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工作者的信条、准则和职业道德要求

新闻工作者的信条、准则和职业道德要求
新闻工作者的信条、准则和职业道德要求

新闻工作者的信条、准则和职业道德要求

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规范

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规范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新闻工作的根本宗旨。新闻工作者要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对党、对国家负责和对广大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努力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广泛地同群众见面,为人民群众提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以及了解世界所需要的新闻和信息,热情宣传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创造和奉献精神,准确反映他们的愿望、呼声和正当要求。支持符合人民利益的正确思想和行为,勇于批评、揭露违背人民利益的错误言行和消极腐败现象,积极、正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满腔热情地做好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重视群众来稿,妥善处理有关建议、批评、申诉和检举的来信、来访,开展多种多样为群众服务的活动。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新闻工作者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新闻报道中,要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投身到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来。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造成有利于推进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舆论,有利于鼓舞和激励人们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而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舆论,有利于人们分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抑制假恶丑的舆论,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心情舒畅、社会政治稳定的舆论。新闻报道不得宣传色情、凶杀、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调低劣、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三、遵守宪法、法律和纪律 新闻工作者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宣传纪律。 坚定地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得利用自己掌握的舆论工具,宣传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内容。 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不揭人隐私,不诽谤他人,要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

最新《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中国新闻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工作者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新闻实践,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公正、清正廉洁、团结协作、严守法纪,做到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第一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把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与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把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一起来,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1. 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播国内外各领域的信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闻信息需求,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人民群众作为报道主体和服务对象,多宣传基层群众的先进典型,多挖掘群众身边的具体事例,多反映平凡人物的工作生活,多运用群众的生动语言,使新闻报道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3. 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呼声,批评侵害人民利益的现象和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第二条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不断巩固和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 1. 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动摇,着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 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增强社会责任感,坚决抵制格调低俗、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3. 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着眼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坚持准确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 4. 采访报道突发事件要坚持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全面客观报道事件动态及处置进程,推动事件的妥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第三条 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复习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一名词解释 1、舆论监督新闻传播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2、名誉权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它具有法定性、人身专有性、财产关联性 3、隐私权是法律保护的,公民不愿公开的个人生活私密和个人生活自由的人格权利 4、隐性采访不公开记者的身份或公开记者身份但不公开真实意图以获取第一手资料的调查参与活动 5、抗辩事由在侵权案件中,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指控和请求提出一切有关免除或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 6、议程设置大众媒介不能直接作用于受众,影响他们的想法,但是大众传播可以通过安排议题和提供的信息来影响受众 7、有偿新闻在新闻活动中,由采编人员介入的一切以金钱或者金钱等价物交易的行为 8、新闻侵权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9、新闻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简答 1、记者需不需要暗访,要考虑哪几点? 答:1所要获取的信息必须具有极大的公众重要性2 一切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都无济于事3披露该事件而阻止的危害明显大于因采取欺骗手段而引起的危害的 2、隐性采访的合理运用? 答:1不得做为常规方式使用,使用了要向上级报告 2 隐性采访的内容必须具有极大的公众利益的重要性 3 不得伪装特定身份如公安、政府官员 4 不得为了获取证据对采访对象进行诱导 5 明确区分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界限 6 进行暗访之前尽量告知上级部门,获取上级的配合 7 隐性采访结束后,应对一些不宜公开的内容进行技术处理 3、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2指向特定的受害人3损害事实的存在 4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4、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1新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存在2受害人可以被指认3导致损害结果的出现 4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5、新闻侵权案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1报导内容无中生有,凭空捏造2采访时偏听偏信,未找被批评人核实情况以至于报道的主要事实失3报道内容是真实的,但使用了侮辱性的语言诽谤他人名誉 6、什么是新闻侵权,其特点是什么? 答: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其特点是1从形式上看,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造成侵害,其中由以侵害名誉权和隐私权最为多见2从传播方式上看,具有广泛性和迅速性的特征3从后果上看,会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新闻工作的根本宗旨。 新闻工作者要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对党,对国家负责和对广大群众一致性。努力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广泛地同群众见面,为人民群众提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以及了解世界所需要的新闻和信息,热情宣传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创造和奉献精神,准确反映他们的愿望,呼声和正当要求。 支持符合人民利益的正确思想和行为,勇于批评,揭露违背人民利益的错误言行和消极腐败现象,积极,正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满腔热情地做好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重视群众来稿,妥善处理群众有关建议,批评,申诉和检举的来信,来访,开展多种多样为群众服务的活动。 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新闻工作者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新闻报道中,要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旋律,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投身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来。要坚持下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造成有利于推进

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舆论,有利于鼓舞人们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而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舆论,有利于人们分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抵制假恶丑的舆论,,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心情舒畅,社会政治稳定的舆论。新闻不得宣扬色情,凶杀,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调低劣,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三、遵守宪法,法律和纪律 新闻工作者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宣传纪律。 坚定地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得利用自己掌握的舆论工具,宣传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内容。 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不揭人隐私,不诽谤他人,要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尊重被采访者的声明和正当要求。 维护司法尊严,对于司法部门审理的案件不得在法庭判决之前作定性,定罪和案发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自觉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 四、维护新闻的真实性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工作者要坚持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报实情,讲真活,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真实。为求全面地看问题,防止主观性,片面性,努力做到从总体上,本质上把握事物的真实性。 采写和发表新闻要客观公正,不得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利用自己舆论工具发泄私愤,或作不公正的报道。

谈新闻媒体人的职业道德

谈新闻媒体人的职业道德 开课学期:2010年冬季学期 学生所在单位:管理学院 年级专业班级:09市场营销系 姓名:盼盼 学号:09513470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是新闻工作者在长期的新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新闻规范和准则,是社会道德对新闻记者这一职业所提出的特殊要求。 在新闻竞争日趋激烈、经济大潮对新闻产业强大冲击的背景下,许多媒体在报道新闻时,为了追逐利益一味的追求轰动效果,进行炒作,社会责任感缺失,导致新闻职业道德失范频频发生,从而使报道产生负面影响,大众媒体公信力下降,来自观众批评之声越来越多,媒体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良心受到质疑。 例如:2003年山西繁峙矿难中11名记者受贿事件,2006年,广州“注水西瓜”事件,2007年纸馅包子事件,2008年山西临汾矿难记者排队领取封口费事件,我们不得不反思职业道德哪里出了问题。 媒体失范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经济利益的驱使,媒体为了生存放弃职业操守,践踏新闻价值,去迎合大众口味,重利轻义。个别记者为了经济利益而夸张事实真相、捕风捉影,致使有偿新闻层出不穷。 二、新闻监督的缺失,媒体职业道德失范现象的出现与缺乏公共监督也有密切关系,当今社会,人们也对道德失范现象见怪不怪,记者拿红包现象,公众的监督也无法影响相关媒体,新闻监督制度不完善。

新闻媒体这个行当就是绞肉机就是名利场。不管是记者还是主持人总是面对各种各样的表扬和批评,应该把这些都看的淡一些,不用在意。对于该说的话一定要说而且必须要说,不能因为有些人不爱听而讨好那部分人,昧着自己的良心不说。 如何规范媒体行为? 一、加强媒体自律,通过新闻界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确立道德意识和责任感,形成良好的传媒形象,从而影响公众。提高记者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培训,提高新闻传播主题的道德意识。建立新闻自律制度,以便对实施职业道德不力的媒体机构及记者施加压力。 二、加强媒体批评对失范的行为进行剖析和批判,可以提高受众的思想认识水平和价值判断能力。接受来自公众的批评,在互联网上开设媒体批评论坛,让公众自由发表自己的看法,为防范道德缺失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保护记者讲真话目前,据调查记者已经成为了新的高危职业。为了让报道的记者免遭伤害,应该制定保护记者的特殊措施,对迫害记者的行为进行道德上的联合抵制并奖励为新闻自由付出代价的记者 我认为职业道德应该作为一门基本课程,在大学期间开设,大学毕业后大多数同学都将面临就业,当我们纷纷走向社会各个岗位应该对我们的职业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态度。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禁止非法出版【P30】 定义:未经批准的出版物和出版活动都是非法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在我国都是严格禁止的。 1.非法出版:非法出版物是指未经批准印制的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的七种形式: 1)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2)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名义印制的出版物 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出版物 4)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5)承印者以牟取暴利、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7)其他非法出版单位印制的供公开发行的出版物 2.非法出版行为及处罚 1)未经批准擅自出版报刊2)假冒报刊名称出版3)转让刊号和出版权4)盗印报刊 新闻传播与肖像权【P51~53】 1.定义: 肖像:是公民以面部为中心的形态和神态的客观表现形式 肖像权:是公民个人形象通过绘画、照相、雕刻、录像、电影等艺术形式,使公民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 2.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1)一般的侵权行为: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他人肖像权;二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侵害他人肖像权 2)网络上的侵权行为 移花接木:是将别人的照片作带有商业目的甚至是色情目的的使用,不仅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害,更有可能触犯他人隐私权。 恶意侮辱他人肖像:是指故意拍摄、制作丑化自然人形象的作品的行为等 擅自创制他人肖像:是指未经肖像权人许可,改编、创作他人肖像也构成侵权 以上侵害肖像权的方式往往并不单独运用 3)肖像的合理使用情形 A.对于当于国家领导人,地方各级党政领导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著名社会活动家、学者、演员、运动员以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为了报道其活动和事迹 而使用其肖像,不构成侵权 B.使用参加集会、游行、仪式、庆典或其他公共活动的人的肖像 C.国家机关为了执行公务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D.为了公民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E.为了行使正当舆论监督而使用他人的肖像 F.为了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的需要而有限地使用公民的肖像 G.基于肖像作品著作权的使用。这种使用是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而进行的

谈谈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看法

谈谈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得瞧法 中国自古就就是一个礼仪之邦,从古至今对于道德得强调一直影响着每一位中国老百姓。且不说那些古代先贤得至理名言,单说现在得道德劳模就有不少。道德就是一种规范,一种约束,一种意识形态,它不就是特定于某些人、某些领域,而就是每一个人、每一个行业都应该须具备得。现在我想谈谈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得一些瞧法,不过我了解得一些事实不多,只能就事论事,可能有些偏颇。 书中写到新闻工作者得职业道德有五点:(1)坚持真理,维护新闻得客观公正;(2)爱岗敬业,努力实现人生得价值;(3)遵纪守法,不侵犯公众得权益;(4)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5)与人为善,积极开展友好得竞争。这些理应就是每一个新闻传播者需做到得,不过在现实社会中,受到各种不定因素得影响,又很难做到。如今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得影响,一些新闻从业人员让新闻界形象折损得事件仍然时有出现。如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最近再次“打假”取消两位摄影师得获奖资格,河北蔚县矿难中一些记者收取“封口费”等事件。当然,还有前几年得“纸馅包子”、“茶水发炎”、“有毒香蕉”、“注水西瓜”等问题报道与事件,都让新闻媒体得公信力受到严重侵害,极大地影响到新闻工作者得社会形象。这些事件所反映出得陷阱新闻、过度键入、疯狂炒作、浮躁与蓄意造假、超出道德底线、触犯法律等问题确实值得我们深思。 道德有时也可等同于信仰,有人说中国人没有信仰,可能大多数人对此会嗤之以鼻:我们怎么会没有信仰?我们信仰儒家学说,我们信仰

马克思主义,倡导科学发展观,我们有规模庞大得共产党员群体,我们会没有信仰吗?可有几个真正具有共产主义得信仰(不绝对,党中央还就是值得我们去拥戴得),倒就是委曲求全、趋炎附势、争名逐利得例子不多,所以可以说我们绝大多数人谈不上有无“信仰”。而那些外国人不得不说,在信仰方面,确实做得比我们好。有人会说她们那些都就是带有宗教色彩得信仰,不科学,我们得信仰就是符合真理得马克思主义,就是不可相提并论得。对于马克思主义,我没有什么意见,可我们绝大多人就是否都做到了呢?做到了也不会有前面所举得例子了。相反那些有宗教信仰得外国人每当重要事件来临时都体现出了符合其信仰得理念,我们又该做何评论?信仰,哪怕带有迷信色彩得宗教信仰都就是一种价值观得坚持,就是任何胁迫都不能使之屈服得理念。比较中外记者,实在就是相形见绌,难以启齿。在我瞧来,每一个新闻人在走上这个职业时都会有像普罗米修斯为人类谋取幸福火种得理想,但却没有准备好像普罗米修斯那样忍受宙斯得惩罚与神鹰得啄食。在这里,或抛弃理想得火种,或继续忍受折磨与痛苦,成为每个传媒人不可回避得人生命题。 这里举个例子:据10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西部时报驻山西记者戴骁军接到山西干河煤矿矿工举报,41岁得矿工吉新红在矿内被闷死。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闻风而来得各地得所谓“记者”发放“封口费”。9月25日晚,记者戴骁军拍摄留下了中国新闻界耻辱得一幕:一场矿难发生之后,真假记者争先恐后地赶到出事煤矿去领取煤矿发放得“封口费”。什么职业道德,什么新闻信仰在此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考试内容 一、不定项选择题 1、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是(ACD) A、新闻记者或新闻从业人员 B、物 C、新闻媒体 D、政府、公民、法人、社会团体、群众团体 2、新闻法律关系的客体是(ABD) A、物 B、智力成果 C、新闻媒体 D、新闻行为 3、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有(ABCD) A、消极的权利和积极的权利 B、约定的权利和要求保护的权利 C、消极不作为的义务和积极作为的义务 D、接受法律制裁的义务 4、有关于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BCD) A新闻法律关系是根据新闻法律规范建立的关系。 B新闻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C新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D新闻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 5、我国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ABC) A依法行使言论出版自由原则B社会效益第一原则C宪法原则D实际恶意原则 6、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为言论和出版自由,其内涵包括(ABC) A、言论自由 B、出版自由 C、新闻自由D公共利益原则;较少限制手段原则;事后限制原则;明显而即刻危险的原则;法律规定明确、限制精确的原则;绝对禁止原则 7、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三种新闻法规形式有(ABD) A《新闻法》B判例法C英美法系D写在《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的专用法律条款中 8、英美国家各种判例法案例有(ABCD) A、李尔本叛国案 B、约翰.威克斯案 C、1996年诽谤法案D曾格案和沙利文案 9、境外新闻媒体派出机构与记者的管理方法主要有(ABCD) A、申请批准注册制 B、限制采访许可 C、控制新闻源(接受采访者) D、参看《关于加强对境外记者采访事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 10、广告发布的三条基本原则是(BCD) A、禁播丰胸广告、增高广告、医疗广告、保健品广告、减肥广告 B、广告必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C、合法 D、真实 11广告发布中被禁播的有(ABCD) A、丰胸广告 B、增高广告 C、医疗广告 D、保健品广告和减肥广告 12、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有(ABCD) A、违法行为(新闻作品已经发表) B、损害事实 C、因果关系 D、主观过错 13、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有(ABCD) A、行使舆论监督的职能和权利 B、公正评论 C、权威的消息来源、受害人同意 D、公众人物和公共兴趣、合理使用 14、新闻侵权的责任承担有(ABCD) A、停止侵害 B、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C、赔礼道歉 D、赔偿损失

(工作心得体会)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学习心得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学习心得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是中国记协各级会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认真组织落实。学习了这份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之后,大家有什么体会呢?下面整理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学习心得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学习心得篇一 新闻职业道德是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人们在长期的新闻传播活动中逐渐形成的规范自己传播行为的各种观念、习惯、信念的总称。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要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遵守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的成败,直接关系到新闻事业的发展和其社会功能的正常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新闻事业的看法,甚至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声誉。因此,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用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来检验自己的职业行为,正确地行使职业权利,是每一个新闻工作者完成其职业使命的基本要求。 新闻工作者自身的道德修养,关系到新闻业的发展和形象,关系到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加强新闻工作者的道德修养意义十分重大。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加强新闻工作者的新闻职业道德修养,首先要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道德观,树立正确的新闻道德观,积极接受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监督。只有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饱满的政治热情、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更好的学习和掌握新闻业务,更好地为社会和人民服务。 加强新闻工作者的新闻职业道德修养,更重要的是要努力加强自身修养,加强自律。我认为新闻工作者的自律应包括下列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内心形成一个道德法庭。只有在心中真正存有道德法庭,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自觉地遵守职业道德。第二个层次是新闻工作者在内心要建立正确的道德法庭。只有内心的道德法庭所管辖的领域符合历史潮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才能真真正正地干好本职工作。第三个层次是新闻工作者应具有正确的判断能力。新闻职业活动是一个不断运动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种新现象、新问题会层出不穷,新闻工作者必须头脑清楚,具有准确判断一种事物对错的能力,这样才能使自身所从事的职业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 对于新闻工作者的自律而言,第一个层次是最基本的要求,第二、第三个层次是较高要求。所谓基本要求,即凡从事新闻工作的人都应该在心中有一个道德法庭,这样才能避免主观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发生。从而避免假新闻、有偿新闻的出现。避免由于不愿下基层采访,不愿到艰苦地区采访,而造成的新闻失真。坚决杜绝把被采访单位提供的通稿改头换面,标上自己的名字便当作新闻来发表的现象。第二、三层次为较高要求,它要求新闻工作者除了主观上要自觉地遵守职业道德外,还要避免因客观原因而造成违背职业道德的现象发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一、法的基本概念: 1、法的本质:法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社会控制手段 2、法的基本内涵: ①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②国家意志的表现 ③由国家制定或认可④由国家强制力量来保证实施 ⑤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二、新闻传播法规的定义: 新闻传播法规,即广义的新闻传播法,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1、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但也不能滥用) 2、“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为人民为社会主义服务) 3、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 四、新闻、广告等各类信息的发布 1、1949年12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发布中央人民政府, 及其所属各机关重要新闻的暂行方法》,规定:一切公告及公告性新闻,均由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并由人民日报负责转载。 2、设立新闻发言人的目的是:加强同外国驻京记者或临时来访记者的联系,向 他们提供中国的情况,阐明中国的立场和方针、政策,并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以扭转西方媒体多年来丑化、歪曲中国形象的行为,树立、维护社会主义中国的形象,增进世界人民对中国的了解。 3、对于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应有国家气象局所属的各级气象台站按照 职责公开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布。 4、媒体不应以任何形式转播、转载其他来源的气象预报。未经发布气象预报台 站的同意,媒体不得更改气象预报的内容。 5、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这是我国广告发 布的第三条基本原则。 五、煽动,即煽惑,鼓动。它是指通过语言。文字公然宣传,或借助于广播、影 视、喜剧、书画等方式鼓吹自己的观点,以打到其非法的目的。煽动不同于一般的言论。 煽动的四个特点:1、表达方式的非理性。一般使用浮夸的情绪化的蛊惑性的语言。2、内容的非真实性。造谣诽谤,虚张声势,夸大其事。3、表现形式的公开性。它直接面向公众,公然散布。4、有激发他人反常行为的目的。煽动的目标不是“书生空谈”,而是希望激起他人反常性狂热,采取不利于社会的行动。 六、新闻出版保密规定: 1、自审与送审相结合的保密审查制度。 2、通过内部途径反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制度。 3、采访涉及国家秘密识相的批准制度。 4、新闻发布制度。 七、新闻传播如何维护公序良俗从整体把握(详见书本) 1、禁止刊载有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2、禁止淫秽色情内容。 3、禁止宣传邪教、暴力和其他危害社会的内容。 4、禁止宣扬种族歧视和破坏民族团结。 八、新闻侵权行为:新闻侵权行为也称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 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一、新闻工作者的责任 新闻职业与新闻工作者 职业是指社会分工中以特定手段和技艺向公众提供专业服务的工作和岗位。新闻职业是以新闻传播手段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的职业,在社会分工中担负着特殊的社会职责。新闻工作在促进社会的有序发展、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种社会功能,是通过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行为体现的。 新闻从业者,广义上讲,是指以采集、制作、传播新闻信息及其相关活动为专门职业的工作人员。从狭义上讲,则是指从事新闻采编一线的人员。其范围包括:新闻信息采编播的业务人员;新闻产品的技术处理人员;新闻产品的发行推销人员:新闻教育和学术研究人员;新闻传播的管理人员。 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特征 新闻工作者在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不同于其他职业的鲜明特征:一是能够及时、敏锐地反映社会和时局的变化;二是新闻工作以全社会为其工作对象,也以全社会为其服务对象,新闻工作者能够与社会生活和人民群众保持着十分广泛的联系;三是新闻工作者要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具有很强的政治洞察力,作为喉舌、工具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四是新闻媒介在反映舆论、引导舆论方面具有权威性,新闻工作者作为舆论的代表具有很高的权威性,被称为“社会公正的法官”;五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是一种快节奏、高强度的创造性劳动;六是新闻工作者往往是在事后在最短的时间里把所发生的事件报道出去,使得新闻工作者所反映的生活会同复杂的实际生活产生一定的距离,因而新闻职业具有浮光掠影的弱点。 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 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是指从事新闻职业活动的人员对其职业行为所产生的社会作用和社会意义所应承担的责任。社会责任是构成新闻传播活动的基础,是新闻工作者基于一定的政治立场、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业务水平,在内心信念和道德责任感的驱使下,自觉履行对事实、对受众的社会应尽的职责、使命和任务,也是社会对新闻工作者提出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新闻工作者应该具备以下的素质特征:政治上的要求高,讲党性,讲政治,把政治坚定性、政治洞察力和政治责任感作为第一位的修养;社会活动能力强;思维敏捷,应变能力强,开阔眼界,勤于学习,强化创新意识,做一个有思想、有作为的新闻工作者;具有自觉意识和良好的适应能力,树立公仆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修养。

浅谈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

新疆职业大学毕业论文题目:浅谈新闻记者职业道德 学院:传媒与设计学院 班级:零九级新闻班 姓名:郑发友 指导老师: 二零一二年三月

内容摘要: 在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的今天,新闻已成为人们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们对新闻职业的关注程度超过了任何一种职业。“媒介”这个词对很多人来说已经不陌生了,很多时候.它是客观公正的文化表征,是社会普遍道德原则的灵魂和化身,它对国家的安危、发展.对社会的稳定,对公众的生活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因此,新闻工作者的地位也随之变得特殊起来。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在传播引入市场因素之后,不规范的市场秩序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对传播产生了强大的冲击力.加之媒介或记者自身放松要求,随波逐流,频频出现丧失职业精神和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新闻记者的职业精神,始终是新闻界的一项长期任务。 关键词:新闻记者职业道德道德失范评价机制

目录 第一章: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内容 第二章:当前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失范的表现及原因分析第三章:如何解决当前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缺失 第四章: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

第一章: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内容 所谓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是指新闻记者在职业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与所从事的职业活动相适应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它是社会道德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新闻工作理想、新闻工作责任、新闻业务技能、新闻工作良心和工作荣誉五部分。 (一)新闻工作理想 新闻工作理想指的是对新闻工作的选择及新闻工作成就的向往和追求。任何人在其新闻工作生活中,都必然会面临着对新闻工作的选择和对新闻工作成就的基本倾向。因此,新闻工作理想是对待新闻工作的一种总体的认识及态度,是新闻工作道德的核心部分或曰“灵魂”,新闻工作者只有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态度,才能在新闻工作中就会表现出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新闻工作责任 一般地说,责任就是义务,因此新闻工作责任就是从业者对社会、对公众所承担的新闻工作义务。在新闻工作生活中,新闻工作责任是一种普遍存在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要求。新闻工作责任可以从工作者对社会、对群众、对国家等关系中发生,也可以从工作者之间的个人关系中发生。每一个从业者的工作本质上都负有小到对本单位、本部门、同仁们的义务,大到对人民,对社会、对国家的义务,即负有一定的新闻工作道德责任。在新闻工作中,高度的责任感表现为自觉地主动地积极地担负起自己作为党和人民喉舌的神圣职责,不避困难,不怕挫折,不畏艰险等。新闻工作者的这种高度的责任感表现在敢讲真话和敢究真情上。(三)新闻业务技能 新闻业务技能是指进行新闻工作的业务能力要求。职业道德不但表现为自觉履行新闻工作责任的愿望,还要表现为完成职责的过硬本领,只有具备高超的新闻业务技能,才能出色地履行新闻工作责任,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所以,良好的新闻业务技能便具有了深刻的职业道德意义。 (四)新闻工作良心 一般来说,内化的规范也被称之为良心,良心是人们的思想、言行的标准和尺度。良心形成特定的动机、意图和目的,从而促使人们自觉地去遵守道德规范。新闻工作良心就是新闻工作工作者对新闻工作责任的自觉意识。新闻工作良心是建立在新闻工作道德责任感的基础之上的。当新闻工作工作者对自己应承担的新闻工作责任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理解,逐步形成了一种强烈的道德责任感时,也就确立了自己的新闻工作良心。 (五)新闻工作荣誉 新闻工作荣誉是新闻工作工作者在新闻工作生活中的精神生命。新闻工作荣誉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工作者对自己的新闻工作活动所具有的社会价值的自我意识,也就是新闻工作良心中的知耻心、自尊心和自爱心等;新闻工作良心中的这方面,往往能够使一个人自觉按照新闻工作责任的要求去履行义务,以保持新闻工作信誉、尊严和人格完美;另一方面,是指社会用以评价新闻工作工作者行为的社会价值尺度,也就是社会对工作者履行职责的行为做出赞赏和评价,新闻工作者应通过自身的形象和行动去塑造优秀的职业形象,以获得良好的声誉和荣誉,如不做与自己的职业身份和形象不相符合的事情,更不能作降低新闻职业身份和形象的事情。 第二章、当前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失范的表现及原因分析 报纸、广播、电视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观如何,直接关系到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与否。改革开放以来,新闻事业以及记者职业道德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不能否认,近年由于新闻媒体快速发展,新闻队伍不断扩大,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薄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制定和变动、效力可及于全国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活动的总称,是我国中央立法的首要组成部分。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依法制定和变动、效力可及于全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活动的总称,与全国人大立法共同构成中国国家立法的整体,是我国中央立法的非常重要的方面。 国务院立法,是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中央政府依法制定和变动行政法规、参与国家立法活动以及从事其他立法活动的总称。 煽动,是指行为人以语言、文字、图像等方式对他人进行鼓吹煽动,意图使他人接受或相信所煽动的内容或去实行所煽动的分裂国家的行为,而非行为人自己实行,这是煽动分裂国家罪与分裂国家罪的根本区别。 名誉,是社会或他人对公民品德、才干、信誉、功绩、资历和身份等方面评价的总和。 名誉权,就是公民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正评价的权利。 媒介审判,是指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媒介审判主要有2个负面影响:1、亵渎了法治原则。2、造成了新闻媒介的角色错位。 抗辩事由,是指在侵权案件中,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指控和请求,提出一切有关免除或者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曾格案”,是指1733年曾格创办的《纽约周刊》上发表的文章,抨击了省政府管理者的政策,随后曾格因此被指控犯有煽动性(反政府)的诽谤罪,最后陪审团宣判他无罪。该案件是北美殖民地时期有关法律和出版自由的著名案例,标志着美洲殖民地新闻自由的第一次重要胜利。 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一是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二是“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三是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 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一是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二是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不可滥用。 早在建国之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及有关部门就颁发过一系列法律规范性文件,确立了重大政务新闻由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的原则与制度。1949年12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发布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机关重要新闻的暂行办法》规定:一切公告及公告性星闻,均有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1982年8月23日,新华社是全国集中统一的新闻发

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新闻传播学理论前沿》讲座报告二 张铮 在报告一中,笔者主要根据本学期的新闻传播学前沿讲座各讲的重要内容——传媒产业化进程及其现状进行了总结。在一共十五次讲座中,笔者印象最为深刻和感受最为强烈的是2005年3月24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力丹进行的题为《我国传媒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的讲座。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一直是笔者十分关注的话题,但是一直以来并没有进行系统的调查和研究,陈教授的讲座有翔实的调查数据,也有精辟的理论分析,同时也有对现实的批判和对未来的展望,让我深入地了解了现实也引起了深刻的思索。 陈力丹教授的讲座首先从2004年发表的2003年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状况调查谈起,这个调查针对全国55家传媒进行了调查。此后2003年3月22日,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颁布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针对新闻从业人员做出了规范。之所以这个问题引起了这样的重视,陈力丹教授分析了这样的几个原因: 1、体制转型:中国社会长期以来是党政机关的一部分,不是一种社会职业。传媒从业人员给别人一种“错觉”,虽然不是公务人员,但是似乎具有某种“权力”。当传媒在市场经济中的资源和空间不足时,在新闻道德意识弱化和职业规范不明确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上述的那种“权力”寻租的现象,以党政“权力”违法换取广告和发行量。 2、商业利益:市场经济后传媒成为经济利益的单元,这样就有了维护和扩张自身利益的驱动力。市场机制引发了利益、生存、发展之争,引发新闻从业人员行为的多种选择,外部的诱惑越来越多。但是,并非市场经济会带来道德缺失,而是目前的市场还不规范。 3、行业混岗:现实传媒体制内部编辑部与经营部混岗,这是造成“有偿”新闻屡禁不止的原因。编辑部人员不得不利用手中的“报道权”(这本来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来要求所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订阅。特别是拉广告,丰厚的回报对于传媒业人员诱惑大,新闻价值和政治宣传价值会受到利益的诱惑而扭曲。 4、记者岗位聘任违规和人员流动率过高。处在生存焦虑下的传媒和记者,职业意识和责任感下降,记者的生存困境和激烈的竞争带来生存的困境,有些记者甚至没有正式的身份,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下降是必然的。此外,媒体人员的流动性过高,很多记者或者编辑都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媒体经过很短暂的培训就上岗,甚至有时候要“来之则战”。因此这必然使得从业人员缺少对岗位的责任感和对职业的珍惜,“能赚一笔是一笔”成为很多从业人的信条。 接下来,陈力丹教授论述了新闻专业主义的内涵。一是专业(行业)意识,即监督社会环境的责任意识,二是职业规范意识和评价标准,三是专业知识、技能和培训,四是专业资格的认可,五是专业内部的自律,六是专业精神的范例,总之是要将传媒的责任、使命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目前首先要做的是:

第八讲新闻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第八讲新闻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关乎新闻职业道德的一般理解 1、什么是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职业道德,就是新闻传播(大众传播)业的行业道德。新闻从业者或大众传媒本身,遵循一般的社会公德和本行业的专业标准,对其职业行为进行理性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职业道德由两部分组成: 职业规范,即“应该如何做”的技术性要求 职业道德标准,根据一般的社会公德要求所确定的、“不能做”的道德责任 新闻自律(名词):新闻传播行业道德和规范的成文公约或行业公认的惯例,包括现在非法律的新闻行业自律组织的工作规则和处罚条例。新闻自律从报业扩展到广播电视业之后,称为“公众原则” 瑞典1970年制定的“公众原则”: 报道要准确 报道应给重新参与者留有余地(“重新参与者”在我国叫刑满释放人员,也指犯了错的人。这条是指在报道中不要挖重新参与者的黑历史) 尊重个人隐私权 慎重使用照片和镜头 不对未加审讯的人妄加断语 公布人名时须谨慎小心 国际社会关于新闻职业道德要求(自律)的八条原则: 维护新闻自由,具有独立精神(没有独立精神,就很难做到报道客观公正) 献身正义、人道,为公众利益服务 恪守新闻报道的真实、客观、公正、平衡等工作标准 为新闻来源保密 不诽谤、侮辱他人 不侵犯普通公民的隐私(公务人员的隐私权相对较少) 拒绝收取馈赠和贿赂,以及其他各种影响客观报道的酬谢 不参与商业和广告活动 体现新闻职业道德的自律文件 国际方面:《国际新闻道德公约》、《记者行为基本原则宣言》、《媒介伦理和自律》 我国:《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新闻自律组织 执行自律的组织: 英国、荷兰、印度:新闻评议会 瑞典:新闻业公正委员会 波兰:记者法庭 美国:新闻公评人制度 职权:监督新闻工作,审理涉及自律范围的申诉,进行仲裁或调解,并予以相应的制裁(这种制裁一般是公开批评,要求当事人或媒介公开道歉、说明,同时承担少量的审理费用 作用:对一个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乃至整个行业的建设都是非常有效的 新闻职业道德在政治与市场之间所处的位置 政治上,传媒是党的喉舌;市场上,传媒是市场竞争的主体;职业上,传媒的职责是监测社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课程论文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 德课程论文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课程论文题目:新闻报道的的深度与公民的隐私 姓名:廖振宇 学号: 年级班级:10级新闻专业 在新闻报道中,隐私权一直是受法律保护却又模糊不清的部分。网络上十分流行的“人肉搜索”行为,其实就是一种隐私权的侵犯,却又没有相关法规加以制约。而关于隐私,则更多的是道德伦理方面的制约。 “伦理是一个原则系统,一种行为的道德或规范。它是被个人、群体或文化确认了的价值和生活准则。它寻求指导人们的行为: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①现在的新闻报道,会去追求更多新鲜,更多爆料,以满足公民的知情欲望。但是更多的时候,仍然需要考虑到道德伦理方面,以及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需要考虑到当事人自己的感受。 正如2003年轰动美国的鹰郡性侵犯案,NBA球星科比布莱恩特涉嫌性侵犯一名18岁的女服务员。经过两次开庭之后,科比虽然不承认强奸,但不否认发生了性关系。诉讼最终转为民事案件,科比支付100万美元来平息这场风波。然而就在科比被捕的日子里,原告的有关信息、照片、闲话、谣言、玩笑以及她——凯特琳·法伯——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已经充斥于互联网。

美国主流媒介长期以来避免指出强奸案和其他性犯罪案原告的姓名。理由是,公众对原告的确认会使此类犯罪行为的受害人在最脆弱的时候遭受蔑视和羞辱。指出姓名还可能公开她们的私生活和性史,使她们面对无理的、不相干的审查。因此,性犯罪是新闻报道应该提供完全信息这一惯例的例外。美联社要求:一般不指明那些说他们已遭性攻击的人的身份,不同寻常的情况除外。也不播发能识别这些人身份的图片或视频。成年受害人自己公布身份的是例外。对于例外情形的处理必须咨询高级主编。 然而那些公开资料的新闻人也有自己的理由: (1)新闻行业是散播新闻,而不是隐瞒新闻。 (2)编辑决策应当由制片人、主编和新闻主管做出,而不是法庭、立法机构、新闻发布室或与新闻有涉的人来干预。 (3)不公开受害者的资料就等于做了沉默的共犯,而新闻工作者需要让法律更加公正来对待事实。 无独有偶,在2011年10月23日晚,广东发生了一起强奸案,随后深入的报道也让主人公接近崩溃。(以下内容摘自法制日报新闻原稿) 广东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的一间出租屋里,一个瘦弱女人躺在床上,脸色惨白,瑟瑟发抖,直勾勾盯着天花板,床下还有一大摊血迹。忽然,她从床上坐起,挥舞双手,嚎啕大哭。一有陌生人靠近,她就呼

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案例

中国记协通报 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案例 《人民日报》 根据社会举报,中国记协会同有关新闻宣传单位查处了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案例。现予通报。 一、2010—2012年期间,中国改革报记者王清机在中国食品安全报兼职期间,以建立“中国食品安全报质量监督跟踪单位”为名,违规向山东地区多家食品企业收取所谓“质量监督跟踪单位公告费”;2012年初,王清机违规收取山东省某医院8万元“宣传费”。中国改革报已对王清机作出除名处理并吊销其记者证,中国食品安全报已对王清机作出免职清退处理。 二、2013年8月9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酉阳:桃花源的产业新定位》一文称,重庆市酉阳县近5年工业发展以“失败”定调。经查,该报道记者未进行深入采访,未与相关部门核实,将酉阳县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当成2012年的发展目标,造成报道严重失实。 三、2013年10月24日,黑龙江晨报刊登《老汉旅店见网友,一开门傻了——“跟我开房的咋是儿媳妇”》一文。经查,穆棱市电视台记者以派出所提供的一件曾经处理过的纠

纷为原型,编造了《穆棱:开房约会女网友见面竟是儿媳》的假新闻。黑龙江晨报未经核实,修改标题后刊登了该报道。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已对相关新闻单位和责任人分别予以 行政警告、行政罚款、吊销记者证等处罚。 上述媒体及从业人员的行为,严重违反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有的假借新闻媒体名义以舆论监督为由敲诈勒索;有的采访过程粗浅片面且未经核实;有的根本不经采访直接编造所谓的新闻事件,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败坏了新闻工作者的声誉。 广大新闻工作者要引以为戒,自觉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新闻从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切实维护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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