上。 (8)接送过程中医护人员至少应有一人在病人身旁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如系危急重症病菌,医护人员均须在病人身旁密切病人生命体征变化,便于及时处理,严禁医护人员坐在驾驶室内。如遇危急情况,可第一时间报告院办公室或行政值班,取得院办公室或行政值班的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就近医院抢救,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9)加强查对制度,不管是在现场还是在路途中救护,护士所执行的口头医嘱及所有操作,包括时间、药名、剂量、给药方法,要及时记入抢救记录,所有药品安瓿及包装均要核对后带回医院。 (10)接诊病人返回医院后,出诊医师要立即对接诊医师交接出诊情况。如系危急重症患者或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须提前向行政值班或院办公室汇报,告之相关科室提前做好准备。 (11)车辆在外出执行急救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或机械事故,驾驶员应第一时间及时报告院办公室,等候院办公室的指示和安排。 三、出车后 (1)为防止传染病交叉感染,救护车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一般情况下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如遇外伤血液、呕吐物污染等需及时清洗消毒。车辆清洗消毒由救护

检验科急诊检验规章制度

1.目的:保证检验科急诊检验规范、安全、有序进行,确保检验数据的有效和准确。 2.适用范围:检验科。 3.定义:急诊是指紧急救治和抢救。急诊检验是紧急救治和抢救时开出的检验申请。 4.职责: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优质服务, 及时准确地发出报告。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急诊检验人 员,从事急诊检验工作。 5.标准 5.1急诊检验的要求:。 5.1.1各科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单,注明样本采集时间。 5.1.2急诊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应尽快将标本采集完毕。血液常规标本尽 可能抽静脉血检测,如婴幼儿/新生儿由检验人员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 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可由病人留取。除血 液常规标本外,静脉血、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粪便、尿液等由支助 或护士打印条码并黏贴后送至急诊检验室。 5.1.3急诊检验值班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 行检验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对于特殊情况,如大出血患者的样本要优先从

快检验。 5.1.4急诊检验值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项目≤60分钟) 将急诊检验完成,急诊检验完成后要及时审核发出报告或电话通知医师。 5.1.5急诊检验24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绝不允许电话聊 天。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交班记录包括值班、仪器运行、安全等情况。 5.2急诊检验的范围: 5.2.1急、危、重病人及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5.2.2急诊检验项目:急诊检验项目由检验科、临床科室和医务部根据临床需要 共同商定。 5.2.3血液常规检验、凝血四项测定、D-二聚体测定、AT-Ⅲ、疟原虫等。 5.2.4尿液常规检验、尿HCG等。 5.2.5大便常规检验、潜血试验等。 5.2.6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常规检验。 5.2.7生化检验:电解质、碳酸氢根、血糖、肾功能测定、淀粉酶测定、心肌酶 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等。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检验科急诊检验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第一线,是抢救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强调优质服务。 2.急诊检验24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 4.急诊检验单由医生填写。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或检验人员采集。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早送检验科。5.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或先电话通知临床,注明报告时间,以备查询。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急诊检验人员,从事急诊检验工作。 6.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二、急诊检验的要求 1.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单,由护士、工人或病人家属急送化验室,也可用电话或传呼告知急诊检验值班人员。 2.急诊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必须在5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血常规标本由检验人员采集,难以行动的病人,由检验人员到床边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由护士、工人或病人家属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急诊检验室。 3.急诊检验值班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 4.急诊检验值班人员将急诊检验结果报告单及时送检医师,或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三、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四、急诊检验项目 1.血液常规检验,凝血检查项目、疟原虫等 2.尿液常规检验 3.大便常规检验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胆碱脂酶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心肌损害标志物等测定) 6.胃液分析; 7.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 8.其它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急救站管理制度

急救站管理制度 一、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心和急救站有关的规定和制度。 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站进行交接班,做好班前准备工作,电话向120指挥中心报告当天出救人员、车辆和值班时间,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出救。 三、交接班记录应记录当班重要事宜,如急救中发生特殊的情况,电脑、车辆、电台,医疗设备使用运行情况等。 四、接班人员未到上一班人员不得离岗。 五、值班中如因特殊情况有变动,须提前10分钟由急救站负责人通知中心调度室。 六、急救站出救车辆必須配备医生、护士和司机,根据需要和可能配备担架员。 七、值班人员须保持电脑、电台和电话等通信设备的完好,除调度派车、反馈,不得随意使用。 八、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命令必须在3分钟内出车,值班期间不得睡觉。 九、急救站值班车辆、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中心调度指挥,接到中心调度命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救。 十、急救站直接接到的急救任务需先向中心调度通报,得到同意(发调度派车单)方能出车,如与中心调度发生冲突必须服从中心调度的命令。 十一、出车、到达、离开、送达、完成、返回必须及时报告调度

室。 十二、急救病人送何医院应根据急救需要、路途远近、家属要求综合考虑决定。 十三、急救人员应以病人为中心,树立“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救死扶伤,热情周到,极端负责,尽一切力量抢救伤病员,并给予尽可能的其他帮助。 十四、到达病人身边应按规范对病人进行检查,对急救病人必须输液用药,不能确诊的需建立静脉通道,不准许不做任何处理就送医院。 十五、对心跳、呼吸停止的病人必须抢救30分钟以上,并做心电图确认,征得病家同意方可停止抢救。 十六、每个班次车辆必须加油,并将车辆清洗干净。 十七、值班时医、驾人员不得同时离开值班室,离开前须向调度室通报去向和联系方式。 十八、医生在急诊室须随时保持与中心或分站的联络,不得影响出救。 十九、严格执行物价局、卫生局收费标准,交费按中心财务制度执行。 二十、医生、驾驶员应及时填写病历、日报表,当日上交,不得补填。医疗文件的书写必須规范,并按医院规定保存。日报、月报每月交费时同时交中心调度室= 二十一、无调度命令不得出车,凡用于院前急救,车上有“XX

急诊工作管理制度

急诊工作管理制度 1.急诊科是医院医疗工作的前沿和面对病人的重要窗口,从事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主动、热情、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每一个急诊病人,努力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2.医院建立院长领导下的急诊医疗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全院急诊医疗工作以及院内、外大型抢救和技术咨询。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各部门充分协调,做到思想、人员、技术、设备四落实,组成指挥灵、行动快、常备不懈的急诊救护系统。 3.急诊科系医院直接领导下的二级临床医疗科室,行政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根据医院业务情况设立接诊室、抢救室、危重症监护病房(ICU)、急诊病房、急诊手术室、实验室和病历资料室等单元,放射、B超、心电图、检验等相应检查科室应服从急诊需要,有条件时急诊科内应配备相应检查仪器设备。急诊科应走“自主型”发展道路,人员力求长期固定。 4.急诊科主要是处理和研究各类急性疾病及非急性疾病的急性阶 段和因之可能发生的急性器官功能衰竭、慢性病急性变、各种急性创伤的初步应急处理以及抢救急危重病人的生命,重点在处理各种疾病和各种创伤的急性阶段。 5.急诊接诊诊室、抢救室、危重症监护病房(ICU)、留观室、急诊病房实行分单元管理。各专科急诊接诊室的设置根据医院现阶段的医疗实际情况而定,急诊儿科和传染科单独分区设立。急诊科接诊诊

室实行24小时随时应诊制,未设置日常急诊接诊室的科室由急诊鉴别台传呼应诊,应诊医师必须于20分钟内到位。 6.急诊工作必须一切从病人的利益出发,急诊工作为急诊病人建立绿色通道。凡需紧急施救的急危病人不受地域、地段、经济状况、身份地位和医疗保险合同条款的限制均应给予紧急抢救,按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进入救治程序。急诊抢救过程中,急诊科值班主任有权邀请和传呼本院任何有关医务人员参加抢救工作和解决急诊抢救工作的有关问题。急诊科医师有权按医院的规定收治急、危重病人,任何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急需抢救而暂无经费者,急诊科主任可签发临时记帐申请单,经院领导批准后先行抢救、手术或收住院,然后补办有关手续。 7.急诊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急诊病人由预检分诊台护士分诊到就诊科室(首诊科室),各科接诊的当班医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诿病人,也不得擅自更改就诊科室或嘱病人去预检分诊台更改首诊科室。若经诊疗,证实确为他科情况的病人,也应由首诊科室医师先做好病情记录和有关检查后,再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同意接收的意见后方可转科,接收科室在签署接收意见后应对嗣后工作负责。如有争议,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咨询诊查或由急诊科主任主持科间会诊,以决定病人的科室管属。仍有争议者,由急诊科主任或医务办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进行决断,各专科不得违拒。 8.急诊危重症监护病房(ICU)是急诊科内为经急诊抢救前期处理但一时还不能收住院、或隶属急诊医学专业的危重患者进行后续治疗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