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装修资料准备及手续办理温馨提示

业主装修资料准备及手续办理温馨提示
业主装修资料准备及手续办理温馨提示

业主装修资料准备及手续办理温馨提示

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须到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复印件,非产权人申请装修,装修项目应经产权人书面同意。

3.室内装修平面布置图。

4.装修公司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

5.装修人员上岗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彩色近照2张(一

份作档案,一份附在临时出入证反面)。

6.装修合同复印件。

7.水电管线变更详图。'

8.装修如需拆改墙体或结构的,应出具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加固方案原件,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9.装修内容如涉及到影响相邻房屋采光、通风或正常使用的,需提供相邻左右(上、下)产权人和使用人签字同意的证明。

10.装修如改动房屋外立面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出具规划部门意见。

11.装修内容涉及房屋共有或共用部位墙体及设施改动的,应出具共有人或共用人同意的证明。

12.租户或非业主使用人装修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店招图纸、业主同意装修同意书等。

装修前,业主应与管理处约定对装修前房屋进行复验的时间,业主、装修公司代表应共同参与房屋工程质量复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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