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

江西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
江西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

江西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

教授:

第一条评定标准

教授须对本学科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取得重大成果或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高水平的论著,或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或不得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副教授资格,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二)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经批准免试外,需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任现职期间,每年授课60课时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系统讲授本科或专科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基础课,主讲过2次以上学术讲座,并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教学效果好,至少有1次教学质量评估为优秀。

二、担任过研究生导师,并担任过1门本科生课程的讲授,成效显著。

三、主持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取得重要研究成果。

四、从事管理和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第五条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二、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研究(排前3名)。

三、获省(部)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获省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授予的模范(优秀)教师、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均授课超过200课时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论著2部,且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论文为独

撰或第一作者)。

(二)出版论著1部,且发表论文:理工类3篇以上,文科类4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三)发表论文:理工类5篇以上,文科类6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四)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至少2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二、年均授课为100-200课时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论著2部,且发表论文:理工类3篇以上,文科类4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二)出版论著1部,且发表论文:理工类5篇以上,文科类6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三)发表论文:理工类7篇以上,文科类8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四)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至少2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三、年均授课60-99课时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论著2部,且发表论文:理工类4篇以上,文科类5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3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其中至少2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二)出版论著1部,且发表论文:理工类6篇以上,文科类7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3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其中至少2篇为独撰或第一作

者)。

(三)发表论文:理工类8篇以上,文科类9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3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其中至少2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四)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第七条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研成果获国家级奖励;或获省(部)级一等奖;或获省(部)级二等奖2项以上。

(二)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

(三)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且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或三等奖2项。

二、论文、论著条件

在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要求的基础上,按授课课时数的不同类别,分别增加3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

副教授:

第一条评定标准

副教授须对本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论著,具有担任科研课题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能熟练地运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或不得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

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三)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后,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受聘讲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经批准免试外,需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任现职期间,每年授课60课时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系统讲授本科或专科1门主干基础课或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应为基础课,并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教学效果好,至少有

1次教学质量评估为优秀。

二、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三、从事高校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第五条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二、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二等以上奖励;或获市(厅)级三等奖2项。

三、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省(部)级课题研究(前3名)。

四、获市(厅)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获市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授予的模范(优秀)教师、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均授课超过200课时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论著1部,且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论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二)发表论文:理工类3篇以上,文科类4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三)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至少1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二、年均授课为100-200课时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论著1部,且发表论文:理工类2篇以上,文科类3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二)发表论文:理工类4篇以上,文科类5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三)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至少1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三、年均授课为60-99课时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论著1部,且发表论文:理工类3篇以上,文科类4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二)发表论文:理工类5篇以上,文科类6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三)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至少1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第七条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二)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且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二等以上奖励。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总则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2、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申报实验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二、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和较完备的教育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2、承担某些课程部分或全部章节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班主任或政治辅导员。 (二)工作业绩 1、教学。本、专科院校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分别为160学时、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以及成人院校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或良好2次,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3)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江西省高校人文课题成功申报材料定稿版

江西省高校人文课题成功申报材料精编 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A表 编号: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申请评审书 项目类别:青年项目 学科名称:管理学 课题名称:基于平衡计分卡的高职院校教师绩 效考核体系研究 申请者: 所在学校:(盖章)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2月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按照《江西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项目检查与监督管理,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并保证不发生知识产权争议。同意将本表所列的研究与调查原始数据、资料等提交江西省教育厅并由江西省教育厅无偿使用。 填表说明 1.此申请书经批准后具有合同意义,按《江西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 法》进行课题管理。 2.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应用对策性研究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 3.成果形式:指论文、专着、研究报告、编着、译着、音像软件工具书等,可填写其中 一项或几项,如填写多项不得填写成如“论文或专着”等模棱两可的成果形式。 4.申请经费(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不填):应根据研究任务的实际需要和省教 育厅资助力度的可能性填写;其他经费来源:指获得校外有关部门,包括政府部门(非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资助经费。应附有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和复印件;申报者应在“是否同意零资助经费”栏中选择“是”或“否”,如不填写,视为不同意经费自筹。 5.成果预计去向:指刊物发表、出版社出版、提供有关部门采用等。 6.申请书(A表)及匿名评审表(B表)统一用A3纸印制,中缝装订。A表、B表单独装 订。(整个评审书为A表,活页开始到倒数第二页为B表) 活页部分(B表)

护理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护理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主任护师晋升及评定标准 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主任护师:1.精通本科(本专业,下同)理论,掌握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医药专业须精通中医药理论,对经典医著有所研究);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能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并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著作; 3.善于指导本科全面业务,能为医疗、教学和科研培养出高级人材; 各级卫生技术人员晋升时,其考核(或考试)的内容和办法,可根据本省、市、自治区实际情况由卫生局自行规定。 高级卫生职称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2017年高级卫生职称考试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通过资格评审梦助力! 评定标准:护理专业主任护师须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根据国家和本地区专业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研究的方向;有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工作业绩显著,取得重大(要)价值的临床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造诣较高,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是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执行医德规范。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已登记注册,现直接从事护理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江西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规范重点学科管理,保证重点学科建设的顺利实施和经费的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是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财力许可,择优遴选并进行重点建设的学科。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形成高校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提高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增强高校综合实力。 第三条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学术梯队建设为核心,以科学研究为重点;优先发展特色学科,大力改造传统学科,积极发展新兴学科,建设一批优势和特色鲜明的重点学科,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水平建设人才和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第四条重点学科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重在建设”的原则。 第二章主要任务和目标 第五条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学术队伍,使之在研究专长、学术水平上不断提高,在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学位结构等方面不断优化。 第六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保证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质量。 第七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承担横向实用型科研课题,产生标志性的科研成果,解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第八条以“江西特色、国家水平”为建设目标,经过“十二五”期间的建设,使我省重点学科整体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缩小与国家重点学科的差距,使部分学科进入国家重点学科建设行列,一些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九条扩大国内外学术交流,形成开放型的能接受国内外同行学术骨干进修及学习深造的教学、科研基地。 第三章申报条件和办法 第十条申报重点学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科点具有较强的特色和优势,对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和发展潜力。 (三)学科带头人(指第一学术带头人,以下同)必须是高校在编在职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思想品德好,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凝聚力,身体健康。 (四)有一支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和稳定的队伍,且在研究方向上分布合理。 (五)具有能够支持重点学科发展需要的图书文献资料和仪器设备,有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能够为本学科点进行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一条重点学科按学科点申报、学校推荐、网上申报材料公示、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省教育厅批准等程序进行。 (一)申报学科点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申报书》。 (二)学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学科发展规划,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论证的基础上,研究推荐申报学科。

2017医学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2017医学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设副高级职务,包括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按照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需符合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要求。所取得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仅限于在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聘任。如需到非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任职须重新申报并取得全省统一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也可申报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但同一晋升年度,不能同时申报。 四、评价方式

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价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与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同时进行,乡镇(街道)卫生院和计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村卫生室人员单独划考试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医、护专业须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护士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注册。 (四)申报副主任医师者,需在任现职期间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其中申报临床专业副主任医师须累计满6个月。 (五)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获得规定的学分。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职务,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历、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副教授职称申报条件 2、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2015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2015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 申请人 姓名 学科方向 1 基于数据挖掘的网页过滤技术研究卢荣华安全科学技术其他学科 2 模因论视角下的文化翻译研究—以景德镇陶瓷文化翻译为例李君比较语言学 3 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刑法规制研究龚红卫部门法学 4 研究声像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的对策汪水英档案学 5 中日陶瓷艺术交流媒介:专门用途日语词汇研究肖良东高等教育学 6 “互联网+科技+文化”三轮驱动中国陶瓷产业转型升级研究杨建仁工业经济学 7 基于3D打印的陶瓷艺术设计研究张明春工艺美术 8 景德镇传统陶瓷婴戏纹饰及现代创新应用研究余小荔工艺美术 9 基于文化创意视角的陶瓷设计对江西“红色经典”的传承与 再造 何科丁工艺美术 10 民俗文化语言在现代环境陶艺中的应用研究何炳钦工艺美术 11 基于AHP法的当代艺术陶瓷价格评估体系研究周爱平公共管理 12 陶瓷文化创意产业“走出去”战略研究--以景德镇明清外销 瓷为鉴 于保春 管理学其他 学科 13 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及其统计方法研究——以景德镇地区为例操群环境与生态统计学 14 江西省艺术金融化之路径选择研究李雨青金融学 15 陶瓷产业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研究王世群经济学其他学科 16 知识流动视阈下文化嵌入和集群创新网络的共演机理:景德 镇陶瓷产业集群为例 王影 经济学其他 学科 17 没骨法在陶瓷粉彩创作中的实践与研究毕胜美术 18 景德镇老“厂瓷”与现代陶瓷艺术创作中粉彩瓷的对比研究朱彬美学 19 从日本国宝中的八件中国陶瓷器看日本对我国宋朝陶瓷文化 的吸收与借鉴 张小柯 民族和文化 学其他学科

广西省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政策条件

年广西省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政策条件

————————————————————————————————作者:————————————————————————————————日期: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 桂职办〔2013〕88号 1各市人社局、职改办,自治区各系列、自治区直属各部门职改办(人事、干部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并自2013年度正式执行,原2005年制定的卫生系列相关评审条件同时停止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望及时报告我办。 2013年5月31日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精通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理论知识,深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能解决和处理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及技术难题;工作业绩显著,取得有价值的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专业论文和著作;学术造诣较高,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本专业人才的能力,是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申报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主任药师、主任护师的卫生技术人员。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有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申报材料造假等严重违纪行为,从被查证属实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三、发生医疗差错责任者,当年不得申报;发生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2年的。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五年。 第四条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要求。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成绩模块。

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2020)

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2020)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江西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江西省申请报名: 1.具有江西省户籍(省外迁入时间要求:家庭户口不晚于2020年10月31日,集体户口不晚于2018年10月31日); 2.外省户籍在江西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实际就读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9月); 3.具有江西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学籍; 4.在江西省定居的外国侨民。 (二)“三校生”对口招生报名要求: 1.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面向省内招收的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可以报考“三校生”对口招生或全国统一高考,但二者不能兼报。往届“三校生”及一年制中职生则只能报考全国统一高考。 2.跨省招收的“三校生”不得报考对口招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籍生(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得高校招收少年班报考资格的学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高校系列高职高专(教授、副教授、讲师)评审条件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等职业学校教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等职业学校教授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有本专业广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根据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拓新的技术研究领域,并取得显著成果;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设计或艺术作品,或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卓著,在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并取得显著效果;主持和指导实验实训室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具有处理和解决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和指导高级研修人员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独立设臵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层次)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等职业学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

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从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累计在两次申报中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或作为海外人才引进回国具有国外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四、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五、大学普通班毕业或1977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1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包括参加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学习,取得4门以上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成绩,或参加自治区级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研修班,系统学习4门以上本专业主要课程,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要求。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根据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第一款和第二、三、四款中的一

江西省高等学校讲师资格条件

江西省高等学校讲师资格条件 第一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合格以上。 取得现资格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二、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三、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第二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满2年,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2年。 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4年,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4年。 三、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满4年,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3年者,取得现资格以来,如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可破格申报。 第三条、外语条件 从2015年起,适当放宽职称外语要求,评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作职称外语要求;年满50周岁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职称外语。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均授课60课时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独立系统地讲授一门以上课程;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担任专业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讲授工作。教学效果良好,本科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

二、全过程地承担一门课程的专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组织课堂讨论等各教学环节工作。 三、从事管理工作的同时,承担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较好业绩。 四、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较好业绩,获得校级以上优秀辅导员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综合表彰。 五、在教育事业单位从事高等教育管理、服务,并承担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良好业绩。 六、承担过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第五条业绩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校级以上教学竞赛奖。 二、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完成的科研成果获校级以上奖励(含优秀教学成果奖)。 三、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在研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四、艺术类教师指导(排名前三)本校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比赛或省级专项展(奖)获三等奖;体育类教师(排名前三)指导本校学生参加省级体育运动竞赛获团体或个人前三名;其他学科教师指导(排名前三)学生参加挑战杯、电子设计、广告设计、数学建模竞赛等比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参与编写论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第七条破格条件 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市(厅)级政府奖励(均要求排名第一);或获得市(厅)级政府荣誉称号(排名第一)。

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2020上海卫生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条件】

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2020上海卫生高级职称资 格评审申报材料条件】 2015上海卫生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条件2015上海卫生高 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条件 我是上海市某三甲医院的一个医生,去年参加副高考试,很幸运的是我一次性就考过了,评审前我做了很多准备工作,得以顺利通 过副高评审,别人总说我很幸运,我要强调的是,机会总是降临给 有准备的人,大家只看见我的一帆风顺,却没有看见我在背后付出 的努力。总结一句话,有的放矢,有备无患! 复习总结: 参加副高考试,复习了一个多月,全考场第一个交卷,最后分数72分,跟平时模拟考试分数差不多,个人还满意的。 记忆有曲线,所以要不时的返回去看书,看一遍一定不够; 相信自己,虽然记忆力大不如前,但是我们有多年的临床经验做为铺垫,起点会比较高;因为时间不多,我是有计划有步骤的看书,第一遍(包括做题)一定要几天内完成,第二遍要几天内完成,部 分内容要看第三遍,全部规定好,任务完成就好,不会多看,一天 到晚的看,其实效率也很低。当然那段时间其他任务也很多,没法 让我整天看,我是利用在机场等飞机,在会场中场休息,晚上睡觉 前这些角角落落的时间看书的,但是总归会把当天的任务完成。 论文课题准备: 考试分析 1.病案分析题:每题的第一问是关键,略为多化些时间,判断出可能的诊断,赌注下对了才有希望在后面的提问中少丢分。 2.病案分析题:每题的题干中都有将思维引入歧途的“陷阱”,要准确的判断出“诊断”与“陷阱”。

陷阱举例—— ①乳癌患者腰痛,很可能会推测是“腰椎转移癌”,最后诊断是“椎间隙感染”或是“腰椎结核”。 ②L4/5椎间盘突出极外侧型突出,压迫L4神经根,而非L5神 经根。 ③腰痛伴右下肢放射痛,最后诊断不是“腰椎间盘突出症”,而是“腰椎结核”。 ④小腿外伤后肿胀、动脉搏动消失,可能是“骨筋膜室综合症”,也可能是“胫动脉或腘动脉断裂”。 ⑤外伤后膝关节疼痛、不稳,很可能推测是“膝关节韧带损伤”,最后诊断是“股骨骨肉瘤”。 3.病案分析题是15题中选12题 选题注意—— ①题干长的可能有“陷阱”、题干短的提问可能是“没谱”。 ②一定选自己熟悉的疾病,象“手外伤”很可能涉及“断肢再植”,如果不熟悉就不要选。 ③选提问多的题目,这样即使一个提问完全错了,有其他提问稀释扣分。选题时并不知提问多少,但一般题干长的提问会多些。 4.控制时间和速度: ①一点都不会或非常不熟悉的题目快速盲目勾选,不值得化时间思考。 ②时间要留给有把握、但要推敲的题目。 ③时间很紧,答题速度要控制好。做完的题目不能回看,所以不要太快;总题量一般在80~95题左右,太慢可能后面来不及完成。 ④前面多选题用时最多不应超过30%。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进行深度剖析,从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洞察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旨在全面梳理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指标分析 (3) 一、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三、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比重统计 (3) 四、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7-2018)变 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指标分析 (7) 一、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 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5名)。

最新北京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最新北京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最新北京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简要概括申报条件:根据京人发[2002]101号文件精神 (一)基本条件:没有出过医疗事故,考核成绩合格,满足基层工作任务,获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职称英语和计算机成绩考试合格,最重要一点,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报名副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年限要求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2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4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 5.医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或在区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不含个案、摘要、综述等); 6.担任主治医师职务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按照人保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 7.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3年,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三)申报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

1.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 2.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3.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3年,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4.医学专科毕业,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 按照人保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各单位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核。提交正式发表论文的时间,截止当年9月30日 申报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按《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执行。对未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申报条件,但业绩突出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市卫生局审核,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标准参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执行。 未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度以及全脱产攻读研究生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履职时间。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履职时间,以单位实际聘任时间为准。 (四)关于申报人员职称外语的要求: - 2 -

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赣教高字〔2006〕55号 各普通本科院校: 为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形成政府对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机制,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我厅制定了《江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我厅高等教育处。 江西省教育厅 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扩大高等学校依法办学的自主权,加快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步伐,增强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健康稳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12号令《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的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应适应国家和我省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正确处理社会需求与办学能力、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三条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要服从和服务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以及高等教育整体发展的要求,要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提高总体效益,确保教育质量;有利于学校形成专业优势,办出特色;有利于增强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拓宽专业服务方向或共建、合作办学等途径,能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设置专业。 第四条高等学校的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专业设置条件 第五条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本科专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高等学校新设或调整专业时,须认真做好人才需求预测,要充分论证新设或调整的专业对本校、本地区人才培养工作和学校可持续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二)有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它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教室等办学基本条件。 (五)新设专业一般应有已设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第六条新设专业应有一定的规模效益,每年专业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特殊专业如艺术类专业除外); 第七条高等学校的本科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本科院校年度增设专业不超过3个。近3年新设的本科院校(包括独立学院)年度增设本科专业数不超过6个。 连续3年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院校,其新增专业数要严格限制。同时,高等学校要对本校就业率偏低的专业进行调整、停办、直至申请撤消。高等学校每主动申请撤消一个已设专业,可在年度新增专业中相应多设一个专业。 第八条设置高新技术类专业,设置与我省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专业,设置跨学科交叉学科专业,设置应用文科专业和新兴人文社科专业,设置使用信息科学等现代科学技术提升、改造传统学科

副教授一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计通学院教师岗位职级首次聘任申报细则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任暂行办法》(见长理工大人[2008]17号文)的有关精神,在征得院属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本细则仅适用于教师岗位首次聘任。 2、本院在编在岗教师,工作服从安排,胜任所分配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且无重大工作责任事故者均适用于本办法。 二、教授级岗位职级申报条件 教授级岗位的申报参照长理工大人[2008]17号文的《长沙理工大学教师岗位首次聘任实施细则》执行。 三、副教授一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在副高级岗位资格上任职满5年,且每年完成额定的工作量,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或任副高职称3年及以上,且每年完成额定的工作量,满足以下条件中二条者;或任副高职称满2年及以上,每年完成额定的工作量,满足以下条件中三条者均可申报副教授一级岗位职级。 副教授一级教学科研条件(任现职以来) A1. 以第一作者(或视同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SCIE)、EI(核心)检索论文2篇及以上; A2. 以第一作者(或视同第一作者)身份在CSCD期刊发表或ISTP检索论文3篇及以上; A3. 部省级及以上科研、教研、质量工程项目一项且排名前2,或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一项且排名前3; A4.国家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一项(排名第一); A5.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教学成果奖一项且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3名,或校级教学成果奖一项且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 A6.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个人教研、科研奖励、表彰一项且三等奖以上; A7.各类科研课题进院经费累积达到15万元。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 XX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XX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改进和完善我省高校社科研究管理制度,发挥社科研究优势,提高管理效能,促进高校社科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XX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省教育厅社政处具体负责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研究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全省高校社科研究中长期规划,确定重点研究课题指南; 2.组织和指导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资助、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结项; 3.与省教育厅计财处共同管理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经费; 4.制定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5.组织和支持我省高校社科研究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四条省教育厅社政处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各学科专家组成专业咨询组或评审组,其职责是: 1.参与制定本学科研究发展规划、课题指南;

2.评审各学科申报项目,提出资助金额建议; 3.参与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中期检查和成果鉴定验收; 4.其它有关工作。 第五条学校科研(社科研究)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社科管理部门”),负责本校的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六条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包括:(1)省高校社科规划基金项目,一般每年组织申报一次;(2)省高校青年社科基金项目,一般两年组织申报一次;(3)省高校专项任务项目,主要指从校外有关部门获得横向经费资助的研究项目和省教育厅的委托研究项目。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事项,由省教育厅社政处在申报通知中具体规定。 第七条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条件是: 1.各类项目的申请者(指课题负责人)必须是我省高校的在岗教研人员。其中,规划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青年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限39岁(含39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必须由本校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专项任务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研究一般应成立课题组,由申请人担任组长,一个项目的申请人仅限填报1人。课题组应有合理的学术梯队,并积极吸收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科研工作。应用性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4.每个申请者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未完成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