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评审收费标准1

初步设计评审收费标准1
初步设计评审收费标准1

(国管房地〔2006〕37号,2006年2月13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规模、标准和方案,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管房地〔2004〕153号)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立项评估和初步设计评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立项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是指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评估单位)或组织专家对立项申请(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的活动。

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以下简称评审)是指由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评审单位)或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评审的活动。

第四条项目评估、评审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准、规范进行,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

第二章评估、评审条件

第五条申报总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项目(包括维修项目),必须进行评估和评审。

申报总投资在1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包括维修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评估和评审。

第六条项目管理单位(或项目使用单位,下同)应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深度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按照立项批复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后,方可向项目主管部门正式报送书面报告和完整的项目材料。

第七条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投资政策、建设规划和投资计划,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项目是否进入评估、评审程序。

第八条项目主管部门应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评估、评审单位。受委托的评估、评审单位应具备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

第九条参与评估、评审活动的专家,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取得高级技术经济职称或相应专业的执业注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评估、评审实践经验,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专家组成员人数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5人以上。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十条项目主管部门负有下列职责:

(一)制定有关项目评估、评审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二)选定评估、评审单位或评估、评审专家,并明确评估、评审任务,提出评估、评审的具体要求,签订有关委托合同;

(三)协调评估、评审单位与项目管理单位之间的相关工作,组织对评估、评审意见的沟通与交流;

(四)负责评估、评审成果的验收,如实记录评估、评审单位和专家工作情况,并选择适当方式对评估、评审报告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

(五)支付评估、评审单位或专家有关费用;

(六)根据评估、评审报告,研究确定项目立项或初步设计的批复。

第十一条评估、评审单位或参与评估、评审活动的专家负有下列职责:

(一)按委托要求开展评估、评审工作,对评估、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独立完成评估、评审任务,未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转让评估、评审任务;

(三)从政策、经济、技术、安全、节能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评审,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提出科学、合理的评估、评审结论,核实项目总投资;

(四)评估、评审过程中,应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反馈评估、评审进度及情况,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评估、评审的初步报告和最终报告;

(五)对评估、评审项目负有保密义务;

(六)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的评估、评审活动。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单位负有下列职责:

(一)及时向评估、评审单位或有关专家全面介绍项目有关情况,提供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二)全力配合评估、评审单位现场调研,对评估、评审中涉及需要核实的问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

(三)对评估、评审初步报告及时反馈意见;

(四)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复,组织开展下一步工作。

第四章评估、评审内容

第十三条评估以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方案及投资估算为重点。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

(二)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是否符合中央国家机关中长期建设规划;

(三)项目建设的基础条件、环境因素条件是否具备,能否保证项目实施;

(四)项目的设计方案是否满足功能、内容、规模、标准的要求,设备选型是否合理、可行,技术方案是否安全、经济适用;

(五)投资估算编制内容是否完整,编制依据是否合理、准确;

(六)资金来源是否可靠,资金筹措方案是否可行;

(七)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

(八)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是否合理。

第十四条评审应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初步设计文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编制,设计内容是否完整,各专业设计深度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二)初步设计的范围、内容、规模和标准是否符合批复要求;

(三)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的设计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

(四)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内容是否完整,概算编制依据是否合理、准确。

第五章评估、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管理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委托评估、评审单位,提出评估、评审要求。

第十六条评估、评审单位根据评估、评审任务要求制定评估、评审工作计划,向项目使用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提出评估、评审所需的资料清单并进行现场踏勘、调研,核实项目实际情况。

第十七条评估、评审单位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安全性、节能性等逐项进行论证,提出项目评估、评审初步报告。

项目评估、评审报告由正文和附件、附表组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概况;

(2)评估、评审依据;

(3)评估、评审范围、要求;

(4)各专业评估、评审意见;

(5)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预测和分析;

(6)评估、评审结论意见与建议;

(7)投资估算或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第十八条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评估、评审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就初步报告进行沟通和交换意见。评估、评审单位完善相关内容,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评估、评审最终报告。

第十九条评估、评审最终报告是项目主管部门立项、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评估、评审最终报告所提出的修改意见,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第六章评估、评审时限和取费

第二十条评估、评审单位收到项目使用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完整齐全的送审材料后,在以下时限内完

第二十一条评估(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准取费应按项目申报估算投资额分档计取,在相应的区间用插入法计算:

对于具有一定特殊性、复杂性的项目评估,取费标准在基准取费的基础上按1.1-1.3系数增加计取。

第二十二条评审的基准取费应按项目申报概算投资额分档计取,在相应的区间用插入法计算:

单位:万元

在评审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有重大调整需要重新评审,评审取费标准在基准取费的基础上按1.1-1.3系数增加计取。

住宅、公寓等项目评审取费标准在基准取费的基础上按0.8-0.9系数计取。

第二十三条评估、评审费用(含专家劳务费)由项目主管部门支付。承担项目评估、评审任务的单位及人员,不得接受除项目主管部门支付费用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评估、评审单位及有关专家依法从事评估、评审业务,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项目主管部门对于弄虚作假造成评估、评审报告严重失实或报告质量低劣、有重大失误的评估、评审单位,可以根据情节,三年内不再委托评估、评审业务,或提请国家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项目管理单位对评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质疑,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核实,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管理单位和评估、评审单位。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工程预算收费标准

工程预算收费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建筑工程预算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工程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投标报价编制和工程预结算审核、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以及接受委托对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服务 收费标准 一、工程预算、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报价 1 土建安装工程200万元以下总造价3‰~5‰ 不少于2500元,抽钢筋另计 2 土建安装工程300万元以下总造价‰~4‰ 抽钢筋另计 3 土建安装工程500万元以下总造价‰~~4‰ 抽钢筋另计 4 土建安装工程500~2000万元总造价‰~4‰ 抽钢筋另计 5 土建安装工程5000万元以下总造价‰~4‰ 抽钢筋另计 6 土建安装工程5000万元以上总造价2‰~4‰ 抽钢筋另计 7 装饰工程预算总造价 3‰~5‰ 不少于3000元

8 园林建筑工程预算总造价3‰~5‰ 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 9 绿化工程预算总造价3%~4‰ 不少于3000元 10 项目估算、概算总造价2‰~4‰ 不少于3000元 11 电气安装防雷工程预算总造价%~3‰ 不少于3000元 12 消防给排水、暖通预算总造价‰~3‰ 不少于3000元 二、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项目总建安投资额的2%~5% 三、工程结算服务: 1.结算审核基本服务费 结算总价1000万元以下总造价2‰~4‰ 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结算总价1000万元以上总造价1‰~3‰ 抽钢筋另计 2.结算审核奖励费 8%~20%以增减额为基数,双方商定。 3.装饰工程结算总造价3‰~1% 不少于 3000元 4.消防给排水、暖通结算总造价3‰~6‰ 不少于 1000元 5.电气安装防雷工程结算总造价3‰~6‰ 不少于 1000元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各市、地、州物价局、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 根据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四川实际情况,现将国家的规定和我省的贯彻意见一并转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和除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项目建设前期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于1999年公布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明确了“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以及“调整系数”、“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并规定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由省级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投 5亿元资 3000万元1亿元—510亿元—50亿元以咨—10亿额询—1亿元亿元 50亿元上 `项元 目 1、编制项目建议书 6-14 14-37 37-55 55-100 100-125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 12-28 28-75 75-110 110-200 200-250 告 3、评估项目建议书 4-8 8-12 12-15 15-17 17-20 4、评估可行性研究报 5-10 10-15 15-20 20-25 25-36

告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行业调整系数(以上表标准为1) 一、行业调整系数 1.3 1、石化、化工、钢铁 1.2 2、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交通(水运)、 化纤 1.0 3、有色、黄金、纺织、轻工、邮电、广播电视、医药、煤炭、火电(含核电)、机械(含船舶、航 空、航天、兵器) 0.8 4、林业、商业、粮食、建筑 0.7 5、建材、交通(公路)、铁道、市政公用工程 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0.8-1.2 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单位:元) 咨询人员职级工日费用标准一、高级专家 1000-1200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1000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600-800 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估算投1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3000万元资项额目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1.5-2.5 2.5-5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5-4.5 4.5- 10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0.8-1.5 1.5-3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1-2 2-4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

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 财建〔2009〕648号 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指导财政部门及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效率,我部对《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01〕591号)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 财政部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行政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 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由财政部门委托其所属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社 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进行。其中,社会中介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通过国内公开招标产生。 第三条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安排的建设项目; (二)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等安排的建设项目; (四)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六)需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的其他项目或专项资金。 第四条财政投资评审的内容包括: (一)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审核; (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 (三)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各项合同等合规性审核; (四)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 (五)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的筹集、到位情况审核; (六)项目政府采购情况审核; (七)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 (八)实行代建制项目的管理及建设情况审核; (九)项目建成运行情况或效益情况审核; (十)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的立项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 (十一)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十二)其他。 第五条财政投资评审的方式: (一)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评价与审查。包括: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跟踪评审和对项目预(概)算及竣工决(结)算进行单项评审。 (二)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三)其他方式。 第六条财政投资评审的程序: (一)财政部门选择确定评审(或核查,下同)项目,对项目主管部门及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下

工程预决算收费标准

工程预决算收费明细 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工程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投标报价编制和工程预结算审核、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以及接受委托对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服务 收费标准 一、工程预算、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报价 1 土建安装工程200万元以下总造价4‰~6‰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 2 土建安装工程300万元以下总造价3.5‰~5.5‰抽钢筋另计 3 土建安装工程500万元以下总造价3‰~~5‰抽钢筋另计 4 土建安装工程500~2000万元总造价3‰~4.5‰抽钢筋另计 5 土建安装工程5000万元以下总造价3‰~4‰抽钢筋另计 6 土建安装工程5000万元以上总造价2.5‰~4‰抽钢筋另计 7 装饰工程预算总造价4‰~6‰不少于3000元 8 园林建筑工程预算总造价4‰~6‰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 9 绿化工程预算总造价2%~6‰不少于3000元 10 项目估算、概算总造价2‰~4‰不少于3000元 11 电气安装防雷工程预算总造价2.5‰~5‰不少于3000元 12 消防给排水、暖通预算总造价2.5‰~5‰不少于3000元 二、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项目总建安投资额的2%~5% 三、工程结算服务: 1.结算审核基本服务费

结算总价1000万元以下总造价3‰~5‰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结算总价1000万元以上总造价2‰~4‰抽钢筋另计 2.结算审核奖励费8%~20%以增减额为基数,双方商定。 3.装饰工程结算总造价3‰~1% 不少于3000元 4.消防给排水、暖通结算总造价3‰~6‰不少于1000元 5.电气安装防雷工程结算总造价3‰~6‰不少于1000元 四、钢筋工程量计算(抽钢筋): 500吨以上12~18元/吨不少于2500元,核对另计

广东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广东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主要职能为: 1、审核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包括标底)。 2、审核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算。 3、参与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方案的评估、工程造价治理、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参与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及招投标。 用户需求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财政预算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侧重于运用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优势,对预算支出进行审核,为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提供可靠依据,通过对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审核,为财政支出预算管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政策建议,以强化财政监督治理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作为财政的一项固有职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加强财政投资监督治理,提高财政投资效益,构筑公共财政框架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广东省财政厅信息化规划,建立财政投资评审资源共享系统平台,如财政投资项目库、投资评审法规库、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库、评审人才专家库和效益评价指标库等信息系统,不仅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同时也可以加强财政部门的宏观治理。 基于此规划要求,广东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提出,在满足目前办公需求基础之上,搭建一个软件平台,通过该软件平台基础,实现目前业务流程的办公自动化、内部治理工作的办公自动化,并且为以后的系统扩张提供标准接口。 评审中心希望,通过该系统的建设,降低员工的劳动强度,减少评审认证矛盾,提高评审工作效率。同时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实现一个优秀的项目评审过程自动化处理系统,成为广东省财政评审的排头兵。 解决方案 基于广东省财政厅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需求,广州市殷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凭借资深建设项目的信息化治理经验,推出基于微软.net技术面向财政投资评审行业的综合治理系统,该系统由两个功能性子系统组成:评审业务治理子系统和行政办公治理子系统,2个子系统之间方便自由切换。 评审业务治理子系统提供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结)算、决算的审核工作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以及一些财政性专项资金的评估与审核。 行政办公治理子系统采用红帆https://www.360docs.net/doc/cd2241912.html,办公自动化模块集成,提供公文治理、行政治理、财务治理、档案治理和人力资源治理等职能部门应用。

初步设计评审费:沪建综规[2017]93号

沪建综规〔2017〕93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委托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委托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委托咨询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咨询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加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办法》(沪府发〔2015〕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市级立项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调整等咨询评估事项(市级城市维护项目咨询评估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区级立项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及调整等咨询评估事项参照执行。 第三条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和竞争的原则,通过招标投标或政府采购确定若干家咨询评估机构,形成评估单位目录,承担本办法第二条规定事项的咨询评估任务。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根据投资管理需要、咨询评估工作年度总结、评估机构工作质量和监督检查等情况,对评估机构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三年综合评定一次。

第四条参与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遴选的咨询评审机构应当具有国家发展改革委颁 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应当具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省级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的咨询评审业绩。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与入选的咨询评估机构签订《项目评估委托协议》,并根据《项目评估委托协议》、拟委托项目专业特点、回避条款及入选咨询评估机构的专业优势、技术质量水平、以往工作业绩和已承担的任务量,出具项目咨询评估委托函,委派项目的评估咨询业务。 第六条承担某一项目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评估单位,与同一项目的编制单位、项目建设单位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咨询评估单位在接受委托时,如存在前款规定的情况,应主动进行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委托咨询评估任务时,要认真核查前款规定的关联关系,以保证公平、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 第七条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具体委托咨询评估任务时,应按照以下规则和程序进行:(一)分专业对咨询评估单位进行初始随机排队。 (二)按照初始随机排队的先后顺序,根据第六条有关规定,确定承担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评估单位。 (三)向接受任务的咨询评估单位出具咨询评估委托函,对评估的内容、重点和完成时限等提出明确要求。 (四)咨询评估单位接受任务后,随即排到该专业排队顺序的队尾。咨询评估单位如果拒绝接受任务,应提交书面说明,轮空本次,并排到排队顺序的队尾。对保密项目、特别重要项目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等,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可以通过指定方式确定咨询单位。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计价格[1999]1283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能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总结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总结评审工作经验交换发言提纲 1、机构建设情况: 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于2007年5月正式成立,为财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人。现有人员2名,其中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2、评审的内容及范围: 目前评审中心根据青府发[2007]9号文《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预算审查的通知》展开了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评审工作,凡是投资额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均纳入了评审范围;根据青府发[2007]49号文《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审查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展开了设计变更的评审工作,评审的范围为工程单次或单项变更造价占合中标同价5%以上或金额30万元以上的变更。 3、评审流程: 1、招标控制价评审工作流程:①评审中心根据立项报告或政府领导指示(<20万元项目)接件审查送审资料;②组织中介机构查看工程现场;③中介机构独立对工程量价费进行独立评审;④召开审查见面会,审查中介与预算编制中介单位进行核对;⑤初审结果提交评审中心进行复核;⑥复核无误后由审查中介出据审查报告和工程量清单;⑦评审中心根据审查报告下达招标控制价通知,建设单位根据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组织招标。 2、设计变更评审工作流程:①建设单位提出变更项目,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现场会签确认;②建设单位将变更方案报区政府审批;③政府同意后建设单位将变更增加预算报评审中心审查;④评审中心组织中介查看现场;⑤中介机构独立展开评审工作;

⑥交换设计变更评审意见;⑦评审中心下达增加预算审查通知。 4、介绍1下我区评审几点具体做法,供大家鉴戒和参考 1、向建设单位提供了由财政局下达的招标控制价通知两份、招标控制价审查报告两份、工程量清单1份。为避免建设单位篡改工程量清单,我们出据的工程量清单除有资质审查中介在预算控制价处鉴章外,还对工程量清单加盖了骑缝章,同时将每一个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提供给审计局,竣工审计时可检查招标工程量清单是不是有改动,从而保证招标控制价与工程量清单的1致性。 2、为分摊材料价格风险,我们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中1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影响投资较大的、价格波动较大、有信息价的几项主要材料设置为可调材料,调差的风险幅度值为5%,具体调差办法按成建价发[2008]2号文履行。2是将1些造价信息上找不到的大宗安装、装潢材料设置为暂估价,在施工材料采购前由建设、施工、监理3方进行认质认价。 3、加强评审工作底稿、规范评审档案。中心建立了工程造价资料库系统,对每一个评审项目实行连续编号,实行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同时存档,并要求事务所将将项目的工作计算底稿电子文档归集评审中心存档,实现了项目的有序化管理;同时对1些有代表性的工程项目的工程结构特点、主要材料消耗指标和具体经济指标等进行了分析、整理,从而在项目评审时迅速找到评审的重点 5、通报1下2007年、2008年项目评审的情况 1、2007全年共审结项目373个,送审金额13.6亿元,审定金额12.4亿元,审减金额1.2亿元,平均审减率为8.88%。 2、2008全年共审结项目405个,送审金额26.5亿元,审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一、项目建设前期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于1999年公布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明确了“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以及“调整系数”、“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并规定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由省级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单位:元) 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工程咨询人员日费标准(单位:元)

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招标前期咨询、协调签订合同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我国现行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三、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

初步设计评审合同

商都嘉园初步设计评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__ 甲方:_ 乙方: _ 签订日期:_ ________

初步设计评审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开展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且乙方同意接受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作内容 乙方对工程的初步设计进行评审,完成以下各项工作: 1.1 对初步设计全过程中的工程分项进行分步骤、分阶段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1.2 对工程重大设计原则问题的修改及对主要技术原则提出建设性意见; 2.工作进度 2.1 乙方应按以下进度计划开展工作: 。 2.2 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基础资料,导致乙方工作延误的,可相应顺延工作进度。 3.双方的义务 3.1 甲方的义务 3.1.1 尊重乙方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的规定开展评审工作的权利,不向乙方提出与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相抵触的要求; 3.1.2 向乙方提供开展初步设计评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 3.1.3 协调有关单位配合乙方开展初步设计评审工作; 3.2 乙方的义务

3.2.1 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开展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 严格掌握设计标准,控制工程造价; 3.2.2 及时向甲方交付第4条所述的工作成果并对其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按工作进度要求向甲方通报进展情况; 3.2.3 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和实施评审,保证工作质量; 4.工作成果 4.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国家和行业关于初步设计评审工作的深度要求,出具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等(以下简称“工作成果”),并按照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工作进度提交给甲方。 5.合同价款及支付 5.1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5.2 支付 甲方在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意见通过审查后(如需修改则在修改得到确认后)__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6.知识产权 6.1 乙方根据本合同取得的工作成果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公开发表、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工作成果。 6.2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7.保密义务 7.1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工作成果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的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7.2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3 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最全的接工程造价私活收费标准

各位同仁: 大家好!现在收集了最全的接工程造价私活收费标准分享给大家参考,不要傻傻的给老板卖命干私活了,钱不到位不要接,否则苦了自己,乐了老板! 收费范围 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工程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投标报价编制和工程预结算审核、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以及接受委托对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服务 收费标准 一、工程预算、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报价 1 土建安装工程200万元以下总造价3‰~5‰ 不少于2500元,抽钢筋另计 2 土建安装工程300万元以下总造价2.5‰~4‰ 抽钢筋另计 3 土建安装工程500万元以下总造价2.5‰~~4‰ 抽钢筋另计 4 土建安装工程500~2000万元总造价2.5‰~4‰ 抽钢筋另计 5 土建安装工程5000万元以下总造价2.5‰~4‰ 抽钢筋另计 6 土建安装工程5000万元以上总造价2‰~4‰ 抽钢筋另计 7 装饰工程预算总造价3‰~5‰ 不少于3000元 8 园林建筑工程预算总造价3‰~5‰ 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 9 绿化工程预算总造价3%~4‰ 不少于3000元 10 项目估算、概算总造价2‰~4‰ 不少于3000元

11 电气安装防雷工程预算总造价2.5%~3‰ 不少于3000元 12 消防给排水、暖通预算总造价2.5‰~3‰ 不少于3000元 二、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项目总建安投资额的2%~5% 三、工程结算服务: 1.结算审核基本服务费 结算总价1000万元以下总造价2‰~4‰ 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 结算总价1000万元以上总造价1‰~3‰ 抽钢筋另计 2.结算审核奖励费 8%~20%以增减额为基数,双方商定。 3.装饰工程结算总造价3‰~1% 不少于 3000元 4.消防给排水、暖通结算总造价3‰~6‰ 不少于 1000元 5.电气安装防雷工程结算总造价3‰~6‰ 不少于 1000元 四、钢筋工程量计算(抽钢筋): 500吨以上 5~8元/吨不少于2500元 ,核对另计 欢迎加入工程造价私活群244713310,可以在群里发布工程预算私活信息,本群不提供任何担保,只为有工程要找人做预算和想接预算私活的人士提供一个合作的平台,欢迎相关人员加入讨论。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资料

财政投资项目报审资料范本 鲁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 前言 财政投资评审主要为政府投资管理服务。从宏观的角度上讲,财政投资评审是政府的投资参谋和助手,为合理有效地配置和使用公共资金,提供投资信息和政策建议,减少和避免政府投资的失误;从微观的角度讲,财政投资评审为政府投资具体项目的监管服务,行使业主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部分职能,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管理,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运用专业技术手段,从工程经济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对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政府融资投资建设项目、其它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等进行审查和评价。 合格的上报资料,是加快评审进度,提高评审效率的前提;是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准确数据的基础;也是项目实施和验收的依据。为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加快评审进度,提高评审效率,我局编制该范本,希望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文本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审。

目录 4 一、财政投资评审项目流程 图……………………………………………… 5 二、工程评审通知 书………………………………………………………… 三、现场签证 6 单……………………………………………………………… 四、预算类报审资料的要 7 求………………………………………………… 8 五、决算类报审资料的要 求………………………………………………… 9 六、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的使用范 围…………………… 13 七、建筑安装工 程…………………………………………………………… 14 八、公路道桥及市政工 程…………………………………………………… 15 九、园林绿化工 程…………………………………………………………… 16 十、电力、水利工 程………………………………………………………… 十一、房屋改造、装饰工18

初步设计评审收费标准

初步设计评审收费标准

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立项评估 和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国管房地〔2006〕37号,2006年2月13日 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规模、标准和方案,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管房地〔2004〕153号)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立项评估和初步设计评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立项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是指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评估单位)或组织专家对立项申请(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的活动。 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以下简称评审)是指由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评审单位)或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评审的活动。 第四条项目评估、评审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准、规范进行,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

(二)选定评估、评审单位或评估、评审专家,并明确评估、评审任务,提出评估、评审的具体要求,签订有关委托合同; (三)协调评估、评审单位与项目管理单位之间的相关工作,组织对评估、评审意见的沟通与交流; (四)负责评估、评审成果的验收,如实记录评估、评审单位和专家工作情况,并选择适当方式对评估、评审报告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 (五)支付评估、评审单位或专家有关费用; (六)根据评估、评审报告,研究确定项目立项或初步设计的批复。 第十一条评估、评审单位或参与评估、评审活动的专家负有下列职责: (一)按委托要求开展评估、评审工作,对评估、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独立完成评估、评审任务,未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转让评估、评审任务; (三)从政策、经济、技术、安全、节能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评审,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提出科学、合理的评估、评审结论,核实项目总投资; (四)评估、评审过程中,应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反馈评估、评审进度及情况,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评估、评审的初步报告和最终报告;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号文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 计委号文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国家计委1283号文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计价格[1999]1283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 附: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得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厂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二)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三)。 按照前款两种方法不便于计费的,可以参照本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议定。但参照工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超过按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式计算的收费额。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职责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职责 主要任务是:负责拟定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算、结算、决算的评审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市场研究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和效益分析工作,为实施财政投资决策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实施对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相关办法、制度的起草和修订。 (二)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委托的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查,并及时出具评审报告。 (三)负责财政性投资(30-50万元实行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标底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市场研究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和效益分析工作,为实施财政投资政策提供基础信息服务。 (五)负责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库、评审专家库及评审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 (六)围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为财政实施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基础信息资料;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后评价等业务工作。 (七)反映财政性投资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督的政策建议。 (八)负责评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评审资料的收集完整、整理规范、归档及时、保管安全。 (九)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醴陵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内部操作管理规定 一、根据财政业务股室评审项目书面移送资料,由评审中心主任签收后进入评审程序; 二、中心主任根据评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合理安排、适时分配、限定时间、提出要求,将评审通知书送达评审人员; 三、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工作时限,结合评审工作总体进程,由主任核定具体工作时限; 四、评审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掌握相关项目评审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相关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有关市场价格信息,为全面项目评审做好资料与业务准备; 五、评审人员根据评审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并确保评审质量,不得出现任何原则性问题及重大误差; 六、项目评审中发现或有异议的事项,评审人员不得单独确定,应先及时告之主任,由主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三方协商、相关单位协调、汇报领导商讨等方式进行确定,重要事项形成会议记录作为评审依据;

初步设计审查程序

初步设计审查程序 一、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立项批文或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 2、规划部门规划意见; 3、特殊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4、初步设计文件(含项目概算); 二、安排审查日期,发放会议通知; 三、审查合格项目,批复初设审查批文;

基本建设项目报批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一.报批程序:项目建议书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二.申报材料: (一)报批项目建议书应提交的材料 1.项目业主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申请审批项目建议书的文件; 2.项目建议书文本,大中型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项目须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3.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审查意见; 4.初步的资金筹措方案。 (二)报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提交的材料 1. 项目业主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申请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 件; 2. 具备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3. 大中型项目应有相应资质工程咨询机构的评估报告或论证会专家评审意 见; 4. 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审查意见; 5. 资信证明,包括财政资金承诺函、单位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资金意向 书等有关资金证明; 6. 工程招标方案; 7. 经营性项目,要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城市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保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涉 及人防、消防、文物保护、劳动安全预评价、卫生防疫(产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岸线规划、海域使用、征用林地、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水工程防洪规划同意书、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和涉河工程防洪审查同意书等前置批准文件,总平面规划批文,旧城改造项目须有省批准的拆迁计划文件,房地产开发项目须有相应的开发资质,危房改造项目须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工程预算收费标准(2020年九月整理).doc

建筑工程预算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工程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投标报价编制和工程预结算审核、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以及接受委托对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服务 收费标准 一、工程预算、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报价 1 土建安装工程200万元以下总造价3‰~5‰ 不少于2500元,抽钢筋另计 2 土建安装工程300万元以下总造价2.5‰~4‰ 抽钢筋另计 3 土建安装工程500万元以下总造价2.5‰~~4‰ 抽钢筋另计 4 土建安装工程500~2000万元总造价2.5‰~4‰ 抽钢筋另计 5 土建安装工程5000万元以下总造价2.5‰~4‰ 抽钢筋另计 6 土建安装工程5000万元以上总造价2‰~4‰ 抽钢筋另计 7 装饰工程预算总造价3‰~5‰ 不少于3000元

8 园林建筑工程预算总造价3‰~5‰ 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 9 绿化工程预算总造价3%~4‰ 不少于3000元 10 项目估算、概算总造价2‰~4‰ 不少于3000元 11 电气安装防雷工程预算总造价2.5%~3‰ 不少于3000元 12 消防给排水、暖通预算总造价2.5‰~3‰ 不少于3000元 二、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项目总建安投资额的2%~5% 三、工程结算服务: 1.结算审核基本服务费 结算总价1000万元以下总造价2‰~4‰ 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结算总价1000万元以上总造价1‰~3‰ 抽钢筋另计 2.结算审核奖励费 8%~20%以增减额为基数,双方商定。 3.装饰工程结算总造价3‰~1% 不少于 3000元 4.消防给排水、暖通结算总造价3‰~6‰ 不少于 1000元 5.电气安装防雷工程结算总造价3‰~6‰ 不少于 1000元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号文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 附: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得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厂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服务承诺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服务承诺 为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效率,根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工作实际,扎兰屯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郑重提出以下服务承诺: 1、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好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算、决(结)算审核工作,节约基本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 2、强化评审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重点把握资料交接、现场勘测、工程量计算、材料价格认定等关键环节,确保评审质量。公开审核程序、范围、依据、内容、结论,客观严谨的完成工程造价的审核任务。 3、按照《扎兰屯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定额标准进行评审。首先,由工程建设单位向财政局分管投资评审领导提交申请工程项目评审的报告,同时根据所送审项目的工程性质提供工程资料(见附件),送审单位要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合理、合法性,经财政局分管领导签批后移交至投资评审中心主任。中心主任根据评审任务内容和部门实际情况,安排项目主审和组成人员、复核人员及评审中应注意事项。 4、评审组对收到的送审资料进行初审,资料不足的要求补充完善。资料齐全后由两个或以上的主审和复核人员介入工程现场,进行现场实地踏勘、测量、核实,并做好取证记录(含文字、影像资料等)。工程现场勘察记录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两位评审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以此做为工程造价审核的基础资料。 5、工程量的计算严格执行定额中的计算规则;材料价格执行《呼伦贝尔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扎兰屯区同期指导价。对于网上无指导价的大中型材料,其价格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认定外,采取由政府采购办公室、财政监督检查所等第三方询价的方式,共同确定合理的材料单价。 6、严格执行权职梳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评审项目的第一审核人完成后,列出各分项工程的核增核减明细清单,再由第二审核人进行复核,以达到交叉复核,互审监督的目的。中心主任、副主任再对初审依据、初审结论进行复核,有分歧时召开中心评审业务会,集体分析、研究、讨论最佳审核方案。 7、审核结果确定后,分管领导主持召开评审结论反馈会。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需经进一步论证,建议委托审计局或其他中介组织复审;如无异议则由评审中心出具《工程造价审查定案通知书》,并对所出具的评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8、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将秉承“以服务求发展,以发展促服务”的工作理念,结合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评审进度,优化评审环境,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开展评审工作,坚持服务经济建设,严格履行监督职能,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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