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优表彰激励制度

学生评优表彰激励制度
学生评优表彰激励制度

明溪小学学生评优表彰激励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在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全 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进一步推动我校养成教育工作和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表彰在学习、班级建设、校风建设及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和集体,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二、学生奖励条例:

(一)、凡符合下列条例之一者,给予表彰奖励

、关心国家大事,思想品德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自觉维护学校集体利益,敢于和不良行为作斗争,工作踏实肯干,成绩突出,有较高威信者;

、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大公无私,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在同学中产生良好影响,或某方面成绩有突出表现者,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有较大成绩者。

、奋发进取,后进生在学习和品德方面进步明显者;

、努力学习、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取得好成绩,为学校争取荣誉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比

、考试作弊者; ?、不尊重师长

、旷课一节以上者?含一节?; 、因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

(三)、奖励方式

、口头表扬;

、通报表扬;

、颁发证书、奖状、奖品、奖金;

、授予称号;

、报请上级机关嘉奖。

(四)、奖励的级别

、校内分校级、班级二个层次;

、校级及以上奖励,记入学生档案或学籍卡,通报表彰。

三、奖项设置:

、“三好学生”奖学金激励奖。

?一?基本条件

??思想品德好 ???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 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能分享与合作。 ???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语言文明,保护环境,明辨是 非,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和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勤 俭节约。 ???模范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勇于同违法乱纪的不良现象做斗争。在《小学生全面素质报告单》中,操行评定 为“优”。

??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优良。 ???兴趣广泛,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 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统考科目成绩必须都在 ?分以上,体、美、音、信等科目至少良好以上。

??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优良。认真上好体育课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品质,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三?评选办法及奖励方式。

每学期末,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推荐一名学生,再经学校联评考核通过,方可获奖。每学期评选 一次,全校设 ???个名额,每人奖励 ??元。(奖金根据学校财力而定)

、期中考试成绩优秀学生奖项:

( )综合考核优秀生(年级总分前三名)

( )学科标兵(年级单科第一名,可并列)

( )进步之星(每个班级学科,进步显著学生,每班每学科 名学生) 以上奖项,由班级教师推荐,教导处组织联评核查通过同,获奖学生发奖状和学习用品。

、期末考核成绩奖励暨开学典礼奖项:

( )综合考核优秀生奖(年级总分前三名)

( )学科标兵奖(年级单科第一名,可并列)

( )进步之星奖(每个班级学科,进步显著学生,每班每学科 名学生)

( )十佳少年奖(全校设 ?名)

( )优秀班干部奖(全校设 ?名)

( )优秀少先队员奖(全校设 ?名)

( )优秀班级集体奖(可设三类,文明先进班集体、卫生班先进集体、学习先进班体)

以上奖项,先由班级推荐,再由教导处和少先大队联评考核通过。获奖学生发奖状和学习用品,优秀班集体发奖状。

、各种学科活动奖项及班级内奖项:

???校运动会、艺术节、科技节或区级以上运动会(含单项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或破记录者,学科竞赛奖,学校根据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配发奖品再次奖励。

???班级内奖项:

( )每月由班主任写赏识评价语或中号语。可以在书面上或黑板的评价板块上对某些同学进行赏识。如“表扬某某同学进步很大……。《班级牌》。

( )可设班级赏识栏:(如班级前 ?名、进步大的 ?名同学、单科状元、优秀组长、优秀课代表、珍惜时间的榜样、乐于助人的榜样、积极的榜样、刻苦的榜样、态度变化的榜样等)。

( )每月进行“班级之星”的评比表扬奖励,照片和学生情况介绍展示在《班级牌》中。

( )科任教师定期进行班单元测试,对成绩优秀的前三名和进步较大的三名同学进行口头和物质奖励。

班级内奖励,学校可适当给予奖品支持。

四、以是奖励制度由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汉王镇中心小学负责解释说明。

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多篇)

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精选多篇) 为促进德育工作顺利开展,增强每位教师做好德育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 1、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要以不同形式给予表彰。 2、凡在“转化差生,转变学风,转变班风”工作中,效果明显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3、注重自身修养严格自律,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坚持经常的教师,且周围群众对其都有一致好评的教师可作为师德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 4、被评为校、乡、区、市级以上的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分别给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5、凡被各级政府及行政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工作者”,“德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体教师向其学习。 6、学校要把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期末中的重要一项。 为促进德育工作顺利开展,增强每位教师做好德育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1、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要以不同形式给予表彰。 2、凡在“转化差生,转变学风,转变班风”工作中,效果明显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3、注重自身修养严格自律,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坚持经常的教师,且周围群众对其都有一致好评的教师可作为师德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 4、被评为校、乡、区、市级以上的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分别给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5、凡被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工作者”,“德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体教师向其学习。 6、学校要把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期末工作总结中的重要一项。 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为促进德育工作顺利开展,增强每位教师做好德育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 1、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要以不同形式给予表彰。 2、凡在“转化差生,转变学风,转变班风”工作中,效果明显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3、注重自身修养严格自律,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坚持经常的教师,且周围群众对其都有一致好评的教师可作为师德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 4、被评为校、乡、区、市级以上的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分别给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教师学年评优评先办法

溪坎中学教师学年评优评先办法 为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公开平等的竞争氛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教师学年评优评先办法如下: 一、评先、评优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与文明学校、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不存在因工作失职而被校级以上处分或通报批评,或在师生中、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2、学年累计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超过10天,旷工、旷教不满1天;一学年上班、上课、开会累计迟到十次以上或违反其它同一常规要求累计五次以上;教师值日准时到岗,履行职责,无脱岗现象。 3、语、数、英教师所任学科成绩上、下学期平均必须达年段中等以上。技能科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县级团体或个人竞赛,总成绩必须在农村学校中等以上。本条所指“中等以上”包含“中等。” 4、按要求参加大专学历进修和课题研究,并且每学期课题研究的质量在“合格”以上。 二、在具备上述条件基础上,“先进”和“优秀”按照教师年度考核得分,扣减第十项中的奖励分后,从高到低确定人选。但上学年度被评为优秀的,扣减3分后,参加评优;前一学年度评为优秀的,扣减2分后,参加评优。技能科教师平时表现突出,并为学校作出重

大贡献者,在评选县级以上先进时,可以由行政会决定给予分配一定名额。 三、根据当年“优秀”和“先进”下达的指标,按校级、行政、中心校、生管、村小等组分配名额(“优秀”的名额还要按级别比例分配)。平时表现突出,或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可由学校行政会决定直接定为“先进”或“优秀”。 四、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视情节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乱收费,年辍学率超过0.2%以上。 3、因工作失职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4、参与赌博及地下六合彩活动。 5、违反学校规定或工作失职者而被教育局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6、无故拒绝(或未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公开课、捐款、护校、值班、临时性工作)者。 五、本办法的“评先”适合学年末镇、校综合先进的评定。其它类型级别的先进按各类要求参照本办法进行。 六、本办法经教代会通过并已公示,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评优评奖制度

王庄小学学生评优评奖制度 一、评选对象 1、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2、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担任校少先队干部或班级主要干部,且任期一年或一年以上者; 3、下列学生不能参加评选:留级(含休学)累计达2学年者;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具有“五爱”的思想情感。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在《小学生综合质量评价》中,思想品德成绩为优。在校内有突出表现受到表彰。 2、学习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方法正确,珍惜时间。学习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良(语文、数学两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其它学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良)。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文体和科技活动。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良好的心理品质,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体育课成绩优良。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除具备“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做到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和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和表面能力。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1、由各班从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中,根据德、智、体的条件,提出参评的学生名单。 2、班级内部召开评优会,对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评议,而后无计名投票,择优评选。 3、各班必须将择优评选后的学生名单公布。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

四、注意事项: 1、各班在开展评选活动中,应加强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办法,尤其要十分注意民主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确定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均应填写《登记表》一式二份,花名册各一份。 王庄小学

小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小学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使评价体现激励、导向功能更贴近我校课程改革所倡导的强调学生个性发展、注重过程评价和多元评价的理念为每一个学生创造均等的成长、成功、成才机会引导学生正确全面地认识自我以德为先推动学生自治管理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我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二、评价内容 1、评价内容为学生的道德素养、学习态度、学习能力、艺术特长、运动健体、习惯五养成、书香五素养、自主管理等八个方面并将评价内容形象地化为“星” 2、评价类别: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校三好学生、优秀班干、优秀团员、文明之星、勤奋之星、智慧之星、才艺之星、体育之星、习惯养成之星、基核素养之星 三、评选标准 校优秀学生干部、团员、队员各一名:(在校团委、少队、学生会成员中产生、由学校团委评出) 热爱祖国和学校有优良的文明习惯在品德方面能够在班级或学校中起示范作用;积极自主能开展好学校学生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代的任务;成绩优异名列年级前茅学科发展均衡无不及格、无偏科科目(单科在70分或B以下为偏科) 校三好学生:

热爱学校热爱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在社会和其他场合能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公德意识;团结同学宽容待人乐于帮助他人诚实守信言行文明尊敬师长;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学习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学科发展均衡无不及格、无偏科科目(单科在70分或B以下为偏科);体育成绩达标 优秀学生干部: 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学校或班级交给的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带领班级实施班级自动化管理突出学生作风好;能勤奋学习态度端正密切联系同学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优秀团员、队员: 热爱祖国和学校有优良的文明习惯在品德方面能够在班级或学校中起示范作用;积极自主能开展好班级学生工作认真完成班级交代的任务;成绩优异学科发展均衡无不及格 文明之星: 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热爱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在社会和其他场合能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公德意识;爱护环境讲究卫生不乱扔垃圾不破坏绿化不损害公物;积极参加班级日常和学校服务性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宽容待人乐于帮助他人诚实守信言行文明虚心接受批评自觉改正错误 勤奋之星:

关于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奖励的规定

2012年皮营一中《关于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奖励的规定》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发全体学生勤学向上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努力促“尊师、守纪、勤奋、向上”的良好学风的形成。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各类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奖励项目 四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十佳奖、学习进步奖、特长之星奖。 二、获奖条件 (一)“四好学生”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习惯良好。 2、文化课综合成绩位居班级前25名。 3、积极参加早操、文体活动,体育考核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仪表大方、衣着整洁,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浓妆、不佩戴首饰,由班主任根据以上条件,组织班委会公开推荐可被评为校级“四好学生”,每班5名。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服从组织安排,组织能力强。 2、工作大胆、尽心尽责,有服务意识。 3、以身作则,能起好带头作用。 4、文化课综合成绩位居班级前35名。 (三)“学习十佳奖”、“学习标兵”、“进步之星”的评选条件 1、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优秀。 2、每次月考及期中期末文化课考试成绩进入年级前十名者为“学习十佳”。进入班及前十名者为“学习标兵”。 3、每次考试成绩较上次进步十名以上或日常行为规范有明显进步,获得老师、家长、学生的好评者为“进步之星”。 4、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文体活动获校级一等奖以上者为“特长之星”。(名额不限,有多少符合的就奖励多少)“学习十佳奖”、“学习标兵”、两种奖项不重复发奖。 以上奖项有下列行为则一票否决:打架,抽烟,喝酒,私拿别人钱物,翻墙外出或夜不归宿,进营业性网吧,顶撞老师。 三、奖励办法:发奖、拍照在校园展示 西华县皮营乡第一初级中学 2012-9-6

甘河小学小学生评优评先制度

学生评优评先制度 为构建和谐校园,提高办学层次,促进学生竞争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从即日起实施。 一、评选条件 1.先进班级条件 (1)以“三好学生”为目标,积极开展创建优秀班集体的活动,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完成任务好,各项常规评比名列年段前茅,有良好的班风,形成尊师守纪,热爱劳动,团结友爱,朝气蓬勃,不断向上的班集体。 (2)学生转化工作抓得紧,措施有力,耐心细致,成绩显著。在本学年度中,班级同学无重大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3)学风好,多数学生学习成绩良好或有明显提高,认真做好“两操”和上好体育课,积极开展课外文体活动,体育“达标率”名列年段前茅,95%以上学生达到《体育合格标准》。卫生工作做得好,学生体育普遍增强。 (4)班干部能团结一致,密切联系同学,在创建优秀班集体及其他有益活动中能起带头和核心作用。 2、优秀班干部条件 (1)必须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2)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的班、队干部,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骨干作用。

3、优秀少先队员条件 (1)思想进步、积极向上。能够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在班级思想品德评定中获优秀等级。 (2)积极参加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在学习、生活中敢于实践、勇于创新、各方面素质全面发展。 4、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进步,积极向上。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能够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在班级品德综合评定中达到优秀等级。 (2)热爱学习,能认真独立完成学习任务,期末抽测成绩优秀。 (3)身体素质状况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能够达到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身体残疾者除外)。 (4)凡在体育竞赛,校运动会上获奖或在音乐、美术等各类比赛中获奖者及对学校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评选。 5、各类积极分子条件(包括学习、文体、劳动、学雷锋积极分子) (1)学习积极分子:热爱学习,能认真独立完成学习任务,期末抽测成绩优秀。 (2)文体积极分子:思想表现良好,有一定的文体特长,带头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能积极主动地协助班级或年段开展好文体活动,在年段或校文艺演出、校运动会等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劳动积极分子:思想表现良好,劳动观念强,积极参加日常的卫生劳动和其它公益劳动,完成任务好,表现突出,并能起表

班级 学生评优 奖励 方案

班级、学生评优(奖励)方案 一、先进班集体 (一)评选条件 1、班级组织机构健全,有班规、班训。班级学生实行学生行为规范考评制。 2、班风正,学风浓,全班同学奋发向上,积极进取,集体荣誉感强,竞争意识强。 3、班级德育常规考核学期或学年总分位于年级前列(年级总班级的前三分之一)。 4、班级学习成绩好。 (二)考评办法 (1)满分100分,德育常规考核占50%,班级学习成绩占40%,教师评价占10%, (2)德育常规考核分=两学期班级常规成绩平均分。 (3)学习成绩以班级学习成绩在年级的排位来确定。 (4)附加分 ·班级参加学校大型活动,如艺术节、读书节等获奖每次加1-3分. ·班级代表学校参加区片以上活动(人数在3人以上),获奖加4-6今,单人获奖每人2-4分。 ·班内学生在学生会、团委会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每人次加2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评为先进班集体:(1)本年度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班级。 (2)本年度班上受处分学生10人次以上(含10人次,包括本年度以前受处分末撤销的)的班。 (3)本年度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有2次(含2次)以上无故未参加或取消参加资格的班。 (四)评选程序 1、自评.每学年末各班评选条件自我评分。 2、政教处根据班上的自评和评选条件提出建议名单,张榜公布,征求意见后,报学校行政会讨论确定. 二、三好学生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1)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关心时事政治,积极要求进步。 (2)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操行评分在95分以上。 (3)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为集体服务,能自觉主动地协助老师和班干部搞好工作。 (4)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2、学习好 (1)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优异。 (2)成续要求:各科总分排名居年级总人数前30%,单科不低于该科班级平均分数。 3、身体好 (1)坚持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2)认真上好“两课”(体育课、课外体育炼课),认真做好“两操”(课间操、眼保健操)。 (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 (4)体育锻炼达标,良好级以上,体育成绩80分以上(因病残修体育课的的学生除外)。 (二)评选办法 1、在评选活动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发扬民主,通过学生充分酝酿,并听取班委、支部和任课教师的意见。 2、由班主任按条件推荐出名单并写好书面材料,经年级组统一后报政教处审核。 3、政教处按照标准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按照加分标准加减分,推选出2倍于正式名单的学生进行公示,根据学生选举结果交学校评优小组最后确定正式推荐人。 4、上一级的三好学生必须首先下一级的三好学生。 三、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1、可以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必须是校团委、学生会的干部和干事;班委会、团支委的委员;

表彰奖励办法

学校 表彰奖励管理办法 (第二次修改,讨论稿,请修改)(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学校表彰奖励工作,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表彰奖励是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集体、个人给予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3条凡以学校党政名义对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进行的表彰奖励,或者以学校党政名义向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推荐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受表彰奖励,均必须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对学生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的管理办法、奖项设置方案和评选条件由学生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4条表彰奖励分为综合性表彰、专项性表彰、特殊性表彰,按奖励对象又分集体表彰、个人表彰。 (一)综合性表彰。是对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综合评价特别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四至五年开展一次。 (二)专项性表彰。是对在某一业务范围或某一阶段性工作中做出优良成绩、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阶段性工作结束时表彰一次或一至二年表彰一次。

(三)特殊性表彰。指对在重大项目、特殊事件或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表彰。 集体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或荣誉称号集体; 2.学校表彰的年度考核为先进集体;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支部;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我校争得荣誉的集体。 个人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获得者; 2.学校表彰的年度先进工作者和获专项奖的个人;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个人。 第5条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机构的奖励分为以下五类:第一类上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第二类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 第三类上级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及其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以及由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授权的表彰奖励; 第四类中央开放大学、省开放大学、城市职业学院的表彰奖励; 第五类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表彰奖励。 各类协会、民间机构、组织的表彰奖励原则上不列入学校表彰奖励范畴。

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深圳龙岗兴泰学校学生评优评先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使评价体现激励、导向功能,更贴近我校课程改革所倡导的强调学生个性发展、注重过程评价和多元评价的理念。为每一个学生创造均等的成长、成功、成才机会,引导学生正确全面地认识自我,以德为先,推动学生自治管理,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我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二、评价内容 1、评价内容为学生的道德素养、学习态度、学习能力、艺术特长、运动健体、习惯五养成、书香五素养、自主管理等八个方面,并将评价内容形象地化为“星”。 2、评价类别: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校三好学生、优秀班干、优秀团员、文明之星、勤奋之星、智慧之星、才艺之星、体育之星、习惯养成之星、基核素养之星。 三、评选标准 校优秀学生干部、团员、队员各一名:(在校团委、少队、学生会成员中产生、由学校团委评出)热爱祖国和学校,有优良的文明习惯,在品德方面能够在班级或学校中起示范作用;积极自主,能开展好学校学生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代的任务;成绩优异,名列年级前茅,学科发展均衡,无不及格、无偏科科目(单科在70分或B以下为偏科)。 校三好学生: 热爱学校,热爱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在社会和其他场合能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公德意识;团结同学,宽容待人,乐于帮助他人。诚实守信,言行文明,尊敬师长;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学习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学科发展均衡,无不及格、无偏科科目(单科在70分或B以下为偏科);体育成绩达标。 优秀学生干部: 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学校或班级交给的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带领班级实施班级自动化管理突出。学生作风好;能勤奋学习,态度端正,密切联系同学,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优秀团员、队员: 热爱祖国和学校,有优良的文明习惯,在品德方面能够在班级或学校中起示范作用;积极自主,能开展好班级学生工作,认真完成班级交代的任务;成绩优异,学科发展均衡,无不及格。 文明之星: 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热爱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在社会和其他场合能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公德意识;爱护环境,讲究卫生,不乱扔垃圾,不破坏绿化,不损害公物;积极参加班级日常和学校服务性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宽容待人,乐于帮助他人。诚实守信,言行文明,虚心接受批评,自觉改正错误。 勤奋之星: 学习刻苦努力,勤学好问。课堂上能积极配合老师进行课堂活动,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课内外任务,帮助班级积极构建高效课堂和学习小组,成绩进步显著。 智慧之星: 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善于与同学交流合作,勇于创新;认真完成各科作业,书写整洁,正确率高,能及时订正作业中的错误;能将课内学习与课外实践有效结合,具有灵活的学习方法,学习效率高,学习兴趣浓;平时学科成绩或日常考核优秀,期末考试学科成绩三门以上达到“B+或85分以上”。 才艺之星:

学生表彰激励制度

小学小学学生表彰激励制度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鼓励广大学生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奖项设置 一、“优秀学生”奖 条件 1. 思想品德方面 (1)爱国爱校,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2)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 (3)讲文明,懂礼貌,关心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 2. 学习方面 (5)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学习全面发展。 (6)考试学科学期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中最低分不低于75分。 (7)考查学科学期(期末)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身体方面 (8)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9)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锻炼课,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体育成绩达标。 二、“学习标兵”奖 条件

1、月考: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单科成绩班级排名前三名。单科成绩年级排名前三名。 2、期中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3、期末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三、“优秀学生干部”奖 条件 1.担任班、校学生干部,热心学校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 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得到老师、同学一致好评。 3. 考试学科学期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考查学科学期成绩均在良好或70分以上。 4、品德等次为“优秀”。 四、“文明学生”奖 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对班级有一定贡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帮助他人,品德等次为“优秀” 。 2、行为习惯方面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课遵守纪律,语言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故意损坏公物。 3、学习态度方面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1)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项目及评奖范围 (一)学院先进班集体(一、二、三年级所有班级); (二)学院十大杰出青年(三年级学生); (三)优秀毕业生(三年级学生); (四)学院十大年度卓越人物(一、二、三年级学生); (五)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一、二年级学生); (六)全面发展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七)品德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八)爱心大使(一、二年级学生); (九)进步突出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十)学业技能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十一)特长和社会活动能力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同一学年,个人荣誉称号不能同时享受。 第三条评选标准 (一) 学院先进班集体

推荐比例不超过本系班级数的10%(班级数不足10个的可推荐1个),在校三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班级成员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全班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达70%或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比例高。 2.班风良好,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在综合测评、评奖、评优等中公平、公正、公开,同学无异议。学院举办的活动或部署的工作中,参加人数、获奖人数比例高,成为所在系的典范。班干部和学生党员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组织班级全体成员服务校园或社会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3.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当学年必修课的及格率达80%以上;外语、资格证书等各种等级考试通过率高;班级综合测评中扣分项目等违纪次数每学年合计少于人均0.5次,无受处分的个人。 (二) 学院十大杰出青年 每系(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由学院进行差额评选出结果。要求以下条件符合一大项以上。 或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在当学年综合测评中的品德行为测评分不低于85分;

小学学生评优制度

新民小学学生评优评先制度为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嘉奖热爱祖国、勤奋学习、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学校参照《岳麓区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修订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三好学生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 (1)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能分享与合作。(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语言文明,保护环境,明辨是非,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3)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和学校、社区的社会实践活动,勤俭节约。 (4)模范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言行举止文明礼貌,勇于同违法乱纪的不良现象做斗争。在《小学生全面素质报告单》中,操行评定为“优”。 2.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优良。 (2)兴趣广泛,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身体好 (1)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优良。认真上好体育课,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和因病免于参加体育课的学生(须持有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此项按具体情况可酌情考虑。(2)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品质,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二)其它条件 1.语文、数学两科学期综合评价成绩为优,其他学科学年综合成绩为优良。2.学校体育素质测试能达到良好级以上。 3.有一项以上的文化艺术特长或爱好。 (三)评选办法 (1)由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确定三好生候选名单,候选名额为在班级人数10%(四舍五入)的基础上增加2人,组织全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方式),民主评议得票率不足1/2者不能参评。 (2)任课教师联评,确定班级三好学生名单,任课教师不同意人数超过2人者不能参评。 (3)三好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导处,经审查符合条件者,由教导处进行校内公示。

优秀学生奖励制度

优秀学生奖励制度 优秀学生奖励制度篇1 为鼓励先进,实现对学生的有效管理,依据国家颁发的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对本校学历教育学生的奖励和处分。 一、奖学金评选 1.评选条件 (1)奖学金主要以操行评定等级和学习成绩为主,操行等级期末评定为优,各科学习成绩均达80分,并且平均分达85分者才有资格参加评奖。 (2)学生干部、团干有突出成绩者,有一科达70分,其余科目均达80分,平均分达80分,可参加评奖。 (3)凡受学校纪律处分和团内处分者取消参评资格。 (4)抽烟、谈恋爱经教育屡教不改者和有赌博行为者不准评奖。 (5)考试作弊、协助作弊者不在考评之列。 (6)未交够学费及其他费用者不评奖学金。 2.下列特殊情况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1)试读生在试读期间;(2)因病、事假缺课累计超过一个月者;(3)经批准休学的学生;3.各班奖学金评选名额(以 46人为标准)及奖金发放标准一等奖:1名人民币100元二等奖:2名人民币70元三等奖:3名人民币30元二、先进个人评选

1.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评选条件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优秀。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每科成绩必须达 80分;学生干部、团干有突出成绩者,有一科达70分,其余科目均达80分,可参加评奖。 d.参加评选者必须是奖学金获得者。 e.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f.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优秀。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各科成绩及格,平均分达 75分。 d.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e.作风端正,能团结同学,起到表率作用。

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为促进德育工作顺利开展,增强每位教师做好德育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1、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要以不同形式给予表彰。 2、能够模范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对这样的教师给予口头表扬。 3、凡在"转化差生,转变学风,转变班风"工作中,效果明显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4、注重自身修养严格自律,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坚持经常的教师,且周围群众对其都有一致好评的教师可作为师德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 5、被评为校、乡、县级的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分别给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6、凡被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工作者","德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体教师向其学习。 7、学校要把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期末工作总结中的重要一项。 8、教师要求晋升职称,需有三年以上班主任或德育管理工作经历,晋升高级职称,

需有五年班主任或德育管理工作经历,如工作有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班主任和先进个人奖励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据《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2、在学校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年级组长、政治教师、政教工作人员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每月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每学期均评为"文明班级"。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教师评优评先考评细则(标)1

精选文档 教师评优、评先考评打分细则 一、师德修养(30 分) 1、爱国守法拥护四项基本原则,不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善于正面引导。散布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扣 5 分。 2、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随意停课、调课,无旷教现象。教学活动中不使用通讯工具。上班时间不得上网聊天及玩游戏。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故缺席各类学习或教师大会每次扣1 分。有违反劳动纪律或课堂纪律任何一项行为的每次扣 1 分。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或玩游戏每次扣 1 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 2 —5 分。请事假每天扣0.5 分,请病假每天0.2 分,一学期累积请假满一周者,取消当期评先资格。 3、廉洁从教 不对所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不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不索要或接受家长、学生的财物。从事有偿家教每次扣5 分。 4、明礼诚信仪表、言谈、举止得体,为人诚信,群众反映好。上班时间衣着打扮不得体、有不文明语言举止每次扣 1 分。与人吵骂闹不团结每人次扣 2 分 精选文档 二、教学教研(70 分)

1、工作量(10 分) 工作量饱满,达到规定标准。按《学校教职工工作量的规定》要求,满工作量得10分,不满工作量得分=实际课时-标准工作量X10。 2、教学常规(10 分)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认真辅 导、认真考核。备 课、作业以检查为准,上课、辅导及考核以综合检查及听课、评教为准。以上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计10 、8 、6、4分。 3、教学成绩(40 分)所教班级学科成绩完成学校规定教学目 标。学校以每学期期 末时统考得分为依据,对参评教师本学年度的教学效果进行综合打分(分年级和学科进行评价,任教多个学科的计算综合得分),第一名得35 分,第二名得30 分,根据名次以 5 分为一个等差给予打分。一人任教多个平行班级的,与本片另 5 所学校比较,排出名次予以打分;音、体、美等艺体科教师根据“三尖”成绩、学生测评和工作表现予以评分;学校管理人员根据教学成绩和工作表现酌情予以评分。 4、课题论文( 5 分)教科研意识强,积极参与各级课题研究, 撰写论文并获奖。 在教育部门组织的评选中,获县级一、二、三等奖者,每篇分别

学生表彰激励制度

学生表彰激励制度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鼓励广大学生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一、“优秀学生”奖 1.思想品德方面 (1)爱国爱校,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2)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 (3)讲文明,懂礼貌,关心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 2.学习方面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学习全面发展。(5)考试学科学期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中最低分不 低于75分。 3.身体方面 (7)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8)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锻炼课,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体育成绩达标。 二、“学习标兵”奖 1、月考: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班师生所公认,

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单科成绩班级排名前三名。 2、期中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班师生所公认,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测试班级排名前三名。 3、期末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班师生所公认,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测试班级排名前三名。 三、“优秀学生干部”奖 1.担任班、校学生干部,热心学校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 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得到老师、同学一致好评。 3.考试学科学期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 4.品德等次为“优秀”。 四、“文明学生”奖 1、思想品德方面 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对班级有一定贡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帮助他人。 2、行为习惯方面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课遵守纪律,语言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故意损坏公物。 3、学习态度方面 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有上进要求和趋势,各科成绩在良好以上。 五、“显著进步”奖 1、学习成绩或其他方面有显著进步。 2、品德等次在“良好”以上。

学校学生评优评先制度

学生评优评先制度 一、评选条件 1.先进班级条件 (1)以“三好学生”为目标,积极开展创建优秀班集体的活动,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完成任务好,各项常规评比名列年段前茅,有良好的班风,形成尊师守纪,热爱劳动,团结友爱,朝气蓬勃,不断向上的班集体。 (2)学生转化工作抓得紧,措施有力,耐心细致,成绩显著。在本学年度中,班级同学无重大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3)学风好,多数学生学习成绩良好或有明显提高,认真做好“课间操”和上好体育课,积极开展课外文体活动,体育“达标率”名列年段前茅,95%以上学生达到《体育合格标准》。卫生工作做得好,学生体育普遍增强。 (4)班干部能团结一致,密切联系同学,在创建优秀班集体及其他有益活动中能起带头和核心作用。 2、优秀班干部条件 (1)必须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2)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的班、队干部,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骨干作用。 3、优秀少先队员条件

(1)思想进步、积极向上。能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在班级思想品德评定中获优秀等级。 (2)积极参加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在学习、生活中敢于实践、勇于创新、各方面素质全面发展。 4、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进步,积极向上。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能够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在班级品德综合评定中达到优秀等级。 (2)热爱学习,能认真独立完成学习任务,期末抽测成绩优秀。 (3)身体素质状况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能够达到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身体残疾者除外)。 (4)凡在体育竞赛,校运动会上获奖或在音乐、美术等各类比赛中获奖者及对学校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评选。 5、各类积极分子条件(包括学习、文体、劳动、学雷锋积极分子) (1)学习积极分子:热爱学习,能认真独立完成学习任务,期末抽测成绩优秀。 (2)文体积极分子:思想表现良好,有一定的文体特长,带头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能积极主动地协助班级或年段开展好文体活动,在年段或校文艺演出、校运动会等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劳动积极分子:思想表现良好,劳动观念强,积极参加日常的卫生劳动和其它公益劳动,完成任务好,表现突出,并能起表率

评优评先实施细则

评优评先实施细则 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激励公司广大员工为实现公司稳健和谐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部门评选范围:各职能部门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体在岗员工 二、奖项设置 1、先进部门:获奖比例不超过部门总数的30%; 2、先进个人(包括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奖项评选范围总人数的20%。 三、评选组织 为加强评优评先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公司成立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职工监事 综合部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 四、评选程序 (一)动员宣传。公司下发评选通知及推荐表,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广大员工参与到评选过程中来。 (二)推荐申报。候选人的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与群众参与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由所在部门汇总后上报。 (三)初步筛选。公司对各部门被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梳理出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 (四)综合评审。 1、先进部门、优秀管理者:先由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副 组长根据候选部门/个人日常工作表现、事迹申报材料对候选部门/个人按差额比率(候选名单多于当选名单1/3至1倍)确定候选名单,报至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差额选举,最终确定当选名单; 2、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优秀员工:由评优评先工作领导 小组根据候选个人日常工作表现、事迹申报材料采取投票形式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当选名单。 (五)表彰奖励。在公司相关会议上,由公司进行表彰颁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如下: 序号类型奖励标准适用范围 1 先进部门荣誉证书+1000元现金奖励各职能部门 2 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500元现金奖励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 3 优秀管理者荣誉证书+500元现金奖励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 4 优秀员工荣誉证书+500元现金奖励全体员工 五、评选说明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奉献,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校风、学风建设,建立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违纪及不文明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学年所学课程成绩优良,获三等(含三等)以上奖学金。 4、身体健康,能坚持体育锻炼;讲究卫生,衣着整洁,打扫宿舍卫生积极、认真。 5、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关心集体,热爱科学,刻苦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自强,助人为乐,勇于奉献,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高尚的人格魅力。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坚持原则,勇于创新,办事公道,求真务实,热爱科学,刻苦学习,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高尚的人格魅力。 1 / 10

2、能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不谋私利,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3、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学习刻苦认真,无违纪和不文明行为。 4、讲究卫生,注重仪表,坚持锻炼,身心健康。能在德、智、体诸方面起表率作用。 5、全学年两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3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资格: 1、干部考核不合格者。 2、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3、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成绩不及格(含考查科目)。 四、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人数不超过本系(部)学生人数的20%;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本系(部)学生干部人数的20%。 五、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 2、三好学生、各班的优秀学生干部,由辅导员、团支部、班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初步提出候人,经班级民主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上报系(部),系(部)审核符合条件后,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填写《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表彰奖励审批表》,一式三份上报学生工作部复核,并确最终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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