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

责任追究制度(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软件资产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XX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软件。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办公电脑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员工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财务处负责正版软件预算申报及采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软件需要情况进行摸查,并在编制第二年工作预算时,将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之中。

第五条申报采购正版软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买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第六条通过各种方式形成的软件资产均属于银行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因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资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第七条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风险部将定期对各处室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核采取书面审查和实际检查相结合的形式,风险部每半年按照考核内容汇报相关情况,具体

评议办法以每年制定的年度考核表为准。

第八条考核按照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 “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处分。

第九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各部门负责人责令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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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软件资产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 公软件等软件。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办公电脑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负责正版软件预算申报及采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软件需要情况进行摸查,并在编制机关第二年工作预算时,将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之中。 第五条申报采购正版软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买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第六条**通过各种方式形成的软件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因机构调整、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资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第七条**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定期对各处室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核采取书面审查和上机勘验相结合的形式,**每半年按照考核内容汇报相关情况,具体评议办法以每年制定的年度考核表为准。 第八条考核按照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处分。

软件正版化工作自查报告公司

软件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公司)自接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分局《关于我公司计算机的软件使用情况检查通知书》(X市监盐检字XX7号)根据《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要求,我司IT部认真组织开展软件版权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近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管理责任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把软件正版化当做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来抓,并安排公司IT部负责此项工作,要求IT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规划、按步骤的推进软件版权合法化。同时成立检查小组,对公司各部门的计算机使用的操作系统、杀毒软件、管理软件及办公软件的正、盗版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软件正版化自查情况 针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要求,检查小组主要对公司各部门当前计算机系统安装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专业软件等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1、操作系统:公司的计算机包括服务器、笔记本约有300台,基本上公司都是使用联想、神舟的品牌电脑,品牌电脑内自带正版Winxp/Win7操作系统及LINUX开源操作系统,但是在日常维护中有一部分品牌电脑,为了方便工作把正版授权的操作系统格式化并使用ghost版本的操作系统,我司将在以后的维护工作中使用原电脑自带的OEM正版操作系统。 2、杀毒软件:公司所有电脑上使用的杀毒软件没有盗版情况,

公司购买了趋势杀毒软件网络版,站点数为300点,以网络形式授权使用,以及部分使用免费版本的360杀毒软件。 3、办公软件:目前公司的计算机所使用的办公软件均为金山软件免费版本WPS办公软件。 4、专业软件:研发中心目前电脑有45台,画图使用的CAD为中望提供的试用版,正在洽谈购买中望CAD软件;Protel 99 SE存在部分电脑员工自行安装了学习版的情况,但使用人员只是为了学习目的而安装,不存在使用在商业用途上。并按要求已经全部将Protel 99 SE卸载。 5、管理软件:金蝶K/3ERP企业管理软件、金蝶PLM、企业生产数据管理系统、正航OA/ERP软件、IP-Guard、天翼远程登录平台、网康互联网控制管理、任子行网络审计系统、飞思网巡管理系统、Symantec 数据备份软件等均为购买正版授权,无存在盗版情况。 三、存在问题 1、相关规章制度体制尚未健全,没有对已有正版软件授权情况进行登记、管理,相关授权证书和光碟有丢弃、丢失的情况。 2、公司大部分员工软件正版化意识淡薄,长期以来习惯使用盗版软件,并在公司电脑上私自安装未得到IT部许可的软件,没有意识到使用盗版软件是侵权行为,造成公司间接侵权行为。 3、正版化基础较好,但仍然需要进行投入。长期以来重视硬件产品的采购、维护和管理工作,疏忽了对软件的管理,缺少相关管理措施。

正版软件管理制度.doc

正版软件管理制度1 正版软件管理制度 为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强镇政府的软件正版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妙峰山镇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条职责部门 镇政府成立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维护。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 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安全软件等。 第四条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科室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人员担任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等工作。 第六条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七条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 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

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八条要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账,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授权、安装与使用情况。同时对有关的资料(如软件介质、说明书等)进行妥善保存。 第九条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用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十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1.电脑内已安装未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2.对以团体身份获得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许可数目。 3.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授权。 4.加强版权意识,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一条镇机关职工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2.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3.超越授权使用许可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93513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办公软件使用管理,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维护公共利益和提升版权保护水平,从源头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保障政府机关办公用计算机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机关办公用计算机(包括手提电脑、台式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 统、办公软件、病毒防护软件。 第四条计算机软件按照“集中管理,分散使用、保管”的方式实施管理。各单位设专人负责计算机软件的安装、使用、维护、报废工作,指定专人担任系统管理员,遵循“谁管理谁负责” 的原则承担管理责任。所有计算机及安装软件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对每套计算机软件进行登记、入册。 第五条采购的办公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的管理工作,并在购置合同中约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 第六条采购软件时应当对软件的兼容性、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应注意加强软硬件采 购的衔接,确保采购新计算机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 第七条新购计算机及软件,应由资产管理部门向供应商索

取软件授权证书和安装盘及随附物品等并予以核实。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合法性的证书及文件等,一律及时由资产管理部门登记集中存放和保管。 第八条计算机及软件资产的添置、淘汰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并及时调整资产台帐:以授 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许可到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第九条各单位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办公软件的安装、卸载工作,并不定期抽查本部门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督促使用正版软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督人,计算机使用人员是软件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条各单位计算机使用人员应保证软件序列号对应安装在计算机上,软件序列号不得借给他人使用,不得擅自卸载正版软件,不得自行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 第十一条各单位设专人负责统筹正版软件的管理,正版软件作为固定资产,并实行台账管理,即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 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由专人妥善保管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等资料。 第十二条考核内容包括: (一)软件正版工作的摸查工作。

正版软件管理制度

正版软件管理制度 为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强镇政府的软件正版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妙峰山镇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条职责部门 镇政府成立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维护。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 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安全软件等。 第四条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科室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人员担任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等工作。 第六条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七条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

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八条要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账,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授权、安装与使用情况。同时对有关的资料(如软件介质、说明书等)进行妥善保存。 第九条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用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十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1.电脑内已安装未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2.对以团体身份获得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许可数目。 3.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授权。 4.加强版权意识,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一条镇机关职工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2.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制 度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软件资产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软件。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办公电脑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负责正版软件预算申报及采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软件需要情况进行摸查,并在编制机关第二年工作预算时,将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之中。 第五条申报采购正版软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买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第六条**通过各种方式形成的软件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因机构调整、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资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第七条**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定期对各处室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核采取书面审查和上机勘验相结合的形式,**每半年按照考核内容汇报相关情况,具体评议办法以每年制定的年度考核表为准。 第八条考核按照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处分。

正版软件采购资产管理制度

正版软件采购资产管理制度1 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软件资产的管理,维护软件资产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提高软件资产的使用效益,建立起使用正版软件的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的要求,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软件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应当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体系,确保软件资产的安全完整,有关软件信息准确登记、备案。 第三条通辽分公司办公室是本单位正版软件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解释软件资产管理办法,承担软件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的管理,并指导、监督我街道软件资产的管理工作,对软件资产实行综合管理。指定专人作为软件资产管理的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软件资产管理、信息填报、沟通联系相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第四条各科室应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的有关规定,全面采购、使用正版软件,自觉删除未经授权许可的盗版软件,从源头上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行为。 第五条更新、购置软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避免浪费。应在全面掌握本部门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各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

第六条采购的商业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资料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第七条采购软件应当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办公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合法性的证书及文件,包括授权证书、载体、填妥的登记证及其他证明文件等,应集中存放和保管。 第八条各科室应加强软件资产登记、领用、维护、保管等内部管理。对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及其他应用软件的相关信息做好记录,保存好各类软件的电子许可证书、序列号或激活码等信息。第九条软件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优先整合利用。对于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并及时调整资产账(卡)。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第十条为专项工作开发或配发的软件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失去使用价值且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当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第十一条每年结合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最新单位正版软件管理制度

为切实增强广大干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强单位软件正版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干部。 第二条 职责部门单位成立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维护。 第三条 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公办软件、安全软件等。 第四条 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科室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度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人员担任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等工作。 第六条 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七条 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八条 要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授权、安装与使用情况。同时对有关的资料(如软件介质、说明书等)进行妥善保存。 第九条

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用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工会各项工作。 第十条 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1、电脑内已安装未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2、对以团体身份获得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许可数目。 3、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授权。 4、加强版权意识,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的,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一条 单位干部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2、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3、超越授权使用许可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4、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代他人下载。 5、明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6、故意规避或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7、故意删除或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力管理信息。 第十二条 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单位形象造成影响的,一经查出,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十三条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局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9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正版软件资产属固定资产,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工作,并妥善保管好正版软件购买发票、真品证书。 第五条各处(室、委)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直接责任人,保证本部门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六条局机关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第七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第八条每年对各处(室、委)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局机关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第九条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十条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十一条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二条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 (三)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相关的证书。

软件正版化自查报告

软件正版化自查报告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县工信局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为全面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师府办明电〔2011〕17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使用正版软件当做事关国家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大事来抓。为了做好使用正版软件自查和整改工作,我局成立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开展我局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的自查和整改工作。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必然要求,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为增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认识,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确保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李超为组长、副局长杜荣峙、陈桂芳、张松富,纪检组长武振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二、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 在成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之后,由专人负责到单位所有科室逐一核实并统计计算机数量、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的使用情况,落实到每台计算机,确保不出现瞒报、虚报,认真做好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统计数字的翔实可靠。对在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照有关

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 件保护条例》等文件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软件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的管理应遵循按需申请、专人安装、合理分 配、科学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信息中心工作的任务是管理、监督软件终端用户使用正 版软件,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 第五条信息中心负责公司软件正版化标准的制定和软件的选 型。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遵守软件有关版权等规定。 (二)负责公司正版软件的安装、使用、保管、升级、版权保护及软件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监督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用户是软件需求的发起人。正版付费类软件需经过请示, 待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同意后,方可申请购买和安装。 第二章正版软件的管理第八条采 购的管理 (一)根据需求指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 第九条安装的管理 (一)信息中心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调试。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相关设备时,不得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任何非正版软件包括操作系统。 (三)不得要求扩大安装范围,严禁超越使用许可授权。 第十条使用的管理 (一)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员工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 员工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各项工作。 (二)不得擅自复制和销售公司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三)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确保正版软件在使用周期内的有效性。 (四)未经授权禁止擅自将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五)未经审批同意,禁止使用和下载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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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软件资产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软件。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办公电脑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 **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 **负责正版软件预算申报及采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软件需要情况进行摸查,并在编制机关第二年工作预算时,将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之中。 第五条申报采购正版软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买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第六条 **通过各种方式形成的软件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因机构调

整、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资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第七条 **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定期对各处室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核采取书面审查和上机勘验相结合的形式,**每半年按照考核内容汇报相关情况,具体评议办法以每年制定的年度考核表为准。 第八条考核按照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处分。 第九条 **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责令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规定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我委良好的政府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委机关软件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管理应遵循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科学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发改委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任务是管理、监督软件终端用户购买并使用正版软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 第五条信息中心为我委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执行科室。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遵守软件有关版权等相关规定。 (二)负责我委正版软件的安装、使用、保管、升级、版权保护及软件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监督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正版软件的管理 第七条采购的管理 (一)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

第八条安装的管理 (一)信息中心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调试。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相关设备时,不得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不得要求扩大安装范围,严禁超越使用许可授权。 第九条使用的管理 (一)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员工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我委的各项工作。 (二)不得擅自复制和销售我委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三)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确保正版软件在使用周期内的有效性。 (四)不得未经授权擅自将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五)不得明知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使用。 (六)不得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不得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第三章其他规定 第十条科室在年度计划上报时,要将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总结同时上报,将组织进行考评。 第十一条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账,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填写《正版软件登记薄》(见附件1)。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二条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发改委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我委还将追究相关部门、机构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

附件1 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责,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推进责任落实到人,制定本制度。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研究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和措施。 (一)人员组成 1. 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 单位分管领导担任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3. 信息化、办公厅(室)、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 (二)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工作措施、考核评议、年度报告等工作。 2. 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指导并督促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贯彻落实软件正版化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3. 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责 (1)制定软件配置标准。 (2)制定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 (3)开展年度软件使用情况检查。 (4)编制年度软件采购预算。 (5)开展年度软件采购工作。 (6)开展软件安装、卸载、升级和维护工作。 (7)建立并维护软件使用管理台账。 (8)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宣传和培训。 (9)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 (10)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总结工作。 (11)开展软件使用管理其他日常工作。 信息化部门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软件使用部门职责 软件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配合信息化、办公厅(室)、人事、财务、资产等部门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三、工作人员职责 工作人员要签署《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严格遵守软

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 (1)

Xxx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参考件)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自治区、银川市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软件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本制度适用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一、计算机软件采购制度 1、局机关计算机软件系统的采购按银川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2、更新、购置软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应在全面掌握全局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各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 3、采购的商业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资料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4、采购软件应当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办公设备符合预装正版软件的要求。 5、对采购的产品,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调试、加密、设置使用权限,编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档案,并做好与使用人的交接。 二、计算机软件日常管理制度

1、本局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 2、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3、我局一把手是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信息系统管理员负具体责任。使用人员负直接责任。 4、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经局机关任命,并由熟悉计算机的个人担任,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方面接受局领导的直接领导。 5、每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都是计算机安全员,计算机安全员负责本人在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确使用、日常使用维护,发现故障、异常时及时向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报告; 6、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局机关:1.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制度、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2.计算机信息系统档案的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的检查;3.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包括信息资料备份,病毒防护、系统安装、升级、故障维修、安全事故处理或上报等);4.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外部单位的沟通、协调(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产品的采购、安装、验收及信息交换等);5.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7、管理员每年要在11月底前对本局使用正版软件情况及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材料报送市级软件正版化主管部门。 三、计算机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1、为规范和加强我局软件资产的管理,维护软件资产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提高软件资产的使用效益,按照的要求,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2、软件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应当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体系,确保软件资产的安全完整。 3、3、局办公室是本单位软件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承担软件资

《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

附件 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 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前言 为推进各级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正版软件管理,保障信息安全,提高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主要包括责任制度、日常管理、软件配置、软件台账、安装维护等五项软件使用管理制度范本和台账范本,供各单位开展正版软件管理工作参考。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指南》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建立本单位正版软件管理办法。 《指南》主要内容如下: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以及软件使用部门和工作人员职责。 二、软件日常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软件日常使用管理涉及的工作计划、预算编制、软件采购、软件维护、宣传培训、检查考核、总结报告等工作流程和要求。 三、软件配置管理规定。明确软件配置原则和配置流程。 四、软件台账管理规定。明确软件使用管理台账种类和

管理办法。 五、软件安装维护管理规定。明确软件安装、卸载及升级维护流程。 《指南》由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目录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8 二、软件日常使用管理规定〃〃〃〃〃〃〃〃〃〃〃〃〃〃〃〃〃〃〃〃〃〃〃〃〃11 三、软件配置管理规定〃〃〃〃〃〃〃〃〃〃〃〃〃〃〃〃〃〃〃〃〃〃〃〃〃〃〃〃〃13 四、软件台账管理规定〃〃〃〃〃〃〃〃〃〃〃〃〃〃〃〃〃〃〃〃〃〃〃〃〃〃〃〃〃15 五、软件安装维护管理规定〃〃〃〃〃〃〃〃〃〃〃〃〃〃〃〃〃〃〃〃〃〃〃〃〃18 六、附件: 1.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20 2.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21 3.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22 4.软件采购计划表〃〃〃〃〃〃〃〃〃〃〃〃〃〃〃〃〃〃〃〃〃〃〃〃〃〃〃〃〃23 5.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统计表〃〃〃〃〃〃〃〃〃〃〃〃〃〃〃〃〃〃〃24 6.可使用免费软件清单〃〃〃〃〃〃〃〃〃〃〃〃〃〃〃〃〃〃〃〃〃〃〃〃〃25 7.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26 8.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27 9.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28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正版软件资产属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工作。 第五条本单位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第六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和预算软件。

第七条每年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第八条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九条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十条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厂所有软件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管理应遵循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科学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软件是指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和其他具有专业用途的软件。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我厂正版化工作的任务是管理、监督、各部门的软件终端用户购买并使用正版软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 第五条管理部做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遵守软件有关版权等相关规定。 (二)负责工厂正版软件的安装、使用、保管、升级、版权保护及软件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

第三章正版软件的管理 第六条采购的管理 (一)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或提出的申请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由研发中心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 第七条安装的管理 (一)网络管理员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调试。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相关设备时,不得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员工不得要求扩大安装范围,严禁超越使用许可授权。 第八条使用的管理 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网络管理员妥善保存。 (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采购的软件许可数目。 (三)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

某局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X局 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正版软件资产属于我国资产管理范围,应当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体系,确保正版软件资产的安全完整。 1、单位财务部门作为正版软件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正版软件资产的明细帐卡。 2、单位应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的规定,全面采购、使用正版软件,从源头上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行为。 3、单位更新、购置软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应在全面掌握本部门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种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并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4、单位采购的商业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核心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应在购置合同中约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5、单位采购软件应当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

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应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办公室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 6、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取得软件时,需向供应商索取软件授权证书和随附物品等,并予以核实。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合法性的证书及文件,包括受权证书、载体、填妥的登记证及其他证明文件等,应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集中存放和保管。 7、软件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优先整合利用。对于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由单位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技术管理部门专业技术鉴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国有资产处置,并及时调整资产帐(卡)。 8、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9、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第一责任人,应落实监督责任,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10、单位应当每年结合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11、正版软件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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